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合同(28篇)
货物运输合同是约定运输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明确费用及责任。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货物运输合同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
合同编号:CZ20_——3
甲方:
乙方: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
2、标的名称:球墨铸铁井盖;规格、型号、数量:(单位:mm)
5、生产厂家:总金额:273668元(支付以实际到货为准);以上价格含普通发票及运输费。
第二条: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1、乙方按甲方提供井盖图样生产,甲方需签字盖章生效;
2、方形井盖800_800,合同签订前,乙方提供样品,经双方共同检验确认后封样存放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约定标的物材料进场验收的依据;
3、圆形重型井盖按图集97s501—1(41。43)生产,圆形轻型井盖按图集97s501—1(37。39)生产,并依次为验收的依据;
4、雨水篦子450_750,按图集05s518生产,并依次为验收的依据;
5、图集由双方共同签章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甲方通知乙方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宏润机电城院内;
2、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负责卸车费用。
第四条:结算依据
1、结算总额为:单价×供货数量。
第五条:货款支付
1、货物运至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运送货物的款项。
第六条: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文书往来送达地址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互相提供并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作为双方商定履行合同事宜的联系放式。
甲方送达地址: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送达地址: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合同当事人各方必须用书面形式按照各方提供确认的送达地址用特快专递送达方式送达相关通知时;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或送达地址变更未即使告知另一方、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接到邮递员领取邮件通知不去领取或拒绝签收,导致特快专递未能被收送达人实际接收的,邮件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逾付金额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给付甲方按逾付货物价格日千分之五计算的违约金。
3、运进现场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迟延交货时间超过合同约定工期20日以上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请求乙方退换货物,并请求乙方给付违约金为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4、已经安装完毕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同约定的,乙方除承担本条第3款的违约责任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第三人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成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全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
第九条:其他
1、合同签定后,根据工程需要,如部分材料规格、数量调整,由甲方及时提出清单,结算货款时合同中的单价不变,总金额根据调整后实际数量计算。
2、按本合同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每逾期一日,加收应付款额0。5‰的滞纳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的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材料款付清后自行终止。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时间:20_年 月 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一、协议说明
为了安全、快捷、准确地提供高质量的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及相关法律,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公正、合法,本着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二、协议标的
1、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2、乙方受甲方委托,将甲方发往各地货物进行提货、分拣、包装、转送等服务。
三、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向甲方提供优质、合理的运输服务,并维护甲方的利益,做到安全、准时地将货物运达目的地,避免任何人为造成的货物丢失、损坏、错发和野蛮装卸等。
2、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合理、优惠的运费价格。此价格按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签订的协议执行。乙方有义务严格按照甲方填写的托运书及双方签订的协议价格出具航空货运单(或其它有效运输凭证),并以此单作为财务结算凭证。
3、乙方有权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的货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或因社会负面影响所造成的间接损失。
4、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授权指定对接人的合理要求进行货物处理及信息反馈。针对非甲方授权指定对接人,乙方有权不予以回复、受理、并委婉回绝(如对接人员临时变更,甲方需另行出具书面授权书)。
5、乙方有义务在货物出港后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收货人其相关的货运航班号、提货单号、提货时间、提货电话等资料,以便收货人能及时提货、收货。同时,乙方应全程跟踪货物的接收情况以及随时接受甲方和收货人的查询。
6、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指令后,针对有库存货物,从航班起运开始应保证在24小时至48小时内到达客户地点(48小时内到指一级直航城市,二、三级城市60小时内)并保证货品之完整。
7、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发出所有货物称重并记录,以防出现数量缺失时能提供重量证明排除乙方责任。
8、根据行业淡旺季、节假日航空运价上调或市场经济浮动,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乙方可合理调整运价。
四、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及包装情况必须符合运输条件,不得交运违禁物品。航空货物由乙方指定的航线运输。
2、航空货物需在航班起飞前3个小时到达机场,针对非库存乙方仓库的货物,甲方有义务提前6个小时通知乙方提取货物。
4、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短暂仓储服务,但甲方每次有产品入库时,需提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提前做好收货、仓储等准备工作。
5、乙方人员到甲方工厂提货时,甲方应授权指定负责人与乙方进行货物交接,交接时应对货物进行清点、核对、然后双方签字予以确认。甲方需在出库单上将货物型号、颜色、数量等清楚注明,且所有货物须用正规封口标签封箱。
6、甲方填写货物托运书或发货指令单时,须明确注明收货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货物型号、数量、颜色及运输方式等其他特殊要求,并由甲方授权指定负责人签字或加盖有效公章和出货日期。
7、甲方在下达发货指令单后24小时之内有效,避免漏发货、重发货、错发货。如需更改货物型号、数量、颜色等要求,甲方须在下达发货指令单后15分钟之内以有效授权方式通知乙方,以保证货物配出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8、若甲方针对部份货物需发至省级目的地等通知放货时,务必在发货指令单上详细注明。货物在送达目的地收货人之前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甲方收货人接到乙方的到货通知后,需尽快收取货物,若甲方收货人收货当时未向乙方反馈任何异常信息,正常签收后,乙方按此单货物正常结束处理。事后所发生的'任何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
9、若因节假日甲方授权指定负责人以短信等方式通知乙方发放、扣留货物等需求,甲方有义务在正常上班后第一时间向乙方以书面形式补单。
10、若因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短缺,甲方有权按实际损失向乙方索赔。在运输过程
中货物出险后,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调查并在指定时间内提供相关理赔资料。
11、若因货物本身性质原因,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若因甲方未能及时配合提供证明货物性质有效凭证(含销售发票)时,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或直接经济损失(例罚款或没收货物)等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12、甲方应按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五、收货人权利与义务
1、在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收货人凭身份证或公司相关有效证件领取货物。
2、收货人一旦对货物确认签收,事后所发生的一切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自提货物:收货人收到乙方公司通知后,按时提货,三天内不提取货物,乙方有权收取相应的保管费。
六、保险及赔偿
1、每次发运货物,甲方可根据货物的实物价值自愿购买保险,或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相关的保险协议,其保险费按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保险协议执行。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运输事故,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投保情况向航空公司、机场当局或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需全力配合提供涉及理赔的相关资料。乙方有义务在货物出险后七天内按实际保值赔偿甲方。
3、出险后,若甲方所提供保险理赔资料(须盖有效公章)与保险公司调查后的实际理赔资料不符,或超过报案,理赔时间,导致保险公司不给予理赔,一切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赔付规定分为两种情况:
a、航空货物已购买保险的,按实际保额向保险公司索赔;未购买保险的,按航空运输法规规定赔偿,最高赔偿额按每公斤折算人民币20元赔付。
b、汽运货物未购买保险的,按照所丢失货物运费的三倍赔付。
5、赔付方法:在运费中扣除。
七、运费结算
1、收费标准:按甲、乙方共同协商的协议价格执行。如国家或航空公司运输价格有变动,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重新商洽合理运价,再签订协议价格。
2、费用结算周期为30天,运费不含税金。若无故逾期,甲方按所拖欠运费的3‰为标准每日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根据情况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如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经双方协商后确定付款日期。
3、甲方通过银行汇款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相关款项,甲方现金结算时必须由乙方委托专人(须出示盖有乙方公章的委托书)负责,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4、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支付。若需乙方提供月结税票,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税金,与当月运费一起结算。
八、保密条款
1、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本协议终止后,在一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九、违约责任
1、甲方收货人在签收货物前未发现货物任何异常情况,签收后所发生的任何异常由甲方收货人自行负责。若货物在到达地客户收货时包装完好无损,无挤压变形,且未被开过包,乙方不对包装内货物数量或短缺负责。若在验收现场发现货物外箱有破损、挤压等不良现象,可在乙方签收单上注明实际情况,开箱后发生的破损甲方或收货人能提供的有效证据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暴力运输罚款。
2、乙方的直接原因造成甲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失(中途卸装待发或运输中淋雨受潮等现象,乙方提货时没发现货物丢失或损失等)甲方有权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向乙方提出索赔。
3、甲方收货人验收货物时发现外包装、货物破损、数量不符、受潮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并由乙方派送公司出具航空运输事故签证,同时立即向甲、乙双方反馈有关信息,并在24小时内由乙方向当地机关部门或保险公司报案。现场未反映任何异常时,签收后的一切异常,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原因造成重发、错发货物等情况,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运输误差,该过程发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5、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货物延误而未配上预定航班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不承担此间任何责任。且因此导致乙方在运输中耽搁所产生的费用或罚款由甲方承担。如需取消发放货物时,甲方需在航班起飞前3个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由于天气或航空公司原因,造成航班起飞晚点或变更,导致运输延误等情况,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为甲方提供货物串号管理服务,每日上午十点前将其串号信息反馈甲方。其串号数据乙方只保留二个月时间(从发货日起计算)。超出二个月内的其他串号数据,乙方无法提供调查处理。
8、若当月丢货率(丢货笔数/全月发货笔数)大于等于千分之三,错发货(型号、颜色)、漏发货、重发货、未授权放货、漏放货比率(当月异常票数/当月发货总票数)超过千分之六由乙方承担相应罚款(由航空公司造成的除外,但必须提供航空公司官方证明)。
9、甲方授权人员去乙方开箱验货,乙方需做好人员、箱号进出登记,并确认甲方验后封箱货物符合入库要求方可验收入库;乙方有权对封箱不符要求的货物拒收。若乙方已验收再次入库货物发现外箱破损、箱号等重要标识无法比辨认,由乙方承担罚款;
10、未按先进先出法发出甲方货物,乙方需承担罚款。
11、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及货物明细返厂,产生的物流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每日反馈表,库存表必须准确及时,因信息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或影响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政府行为、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尽可能快的方式通知另一方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对方履行其于本协议项下义务的程度。
3、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时中止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包括保密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就损失扩大部分向对方当事人赔偿损失。
4、如不可抗力事故连续影响1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运输履行问题,并尽快达成协议。
甲方(委托方):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3
甲方:
乙方:
跟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并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运距:62-67公里
(4)运输期限: 。施工期间有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时需延期,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另立补充协议。
(5)运输方式:清运,调车费每车 元,车到现场支付。工程开工后拾伍日内扣除。
(6)车辆规格:前四后八,净重60吨。
(7)运输价格:每车 元整(税后价),甲方包吃住、包加油、包路保生活费标准每车每天 。
(8)运输方量: 。
第二条:运输款结算与付款方式:
(1)运输费支付方法:结算周期为24小时(周一至周日都正常结算),每日8:00―10:00为结算时间。在当日下午四点之前结算上日完成的工程量的全部钱款,结算率为100%.
(2)甲方按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由甲方通过银行存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甲乙双方以甲方开具的过磅单据或方量单据为结算依据。
(3)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统计员和乙方指定人。
(4)如甲方未能按时结算,或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停工损失由甲方承担。并需支付给乙方每部车每天运输的相应金额壹仟元整的违约赔偿金,以此类推,直到解决为止。因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早10:00点前)将运输票据提交给甲方所导致的'未能结算,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工程变更:如工程有变更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办理施工签证和通行证。
(2)甲方负责排处社会干扰,解决装卸点现场出现的问题,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并负责协调交警、城管环保等管辖单位的关系。
(3)甲方确保乙方运输车辆二十四小时作业,保证车辆正常装卸。
(4)甲方承诺确保被扣车辆放行,遇特殊情况扣车时间不超过24小时,如超过,甲方赔偿乙方被扣车辆每部壹仟元整。
(5)甲方保证乙方所到车辆叁天内准时进场作业,夜间装卸所需的照明及其他相关措施由甲方予以确保,过桥、过路、收费站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支付,如出现延误,甲方补偿乙方每天每部车壹仟元。(政府原因及自然安灾害、天气等特殊因素除外)。甲方负责乙方住宿费、生活费每车每天肆拾元。
(2)乙方责任
(1)乙方车辆必须听从甲方施工现场指挥,按指定的装卸地点、运输路线运行。必须和相关单位配合好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施工资格,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2)乙方的车辆维修、保养、加机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得无故停工、跳槽、卖票,偷卖柴油,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经查实后,甲方有权扣罚责任当事人,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当事车辆(只限责任车)总运输量30%的赔偿金,甲方有权先扣押车辆。乙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撤场,需提前拾伍日书面通知甲方,并负责补齐撤场车辆数,方可实施撤场。如果无故退场,每车罚款伍仟元。乙方车辆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保证甲方工程的正常运行。并确保每车每月25个工作日(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签订合同后,乙方在10月31日月内向甲方每一辆车辆缴纳保障金每车_____元,工程完工前日内退还。
(4)乙方对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加强管理,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停工、误工等,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5)乙方车辆在施工期间不得无故停工,车辆不得私自外出干私活,如有此类情况发生,没车每次罚款伍仟元人民币。
(6)乙方车辆司机不得带病作业,不得在危险地段强行作业,不得酒后驾车,自带蓬布盖车,防止撒漏。所有的工作人员均须遵纪守法。如有违反,一切事故责任自负,与甲方无关。
(7)乙方不得避开甲方,单独与业主联系发生直接业务关系。如有发生罚款乙方总工期运输量的30%费用,作为向甲方的赔偿。
(8)乙方在签订协议时,需缴进场保证金伍拾万元,并在伍日内进场,未按时间内进场,本协议自然失效,并扣除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进场施工___日内归还。(如果车队进场保证金按比例与联营者共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否则违约方需加倍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因本合同工期为三年,一年一续签。在第一年合同终止,要续签第二年合同期间,我公司享有优先权,只有我公司放弃与甲方续签合同意愿后,甲方才可联系第三方洽谈合同事宜。
(2)因刮风下雨等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或港上检查、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停工,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互不赔偿,但甲方必须负责乙方住宿费、生活费每辆车肆拾元。
(3)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无法解决,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4
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_________
保险单号次: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货物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_____ 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 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产。
第三条 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 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 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 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 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 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保险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单据;
(四)其他有利于保险理赔的单证。
保险人在接到上述索赔单证后,应当根据保险责任范围,迅速核定应否赔偿。赔偿金额一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达成协议后,应在10天内赔付。
第十六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人应根据实际损失计算赔偿,但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保险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七条 保险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被保险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提出书面索赔,直至诉讼。被保险人若放弃对第三者的索赔,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和应将向承运人或第三者提出索赔的诉讼书及有关材料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责任方追偿。
由于被保险人的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可以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十八条 保险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从获悉保险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2年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 )项办法处理:
(1)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凡经公路与其他运输方式联合运输的保险货物,按相应的运输方式分别适用本条款及《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水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和《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第二十二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5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执照号:_________
按照《_____》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和相互合作与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托乙方为进口货物运输代理等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最少在货物抵达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时)通知乙方货物到达情况和提供有关文件,包括:海洋提单、空运提单、货物资料、报关和报检报验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换单和提前审核有关文件。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报的进口货物,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商品检验检验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国家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如实申报。
3.由于甲方或下列原因导致货物申报时间的延迟,而造成未能及时清关或货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而乙方不予承担:
(1)因买卖双方原因导致提单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换取(如未电放、海运费用未结清等);
(2)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进口报关所需的全部资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报关资料失实,而导致的延迟;
(4)在清关过程中由于海关等相关部门要求,需要补充或修改有关单证及相关说明资料,而甲方未能及时提供;
(5)遇到法定节假日或有关部门不能正常办公;
(6)因港口要求和规定而必须输港的货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滞箱费、污箱费、修箱费等费用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尽量协助甲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合理安排甲方所委托进口货物的的换单、申报、运输等事宜。
2.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关报关进度、预计送货时间,以便甲方合理安排仓库装卸。
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解决在报关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状况,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释、说明等工作。
4.乙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关工作,并按甲方的指示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第三条费用结算
1.按照海关的有关规定,甲方应自行向海关缴付货物进口关税及增值税,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缴,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2.甲方应自行交付到付运费(海运费和thc、空运费),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垫付。
3.非乙方原因产生的特殊费用和责任,乙方不予以承担。
4.如因各种原因乙方无法收到甲方应付之费用,则乙方有权暂扣甲方委托乙方所管理的货物或属于甲方的业务文件,所造成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不予承担。
5.附《进口货物运输费用报价》
第四条其它
1.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管辖地海事法院审理。
2.甲乙双方银行账户、所在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发生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不提出异议,视为合同自动顺延。即使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6
根据经济合同法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___(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5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3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七、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八、运输费用:
按省水运货物一级运作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 元,空驶费按运输的50%计 ,全船运费为 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省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九、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间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十、附则: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如有末尽事宜,得按省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规定和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协商办理。
甲方签章:公司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乙方(车队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施工中道路、取土、装车、卸土的畅通。乙方负责运输。
二、运输地:
三、要求乙方车辆:------部(解放、东风王平头、斯太尔);车箱长-----米、车箱宽-----米、车箱高-----米。
四、运距:
五、运费:
六、结算方式:按车次结算,24小时结算一次(以现金方式结算)。
七、此协议双方认同,在约定时间内于年月日乙方将施工车辆安排到现场。
八、甲方负责联系住宿地方,乙方车队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项目收取合理的管理费:工程总费用的-----%。
十、违约罚金:乙方车队按约定到达后甲方如无工程安排,违约方应付给乙方违约金每车-----元/天。乙方车队没按约定到达工地并施工,违约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元/天。
十一、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定后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人:
--年-月-日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8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 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 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运方的权利: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9
甲方:武汉铁塔厂(委托方)
乙方:谷城通达物流有限公司(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充分、平等的协商,特制订本运输合同。
一、服务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的送货要求和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门到门的运输服务;
2、乙方为甲方提供送货过程的货物相信服务;
3、乙方为甲方提供在途车辆位置情况信息服务。
二、运输方式及运输计划货物
1、乙方根据甲方的运输要求,负责上门提货并按甲方要求准确无误无损的把货物送达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运输方式:;
3、运输货物的工程名称:
4、运量:约吨(最终重量按双方核定的重量为准);
5、规格:每车货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则上均在营运车辆规定的范围以内。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预定的发货计划通知乙方发运货物,承运方必须保证委托方的运输时间;
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时,保证货物的合法性,并向乙方提供与所送货物相符的相应出货单据。明确表达乙方托运货物的价值、件数、重量、体积、目的地,以便于乙方安排车辆正常送达;
3)甲方负责安排托运货物的装卸,并衔接好客户的收货事宜,负责协助乙方处理好收货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4)甲方有权对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拒绝装车而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5)甲方装卸工不能将破损,有污染等不良品混装进车内;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承运通知后,按时将合格车辆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运输计划;
2)乙方应按规定时间将甲方货物送达目的地,但如遇天灾、山洪、塌方、地震、战争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须即时通知甲方并将预急处理措施告诉甲方:
3)货物在承运期内,丢失、短少、损坏,乙方应负责赔偿(按成本价格赔偿)(不可抗力因素及经查证非承运人责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将货物直接交给客户,办理交接手续好,必须将有效签收回单(含有收货人、收货数量、收货日期时间、图章等信息)反馈给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运输的'货物时,应对货物的数量及包装(以外包装为准)进行清点核对。对装车过程进行监装。对装车过程的不当操作及外观或包装有疑问的货物应指出,纠正或拒装,装货后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对所承运的货物负安全责任,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以及货物卸错地点需要转送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货损、货差按成本价格赔偿);
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发货计划运输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如乙方擅自终止运输合同或不能满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的合同总价作为赔偿;
7)运输质量:乙方保证运输车辆清洁、干燥。因乙方驾驶员违反文明作业规定,与甲方客户发生争议,造成恶劣影响,致使甲方客户投诉,乙方应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运费及结算方式
1、运费:元/吨;
2、结算方式为单项工程结算,按甲乙双方核定的重量开票结算;
3、付款:工程铁塔承运完后,甲方收到乙方的运输(可抵扣)发票,在三个月内以汇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仅限——→承运期间国家新颁布相关禁运条例或有特殊安排等,双方另行协商;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需补充或修改,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经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其供应商出厂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根据《合同法》,双方就承运事项约定条款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履约保证:甲方将供应商从工厂发出的货物交给乙方承运;乙方负责安排承运的驾驶员和车辆,乙方对其承运驾驶员的相关行为负全责;乙方自愿交纳履约保证金元,该保证金用于运输安全保证和货损赔偿的押金。
二.费用标准:乙方须提供业内合理的物流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如乙方收费高于行业标准,甲方有权拒付运费;特殊情况双方可根据运输行情另外协商。(签定协议后乙方提交经甲方确定的国内费用标准和运输周期表)
三.货物交接:甲方的供应商负责产品包装及其内置物品的防护,,同时不得将国家违禁物品(含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夹带货品中;乙方须以书面和短信方式向甲方明确每次运输任务的'承运驾驶员,车辆及运抵时间等相关信息,以便甲方及时通知收货人;甲方的供应商将货物交给乙方时,乙方应确认收到的货物保持包装完整,负责装车摆放及物流过程的防护;乙方与甲方供应商就货物数量清点完毕须办理交接手续(配件按整件包装计算),并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乙方驾驶员签字有效);甲方同时将货物发货信息用电子信息等方式提前传达到收货人;货物运达时,乙方承运驾驶员须按甲方要求和收货人办理交验手续。
四.物流信息反馈:如属零担中转物流,乙方有义务及时将物流情况通报甲方,乙方不能提供驾驶员信息的须将物流站点信息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信息。
五.货损赔偿:甲方供应商的货物交由乙方签收后,出现货损由乙方承担,货损较轻的可由乙方或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解决,现场不能解决的予以返厂,返厂维修或报废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货物验收:甲方在验收货物或配件时须当面核验,必要时开包验收,根据事先接收的发货信息,验收无误方可办理收货手续和支付运费;甲方现场核验,如发现货物包装损坏,货品损失等情况,根据损失轻重和自身修复能力,可与乙方送货人现场协调赔偿事宜;协调不成,收货人可拒收货物拒付运费。如果甲方收取货物时外包装完好并在货物签收后发现包装内货物短少或损坏的,原则上与乙方无关;货物从承运之日起,有效查询日期和索赔日期为15天,乙方须积极配合。
七.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一年,双方前期已事实履行的委托运输业务参照本合同执行。
八.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出现合同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1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过协商,订立生猪运输协议书,条款如下:
一、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合作方式:松散型。
三、生猪收购地点由甲方指定,运送的到达地点是连云港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院内,运输方式为货车运输。
四、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为:单车结算。每车按距离远近,分别给予150-600元/车,乙方将生猪运到院内后,经甲方验收检查无误后,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运输费用。
五、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生猪,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生猪拥挤等危害生猪健康的行为。运输过程中如发生生猪应急处置不当、生猪数量缺少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全额赔偿。
六、乙方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有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有效证件和保险。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事故和意外伤害均与甲方无关。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2
1.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单
发票号码保险单号次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被保险人)的要求由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缴付约定的保险费,按照本保险单承保险别和背后所载条款与下列特款承保下述货物运输保险,特立本保险单。
标记
包装及量
保险货物项目保险金额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费________________费率____________装载工具_______________
开航日期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
承保险别:
所保货物,如发生保险单项下可能引起索赔的损失或损坏,应立即通知本公司下述代理人查勘。
如有索赔,应向本公司提交保险单正本(本保险单共有一份正本)及有关文件。
____________保险公司
赔款偿付地点
出单公司地址
2.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凡在国内经公路运输的货物均可为本保险之标的。
第二条下列货物非经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凭证)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第三条下列货物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蔬菜、水果、活牲畜、禽鱼类和其他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由于下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崖崩、突发性滑坡、泥石流;
(二)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或隧道、码头坍塌,或在驳运过程中因驳运工具遭受搁浅、触礁、沉没、碰撞;
(三)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因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的损失;
(五)因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六)液体货物因受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该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七)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八)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造成货物的散失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扣押、罢工、哄抢;
(二)地震造成的.损失;
(三)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四)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五)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六)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
(七)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
(八)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违法、非法货物,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七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八条保险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保险凭证后,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保险货物卸离运输工具后的15天为限。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九条保险价值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确定。
保险金额按保险价值确定,也可以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十条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下述任何一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终止保险责任或拒绝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十二条投保人在保险人或其代理人签发保险单(凭证)的同时,应一次缴清应付的保险费。
第十三条投保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保险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运输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十四条保险货物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获悉后,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立即通知保险人的当地机构(最迟不超过10天)。
赔偿处理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一)保险单(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票(货价证明);
(二)承运部门签发的事故签证、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三)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3
承运人:签订时间:托运人: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托运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地点、人、到达时间、行驶路线。
二、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
三、包装要求:托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没有约定包装方式的应当按照通常的方式包装,没有通常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装费用由负担。
四、运输费用XX元;由托运人/人支付。
五、支付期限、方式、地点;货物到达并数量无误、无毁损XX日内支付。
六、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人,但应当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人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时,在约定的工作日内/当即对货物的.数量、毁损情况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当即通知托运人。
八、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九、因托运人申报不实或者遗漏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损失的,托运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十、赔偿额: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由承运人向托运人/人赔偿XX元。
十一、托运人/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它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十二、违约责任:1、未按约定的时间将货物送达
2、未按约定路线运输
十三、其他约定:传真件具有与合同原件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五、解决争议的方式:1协商解决。2、向X提起诉讼。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承运人名称:托运人名称: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代理人: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4
甲方:
乙方:--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公路运输业务,托运货物主要为______及其他_____等;甲方按照单据实际数量予以结算,乙方应在运输能力、运输时间及运输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满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据甲方的运量快速配备运输工具,确保运输服务质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运输业务委托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道路运输任务,并对甲方的运输业务全过程安全负责;
3、运输价格和运输时间按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运输时间价格表》内容执行,合同期限内不得单方面随意改变运输价格,包括门对门的一切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________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四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运输地点、价格及时间
见本协议附件:《运输价格表》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1、甲方有运输任务时提前一天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联系人确认运输委托内容,包括要求车辆到达甲方工厂的时间日期,要求承运的货物数量,建议使用的车型、卸货____市等。乙方接到甲方发货任务通知时起,必须在一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明确告知车辆号码、司机姓名、电话等,并保证车辆按时到厂装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选择承运单位;
2、乙方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甲方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货厢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车必须配备蓬布、绳索及捆绑用的竹片等保护材料;
3、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甲方工厂仓库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准与甲方发货人员发生争吵、打架、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行为;
4、乙方到达甲方指定提货地点时,司机或提货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证件,经过甲方许可后驶入指定区域等待装车,甲乙双方在货车的挡板处交接货物、乙方须对所承运的货物做好清点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签收及发货手续,双方办理完发货手续后,货物的数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5、甲方发货清单为一式五份,经双方清点货物数目签字确认无误后,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执四份货物清单,一份交收货人作为收货凭证。其余三份交收货人签字盖章后返回甲方,作为有效运输结算凭证;
6、捆绑绳索和产品软性包装箱之间必须垫有木板片等保护材料,以确保产品不会因为捆扎而变形,凡因装车后任何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失落破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自甲方货物装上乙方指派车辆后,其货物保管之责随之转到乙方,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货物丢失或损毁、污染、被雨淋湿或受潮、包括整车被盗的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责任协助提供乙方理赔所需的相关材料;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9、货到客户处,如发生找不到收货人、客户拒收等异常情况,乙方应及时联系甲方运输负责人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卸货或将货物拉回仓库。没有甲方的书面单据认可,乙方不得随意从甲方客户处拉回货物,对于乙方擅自拉回的货物甲方有权拒收,且无论甲方是否收货,由此而产生的运输等费用甲方不予结算;
10、货到甲方客户处,发生部分货物损坏、短少的,由收货人将破损情况写在送货单上,并注明是否收下,双方签字确认;甲方与乙方协商处理破损赔偿,并由甲方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甲方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甲方仓库验收并由甲方仓库出具收货证明;
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2、对于乙方接触到甲方客户的各种商业信息或运输业务,乙方不得透露,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的,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甲方:乙方: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5
订立合同双方:
托运方: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金额(元)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航空运输合同
托运人(姓名)______与中国民用航空______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______(货物名称)到______(到达地点),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__月__日起需用__型飞机__架次运送____(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__月__日自__至__,停留__日;
……(同上,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托运人使用的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第三条 飞机吨位如托运人未充分利用,民航可以利用空隙吨位.
第四条 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第五条 托运人签订本合同后要求取消飞机班次,应交付退机费____元.如托运人退机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合同已发生调机费用,应由托运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第六条 托运方负责所运货物的包装.运输中如因包装不善造成货物损毁,由托运方自行负责.
第七条 运输货物的保险费由承运方负担.货物因承运方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承运方赔偿.
第八条 在执行合同的飞行途中,托运人如要求停留,应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凡涉及航空运输规则规定的问题,按运输规则办理.
托运人:_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订
包机运输合同
包机人(姓名) (以下简称包机人)为包用飞机与中国民用航空 售票服务处(以下简称承运人)签订协议书,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1.包机人于 月 日起包用 型飞机 架次担任(旅客,货物,客货)包机运输,其航程如下: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月 日自 至 ,停留 日;
包机费总共____元.
2.根据包机航程及经停站,可供包机人使用的最大载量为____公斤(内含客座).如因天气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增加空勤人员或燃油时,载量照减.
3.包机吨位如包机人未充分利用时,空余吨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机人不能利用空余吨位载运非本单位的客货.
4.承运人除因气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应依期飞行.
5.包机人签订本协议书后要求取消包机,应交付退包费50元.如在包机人退包前,承运人为执行本协议书已发生调机等费用时,应由包机人负责交付此项费用.
6.在执行协议书的飞行途中,包机人要求停留按规定收取留机费.
7.其他未尽事项按承运人客货运输规则办理.
包机人: 承运人: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水路运输合同
( )海运计字第 号
根据民法典和省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简称甲方)向省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托运 货物,乙方同意承运,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约,具体条款经双方协商如下:
一、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 吨位船舶一艘(船舶 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 港运至 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二、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 货物于 天内集中于 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三、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于 小时内装完货物.
四、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五、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需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 方负担.
六、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 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 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承运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此运输协议,现就如下事项进行约定,由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公路货物运输,乙方须安全、准时、完整地将承运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交给定收件人。
二、甲方应提前六个小时向乙方提出用车计划,乙方应在指定的时间将适合吨位或方位的车辆派发指定地点装货,乙方安排装货的车辆应符合装载要求,货箱应保持清洁,装载后要求装载牢固,遮盖严密。
三、委托运输货物的品种、数量、价值、目的地、收货单位(或个人),以甲方开出的产品出库单及运输协议为依据,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乙方在确认货物包装完好无损,件数准确无误的前提下签字。
四、运费支付方式:现付、货到付款、月结、
五、违约责任:
a)甲方委托乙方购买货物保险,保险率为3‰、在运输途中如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火灾等),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的投保金额做出赔偿,甲方仅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b)货物到达目的地如出现丢失、淋湿、及其损坏等情况应在确认后由送货驾驶员签字认可,甲方将此确认货运问题单传真给乙方,乙方应赔偿。
c)乙方承运货物必须准时到达目的地,并送货上门,如果货运期延误3天以上(从乙方收装货物时间算起),而导致甲方收货方退货及索赔,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d)货物到达目的地,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甲方货物送到收货方,不得以其它原因暂扣所承运的货物。若暂扣所承运的货物,导致甲方收货方延误收货而索赔,则乙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六、经双方友好协议特定运费如下:_________________至 _________________ 按 _________________ 元/件、 _________________ 至_________________ 按 _________________ 元/件。(此处 _________________ 填地名)
七、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至 _________________ 到达时间为 _________________ 天、特殊情况除外(按出库单日期为准)。
八、甲方必须出具有效的出货证明、送货单等给乙方(法律规范内)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中产生的纠纷,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后可直接向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至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 签约间: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7
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_____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_____货物在水路、铁路运输过程中,因遭受_____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兴趣办本_____。
第二章 _____责任
第二条 本_____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_____货物遭受损失时,_____人按承_____别的责任范围负责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二)综合险:本_____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_____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_____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第三条 _____责任的起讫期是,自签发_____凭证和_____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至该_____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_____货物运低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_____责任的终止期最多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15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第三章 除外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_____货物的损失,_____人不负赔偿责任
1.战争或军事行动;
2.核事件或核爆炸;
3._____货物本身或缺陷或自然损耗,以及由于包装不善;
4.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5.其他不属于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第四章 _____金额
第五条 _____金额按货价或货价加运杂费计算。
第五章 被_____人的.义务
第六条 被_____人在_____人签发_____凭证的同时,应按照_____费率,一次缴清应付的_____费。
第七条 被_____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_____人对_____货物进行的查验防损工作,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 货物如果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_____人获悉后,应立即通知当地_____机构并应迅速采取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第六章 货物检验及赔偿处理
第十条 货物运抵_____凭证所载明的目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起,收货人应在10天内向当地_____机构申请并会同检验受损的货物,否则_____人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 被_____人向_____人申请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有关单证
1._____凭证、运单(货票)提货单、发货票;
2.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接验收记录、鉴定书;
3.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检验报告、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的单据。
第十二条 货物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按货价确定_____金额的,_____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计算赔偿;按货价加运杂费确定_____金额的,_____人根据实际损失按起运地货价加运杂费计算。但最高赔偿金额以_____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如果被_____人投保不足,_____金额低于货价时,_____人对其损失金额及支付的施救_____费用按_____金额与货价的比例计算赔偿。_____人对货物损失的赔偿金额,以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应分别计算,并各以不超过_____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 货物发生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或全部的,被_____人应首先向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索赔。如被_____人提出要求,_____人也可以先予赔偿,但被_____人应签发权益转让书给_____人,并协助_____人向责任方追偿。
第十五条 _____货物遭受损失后的残值,应充分利用,经双方协商,可作价折归被_____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六条 被_____人从获悉或应当获悉货物遭受损失的次日起,如果经过180天不向_____人申请赔偿,不提出必要的单证,或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则视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十七条 被_____人与_____人发生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8
托运方:
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1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的出租房屋为简装,厨房和卫生间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和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彩电一台、冰箱一台、空调台、沙发一套、两门衣柜一组、双人床一张、洗衣机一台)。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币元整。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共12个月,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乙方把房屋交还甲方时,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设备和设施的情况。
6、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此房屋,在租赁条件同等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7、甲乙双方议定房屋月租为币整,以现金半年支付一次,乙方先交款后用房,甲方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8、水费、电费、燃气费等由乙方支付。由乙方自己到相关部门缴纳,首次交费时甲方可引导乙方到先关部门办理。若因乙方未按时缴纳相关费用造成的断水断电及滞纳金、违约金由乙方全部承担。
9、小区物业管理费由乙方缴纳。
10、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家具作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如出现自然损坏问题由甲方修复,如人为损坏则由乙方修复或赔偿,甲乙双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1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屋或其他费用的;
(4)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3、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否则,违约者处以一月租金作为补偿。
14、租赁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乙方合同期满应提前壹个月支付甲方续租租金。
15、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16、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0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供方同意以火车运输方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为需方发运工业燃料油,具体条款如下: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
工业燃料油_________吨(以铁路实际发货结算单为准)
二、产品价格及运输费用
双方商定火车装车价格为_________元吨(不含运杂费),运杂费由需方承担。
三、结算方式
银行汇票或汇兑(__、信汇)方式付款,先款后货。
需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全额货款划入供方银行帐户;款到后供方开始办理请车事宜。如果因为铁路部门原因造成火车不能发运,供方于____月____日到银行办理货款退回业务,同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四、货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铁路运输服务定单》的要求发送至到站。
五、交货地点
供方火车装车场;需方现场验收。
六、计量
采用铁路槽车检尺计量。在计量误差千分之三点五范围内时,以供方出厂计量为准,超出计量误差范围时,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七、产品质量
产品执行供方企业标准0013-(合格品)
八、其它约定事项:
1.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检修(一周以上时间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时履行合同时,应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方可暂停提供货。
2.需方在卸车前应检验经供方认可的铅封,如果有破损应及时通知供方,双方协商解决。
3.需方对质量有异议,应于卸车前当场提出并及时通知供方;对接卸后提出的异议供方不予认可。
4.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电厂助燃用油、____市烧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违约方负全部责任。
十、合同未尽事宜以《民法典》为准。
十
一、合同有效期限
货款到帐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传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经办人:_________(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1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第二条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期限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运方: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2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3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手机: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联系人电话(传真)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承运有关事宜。经过友好、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为货运代理人,进行单次货物运输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作为甲方代理人,办理有关代理事项。
2、甲方应根据本协议内容,向乙方签发委托书,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事项详见《货物运输代理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应于提出的发运日期(或运到日期)前_________日向乙方提供有关运输的资料与要求(包括发运地点、到货地点、货物品名、数量、性质、是否办理保价(险)收货人全称、联系电话、传真等真实资料),并盖章确认。
2、于每批货物发运前_________日,将需要运输的货物完整地交付给乙方,并与乙方共同办理交接验收。
3、已包装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点的货物内容和数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4、已交付给乙方的资料或货物确需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
5、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将运输代理服务费(或包干费)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与提供的资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时完成代理事项。
2、及时向甲方报告运输代理事务的进展情况,代理行为完成后,应将有关单据证明交付甲方。
3、对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文件应予以保密。
第四条 代理费用及结算方法
结算方式:发货后付款(现付)□ 货到后付款(提付)□
凭签收回单付款□(凭签收回单付款每 天结算一次)
费用结算后,乙方将有关票据、单证完整、及时交付甲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期内甲方给乙方的文件资料、货物有误或需要包装的货物因包装缺陷产生破损,或未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为中产生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乙方未按协议要求运输也承担责任。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扩大、变更代理权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乙方原因使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属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或_________时,双方协商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单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甲方委托乙方代收的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一星期内交付给甲方发生的银行汇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运输要求,对包装不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包装要求的货物重新包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的送达地。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因协议发生争议并协商不成时,可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选择)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法院诉讼。
第七条 其他事项
1、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备忘录。经双力签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协商解决。
3、本协议有效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名称(盖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外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人民币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4
托运方: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
方详细地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_________;规格:_________;数量:_________;单价:_________总额(元):_________。
第二条 包装要求
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 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承运日期_________;货物运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条 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条 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
第八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条 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人或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人的权利义务
1.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方或方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盖章):_________ 承运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2条本细则所指铁路货物运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公布的营业铁路货物运输。
本细则适用于铁路运输部门与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
个体经营户、个人与铁路运输部门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
军事运输、国际联运,铁路与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3条托运人利用铁路运输货物,应与承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按照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产品调拨计划、铁路运输计划和铁路运输能力签订。在签订国家指令产品运输合同中,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逐级报请双方上级主管综合部门处理。其他货物运输,由托运人与承运人协商签订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章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4条大宗物资的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他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按月度签订的运输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车计划表代替。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第5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经双方在合同上签认后,合同即告成立。托运人在交运货物时,还应向承运人按批提出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零担货物和集装箱货物的运输合同,以承运人在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后,合同即告成立。
第6条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载明下列基本内容:
一、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二、发站和到站;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重量;
五、车种和车数;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条货物运单应载明下列内容:
一、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其详细地址;
二、发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铁路局;
三、货物名称;
四、货物包装、标志;
五、件数和重量(包括货物包装重量);
六、承运日期;
七、运到期限;
八、运输费用;
九、货车类型和车号;
十、施封货车和集装箱的施封号码;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履行
第8条托运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运人交付托运的货物;
二、需要包装的货物,应当按照国家包装标准或部包装标准(专业包装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要根据货物性质,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并按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笨重货物还应在每件货物包装上标明货物重量;
三、按规定需要凭证运输的货物,应出示有关证件;
四、对整车货物,提供装载货物所需的货车装备物品和货物加固材料;
五、托运人组织装车的货物,装车前应对车厢完整和清洁状态进行检查,并按规定的装载技术要求进行装载,在规定的装车时间内将货物装载完毕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六、在运输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货物,须派人押运;
七、向承运人交付规定的运输费用;
八、将领取货物凭证及时交给收货人并通知其向到站领取货物;
九、货物按保价运输办理时,须提出货物声明价格清单,支付货物保价费;
十、国家规定必须保险的货物,托运人应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对于每件价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货物或每吨价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货物,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托运人可在托运时投保货物运输险,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9条承运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
一、按照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车种,拨调状态良好、清扫干净的货车;
二、在车站公共装卸场所装卸的货物,除特定者外,负责组织装卸;
三、将承运的货物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无损地交给收货人;
四、对托运人或收货人组织装车或卸车的货物,将货车调到装、卸地点或商定的交接地点;
五、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向收货人发出到货催领通知;
六、发现多收运输费用,及时退还托运人或收货人。
第10条收货人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缴清托运人在发站未交或少交以及运送期间发生的运输费用和托运人责任发生的垫款;
二、及时领取货物,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
三、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应当在规定的卸车时间内将货物卸完或在规定的停留时间内将货车送至交接地点;
四、由收货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卸车完毕后,应将货车清扫干净并关好门窗、端侧板(特种车为盖、阀),规定需要洗刷消毒的应进行洗刷消毒,
第11条托运人托运个人搬家货物、行李每十千克价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声明价格,要求保价运输。承运人按保价运输办理时,按规定核收货物保价费。
第12条托运人向承运人托运货物和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的时候,都应进行交接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托运人组织装车的为封印、货物装载状态、篷布苫盖状态或规定标记)有异状或与货物运单记载不符,在承运时,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在交付时,收货人应即向承运人提出异议。收货人在验收货物的.时候,没有提出异议,即认为运输合同履行完毕。
由承运人组织装车并在专用线、专用铁道内装车的货物,按承运人同收货人商定的办法,办理交接验收。
第13条承运人在查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除不宜于长期保管的货物外,从发出催领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内或从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时起三日内通知托运人。托运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内提出处理办法答复承运人。超过期限,运输合同仍无法履行时,承运人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收货人拒绝领取货物的时候,应当出具书面说明。
第14条因自然灾害,货物运输发生阻碍,承运人应当采取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措施。因货物性质特殊,绕路运输或卸下再装会造成货物损失时,承运人应联系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要求的时间内提出处理办法。超过期限未答复时,承运人可比照本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处理。
第四章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15条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经双方同意,并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办理变更。
第16条托运人或收货人由于特殊原因,经承运人同意,对承运后的货物可以按批在货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办理变更到站、变更收货人,但属于下列情况,不得办理变更:
一、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
二、变更后的货物运输期限,大于货物容许运送期限;
三、变更一批货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变更到站。
第17条货物运输合同在货物发送前,经双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违反货物运输合同的责任和处理
第18条承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托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及商定的车种、车型配够车辆,但当月补足或改变车种、车型经托运人同意装运者除外;
(二)对托运人自装的货车,未按约定的时间送到装车地点,致使不能在当月装完;
(三)拨调车辆的完整和清扫状态,不适合所运货物的要求;
(四)由于承运人的责任停止装车或使托运人无法按计划将货物搬入车站装车地点。
二、从承运货物起,至货物交付收货人或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完毕时止,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一)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由承运人和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二)保价运输的货物,由承运人按声明价格赔偿,但货物实际损失低于声明价格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三)除上述一、二两项外,均由承运人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铁道部、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规定。
三、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不可抗力;
(二)货物本身性质引起的碎裂、生锈、减量、变质或自燃等;
(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货物合理损耗;
(四)托运人、收货人或所派押运人的过错。
四、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将货物误运到站或误交收货人,应免费运至合同规定的到站,并交给收货人。
五、未按规定的运到期限,将货物运至到站,向收货人偿付该批货物所收运费5%至20%的违约金。
六、如果托运人或收货人证明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管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至50%的罚款。
第19条托运人的责任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货物运输合同履行,按车向承运人偿付违约金五十元:
(一)未按规定期限提出旬间日历装车计划,致使承运人未拨货车(当月补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间日历装车计划的安排,提出日要车计划;
(二)收货人组织卸车的,由于收货人的责任卸车迟延,线路被占用,影响向装车地点配送空车或对指定使用本单位自卸的空车装货,而未完成装车计划;
(三)承运前取消运输;
(四)临时计划外运输致使承运人违约造成其他运输合同落空者。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招致运输工具或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坏,按实际损失赔偿:
(一)匿报或错报货物品名或货物重量的;
(二)货物包装有缺陷,无法从外部发现,或未按国家规定在货物包装上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
(三)托运人组织装车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装载规定,在交接时无法发现的;
(四)由于押运人过错的。
第20条由于托运人原因招致运输工具、设备或第三者的货物损失,由收货人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21条货物运输合同遇有下列情况,承运人或托运人免除责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铁路发生重大事故影响排空送车,企业发生重大事故以及停电影响装车,超过二十四小时时;
二、根据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要求停止装车时;
三、由于组织轻重配装或已完成货物吨数而未完成车数时;
四、由于海运港口、国境口岸站车辆积压堵塞,不能按计划接车而少装时。
第22条承运人同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的时效期限为一百八十日(要求铁路支付运到期限违约金为六十日)。
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或退还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为车站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
二、货物全部灭失未编有货运记录,为运到期限满期的第十六日,但鲜活货物为运到期限满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货物运到期限违约金,为交付货物的次日;
四、多收运输费用,为核收该项费用的次日。
承运人向托运人或收货人要求赔偿或补收运输费用的时效期限,由发生该项损失或少收运输费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条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相互间提出的赔偿要求,应自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内(跨及两个铁路局以上运输的货物为六十日内)进行处理,答复赔偿要求人。
索赔的一方收到对方的答复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在接到答复的次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第24条对货物运输合同的纠纷,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附则
第25条本细则由铁道部负责解释。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6
托运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承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沥青拌合站规格数量:详见货运清单货运价值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一、货物丢失,承担赔偿义务;
二、货物损坏功能丧失,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凭联系电话确认收货人,凭货物清单验收。联系人: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人民币____元整,货物到达双方清点无误后,甲方将运费转至乙方公司账户,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要费用。
2、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的灭失,货损、短缺、或雨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货损的实际价值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货物装上车并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单据及运输途中的检测凭证。
2、配合乙方做好交接手续,货物装好车后,双方认可货物的安全责任,已移交给乙方负责。
3、甲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货物属性的运输规定包装,包装内不能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提供收货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并安排收货人与乙方的送货人做好交接手续。
5、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输费,总费用:如有违约应负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检查甲方的包装是否完好,如包装完好,乙方不负担包装内容问题,并要求甲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送货地址、收货方单位、联系方式、方法。
2、向甲方收取运输费;如有违约收取违约金。
3、付款方式:货物到达清点够数后运费打至乙方公司帐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四、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装车是做好交接手续,做好防雨,防潮,防压的安全工作。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损坏,装车时须加盖雨布如出现入库亏损,短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货物赔偿义务。
3、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方做好卸车的交接手续。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当付清运费。
4、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或货物灭失,损坏或误时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在乙方赔偿之内,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双方协调。
5、整个运输过程中,允许有货物价值总价千分之二的货损,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超出货损部分,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权威部门及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下货运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运输司机信息:
车号:
电话:
司机:
身份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7
托运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承运方详细地址: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沥青拌合站规格数量:详见货运清单货运价值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
货物运到期限:______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一、货物丢失,承担赔偿义务;
二、货物损坏功能丧失,承担赔偿义务。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凭联系电话确认收货人,凭货物清单验收。联系人: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人民币____元整,货物到达双方清点无误后,甲方将运费转至乙方公司账户,账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八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要费用。
2、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的灭失,货损、短缺、或雨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货损的.实际价值赔偿。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安排人员将货物装上车并提供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单据及运输途中的检测凭证。
2、配合乙方做好交接手续,货物装好车后,双方认可货物的安全责任,已移交给乙方负责。
3、甲方货物的包装应符合货物属性的运输规定包装,包装内不能夹带国家禁运物品。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4、提供收货方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收货人,并安排收货人与乙方的送货人做好交接手续。
5、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输费,总费用:如有违约应负担违约金。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检查甲方的包装是否完好,如包装完好,乙方不负担包装内容问题,并要求甲方提供准确的货物名称、数量、重量、送货地址、收货方单位、联系方式、方法。
2、向甲方收取运输费;如有违约收取违约金。
3、付款方式:货物到达清点够数后运费打至乙方公司帐号。
账号名称:
开户行:
四、乙方的义务
1、配合甲方装车是做好交接手续,做好防雨,防潮,防压的安全工作。
2、对承运的货物要负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损坏,装车时须加盖雨布如出现入库亏损,短缺,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货物赔偿义务。
3、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安全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方做好卸车的交接手续。
4、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当付清运费。
4、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或货物灭失,损坏或误时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不在乙方赔偿之内,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双方协调。
5、整个运输过程中,允许有货物价值总价千分之二的货损,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超出货损部分,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调解,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权威部门及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附下货运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备注/运输司机信息:
车号:
电话:
司机:
身份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货物运输合同[精编] 篇28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装运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发地点:
装运地点:
发货人:
承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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