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买卖合同优选优秀32篇
买卖合同优选应关注条款明确、风险分配合理、履行方式灵活、违约责任清晰,以确保交易安全与顺利。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有关买卖合同优选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依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旧货基本情况旧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大写)
二、价款总价款为: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人民币 整。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所有价款。
三、质量要求因双方交易货品为旧货,故双方签订协议时乙方已经对该货品的使用年限、损耗程度、零部件状况等质量现状有充分的了解并表示认同,乙方在购买该货品后,负责该货品的维修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因该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交付方式、时间及地点:该货品目前所在位置为: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自行前往货品所在地提货。乙方负责自行拆卸该货品。
五、责任承担
1、乙方人员在拆卸货品过程中受到损害或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完成拆卸工作,如拆卸过程中对甲方财物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在拆卸过程中造成货品损毁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旧货所有权自本协议签订后即转移,旧货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所有权转移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七、权利保证因时间久远,甲方不提供该货品的相关权利证明手续及证书。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对该货品享有合法的产权,保证该货品不属于赃物物品。甲方保证签订本协议时该货品上不存在第三人的权利。
八、本合同项下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
出售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 设备生产用机械设备(见清单)整体出售给乙方经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签定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住所
1、甲方: ,经营场所: ,负责人: ,经营范围: 。
2、乙方: ,经营场所: ,负责人: ,经营范围: 。
身份证号:
二、标的物
1、甲方将 ,租期 月 日止,租金已由甲方全部交清。自 年 月 日起的后期租金由乙方自行缴纳。
2、甲方原生产线设备一套(见清单)全部卖给乙方使用。
三、标的物质量
1、甲方出卖 储量大,满足开采。
2、生产线设备运转正常(交验时试机)。
四、出卖价格
经双方协商同意, 生产用机械设备,现场临时住房,整体出卖价 万元整。合同签定后一次付清。现场交验。
五、双方其他约定
1、协议签定后,交款时,甲方将 营业执照正副本交由乙方使用。乙方将营业执照变更为乙方自己的名称。变更名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变更,甲方不予办理签章手续,如因此导致营业执照脱检,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如因此而发生的'违规及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开采许可证及环评由乙方自行办理,承担办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配合协助乙方的办理工作。
六、未尽事宜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 方:
代 表(签字);
日 期:
乙 方:
代 表(签字):
日 期: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3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就 项目内、外墙涂料购销达成以下条款,作为双方履行购销合同之准则: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及金额
注:
1、颜色以甲方确定的样板为标准。
2、供货数量以实际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由乙方帮助组织送货到甲方指定库房,由甲方负责组织卸车及费用。
三、供货期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乙方收到甲方的每次订货单之后7日内按订货单数量供货(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四、付款方式 当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交要货计划,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的30%做为定金,乙方根据此计划安排生产、送货,货到工地、签收、方可卸货,甲方从签收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尾款。
五、验收
甲方在验收时当场签收(盖章或签字),作为结算的依据。甲方指定的现场签收人为
六、技术要求
甲方在施工之前,乙方对施工操作、注意事项进行指导,并提交有关施工技术、产品性能的详细资料。甲方必须按技术要求施工,如违背施工技术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乙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接受合格的货物,则无权收回已支付货款;如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甲方可以拒绝收货并拒付货款。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内容为依据,本着相互谅解,相互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向有关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法院提请诉讼、裁决。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从签署之日起立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在甲方未付清订单的所有货款前,该订单所列之货物的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4、已调色的产品概不退换。
甲方签章:
签订时间: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4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家具基本情况 (请逐项填写,勿写“同样品”:“验收说明”等内容请在验收后填写)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质量标准:每件家具应符合B2385-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定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符合,且不低于样品同等质量。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定货时,甲方收取货款总额 15 %(不得超过20%)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 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 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卖方应在交货时督促买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无《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买方发现问题应当场提出,并由双方协商达成解决方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 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 7 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39;,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5
甲方(需方):x有限公司卢氏迎宾馆(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供方):三门峡市专卖店(以下简称为乙方)
通过甲方考察确定乙方为甲方兴建的卢氏迎宾馆工程项目 全部瓷砖供货单位,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双方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所供的卫生间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生产供应,按规范要求需要检测合格后才能收货,其检测费用由乙方负责;颜色按乙方送交的样板颜色规定;如因乙方所供的 卫生间瓷砖质量标准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为乙方所供瓷砖施工后经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为限。
三、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乙方所供瓷砖均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计划要求(甲方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交货量和交货日期),采取公路或铁路运输方式和多退少补方式将所供瓷砖送到甲方兴建的x酒店工地一楼,即x市路与路交会处东北侧x酒店一楼。
四、运输及运输保险费用:
乙方所供瓷砖的装卸、运输及运输保险(即动输途中的材料设备、运输工具及司乘人员安全、……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五、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砖包装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即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要求,确保瓷砖不受损坏;包装物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回收处理;但有毒有害的包装物或必须由厂家回收的`或国家规定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回收的包装物由乙方负责回收。
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砖在运输途中和加工时产生的所有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的损耗均由甲方负责。
七、验收标准、方式及异议的提出:
乙方所供加工好的瓷砖均按国家质量标准由乙方和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及施工单位三方共同验收,三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凭证上共同签字确认,并以此验收单作为结算凭证;如对所供瓷砖质量标准有异议,甲方须在施工开始至施工完毕提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随瓷砖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按国家和省、部(委)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要求随瓷砖提供(应)备品、配件、工具数量。
九、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以甲方负责人签字的瓷砖供货清单上的数量和单价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每批瓷砖到达工地经甲方材料设备采购组和施工单位及乙方送货人员共同验收签证后30天内支付该批瓷砖货款的 50% (含定金5万元);施工完毕15天后经竣工验收合格,付足所供瓷砖货款总额的 60% (含5万元定金和前一次付款);余下所供瓷砖货款的40%购买一间(套)产权式客房。
3、乙方所供瓷砖可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但须开具国家正规税务发票;发票在甲方支付第二笔款时开具,但前次付款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收据备查。
十、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按时交货,每延期一天交货,则按延期交货部分价款每天万分之五向甲方计(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施工单位的误工费用;如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的日期按时付款,每延期一天付款,则按延期付款金额每天万分之五 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甲方所在地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在施工中的瓷砖损坏、浪费损耗由甲方或施工单位负责,但乙方须补足工程所需的瓷砖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8625318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签订地点:x省x市 签订时间:20xx年7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6
摘 要:
风险负担乃对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事由所引起的损失进行责任分配的制度,以不适用违约责任为前提。传统民法理论对风险负担规则所理解的“交付主义”模式与“所有权主义”模式均存在一定缺陷,我国《合同法》第142条所确立的风险负担规则应解释为“准所有权主义”模式,即“交付”指“转移所有权或以转移所有权为最终目的转移占有”,且在“交付”本身并不导致所有权转移的情形下,买受人承担风险的前提在于其所有权转移的债权请求权在法律上尚可实现。
关键词:买卖合同;风险负担;准所有权主义;法律解释
中图分类号:
DF525
文献标识码:A DOI:/
一、问题的提出:源于实务的困惑
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是指应当由谁对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而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的制度[1],也即在此种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的情形下买受人是否仍需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规则设计。一般认为它与违约责任是共同处理标的物毁损灭失的两项不同的制度,两者的界限在于标的物毁损灭失若属违约之际的毁灭则诉诸违约责任制度予以救济,只有在造成损失缘由不能被评价为违约时才能考虑适用风险负担的相应规则[2]。此外,风险负担规则在特定情况下会因违约情形的出现而有相应的调整,如我国现行《合同法》第143、146条就规定,买受人受领迟延等导致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情形均会出现买受方承担风险的结果[3]。我国现行《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为了明确该规定适用于不动产的风险转移时“交付” 应当如何理解的问题,也即在不动产的风险移转标准中“交付”的内涵是否应当扩大理解为“过户转移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1条第1款表明立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后,理论界与实务界基本统一认识,认为我国现行法律关于风险负担的规则采纳的是符合现代合同法发展趋势的“交付主义” [1]744,也即将风险的转移与所有权转移区分开来,以物的实际交付时间为标的物风险转移的确定标志,即使买卖标的物交付之时所有权尚未转移,也
应当由物的实际占有者负担风险。[1]747但是,对于我国通说所赞成的买卖合同风险转移规则乃“交付主义”风险负担模式(以下简称“交付主义”),理论界亦有人从立法论上表达了强烈的质疑,对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批判则似乎更为激烈。此外,按通说的“交付主义”内涵适用上述规则,虽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并不会造成实务界困扰,但是对于个别特殊情形所得出的结论也不无争议,且按这种理解适用上述规定甚至有可能得出极不公平的结论。本文设计以下案例,以便探讨:
案例一:张三将手机卖给李四,约定李四在付清价款前张三保留所有权,并于合同成立之时即完成交付,李四将手机拿回家妥善放置,当晚闪电劈开窗户并致手机毁损。问:由谁承担风险?如果这是一个试用买卖,在试用期间发生风险又应当由谁承担?与所有权保留情形之间的本质区别何在?
案例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发出售房要约。要约发出后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之后,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而后,该别墅被意外焚毁。问:该案中谁承担别墅意外焚毁的风险?根据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丙无需承担风险基本不存在异议;关键的问题在于若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的字面含义适用该规定,已经实际占有该别墅的乙则应当承担房屋毁损的风险,但是让法律上已经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占有人承担房屋焚毁风险,其合理性值得质疑?如果乙不承担,在现行法律框架之下,究竟该由谁承担?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解释立法论上是否存在缺陷?
案例三:张三将母牛借给李四使用,在此期间李四将母牛卖给王五且已交付,王五在占有母牛期间闪电将母牛劈死,此时风险由谁承担?与李四出卖母牛的行为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有关系?在不适用善意取得情形下,王五的主观心理是否影响风险负担的结论?
根据现行法律规则与司法解释要对上述各案例中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必须先对风险负担规则通说——“交付主义”的合理性与缺陷进行全面分析,进而对《合同法》第142条加以释义,以期解释结论能体现公平正义。
二、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的现行观点释评
对于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有学者认为有三种通行的立法模式:第一,合同订立主义,也即合同订立买卖标的物的风险转移给买方,且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典型代表;第二,所有权主义,也即物主主义,指所有权人应当对其所有的标的物承担风险,故买卖合同中买方自获得标的物所有权之时起对标的物负担风险;第三,交付主义,指将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相区分,以占有转移作为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标志,且认为这是现代合同法风险负担制度的发展趋势[4]。对此,本文认为,确立所谓的“合同订立主义”为风险负担模式是值得商榷的:首先,众所周知,法国在物权变动模式上采用的意思主义,也称为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其主张当事人之间订立合意达成之际,物权变动亦已完成;[5]其次,王利明教授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583条与第1138条认定《法国民法典》确立了风险从合同订立时起转移于买方
的规则的观点[1]740是值得商榷的,上述条文中的第1583条合同成立本身就意味着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第1138条中规定的“交付”其实是确立违约责任对风险负担规则的影响,别无他意;最后,诚如有学者指出,《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一般被认为是法国采取所有权主义的依据[6]。综上所述,世界各国对风险负担规则的立法模式其实并不存在“合同订立主义”一说,学界通行的观点认为风险负担规则的立法模式存在“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主义”两种。[6]所谓“所有权主义”风险负担模式(以下简称“所有权主义”),也即风险转移以所有权的转移为时间点,而不论事实上实际占有是否已经转移,如《英国货物买卖法》第20条第1款和《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的规定即是该种原则的体现;所谓“交付主义”,则是指在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转移占有至买受人之前,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在转移占有至买受人之后,不论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均由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承担风险,一般认为起源于德国[4]91-92;[7]。 “所有权主义” 起源于罗马法,本文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为是“利益之所在、风险之所在”的朴素的社会正义观念在买卖合同风险负担规则中的确立,因为从根本上而言,风险或利益都是基于所有权而产生的,是所有权的法律后果,是从属于所有权而产生的,这种立法模式是“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的体现[1]720、740。但是随着现代社会交易的发展,这种模式出现了缺陷,如有学者就主张所有权的转移与标的物的交付可能发生分离,在此种情况下所有权人所需承担风险的标的物并不由其实际控制,对所有人不公平;同时还认为从司法实务角度考量,标的物若在其余占有人的控制之下,则所有人无法控制风险的产生,也无法就风险问题举证[1]744。与此同时,“交付主义”相对于“所有权主义”而言,具有以下合理性:第一,操作简便。“交付主义”更加方便实务操作,国内有学者就曾指出“交付的概念不仅对法官而言,而且对当事人而言也容易判断,这就极大地减少了有关风险负担的纠纷”;[5]346《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起草者卢埃林冶在解释采纳“交付主义”时亦认为货物风险转移不用所有权的概念可以使风险转移的规范变得清楚和明确,从而不可能产生误解;除以交付判断风险转移比所有权转移作为标准更为简便和确定之外,从司法实务的角度而言,交付主义在举证等实务操作上更加简便易行[4]94。第二,有利于风险控制。标的物占有人实际控制标的物更加有利于控制风险发生,也即交付主义能够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激励制度,建立这一制度的关键在于将风险分配给能以最廉价、最有效的方式控制风险的一方[8];国外有学者在分析《国际货物买卖公约》和《美国统一商法典》采用交付原则的原因时就认为占有或控制货物的一方当事人更能有效地保护货物免受损失[10],国内有学者也以交付人在交付以后已不能对占有进行控制、其作为出卖人交付完毕即应视为履行完合同主要义务为由主张交付之后出卖人不承担风险[8]324。第三,它解决了所有权保留合同中交易风险若以所有权变动为准则对出卖人不公平的问题[7];笔者认为,交付主义真正符合“权利义务相对等原则”②,也即在标的物已经交付但是所有权并未转移的场合,没有转移所有权并不影响占有人对管领范围之物享受相关利益,故也应当让买受人对此承担风险[11]。第四,适用性比所有权主义更为广泛,所有权主义在一些场合无法适用,如出卖他人之物的无权处分情形中,风险在合同当事人之间无法得以分配[1]747。综上所述,“交付主义”似乎确如赞成者所言:“正是由于交付主义具有所有权主义所不具备的许多优点,因此现代合同法的趋势是向交付主义规则发展。”[12]一般认为,交付主义最早为《德国民法典》在动产买卖的风险转移制度中所采纳,而其20xx年债法修改以后,其在不动产上也采纳了以转移占有为风险转移时间点的“交付主义”立场,也即德国在风险负担规则上彻底采纳了“交付主义”[4]92;在英美法系,以美国为例,其曾深受英国影响采纳所有权主义,但在制定《统一商法典》中最终承认了交付主义的优越性,摒弃了所有权主义[4]93;美国法对风险转移规则立场的转变反过来又影响了英国法,英国也开始逐步接受这个规则;《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也采纳了“交付主义”的观点,这被认为代表了国际立法趋势[6],我国《合同法》关于风险转移规则借鉴了《公约》的规定[13]。基于以上立法例的认同,以及《公约》享有国际条约的地位,国外有学者直言交付主义应当“作为确定风险转移的总标准”[10]327。但是,上述学界的所谓一般认同仍未消除批判“交付主义”论者的质疑,持质疑观点学者主要通过比较法的考察从立法论视角对交付主义的立法基础以及理论根基提出了强烈的批判。此外,就不动产风险转移应当与动产相分离的观点也可谓论者蜂起。
有学者通过对《法国民法典》1138条第2款及《德国民法典》第446条第1款与第2款的规定的分析,认为法律术语“交付”内涵包含“转移所有权”,从而认定将“交付”仅理解为“转移占有”是不严谨的。同时认为《公约》第69条的“交付主义”仅适用于特定的动产,其针对的跨国货物买卖的风险转移的意义大于所有权转移,且所有权转移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故《公约》回避了所有权转移的问题,但是因为一般情况下各国动产所有权的公示方式都是转移占有,故可认定《公约》在本质上亦采纳的也是“所有权主义”[6]。在德国债法修改之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确立不动产风险转移的实务立场,《物权法》施行之后,有学者撰文指出“交付主义”模式的误解根源之一就是对外国相关立法存在理解上的误区,因此导致有关研究及立法偏离了正确方向,进而认为“交付主义”的立法例参考基础并不存在。该论者认为德国法上的“交付”并非现在学界所谓的“交付主义”中的“交付”,其内涵应该与物权行为理论相一致,也即风险负担规则中的“交付”的内涵应当是包含转移占有和转移所有权在内的法律意义上的“交付”,从而判定学界通说对德国债法修改从部分采纳“交付主义”到全面采纳“交付主义”的理解都是错误的,主张《德国民法典》所言的交付转移风险意味着风险、所有权、占有三位一体的转移,其理论落脚点最终还是所有权的转移,德国法上的规定不但不是“交付主义”的立法例体现,恰恰是否认该模式的理由所在。同时该论者认为《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401条第1-3款规定了类似于大陆法系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但同时将合同双方对标的物的权利称之为特别财产权和完全财产权,相当于受限的所有权与不受限的所有权,也即买方在卖方未履行交付义务之际对该标的物就具有源于特别财产权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与履约请求权,这里的“交付”从本质上而言还是为了“完全所有权”的转移,也即大陆法系法律术语中的“所有权的转移”,美国法其实采用的也是“所有权主义”,而且不存在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适用空间。至于前面已被质疑的《公约》,该论者认为公约是各国妥协的结果,缺乏逻辑性,避开了所有权转移这一问题的同时还仅针对有限的动产而言,故难以认定究竟采纳的是何种风险转移立法模式
[7]。简而言之,对“交付主义”持质疑的论者从比较法视角对传统民法理论“交付主义”所依据的立法例进行了全新解读,认为根本不存在与“交付主义”理论相对应的现实立法论,其潜在主张即在于表明我国立法过程中所谓的法律移植并不存在境外立法例的支撑,存在原理性偏差。还有学者认为“风险控制论”所谓的“谁占有谁承担风险规则”更加有利于监督占有人积极保护财产免受损失的观点属于因未能正确理解风险内涵而导致的认识偏差,也就是说风险负担是一个纯粹中性的制度,其源于任何一方都无法负责不存在过错的意外,要占有人承担风险缺乏权利基础;并认为根据“利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占有人仅具有使用权,本质上还是一种他主占有,与所有权人的地位相比,也应当由所有权人负担而不应当以交付作为风险转移时间点从而要求占有人承担,并以此将买卖合同这一转移所有权的合同与租赁等仅转移使用权的合同相对比,进而表明所有权人承担风险才具备风险转移令人信服的理论基础的立场[6]。同样以对“风险控制论”的这一交付主义理论根基的批判为论点,还有学者在认同占有人负担风险可以建立风险控制的有效激励制度的同时,从风险的本质出发认为这种理论上的预期效果并不能在客观上起到作用,并通过交付形式中包含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等形式的阐述再次否认占有人控制风险的基础——“实际占有”并不一定存在[7]。此外,上述论者还从以下视角分析“交付主义”的理论基础无法成立:1.从风险负担的设置目的而言,当风险发生时,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卖方均能要求买方履行付款义务,故交付主义的初衷——让买受人弥补所有权人的损失的理论基点并不存在;2.风险负担的后果有违公平[7]。最后,上述论者认为,“交付主义”将风险与所有权分开是不现实的,并认为我国以此作为理论基础关于不动产风险负担的司法解释剥夺了买房人的抗辩权,增大了买方无条件付款的义务,造成了责任分担上的不公平,并从《合同法》与《物权法》实现和谐对接的角度主张废弃司法解释,应当恢复“所有权主义”的风险转移立法模式
[7]。总而言之,对“交付主义”持质疑的论者核心论点在于通过对风险的不可控性阐述了“风险控制论”的不可实现性,最终否定了“交付主义”的现实价值,并指出了其不良司法效果。
除从比较法视角分析各国立法从而彻底否认“交付主义”存在,或者从理论上彻底否定“交付主义”的合理性之外,对于该通说模式持质疑的学者多认为“交付主义”不足以作为风险转移唯一判断标准的立场来对我国现行立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则进行评述。举例而言,有论者就从经济生活的复杂性出发认为不应单独采纳“交付主义”模式,而应区分交付与所有权转移不同步的.原因,并主张只有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适用该原则,其它所有情况本质上均属于适用“所有权主义”模式[14]。在这些评述中,以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视角来评判风险负担完全采纳“交付主义”模式的不合理性又为其中的主流观点,也即前述《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关于商品房风险转移规则则受到了更多质疑:有观点就认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采用“交付主义”是一种将错就错的做法,我国应采所有权主义,并对交付采广义的解释,即需将《合同法》第142条中的“交付”在不动产风险转移中理解为“转移所有权” (15];也有观点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11 条所确立的交付主义规则可能助长“一房二卖”等问题,引起无效率和不公平的结果,同时“所有权主义”能有效克服“交付主义”的这一缺陷,且从比较法视角可知其亦具有立法根基,从而从立法论视角表明我国亦应确立风险负担与所有权相伴随的规则的观点[16]。此外,王利明教授则在肯定“交付主义”、“所有权主义”均具有一定合理性的基础上,认为不动产风险转移完全采纳“交付主义”不妥当,同时完全采纳“所有权主义”也具有不合理性,似乎在于表明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是并未给出一个具体的判断规则[4]97。
综上所述,我国学界通说所肯定的“交付主义”模式的存在根基,也即其立法体例渊源与理论根基均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疑问,且在实务操作中难以令人信服。如本文一开始设计的案例二中,如按“交付主义”让转移所有权的债权请求权无法实现的对房子的现实占有人乙承担风险就显得极为不合理,简而言之,此时的乙跟一般租赁合同或者说借用合同中的占有人在法律地位上对标的物而言已经无本质区别;再比如根据我国学界的通说,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事实上的转移占有在法律上就标志着风险的转移[3]404;[7];而对于试用买卖合同,转移占有由于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故风险的发生若在合同成立之前,则仍由买受人承担风险[17]。究其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7
申请人张,女,19xx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区解放大道128号×室,电话15869。
被申请人湖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区解放大道128号,法定代表人钟董事长,电话83。
申请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违约并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元;
二、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受理费和处理费。
事实和理由:
20xx年6月1日,就被申请人开发的位于XX市XX区解放大道128号的金叶solo国际大厦a栋×层号商品房,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X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如期付清了全部购房款197360元。按照合同约定,被申请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将办理两证需由被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申请人不退房,被申请人应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后双方对此事宜协商不成,为此,申请人特向贵会提出如上所请,请求依法保护。
此致
武汉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8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________年5____月30____日 ________年12____月____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元吨(现汇价)、元吨(承兑价)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元吨(现汇价)、元吨(承兑价)
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元吨(现汇价)、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a;
%,每提高%扣10元吨(不足%按%计算);全硫a;
%,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扣20元吨(不足%按%计算);
6..挥发份20%2
%扣2元吨;1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
%,买受人拒收;
7.全水分a;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a;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G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9
卖方:----------------
买方:----------------
卖方通过转让自家庄基使用权获得单元房一套,因资金周转困难现欲出售,经中间人从中说和,买卖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房屋买卖有关具体事宜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
该单元房位于泾阳县电力局十字东隆兴巷(人民银行西)后边一栋的第二层北户,该单元房系一梯一户;属砖混结构,属清楚,无任何纠葛。
二、建筑面积:约130平方米(含公摊面积);双方以现状进行买卖,双方认可现状;若单元房有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三、买卖价格:双方议定该单元房的卖价为元。
四、交付办法:双方商定分三次付清房款。
1、双方于签约之日买方用现金先付给卖方元作为定金;20xx年5月1日前买方付给卖方元整,剩余的房款于20xx年12月底前付清。
2、卖方收到买方第一次房款后,将该单元房及相关手续(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庄基使用证复印件及与开发商张兴旺的协议书)交予买方;卖方不得拖延,并向买方出据收条。
3、若买方未按约定交付房款,以前所交房款不退,单元房归卖方所有。
五、卖方保证该单元房的室外铝合金窗配齐,进户门为盗门,室内墙面水泥粉刷,上、下水接通并必须进户;
六、买方在装修期间,卖方不得无故干涉和阻拦;买方在居住期间,若有其他居住户干涉其正常生活,卖方出面予以协调;单元房的公共院子、楼梯及公共设施买方必须爱护。
七、卖方保证该单元房与第三人等无任何产权纠葛,否则,赔偿买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若国家政策变化允许办理房产手续,卖方应予以积极协助买方办理;若国家征用或拆迁该单元房,所得补偿款归买方所有。
九、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并按指印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反悔。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中间人:
买方:二○xx年x月五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0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卖方代理人: 买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
工商注册号:
备案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
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 区
2、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 m2、共有面积 m2附属间面积 m2)。
(详见榕房权证 字第 号)(土地使用证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号)
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 (币种)
(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拾 元整( );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币种)(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4、成交细目:
1)、配套:
2)、家电:
3)、家具:
4)、其他: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
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
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
3、 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第三条、委托中介服务事项:
1、 丙方受甲方、乙方各自的委托,就甲、乙双方买卖房产一事,提供中介服务;
2、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为其提供房产成交后代理服务。
第四条、中介服务范围:选择下列第[ ]项服务。
1、为甲、乙双方提供房产政策及法律咨询服务;
2、向甲、乙双方提供交易机会,协助双方签订本合同及房产转让协议并促成交易成功;
3、房产行销推介;
4、为当事人代办房产评估手续;
5、代办权属过户手续;
6、为乙方办理 〔注:填写①商业银行按揭贷款、②公积金贷款、③商业银行和公积金组合贷款〕手续;
7、代办房地产公证、见证手续;
8、协助甲、乙双方收集过户资料和为其房地产买卖契约代书;
9、协助办理相关配套事宜,如水、电、管道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及物业交接过户手续;
10、协助甲、乙双方完成房屋及房产配套设施的移交;
11、其他 。
第五条、中介服务段落:
1、丙方提供的中介服务自接受甲、乙双方委托时起到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之日起结束;
2、丙方提供的相关房产成交后的代理服务至甲、乙双方办结各项交易、过户、交房、放款之日止。
第六条、中介服务费(包含中介服务佣金和相关代理服务费):
1、中介服务佣金: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丙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向甲、乙双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
a、丙方向甲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佣金为 (币种)(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
*2、交易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有关款项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甲、乙双方提供成交后代理服务手续。
a、丙方收取甲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b、丙方收取乙方交易服务费 (币种)(大写) 仟 佰 拾 元( )。
*3、按揭服务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六款约定,本合同成立后,丙方为乙方提供按揭服务。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1
国际买卖合同样本
买方:中国 公司 中国, (电报挂号: 电传号: )
卖方:
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并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 商品名称,规格,数量及单价:
项目序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单 位数 量单价总价总值
2. 生产国别和制造厂:
3. 包装:以新的,坚固的木箱或纸箱包装,并能防潮,防湿,防震,防锈及防止粗暴装卸,适合于远程海运,邮包邮寄,空运运输.由于采用不适当或不妥当的包装而引起生锈,损坏,丢失,其责任应由卖方承担.
4. 唛头: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号,尺码,毛重,净重和诸如“勿倒置”,“小心轻放”,“防潮”等字样,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唛头.
5. 装船时间:
6. 装船港口:
7. 目的港口:
8. 保险:装船后由买方负担.
9. 支付条件:
(1) 如以信用证支付:买方接到本合同11条规定的卖方装船通知后在交货期15~20天前,由 中国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装货总值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凭开户银行开具的汇票和本合同第10条中所规定的装船单据付款.
(2) 如以托收方式支付:交货后,卖方经由卖方银行通过中国银行寄送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向买方收取货款.
(3) 如以信汇或电汇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0条所规定的装船单据后于七天内付款.
10. 付款单据:
(1) 为了议付货款,卖方应向支付银行呈交下列单据:
1) 全套清洁无疵,注明“运费到付”,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和通知目的港已“装船”的海运提单.
2) 发票五份:注明合同号和唛头(一个以上唛头应分别开发票).
3) 装箱单五份:注明发货重量及相应发票的编号和日期.
4) 由制造厂出具的品质和数量证明书两份,如14条第(1)项中所规定.
5) 通知买方已装船的电报抄件一份.
(2) 装船同时,卖方应将上述单据副本各一份(本条5项除外)寄送目的港.
11. 装船条件:
(1) 卖方应于本合同规定的装船期前四十天,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件数,毛重,尺码,港口备妥待运日期,以便买方洽订舱位.
(2) 中国 公司(电报挂号: ),将作为买方的船代理洽订舱位.
(3) 买方应于船只预计抵港日期前十天,将船名,预计装货日期,合同号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装船.卖方应与船代理保持密切联系.当必须换船或船提前或推迟到港时,买方或其船代理应及时通知卖方.如船只不能在买方通知的船期后三十天内到达港口,买方应担负自三十一天起所带来的仓租费和保险费.
(4) 如船只按时抵达装船港口后,而卖方不能按时备货装船,由此产生的空仓费和滞期费应由卖方负担.
(5) 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前的全部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货物越过船舷和脱钩以后的全部费用,风险由买方承担.
12. 装船通知:卖方应于货物装船完毕后,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船名和起航日期.若由于卖方未及时以电报通知买方,而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
13.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货物采用最好的和未用过的全新材料,第一流制造工艺,其成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本合同规定相符.货物的保证期为货物抵目的港后月,国际买卖合同样本,合同范本《国际买卖合同样本》。
14. 检验和索赔:
(1) 发货前,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作精密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质量证明书应附有制造厂试验项目和结果的报告.
(2) 货到目的.港后,买方将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局)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和数量/重量进行初检,并出具检验报告.如该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二者有出入,除保险公司或轮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日内拒收该货物或向卖方提出索赔.
(3) 如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将申请商检局进行检验,并凭检验报告有权向卖方索赔(包括换货).所有费用(检验费,退货和换货的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和装卸费等)均应由卖方承担.
(4) 若买方提出索赔后三十天内卖方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15. 人力不可抗拒:凡是制造或装船运输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卖方可不负责任.但发生上述事故时,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并在十四日内,给买方航寄一份由主管政府当局颁发的事故证明书.在此情况下,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事故延续十周以上,买方有权撤销合同.
16. 迟交货罚款:除本合同第15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支付银行在议付货款时扣除,但罚款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罚款率按每七天收%,不足七天时以七天计算.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合同规定十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不迟延地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罚款.
17. 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当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两份,采用中,英文(略)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买方: 卖方: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
(签字)
中外货物买卖合同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2)数量(3)单价4)总值
(5) 装运期限:
(6) 装运口岸:
(7) 目的口岸:
(8) 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 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 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天在中国到期.
(10) 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 装运条件(CIF/C&F)
1. 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 卖方于货物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2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乙方:莫秀英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退还已购买甲方房屋的退房,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将20xx年10月3日购买的朝晖国际公寓501号和503号房屋退还给甲方。
二、乙方和其爱人有义务配合甲方同房地产管理局、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及其他部门办理房屋退房的相关手续。
三、因办理退房手续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在乙方办理好退房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的首付款万元退还给乙方,将购房贷款万元退还给中国银行桂林分行,归还银行利息的部分由乙方负责偿还。
五、违约金: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之前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本合同的生效而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码:
20xx年X月XX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3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合同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以下合约:
一、合同标及价格
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
2、关于供货物的'其他说明。甲方分批付款、分批提货,提货前预付所提货物全款。
二、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付款方式
甲方通知提货,发货前付清当次数量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予以安排发货。
四、货物验收
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系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凭此合同及产品收货单(随机文件)向乙方提出保修事宜,乙方免费保修二年,保修期从设备安装完之日起,实行终身维修。
2、到货验收。甲方需在收到货物当日进行货物验收,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否则乙方将视为验收合格。
3、调试验收。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仍未能组织验收,则视同调试验收合格。
五、违约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六、其它约定事项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4
买方(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卖方(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型号、数量、合同价格、金额
序号规格型号数量(套)单价(元)金额(元)
合计金额(元)(大写:元整)
第二条品质标准保证
(一)商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标准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二)如因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提供“三包服务”(包退、保修、包换),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条交付及验收
(一)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货运过程中的风险以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交付时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交货。
(三)乙方货物发出后应立即通知甲方验收和收货。
(四)乙方负责商品的运输工作,负责提供商品的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报告。
(六)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要求,如甲方提出特殊质量要求,应满足甲方之要求。
第四条包装
乙方应当采用最适合的方式进行包装。
第五条货款结算
(一)结算依据:本《买卖合同》和乙方提供的合格的销售发票;
(二)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三)乙方账号:
户名:
开户行:
(四)结算期限:甲方验收合格且出具验收报告后30日内。
第六条额外费用:(无)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并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甲乙双方由此而增加支出的实际费用;
3、乙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如延期交货造成甲方重大损失或影响较大或经甲方提示后日内仍未交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4、乙方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毁损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5、乙方所送数量与甲方所要求数量不符且未提前告知的,经甲方提示后依然出现差错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甲方的违约责任:
1、货品验收合格后,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根据未付款数额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期如约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一方有权想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二)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盖字:授权代表盖字: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5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设备名称:DH-213D大型塑胶机
数量:2台
单价:370万元安装费:16万元总计:756万元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756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陆万元人民币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二次付款: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设备正常运行,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35%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2、在合同款项支付前2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票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20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企业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2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2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甲方设备车间
3、验收标准:企业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5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3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甲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甲方承担。
3、保修期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甲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中途退货,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5%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乙方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
3、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逾期交货超过10天,视为交货不能,乙方应双倍返回甲方已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违约金。
4、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乙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乙方未能在接到甲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5、设备未按照合同之约定通过甲方验收合格,每迟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天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十、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可据此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
十一、合同变更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终止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合同终止。
十四、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甲方:
时间:年月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6
需方: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购买乙方经销 PVC管用于建设工程事宜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品名、规格、单价及数量
PVC 管材、管件暂估总价为;元;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详见附表(此价已包含制作、包装、到春天广场工地的运费、检测等费用,数量按实际发生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总价以实际数量乘相应确定单价为准,如最终结算总价超过暂估总价的10%,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二、产品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为PVC 排水管材按GB / T58361—92 标准;管件按GB / T5836 .2 —92 标准;螺旋消音管以Q / XSJ 82002为标准;螺旋消音管材以Q / XSJS—20xx 为标准要求。为符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随货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国家级的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
三、产品的包装要求
在保证PVC 管材、管件外表的完整和清洁的前提下由乙方自定,包装物不回收。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和方式
交货时间按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方式由乙方将产品送至工地并却至甲方指定位置,所发生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内。
五、产品验收方式
产品进入工地后,由甲方指定人员专业工长 在表面材质上予以验收确认,并在送货单上共同签字认可为准,其他人员签字无效。整体质量和性能测试在产品安装完毕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对质量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验收。
六、产品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货款结算:货到工地经表面验收合格后支什该批货款的% ,以此类推。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 %。余款 %留作质保金,经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前提下无息退还。
2、支付方式:由乙方出具正规税务发票,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交货时间及方式供应甲方所需产品,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货款并赔偿损失;或要求乙方保修、保退、保换。
2 、甲方应做好乙方产品进场前的准备工作。
3、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要求履行完交货义务后,应按合同支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数量、品种、规格、质量的要求。
2、如因乙方原因产生退货,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3 、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各一份。在产品进场后应向甲方和监理 单位提供有关产品的合格出厂证明文件和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产品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24 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无偿进行维全修和调换,超出质保期限后,由乙方有偿进行维修和调换。
5、如因产品质量有问题的应及时予以调换并承担费用;甲方或乙方允许的有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因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甲方和第三人安全事故或其他不利于甲方的事故的,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责任期限内均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当在接到甲方包括下属分支机构的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履行。
7 、如因甲方或甲方允许的人合法使用权的第三人使用不当而发生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的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货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损失。
2 、甲方无故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退货货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 、其他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
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债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债权。
2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经甲方盖章或项目经理盖章签字方可生效, 其他视为合同未变更。甲方的其他工作人员不能代表甲方方处理本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擅自处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欠款证明、对账单据等等, 因此而产生的债权债务甲方不予认可,且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3 、乙方应当将以下资料提交给甲方存档备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PVC管材的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说明:国家或天津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各种备案所要求的文件资料:提供合法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 、双方确认来往函件, 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 邮寄,即视为己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5 、乙方必须保证标的物不侵犯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否则一切行政、民事等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抵扣货款并向乙方索赔。
6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行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向甲方出具合同终止函,但质保条款有效期至质保期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签约地点: 工程工地
签约时间: 年月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7
卖方(甲方):_______
买方(乙方):_______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购买纸张,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二.包装标准:按照甲方企业内控标准,乙方如有特殊要求应在本协议补充条款中注明。
三.货款支付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根据路途远近甲方合理确定运输方式,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提出异议期限: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或派人)应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进行验收,乙方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后即视为对甲方的货物无任何异议;货物到达乙方后,如乙方对货物包装、数量、质量等事项有异议,则应在货物到达起(30)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视为乙方无异议。
六.乙方指定职员、 、在甲方的送货凭证上签字。
七.违约责任:如双方违约,则每日按照 %的标准另行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起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十.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期:自20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20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8
需方单位:(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保护供需双方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供应:
甲方收购乙方土方,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土方。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3、交货时间、数量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乙方给甲方供土方共计1225方,合计17150元,工程结束后付款。
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7天。
四、技术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
五、验收标准:
以乙方提供的合格的土方样品为标准,甲方现场验收,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拒收,乙方运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以防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任务,经催告后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从20xx年5月8日起至本工程结束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订: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
供方: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19
合同编号:_________
卖方:
买方:
中国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和_________国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以下两部分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一、商品品名:
_________。
二、数量:
_________吨。
三、规格:指标项目试验方法。
1.密度:_________克/立方厘米。
2.含硫: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3.含水:重_________%最高_________。
四、价格:
本合同各交货期的具体价格原则上与_________号合同,同一交货期有效的价格一致。
五、交货期:
_________年第1季度_________吨;第2季度_________吨;第3季度_________吨;第4季度_________吨。各季度的装船月份由买方选定,但应在各季度前月15日以前通知卖方。
六、装船口岸:
_________。
七、目的口岸:
_________。
八、付款条件:
买方应于货物装船前十天,按本合同第二部分第三条1款双方商定的装船数量及期限,通过双方同意的银行开出以中国化工进出口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美元信用证。该信用证凭受益人出具的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汇票以及本合同第一部分第九条所规定的各项单据,自提单日起三十天(包括提单日在内),由开证行将货款电汇中国银行。信用证金额应按双方商定的交货数量增开5%。信用证上须证明租船提单可以接受。
九、单据:
1.卖方在货物启运后,应向议付银行提供下列单据作为议付货款的依据:
(1)发票_________份;
(2)清洁装船提单正本_________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重量鉴定证书及产地证明书各一份。
2.卖方须将上述单据中的清洁装船提单副本_________份,随船带交目的港买方指定的收货人。其余单据副本_________份航寄买方。
十、附注:
1.本合同第一部分各条款尚未规定的事项,应按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第二部分的各条款以及由双方随时协商后决定的条款履行。
2.本合同的执行由商事株式会社开立信用证。
3.本合同项下的数量双方应努力执行,但如买方或卖方在接货或供货方面有困难时,双方对本合同的履行均可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第一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为证。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一、总则:本部分条款与第一部分条款在本合同中是不可分割的两部分。
二、交货条件:
1.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以装港岸上输油臂与油轮集输油管连接点作为分界线,货物通过该连接点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交货责任即告终止。
2.买方所派油轮,禁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排放油类或油性混合物。油轮进港后,应根据港口当局的规定把压舱污水排放在处理池内,费用由买方负担。
3.买方所派油轮在装货港,应遵守当地行政当局所规定的有关油轮作业安全规则。
4.买方所派油轮载重吨不得超过_________吨,满载最大吃水不得超过_________米。油轮长度不得大于_________米。如买方所派油轮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必须事先征得卖方同意,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港口当局拒绝油轮靠栈桥,或发生空舱及与此有关的损失均由买方负担。
5.由于卖方的原因,如在装货港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卖方负担。但由于买方的原因,如需要移泊或用油驳装货时,其费用由买方负担,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为了确保油轮的安全,装船移泊费用由买方自理。
6.每批装船数量允许增减5%,由买方选择。
三、装船通知:
1.买方应在装船月15天前电告卖方派船计划,包括船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卖方接到买方派船计划后,应在五天内电复买方接受或可以接受的预抵装港日期和装运数量。买卖双方对油轮预抵装港日期或装运数量的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协商安排一个都可以接受的日期,装运数量,或者安排另外一些油轮来接货。双方商妥的油轮预抵装港的日期叫做“确认日期”。
2.买方应按双方商妥的“确认日期”派油轮抵达装港。卖方应及时装货。如买卖双方因特殊原因要求更改“确认日期”或装运数量时,对方根据储罐,泊位和供货或接货的可能以及油轮安排的可能,应在两天内电复可以接受或不可接受。如油轮在“确认日期”以前或以后抵达装港,卖方应做出最大努力尽快装货。
3.买方在本条第1项通知派船计划时,已列明预抵装港日期及装运数量,但注明船名待定时,买方应最迟在确认日期十天前将船名电告卖方。
4.双方商妥“确认日期”的油轮,允许买方按同一“确认日期”,同一装运数量和装货港口可以接受的船型另派油轮代替。但买方最迟应在“确认日期”前五天将代替油轮的船名等有关情况通知卖方。
5.买方在油轮抵达装港前五天电告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预报船名,船籍,预抵装港日期,装运数量,买方应指示船长在油轮抵达装港前48小时和24小时及6小时向卖方(包括装港卖方分公司)及装港中国外轮代理公司报告预抵装港的时间。
6.装船完毕后,卖方应在24小时内以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密度(注明换算温度),含硫量%,含水量%,船名,收货人,装运数量,发票单价,总值,提单日,离泊时间。
四、装货定额:
1.油轮抵达装港后,具备装货条件时,船长通过装港外轮代理公司应在办公时间内以书面或vhf电话向装港卖方或外轮代理公司提出备装通知书并同时确认。装船作业开始时间按以下规定计算。
(1)按“确认日期”抵装港的油轮,以确认备装通知书六小时后开始起算。但如在确认备装通知书后不到六小时装油时,以开装时间起算。
(2)在“确认日期”前一天办公完毕时间(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时,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前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没有条件装油者,则以确认日上午八时起算。
(3)在“确认日期”前一天从办公完毕时间至24:00时抵装港的油轮,在办完入港手续后,如有条件提前装油者,以开装时间起算,如没有条件者,则以确认日下午二时起算。在“确认日期”以后抵装港的油轮,以开装时间起算。
2.自起算装船作业时间开始,卖方应在36小时内将整船货物装完,除大风雷雨天气及港务当局另有规定外,应日夜连续装货。
3.由于下列情况耗费的时间,均不计算在装货作业时间以内:
(1)由于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而不能进行作业的时间。
(2)港务当局由于安全原因不准靠栈桥而在港内停留的时间及港务当局禁止装船的时间。
(3)排放压舱污水至验舱完毕的时间。
4.以拆卸输油管线完毕时间作为装货作业的完毕时间。
5.因码头装货设备故障而发生的滞期费按本部分第五条第1项所规定的运费率的50%计算。
五、滞期费:
1.卖方若未能按本部分第四条2款所规定的装货定额时间装货完毕,则卖方应向买方交付滞期费,滞期费应以双方确认的装船数量作为它的船型,每日滞期费应以worldscale所规定的基数(以提单日期为准)乘相应的afra运费率计算。
2.油轮在装货港口的动态,以装港外轮代理公司编制的并经船长签字确认的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为准,卖方应在装货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供装货时间事实记录一份。
3.买方向卖方提出的滞期费,经卖方审核属实后,应以美元现汇支付。
4.如果买方向卖方提出滞期索赔,须在船抵目的港后60天内提出。
六、商品检验:
1.重量的鉴定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出具的重量鉴定证书为准。提单数量应根据重量鉴定证书填写。重量鉴定证书及提单所列数量作为买卖双方交货数量的依据。
2.品质的检验:由装船口岸国家商检局按syb-59石油产品试样法取样,混合后分装三份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标准样品。上述三份样品之中的一份将交给油轮船长。其余二份均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一份供化验用,一份装货后保存六十天。国家商检局经化验后所出具的品质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依据。
七、投保油污责任险:
1.买方所派油轮应加入基于1969年《国际油污民事责任公约(clc)》第七条的金额保证(p&iclub保险)以及tovalop协定。
2.由买方所派油轮,当在装港遇事故而发生油类和油类混合物的污染或有发生这类污染的可能性时,船东或船长应迅速采取清除措施,防止油污而造成的损失,或为避免油污损失进一步扩大所采取合理而有效的措施。但船东或船长不采取上述措施时,卖方在通知船东或船长之后,可以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进行清除工作和减轻油污可能造成的损失。卖方应随时将所要采取的措施和后果告诉船东或船长,如时间允许,应在采取措施前,将拟采取的措施告诉船东或船长。卖方采取的上述措施可以认为是按船东或船长委托进行的。在这种场合,对于被委托者采取的措施,委托者有权按实际情况向对方提出异议或者通知其停止工作。委托人提出通知后,被委托者则应无权再继续进行工作。
3.卖方或船东船长采取的上述措施均不得与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clc)》及tovalop协定的规定相抵触。
八、人力不可抗拒: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交货时,卖方可以延期交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卖方应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开具的发生事故情由的证明文件。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不能按时接货时,买方可以延期接货或部分延期交货或取消合同,但买方应向卖方提交由日本国际商事仲裁协会签发的证明文件。
九、罚款:
如买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按合同规定执行,以致本合同全部或一部分不能按期执行,而使卖方遭受损失时,买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执行部分总值的1%。如卖方除本部分第八条规定以外未能全部或一部分履约交货而使买方遭受时损失,卖方应承付罚金,罚金分别为合同总值或未能履行部分总值的1%。
十、仲裁:
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签订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尚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不向法院申诉。仲裁在被告所在国进行。在中国,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委员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_,由_________国际商事仲裁协会根据该协会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签订合同双方都应执行。
十一、本合同第二部分以中,_________两国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 买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之间就房屋买卖、两委托人与居间人丙方之间就居间报酬等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房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所有权人_________;共有人_________;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位);项目名称_________, _________楼层_________户型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_________阳台;建筑面积(_________m2);套内面积(_________m2);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土地性质_________;房屋所有权证号 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_;合同登记号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甲方欲卖出上述房屋寻找买受人,并将该房屋以及要求等报告给买受人。同时,将买受人的情况报告给甲方。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2、乙方对丙方的委托事项:
乙方欲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地段购买_________房屋________套,面积为 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丙方搜寻信息,并及时报告乙方,以便促成乙方购买房屋的目的。丙方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后,组织双方签订本合同,并负责协助办理该房屋的产权变更等事宜。
3、为保障甲乙双方已达成的转让协议正常履行,委托人共同委托丙方提供以下_________居间服务:
(1)协助甲乙双方与银行签订履约保证合同(资金托管协议);
(2)代收、代转房款及定金(预付款)等;
(3)代办房屋_________权过户手续;
(4)代办房屋贷款手续;
(5)代收、代缴过户税费及贷款费用;
(6)代取产权证;
(7)代办赎产权证、注销抵押;
(8)_________。
第三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 _________(币种)(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第四条 成交细目
1、配套:_________
2、家电:_________
3、家具: _________
4、其他:_________
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五条 丙方完成委托任务的报酬
丙方业已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人双方委托之事项,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报酬:
(1)按合同标的_________%的比例支付(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具体数额为小写_________、大写 _________)。
(2)委托人双方支付丙方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其中,甲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乙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六条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任务的'费用收取
丙方没有完成委托人指示的委托任务的,不得收取报酬,但可以按实际支出收取一定的费用,委托人双方自愿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向丙方支付费用。
(1)一次性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由委托人双方各自分别承担50%。
(2)根据丙方的实际发生费用(以发票、车票等为证据),由委托人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七条 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售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
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房屋产权过户所需的税、费承担,选择下列第_________项: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2)全部税、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契约》,如需要公证,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4、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将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5、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_________方将房屋过户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方将贷款所需费用约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具体金额以有关部门开据的票据为准,(多退少补)。
6、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
(1)现金一次性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款扣除已交定金后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2)现金分期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首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将扣除已交定金及首付款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
(3)商业贷款乙方申请商业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4)公积金贷款乙方申请公积金贷款,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需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 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5)组合贷款乙方申请组合贷款,其中商业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 年;公积金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贷款年限为_________年。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_________日内,乙方须将购房总款扣除已交定金及拟贷款金额以外的购房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口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口存入履约保证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贷款年限,按有关规定最终审核为准,首付房款多退少补)。
7、如乙方拟定上述某项贷款遇到困难,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变更以下第_________项付款方式:(1)现金一次性付款
(2)现金分期付款
(3)公积金贷款
(4)组合贷款
第八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
(1)该房屋权属清楚,不存在查封、抵押、出租、债权债务纠纷等影响转让的因素;
(2)向丙方出具的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房屋权属证明及办理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配偶、家庭成员和共居人同意出售该房屋,且不得隐瞒婚姻状况;
(4)如该房屋正在出租,甲方必须出具承租人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书和同意搬迁保证书;
(5)甲方于房屋交付之前将房屋的水、电、煤气、采暖费、物业费、电话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有关费用全部结清(不包括安装费,仅指使用费)。如果不能及时缴清有关欠费,甲方愿意在取得全额房款时,将与欠费相等的保证金存放于丙方处,待甲方将欠费缴清后凭缴费发票取回保证金,若无法缴清欠费,甲方将以保证金冲抵欠费并授权丙方将保证金转付乙方(保证金不足冲抵欠费的,由甲方按实补足金额)。
(6)甲方应于房屋交付乙方前将户口迁出。若有困难,乙方同意甲方自即日起_____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并且在甲方领取房款时,将户口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交由丙方代为保管,待户口迁出后,由甲方到丙方处领取押金,若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2、甲方已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维修基金在该房屋出售后不再退给甲方,并将票据交付乙方,若甲方票据丢失需调档提供相关证明,因调档产生的费用由 _________方承担。经甲乙双方协商,未曾缴纳的煤气气源费由_________方承担,未曾缴纳的维修基金由_________方承担。
3、在签订本合同_________日内将办理该房屋过户及贷款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准备齐全。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均可向①县人民法院起诉。②市(县)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只选其一)
第十条 经居间方提供信息,并实际已了解的房地产:
第十一条 咨询登记费______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后当即生效,在完成委托各自履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签约地方:_____________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1
甲方(供应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采购方):*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水泥用于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际供货数量结算。
注:若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价款,可以约定为:按照施工期间武汉市供货当月发布的建设工程信息价据实结算。
第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
甲方供应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B175-20xx、GB1344-20xx)规定标准并满足该工程施工需要。
第三条 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需将水泥运输至。
2、乙方对每批次货物书面签收后,即视为该批次货物已办理交付手续,该批次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供货时间:乙方指定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所需供应的水泥规格及数量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将乙方指定的货物送至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
第四条 产品验收方法:
1、数量验收:甲方交付水泥时,水泥数量以甲方指定人员、乙方指定人员和乙方项目经理三方同时签字认可的数量为准。
2、质量验收:以甲方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依据,甲方应将出售给乙方之水泥所属编号的水泥检验报告交付乙方存查。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需在收货后25个日历天内提出,经双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湖北省建材质量检测站的检测报告为准。若确属甲方所供水泥质量问题,则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若乙方未在25个日历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则视为甲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及数量均符合本合同所要求之标准。
本条约定并不免除甲方所供应水泥在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五条 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每月5号前,由甲、乙双方对甲方上月供应货物的数量和金额进行对账及结算,结算单经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部章后生效,生效结算单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对账结算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按照甲方上月供货金额的70%向甲方支付货款,其余货款待该工程全部完工且经乙方、监理单位和业主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付清。
3、甲方每次收款前需向乙方开具正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所提供之水泥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规范和合同所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付水泥货款,且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及时供货(含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对甲方处以20xx元的违约金。
第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经协商调解不成,同意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2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物品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物品情况
1、物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物品颜色:_________;物品名称:____________;物品购买日期:__________;物品新旧程度__________;物品数量___________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2、乙方保证该物品的来源合法,否则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二、交货方式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
风险提示: 交货地点
对于“交货地点”应当明确约定,因为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如:在合同中约定交货地点为卖方的仓库,则意味着该货物一旦出库,其毁损、灭失的风险则转移到买方处,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交货地点的选择上,应慎重对待。
3、运输方式:
三、验收方法
按照交货地点与时间,根据不同商品种类,规定验收的处理方法。
质量标准:
四、交易金额及付款方式
1、本物品收购款为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付价款的___________%作为定金。剩余价款在物品卖出后一次性付清。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五、合同买卖双方约定
1、乙方物品为租借的形式交付于甲方,若乙方物品甲方不能处理,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回定金,乙方有权拿回自己的物品。
2、甲方人为的将乙方物品损坏,则甲方按照收购款赔偿给乙方(含定金)。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3、此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4、此合同签字即生效,在合同有效期物品处理权由买方负责。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代表:
时间:
乙方代表:
时间: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3
一、理论的准备: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曾被视为“大陆法系民法中最辉煌的成就”,又被称为德国民法中的“最难理解的基本概念”。它最早由德国法学家胡果在1905年在其所著的《日耳曼普通法》一书中提出的,当时的意义仅为具有法律意义的适法行为,后由海瑟将其内涵扩大到一般性法律行为,于1863年首次出现在撒克逊民法立法中。萨维尼在《当代罗马法体系》中创立的法律行为体系至今仍堪称为经典。他是这样描述法律行为概念的:“行为人为创设其意欲的法律关系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
至今,学术界对法律行为是否都是具有合法性有争议。有些学者为了解决此矛盾,提出了一个上位概念:民事行为,指民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行为而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它包括准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等。在立法上,我国沿袭了前苏联的观点,民事法律行为仅仅指合法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明确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二、有因行为与无因行为
1、概念
学理上,根据不同的标准将民事法律行为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以法律行为与原因的关系为标准,可以将其划分为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
梁慧星《民法总论》中的观点是,有因行为,指行为与其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指行为与其原因可以分离的法律行为。
梅仲协的《民法要义》对该对概念称谓是要因行为和非要因行为。要因行为云者,以原因为法律行为之要件之谓也;非要因行为则异是。在非要因行为,原因超然屹立于法律行为之外,不以原因之欠缺致法律行为之效力受其影响。
江平的《民法学》中指出,有因民事行为指财产为给付的民事行为中,以给付原因为成立和有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无因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财产为给付标的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不以给付原因为成立和生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
马骏驹,余延满的《民法原论》中的观点是:有因行为,是指财产给付行为中,以原因存在为必要,若其原因无效则行为亦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是指在财产给付行为中,不以原因的存在为必要,即使原因无效而其行为仍然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彭万林在《民法学》中指出,有因法律行为指给付原因与行为在法律上互相结合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给付原因是行为成立,有效的要件,即欠缺给付原因将影响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无因法律行为指给付原因与行为可以分离,独立的法律行为,其特点是,给付原因不是行为成立,有效的要件,即欠缺给付原因,不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
王泽鉴的《民法总则》中指出,法律行为以得否与其原因相分离,亦即是否以其原因要件,可分为要因行为(有因行为,原因行为)及不要因行为(无因行为)。要因行为,指法律行为与其原因不相分离,以其原因为要件的法律行为。不要因行为,指法律行为与其原因分离,不以其原因为要件的法律行为而言。进而,王泽鉴认为无因行为包括债权契约(买卖和消费借贷等);无因行为包括无因契约和无因单独行为(票据行为),无因契约包括处分契约(物权契约,债权让与)和债权契约(债务拘束,债务承认)。
由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出,其实学者对这一对概念的含义并不存在多大的分歧,只是各自的表述不一。其内涵都是法律原因是否是法律行为的一个基本构成部分,即法律原因和其他要件共同组成一个法律行为成立,生效的支架。如果在有因行为中,抽离了法律原因,那么法律行为就丧失了一个要件,不得成立。无因行为,则反之。
在此,我们必须弄清楚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是法律原因。法律原因在罗马法上被称为causa(原因),是指主体之间财产给付的目的。梅仲协先生说“法律上直接之目的,吾人均称之为法律行为之原因。”它与动机有所区别,法律原因是指直接的法律目的,为法律行为的内容,而动机不具有法律意义。梅迪库斯也指出了行为双方当事人通常所追求的其他目的,则不能作为有意义的法律原因,只有在例外情形,此类目的才能通过条件或交易基础学说,获得法律上的意义。在这里,梅迪库斯指的是将此类动机作为法律行为成就的条件。
梅迪库斯关于无因性的观点较具特色,在这里,我将简要地论述一下。他认为绝大多数债务合同都是有因行为,而却大多数处分行为都是无因行为,他还举出了几种例外的情形,如负担行为也可以是无因的,处分行为的法律原因也可以是纯粹的原因约定,有些处分行为无须具备任何法律原因。他还将无因性分为外在的无因性和内在的无因性。外在的无因性指处分行为的效力不以该行为以外的存在的负担行为的效力为前提。内在的无因性,或称内容上的无因性,是指处分行为本身在内容上也是无目的的。
2、分类的意义
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流转行为一般情况下都存在给付原因,如赠与原因,负担原因或清偿原因等等。这是由民事行为的本质决定的。对有因行为而言,如果原因不存在,不可能,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或者双方对原因认识不一致,都可以使法律行为归之无效。比如说甲已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关系,甲误以为自己欠了已1000圆钱,而作出了给付,此法律行为的原因不存在,给付行为是无效的,甲可以请求已返还1000圆。反之,就算民事主体为民事行为的原因不存在或欠缺等,仍然有效的民事行为即为无因行为。如甲已双方之间存在一个票据预约关系,甲承诺以已要求的方式和数额发行一票据,
票据流通后,即使他们的预约行为存在瑕疵,票据的流通仍然有效。
法律上为何要规定无因行为,我认为至少有三个方面的意义。第一,有利于准确地把握法律行为的性质,正确适用法律,以判别民事主体之间法律关系所处的状态。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意义,如梅仲协先生所说:“诚欲使一般社会上之交易,臻于安全而云尔。”即维护法律交往的方便性和安全性。如果我们假定,所有的法律行为都是有因行为的话,法律行为受到其他与之相关的法律行为的影响,原因关系就会在同一标的物上累计,权利行为无效的原因越多,交易方识别权利性质会相当困难,使后面的交易根本无法进行。为了切断原因关系瑕疵对后面交易的影响,法律就规定了无因行为。这使交易方只须关注此次交易的合法有效性,大大地便利了财产的流转。第三,有利于完善民事法律理论体系。虽然有因行为和无因行为,与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的分类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我们不能以后一种分类取代前一种,因为民事行为本来就具有多样复杂性,我们只有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探讨民事行为这个问题,民事法律理论的张力才能更大,维度也才能更宽广。
三、物权行为的无因性
1、历史沿革
物权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以物权的设立,变更或终止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双方行为和单方行为。双方的物权行为即为物权契约,是最主要的物权行为。实际上,物权行为制度早在罗马法中便已存在。例如罗马法上的交付(traditio)要求当事人一方以移转所有权的意思,移交物件于另一方,才能移转所有权。“在古典法和优士丁尼法中,对占有的转让可以通过某些隐蔽的和准精神方式加以完成,几乎是通过双方合意来宣布对所有权的转让”。但物权行为的概念最初由德国法学者萨维尼在他1840年出版的《现代罗马法体系》提出,他写道:“私法上契约,以各种不同制度或形态出现,甚为繁杂。首先使基于债之关系而成立之债权契约,其次是物权契约,并有广泛之适用。交付具有一切契约之特征,是一个真正之契约,一方面包括占有之现实交付,他方面包括移转所有权之意思表示。此项物权契约常被忽视,例如买卖契约,一般人只想到债权契约,但却忘记交付之中亦含有一项与契约完全分离,以移转所有权为目的之物权契约。”
可见,萨维尼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区分开来,进而提出了物权行为的无因性理论:“一个源于错误的交付也是完全有效的。”也就是说,在交易中,当事人承担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完成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的行为是两个分别独立的行为,它们各自有独立的意思表示和成立方式,各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后来,德国在起草民法典时,将无因性理论适用到土地让与,动产让与及债权让与等法律行为中。
关于物权行为各国立法存在肯定主义,否定主义和折中主义三种不同的立场。德国立法对物权行为持肯定立场,法国立法对物权行为持否定的'立场,瑞士立法对物权行为持折中主义立场。相应地,对于物权变动的原因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也有三种立法体例。
一种为形式主义,认为物权的变动是债权合同的效果,在债权合同之外,不认为有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其他合同存在,而交付与登记不过是对抗第三人的条件而已;第二种为形式主义,认为债权合同仅发生以物权产生,变更和消灭为目的的债权,而物权变动效力的发生,直接以交付或登记为条件,即在债权合同之外还有以直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物权合同;第三种为折中主义,分别结合了意思主义和形式主义。
2、我国关于物权行为的立法
我国是否已采纳了物权行为,对于这个问题,仁智互见,歧义纷呈。学术界有两种基本对立的看法。一种认为我国承认物权行为,依《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条,第61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移转行为必须登记,而且行为自登记时起生效;动产物权的设立或移转必须移转占有,而且行为自交付时生效。我国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向船舶管理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现行立法不承认物权行为。依《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所有权移转是债权行为和其他合法方式的当然后果,是合同效力的体现,交付只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继承法》第2条也有规定,继承人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人去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后才取得所有权。
我认为,我国没有采纳物权行为的概念。首先,从立法来看,现行中国民法和合同法中并没有出现"物权行为"或"物权合同"概念,至于民法通则及担保法有关条文的解释,也很难确证立法者在事实上承认物权行为的存在。第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中,因具有欺诈、胁迫或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即使不动产已交付、登记,也会宣布登记无效,这说明司法实践也没有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3、物权行为无因性的思考
物权行为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如果双方当事人履行买卖契约,一方将标的物转移,而另一方交付价款。但是如果买卖合同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等而被宣布无效或做撤销以后,双方当事人可否请求对方返还已给付的标的物?根据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原则,物权契约即使在债权契约无效的情况下,仍然产生法律后果。标的物的受让人仍能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出卖人丧失所有权,出卖人不能基于物权的请求权要求返还原物。这时,对所有权人的救济只能基于不当得利债权的请求权要求返还。原所有权人丧失了所有权,而获得了债权。如果买受人宣告破产,则出卖人不能享有别除权,而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如果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则为有权处分,出卖人不能享有追及权,而只能请求买受人返还因转卖所得的价金。第三人直接取得标的物时,即使是出于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买卖合同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也得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在标的物上设立担保物权,由于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的效力,出卖人不能请求返还标的物,只能向买受人请求赔偿。
由此可以看出,物权性的无因性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它“违背生活常情,与一般观念显未有符”,同时也违背了交易活动中的公平正义原则。我们这样分析一下,既然合同双方之间转让标的物的契约归于无效,那么他们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理应恢复到契约订立以前的状态之中,但是如果严格地遵守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原则,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却被重塑,法律地位转换了,原买受人成为所有权人,而原所有权人却成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标的物的债权人。债权是没有优先性和排他性的,原所有权人的原权利就被降格了。这对所有权人非常不利。
有鉴于此,在学术界,有些学者试图通过尽量强调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联系,提出了物权行为无因性相对化理论。该理论共有三种:一是共同瑕疵说,该学说认为如果债权行为因为当事人欠缺能力,或因欺诈、错误、违法等原因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物权行为也因具有共同的瑕疵而因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二是条件关联说,此说认为当事人可以依据其意思将物权行为的效力与债权行为的效力联系在一起。此种意思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的,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解释当事人有默示意思。三是法律行为一体说,即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统称为一个整体的法律行为,适用民法关于法律行为一部无效而导致整个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因此,当债权契约无效时,物权契约也应该宣告无效。在实践中,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发源地德国也通过了判例或解释缓和无因性原理。判例认为,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附着于原因行为之瑕疵,会反射于物权契约,致使物权契约无效,此在原因行为之因欺诈为理由被撤消时亦然。移转所有权为目的之物权契约亦会受欺诈缔结的影响,可一起主张撤消。
既然物权行为的独立和无因原则有如此多的缺陷,那么在否定物权行为时,我们会受到怎样的阻碍?此时,我们一定考虑到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物权行为为有因行为,物权第一次变动的瑕疵将会被保留下来并传递下去,也就是说物权行为会受到以前在此物上所为的所有法律行为的影响,设想一下,会有很多人的利益处在不安全的状态。如上例,如果已已经将标的物卖与丙,亦或是已经经历了多次交付,如果我们否定无因性,甲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要求返还所有物,交易的安全得不到保护,社会利益将受到更大的损失。因而,法律不可能要求交易方每次交易时,都必须考察物权的合法性。为了使财产在流动中更快地增殖和考虑交易的安全性,法律只有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必须强调的一点是,第三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日本,对第三人的限制存在三种理论,一是正当利益说,二是有效交易说;三是或者吃掉或者被吃掉说。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水泥品种
外加剂品种
结算单价(元/m3)
混凝土单价(含运费)
汽车泵泵费
地泵泵费
外加剂费
冬施期冬施费
合计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制定
XX年一月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5
购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其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单价、总价等。
第二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_________
第三条 验收方法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_________
第五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
4.运输费:_______
第六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
(5)乙方未按照约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应当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X%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须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的罚金。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6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汽车名称、数量及价款
┌───────┬───────────┬──────────┬─────────┐
│ 汽车品牌 │ │ 型号 │ │
├───────┼───────────┼──────────┼─────────┤
│ 生产厂商 │ │ 产地 │ │
├───────┼───────────┼──────────┼─────────┤
│ 发动机号 │ │ 合格证号 │ │
├───────┼───────────┼──────────┼─────────┤
│ 车架号 │ │ 海关单号 │ │
├───────┼───────────┼──────────┼─────────┤
│ │ │ │ │
│ 商检单号 │ │ 配置(标准配置/ │ │
│ │ │ 选用配置) │ │
├───────┼───────────┼──────────┼─────────┤
│ 数量 │ │ 车身颜色 │首选: 次选: │
├───────┼───────────┼──────────┼─────────┤
│单价(人民币)│ │ 内饰颜色 │首选: 次选: │
├───────┼───────────┴──────────┴─────────┤
│总价(人民币)│ │
│ 大写 │ │
├───────┼────────────────────────────────┤
│ 备注 │ │
└───────┴────────────────────────────────┘
第二条 质量
1、甲方出售的车辆,质量应符合国家关于汽车产品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应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并达到产品说明书载明的技术指标,符合车辆落籍地有关部门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出售的车辆,应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上标明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
3、双方对车辆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有争议的,依据法律规定或者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定问题的依据;需要进行鉴定的,以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鉴定费由主张方垫付,由责任方承担;经鉴定无法明确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第三条 定金(可选填)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全车款的 %(此比例不得超过全车款的20%)作为定金;甲方交货后,定金抵作车款。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时向甲方支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
乙方选择按第 种方式,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
2、分期付款方式: 签订本合同时 /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 %,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前支付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
3、贷款方式:见《贷款合同》 。
第五条 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时间: 年 月 日前。
2、交车方式:乙方自提;甲方送车上门;货交承运人。
3、交车地点: 。
4、甲方交付车辆时应同时提供:
(1)销售发票;
(2) (国产)车辆合格证或(进口)海关进口证明及商品检验单;
(3) 质量服务卡或保修手册;
(4) 车辆使用说明书或用户使用手册(中文);
(5) 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6) 。
5、甲方应在交车时当场演示、检查车辆的基本使用功能,如实回答乙方的提问,配合乙方对车辆进行验收。乙方对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由双方进行确认。对于确属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对于车辆的配置等与广告宣传有出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车辆与解除合同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方将车辆交由乙方实际支配下并向乙方交付随车文件时,双方应签订车辆交接书(见附件),即视为该车辆正式交付。自车辆正式交付时起,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售后服务
1、车辆售后服务及保修参照生产厂商关于车辆的说明书和保养手册执行。
2、甲方应提供由生产厂商认定的两家以上的维修保养网点供乙方选择。
在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乙方应在生产厂商公布或双方约定的维修站进行修理和保养。
3、乙方使用车辆前应仔细阅读车辆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或保修手册等相关资料。在保修期内车辆由于乙方或第三方的人为破坏、使用、保养不当、装潢、改装不当,或到生产厂商认定范围以外的修理点进行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4、生产厂商的车辆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内容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本合同签订后,国家出台有关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或车内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规定的,双方按国家规定执行。
6、生产厂商的正式承诺比本合同的约定更有利于乙方的,双方按生产厂商的承诺执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时交付车辆的,自延期之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已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2、乙方在使用后发现车辆不符合说明书中表明的质量标准,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无偿修复、补偿损失或减少价款的责任。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汽车检验机构鉴定,车辆确实存在设计、制造缺陷,由此缺陷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乙方有权选择要求甲方或生产厂商赔偿。乙方要求甲方赔偿的,如生产厂商有过错的,甲方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商追偿;乙方要求生产厂商赔偿的,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4、甲方明知车辆存在严重瑕疵而未告知乙方的,或以欺诈方式销售车辆的,乙方有权要求更换车辆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车价款的,应依照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未交车款的 %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6、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按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或适用定金条款。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九条 其他约定
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专用车买卖可另附附件。补充条款、补充协议、附件及甲方的宣传材料、广告、公开承诺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他约定: 。
第十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证照名称: 证件名称:
证照号码: 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附件一
合同编号:
车辆交接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时,甲、乙双方在 对 牌汽车进行验收与交接,双方确认:
1、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车辆品牌及型号规格为: 。
乙方经过验收,认为该车辆符合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编号为 )的约定(发动机号: 车架号: ),同意接受。
2、随车文件清单如下(打√): (1)发票 (2)合格证 (3)说明书 (4)保修卡 (5)海关证 (6)商检证 (7)进口车关单 (8)进口车商检单 (9)其他:
3、下列车辆项目完好无损、运转正常打“√”,不正常的打“×”,空格内可自行添加项目。
┌──────┬─┬──────┬─┬───────┬─┬──────┬─┬──────┬─┐
│外观及漆面 │ │灯光 │ │电动天线 │ │ │ │ │ │
├──────┼─┼──────┼─┼───────┼─┼──────┼─┼──────┼─┤
│内饰 │ │反光镜 │ │cd │ │ │ │ │ │
├──────┼─┼──────┼─┼───────┼─┼──────┼─┼──────┼─┤
│转向 │ │轮胎及备胎 │ │收放机 │ │ │ │ │ │
├──────┼─┼──────┼─┼───────┼─┼──────┼─┼──────┼─┤
│制动 │ │雨刮器 │ │点烟器 │ │ │ │ │ │
├──────┼─┼──────┼─┼───────┼─┼──────┼─┼──────┼─┤
│手刹 │ │发动机 │ │钥匙及遥控器 │ │ │ │ │ │
├──────┼─┼──────┼─┼───────┼─┼──────┼─┼──────┼─┤
│离合器 │ │空调 │ │千斤顶 │ │ │ │ │ │
├──────┼─┼──────┼─┼───────┼─┼──────┼─┼──────┼─┤
│排挡 │ │门窗 │ │随车工具 │ │ │ │ │ │
├──────┼─┼──────┼─┼───────┼─┼──────┼─┼──────┼─┤
│仪表盘 │ │电动天窗 │ │警示牌 │ │ │ │ │ │
└──────┴─┴──────┴─┴───────┴─┴──────┴─┴──────┴─┘
4、里程表显示数: 公里
5、其他交接事项: 。
本交接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视为车辆正式交付,车辆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二
合同编号:
委托服务协议书
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 元,大写 。
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付清剩余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 元,大写 。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 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 元。
3、代办保险: (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保险期限:一年 二年 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 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 元。 (5)车辆损失险,费用: 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 (7)以上保险费用合计: 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 元,车船税 元,购置税 元,注册费: 元,其他 元,合计约 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 ,费用 元。
6、代办其他项目 ,费用 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 年 月 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保险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车辆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车辆未上相关保险或保险公司以车辆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要求
1.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出售附件所列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设备。
2.产地:详见附件。
3.质量标准:
(1)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2) 其他:____________
4.技术标准:
乙方提供的设备为原厂行货,符合原厂行货的技术标准。
5.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所列各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 __________________
2.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______种方式支付:
① 甲方在货到并安装验收合格后______个 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
② 第一期付款: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二期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__% 。
第三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信息
乙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开具相关发票。
第三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包装
1.交货时间:按以下第______种方式确定交货时间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______日内。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内。
(3)其他方式: ? 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确认日期为准
2.交货地点:乙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卸货。
甲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
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负责包装货物,包装标准:
原厂包装标准并适于运输需要;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货物锈损或丢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设备的运输费、包装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设备的安装与验收
1.甲方在全部设备签收后______个 工作日内验收完毕。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合规定,应在 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个 工作日内负责处理。
2.甲乙双方应于到货后在双方有关人员监督下对设备进行验收。如果 5 个工作日内因甲方原因没有验收,则视为该批设备验收合格。
3.甲方在开箱清点时,如发现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损坏或不符合合同规定,乙方应及时补足,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按原厂质量标准,即以说明书为准。
5.乙方负责进行设备的安装、调试。
6.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8
甲方:aaaaaaaa 乙方:ccccccc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据甲方施工生产需要,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得到落实的同时,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业的综合经济效益。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拟定以下条文,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详见劳务承包合同) 二、承包形式、内容、结算单价:
1、承包形式:本工程采用建筑面积包干形式结算,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GB/T50353—20xx]规范执行。
2、承包合同和承包单价包干范围:
(1)工程所需周转材料(钢管、扣件、架板、各种型号的模板、密目网、兜网、U型卡、蝴蝶卡等)的租赁、运输以及损耗,木板、木枋、层板等所有模板的费用。具体详见《项目材料管理协议》。
(2)现场所有发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所有临边洞口防护、防砸棚、围墙内地坪硬化、绿化以及达到省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工费);因现场需要临时设施的多次搭拆,根据规划和甲方要求乙方负责搭建的临时用房人工费。
(包括围墙内的所有临设,除原有两栋办公楼、食堂、卫生间外的所有临设)。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及办公区、生活区及施工场地周边环境设专职保洁员不得少于3人,负责清洁卫生、车辆进出冲洗,并设置保卫。安全帽、床上用品服饰同一。每车次设6-8名工人负责材料进出场上下车、转运、堆码整齐、标化工地的创建等全部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乙双方每天专人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工完场清、工完料尽的处200元—20xx元/次的处罚。
(4)凡需文明施工用工性质,均包括在文明施工费内,不另计算。 (5)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包括食堂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包括修建临设的所有材料费和人工费)。其宿舍和食堂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符合公司、项目的宿舍管理制度。
(6)除塔吊、施工电梯整体提升架以外的所有小型机械(包括门字架、搅拌机、浇砼用布料机等所有小型机械)。
(7)所有进出场材料的装卸费用,如钢材用汽车吊卸料,汽车吊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所有工护具及低值易耗材料(凡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所有易耗材料,包括塑料导管、拉片、对拉螺杆、钢丝网、钢板网)。
(9)二级配电箱以外的所有用电线路及照明设施由乙方承担。用电线路均采用胶导线或电缆,地下室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线路,采用三相五线制。 (10)自然灾害、政府行为造成的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现场整体停工(无任何工作面),周材(包括架管、扣件、架板)按实际租赁数量×租赁单价×停工天数计算赔偿,其它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甲乙双方必须尽全力处理停工后的各种工作,尽量减少损失。
(11)构造柱、墙拉筋植筋,以及所有的工程措施植筋,植筋费用包括在合同内。
3、结算单价:
按建筑面积包干单价执行,总价: 元/m2。
4、付款方式:
三、劳务公司每次收取费用应出具正规发票(材料费可开材料发票、机械费可开机械发票)。
四、其它事项详《住宅楼劳务承包合同》和《材料管理协议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甲方驻现场负责人: 乙方指定收料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二OO七年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29
买方: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编: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
2.验收方式: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检验机构按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______ 受权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订立于____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3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前提下,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屋交易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小区 号楼1单元 户,(房产证号: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 ㎡,储藏室一间 ㎡,车位一个的房地产卖给乙方。此房成套出售,如办理房产证时面积发生变动,总房价不变。
二、甲方保证此房产的一切情况属实, 承诺和保证此房产无任何权属和经济纠纷,权属无任何瑕疵,同户籍、相关亲属及房产共有、所有人同意出售,同时保证已付清交房前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有线及 甲方交房前的所有居住费用 等所有居住费用。
三、双方议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 元整(¥壹佰贰拾万元整),本房屋成交总价包含现状装修及室内现状家具。
四、交款方式:
签订本买卖合同当天乙方付给甲方首付款: ( 万元整)(以收据为准),之后甲乙双方提供乙方贷款材料并到银行签署借款抵押合同等。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向银行贷款¥ 元( 万元整)作为支付第二笔房款的方式之一,该款于该房过户抵押完毕后(一个月之内)由银行直接打入甲方账户。乙方贷款批复后,甲乙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签字。如贷款未获批准或贷款不足,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笔房款。(注:交房时,甲乙双方到该房内进行验看、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交接)
五、甲乙双方议定:在甲方收到第二笔房款(¥ 元)后 天内,甲方将该房交付乙方使用,否则甲方每延误一天,按照¥ 元/天赔偿给乙方(作为滞纳金)。
六、此房在办理产权转移中所产生的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该房屋产权过户费用的计算依据是日照市税务局对该房屋的评估价格及收费部门规定收费标准,而非甲乙双方商定的实际成交价。)
八、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毁约,否则属于违约。违约的赔付办法:1)签订合同后乙方付清首付款前:如甲方违约,应按定金的贰倍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已交定金不退还;违约方承担该业务的全部代办费、评估费等实际已发生费用。2)乙方支付首付款后:如甲方违约,双倍返还已交房款。如乙方违约,已交房款不予退还,违约方承担该业务的.全部代办费、评估费等实际已发生费用。
九、甲方认可乙方以贷款方式付款:
(1)甲、乙双方需在 天内将贷款所需材料提供完备,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如其中任何一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将贷款所需材料提供完备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按银行有关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办理。此房屋贷款金额及贷款年限、利率以银行放贷为准,如贷款金额低于应付的第二笔房款,不足部分乙方应于银行放款壹周内以现金形式补齐。
(2)房地产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乙方须在房地产证领出后在 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抵押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如乙方因此违约,甲方已收的房款概不退还乙方,并且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之内将产权证全部过户到甲方名下,如乙方不协助办理,甲方有权通过法院强行判回产权,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另外出售。
(3)贷款过程中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则乙方须在提出终止贷款后一个月内补齐所差房款,继续履行该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已缴纳的服务费不予退还,否则为违约,甲方可将该房产另行出售。
(4)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的真实、可靠,否则承担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因证明不属实或其资信度不够等乙方原因造成的贷款未果,乙方应在银行通知贷款未获批准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剩余房款,否则为违约,甲方可将该房产另行出售。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果由于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及房产、土地部门政策变化导致双方不能按约定交易时,甲方退还购房定金给乙方,-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属于违约。
十一、此房产权转移后不得拆除(或附带)的设备有:甲方保证下属设备的交房时与看房时保持一致, 固定装修,固定设备不动,其余见甲方清单。
十二、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如交易双方或其中一方 在乙方贷款批复后且甲方接到通知后十五天 内不来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时,视为违约,并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
十三、未尽事宜由各方协议解决,相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不能解决,则提请丙方或地方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 乙方:
受托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31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合同编号:〔20〕号
供货单位(章):
购货单位(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订货清单产品代码
(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
级别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箱含药量(千克)
数 量单 价(元)
金 额(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保障安全。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禁(限)用药物要求: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
五、提(交)货时间和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八、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
十一、运输安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选择一种):
1、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页):
购货单位 ( 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
供货单位 ( 章 )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单位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签字)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签字)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二〇xx年七月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有关买卖合同模板集锦 篇32
出卖人:*公司 (甲方) 合同编号:
买受人:*公司 (乙方) 签订地点: 太原
一:标的物 签订时间:2 0 1 2 年 1 月 4 日
产品名称品种或者规格生产厂家计量 单位数量价款 单价(元/袋)总价(元)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捌万捌仟贰佰元整
二、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必须是20xx年12月以后生产的新产品。
三、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馒头5公斤纸盒包装。
四、 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乙方指定地点。
五、 损耗物品数量或缺损部分由甲方10日内补齐。
六、 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负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担。
七、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到货后由乙方进行抽样检查,检验标准达到合同约定单项物品质量要求,检验费和用品损失由甲方负责并与样品相符。
八、 结算方式:甲方拿到乙方提供的提货小票,太原以外地区货到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及不良反映,甲方10日内付清全款,甲方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
九、 违约责任:甲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总货款的5%的`违约金。
十、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太原大同临汾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十一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 起生效。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出 卖 人
出卖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买 受 人
买受人(章): 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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