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领导班子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对照检视问题30条
市经信局领导班子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监督机制缺失、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需加强整改。以下是网友为您整理分享的“市经信局领导班子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对照检视问题30条”相关范文,供您参考!
市经信局领导班子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对照检视问题汇总(30条)
1.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在组织纪律教育活动时,未能充分结合经信局的工作实际,对不同岗位、不同职责的干部缺乏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如在工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中,对涉及的95家工业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和238家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的工作人员,没有专门针对廉洁自律和纪律要求进行深入培训,导致部分工作人员在与企业交往中,对纪律红线认识模糊,存在一定的廉洁风险。
2.教育形式较为单一。多以集中学习文件、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传统方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例如,在组织学习党纪国法时,只是简单地宣读文件,干部们参与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不佳,对一些新的违纪违规形式和风险点认识不足。
3.教育效果评估不实。对纪律教育的效果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往往以参加学习的人数、撰写心得体会的篇数等作为评估标准,而对干部是否真正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缺乏深入考察。如在学习完某项纪律规定后,部分干部仍在工作中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但未在评估中体现出来。
4.监督范围存在盲区。在对工业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中,侧重于对程序的审核,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细节和潜在风险监督不足。例如,在审核市政府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时,对项目后期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度等情况跟踪监督不到位,导致个别项目出现资金浪费和进度滞后的情况。
5.执纪尺度把握不准。在处理违纪问题时,有时存在从轻从宽的情况,对一些违规行为的处理没有起到足够的警示作用。如在处理个别干部在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编制过程中的违规操作时,仅进行了轻微的批评教育,未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导致类似问题时有发生。
6.监督执纪协同性差。内部各部门之间在监督执纪方面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例如,在对工业行业管理中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监督时,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与负责行业管理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对一些企业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7.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存在"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例如,在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过程中,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导致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只注重业务指标的完成,而忽视了廉洁自律。
8.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对经信局工作中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不深入,缺乏有效的防控措施。如在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和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中,对涉及的巨额资金和技术合作项目,没有建立完善的廉政风险预警和防控机制,存在一定的腐败隐患。
9.廉政文化建设薄弱。机关内部廉政文化氛围不浓,缺乏常态化的廉政文化活动。如在日常工作中,很少组织开展廉政文化主题演讲、廉政知识竞赛等活动,导致干部对廉政文化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不高。
10.选拔标准不够全面。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过于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而对干部的政治素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不够深入。例如,在选拔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干部时,主要看其对经济数据的分析能力和工作经验,而对其政治品德和廉洁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导致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
11.选拔程序不够规范。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时存在程序简化、走过场的现象。如在选拔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干部时,民主推荐环节不够充分,考察谈话范围较窄,未能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影响了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用人机制不够灵活。缺乏对干部的动态管理和激励机制,存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如在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部分干部工作长期没有明显进展,但仍未得到及时调整,导致工作效率低下,影响了整体工作的推进。
13.容错纠错机制不完善。对干部在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和错误,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和具体的容错纠错措施。例如,在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指导工业企业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时,部分干部因尝试新的技术和管理模式而出现一些失误,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容错纠错机制,这些干部受到了不必要的批评和压力,影响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14.澄清保护机制不健全。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没有及时进行澄清和保护,导致干部在工作中存在顾虑。如在负责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干部在处理突发事故后,因工作中的一些正常决策和措施受到不实举报,而单位没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澄清,给干部的心理和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15.正向激励机制不足。对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干部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导致部分干部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例如,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优化产业结构工作中,对那些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的干部,没有给予足够的表彰和奖励,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干事创业热情。
16.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在工作中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工作实效性不强。如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时,只是简单地转发文件、召开会议传达精神,而没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导致政策落实不到位。
17.官僚主义有所抬头。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存在高高在上、脱离群众的现象,对基层企业和群众的实际需求了解不够。例如,在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工作中,很少深入基层企业进行调研,对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缺乏深入了解,制定的政策和措施针对性不强。
18.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一些干部工作拖沓、敷衍了事,对工作任务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如在协调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时,部分干部不能及时响应和处理,导致问题积压,影响了工业经济的正常运行。
19.网络言行规范教育缺失。对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的言行规范教育不够重视,缺乏专门的培训和引导。例如,在工业领域信息安全工作中,部分干部在网络上随意发表涉及工作机密和敏感信息的言论,而单位没有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存在一定的信息安全风险。
20.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不足。对网络上涉及经信局工作的舆情监测不及时、不准确,应对措施不够有力。如在处理一些关于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的网络舆情时,未能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导致舆情发酵,对经信局的形象和工作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1.网络空间引导能力薄弱。在引导党员干部在网络空间主动正确发声、敢于善于斗争方面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例如,在面对网络上一些对工业经济发展和经信局工作的不实言论和负面评价时,党员干部缺乏主动回应和澄清的意识和能力,导致舆论导向出现偏差。
22.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脱节。在实际工作中,党建工作与经信局的业务工作没有实现有机融合,存在"两张皮"的现象。例如,在组织党建活动时,往往局限于党内组织生活的范畴,与工业行业管理、企业技术进步等业务工作缺乏紧密联系,导致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促进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23.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支部在推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如在推进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中,党支部没有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技术攻关和示范推广活动,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
24.业务工作中党建意识淡薄。部分干部在业务工作中缺乏党建意识,只注重业务指标的完成,而忽视了党建工作的要求。例如,在负责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和批准工作的干部中,存在只关注项目的经济效益和技术可行性,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要求重视不够的情况。
25.制度建设不完善。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些制度规定存在漏洞和不足,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例如,在工业项目招投标管理中,对投标企业的资质审核和评标标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不够完善,导致个别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参与投标,影响了招投标的公正性。
26.制度执行不严格。对已有的制度规定执行不到位,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情况。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方面,个别干部仍存在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等问题,但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导致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27.制度监督检查不力。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对违反制度的行为缺乏有力的问责。例如,在工业应急管理工作中,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和值班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不够,导致部分干部在应急值班时脱岗、漏岗等问题时有发生,但未受到相应的处理。
28.内部监督体系不完善。经信局内部的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各监督主体之间的职责不够明确,存在监督空白和交叉重复的问题。例如,在对工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中,既存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部门进行监督,又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但两个部门之间的监督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督效果不佳。
29.内部审计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对财务收支、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审计监督不够深入。如在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中,由于审计人员专业能力和工作力度的限制,未能及时发现资金使用中的违规问题和潜在风险。
30.群众监督渠道不畅。对群众监督的重视程度不够,群众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和处理。例如,在工业企业负担监督工作中,虽然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群众对监督工作的满意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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