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热选30篇】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是指通过质押股权作为担保,确保借款方按时还款的法律文件。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
合同编号:股借字第号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xx日至20xx年4月xx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陆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_____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_____;
(8)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9)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_____、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3)当有任何诉讼、_____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_____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保证人各执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3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公司合法持有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_________%的股份;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_________公司(下简称“d公司”)_________%的股权;
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_________%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_________%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________%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2.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_________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_________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
(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
(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
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4
股权质押合同(样式二)
一、质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公证机关公证章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5
合同编号: 股借字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保证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自有的或其享有处分权的股权作为质押押给乙方取得借款,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借款、利息。甲、乙双方就上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大写)元整的贷款,借款利率为_____,借款期限自20xx年4月___日至20xx年4月___日。甲方应随时接受乙方对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的股权( %)及其派生的权益。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1
(3)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权为本合同项下债权之担保。
(4)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五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股权质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陆仟万元整)及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如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借款本息,利息及费用,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第六条 逾期违约金
(1)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应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2)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3) 上述两项逾期违约金互相独立。
第七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2)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3)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5)本合同项下的质物未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被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若在本合同签订后,质物出现上述情形,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向有关部门告知存在质押的情形;
(6)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7)没有针对质押股权或甲方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8)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9)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10)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11)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
(12)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13)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14)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八条 保证人责任
(1)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质押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质押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3)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质押股权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5)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6)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人才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2)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3)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条 附 则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保证人各执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
担保人: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6
出质人:(简称甲方)
质权人:(简称乙方)
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币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两年。
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币万元。
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
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
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深圳市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盖章):乙方: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8
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乙方(质权人):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为保障本合同第一条项下债权安全受偿,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主债权概况
1. 债权人:本合同乙方
2. 债务人:本合同甲方
3. 借款本金:4. 借款期限:自
第二条 质押标的物
1. 质物是甲方在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2. 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份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条 质押担保范围
1. 本合同第一条项下的主债权;
2. 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条 质物标的物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
1. 甲方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 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利息、偿还本金。
3. 甲方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第五条 甲方声明及保证
1. 甲方质押行为已经获得全部规定的批准程序。
2. 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将本质押股份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份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 甲方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乙方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第六条 附 则
1.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后生效。甲、乙双方及抵押登记机构各执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9
甲方(贷款人、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借款人、股权所在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丙方(出质人):
(1):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各出质人自愿以其持有的乙方股权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
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
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
借款本金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与还款
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
2、借款期限届满前,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前,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各方确认:展期不必通知其他当事人或经其他当事人同意,各方依当票及本合同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及于展期的债务。
3、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
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时前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
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
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
2、乙方须于实际放款日当日内支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此后,于每个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支付下一个月的借款利息和综合费。
第四条 质押标的
第五条 质押担保范围及期限
1、各出质人的担保范围:乙方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受理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处分质押股权所需其他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
上述债务在本合同中已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从约定;没有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的,按照有关单位出具的收款凭证所记载的金额确定。
2、担保期限:质押权设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之日止。
第六条 质押登记
本合同签订后,各出质人负责办理股权质押设立登记手续,其他当事人应尽配合义务。如各出质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质押登记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借款人与各出质人连带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利息和综合费)。
第七条 放款
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签订《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或出质人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款项。
第八条 质押股权的权利限制
1、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各出质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质押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变卖、托管、赠与、抵偿债务等)或做出对甲方不利的任何改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与各出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质押权存续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各出质人不得在该股权上另行设定质押或其他担保及权利限制,也不得以该股权进行出资、合伙或联营。
第九条 借款人、出质人、共有人的保证与承诺
1、各出质人保证:对质押股权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与处分权,签署、履行当票及本合同已经依法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取得了相关权利人的认可。质押设定前,相关方向甲方提供的乙方资产负债表等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已向甲方披露了乙方的所有债权及债务情况(含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债务)。
2、各出质人保证:股权出质前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属争议,未在该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权利,与该股权对应的出资已全部实缴。
3、质押权存续期间,乙方处分大额资产,或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前须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前述“大额”指单笔达到当金金额10%及以上。
4、质押权存续期间,如乙方出现大额(标准同上款)诉讼、仲裁或执行的,相关方应于前述情形发生当日书面通知甲方。
5、如质押股权价值明显减少,或有明显减少可能的(明显减少指质押股权价值贬损累计达到本合同签订时价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质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6、质押股权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权设定质押(附共有人声明)。
第十条 质押权的行使
1、乙方应当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否则,质押权行使的条件成就,甲方有权行使质押权。
2、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全部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与各出质人连带清偿。各出质人同意:相关评估、拍卖等手续均委托甲方办理。
3、甲方可通过自行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拍卖、变卖股权等方式实现质权。如甲方自行拍卖质物的,甲方有权自行选定评估及拍卖机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届满前偿还全部当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余额(含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直到结清全部款项为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押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
3、乙方、各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九条约定义务,或由于非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而致质押权未能有效设定、丧失或部分丧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各出质人另行提供有效担保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偿本息及综合费用,并另向甲方支付当金总额20%的违约金,各出质人与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上述本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未获清偿期间,按总额的日千分之三计息。
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同时适用;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与各出质人连带赔偿。
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所约定的质押担保条款独立于当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如上述合同或其中的其他条款无效、部分无效、被撤销、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时,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仍然有效,作为乙方履行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义务的担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3、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如借款人另行提供担保物的,甲方有权对该担保物以外的借款人其他财产申请执行以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且不以放弃上述该担保物权或必须先行使该担保物权为前提条件。
5、甲方有权同时就各出质人的出质股权实现债权。
6、如借款人另行向甲方提供物的担保,或本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担保(包括物的担保、保证等)的,甲方有权同时就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本合同项下质押股权、第三方提供的担保物实现债权,并有权同时要求第三方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
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 市 区 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各出质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合同终止
本合同于甲方全部债权获得清偿后终止;相关方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办理质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2、各方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
第十七条 通知
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八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
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
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2、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丙方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字并按捺指印)
甲方:
乙方:
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0
质权人(甲方):
出质人(乙方):
第一条?有关各方
1.乙方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2.标的公司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2.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3.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六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七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签字。
第八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1
经贷款人_____与借款人____充分协商,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总金额为___________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现签订此质押合同。本质押合同是无条件不可撤销的,是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一、质物
1.质物是质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2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3
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
当?户(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证件号:
地址:
电话:
典当行(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定义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本合同项下的下列词语采下列含义:
本合同由《股权质押典当借款合同》及其附件,双方达成的《股权质押合同》?以及任何补充协议、对账单、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诺、声明、授权、证明、确认书、第三方履约保函、当票、续当凭证、乙方通知等共同组成,组成各部分互为补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票》中典当须知项下内容、?《续当凭证》中续当须知项下内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综合费用指乙方提供典当管理和服务应当收取的费用,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包?括_____费、保管费等直接费用。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月指当金发放之日起(含当金发放当日)每届满?30?日为一个月。
?若签发当票,?当票系指甲、乙双方间简明借贷协议、甲方收到当票上记载当金?的收款凭证,并系甲方赎取当物的惟一凭证。
?续当系指甲、乙双方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达成的顺延借款期限的行为。?续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续当期自前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日起算。甲、乙双方为续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签发续当凭?证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续当及续当期限等方式进行。
?赎当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清当金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等,以消灭当物上的抵/质押担保负担。
?转当系指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因甲方未赎当,乙方与甲方达成的以新贷还旧贷行为。甲、乙双方为转当行为,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直接在当票上注明转当及?转当期限等方式进行。转当一次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转当期自转当之日起算。
抽当系指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不能全额偿还全部当款本金,而偿还部分当金本金,但当物上的抵/质押负担并不消除的行为。乙方同意甲方抽当的,甲方必须首?先结清截至抽当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乙方垫付的费用及乙方已发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否则不成立抽当,?甲方支付的款项直接用于冲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项目费?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将发生的前述项目的费用。抽当不影响绝当的发生。
?绝当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以及转当期限届满的?5?内日赎当或与?1?乙方达成续当一致的,即为绝当。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视同绝当发生。
第二条?当物
?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系指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实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出质人对标的公司的投票权和其他管理权、?请求支付红利或其他款项分配并收取该等款?项的权利、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以及其在标的公司章程下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和利益。当物担保的债权?债权范
第三条?当物担保的债权范围及处置当物后清偿顺序。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当物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当金(¥:)及?按第六条计算的息、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_____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含《股权质押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_____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绝当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乙方处置当物后所得价款款按以下顺序清偿乙方的债权: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
?当金本金?当金及用途
第四条?当金及用途
?该股权典当借款金额(简称当金)为人民币大写
?甲方借款用途为?受乙方对当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第五条?典当期限
典当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签发当票,?典当期限以当?票上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息、费率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项下的月综合费率为?为?元。?%,以第三条约定的当金为基数从乙方发放当金之日起算。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一?次?性?预?扣?典?当?期?限?内?月综合费大写?%、月利率为?%,合计?元(?元)。?,?甲方应按借款用途使用当金,?并随时接。
?典当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当日支付;典当期限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必须按月向乙方支付典当期内的利息,支付的日期为每届满?30?日的次?日,最后剩余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支付利息,于典当期限届满的当日支付。续当利息支付标准和方式同上。
?若乙方仅一次性扣除部分月综合费,?对于剩余月份的综合费,甲方应在当月利息支?付日与利息同时支付。
?本合同项下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不受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的影响,典当期限及续当期?限届满的,?利息和综合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连续计算,?直至乙方债权获得完全清偿之?时,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方式同?、?款。
?乙方按照第十一条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续当
?在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以及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甲方可向乙?方申请续当,?经乙方同意续当的,?甲方应结清前次典当或续当期限内的利息和综合费以及乙?方垫付的费用,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办理续当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对续当之前发生的债权进行?对账。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续当利息和综合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同第五条。
第八条?赎当
?甲方提前赎当,应经乙方同意。
?甲方提前赎当,乙方已预扣的综合费不予退还;若乙方仅预除了部分综合费,甲方应按第六条约定与乙方结算利息和剩余综合费。
?在绝当发生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时起至当物被处置前,甲方选择赎当的,?应结?清之前拖欠的利息、综合费、乙方代垫的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已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照第十条承担逾期违约金。
第九条?绝当
?若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从其约定,但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应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
?若甲方与乙方未在本合同第十六条中约定由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处置当物的,或者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未在绝当或乙方决定提前收回贷款之日起?6?个月内处置完毕的,?乙方有权单?方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当物进行评估,并决定以拍卖或变卖方式处置当物,?但乙方以变卖方?式处置当物的,变卖价格不低于评估价的?70%。
?乙方拍卖或变卖当物后或甲方与乙方达成以当物折价抵偿乙方债务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办理当物的过户手续。
?乙方处置当物所得价款,若不足以清偿乙方全部债权,甲方应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若在清偿乙方债权后尚有剩余部分,由乙方退还甲方。?本合同若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乙方可直接依公证执行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当物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逾期违约金
?甲方如未按期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甲方应每日按当金的万分之?期违约金。
?甲方如逾期偿还乙方本金,除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费率支付利息及综合费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每日按所欠当金的万分之?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一条?提前收回贷款
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宣布债权立即到期,提前收回贷款,并依法处置当?物: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借款资金用途;
?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擅自为除乙方之外的第三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当物未按照乙方要求投_____,或当物?价值可能严重贬损、或当物可能灭失、?或擅自?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当物;
?财务状况恶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被行政处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或涉及刑事诉讼等,足以严重影响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甲方的任何其它借款、担保、赔偿、承诺(含甲方对乙方的其他借款)或其他偿债责任因违约被司法部门勒令提前履行,?或到期不能履行,?致使乙方认为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能力已受到影响;
?当物有隐蔽瑕疵或当物的市场价急剧下降的,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当物灭失、部分损毁或价值减少,甲方应收到自乙方通知起三日内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当物予以置换或补足,并重新办理相关抵/质押手续,否则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拒不配合乙方的对账要求的;
?违反《股权质押合同》中的义务的;
?出现其它严重危及乙方利益的情形。?第十二条?甲方声明及保证
十二条?甲方的声明及保障
?甲方已经根据中国有效法律法规和标的公司的章程、相关合同等对质押人履行了全部出资义务,?其对本协议项下质押股权的部分及全部享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其?它权益、权利,并保证在质权存续期间,甲方持续地享有以上权利及权益,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在任何质押股权之上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不再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负担。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且不存在任何设定、实现质权的障碍与限制;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与质押有关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且保证履行股权质押有效设立的所有法定程序;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转让、典当、赠予、再质押、托管、以股权进行联营、入股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质物;
?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甲方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_____;
?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均是真实,并担保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甲方承诺:一旦标的公司在股权质押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甲方将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财产向乙方提供担保;
?甲方承诺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_____、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登记、保管、过户、公证等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的,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
?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作为保证金担保,乙方指定的账号为:
?准许乙方及其经办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标的公司检查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还本付息、费。如逾期不还,息、费算至甲方全部还清本、息、费时止;
?当有任何诉讼、_____或法院聆讯等正在对乙方股权质权有不利影响时,保证?5?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采取补救措施;
?按照乙方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乙方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和除第十条外的其他约定,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一项或几项权利:
?按当金本金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有权宣布债权提前到期,收回当金本息及相关费用。
?本条违约责任与第十条逾期违约金是相互_____的。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发放当金,否则,应根据违约金额和天数,每日付给甲方万分之?违约金。
第十四条?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乙方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当物,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保证人保证责任与当物的担保系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优先实现保证债权,?不受当物担保物权存在的影响。
?如存在两个以上的保证人,各保证人均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即各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亦是平行的、并列的,乙方可以选择分别或同?时向各保证人主张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本合同项下的当物的担保不成立?(不论是否系因甲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造成)被?、?确认无效、被撤销或乙方单方面解除、抛弃的情形,各保证人仍对甲方依本合同的全部债务?对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不因当物的担保不存在而产生任何影响。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乙方债权到期日起的两年。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的补充协议、续当、对账单,均自动对保证人发生法律效力,?但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达成转当一致的,各保证人对乙方的转当债权仍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与各保证人之间无须再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但乙方提出要求的除外。?甲方及甲方授权代表与乙方加重甲方负担的利率和综合费率的,?保证人仅在第六条约定的息费标准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特别承诺:在乙方债权未获完全清偿前,保证人暂不行使对甲方及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等,待乙方所有债权获得清偿后,保证_____有权行使该等权利,否则乙方有权?要求保证人全数交还乙方。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乙方无需征求甲方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甲方未得乙?6?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还款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甲方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乙方或乙方继承人、接办人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及其他责任。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抵销。
第十六条?通知与通讯
?甲方指定?为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和代理人,?代理与乙方进行对账、代办质押手续、收款、还款、续当、转当,赎当、处置当物等,甲方代理人的行为直接对甲?方产生法律效力。?乙方指定?为本合同的联系人,?代表乙方与甲方进行联络,乙方代表?人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益的放弃、变更、或减低均对乙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和标题项下的任何条款应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附?则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含对保证人责任部分)?,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保证人各执?份。
第十九?补充约定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
保证人一:?(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月?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4
质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出质人(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方式: 传真:
鉴于甲方拟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提供借款服务,为此借款人与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与受托人签订了《融资服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乙方自愿以其具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股权权利质押给甲方,为《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义务以及《融资服务合同》项下委托人的全部义务提供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股权权利质押作为担保。为明确本合同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一、《借款合同》指由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已签订的编号为 的《 借款合同》。
二、本合同所指的“债务”系指因《借款合同》所约定之债务,即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因借款人逾期而由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即诉讼费用、公证费用、律师代理费、执行费用等)。
三、本合同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将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四、当援引本合同、《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该合同经修改、补充、变更部分及其附件。
第二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在此为质权人的利益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
一、出质人系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公司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有权签订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已经适当地采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动授权签署本合同。
二、出质人已经根据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及有关合同对 公司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对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股权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权和相关权利,并免于任何其他人基于对质押股权的所有权、质权或其他担保利益而提出的权利主张;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出质人未就部分或全部质押股权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出质人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并免于任何担保权利(但根据本合同设立的担保权利或质权允许的其他担保权利除外)。
四、除非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或再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权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五、没有针对质押股权和/或出质人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这样的威胁。
六、出质人保证,已向质权人真实披露了 公司的财务状况,并担保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确定的期限内不出现亏损情况。
七、出质人承诺,一旦 公司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出现亏损情况,出质人将立即以自己的财产予以弥补,并且不因此向 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 质押标的
出质人将其对 公司享有的 %的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作为向质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反担保。
第四条 担保范围
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所承担的全部债务的履行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质押期限
自主合同项下被担保人履行义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质权人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第六条 批准和登记
一、出质人向质权人承诺,出质人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已经获得 公司(质押股权所属公司)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同意,并在签署本合同后立即将质押事项记载于 公司的股东名册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在 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手续。
二、出质人应向质权人提交出资证明书或提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七条 质权的实现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处分质押物以实现质权,不受还款期限的限制:
一、出借人依法要求借款人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履行;
二、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四、借款人合并、分立、合资、合营、重组、兼并、被宣告破产、解散、清算、企业体制改变等导致甲方将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发生;
五、借款人或乙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纠纷,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利益情形发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质押权人可实现质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质权实现的方式
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方式实现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质权:
一、与出质人进行协商并决定质押股权的价值,以该质押股权进行折价;
二、通过公开拍卖或变卖等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并从处分所得中优先受偿;
三、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受让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质押股权;若有关主管机构同意,本条款同时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的股权转让协议,若有关主管机构另有要求,则出质人应按本条款的约定与质权人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一)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二)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
(三) 乙方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甲方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股权。
二、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宣布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依法处分质押股权;
(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三)要求乙方按照承担担保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约定违约金数额的按该条款约定的数额支付);
(四)仅需通知,将乙方对甲方享有的其他债权与甲方享有的质押担保债权相抵销。
第十条 出质人的赎回权
在质权人实现其本合同项下的质权前,或者在质押股权的拍卖过程完成前,出质人可以质权人同意的方式和价格买回其质押的股权。
第十一条 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当事人及其各自继承人、经许可的受让人和被转让人,并对其有效,但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其解释。
二、各方就本合同所生之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质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的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自然人时仅需签字)后,并在被担保人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合同及其附件均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在任何情况下,任何在本合同签署前各方的信函来往、声明、协议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优于本合同及其附件。
二、本合同构成出质人与质权人之间独立的合同,其效力不受主合同的影响。即使主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任何原因而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出质人也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持 份,另 份作为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之用,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质权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出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签订时间: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5
致______________分行:
一、质押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押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入质押人在你行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你行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书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书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你行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书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书,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书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充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你行在本质押书项下所有的权益。
6.你行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押物的处理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程序及方式处理质押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你行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本质押书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的事项。
质押人对你行采取各项处理质押物措施,包括:
(1)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2)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________________地位;
(3)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书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公证章: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6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贷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8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 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 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19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 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3.如果按上述第条处置质押股份所得价款不足以偿付转让价款,差额部分仍应由出质人补足;如果上述价款在偿付转让价款和行使质权的开支后仍有余额,则应返还给出质人。
第三条 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 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 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5.质权人应获得因处置质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出质人有提供或协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证明、执照、许可和授权之义务。
6.如在本协议期间,质押股份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动,出质人应立即将上述情况通知质权人并向质权人提供必要的详情报告。如果前述情况导致质押股份价值减少,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恢复质押股份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 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 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0
质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股权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质物
1.质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万元整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第二条?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主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
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
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桐庐XX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1
一、质物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
3.质物项下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份下应得的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解人质押人在贷款人开立的保管账户内,受贷款人监督,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一项保证。
二、质押人声明及保证
1.质押人的质押行为已经__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
2.在签署本质押合同前,质押人未曾将本质押股权质押给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质押合同有效期内,也不将本质押股权质押或转让给任何第三者。
3.质押人将不会因偿还债务或其他原因与任何第三者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任何合同或协议文件。
4.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到本质押合同的有效性时,质押人将相应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要求相一致。
5.本质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须作一定删节、修改或补时,质押人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贷款人在本质押合同项下所有的权益。
6.贷款人对质押股权拥有登记保留权,质押人有义务协助办理股权登记事项。
三、质物的处理
在发生下列事项中一件或数项时,贷款人有权依照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质物及其派生的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人在本股权质押项下贷款的本息及费用。
1.质押人在本质押合同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质押人不能按本质押项下的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质押人有其他违反质押合同或本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事项。
质押人对贷款人采取各项处理质物措施,包括:a.从质押人保管账户及存款账户主动扣取款项。b.宣布拥有该质押股权,在法律上取代质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东地位。c.依法转让、出售、拍卖或采取其他手段处置该质押股权,质押人均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四、有效期
1.本质押合同自质押人有效签章并备置于____________公司股东名册后生效。
2.本质押合同将持续有效,直至本质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金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质权人(即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2
编号:
出质人: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
营业地址:
鉴于)与贷款人已及/或将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债权币种和额度签署的一系列短期贷款合同(下略为“贷款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并作为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一项先决条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遵循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条 质物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在 投资 的股权,具体描述如下:
股权金额为 元,经 价值 元 。
本合同质物的范围包括上款所述质物本身及其派生的权益。
如出质人进入破产程序,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不列入企业破产财产的范围。
第二条 债权担保和质押
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借款人与贷款人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之间签订的一系列贷款合同,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余额不超过 (币种) 元整(大写金额)的贷款本金,借款人所欠债务的有效证据以贷款人按业务操作规定出具的会计凭证为准;贷款到期日是指各贷款合同确定的每一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必等本质押合同担保的所有贷款到期,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主债务到期和贷款人宣布提前到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范围除了上款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一切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实现质权的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担保性质
(1)质权人对质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无须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出质人以第一债务人的身份直接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
(2)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本质押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贷款合同无效或可撤消而无效或可撤消。出质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不因贷款人同意贷款展期、重组,或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贷款合同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借款人和出质人任何变更经营和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本合同项下股权质押的质押率为 %。
第三条 质押和公证手续
出质人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前应就质押事宜征得
借款人或出质人履行完毕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被担保的全部债务并经质权人书面认可后,质权人将返还证明质物权利的凭证。
如果质权人要求,出质人还应向质权人指定的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质执行效力的公证。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出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合同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出质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
本合同和质物所涉及的全部资料、文件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而无任何隐瞒的。
出质人保证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目前该质物上未曾保留任何形式的担保物权、其他优先权(除因本合同设定外),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 约定事项
出质人和质权人进一步约定如下:
质物由质权人占管,至本合同终止时为止,并有收取派生权益的权利。收取的派生权益依次抵充收取费用、被担保债权。因出质物产生的代位物或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在被担保债权收回之前,出质人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物擅自出售、交换、赠与、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物。
如债权人认为质物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经质权人认可的担保或其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收回部分贷款、增加质押物);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按第7条规定处分质物用于提前清偿被担保的债权。
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有权行使质权时,出质人必须积极配合质权人办理手续,以保证质权人实现质权。
质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行使质权后,如果质物不足以清偿担保债务而出质人为第三人的,出质人在此承诺对未清偿的债务与借款人无条件承担连带责任。
如发生任何可能影响出质人和出质担保责任能力的情形,出质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内起3日内书面通知质权人。
第六条 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即构成出质人违约。
借款人构成贷款合同中任一违约事件的。
出质人在本合同第四条所作的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的、不准确的或不完整的。
出质人已违反或未履行其在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事项的。
出质人进入或可能进入停产、清算、解散、被撤消、破产、件资、分立或其他重大诉讼、仲裁、行政程序,足以影响其担保责任能力的。
出质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第七条 违约处理
如发生上条所述任一违约事件,质权人有权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措施。
将用于质押的股权委托有资质的中介结构变卖或拍卖,用于收回债权。多余的退还出质人;不足清偿的,债务人(包括主债务人、担保债务人)应补足差额。
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或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八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是贷款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生效或充分有效的执行是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提款的先决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按本合同第款规定办妥手续并经公证后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被担保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任何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均由质权人主营业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由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在签署本合同时,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疑义并对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出质人 (签字)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3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 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 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 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或)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或)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 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 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 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 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
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4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签订:
(1)XX公司(下简称“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XX公司(下简称“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公司合法持有XX公司(下简称“C公司”)35%的股份;
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受让B公司持有的D信托投资公司(下简称“D公司”)73%的股权;
公司同意A公司将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权质押给B公司,作为A公司支付受让D公司73%股权价款的担保。
故此,A公司与B公司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出质人:指A公司;
质权人:指B公司;
质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权转让协议:指A公司和B公司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转受让D公司73%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价款:指依据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受让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应支付给B公司的全部价款。
第二条质押
1.出质人同意,以质押股份作为A公司支付转让价款的担保,质权人同意接受该等质押担保。
2.如果出质人届时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的支付时间和方式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质权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处置质押股份并有权从处置质押股份所得的价款中优先扣除转让价款。
第三条质权的行使
如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受让义务,则质权人有权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序行使其质权:
(1)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质押股份进行评估;
(2)委托相关拍卖行将质押股份予以拍卖,质权人/拍卖行应于拍卖前一个月内,至少在一种全国性报纸上发布三次拍卖公告,以尽可能地吸引潜在的竞买人,从而充分保障出质人的权益。但相关公告及拍卖费用应由出质人承担。
(3)在拍卖无人竞买的情形下,质权人有权以低于评估的价格将质押股份转让给任何买受人。
第四条加速到期
一旦出质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让义务,则视同出质人未能履行其剩余期限的受让义务,其所余的全部受让义务立即届至履行期,质权人有权就全部未能受让的股权行使质权。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出质人向质权人陈述和保证如下:
1.出质人是质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将质押股份质押给质权人;质权人在将来行使质权时不会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实上的障碍;出质人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目前和将来都不会使出质人违反它作为一方的任何协议或它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及任何有关政府批文、许可或授权。
2.质押股份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质权、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类似权利(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3.除非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将不:(1)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置或者试图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质押股份;(2)直接或间接造成或允许在质押股份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按本协议规定设立的担保权益除外)。
4.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出质人不能对质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价值减少的改动。
7.一旦质权人要求,出质人应立即将有关质押股份的状况资料提供给质权人并允许质权人指定的人员在任何合理的时间查阅。
8.出质人将促使其董事会作出决议,一致通过并授权其合法代表签署本协议使之有效,从而对出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按其条款执行。
9.出质人将在本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本协议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简称“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提交该省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从该省工商局取得签发给质权人的有关权利证书。
第六条证书的保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所有有关证明和文件应交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人保管,并在本协议按第7条第2款终止后返还给出质人。如果出质人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质权人应允许出质人在提出要求后索取或查看这些证明和文件,出质人应在使用这些证明和文件后将其还交质权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条效力与期限
1.本协议经质权人和出质人各自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在省工商局登记后生效。
2.本协议在出质人如约支付转让价款及相关费用或质权人行使质权并获得相当于转让价款的价款后终止。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质权人就出质人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出质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在本协议项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被赋予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的违约行为,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已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亦不构成质权人放弃对出质人今后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第九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在协商解决不成的情况下,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_____委员会并按其届时有效的_____规则_____解决。_____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本协议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省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2.本协议用中文书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质人、质权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
3.本协议双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权代表于本协议文首载明之日签署本协议,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B有限责任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
第一条有关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持有标的公司________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
3.标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经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元,总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条质押内容
乙方依法拥有在标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权,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作为其对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还款保证。
第三条质押登记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至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或以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质押。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乙方兹向甲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乙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乙方是标的公司%股权的合法所有权人,并有权力、权利和能力将其拥有的上述股权依据本协议质押及转让给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协议项下拟质押及转让的股权上设立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
4.乙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内部行动,以批准本协议下的股权质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5.乙方保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还清对甲方欠款,如到期无法偿还,则依法将质押股权转让予甲方。股权转让协议另行签订。乙方有关部门负责促使标的公司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序以确保甲方获得本协议项下转让的股权,并成为标的公司的股东之一。
第五条甲方的陈述、保证与约定
甲方兹向乙方作如下陈述、保证与约定:
1.甲方系根据中国法律适当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内部行动,以批准和授权一代表签署及交付本协议。
第六条违约及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条款或不及时、充分地承担本协议项下其应承担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纠正该等违约行为并采取充分、有效及及时的措施消除违约后果并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方之违约行为而遭致的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如因本协议下的或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对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争议,双方同意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等争议。
2.如在一方就该争议书面通知另一方后的三十天内双方仍不能满意地解决争议时,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判。
第八条本协议的修改
本协议的修改仅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的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
第九条生效和文本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述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办理质押登记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6
甲方(出质人):
住 址:
身份证号:
手 机 号:
乙方(质权人):
住址:身份证号:
手机号: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已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1、自己与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或国家授权的经营管理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权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2、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条款,其意思表示完全真实。
3、已反复阅读并充分理解《借款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对《借款合同》条款不存在不理解或误解事项。
4、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依法可以设立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5、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非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自己所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及其与质押标的股权相对应的资产抵押、变卖、馈赠,或转让给除乙方外的第三人。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担保方式及数额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担保方式为:以所持企业股权的 出质,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依据主合同向乙方借入的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金及其从属债券。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1、《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发生期间为:自年日起至月 日止。
2、质押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偿清之日止。
第四条 质押担保范围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和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以及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
第五条 出质权利
1、本合同项下用于出质的权利如下:
甲方出质人持有的 100%
2、甲方出质标的权利的价值不作为乙方处分该质押权时的估价依据,并不因此而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六条 出质权利凭证的移交
1、本合同项下出质标的权利的权利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应于年月 日(借款日)前由甲方交付乙方管理。
2、借款人履行主债后,乙方应当及时将所保管的权利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交甲方复位。
第七条 质押登记
1、依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到国家工商行政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
2、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须进行变更登记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登记事项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 质押的实现
1、《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依据《借款合同》有关约定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到清偿,乙方有权凭借本合同,无需经过出质人同意,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行使质押权,以实现债权的有限受偿。
2、乙方按照《借款合同》有关约定追收、实现债权,甲方、各担保人及其参股的法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处置甲方出质的股权,在实施股权处置以前,该股权项下凡与乙方无关的债务由出质人按股份比列承担债务清偿。乙方或股份受让人或股份承接人不承担股权处置日前,其权益所在企业发生的与乙方无关的债务。股权出质人可以监督股权处置的合法性,但不得干预乙方按约定程序合法出质股权。
4、乙方通过拍卖质押标的股权或该股权相关的资产实现的收入,首先用于《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余额归甲方。
5、质押标的拍卖成交后,甲方应无条件配合标的权益受让人办理权益交付手续。受让人对所承接质押权享有完整的资产权益,乙方不足受偿的部分,依法向甲方和其他担保人追索。
6、《借款合同》项下的质押或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经乙方通知,甲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足额的担保。
7、从借款人违约事实实际发生的第15日起,乙方有权利对质押标的享有无障碍的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8、乙方依本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处分权利时,甲方应予无条件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九条 提前清偿或提存
1、本合同项下有价证券、仓单、提单等权利凭证兑现或者提货日期先于《借款合同》到期日的,乙方可以在《借款合同》到期日前兑现或者提货,并与甲方协商将兑现的价款或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2、在《借款合同》和在本合同存续期内,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标的,但转让所得价款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3、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但所得转让费、许可费应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乙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担《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居间服务费、项目考察费、理财顾问费等费用、以及资产评估、抵(质)押登记、合同公证、见证、标的拍卖、保管、保险、运输、律师服务、仲裁、诉讼、执行等发生的费用,和放款人、居间人因此而发生的劳务费等费用。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费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3、在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实现承保、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4)出质权利发生权属争议;
(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顿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5、甲方有本条第4项第(1)和第(2)款情形的,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有第4项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5日内通知乙方。
6、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日至终止日内的下列情形必须事前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1)以质押标的对外提供担保;
(2)以甲方 名义对第三人举债;
(3)处置与股权相对应的实物资产及债权;
(4)实施行为可能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
7、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应当在愿质押担保范围内,向乙方债权的受让人承担担保责任。
8、乙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借款金额外,无需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9、从本合同签订的生效之日起至所保证的债务全部清偿止,甲方提交的上述财务报表所载权益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任何处置。甲方应按月向乙方提供真实的财务月报表。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提前处分股权质押财产,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依据《借款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借款合同》;
(2)依据《借款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借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
2、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害。
3、有权收取质权所生的孳息。
4、乙方负有妥善保全权利凭证的义务。
5、偿清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全部债务后所剩愉快,归甲方所有。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3、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股权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4、甲方所提供的财务报告虚假,或在设置股权质押,或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处置股权对应资产,或以所投资的企业名义对外举债,或以股权质押标的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担保债务,应对乙方拥有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债权、费用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并按所欠《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息金额给付30%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自股权出质权的凭证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依法律、法规须办理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当事人主体共同确认:在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罚的既有约定方面不存在的争议。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约定以外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国家合同管理机关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点为:
(2)向质押劝人或居间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如因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任何争议而发生诉讼或仲裁,均不影响本合同既有约定的履行。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事项
1、股权出质担保人同意:自愿赋予质权人依法强制执行质押权的权益。借款人若不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完整履行对放款人的债务,质权人即可直接凭借款合同及其《借款合同》,强制向股权出质担保人形式股权质押担保权,以实现债权。质权人可以依法扣划标的股权所在企业任何账户的存款,可以依法出处置标的股权相应资产,以实现债权的优先足额受偿。
2、出质担保人承诺:如果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约定义务,出质人自愿放弃对自己在本合同项下所约定的所有应尽义务的抗辩权,且愿意接受质权人依本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强制执行权。
第十六条 特别提示
本合同居间人提请甲、乙双方注意:本合同文本是由居间人依据本合同之《借款合同》债务人和甲乙双方的意见所起草制作,并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前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法律后果做了全面、准确的说嘛。放款人代表和担保人均应当认真理解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含义和法律后果,若对本合同相应的条款或表达存有误解和异议,可以不予签署本合同;若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并办理相关促使《借款合同》生效的手续,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附则
1、本合同是《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五份,乙方二份,甲方、居间人、质押权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3、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司的《公司章程》
甲方(出质人): 乙方:
月日 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7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股权登记机构(丙方):_________产权交易所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贷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共?股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所投资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必须到丙方办理登记托管手续,取得丙方出具的《股权托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并办理质押股权冻结封存手续。
第二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被丙方冻结封存的股东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四条?甲方应就股权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同意,并将出质股份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五条?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如果发生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情况,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在丙方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完毕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经三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三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后,到丙方办理股权解封、转让过户手续,并将转让所得款项首先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通过丙方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十一条?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质押手续费:
万千百拾元整(¥?);
丙方按托管股份总额的%向甲方收取股权保管费(按年收取):
万千百拾元整(¥?)。
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将质押手续费和股权保管费全额汇入丙方指定账户。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存两份。
(此页无正文)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公章)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8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20xx 年 08 月 22 日 贵鑫借字20xx 第号共同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安顺市红远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 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20xx 年 08月 22 日签订的 贵鑫借字20xx 第 0822 号共同借款合同向甲方出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叁佰万元整)的贷款,借款期限自 20xx 年08月22日至20xx年11月21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安顺市红远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实收资本为万元,其中,叶倩出资额为为万元,占股权的80%,刘红占出资额为万元,占股权的20%。
(2售贸易有限公司名下购买的七辆汽车合格证,汽车型号分别为:路虎揽胜20xx款,排量,发动机型号:V6 Vogue、玛莎拉蒂
Ghibli20xx款,排量标准版、玛莎拉蒂总裁20xx款,排量标准版、奔驰S400 L尊贵型、宝马760Li、奥迪A6 20xx款40hybrid两台。
(三)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借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前就质押事宜征得安顺市红远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并出具股东会决议,配合乙方将出质股份在工商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借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借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
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借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安顺市红远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质押并出具股东会决议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方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年_ _月_ _日 ___年_ _月_ _日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29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股权质押保证还款协议 篇30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其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主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年利率为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二、质押合同标的:为甲方持有的公司的股权,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
三、因甲方公司为独立股东,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即视同具备法定效力。且甲方没有设立或允许设立任何担保权利,并且在质押期间甲方已经并将在任何时候享有对所有质押股权的合法所有权,如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在质押股权上设定任何新的权利,乙方具有优先足额受偿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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