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财政法治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财政法治建设,确保财政管理规范化、透明化,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财政法治工作”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财政法治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以专门的一个章节,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部署,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新时代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近期集体学习研讨,条法处党支部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为推动我省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作出贡献
一、深刻领会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总体部署的重要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进行论述,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从政治意义上看,这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彰显了我们党不仅敢于革命、善于建设、勇于改革的政党,更是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建设法治的政党,是我们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从理论意义上看,这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从实践意义上看,这深化和拓展了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布局,表明了将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治理方式。
二、深刻理解和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法治中国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率先突破,深刻阐明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他还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行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中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省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阶段,我们要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高质量发展作出的体系化全方位工作部署,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在推动国家和我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效应持续发挥,依法编审财政预算、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视程度、实施力度和推进速度,把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三、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在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分析当前财政法治工作现状,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当前,谋划长远,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强财政法规制度建设,立好法治之"规"。充分发挥法规制度在财政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切实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财政管理有章可循。一是推动地方财政立法。加强立法研究,统筹地方财政立法规划,推动将改革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可以普遍推行的措施办法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重点推动《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立法进程。二是加强规范化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及时组织修订、完善、清理与新颁布法律不一致的制度,确保规章制度依法合规。三是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公平竞争工作制度》,对我厅出台的各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凸显法治之"重"。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不断提升执法效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岗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二是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深化行政指导,稳步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全面推广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积极培育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不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三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总结分析,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和应诉办理水平。依法开展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充分运用调解手段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合理诉求。认真办理国家赔偿费用申请,维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三)持续推进财政普法,夯实法治之"基"。财政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是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基础。要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河南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建立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动态修订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宣传工作,在""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节点,广泛开展宪法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系统,通过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拓宽普法渠道,推动普法形式创新。二是加强普法教育。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助厅党组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每年至少举办1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班。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旁听庭审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三是强化工作指导。统筹推动全省财政法治工作的均衡发展,加强对市县尤其是基层财政部门法治工作的指导,加大培训力度,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全省财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