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优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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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消费贷合同规定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明确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利义务,确保交易安全。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

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试行办法》,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本合同项下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金额及支付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贷款支付的先决条件:借款人办妥贷款担保手续。

三、借款人在此委托贷款人,在办妥全部贷未手续之日起的5个营业日内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借款人购买耐用消费品名义划入商品销售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借款用途

四、借款专项用于《个人消费贷款申请书》(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所载购买公司所售耐用消费品。 贷款期限

五、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月_________日止。遇合同借款日期与借款凭证记载日期不一致的,以借款凭证载明的日期为准。

贷款利率

六、本合同贷款月利率现为______‰。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利率。

贷款偿还

七、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取扫月等额还款方式,分期9月)归还,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从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扣收或由借款人在贷款发生的次月起每月二十日前银行本贷款发放行还款,直至所有贷款本息、费用清偿为止。

八、现每月还款本息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角________分。本合同约定每月还款本息额执行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贷款剩余本金、贷款剩余期限和当时的利率水平确定下一年的每月还款本息额。

提前还款

九、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

(一)借款人提前归还未到期贷款本金的,应至少提前三个银行工作日书面通知贷款人,该书面通知送达贷款人处即为不可撤消。贷款人在该月×日至该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内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二)借款人经贷款人同意可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贷款人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项或几项发生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一)借款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责任条款。

(二)借款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疾病、事故、死亡等和担保人发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合并、重组、解散、破产等影响借款人、担保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之情况。

(三)借款人或担保人涉入诉讼、监管等由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宣布的对其财产的没收及其处分权的限制,或存在该种情况发生的可能的威胁。

(四)借款人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发生退回全部商品之情况。

合同公证

十一、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本合同签订后,贷款人认为必要时,在贷款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如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且累计三个月未能按期如数还款的,贷款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执行,于此情况下不再适用本合同第九章规定。

十二、同时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和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贷款人负担。

十三、单独办理本贷款的公证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违约责任

十四、借款人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对其欠款加收每日万之的逾期罚息。

十五、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并且担保人未代借款人履行偿还欠款义务的,贷款人有权终止借款合同,并向借款人、担保人追偿,或依法处分抵押(质)物。

十六、借款人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不实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将抵押(质)物出售、出租、出售出借、转让、交换、赠予、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置抵押(质)物的,均属违约,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质)物,并有权向借款人或担保人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七、与耐用消费品销售单位因质量原因发生纠纷时,不得以此为理由不归还贷款本息。

合同纠纷的处理

十八、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争议,双方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贷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十九、本合同及其附悠扬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协议方为有效。

二十、本合同经贷款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借款人签名并加盖私章后与贷款担保合同一并生效,至借款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时终止。

二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合同双方及抵(质)押登记机关、担保人、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8条 不可抗力 篇2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附件:消费券发放方案 篇3

第3条 营销补贴的预付及结算 篇4

 如通过乙方进行营销补贴(含营销平台积分)资金与实际交易资金的并账处理(即合并清算),甲方应按约定将预计的营销资金在活动开始前    个工作日内,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乙方应于每月    日向甲方提供执行营销补贴款的清算报表。

 乙方接收甲方营销补贴资金,用于对商家特惠进行补贴,该资金不得挪用。

 营销活动结束后,如该营销补贴金额有余款,经双方核算、确认后划回甲方指定账户。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第6条 保密条款 篇5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的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未公布的广告内容、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双方承诺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得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无论何种原因)之后仍需履行。

二、营销预算 篇6

一、活动城市 篇7

第5条 违约责任 篇8

 逾期付款责任

 如甲方未按约支付营销补贴款,则乙方要求甲方补足营销补贴款。如甲方未按约补足,乙方有权停止相关营销活动。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合作服务费用的,应当以合作服务费用总额为基数,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万分之五的逾期付款违约金。经乙方书面提醒,甲方仍未按照乙方约定期限支付的,乙方有权停止自违约之日起的营销活动,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不再退回甲方已支付的合作服务费用。

 执行瑕疵责任

 如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执行相关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内容执行营销活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正执行内容。如乙方未按约修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合作服务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违约金。

 因营销活动平台政策调整、相关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非乙方原因而导致消费券发放方案不能按约执行的,乙方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双方另行协商替代方案。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另外约定处理。

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 篇9

消费券发放合作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消费券发放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五、营销活动规则 篇10

1.共分    次发放。

(1)第一批次:发放    元通用券(电子券)、    元现金券,金额共计    元,发放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二批次:发放    元通用券(电子券)、    元现金券,金额共计    元,发放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类型和模式

本次活动共发放    张消费券。

(1)其中    元通用券(电子券)    张,    元通用券(电子券)    张,    元通用券(电子券)    张;

(2)通用券(电子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使用,消费满    元、    元、    元可对应抵用一张    元、    元、    元通用券(电子券)。

(3)    元现金券可在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直接使用。

(4)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每笔消费支付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3.操作流程

(1)领取及使用: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取方式。

登录        进行抢券。抢券成功后,优惠券保存在        卡包中。

每人仅限抢一张。

领取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    开始放券,放券数    天平均等分,抢完为止。

抢券后在    日内进行消费,过期作废。

二是现金券领取方式。

由        发放,每人仅限领取一张,消费时间截止到    年    月    日,过期作废。

(2)核销方式。

一是通用券(电子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使用        支付达到规定的金额即可满减优惠。

二是现金券。领券成功后只要到符合条件的餐饮、百货(不包含超市、便利店)、书店行业商户可直接使用。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个人消费贷贷钱款合同 篇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号《_________银行个人消费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_________元,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借款合同》规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借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抵押期间内,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乙方认为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需办理财产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

在财产保险单上应填写或注明乙方为被保险人,并与保险人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

甲方应将保险单证交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抵押期间内,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损害赔偿金应作为保证金,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十一条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内,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期间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

第十四条抵押期间内,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抵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其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继续履行本合同的;

5.借款人连续三个月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第十七条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相应的扣划。

第十八条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息;

3.清偿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各方仍须履行。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须依法登记的已办理登记;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活动时间 篇12

年    月    日

第2条 合作费用及支付 篇13

 甲方根据合作的项目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本合同费用均为含税费用。

 费用分类

(1)一次性平台接入费:人民币    元;

(2)合并清算服务费:人民币    元;

(3)验证核销服务费:人民币    元;

(4)机具服务费:人民币    元;

(5)商户拓展及营销服务费:人民币    元;

(6)宣传物料设计印刷费:人民币    元;

(7)其他费用:                

 合作服务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

 费用支付

 甲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指定的收款账号支付合作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名:        

指定收款账号:        

 发票开具

 乙方应于甲方每一期付款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为:        。

 甲方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电话:        

纳税人识别号:        

第9条 争议解决 篇14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7条 合同联系方式 篇15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通过电子邮箱及其它电子方式送达时,发出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通过快递等方式送达时,对方签收之日或发出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以两者较早一个日期为准);对方拒收或退回的,视为签收。

 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该联系方式仍视为有效,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本联系方式条款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影响,始终有效。

第10条 附则 篇1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活动商户 篇17

第1条 合作内容 篇18

 甲方为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发起方,乙方为商家拓展及营销交易系统平台(以下简称:营销平台)的技术支持方。

 甲方制定消费券发放方案,也可称为营销活动。

 消费券发放方案包括消费券发放的方式及期限等内容,具体以附件的为准。

 消费券发放方案中涉及到地面推广营销物料的,该营销物料由甲方负责设计、印刷及运输。

 协助乙方完成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其他:                

 乙方负责通过营销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及运营支持。具体包括:

 负责消费券发放方案在营销平台的公告、发布事宜。

 负责活动商家的拓展及培训。包括:

(1)对符合消费券发放方案要求的商户进行沟通协调及业务培训。

(2)与商户确认最终的消费券发放方案。

(3)就核销消费券的操作步骤进行培训。

(4)协助商户就相关营销物料进行摆放、宣传。

 提供消费券发放及使用的对账平台,并提供可供查看并下载包括但不限于日账单、月账单等相关消费的数据。

 处理相关商户对消费券的咨询、投诉事宜。

 乙方负责根据甲方需要对指定优惠群体在指定特惠商户处消费的营销资金与银行卡交易资金进行并账,并按正常收单模式向商户提供    个工作日合并清算服务。

 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每张兑现消费券的市民与商户交易信息。交易信息包括手机号、使用消费券的商户名称和交易金额。

 其他:                

第4条 合作期限 篇19

 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到期后,如双方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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