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型党组织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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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党组织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1

学历学习是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随着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和各方面工作对干部自身素质的要求,我区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的人数不断增加,全区机关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为积极引导、鼓励全区干部的在职学历学习,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区机关干部在职学历学习,作出如下规定:

一、关于机关干部学历学习管理的范围

本文件所纳入管理的机关干部主要包括:区管领导干部,行政编制的科级及科级以下机关干部。

二、关于机关干部在职学历学习管理的原则

l、逐步构建全区干部终身教育培训体系的原则。结合“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社区”、“学习型街道”等创建活动的开展,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分类分层次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把人才终身教育纳入全区“十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用人单位的发展规划,逐步形成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人才继续教育投入机制,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和教育培训信息网,逐步构建终身化、网络化、开放化、自主化的干部终身教育体系。

2、“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所参加的学校和专业,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对学历认定的有关要求;参加学习的专业,应适应我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必须与本单位和自身岗位的业务需要相结合,与自己的实际工作相贴近。

3、业余学习、自学为主的原则。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原则上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业余时间,一般不占用工作时间;如需占用工作时间,在工作安排与学习安排出现矛盾时,应服从工作需要。

三、关于机关干部在职学历学习的审批程序

2、审批程序。机关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习申请的审批,坚持集体研究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区管干部在职学历学习的申请,须报经区委书记办公会研究,区管正职领导干部由区委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区管副职领导干部由区委分管的副书记签字批准;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的在职学历学习的申请,须报经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由部长签字批准。

以上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办理学习费用报销手续。

四、关于机关干部在职学历学习费用的报销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2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和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4.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6.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XX〕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转出程序为:(1)经本人向所在党支部申请;(2)学院党总支开具介绍信;(3)逐级接转到你所要去的单位党组织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校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珠海市内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本省其他市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90天。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1.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我校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则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取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所在院部将该毕业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一般毕业生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

我校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预备党员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12.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果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并已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近届满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家庭居住地党组织等)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13.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院部党总支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1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本人交回院部党总支,由院部党总支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6.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17.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如何填写

以下将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经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毕业生党员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工作单位或通过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后,用人单位(读研单位)党组织在政审时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3、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4、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第六条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第七条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八条 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当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九条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

(二)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

(三)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

(四)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第十一条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第十二条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第十三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四条 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一)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二)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四)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五)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七条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

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八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第二十条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第二十一条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一)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二)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四)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二十二条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除另有规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二十四条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五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

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七条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第三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三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

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委应当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每半年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第三十九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规定发展党员的查处情况。

第四十条 县以上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

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十二条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式样由中央组织部负责制定,省级党委组织部门按照式样统一印制,并严格管理。

第七章 附则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4

我院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特色之一就是组织有力,医院党委中心组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做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制度将设,建立较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体� 此外加强学习,确保学习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系统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学习,抓好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以党内的“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通过采取上党课、观看教育电影、反腐录像、专题辅导、大讨论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如:举办了由院长刘景诗主讲的《诚信沟通互信构建和谐医院》专题讲座,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电影《我是花下肥泥巴》和《村官普发兴》,向党员干部职工推荐了优秀书籍《务实求理》、《朱镕基答记者问》等等,营造了浓郁的医院学习氛围,此外,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注重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工作,我们采取的的具体措施有:一是在党支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进病房活动。要求党支部书记每周按时到所管辖的各临床科室去了解党员职工的思想动态、工作情况,遇有纠纷、投诉,各党支部书记主动参与了解并协助处理。据不完全统计,支部书记下科室帮助处理纠纷和投诉20余起,维护了医院稳定,促进了和谐。二是积极开展课题研究。通过学习和实践,完成了《党内民主建设要点---意识、主题、程序、监督》和《新形势下建立健全党内关怀机制初探》课题论文,并参加省直机关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调研课题评比。在医院政研会和医院文化建设研讨活动中,医院的政工干部也撰写了一批有分量的政研论文,在大会进行交流和发表。通过这些措施的采取,营造全员学习的良好风气,丰富学习的内容、提高学习的效果,努力提高员了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医院夯实了基础。

二、与时俱进,创新学习

建设学习型组织,更好的服务和促进医院的大发展、大建设,是我们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目的之一,因此,就要努力创新和探索学习的方式,依据新形式下组织学习的特点和规律,有效整合各种资源,拓展创新学习的方式、载体,是我院建设学习型组织的有一特色,我我们紧扣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合理安排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精心组织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如:今年,我们利用建党九十周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契机,开展了党史学习,党风廉政教育,要求党员干部讲正气、树正气,在实践工作中努力传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又如,我们举办了“创先争优爱在五月”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举办了“真情为患者满意在医院”医患沟通模拟比赛,举行了“创先争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的护理技能竞赛活动,举办了“创先争优舞动的激情”交谊舞比赛以及“唱响中国护士之歌”大合唱比赛等,丰富了医院文化建设,陶冶了职工的情操,培育了和谐的医院文化,激发了党员干部、职工的爱国、爱岗热情,营造了一个充满活力、凝聚力、创造力、吸引力、健康向上的医院氛围。对于的促进学习型组织活动的开展意义重大。

三、机制健全、保障有力

制度是一种规范。加强党的工作,必须注重抓好制度建设。医院党委从实际出发,走群众路线,逐步建立了一些长效机制。

建立了目标管理机制,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纳入工作日程、列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了完善教育培训、轮训等各项学习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此外,我们根据省直基层党建示范点党内民主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务公开措施,坚持重大事项公开和公示制度,为加强党员管理,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了一系列党的工作制度《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制度》、《党支部工作考核表》、《党员考评表》等,规范党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的行为。此外,我们还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医院党风廉政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如院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自上而下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继续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始终坚持贯彻预防和惩治腐败、党风廉政责任及追究、党务公开、院务公开、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工程跟踪审计、资金管理控制、药品使用控制等等,对规范医院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些措施和制度有效的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的深入开展。

四、效果明显,成绩显著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5

二、申报人申报收入的项目依照中办、国办的规定执行,申报收入项目中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包括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发给的各类固定或不固定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费等。*年1一6月收入的申报时限为8月底。*年1月1日起,申报收入的时限依照

中办、国办的规定执行。申报人因外出访问、学习、工作、休假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时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三、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申报人属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接受申报后一个月内,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属于双重管理的干部,其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主管权限,报送本系统上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地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四、县及县以上党委、纪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向其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收入,接受申报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后送同级党委组织部,由组织部汇总后按干部管理权限,统一报送相应的上级党委组织部备案。领导班子成员中属于上级机关下派任职的,向其任职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申报收入,申报材料除按照上述规定程序报送以外,还需报送其派出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五、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申报范围,列出属于本部门接受的申报人名单,制成统计表册,对申报人的申报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收入申报表》进行集中保管,除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等部门因查办案件需要外,申报情况不供查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内容应予保密,不得泄露。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6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深圳好地方”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创新创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2020年,双创中心的服务范围扩大到平方公里,服务企业增加至上万家,虽然受疫情影响及各项改革调整,但是全体双创人勠力同心,攻坚克难,交出了圆满答卷。双创中心荣获“浙江省2019年度中小微企业培育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宁波市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先进集体。同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入选部级双创示范基地创建中,双创中心作为高新区创新创业的核心平台,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一、对照目标看成绩,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经济指标增速明显

1—11月,双创中心财政总收入累计842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43406万元(其中双创中心本级财政总收入累计74032万元,同比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37927万元,同比增长%);规上工业总产值亿元,同比增长%;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亿元,同比增长%;限上批零业商品销售额亿元,同比增长%;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亿,同比增长%。

2.科技工作领跑全区

2020年,双创中心共有10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其中首次认定企业83家,完成任务指标的244%;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233家,完成任务指标的194%;新增区级工程(技术)中心92家,完成任务指标的307%;1—11月,企业研发投入亿元,完成任务指标的%;技术交易额亿元,完成任务指标的101%。

3.招商引资扎实推进

截至12月,双创中心实际引资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万美元,国内招商引资亿元,浙商回归亿元,新引进企业604家,新增税收亿元。引进高端科研机构1个(浙江工研院发展有限公司),落户宁波德数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宁波维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优智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洛尔伊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易合医药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项目。

4.企业发展成果喜人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8月28日挂牌上市,成为我区首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上市(首发)的企业。中一检测荣获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电科、坤德岩土、康大美术、伊士通等7家企业荣获市科学进步奖、市最具投资价值企业、市制造业“亩产英雄500强”企业;通标标准、德塔森特、美象、捷信、麦度等35家企业获评高新区2019年度领军企业、重点骨干企业、优势成长企业、创新示范企业、瞪羚企业、初创示范企业等称号;培育“小升规”企业9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家,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1家、培育企业5家。

同时,凌云产业园获批2020年度市三星级小微企业园,甬港现代获评为2020年度浙江省数字化示范小微企业园、2020年度市三星级小微企业园、2019年度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绩效评价A类,民和产业园被列入第一批浙江省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基地。

二、明确重点求突破,创新创业迈出新步伐

1.“严”字为首,齐心协力打赢防疫复工战役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双创中心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成立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防疫方案,采用“区块+平台”模式做好辖区内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帮扶兑现等工作。成立5个“清楼”小组,对双创园35个楼宇的277家规上企业、1729家规下企业进行深入摸排,全面掌握员工疫情信息。10天时间帮助双创园实际办公企业1341家实现复工复产,规上企业复工率100%。全年办理帮扶专项政策企业1221家,共拨付金额万元,惠及3577人(家庭)/企业。同时,根据高新区小微纾困专班部署,做好双创园小微企业纾困补助核查告知工作,完成市监分局分派的1233家企业的核对划分。

2.“稳”字为重,有条不紊抓好区域改革工作

根据三方联动机制和区域企业服务办法等文件要求,双创中心主动对接新管局、投促中心、梅墟街道等部门(单位),顺利完成了过渡期限工作交接,推进落实了企业划分范围、平台归属管理、区属企业移交、财源系统企业划分、党建人才等工作,确保经济统计、政策申报、项目管理、日常联系等工作实行无缝对接;通过实地走访、片区排摸等方式,了解掌握新划入企业经营情况和存在的困难,为提高服务企业质量打牢坚实基础。

3.“干”字为先,危中寻机提升招商引智质量

(1)重大项目积极跟进。围绕GDP发展的支撑性指标和高新区的四大支柱产业,重点引进能够增强补链、效益突出的优势企业,为双创中心的跨越式发展注入源头活水。一是中国自然人群生物样本库东部中心项目。该项目将建设具有千万份样本存储与信息管理能力的标准化人类遗传资源样本库。二是连连精密陶瓷项目。该� 公司主要产品为高纯超微细氧化铝,计划3年实现2亿元营收。三是护眼无缝LED微距背投一体机和无缝激光箱体大屏项目。该项目产品拥有多项技术和专利,是业内领先的投影显示技术和产品提供商。

(2)人才工作成果丰硕。一是超额完成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入选市“3315”系列计划12个,其中创业团队3个、创业个人1个、“3315”资本引才5个、“泛3315”创业团队2个、创业个人1个;组织申报高新精英计划91个,入选36个;新入选国千、国万各1人,省千2人,引进国千创业项目4个、创新项目2个、国万项目2个。二是做好人才企业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助创专员、人才联络员制度,通过走访调研、举办行业研讨、技术论坛、创业培训、银企对接等活动服务人才企业,解决80家企业人才公寓难题,与中国银行联合举办“海创贷”产品推介活动,开展人才优质企业异地路演活动。2020年,聚嘉新材料获得融资到位亿元,天擎航天获中车产业基金及上海军民产业基金各5000万元投资;已落户第五届高新精英计划25家、3315计划11家,共拨付28家高新精英计划企业3350万元,拨付3家3315计划企业675万元。

(3)两大赛事圆满完成。中国?宁波第七届全球新材料行业大赛采用“线上+线下”办赛双模式,自4月23日启动以来,完成三场远程视频选拔赛、西安和深圳两场现场选拔赛,来自海内外200余个优质项目报名,40余个项目晋级半决赛,并于9月25日举行总决赛。最终,“电子封装基板及封装关键材料”和“基于全智能行业应用的云桌面生态”两个项目获得特等奖。2020中国科技创业计划大赛暨天使中国科技创新大赛成功举办5场城市赛,总决赛于9月11日举行,共有10个项目获奖,其中工业无人机全自动飞行系统项目荣获一等奖。

4.“实”字为要,多措并举提高企业服务质量

(1)当好“政策宣讲员”。主动向企业宣传疫情补助、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政策,协助企业及时申请、快速兑现。及时修订《优秀创新创业项目和研发机构实行房租基准价的实施办法》《企业政策兑现管理办法(试行)》等6个政策文件,出台科创公司、民和文化产业园绩效考核办法,积极推广“甬创荟”公众号,畅通政企沟通渠道,提升政策知晓率。推荐747家企业申报区级优质创新创业项目、科技服务业、文化企业、软件企业等认定;604家企业申请创新型企业树强扶优专项资金、科技服务业政策兑现补助、优质创新创业项目房租补助、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补助等。2020年,双创中心共组织1300多家次企业参与各级项目申报,申请补助金额8000余万元。

(2)当好“涉企联络员”。根据区域调整,做好企业属地划分及确认等工作,完成民和文化产业园企业数量及政策梳理备忘工作,与梅墟街道、新明街道、软件园对接企业移交工作,办理华为沃土工场、浙江工研院、西工大宁波研究院等单位资金申请和拨付工作,定期跟踪核对财政收入,顺利完成2019年度体制结算工作,及时整理政策到期企业并提出延续政策建议,完成企业考核政策兑现工作。2020年受理审核兑现33批企业扶持资金,惠及237家企业计38684万元。

(3)当好“助企服务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分类建立企业QQ群、组织申请企业码等方式,分区域分行业全面摸清企业实情,全年联系走访企业300多家次,了解企业经营现状及存在困难。召开双创中心2020年度经济工作会议,举办新划入企业见面会,分层分批组织企业参加市级、区级、中心培训和活动共20余场次。配合做好企业用地和住房申请,基本落实德塔森特、法里奥、民和等5家企业购地事宜,多批次组织近百家企业进行网络安全整改,积极帮助企业解决面临的困难。

5.“新”字为引,优化布局助力平台快速发展

(1)研究院平台展现新气象。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五个平台集聚团队20个,科研人员211人,承担科研项目16项,全年为全市760余家制造业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出具检测报告数2800余份。贵驷地块建设稳步推进,土建方面结顶,结构层、构架层完成中;西工大宁波研究院8月27日正式开园投用,已获批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目前签订科研合同4200万元,引进宁波维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优质创新创业企业,服务企业47家,服务合同金额1217万元;中国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理事会完成换届,创新材料成果数字展示馆完成初步搭建。

(2)孵化平台呈现新进展。一是加强孵化器管理。积极跟进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制订工作,完成2019年度孵化器企业认定工作,共有174家企业通过认定;完成2019年度孵化器绩效考核,共拨付资金万元;完成2020年度孵化器的主要工作目标分解、发文工作。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部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度考核评价中,甬港现代获得优秀(A类),创业园、浙大科技园获得良好(B类)。二是深化众创空间服务。组织开展第五届创业季活动,举办论坛沙龙、项目路演等活动41场,宁波众创空间及其入驻众创平台全年累计举办各类活动103场次,总参与人数2000余人,进一步营造了创新创业氛围。宁波众创空间、宁波中科院创客空间、宁波新材料众创空间3家众创空间获浙江省科技厅2019年度优秀众创空间称号,厘米空间荣获2020年度省优秀众创空间。

(3)特色平台突显新成效。一是华为云宁波沃土工场项目建设扎实推进。2020年,华为云宁波沃土工场共签约服务宁波企业139家,签约服务项目160项,合同总金额2418万元;提供专家咨询、技术支持等免费服务企业21家,举办2020年华为开发者大赛IoT全球复赛(宁波赛区)创新创业赛事;召开华为云宁波沃土工场第一个合同年考核会议,并通过综合考核。二是做好检验检测集聚区和双创示范基地工作。调整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宁波园区专班成员,做好集聚区验收的视频拍摄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助力高新区荣获2020年度部级双创示范基地。

6.“合”字为力,内外联动发挥综合管理职能

(1)内部管理规范有序。修订出台双创中心《内部规章制度》《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管理及报销办法》《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效率。落实办文办会工作,共收文1631件,发文85件,办理督查督办301件,反馈市、区征求意见等工作资料1123件,起草上报管委会上会材料、请示件、领导讲话稿等综合性材料40余件。同时,配合完成事业单位改革和安可替代等相关工作,提高OA、浙政钉系统的使用率。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甬创荟”信息366条次,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80条,《科技新城报》发表47篇,《高新视窗》报道5次,双创中心六争攻坚先进事迹被宁波电视台报道;完成双创中心宣传册、宣传单页的设计印制工作。接待各地党政代表团、海外高层次人才访问团、科技工作调研组等55批次500余人。

(2)党建引领深入有效。一是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充分运用好“周二夜学”“学习强国”“甬习云课堂”等平台,加强理论学习。全年共举办1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交流研讨,开展周二夜学27次,开办“众创先锋讲堂”,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赴湖州党校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举行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会,不断加强全体党员的理论素养和政治素质。二是着力提升基层组织建设。目前,园区共有基层党支部104家,党员1515名。新增基层党支部8家,撤销10家,完成26家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新发展党员16名,预备转正24名。完成园区基层党支部动态星级评定,共评定五星和四星级党组织42家,同时做好党建亮显工程,为30家基层党组织制作、更新完善党建园地和党员先锋岗桌牌,组织园区基层党务工作者参加区党务工作者技能培训和技能比武。三是抓严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廉政学习,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发放廉政文化书籍,观看《红色通缉》《国家监察》等廉政电教片3次,组织召开“众创廉盟”成立大会和举办高新区众创廉盟展示中心——亲清馆开馆仪式,15家“众创廉盟”理事单位签署了《“众创廉盟”公约》,召开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会议4次。四是组织开展党建品牌活动。召开七一表彰大会,组织党员赴台州临海、慈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委书记进企业上党课活动、举办微型党课比赛,组织开展“文明进社区,志愿我先行”志愿服务活动,交通执勤助力文明城市建设、六一助学、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三、存在不足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7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机关第三党支部在机关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重点做好学习教育、组织建设、特色活动和党员素质提升等,激励支部全体党员亮身份、争先进、比作为、敢担当,充分发挥支部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为推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设模范机关提供坚强的合力,结合支部的实际,制定以下计划。

一、总体要求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二、具体措施

认真落实机关党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工作安排,跟进落实机关党委后续工作要求,结合支部实际,采取以下措施,抓实机关党员干部党史学习教育。

(一)做好部署安排。研究制定《机关第七党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计划》,对支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组织开展一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三)推荐申报“一先两优”评选表彰。“七一”期间,向集团公司党委和机关党委申报年度“一先两优”进行评选表彰;申报“一标杆两标兵”、“十佳优秀党员”和“十佳红旗责任区”(以部门为单位)等,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教育引导作用。(6月底)

(四)组织专题党课。七一前后,利用支部党员大会之际,支部书记结合集团公司党委、机关党委创先争优表彰大会会议精神,给支部全体党员讲党史教育专题党课。(6月底)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六)选送党史答题和演讲竞赛选手。结合机关党委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党史知识答题竞赛;推选一名选手参加机关党委讲党史故事会比赛。(二季度)

(七)开展四星级党支部申报。结合集团公司党委星级达标晋级的要求,开展支部四星级党支部的申报工作。(7月份)

学习型党组织申报材料 篇8

一、总体要求

学习型党组织优秀8篇

二、目标任务

1、主要任务。认真查找并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局属各单位行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基本目标。使党员和党组织增强“五力”:在政治上提高战斗力,在思想上增强凝聚力,在工作上发挥创造力,在经济效益上发展生产力,在廉洁自律上增强免疫力;达到“五个明显”:思想政治素质有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明显转变,党组织建设有明显推进,为民服务意识和本领有明显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各项民政工作有明显加快。

三、关键环节

具体转段时间为3月25日左右。分析评议阶段一般不少于40天,重点抓好八个环节:

1、广泛征求意见

时间安排:10天

主要方式:(1)召开座谈会;(2)发放征求意见表;(3)设置征求意见箱;(4)个别谈话;(5)组织问卷调查;(6)开通热线电话;(7)在“万名党员联万户”活动中走访群众。

具体要求:

(1)主动征求意见。局党委要征求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有关市直局委、区委的意见;县级领导干部除征求局系统在职党员、编外离岗人员、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外,还要主动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局属单位党支部除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和新、老服务对象的意见外,还要征求机关业务科室和主管领导的意见;机关党支部和业务科室除征求本支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外,还要征求上级业务机关、主管局领导和街道、社区的意见。

党委征求意见表原则上不少于500份;局属单位征求意见表原则上不少于200份;各层次的座谈会不少于4次。

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个别谈话不少于10人;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个别谈话原则上不少于5人。(2)认真汇总意见。党组织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认真汇总、梳理,分别整理出对党员个人、党组织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的意见。

(3)如实反馈意见。除属于诬陷、人身攻击、发泄私愤的意见外,都要如实反馈。对党员的意见,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反馈;对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意见,由局党委办公室负责反馈;对领导班子集体和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意见,由市委督导组组长负责反馈;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由党委书记征求市委督导组组长意见后反馈。

2、开展谈心活动

时间安排:5天

主要方式: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谈心的范围,认真组织党员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开展谈心活动。

具体要求:

(1)每个党员原则上谈心不少于10人,党员数量不足10人的单位要逐个进行谈心。

(3)开展谈心活动要敞开思想,互相提醒,互相帮助,增进了解,形成共识,做到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提倡在谈心活动中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谈心中解决的问题就当面解决。

(4)人人建立谈心活动记录本。

3、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时间安排:5天。

主要方式:在职党员都要自己动手,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不少于3000字;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不少于4000字。年老多病或者书写有困难的党员,经所在党支部同意,报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批准后,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预备党员可不撰写党性分析材料,但必须向所在党支部写近期思想汇报材料。

具体要求:

(1)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规定的党员义务、党员要求和本行业单位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结合征求到的意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作风、遵守纪律和立足本职、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党员领导干部还要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深刻剖析。

党性分析材料要做到“五多五少”:多写问题和差距,少写成绩;多写教训,少写经验;多找主观原因,少讲客观原因;多讲自己责任,少讲别人责任;多写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少讲单纯表态的原则话。党性分析材料第一部分写存在的问题;第二部分写剖析问题的根源;第三部分写整改措施与今后的努力方向。分析总结的时限原则上从党的十六大开始,检查思想认识问题时可根据实际适当往前追溯。(2)严格审阅党性分析材料。市委督导组组长审阅党委书记的党性分析材料;党委书记、市委督导组一并审阅县级党员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县级党员干部审阅分管单位党支部书记和主要负责同志的党性分析材料;党支部书记审阅本支部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对于党性分析材料结合个人实际不够、问题找的不准、剖析不深不透的,要责成其认真修改。

4、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

时间安排:5天

主要方式:在党员广泛谈心的基础上,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党委(支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具体要求:

(1)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按照党性分析材料逐个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我批评;党员之间相互评议,开展批评。要组织党员群众填写《民主测评表》。

(2)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年度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召开。

(3)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认真修改党性分析材料,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4)修改后的党性分析材料一式四份;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分析材料要用Α4纸打印,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一级党委;普通党员的党性分析材料,要按照组织隶属单位,报上一级党组织。

5、提出评议意见

时间安排:5天。

主要方式:专题组织生活会后,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召开党支部委员会。

具体要求: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党员个人讲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的情况,以及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对每名党员作出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后,上报局党委审查(一式三份)。

6、反馈评议意见

时间安排:3天

主要方式:党委审查后,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向党员本人反馈评议意见。反馈意见要逐人当面进行。

具体要求:

(1)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党支部要以书面形式如实填写、上报、反馈,并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

(2)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帮助认识问题,并区别情况,提出具体的教育转化措施。

7、通报评议情况

时间安排:3天

主要方式:民主评议告一段落,党组织要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通报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和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

具体要求:

(1)通报评议党员的情况包括: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基本情况,党员对存在问题的认识、整改意见以及今后努力的方向,党支部的评议结果。

(2)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总体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努力方向;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报上一级党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评议党员的情况,要报上一级党组织。

8、小结转段

时间安排:6天。

具体要求:

(1)要按照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适时开展第二阶段的“回头看”工作,认真自查,形成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总结,并写出转段申请。

(2)必须经市委督导组对分析评议阶段的情况进行认可后,方可向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写出转段申请。

(3)经审批同意后召开转段动员会,对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安排。

四、主要措施

坚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开拓创新、艰苦奋斗、真抓实干、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做到“坚持六个贯彻始终”:

1、坚持把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贯彻始终。在前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党员思想、工作、作风和分析评议的任务,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篇目,继续聘请专家学者讲党课、作报告,组织观看《焦裕禄》、《孔繁森》、《谷文昌》、《郑培民》《周国知》等电影电视片,举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演讲比赛,进一步加深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认识,增强开展分析评议的自觉性、主动性,使学习理论的过程,成为进一步理解党员义务的过程,成为进一步领会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条件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基本要求的过程,成为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摆正位置、自觉对照进行党性分析的过程,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

2、坚持把开门教育、群众参与贯彻始终。每个党支部都要按照市委《关于吸收群众代表全程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开门教育,各支部必须保持1-3名群众代表全过程参与分析评议。分析评议开始时,要多渠道征求群众意见,依靠群众帮助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查找问题。分析评议过程中,要吸收群众参与,帮助党员搞好党性分析。分析评议结束时,要向群众通报情况,发放评价表,由群众来监督评价分析评议的成效。

4、坚持把边议边改贯彻始终。对党员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抓紧整改,具备条件的马上改。通过解决问题,让群众不断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看到党员和党组织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生的新变化,感受到先进性活动取得的实际效果。

5、坚持把明确和实践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贯彻始终。继续组织广大党员对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的规定,以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识为重点,评选推出一批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先进性具体要求专题讨论,提出并落实好体现时代精神,反映群众特征、符合行业和民政部门特点的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使广大党员在分析评议时有具体标尺,整改提高时有明确方向,日常工作生活中有行为准则。

6、坚持把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贯彻始终。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带头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带头搞好党性分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摆解决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到联系点调研指导,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

五、组织领导

1、局党委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足够的领导精力抓好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经常了解情况,正确把握政策,及时作出指导,确保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健康顺利地开展。

2、党委(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对每一个环节、每一项工作都要提出具体要求,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分析评议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3、基层党支部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正确对待群众的意见,正确对待党组织指出的问题,正确对待民主评议的结果。要把解决党员的思想认识问题同解决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使党员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充分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要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正确引导群众参与先进性教育活动。

4、要主动听取市委督导组的意见,为市委督导组提供与班子成员交流谈心、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与分析评议阶段各个环节的环境和条件,确保督导组情况掌握、沟通到位、指导及时、把关严格,确保分析评议阶段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局检查督导组要经常深入局属单位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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