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辩护词格式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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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辩护词1
从一审认定各被告人实施开设赌场、敲诈勒索、盗窃的行为事实看,各被告人均是出于个人目的,其获得的利益也分别属于被告人各自所有,并不存在为所谓的整体组织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关于敲诈勒索,按照一审认定的四起敲诈勒索,除了敲诈崔矿成一起是崔矿成根据“行规”给刘某某喜钱之外,其它三起都是事出有因,都是家人和朋友遭受伤害,与组织利益无关,事实上也都归个人所有,而非组织所有。
关于盗窃,按照一审认定“最后除去开支,剩余赃款由刘某某、章某英和参与相应盗窃的吴某江、陈某峰、孔林洲平均分配”,偷煤的非法所得由各被告人坐地分赃,归个人所有,没有由组织统一管理和支配,不能认定为归黑社会性质组织所有。
盗窃罪辩护词2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近亲属委托并经其本人同意,指派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会见了被告人,查阅了相关案卷,现结合法庭调查及公诉人提供的有关证据,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
一、辩护人对被告人犯盗窃罪不持异议,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犯盗窃罪,基本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二、被告人具有如下法定和酌定的从轻、减轻的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1、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公安机关在讯问案情时,被告人积极
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就自己所掌握和了解的事实,如实向公安机关进行了详细的供述,对公安机关很快厘清事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根据《^v^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的行为构成坦白,故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
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3、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庭审当中,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
犯罪事实予以承认,当庭自愿认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因此被告人具有酌定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
4、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本案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对受害人
进行了积极的民事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5、已取得被害人谅解。上述民事赔付不仅较大程序弥补了受害人的损失,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被告人已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23规定:“被告人案发后对被害人积极进行赔偿,并认罪、悔罪的,依法可以作为酌定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犯罪情节轻微,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如实坦白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现被告人已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故恳请法庭考虑被告人上述具体情节,依法对被告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辩护人:山西艾伦律师事务所
杨丽虹律师
二o**年**月**日
盗窃罪辩护词3
本人名叫XXX,是一名因犯盗窃罪被判一缓二的犯罪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的这段日子里,我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经过多次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谈话以及本人对国家法律的理解,使我认识到法律的严谨,和懂法守法的重要性,政府没有放弃我,而是采用一切措施来挽救我们,我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
本人因法律知识的不足,法律意识的淡泊,犯下了盗窃罪,至今后悔莫及。社区矫正以来,我通过学习以及看相关法律书籍及司法所社区帮教人员的教育,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法律知识的匮乏,社区工作人员经常教育我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管我有什么样的困难社区工作人员都尽可能帮助我解决,在接受帮助的同时我也要帮助别人,积极改造做一个有利于社会的合法的公民,才不辜负政府和家人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社区矫正期间,通过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及我所在村干部的教育,我一直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今后我要做得更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管理、服从监督,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及组织纪律性。力争早日成为一名有利于社会的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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