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被告答辩状(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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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辩状模板【第一篇】
如何书写答辩状?答辩状一般格式是怎么样的?答辩状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概念与特征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的书状,称为第一审民事答辩状。
第一审民事答辩状具有下列特征:
(一)必须是民事案件被告提出的。
(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民事诉讼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第113条第2款又规定。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由此可见,提出答辩状,对于民事被告来说,既是义务,又是权利,而主要的还是权利。
(三)必须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
二、内容和写法(-)首部1.标题:写“民事答辩状”。
2.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列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职务,单位或住址。
3.案由部分,主要写明对原告某人为什么案件起诉进行答辩,对何时收到起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
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xxx提起xxxx(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xxxx年x月x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xxx提起xxxx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
(二)答辩的论点和论据 这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或者说是关键部分。
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就事实部分进行答辩 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
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
提出符合客观真实的事实来加以证明。
就事实部分进行论证,要着重列举出反面的证据来证明原告诉状中所述事实不能成立,并且要求反证确实、充分,不能凭空否认原告诉状中所叙述的事。
这里所说的反面证据,一种是直接与原告所提的证据相对抗的证据,另一种是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实的证据。
2.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一是事实如果有出入,当然就会引起适用法律上的改变,论证理由自然可以从简,这叫事实胜于雄辩。
二是事实没有出人,而原告对实体法条文理解错误,以致提出不合法要求的,则可据理反驳。
三是在程序方面,如果原告起诉违反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具备引起诉讼发生和进行的条件,则可就适用程序法方面进行反驳。
3.提出答辩主张 在提出事实、法律方面的答辩之后,引出自己的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三)尾部和附项1.致送机关,分两行写:此致xxx人民法院2.右下方写:答辩人:xxx(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3.附项:写明:(l)本答辩状副本x份;(2)证物或书证xx(名称)x件。
如何书写答辩状2
在诉讼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当事人对答辩状的书写感到十分困难,不知要写什么,怎样写。
有时答辩状写的文不符题,没有针对性,使法院无法正确判断事实争执的焦点和答辩人的主要意见。
起诉答辩是法院审理案件中,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行为。
根据民诉法规定,答辩状应如期(收到诉状副本十五日内)递交。
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在开庭审理中进行陈述和答辩。
写答辩状时,应根据本案具体情况,针对起诉的内容进行书写。
如双方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原告已经在起诉状上写清无误,被告在答辩状中可以从简书写。
叙述事实和理由是答辩状中的重要部分。
被告在答辩状中应对原告在起诉中所提出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对原告无理之处,被告可以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以及具体要求和有关法律依据。
如原告侵犯了被告的合法权益而起诉无理时,被告在答辩状中有权提出反诉,即被告反告原告,以起诉的方式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
答辩状的最后由被告签名盖章,写明年月日。
书写答辩状,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
篇幅不宜过长,要抓住重点,特别要抓住哪些与事实不符,证据不足,缺少法律依据的内容,进行辩驳,以利于法院在审理时判明原告诉讼请求是否符合事实,是否有法律依据,从而作出正确裁决。
开庭被告答辩状【第二篇】
xx区人民法院:
20xx年03月03日,贵院就原告鹿某某诉xx韵达快递公司违约和侵权一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今天原告依法出庭。
原告现根据前面的证据交换和庭审调查及其答辩等,发表答辩意见如下:
一、原告坚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补充诉讼请求。原告没有任何违约行为。被告非法解除与原告的《合同书》是一种违约行为,贵院已经认定无锡韵达快递公司单方面解除与原告订立的“合同”是违约行为。原告与被告订立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是“格式合同”,但其合同是真实的,合同的部分条款是“格式条款”。
《合同法》第39条明确:“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这些格式条款不公平不合理,严重损害了原告的权利和利益。
根据《xxx合同法》第四十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的规定,此合同中,凡适应《xxx合同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的条款一律无效。《合同书》的许多条款是无效的格式条款,这些无效的格式条款,不受法律保护。假定这些无效的格式条款,受法律保护,原告也没有达到收回承包区的投诉标准,况且原告一次投诉也没有。
《合同法》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法》“第九十六条明确:“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假设原告真的违约了,被告要解除合同,也得书面通知原告才合法。
事实上,原告没有任何违约行为,也没有任何过错,被告单方面解除合同是违法的,且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的直接经济损失。为维护法律的的尊严,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原告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及补充诉讼请求,判令无锡市韵达快递有限公司违约,并赔偿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固定资产折扣费壹拾伍万零柒佰叁拾伍元整(¥元。)
三、20xx年4月1日,被告在事先没有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单方面停止原告的派件、揽件、发件,同时向原告区域市场新老客户发出通知,之后,原告市场区域客户的快件被以下承包区负责人揽件发出。分别为王xx、王xxx、王x、王x、王xx、叶xx、徐x、徐x、沈xx、郑xx、吴xx、吴xx、刘xx、郑x、小周、唐xx、李xx、王x、刘x、六部钱x、市区三分部等承包区揽件发出。致使原告可预见可实现的未来利益灭失。这种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也是xx韵达公司应当预见到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根据《合同法》“ 第113条”,“民法通则第112条”,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市场客户经济损失费即最低可得利益损失为壹拾捌万叁仟伍佰陆拾元整(¥元)。
四、20xx年4月1日通知下达后,原告八分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八分部组成人员即两位司机,一位摩托车派件人员、一位电动车派件人员和一位话务员突然失去工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原告额外支付八分部员工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因为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没有提前通知本人解约之事,使本人无法提前一个月告之八分部员工,虽然原告与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非聘用关系,但原告和八分部员工却是实实在在的聘用关系,因为韵达公司违约,所以原告已经支付八分部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共计柒仟捌佰元正(元)理应由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负担。所以,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无锡韵达快递公司赔偿原告已经支付的八分部员工的经济补偿金共计柒仟捌佰元正(元)。
五、原告自签订合同以来,原告的业务员业务水平高,业务员经手的收签和派揽快件没有出现差错。
业务员一直是工作态度良好,以客户为上帝,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深得客户好评,在被告单方面解除了原告的承包合同后,仍有一些客户前来原告处办理快递业务。足以证明“原告的业务员业务水平高,工作态度好,服务质量高,”否则,在通知下达后,不会有客户还在原告处邮寄快件的。
20xx年4月1日,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给原告的新老客户发出通知说:“因前期业务员服务质量差,业务水平低,工作态度不认真等等原因”,无锡韵达快递公司主观上实施诽谤诋毁等损坏名誉权的恶意行为,客观上散布虚假事实,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原告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12条, “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里“对方还有其它损失的”,就可以包括非财产上的损害造成的这一损失。名誉权损失的赔偿属于本案的连带关系,理应在本案中受理。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名誉权损失费伍仟元整(¥元)。
六、20xx年4月1日,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单方面实质性解除了原告的承包合同后,原告无法在韵达公司直接进行快件业务了,但原告的一些客户还是照样来原告处办理快递业务,原告将业务委托给原韵达同事或别的快递公司办理。
20xx年4月13日,本人委托韵达同事代发快件共34票,当天正常发走的快件10票;剩余14票被韵达公司故意扣留,经客户催促和投诉后,4月14日又发走的快件8票;4月15号又发走4票;4月16日又发走1票;后重新改韵达面单或改其它快递面单发走6票;还有1票为无锡强达金属制品厂的货因为被扣,对方客户停产,经强达公司多次催促,后来退回强达公司,强达公司又委托原告从天天快递特急发出;还有1票为贵夫人即无锡雷迪迅浦贸易有限公司的一票货被扣,经多次催促,后由现韵达业务人员拿着裸机退回贵夫人公司,后来由原告代表韵达公司赔偿客户100元结束;还有1票为瑞力生公司的货至今扣留没有归还;最后有2票为西施美公司的货至今扣留没有归还。
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得知:无锡瑞力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的一件货(价值元)和无锡市西施美日化有限公司两件货(价值元),是原告委托别人办理的,且这两家尚有原告月结快递费用没有结算,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便将两家货给予故意扣留。
无锡韵达快递有限公司的这一行为,给无锡瑞力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西施美日化有限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同时两家公司明确表态,退回所扣货物后再结算原告月结快递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对妨害占有的行为,占有人有权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因侵占或者妨害造成损害的,占有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原告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无锡市韵达快递有限公司返还或者赔偿4月13日韵达扣留无锡瑞力生塑胶材料有限公司壹件货物(韵达单号100xxxxx8621,价值元)和无锡市西施美日化有限公司贰件货物(韵达单号1000073943191和1000xxxxxx3190,价值元)。合计壹万伍仟零叁拾玖元(元)。
开庭被告答辩状【第三篇】
应诉答辩状:
答辩人:
名称: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性别:______ 年龄:____ 民族:___ 职务:____ 工作单位: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答辩人因______________一案,对上诉人________ 不服_____人民法院__字第__号判决,提出答辩状。
答辩的理由和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辩状副本___份。
应诉答辩状:
被告:高殿国,男,1957年7月2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宝坻区霍各
庄镇刘举庄村中区10排17号。
被告:梁宗满,女,195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天津市宝坻区霍
各庄镇刘举村中区10排17号。
原告:高贺娟,女,1973年6月1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北京市大兴区黄孙
永华北里,2楼4单元301号。
案由:法定继承纠纷。
应诉事实及理由:
一、 原告:高贺娟是高庆友(二叔)、陈英(二婶)的养女,但据被告高殿国了解,致今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关系,请问法官同志,没有收养关系的养女合法吗?被告请求法院让原告出示她的收养关系及有关证明。
二、 原告诉我“被告”侵占高庆友(二叔),陈英(二婶),三间房和院落,被告认为这与事实不符。其理由是被告的(二叔)高庆友自1990年12月,从北京回家,路过鲍鳅河时不幸身忙。可当时没有发现,因河面有冰雪覆盖,单位人以为回家,可是家里不见人,是我夫妻二人及全家发动亲朋好友,四处寻找,整整找了一百天,最后在我们村南鲍鳅河里,发现了高庆友(二叔)的遗体,当时天冷水深,是我夫妻二人雇船用多人把二叔打捞上岸,把高庆友(二叔)遗体运回家中。回家后由被告父亲高庆来(已故),高庆富(老叔),贾庄大姑,二婶陈英(已故),还有原告高贺娟也参加了,四位老家召开的家庭会议,四位老家定为由被告高殿国夫妻二人为(二叔)高庆友办丧事。
办丧事:置办酒席25桌,吹班24个工,大棺木一口,是被告夫妻二人顶丧架
灵,打帆报罐。为二叔办丧事“连寻找打捞”,共计花费,陆千捌佰元左右。把二叔丧事办完,二婶陈英首先提出,四位老家长一致通过让原告高贺娟去北京接班。家里三间房和院落归被告夫妻二人所有。二婶陈英跟被告一起生活。
三、 自二叔去世后,二婶身体一直不好,是被告夫妻二人,请医买药,经过多
年的'治疗,身体有所好转。当时,二婶和高贺娟(原告)多次提出让被告翻盖三间房,是因被告当时经济基础较差,没有翻盖,但土墙头也以倒塌,是被告从后白庙窑地买了两万红砖将其码好。是被告在1993年秋天打了一眼70米深的压机井,并在当时就地栽下了十棵核桃树,在这二十几年来是被告一直对房屋和院落进行精心管理,院内一点杂草都没有。,原告高贺娟以照看孩子为由把(二婶)陈英接到北京,不到十天,因二婶过不惯北京狭小空间生活,因着急上火得了脑出血,半身不遂,整日昏昏沉沉,度日如年,身上所有积蓄花的所剩无几,一直过着悲痛的生活,老人家一直想回家,但因近期政府对我住所辖区要进行拆迁改造,以致会造成一些经济利益,所以原告不让老人回家,直到3月病故。二婶陈英病故以后,原告把骨灰盒抱回家,是被告找人操办把二婶埋葬的。之后原告高贺娟以被告占有房基地为由起诉被告高殿国,后又因房产纠纷把被告起诉,这些事发突然,使高殿国、梁宗满夫妇觉得很委屈。在此做出以上的应诉答辩,请求法官驳回高贺娟的无理诉讼。
被告答辩状【第四篇】
答辩人因原告绿油油起诉离婚纠纷一案,现针对原告的《离婚诉状》作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不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坚决不同意离婚。原告诉称的离婚理由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完全不成立。主要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也好。
1、答辩人与原告结婚后出双入对,感情很好。答辩人一直在家中操持家务、勤恳持家,是一位贤惠的妻子。
2、原告诉称双方自小孩出生后,答辩人不愿意在家中,纯属捏造的不实之词。
3、原告在诉状中称夫妻共同债务共计26800元,没有此债务,均是捏造的不实之词。
答辩人和原告共同生活这么多年知道原告的本质不坏、人品不错。即便原告提出离婚,答辩人也坚决不同意离婚,答辩人有决心、信心、能力去挽救和感化原告。只要有空间和时间就能调和双方的矛盾。我也愿意改变自己。如原告一定坚决离婚,请原告给予答辩人七年的青春损失费共计:300000元。将孩子归于答辩人抚养,抚养费由原告承担。
二、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从未向原告提出过离婚要求。原告为了达到离婚目的在其诉状中处处捏造虚构,极尽所能无中生有。
答辩人与原告夫妻关系的矛盾系因原告的原因所致,原告在婚后曾多次实施暴力,用剪刀等物件将答辩人致伤,还是答辩人娘家人给予治疗。xxxx年4月份原告将答辩人又实施暴力,在河滨公园将答辩人暴打,说拉到黄河中扔掉,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原告舅舅,5月2日原告在酒后因答辩人将此事告知其舅舅将答辩人该出家门,将孩子留在原告家中。赶出家门后答辩人为生活在外打工,在一前答辩人未曾出门打工,因此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打工和事实不符,出门后答辩人因想念孩子,去原告家中看望孩子,原告不给予看望,实属不符人情。原告因答辩人愿意给予更多地宽容和理解,通过交流沟通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更不愿意看到因为离婚而伤害到年幼的小孩,让小孩从小在一个残缺的家庭生活成长。
三、答辩人恳请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化解我们双方之间的矛盾。
答辩人请求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分析双方产生矛盾的根源,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化解原告与答辩人之间的“疙瘩”,帮助我们迈过这道“槛”,维护我们这个本就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以维护妇女合法权利,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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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答辩状范文样本【第五篇】
答辩人:张xx,男,汉族,19xx年7月19日出生,现住xx区xx镇xx村九组。
答辩人因原告陈xx起诉离婚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请法院调解或判决原被告不离婚。
事实与理由:
答辩人与原告陈xx同为xx镇人。20xx年农历7月订婚,8月按照本地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并开始在一起共同生活。由于双方感情基础好,在一起生活又建立了真正的夫妻感情,于是,在一年零9个月后,按照国家婚姻法要求补办了结婚登记,领取了结婚证。20xx年2月10日(腊月25日)我们有了第一个孩子,是个男孩。取名叫张xx,至原告起诉时,孩子仅有1岁半。
原告起诉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其理由如下:
一、原被告婚姻基础好。原被告从认识到开始共同生活的20xx年8月到领取结婚证将近2年的时间。如果原被告婚姻基础不好,是不可能领取结婚证的。
二、原被告感情较好。从原被告开始共同生活到生下孩子多半年,双方从未吵过嘴,打过架,而且原告和家里老人、姊妹及亲戚关系相处得都比较融洽。街坊邻居都可以证明。
三、原被告的孩子张xx还很小,很需要母爱。离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就会造成极大的伤害。
四、原告起诉离婚,被告认为,是原告外出工作后,受外面情景的影响,一时思想拐了弯,其娘家也不同意原告离婚。被告有信心帮助原告回心转意,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综上理由,被告不同意离婚。请法庭看在原被告孩子幼小、婚姻基础和夫妻感情较好的基础上,帮助原被告挽救婚姻,给原被告及孩子一个完整的家。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张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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