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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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1

1.认真学习及时传达中省及总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按照分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动员部署,落实分管包抓责任。

2.每年听取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3.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4.每年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两次廉政谈话,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职责情况并进行讲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5.加强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监管处两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分局党组、省局党组、驻省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7.主动接受纪检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8.对商事登记处、市场主体监管处两部门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9.每年按时向区局分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0.对分管范围内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1.省委、省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

一、局党支部责任清单(24项)

(一)目标明确抓管理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每年初与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任务。

3.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结合年度考核,进行述职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组报告。

5.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选取1-2个专项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6.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评内容纳入绩效管理,实行责任倒查。

7.每季度就本单位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向纪工委作一次专题汇报。

(二)坚持导向育人才

8.以加强个人品德和工作实绩考察为重点,完善民主推荐、竞争上岗的措施方法,关心支持青年干部成长。

9.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方面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选拔任用“五好干部”,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

10.进一步健全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干部选任纪实制度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三)从严治理转作风

11.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不放松,加大明察暗访、信访举报、案件调查、惩戒问责、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的力度,打好改进作风的持久战,防止问题反弹。

12.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常态化组织开展“”整改落实回头看,落实服务承诺,坚决查纠吃拿卡要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行为。

13.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财经纪律。

1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带彩娱乐、公车私用、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四)履行责任抓执纪

19.主动开展执法执纪活动,对单位内部出现的违规违纪现象重手自查自纠,并全面主动配合上级党组织开展执法执纪活动,自觉接受各级纪委监督。

20.落实主抓纪检和党风廉政的副书记的排序和分工规定,排在党政正职之后,专司其职。

21.旗帜鲜明地以零容忍的态度直面干部队伍中的腐败问题,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

(五)健全机制促落实

22.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提出改进作风、加强纪律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23.建立廉政教育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制度。

24.建立预防警示谈心谈话制度。对不廉洁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对新进行环保队伍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用人员及时进行警示谈话。

二、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18项)

(一)组织领导之责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和安排。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对涉及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主动过问,为局长开展全面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涉及到多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亲自协调会推动落实。

4.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和作风建设中的敏感问题亲自督办整改。

5.重要课题亲自授课。每年亲自为党员干部就重大问题亲自上党课,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二)支持解难之责

6.旗帜鲜明地支持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7.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投入保障和人员保障给予全力支持。

(三)监督管理之责

8.抓好班子建设管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指出班子成员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党内生活质量。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强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每年以适当方式所管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10.从爱护干部出发,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责任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考核之责

11.不定期地检查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局领导集体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年终组织并带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12.围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听取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汇报。

13.对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单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低的进行廉政约谈。

(五)以上率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带头执行规定。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带头管好身边人。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18.带头履行岗位职责。对所分管的工作带头高效落实,主动承担重要任务,围绕大局当好协作的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17项)

(一)参入落实之责

1.全面参入并落实上级党组织和局党支部安排的一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

2.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党组和党组书记抓好反腐倡廉工作。

(二)分工分管之责

3.结合分管工作、分管部门实际,指导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

4.及时传达上级和党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

5.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掌握队伍建设及廉政建设状况。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6.经常性开展对分管范围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每年讲一堂廉政党课。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7.督促指导分管部门排查找准廉政风险点,主持研究制定有效管用的制度、措施。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完善内控机制和源头治腐措施,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教育管理之责

9.对分管工作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项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并监督纠正。

10.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第一时间化解。

(四)检查报告之责

11.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党组和主要负责人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2.及时发现并报告分管范围内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不遮掩、不护短,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13.认真批阅群众来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认真倾听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

(五)示范自律之责

14.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5.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6.带头执行制度。模范遵守单位和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组织人事、财经保密和工作纪律。

17.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股室内站队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14项)

(一)践行“一岗双责”

1.将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业务工作之中,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2.经常分析本单位本部门干部队伍状况,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二)加强日常监管

3.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开展经常性岗位廉政教育。

4.对所管工作和人员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5.坚持严管与善带相结合,在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基础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每年至少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交心谈心一次。

(三)推进源头治腐

6.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风险台帐,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

7.根据职能分工,牵头组织有关专项治理工作。

8.抓好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推进本部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内控机制建设。

(四)配合执纪办案

9.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

10.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配合做好有关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

(五)自觉接受监督

11.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12.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县委“十个严禁”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3.及时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

14.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3

系统各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省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市委、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以及上级关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和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

一、领导班子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坚决防止党的领导弱化,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坚决防止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发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防止对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防止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滋生蔓延,或其他腐败问题发生。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做好年度任务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并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任务落实。

2、驾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局。及时听取下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 研究解决具体事项。

3、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每年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时进行自查并进行评议,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县纪委。及时向县纪委请示报告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案件等情况。

4、每年年底由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检查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选好用好管好干部

5、选好用好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制度规定,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机制。实行任前任中廉政考察、廉政谈话、廉政培训制度,防止“带病提拔”。

6、完善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把关机制。对拟提拔干部凡提必测,测试成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并对照岗位履职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交党组备案。

7、强化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宣传教育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党组中心组每半年至少集中学习讨论一次,每年至少组织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一次。

(三)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8、严守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纪严于法、纪先于法,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党组成员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要把执行纪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9、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活动,进一步学习弘扬谷文昌精神和黄志丽、刘龙清等先进典型,形成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作风;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四下基层”、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等机制;推行“马上就办”制度,不断健全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的具体措施。

10、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包案化解信访问题等制度;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加强监督制约,源头防范到位

11、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党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深化党务、政务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1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抓好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13、健全完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制。建立健全我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的改革与配套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4、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加强任职廉政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等,对发现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五)加强检查考核,推进责任落实到位

15、加强对下属各支部及其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的监督检查。

16、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结果运用等机制。每年组织对下属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六)加强指导督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到位

17、领导和支持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及时听取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审查等情况汇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坚决果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18、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具体承担5项责任。

1、组织落实。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带头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定期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

2、严抓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战斗性,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每年至少听取1次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

3、严管队伍。加强对所属支部领导班子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等情况,并提出要求。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组织分析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方面的整体状况,突出问题导向,倒逼制度改革创新。每年带头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4、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带头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5、其他应当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三、其他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具体承担9项责任。

1、主动承担和落实党组班子责任清单中本人应该履行的责任。

2、组织抓好具体负责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召集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项工作会议,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结合分管的业务工作,深入到分管部门、单位进行工作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3结合分管、主管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并确保落到实处。

4、结合业务部署,指导、督促分管的部门、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5、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的领导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做好廉政风险防控。

6、加强日常教育监管。带头开展廉政宣传、廉政承诺,每年亲自上廉政党课一次以上;对分管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一次以上;对分管部门、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信访举报及时查处,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和不正之风及时向党组和纪委负责人报告。

7、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对分管部门、单位发生案件的查办工作,督促做好配合调查,抵制说情风,排除办案阻力,坚持“一案双查”。及时组织调查处理上级领导机关批办、转办的违纪违法案件或信访问题。

8、带头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认真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工作作风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从严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9、其他应该履行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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