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协议书精选9篇
双方共同承诺遵守环保法规,推动可持续发展,定期评估环境影响,强化合作,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绿色发展目标。下面是阿拉网友整理编辑的环保协议书相关范文,供大家学习参考,喜欢就分享给朋友吧!
环保协议书 篇1
总包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内 容:昆钢龙旺轩和园(官庄一期B区)经济适用房6#、7#楼主体土建工程
作业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进场时间: 年 月 日
为确保作业过程中双方人员的安全,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经双方协商,就施工过程中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条款:
一、 甲方:
1、在项目作业前向乙方交待清楚作业现场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2、根据安全规程要求,凡涉及风、水、电、气等管网、线路设备,必须断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牌和安全警界。
3、为乙方提供作业中需用水、电、风、汽(煤气、空气、蒸汽)等动力能源,并负责指定接点。
4、发现乙方在作业中因某种原因造成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时,有权向乙方提出,要求乙方立即整改,确保作业安全。
5、管好自己的人员,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乙方作业范围。
6、制定现场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考核。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行为,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7、对乙方施工、安装等资质进行审核、确认,涉及特种设备施工和安装时,督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二、 乙方:
1、具备相应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同甲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对所承担的项目制定作业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网络,并在签定安全环保协议时将作业项目安全措施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元 (大写: 元整),帐户上须持续保持 元。作业前对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现场交底。总包方须与分包方签定安全环保协议,内容可参照本协议。分包方的资质、安全管理网络须报甲方和乙方备案。
2、施工人员在遵守自己安全管理规定的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昆钢控安[20__]92号文件,《关于印发〈外委工作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的通知》。
3、必须确认作业现场已处于安全状态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并仅限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工作。
4、在作业现场使用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设有现场安全负责人,佩戴标志,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危险区域必须采取设置安全警戒线、安全警示牌、安全围栏、安全网等安全措施,并作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交叉作业应做好相互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发生相互伤害事故。凡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停工,待隐患消除后方可恢复作业。
5、作业人员应遵守相应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到其他作业方或甲方生产、作业场所逗留。
6、作业所用的材料、备件、工具等物应按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阻塞安全通道。
7、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控制和减少污染物(废水、废气)的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8、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如一次性饭盒、建筑垃圾等)及时收集、清运,做到工完场净。
9、在物料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物料泼洒,污染环境。
10、作业过程中不得擅自占用或损坏绿化带,否则,所造成的绿化损坏赔偿由乙方承担。
11、作业所需使用的水、电、风、汽(煤气、空气、蒸汽)等动力能源必须到甲方指定地点搭接,保持规范,不得到指定外的其它地点随意私拉乱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乱动自己所承担项目范围以外的设备、工具及设施。
12、必须服从甲方有关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13、作业过程中加强联系,落实安全责任制、联系制、确认制,按“三不伤害”进行作业。
三、 检查与考核
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使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及本协议要求,对违反者及时制止。
甲方在作业过程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及本协议要求的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四、违约责任
违反本协议造成自己人员伤亡及其它损失,责任自负。若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及生产、设备、环境污染等事故损失,由责任方负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安全环保部门、乙方各持一份,报上级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环保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项目实施中人身、电力、防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项目实施时间:
第三条 项目实施内容:
第四条 甲方安全责任
1、 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 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项目实施安全措施,在开始项目实施前报甲方备案。
3、 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项目实施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 甲方指派 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6、 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甲方电力、人身、设备、防火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项目实施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公安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7、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项目实施。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8、 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项目实施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项目实施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项目实施要求的。
第五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项目的承包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电力、火灾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3、 现场项目实施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 项目实施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 乙方一切项目实施活动,必须编制安全项目实施措施,项目实施前对全体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项目实施。
6、 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项目实施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项目实施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 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项目实施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项目实施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 乙方应在项目实施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项目实施范围进行项目实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项目实施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项目实施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项目实施。
12、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 乙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力、火灾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14、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对人员在项目实施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15、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六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
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七条 项目实施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合同金额的5%(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力、火灾和设备事故、未被甲方检查罚款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要求的,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力、火灾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力、火灾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项目实施违章行为的处罚,按下列第八条具体细则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 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安全保证金。
4、 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组织设计;项目实施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项目实施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项目现场使用的各类危险设施,若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1000元。
6、 乙方未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动火、登高等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或违反甲方相关安全规定,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1000元。
7、 乙方因违章项目实施,违章造成事故,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400--20__元。
8、 若乙方的作业人员违反劳动保护法规或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特殊工种人员没有携带证操作,甲方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400 元。
9、 乙方违反甲方“5S”和定置管理、现场乱堆建筑垃圾和乱扔生活垃圾的视情况严重在安全保证金中扣款200—500元。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环保协议书 篇3
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结合 施工作业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在施工作业中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
2、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环保管理制度、近两年来的安全环保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等。
3、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施工作业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并督促乙方落实。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告知其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以及针对风险制定的防范与保证措施。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6、甲方有权对不具备相应资质、不遵守规章制度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乙方施工作业队伍提出停产、停工要求。
(二)义务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环保要求的施工作业现场。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环保、技术资料与信息。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告知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相关方作业告知书”具体见附表。
4、甲方有义务及时、如实报告事故,并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全力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5、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安全环保、技术资料与信息。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告知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及其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遵守其现场的安全环保管理规定。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二)义务
1、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以及甲方的有关规定。
2、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环保管理人员。
3、乙方有义务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具体设备设施名称应在协议中明确),并定期对设备设施、作业工具等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定期将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证书。
4、乙方有义务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定期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要求,为作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有义务在项目开工前,针对作业过程组织开展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和完善风险控制削减措施及有关的制度规程,及时向员工进行交底培训。
7、乙方有义务就可能危害或涉及到甲方的现场危险源及其风险削减控制措施与应急措施、警示标识及相关规定等内容,以“相关方作业告知书”(具体见附表)的形式向甲方进行告知。
8、乙方有义务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环保监管,针对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指派现场监管人员进行过程监督,督促落实各项风险控制削减措施及应急要求。
9、乙方有义务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安全基础台帐,做到底数清楚、责任明确,并实施动态监控。
10、乙方有义务主动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
11、乙方有义务服从甲方统一的生产调度和指挥。
12、乙方有义务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对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查处“三违”行为,认真整改事故隐患。
13、乙方有义务针对施工作业中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职责,配齐配全应急物资和设施。
14、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和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的扩大。
15、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甲方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
三、作业责任分工
甲乙双方应按照作业项目的施工流程,具体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内容及相关责任,尤其是对于风险性比较大、易造成事故的联合作业,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具体明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
五、责任追究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义务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二)甲方在其所负责从事的作业活动中,因自身违章或自身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由甲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在其所负责从事的作业活动中,因自身违章或自身所管辖的设备设施存在隐患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三)甲乙双方共同违约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双方的责任。
六、其它
(一)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地方政府仲裁或提交法律诉讼解决。
(二)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者,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三)本协议有效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环保协议书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清运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与乙方签定协议,负责处理乙方的日常垃圾的清运工作。所有清洁工作必须按照柳林县卫生防疫站,卫生局和环保局的规定进行。如有违反柳林县政府的规定及行为,甲方将负全部责任。
2.甲方系乙方专职的 “ 垃圾处理服务人员 ”。负责乙方工业场地日常清出全部的垃圾。无论何种天气(雨天、雪天、冷天、热天等),垃圾的清运工作每天都要照常进行,包括节假日在内。
3.甲方要时刻听从乙方环保科当值负责人的管理,并必须把待运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齐、妥当,保证垃圾处理的周围环境整洁、干净达到乙方规定的卫生要求。
4.对于在乙方管辖区内工作的甲不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遗失、人身意外、伤及第三方(财产或人员),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及索赔。
5.甲方处理全部垃圾时,必须严格遵照柳林县环保局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其全部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承担,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赔。
6.甲方本着守时、忠诚、老实、吃苦、肯干、品行端正。甲方清运垃圾,乙方按每车 元计算,若乙方发现甲方清运过程中,出现清运车投机(出现车辆装载不实、清运垃圾车内携带乙方工业场地内的铁器等值钱物品)乙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相应罚款金额(每车的几倍罚款)。
7.甲方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保证乙方随时呼叫。若有一次电话未接罚款 元。
8.协议的终止事宜:
A.乙方将有权提前解除协议而无须作任何解释。
B.如果有关省市或政府部门通知乙方终止协议(或者市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如果发生此情况,甲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损失。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此协议,必须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算起)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通知书告知对方其要求终止此协议。
D.如果甲方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9.此合同之有效期为壹年,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至 _____年 _____月_____ 日 。
10.如果双方合作良好,服务到位,则会在此协议到期时,续签协议。
11.此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
环保协议书 篇5
总包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主体土建工程
合同编号:
施工范围(地点):
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工程特点:钢筋砼楼(屋)面、楼梯板及砖砌电梯井等
双辨识情况:
危险因素:
1、高处坠物
2、施工现场(坑、井、口、等)无警示和安全防护措施
3、机械伤害
4、感染传染病
安全环保控制措施:
1、 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劳保用品。
2、 施工现场(坑、井、口、等)设置警示和安全防护措施。
3、 作业时工具、特料摆放好,防止掉落伤人。
4、 遵守起重作业相关规定。
5、 保证饮食卫生
安全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 双辨识工作由甲方安全环保部门会同乙方进行辨识并填写。
2、 乙方根据双辨识情况制定相应安全环保控制措施和具体方案。
3、 控制措施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向职工交底后方能进场施工。
4、 施工中工程变更或中断后又继续开工时,应重新辨识并制定措施向职工交底。
5、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昆钢公司及甲方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环保协议书 篇6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工作的安全、环保职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关企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责任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乙方单位为独立法人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对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内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检查与协调,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条:乙方责任
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规定。
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厂区不准乱停车辆,并限速行驶15KM/H。
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从事动火及危险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乙方应保证进入甲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安排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必须接受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乙方工作人员只允许在规定的作业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厂区的其它区域。
乙方应加强施工过程水电利用管理,节约能源,严禁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进驻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等)需制订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报甲方。
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若进行分包,乙方须与分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环境协议。
乙方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以救护伤者为第一责任,包括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救护等,甲方视情况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货款)代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乙方责任人负责对进驻甲方厂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国家、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确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日常性的检查。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物和绿化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提供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必须确保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设备为完好设备,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规定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甲方要求处置,危险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有序。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责任),除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外,并对乙方处罚100-100000元,严重的加倍负激励,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未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或在工厂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进入生产现场,或给工厂造成隐患,对乙方处罚100-10000元。
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且违犯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对乙方进行处罚500-10000元。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进厂施工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0元。
甲方为保证相关方在厂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监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相关方施工安全状态,乙方应缴纳两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
如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三违”行为与野蛮施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检查通报考核,合作结束后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原数返还乙方;如若乙方合作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三违”现象,而被工厂安全检查通报,则由甲方按协议要求没收乙方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如若乙方年内累计被甲方通报负激励处理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施工资格,永不录用。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环保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的 基础土建工程项目 发包给乙方承包。
由于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属易燃易爆易中毒的化工型企业,为使该项目在作业(施工)中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及人身伤害等各类事故,保证生产和作业(施工)的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以下安全消防环保协议,明确双方在该项目作业中各自的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2、项目作业地点(区域):
3、项目编号:
4、项目内容:
以下内容的施工、安装、检验及为工程验收、投产、达产、达标等有关工作:
干熄焦运焦系统及本体框架基础土建工程
5、 承包范围及方式:承包
6、项目承包合同书号:
7、项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乙双方共同的安全环保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等。
2、认真遵守执行《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攀枝花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3、认真遵守执行攀钢(集团)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规定。
4、认真遵守执行攀钢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厂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6、多单位、多层交叉作业时,必须与各方取得联系,各自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并且各方要设专人联系和监护。
7、甲乙双方的法人(委托)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分别签字认可,不允许代签,否则协议无效。
8、若涉及双方所签定的项目合同和安全消防环保协议以外的事宜,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9、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三、甲方必须履行的条款
1、开工前,甲方(含业主)应向乙方进行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并有交底记录,由乙方受教育人签字为准。
2、乙方进场作业所需的水、电、风、气等能源介质,由乙方填制用能申请表,甲方负责审批,并由甲方指定接点位置,由乙方人员接点和撤点。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工具、材料、设备及休息棚放置地点。
4、作业(施工)若涉及其他方时,甲方协助乙方协调好相互关系。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进行处罚、教育乃至停工。
四、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共性条款
1、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体系,把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工作作为乙方最基本的职责认真履行,负责施工区域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管理。乙方应设专人负责现场施工的安全检查和现场保卫工作,制止乙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驱赶外来偷盗和闲逛的人员。负责乙方伤亡人员的抢救和处理。
2、乙方负责该项目作业(施工)人员的安全、消防、环保教育和安全、消防、环保技术培训工作。乙方负责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资格,因乙方人员无资质证造成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不得使用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国家规定有禁忌要求的工作。乙方施工人员作业时间必须遵守“劳动法”规定,不准疲劳作业。
3、乙方在制定作业(施工)方案时,方案中必须有保证作业(施工)的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防护措施;对专业性强的作业(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项的安全、消防、环保的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在作业(施工)过程中负责落实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4、甲方发包给乙方承包的项目不准转包或分包他方,否则因转包或分包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5、乙方必须组织作业(施工)人员接受甲方的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的教育(以签名为准)。乙方不得安排未接受甲方安全、消防、环境、技术交底教育的人员进场作业(施工),否则因未受教育的作业(施工)人员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
6、乙方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甲方工具、设施、设备及水、电、气、风。乙方如果需使用甲方的机具、设备、设施时,应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并由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机具、设备、设施等逐一检查验收,给甲方出具书面合格保证后,方准使用。乙方不得使用有故障的或不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机具、设备、设施,并对机具、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7、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动火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消防管理制度、交通管理制度等,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擅自生火、动火。
8、乙方人员进入甲方辖区,严禁吸烟。
9、乙方在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煤化工厂动火管理制度。由乙方动火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经甲方车间、部门、保卫科审批后方准动火。不准无证动火。
10、动火前,乙方动火负责人必须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否则虽有动火许可证,也是违章动火。
11、乙方在易燃易爆区域(含其上空)动火作业必须对相邻的易燃易爆的设备设施(含沟井)采取安全可靠的防火隔离墙以及严密的遮盖好后,方准动火。
12、乙方若动用了甲方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告车间和保卫科,并由乙方及时补齐。
13、乙方在易燃易爆设备、设施管道上施工(作业)时,必须使用木制工具或铜制工具,绝不允许使用铁制工具,避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爆炸事故。
14、乙方夜间不得进行危险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15、乙方不得在装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挖孔、钻孔及电焊。必须进行的作业,事前申请办好危险作业票后,方准进行。
16、乙方在甲方装过易燃易爆、易中毒的气体、液体、固体的槽、罐、釜、容器、管道上动火或其它作业时,事前必须办好危险作业票,穿好防酸服,戴好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方准进行。
17、乙方在易燃易爆的槽、罐、釜容器内施工,进入前必须取空气样化验有毒物和含氧合格,并保证作业全过程有足够量的通风,满足进人作业的要求。在缺氧和存在有毒物的情况下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呼吸器,避免发生窒息和中毒事故。施工照明或作业必须用低压防爆灯。施工电焊机及电气工具的电线决不允许有接头,谨防电气火花引起火灾。进行焊接作业时,电线必须搭接在焊件上,不允许点焊其它物件,不允许电线有裸露处,不得以现场栏杆、管道、设备、设施作为电流传递介质。
18、乙方施工所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具有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因气瓶爆炸造成的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若给甲方造成损失,应负责向甲方赔偿。
19、乙方对施工现场气瓶的搬运、使用、存贮,必须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管理规定,且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运输要用专用车辆运载气瓶,并不得混装;存贮时要分开隔离,不得与禁忌物混贮,并配置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现场使用气瓶时必须竖直立放且采取措施固定,防止倾倒,气瓶与气瓶间、气瓶与明火点(含高温物体)保持间距10米以上。。
20、乙方作业不得堵塞交通、消防、公路和人行通道。因堵塞交通影响甲方抢修、消防、救护等工作,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21、乙方施工车辆不准客货混装,运货不超高、不超宽、不超重。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厂区限速20KM/小时。
22、进行吊装作业时,吊下不准有人,钢绳符合安全要求,吊车必须配备有资质的指吊工,吊车必须稳定牢固,吊的过程中不得碰撞其它物件、设备、设施、管道。大型吊装,必须要有吊装方案,经审核通过,方准吊装作业。
23、乙方人员在高空施工(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高空坠落伤人事故,防高空坠物伤人的措施。2米以上高度施工人员必须拴牢安全带,搭好双跳板和防护栏杆(易燃易爆区高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操作平台),下面应设有安全防护网,安全警示,并设专人监护。
2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绳,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出现光头、赤身、赤足、穿短裤、穿拖鞋等现象。
25、雨季施工乙方要落实防滑跌、防触电、防电焊机二次线伤人的措施。雨季要加强高偏坡、深基础的安全施工,防跨塌、沉陷伤人。
26、乙方作业中不准将废油、废水直接外排或超标外排,废渣不准污染其它区域和公路。
27、乙方作业产生的废渣、废油必须当日清理干净,运到规定场所不能过夜。若造成污染事故,由乙方承担污染事故的全部责任。
28、乙方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否则处罚乙方,并负责向甲方赔偿花草树木的种植费和设施修复费。
29、乙方作业人员只准在作业区域内作业和相应的安全通道上通行,不准闯入其它区域和岗位,不准在厂区闲逛。
30、严禁将亲朋好友(老人、妻子、小孩)和闲杂人员带入现场。
31、严禁在甲方辖区内打牌、下棋、赌博和进行其它违法活动,违者进行处罚,并交甲方现场保卫科查处。
32、严禁在厂区内凉晒衣物、被褥等物,以及其它影响煤化工公司形象的事件发。
33、乙方应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清洁,做到人走场地清。
34、乙方施工现场应设专人负责生产保卫工作,并组织人员进行守护,对偷盗人员进行趋赶。
35、乙方施工使用的设备、备品、工具和其它物件等由乙方自己守护,如若发生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
36、乙方现场守护人员严禁脱岗、睡觉。
37、严禁乙方人员监守自盗。
38、施工现场严禁使用高温强光灯具(如碘钨灯)。需使用的,必须经甲方项目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39、乙方作业过程中存在隐患时,立即停工整改,应主动、及时整改完毕后,再施工。若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让乙方停工,待纠正整改完毕后复工。
40、乙方按甲方有关规定(项目费的1—2%)向甲方缴纳安全环保抵押金、保证金和作业(施工)中产生“三废”在甲方排放的排污费,以及由甲方处理“三废”的处理费等。
41、发现乙方违反安全协议某一条款,甲方处罚乙方罚款100 – 50000元,同时按煤化工厂《外委项目和外揽项目安全环保消防管理标准》扣罚安全环保消防抵押金或保证金。若不主动交罚款者,由财务部在工程费或劳务费中加倍(2-10倍)扣除。
42、乙方人员被上级有关单位处罚时,乙方应主动到上级单位交纳处罚金,不及时上交或不交者甲方将加倍(2—10倍)扣除乙方费用。
43、乙方对己方违反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环保、现场保卫的法规、法令、规定、标准、政策及本安全环保协议条款内容以及乙方人员违反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的一切事故后果负责。若给甲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44、乙方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因工负伤或抢险负伤人员应享受的各种待遇,并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
五、乙方在化产区域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
1、乙方作业前现场准备防施工污染物质及设备(如:沙袋、铁锹、沙土、焦面等)。
2、乙方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的环保设施、酚水道、外排水道、消防设施作详细了解。
3、乙方作业过程中,遇到不明管网,电网,水道等不能解决或确定的设施,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汇报给甲方对口施工人员,逐一核实清楚。如:对管网、电网、水道(外排水道、酚水道)等的来向、去向,流通介质,以及危害性等核实清楚,采取有效的隔离隔断措施,并经甲方允许后方可继续作业。
4、拆除的旧管线,旧设备如交与乙方处理,必须及时清运,安全处置。
5、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禁止在化产施工区域堆放过夜。
六、乙方在生产(施工)现场必须履行的个性条款
1、甲方(含业主)提供1份《四川省劳动安全条例》给乙方;
七、此协议在双方签定的工期内有效,如工期有变动或延期,双方应签定有效的文字补充说明。
八、本协议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甲方法人(委托)代表: 乙方法人(委托)代表: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甲方现场负责人: 乙方现场负责人:
协议签定地点:
协议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环保协议书 篇8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为了确认由甲方订购,乙方供应的产品(包括原材料、辅料、零配件、半成品、成品以及包装材料)是否满足欧盟ROHS指令要求,达成以下协议:
指令的具体要求进行变更,并告知乙方。
二、乙方必须保证定期(报告在一年期限内)向甲方提供指定物质含有浓度的测试报告(SGS检测报告)和相应的授权使用证明。若乙方(包括乙方的原材料购入方、供方)制造使用的材料、部品、制造方法、工艺流程等发生变更,必须与甲方联络,并重新提供相关的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检测报告和授权使用证明。
三、若乙方没有按第二条约定及时提供测试报告或甲方有理由认为乙方所提供的测试报告不真实,则甲方 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供货合同)。
四、甲方对第一、二条乙方提供的测试数据、资料、报告保密,但若政府机关或甲方的顾客询问甲方产品含有的指定物质,提出提供资料要求时,甲方可以公开第一、二条乙方提供的测试数据、资料、报告。
五、乙方违反第一条的保证或提出的产品、保证书、测试数据、资料、报告内容不真实,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万______元整,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的经济损失和间接的经济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含有不合格化学物质的货物的价款,甲方因该货物不合格而支付给货物接收方的违约金,赔偿给货物接收方的经济损失,因客户拒收或退货而支付的运费,因货物不合标准而支付给有关政府的罚款以及甲方该批货物贸易的预期利润,甲方有权扣留应付乙方的货款以抵偿违约金或经济损失、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构成原双方买卖合同(供货合同)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原买卖合同(供货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_ 授权代表人(签名):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环保协议书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必须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工作的安全、环保职责,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的处理程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在乙方已知悉甲方相关企业规定的情况下,双方签订本安全生产、环保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责任
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定乙方单位为独立法人并拥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负责对乙方进入甲方工厂内施工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
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安全主管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进行检查与协调,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制定防范措施,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紧急措施。
第二条:乙方责任
乙方进驻甲方厂区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环保规定。
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必须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厂区不准乱停车辆,并限速行驶15KM/H。
临时用电、动火作业及危险作业必须到甲方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从事动火及危险作业,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乙方应保证进入甲方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状态良好,不得安排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必须接受甲方安全监督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因缺乏安全保障又不能按期整改,被各级安监部门强令停止施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来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必须接受甲方在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章行为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乙方工作人员只允许在规定的作业现场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严禁进入甲方厂区的其它区域。
乙方应加强施工过程水电利用管理,节约能源,严禁跑冒滴漏、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严禁使用碘钨灯、大功率电器照明取暖,严禁使用电炉,违者按甲方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进驻厂区应遵守的安全生产职责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乙方应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危险作业(易燃易爆场所、高空作业等)需制订安全生产施工方案报甲方。
乙方对所承包工程若进行分包,乙方须与分包方签订施工安全、环境协议。
乙方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刻上报甲方安全主管部门,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并及时组织抢救。不得瞒报、谎报、迟报。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以救护伤者为第一责任,包括筹措资金、安排人员救护等,甲方视情况可使用乙方的工程款(或货款)代乙方处理安全事故。
乙方责任人负责对进驻甲方厂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教育,使其了解并掌握国家、甲方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制度,杜绝“三违”现象,切实做到三不伤害,确保一方平安。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实施安全教育,提供安全保障。
乙方进驻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赌博、偷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乙方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接受甲方安全主管人员日常性的检查。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的公物和绿化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必须遵守甲方内部公共秩序和公共道德,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
乙方的设备、工具、物资等进入甲方区域时,必须提供物资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区域后,必须自行妥善管理,谨防失窃,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必须确保进入甲方施工现场设备为完好设备,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施工所用原材料必须为国家规定环保产品,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按甲方要求处置,危险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清理,保持清洁有序。
第三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甲方工厂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责任),除承担由于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外,并对乙方处罚100-100000元,严重的加倍负激励,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未签订相关安全协议或在工厂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进入生产现场,或给工厂造成隐患,对乙方处罚100-10000元。
乙方施工人员在作业现场存在“三违”现象的,且违犯施工安全协议规定的,对乙方进行处罚500-10000元。
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严禁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资质证明;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进厂施工资格,并对责任单位处罚200-5000元。
甲方为保证相关方在厂区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控,为督促乙方做好施工过程自我安全管理到位,自主有效做好其施工监控工作,杜绝“三违”现象,预防事故发生,确保相关方施工安全状态,乙方应缴纳两万元安全质量保证金。
如若乙方在合作过程中,未发生“三违”行为与野蛮施工现象,按规定要求安全、文明施工,且未被甲方检查通报考核,合作结束后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原数返还乙方;如若乙方合作过程中,管理不到位,不按要求安全施工,作业现场存在施工“三违”现象,而被工厂安全检查通报,则由甲方按协议要求没收乙方缴纳的安全质量保证金。
如若乙方年内累计被甲方通报负激励处理达三次以上(含三次),将取消乙方进入甲方厂区施工资格,永不录用。
第四条:其他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则由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持三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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