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热选(10篇)
【请您参阅】下面供您参考的“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热选(10篇)”是由阿拉网友精心整理分享的,供您阅读参考之用,希望此例范文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一下小编了!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一篇】
甲方:
乙方:
本合同根据《_合同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
3、工程期限7天,由甲方确定开工之日起算。
4、房屋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280平米。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要求: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
三、工程量、价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1、工程暂定总价:暂定总价作为支付工程款所用。
2、经双方认可设计变更、工程增减及其它:均以甲方签署联系单为准,并调整总工程款。
3、工程款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付工程款3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65%,余款5%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日算起,保修期满一个月全额支付工程保修金。
四、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确保一次通过合格验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合格验收,施工方除无条件返工外,还应承担合同金额5%违约金。
2、单位工程验收由甲方、乙方单位等进行,甲方出具书面报告为准。
3、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必须有质保书及合格证,并符合施工图纸及施工规范要求。
五、施工工期:
1.合同签订后,本工程工期严格按总包单位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执行,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衔接,做好制作安装准备。并按土建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保证不因乙方原因拖延本工程竣工计划。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在开工前,如确需要改为房屋结构,需先确认好。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及周边关系协调工作。
2、乙方职责: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说明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
(2)、指派专人负责履行合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规定,不得扰民或污染环境。
七、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要求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施工人员及周边地区安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教育,文明施工,规范要求。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或招标文件中条款,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则由违约方赔偿对方所发生直接经济损失。
九、纠结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依照合同采取法律手段解决。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执行协商处理。
2、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二篇】
根据《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建设工程承包事宜达成一致,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预计总价款: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元。预留_____%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____天,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七、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注意安全。
1.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八、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十、争议的处理。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风险提示:在约定争议管辖条款时,一般应约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约定管辖权时要注意以下三个事项:第一,约定诉讼管辖,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下列管辖地之一: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选择时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否则约定无效。第二,在选择仲裁管辖时一定要注意仲裁机构名称不得有错,更不能先多个仲裁机构,否则约定无效。第三,在约定管辖时还注意,约定了法院管辖就不能在约定仲裁管辖,两者只能选择其一。
十一、合同生效及补充。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如有涂改,双方均应在涂改部分签字或加盖公章确认,否则涂改部分无效。
4.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以传真形式签字盖章后文件同样有效。
6.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7.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三篇】
根据《_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职责,为维护双方利益,避免纠纷,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私人住宅;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
3、总建筑面积: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全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________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施工图;
2、负责组织图纸设计员向施工人员进行图纸设计解说交底;
3、保障乙方正常施工,器材堆放及保管室、施工队食堂场地提供;
4、保障乙方施工用水、电、路通;
5、对工程质量及用料进行全面监督,提出合理要求,发现粗制滥造,违章施工等现象,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或停工并追究责任损失。
四、乙方责任。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四篇】
甲方: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
根据《_合同法》和《_民法总则》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请乙方到甲方处从事农村宅基地房屋修建工作,达成以下协议。
乙方自年月日到年月日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
甲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计薪标准是______元/天,
支付周期:
(1)每日现结;
(2)周结/月结。
帮工时间由甲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提前通知乙方。
乙方保证认真努力工作,杜绝偷懒、偷工、偷料。
双方应按照该协议内容如实履行该协议内容。如任何一方违约应依法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直接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帮工报酬;
2、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的;
3、乙方提供的劳动帮工达不到工程进度要求的。
任何一方如需单方解除合同,则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后,直接解除合同。
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口头或书面约定;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五篇】
为了切实落实巴东县安委会会议精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把农村建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按照镇xxx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我村民委员会特与建房户签订本安全责任状,实行监督管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一、责任对象。
村支两委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房户为直接责任人。
二、村委会职责。
1、严格把握建房安全审查关,严禁给非法建房户批准“三材”物资和供应电力设施;审查建房户的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签订建房安全责任状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2、认真搞好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宣传,落实好建房现场安全员。明确职责,在房屋动工时,要组织建房户和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好记录。
3、严格建房用地选址关,不能在滑坡或因建房可能诱发滑坡的地方建房。
4、对建房户的现场施工、电线设施、爆破物资管理、安全防护用具佩戴等方面进行监管。定期巡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做好记录。
5、村委会要加强日常监管,若接到建房户的险情报告,必须在1小时内赶往现场,组织抢险,协调处理相关事宜并及时上报。
三、建房户职责。
1、建房户必须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进行安全防护,写出建房安全施工申请书,并上报村委会同意。
2、建房地址不能选在滑坡或地灾危险区,不能选在因开工、采石、挖土可能诱发地灾的地方进行建房。
3、建房户在建房时,要有具体的防护措施,雇请在施工管理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参与建房,要明确一名现场监管员全天进行安全管理,给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4、严格按照《东瀼口镇建房安全告知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5、服从村委会管理,若发生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委会,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应急抢险,配合村委会搞好善后处理,维持社会稳定。
6、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及安全生产合同,原则上要为施工工人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此责任状一式三份,村委会一份,建房户一份,镇村镇办一份存档备查。
村民委员会建房户。
签章:签字:
__年__月__日。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六篇】
买方(乙方):____。
根据、《^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同意购买甲方位于。
二、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人民币元整(大写:)。
三、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于六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四、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人民币。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五、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交房时间为年月日,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六、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八、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____乙方: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七篇】
甲方:(房屋修建方)。
乙方:(房屋承建方)。
按照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乙方自愿承包甲方三间三层房屋修建工程,具体协定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包工(劳务、技术、钢架、模板等建筑生产工具及所需的钉子,铁丝),甲方负责提供材料(砖块、沙石、石灰粉、水泥、钢筋等建房材料)。
二、承包价格:工价为元/平方米,其中包括地面砖,室内墙面砖、楼梯砖及三层楼顶。
三、付款方式:主体建起后预付所有工程款的55%,在工程完工经按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所有工程款总额的40%,剩余15%的工程款质做为改工程的质量保证金,6个月后,房屋无修建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修建场地,保证三通:通路、通水、通电。
2.负责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修建材料(乙方提前两天向甲方提供材料计划单,特殊材料提前),并修建工程全过程监督和指导义务,有义务纠正乙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行为。
五、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房屋设计图纸规定的施工,自觉接手甲方监督和指导,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施工内容和降价施工质量要求。
2.施工时间,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不得随意破坏浪费,并严把工程质量关,所有施工内容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如出现施工疏忽和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核定工期为天,从双方约定开工日起,乙方须在合同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全部工程,并尽可能提前完成,雨天险(连续下雨三天为雨期)除外,延期一天按总价格1%从工费中扣除。
4.施工期间,乙方应充分注意安全,如出现不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具体施工内容和质量要求。
1.施工内容为三间三层居住房屋。所有房屋主体墙均为“二四墙”,具体结构为砖混结构。
2.所有墙面全部内外粉刷,外墙面用水泥砂浆,内墙面用水泥砂浆粉刷压光后再上白灰。
3.所有墙体砖面平整,灰浆填充实在,墙体垂直误差不超过3公分,粉刷后墙面平整误差不超过3公分。
4.在施工中必须安装好线管和上下水管,下水管安装规范,接头密封,钉罕靠,并做好电路。
5.门窗口预留面标准,留有衔接点。
6.一楼地面混凝土铺平是分为两层,第一层平板震动器压平后铺上防水材料,第二层夯实后在贴地面砖。
7.一至三楼地面砖和正面外墙砖需贴平整、线条均匀。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八篇】
立合同双方:
甲方(房主方)________。
乙方(承建方)________。
根据《_建筑法》、《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就本住宅建房工程的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为规范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双方的民事行为,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本工程为结构私人居住房,楼层为层加隔垫层建筑。此结构厕所、厨房、阳台、梁、柱为现浇混凝土,其它楼板为预制板,建筑面积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
甲方将其住宅以包工不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包脚手架、包施工机械,以及所有劳务工具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建本工程。
建筑基础、主体结构的砌砖,扎钢筋、装模、拆模、现浇混凝土、楼梯、预制板安装;室内墙面天棚及后外墙、侧外墙粉水泥砂浆,前面外墙砖粘贴;主体顶层瓦面,室外散水,楼面找平,台阶等修建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变更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标准,确保安全。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的,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一切由返工带来的人工和材料损失的费用。
2、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如因质量问题,在质保期内,乙方拒绝维修,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所需费用直接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3、乙方如施工过程中遇到图纸和现场主体结构不相符合,须要变更时,必须与甲方共同协商,协商结果须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才能进入下一步施工。
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建设,工期为天。如发生下雨、停电、地震及甲方对外关系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1、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碎石、沙子、水源、钢材、屋面所需的木材、瓦等建筑材料。
2、甲方负责协调对外及邻里关系。
3、甲方应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
4、甲方有权指导和监督施工过程及质量。
5、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的建筑材料。
6、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电动施工机械,机械上的损耗器材和所有的劳动工具,以及模板、顶木、锁木、木方、脚手架等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做好相关安全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的人身伤害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如因乙方自身各种原因,中途自行终止施工,甲方有权拒付乙方之前所施工的一切费用。
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米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此价包含人工费、工程管理第3页共4页费、安全费、材料搬运费、所有劳动工具费、机械费,以及脚手架的费用。
房屋从开工至每层盖板后,预付该层人工费的________%,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余款付至总价的________%,留5%作为工程维修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待一年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付清余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九篇】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农村房屋低押合同优选【第十篇】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2.
农村宅基地在土地分类中属于哪一类?
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土地分类的方法不同。
依据《^v^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
按照2017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土地进一步分为耕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其他土地等12类。其中,农村宅基地属于住宅用地,农村道路占地属于交通运输用地。
3.
农村宅基地归谁所有?
农村宅基地归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v^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v^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
4.
哪些主体可以代表农民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
物权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原^v^、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原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在“依法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中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受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委托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没有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乡(镇)集体土地所有权由乡(镇)政府代管。在办理土地确权登记手续时,由农民集体所有权主体代表申请办理。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要求和形式,可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依法确定。
2016年12月,^v^中央、^v^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规定,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分别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综上,可代表集体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主体包括四类,即集体经济组织(乡镇、村、村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乡(镇)政府(代管)。
5.
什么是“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6.
我国现行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历经演变,我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其基本特征是:集体所有、成员使用,一户一宅、限定面积,无偿取得、长期占有,规划管控、内部流转。这一制度安排在保障农村“户有所居、民不失所”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7.
现行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什么?
现行宅基地产权制度的基本内容是,农民集体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宅基地使用权,符合条件的农户具有分配宅基地的资格。
8.
农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农房是农村中供村民居住的房屋,与商品房的区别主要有:
一是土地性质不同:农房建设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商品房则占用国有建设用地。
二是取得方式不同:农房只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取得宅基地进行建设,商品房是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建设。
三是土地使用年限不同:现行法律和政策没有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四是交易条件不同:农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交易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成员,不得抵押;商品房可以在市场上出售、租赁和抵押,交易自由。
9.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主要有哪些法律政策规定?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管理没有专门性法律法规,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担保法》《城乡规划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
^v^^v^颁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主要的有:相关的中央1号文件,^v^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国发〔1990〕4号),《^v^中央^v^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v^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v^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v^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等。
^v^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95〕国土〔籍〕字第26号)、《^v^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v^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8号)、《^v^财政部住房和城乡^v^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01号)、《^v^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法律和中央的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管理文件,共同构成了现行农村宅基地法律政策体系。
10.
农村宅基地制度经过了哪些发展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宅基地制度的演变,以改革开放、物权法颁布、土地管理法修订为标志,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78年,集体所有制逐步建立。1954年《宪法》规定了农民宅基地所有权。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人民公社六十条”)规定了宅基地归生产队所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
第二阶段是1978年至2007年,宅基地严格管理阶段。1982年2月,^v^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提出宅基地限额要求,并对特定城镇居民取得宅基地的合法性作了规定。1997年4月,^v^中央、^v^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第一次以中央文件形式提出“一户一宅”的要求。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删除了1986年土地管理法关于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的规定;规定了“一户一宅、限定面积”,即“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1999年5月,^v^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首次禁止城市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行为。
第三阶段是2007年至2018年,改革赋权扩能阶段。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明确宅基地使用权为用益物权。2014年12月,^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标志着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进入新阶段。
第四阶段是2019年以来,宅基地规范管理阶段。2019年8月,第十三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对《^v^土地管理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了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宅基地分配制度,统筹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的村庄规划编制制度;明确宅基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以及^v^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宅基地管理新体制。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标志着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从管理机构、制度设计到政策指导、监督检查,进入规范管理的新时期。
11.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什么?
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是指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4年12月,^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在全国部署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2015年2月,十二届^v^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v^在北京市大兴区等三十三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在试点地区暂停实施《^v^土地管理法》《^v^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启动了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全国共33个试点县。
33个试点县(市、区)名单: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河北省定州市、山西省泽州县、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安达市、上海市松江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浙江省义乌市、浙江省德清县、安徽省金寨县、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余江县、山东省禹城市、河南省长垣县、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浏阳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海南省文昌市、重庆市大足区、四川省郫县、四川省泸县、贵州省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12.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如何?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v^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是: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选择若干试点,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根据^v^中央办公厅、^v^办公厅《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两探索、两完善”,即: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2019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熟经验在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得到体现。但是,由于试点的时间短、内容不足、覆盖面小,改革探索还不够充分,宅基地制度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
2019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中央审定后将部署开展。
13.
什么是农村“两权”抵押试点?
农村“两权”抵押试点是指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2015年8月,^v^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部署开展农村承包土地(指耕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2015年12月,十二届全国^v^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v^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分别暂时调整实施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授权^v^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v^物权法》《^v^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v^物权法》《^v^担保法》关于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59个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区)名单:天津市蓟县,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乌兰浩特市,辽宁省铁岭县、开原市,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黑龙江省林甸县、方正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仪征市、泗洪县,浙江省乐清市、青田县、义乌市、瑞安市,安徽省金寨县、宣城市宣州区,福建省晋江市、古田县、上杭县、石狮市,江西省余江县、会昌县、婺源县,山东省肥城市、滕州市、汶上县,河南省滑县、兰考县,湖北省宣城市、武汉市江夏区,湖南省浏阳市、耒阳市、麻阳苗族自治县,广东省五华县、连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海南省文昌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重庆市江津区、开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四川省泸县、郫县、眉山市彭山区,贵州省金沙县、湄潭县,云南省大理市、丘北县、武定县,西藏自治区曲水县,陕西省平利县、西安市高陵区,甘肃省陇西县,青海省湟源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
14.
宅基地“三权分置”指什么?
2018年中央1号文件《^v^中央^v^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2020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按照中央要求,农业农村部将牵头组织试点,拓展试点范围,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