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打桩合同【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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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桩合同【第一篇】
关键词:建筑工程,土建预算审核
中图分类号:TU198+.6
一、完整收集依据性文件
依据性文件的完整收集对于后续相关工作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审查人员必须高度关注这一点并严格执行即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和搜集。具体材料和文件罗列如下:当地经济指标、建筑材料预算价格、当地预算综合定额、构筑物平立剖图、土建施工图和间接费用有关文件。
二、抓住审核重点
预算的审核,主要是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唆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
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核
工程量和单价的审核就是按照资料中的设计图、变更证明和现场签证来对实际工程数量和相关单价进行核实,这一过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和量纲来进行,以保证口径一致。审查时所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可以归结为以下三大类:一是单价的确定不能错、不能套错;二是综合定额中已包含的工程量范围,预算书中不得另行列出;三是预算中所采用的综合定额要符合实际工程。考虑到各分部的具体审核内容有所差异,下文分述之。
土石方分部:首先就要对土石方分部的审核范围进行把握,在土石方分部审核范围内的仅包括土石方、满堂基础和基础定额中未综合土石方项目。同时还需要考虑是否已经从运土数量中扣除了回填土数量。挖土的土壤类型要进行确定,以避免价格错套的状况出现。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地下水水位过高,则需要增加地下排水的相关费用。
基础分部:打桩分部的定额使用范围较为有效,通常都是对民用建筑的桩基工程进行相关的预算审核,而在打试桩或者室内打桩时做并不适用。打桩分部的审核重点是机械设备相关的各项费用,具体包括进退场费和组装拆卸费等。同上文所述,在定额中已经列出的费用预算中不得重复计入,打桩部分中需要在这些方面予以注意的是1m以内的砍桩头费用。
墙体部分:我们在这里讨论的对象是平墙,这也就是说,对于非平墙就需要进行额外的处理,通常来说,需要在每平方米上多加个工日。各类墙体直接的接缝以及左右的功能墙体都需要在规定条件下分别计算,同时墙体上的各类空洞结构如窗户等也是不能算在墙体之列的,必须排除在外,但当其孔洞面积小于时则无需参照此条规定。在进行墙体高度的计算时,应去除其顶部结构的高度,具体来说,是梁结构就要减去梁高,是板结构就要减去板的厚度。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当一层砌体的高度小于时,都需要将垂直运输机械费用从定额中扣除。
脚手架分部:脚手架分部在进行审核时重点关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满堂脚手架算时不可忽略增加层;在住宅内的底部,层高小于的隔间内不能计算脚手架;临街的房屋建筑应该额外的收取保护措施费用;高层建筑中主楼与裙房应其标高上的不一致,应各自使用与其相应的脚手架,而不能共用。
板梁柱分部:在板梁柱分部的审核过程中,其主要的工作就是对工程中的各处板梁柱具体尺寸进行核实和计算。具体操作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就是平梁、板梁和过梁之间相互连接处的接线要清晰分明易于辨认;其次是对于不同高度的悬挂檐需要进行分别讨论,具体来说,就是高度在1m以上就将其按照相应的钢筋砼墙计算,反之则按照相应的钢筋砼檐沟进行计算。在此就是在梁高的计算中要相应的扣除其中不符合定额要求的部分,如板梁的板厚等;最后就要考虑当钢筋砼阳台和雨篷等的尺寸超标时,就不能仅仅只按照阳台或者是雨篷的标准来套价,而是应该按照有梁板来进行计算。
门窗部分:由于门窗形式的多种多样,其统一的规定和分析较难,因此在实际的审核过程中需要按照门窗的实际状况来进行分别的套价。另外也需要对门窗的数量进行核查,要求其与设计规划图上的标准一致。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对其配套的相关设施进行数量上的核实和质量上的保障。
地面部分:地面部分的核实要点在于其实际面积是否符合设计标准。除此之外,如果地面是经过了特殊处理的话,就还需要另外按照既定的比例补充相应的工程量。
费用审核
取费应根据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发的文件及规定, 结合相关文件如合同、招投标文件等来确定取费费率。审核时应注意取费文件的时效性;执行的取费表是否与工程性质相符;费率计算是否正确;价差调整的材料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如计算时的取费基础是否正确, 是以人工费为基础还是以直接费为基础。对于费率下浮或总价下浮的工程,在结算时特别要注意变更或新增项目是否同比下浮等。
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投标文件的承诺等审核
对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要求,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
应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评审,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建议单位与施工单位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对招投标工程的结算注意设计变更投标清单外的计价办法及投标文件的下浮承诺。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设计变更签证的审核
所以隐蔽工程都均需进行验收。对于工程量收方记录,造价控制工程师严格进行核实,经确认无误后,予以签字。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通过上述工作,既为将来结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因为建设单位改变使用要求,或因设计单位改变使用要求,或因设计单位考虑不周,出现设计变更是常有的事;或者根据设计人员、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技术、施工工艺超越施工合同及图纸范围新增的要求,由施工单位似定并得到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认的现场变更记录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设计的修改变更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和修改图纸,设计、校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证;重大设计变更应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否则不应列入结算。
对招投标工程的结算注意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计算,设计变更项目结算的工程量增加了,就要核对牵涉到原投标项目的工程量是否需要减小。
三 做好复核
房屋打桩合同【第二篇】
甲方:____________(发包方)
乙方:____________(承包方)
经工程招标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地基处理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按照《^v^合同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喷粉桩。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4、承包范围:包工包料(水泥采用山水牌或大坝牌矿渣硅酸盐325﹟水泥)。
5、工程量:桩长12米(含虚桩),共881根,计10572米。
6、工程期限:18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7、工程质量:依据设计要求施工,达到合格工程(检测机构由甲方认可)。
二、合同价款:单价¥26元/延米,暂定工程总造价为¥274872元(大写:贰拾柒万肆仟捌佰柒拾贰元整),最终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发包方责任:
1、提供施工方所需布桩图一套及基础平面图一套,勘察报告一份。
2、确保具备施工条件的三通一平,开工前向乙方提供±0面及基底深度,配合乙方放好基础轴线或轮廓线。
四、承包方责任
1、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按计划组织好施工人员及设备进场工作,做好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由于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自负。
3、做好详细施工记录,并交甲方存档。
4、乙方承担人工、机械、材料、电、检测、税金等一切费用。
五、付款方式:桩基检测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其他
1、乙方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的违约金。
2、如单方违约,首先通过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经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打桩合同【第三篇】
关键词: 港口工程,钢管桩,施工,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Abstract: combining with engineering practice, steel pipe piles of port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talk about some views.
Key words: port engineering, steel pipe pile,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一、工程概况
某港口新建两个五千吨级化工泊位,码头总长度,两侧靠船,引桥一座,总长约,宽6m。其中码头部分包括工作平台一座、系缆墩3座,消控楼平台一座。码头工程由工作平台一座、系缆墩3座,消控楼平台一座组成。其基础均采用φ1200mm组合桩。组合桩由上部的混凝土大管桩和下部的钢管桩对接组成。上部φ1200mm混凝土大管桩采用后张法预应力施工工艺制作,下部钢管桩直径为φ946mm。组合桩共计104根,工作平台行共28根桩,桩长为38m外,其他桩的桩长为40m。组合桩基本为斜桩,斜率最大:1,少数桩为直桩。本工程的管桩全部由专业厂家制作。
二、钢管桩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施工准备
(1)原材料质量控制。原材料的相关技术指标直接影响到钢管的质量,应抓好对原材料质量控制。根据设计要求选定钢卷、焊剂、焊条、防腐涂料等原材料,原材料的牌号、规格、外观质量必须符合生产工艺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原材料进场时还必须备齐相应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或产品合格证书,混合料组份严格按配合比进行配制。进场后施工单位还必须按规范要求及时取样复检。从根本上保证了原材料的质量,也确保了钢管桩的质量。
(2)测量准备。
①首级平面施工控制网的复测根据《招标文件》及《港口工程桩基规范》要求,对首级施工控制网进行复测。复测时,外业观测严格按照《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1)中要求按静态作业模式进行操作,事先编制GPS卫星可见性预报表,依据预报表制定观测计划选择PDOP值小且在时段内稳定、卫星方位分布合理、卫星数多的时间段进行观测。
②首级高程施工控制网的复测业主提供的首级高程控制网、首级高程加密控制网的精度不低于国家四等水准,水准点的复测用GPS高程法来进行。
2、管桩落驳及海上运输
由于大管桩尺寸长、重量大、易滚动,为确保运输安全及大管桩不致损坏,须对驳船进行加固改造。在驳船甲板上设置稳桩钢支架,支架用型钢制作,管桩底部用20cm×20cm通长枕木支垫,桩身两侧用楔形木块;管桩放置三层,顶层用钢丝绳和手拉葫芦束缚,桩与钢丝绳之间垫小枕木;通长枕木每隔4米设一道。
3、沉桩施工
(1)测量。
①测量工具选择由于本工程距离海岸线较远,桩基的定位测量主要采用先进的GPS定位技术。在JYZ点(基准站)架设一台固定GPS,昼夜不断发送差分信号供其他GPS接受机使用。打桩船装有3台GPS,固定在船上,通过软件对桩船建立船体模型,用全站仪测设出船体参数,在软件里绘制船体实时监控图,实时对船置进行监控。根据计算桩的设计坐标,与桩船实时位置的坐标进行比较,移动船体让桩位不断向设计位置靠近,直到与设计位置相符,既可进行打桩。整个打桩过程GPS进行实时检测,发现偏位较大时应及时调整。
②GPS定位系统打桩。采用GPS定位系统打桩主要由GPS实时定位项、测距仪抱桩误差改正项、声控传感器桩锤记录项、摄象机贯入度监控项和打桩定位系统软件项等部分组成;其中打桩定位软件项是实现各个部分的数据组合、解算和定位资料的记录、输出;打桩船上所有GPS、测距仪、声控传感器等都由一个多串口卡与电脑连接在一起,通过打桩软件定位系统进行打桩的实时监控。当电脑显示屏上实时桩位与设计桩位重合时,即稳船下桩。在实时测定和计算桩顶标高和贯入度时,由软件系统通过专门设计的自动锤击记录器采集锤击数,由人工从CCT摄像机的屏幕上判读测距仪指示的桩身测点处的刻划。软件系统可以自动计算阵贯入度和桩顶标高。由于人工判读可以很好地消除船体随波浪的波动引起的有规律的波动误差,由此计算的阵平均贯入度和桩顶标高受波浪影响较小,数据可靠性高。
③GPS沉桩测量。根据本工程距离海岸较远的特点,采用GPS系统进行沉桩测量定位,沉桩平面偏位控制标准为:斜桩300mm,直桩250mm。GPSRTK定位精度(平面位置和高程)已达到厘米级,可以满足沉桩精度要求;利用GPSRTK定位技术进行沉桩定位测量具有定位方便、速度快的特点,可实时提供放样点的三维坐标且不受天气影响,可全天候作业,在外海水域作业优点突出。利用该系统进行打桩定位。
④潮位测。桩船在施打前,提前两天进场抛锚定位。将观测潮位绘制成曲线,以此指导施工。
(2)替打、桩垫、锤垫。
①替打。打桩船配备的打桩锤为D-138柴油打桩锤与替打连在一起,可以打直径φ800~φ2000各种规格的桩。
②桩垫。桩垫采用棕绳,厚度18cm。
③锤垫。锤垫采用具有一定弹性及刚度的材料,如直径25mm以上的粗钢丝绳割成小段,纵横分层铺设制成。
(3)管桩施打。
①打桩船及定位驳抛锚定位。抛锚定位利用GPS-RTK定位技术进行定位。
a.系统设置和调试打桩船到达新的施工区域后,首先对船载GPS海上定位系统接收测控中心提供的基准站发射的数据链的情况进行调试准备。将接收机、流动站电台、手薄按要求设置后,到本标段作业区域内不少于两个测控中心提供的控制点上进行检测,其采用RTK方式测量的成果与测控中心提供的点的三维坐标较差应在30mm限差要求范围内。如不满足要求,应检查出原因,重新检测,直到满足要求,才能用于打桩控制。
b.定位数据的计算准备打桩前,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出每个墩的所有桩在设计桩顶标高处的平面坐标,桩的方位角等定位数据。并根据打桩船预定的抛锚位置,计算出桩船各锚的锚位坐标,以作桩船抛锚定位使用。所有定位数据计算后都必须有专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c.打桩船就位为了打桩时,打桩船上各锚缆互不干扰,合理分布,同时保证船体的稳定性,桩船到达打桩的墩位时,根据各锚的锚位坐标,在抛锚艇上以RTK测量方式进行7各个锚的定位抛锚。根据打桩船上GPS定位系统显示的数据,打桩船由拖轮拖到施工地点附近,进行粗定位。下插定位桩,顶水抛锚,抛锚用50t抛锚船进行。必要的情况下,可以抛两个前进锚和两个尾锚。
d.运桩驳就位待打桩船锚抛好后绞缆,桩驳靠打桩船,在打桩船上系缆。
②吊桩。打桩船绞锚靠近运桩船,采用四点吊,吊索与桩轴线夹角不小于45°。桩吊起后移船、立桩、进龙口,提升桩使桩顶套进替打。龙门吊吊桩上运桩方驳及打桩船吊桩施打时,桩体混凝土强度需达到100%的设计强度。大管桩吊运采用四点捆绑起吊,吊点处用麻袋或橡胶包裹,防止吊绳和桩角破坏,桩吊运时,各点同时受力,徐徐起落,防止震动。
③管桩定位。桩进入打桩船龙口后,操纵室通过桩架上的角度测量仪调整桩架的倾斜度,以使桩身斜率符合设计要求;再根据预先输入的单桩平台扭角、平面坐标,依据船上专用的GPS定位系统显示的图形和数据,通过仰俯桩架调整船位的方法,使桩达到设计位置。
④锤击。沉桩桩就位后,将打桩船的定位桩插下,以保证桩位的船体稳定。桩自沉稳桩,同时监测桩位的变化,如果桩位变化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立即停止桩的下沉,将桩拔起,重新定位。稳桩后压锤,等桩不再下沉后,查看桩位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桩位变化超过允许的误差范围,立即停止桩的下沉,将桩拔起,查明原因,重新定位。桩在压锤稳定后,松开抱桩器,启动桩锤,沉桩。在沉桩过程中,如出现贯入度异常、桩身突然下降、过大倾斜、移位等现象,应立即停止沉桩,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⑤停锤标准。暂定为最后三振的平均贯入度不大于50mm/10击。当沉桩贯入度已经达到控制贯入度,而桩端未达到设计标高时,应继续锤击贯入100mm,或锤击30~50击,其平均贯入度不应大于控制贯入度,且桩端距设计标高不应超过1~3m。
⑥沉桩记录。沉桩时须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表格,填写要及时正确。
4、夹桩施工
本工程桩基施工在海上作业,组合桩沉桩后悬臂端较长,并受水流、风浪、潮流、海冰的影响,打完桩后必须立即进行夹桩施工,夹桩方案与墩台施工底模支撑系统相结合考虑。
(1)夹桩程序:夹桩准备起重船和方驳抛锚定位临时夹桩安装钢抱箍夹桩拆除临时夹桩
(2)施工准备将岸上事先加工好的抱箍及各种所需型钢和相应的配件机具装到方驳上,将方驳拖到已经施工完的组合桩附近,抛锚定位。
(3)临时夹桩。用型钢加工的挂篮挂在组合桩上,作为临时夹桩施工的工作平台。临时夹桩时,夹桩型钢采用螺栓固定。在台风及大潮来临之前,认真检查,并采取相应的加强联接措施。
(4)安装抱箍。组合桩沉放到位后,在组合桩上抄出包箍牛腿顶标高,将已经制作好的钢抱箍用起重船吊起安装在组合桩上,同时将钢抱箍调整到临时夹桩标高,挂上爬梯后人工用专用扳手紧固高强螺栓,将抱箍固定在组合桩上。
(5)夹桩型钢安装。
5、质量保证措施
(1)沉桩前对管桩进行逐根检查,核实管桩出厂合格证与施工用桩是否相符,检查管桩外观质量及运输中有否损伤。
(2)沉桩船吊起桩身至适当高度后再立桩入龙口,沉桩前,应掌握水深情况,防止桩尖触及泥面,使桩身折裂。
(3)考虑到本工程区域流速及风浪较大,沉桩应选择流速、风浪较小时进行。(4)打桩船进退作业时,应注意锚缆位置,防止缆绳拌桩。
(5)吊运时吊索与桩纵轴夹角不大于45°,吊点位置允许偏差+200mm。
(6)吊桩时应考虑桩驳平衡,吊桩顺序应对称起吊。
(7)起吊时要平稳,防止相互碰撞。
(8)下桩过程中,桩架宜与桩的设计倾斜度保持一致。锤击沉桩时,桩锤、替打、桩身宜保持在同一轴线上,避免产生偏心锤击。尽量采用仰打。
(9)沉桩时,桩身不得出现裂缝,如出现,应会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
(10)沉桩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断桩发生,如发生,应合同设计单位研究处理。(11)沉桩后对于超过设计标高的桩截除时要避免出现纵向裂缝。
(12)沉桩过程中,要保证管桩排气孔通畅,以防桩身产生纵向裂缝。
(13)沉桩时严禁边锤击边纠正桩位,以免造成断桩事故。
(14)正位下桩而在沉桩过程中发现有规律偏移时。应取得监理工程师认同采取“保桩不保位”的措施,避免引起断桩。
(15)桩垫必须及时更换,更换时应将残留物清除干净。
(16)运桩、打桩及试验过程中,严禁碰撞管桩、破坏防护涂层。
三、结束语
由此可见,钢管桩作为码头工程的主要桩基结构形式时,其沉桩容易操作,但造价较高,在不需要较高承载需求的情况下可酌情采用。
参考文献:
[1]范春红。浅谈码头桩基质量问题的控制技术[J].科技资讯,2010,(28)
房屋打桩合同【第四篇】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v^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 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业主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
3、苗木成活率达到100%。
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质量合格,即由甲方签收。
第六条:工程价款及结算、付款方式
1、工程预算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2、结算方式:
(1)甲方应在预定开工日期前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2)甲方应在乙方材料、工人进场以及提交开工报告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30%;
(3)甲乙双方办理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结算总款额的90%。
(4)工程结算总款额的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及保养金,甲方应在保养期期满后 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现场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甲方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结清。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条:保养期
1、苗木保养期为 个月,从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过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水电费由 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应在两周内通知乙方核对工程价款并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2、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对施工其间的全面管理。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
(3)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5)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6)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 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与竣工验收后的`两个月内完成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工程量变化或图纸变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应予以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双方共同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 本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
(2) 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 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1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 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v^法律规定。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既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界满,接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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