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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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

(一)统筹谋划部署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11.公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订廉洁从政承诺书。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性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吴少义副主任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职责范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二、具体内容(一)统筹谋划部署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4.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每年年底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领导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既抓业务又管队伍,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一)共性责任清单

责任人:

X.定期专题研究部署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指导督促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X.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按照党组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及责任分解要求,及时抓好落实并向党组报告。

X.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积极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全程记实、谈话办法、民Z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作出表率。

X.受党组书记委托,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工作作风或者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轻微问题进行约谈。

X.加强对分管科室的日常教育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早制止。定期与所分管的科室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责任落实情况。

X.督促科室负责人履行好“一岗双责”,每季度听取科室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和抓科室作风建设方面情况汇报。开展经常性走访调研,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进行约谈和督促整改。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X.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起好带头作用。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主动配合工作。

X.每年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X.市纪委(纪检组)和党组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

(二)个性责任清单

X.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农业经济科、住户调查科、服务业调查科等分管科室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X.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的落实监督、推进。

X.加强对分管科室和单位人员的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每年至少两次以上听取分管科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开展提醒教育谈话。

X.加强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大机关效能监督检查,督促分层签订的责任状进一步落实。监督落实各类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实施工作情况,推进整改实效。

X.进一步深化各科室及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教育。

X.贯彻落实局机关各项制度,实行有效监督。贯彻执行“三公”领域的禁止性规定,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X.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加强分管范围内的各项专项调查和X数据质量管理,完善村(社区)X调查规范化建设、住户和服务业等X调查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下基层工作纪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第五篇】

今年以来,市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支持纪委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责任

市委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

一是树立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把准政治方向。常委会在学习中思考、实践中感悟,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管党治党才能真正做到全面从严;只有把我们党建设得坚强有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才有可靠保证。为此,常委会把思想建党作为首要任务,在深化“两学一做”中强化思想引领,通过举办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宣讲会、上党课等形式,既把自己摆进去、又扎实推动各级党组织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深化“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责任意识。

二、坚决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市委主要领导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逐级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

三、加强统一领导、深入研究部署。

市第七次党代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深入部署,强调“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对各级党组织履责尽责提出明确要求,凝心聚力打好责任落实主动仗。今年以来,常委会16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年初研究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举措;年中对管党治党重要工作直接部署、协调、推进;年末由常委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各地各部门检查考核,真正做到

干部“带病提拔”、加强干部德和政绩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职数预审制度,对全市179个批次职数进行预审,纠正不符合规定18批次。加强干部专业化建设。选派第二批16名紧缺专业型干部到x市西城区、x市虹口区和本市重点企业挂职学习,系统培养市属国企“百名红领”。实施年轻干部“181”培养计划,遴选64名以80后为主体的优秀正科职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实施90后年轻干部专项培养计划,选派12名年轻干部进行跨区域、跨领域交流任职。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推动形成严管干部的工作体系,打造《周末“家”说》干部展示平台,加强日常化、经常化了解识别干部。制定出台推动建立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关文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把严格管理和热情关心结合起来,推动干部严格遵守纪律、奋发干事创业。

四、大力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作风建设责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不放,以“效能革命”引领推动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有关规定。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174万元,综合下降%。全市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全面完成,参改人员19498人,取消并处置车辆1176辆,年节支7615万元。全面启动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明年4月份可全面完成。优化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规定,坚决做到“七个严格、七个一律”,实施全流程闭环管理,省内公务接待用餐一律禁酒。因公出国(境)严格计划管理、团组审批,实行公开公示和全程监督,压缩无实质性出访团组17批48人次。狠抓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等9个方面,分批开展挂牌督办,今年以来挂牌督办问题线索46件,查处35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深入开展会所专项整治,涉及巡视整改的10家重点场所已全部整改到位,各产权单位逐个建档、长效管理。深化“效能革命”。牵头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机关“效能革命”的意见》,成立深化领导小组,大力整治执行不力、庸懒散拖、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今年已对涉及懒政怠政等方面的10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中党纪处分3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起。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高强度、快频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共派出督查组558个(次),督查下级单位1786个(次),提出整改意见158条;共派出暗访组407个(次),到重点场所组织暗访检查972次;共对436个单位节日期间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特别是对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办,共查处违规问题59起、处理89人,其中党政纪处分65人。

五、支持纪委“三转”,切实履行领导和支持办案责任

市委加大对执纪审查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当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坚强后盾。支持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及时听取汇报,协调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机关排除干扰、消除杂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牵涉人数众多的重大问题支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支持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定期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支持纪委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加强办案基地建设。对过去纪委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将绩效考核、效能革命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纪委转到其他职能部门。带头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常委班子成员分别与相关当事人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形成书面记录、签字背书、归档留存,绝不遮丑护短。今年实施信访监督213件次,其中信访谈话87件次,信访函询69件次;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中,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占%,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占%,移送司法机关占%。开展谈话函询211人,为113名党员干部澄清了不实反映。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2257件(次);立案712件,同比增长%,其中县处级17人,乡科级8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70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0万元。严肃查处了原市住建局副局长、原市交通产业集团副总经理等一批严重违纪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六、狠抓问题整改,切实履行保障巡视和加强巡察责任

切实加强保障巡视工作,并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列入巡察监督内容。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全销号。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要求“对整改情况再督查、对深层次问题再发现、对重点领域再加压”,亲自牵头研究制定常态化督查方案;各牵头常委和分管市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整改工作加强协调督办;各专项小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迅速行动,狠抓查漏补缺、立卷归档、达标销号。集中力量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逐一梳理、精准发力,665件信访件办结658件,办结率%。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清退办公用房转化问题,对商务A区腾退出来的办公用房,采取招租销售等措施加大去化力度,目前去化率100%。到目前为止,对两级巡视反馈意见确定的4个方面21项118条整改措施,已全部销号,整改落实率100%;对巡视组反馈意见中明确点到的10个重点问题,从处置典型案例入手,坚决整改到位并从机制上举一反

三、堵塞制度漏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常委会研究制定了我市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巡察工作规划,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巡察办,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市委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巡察工作筹备情况的汇报,并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11月23日起已组织5个巡察组,对10个单位开展第一轮巡察,重点在发现突出问题、强化成果运用、形成有力震慑上发挥作用、务求实效。

虽然我们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看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是: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不够深,理解不够透彻,行动还不够自觉;有的地方压力传导还不到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作风问题仍存在顽固性,有的老问题反弹回潮的因素仍然存在,等等。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的部署要求,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坚持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为重要抓手,以层层压实“两个责任”为关键点,以正风肃纪为突破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迈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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