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报【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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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报【第一篇】
我校根据《博白县教育局关于下拨****年秋季期学前教育入园补助资金的通知》(博教发[****]110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年秋季期学前教育资助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年秋我校在幼儿资助方面工作总结如下:
一、资助完成情况
我校领导在接到任务的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确定领导分工及职责,层层把关。本期,我校在上级主管领导部门指导及本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下,审核并确定本期的资助对象名单。本期我校入园资助对象共有4人,资助金额达到2000元。
二、资助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完善制度: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幼儿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博白县教育局关于下拨****年秋季期学前教育入园补助资金的通知》(博教发[****]110号)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幼儿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幼儿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2、成立了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我校成立了以负责人为组长,以班主任为成员的幼儿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工作。
3、上榜公示,公开透明。贫困幼儿确定后,为了使该项工作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对贫困幼儿名单进行了为期五天的张榜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联系人,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三、建立、健全幼儿档案:
1、我校对对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幼儿都填写幼儿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由幼儿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定期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进行资格复查,并不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
2、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和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无误将急需救助的困难幼儿评定出来,平时还要做到掌握幼儿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
四、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1、按照上级安排,第一时间落实好各种资金的评定、发放,使有困难的幼儿得到帮助,并且及时领取到资金。
2、被资助的幼儿都是家庭困难,父母有病,生活困难的幼儿对他们进行了救助,使他避免了辍学的命运,感恩的他们深深体会到了社会的温暖和老师的关怀,激励着他们不断努力,面对困难绝不低头。
3、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调整救助策略并时刻对幼儿进行感恩教育关爱教育,真正把学校的资助工作落实到了实处。
回顾本学期的幼儿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幼儿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幼儿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报【第二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总支书记任组长,总支成员及各学校校长具体落实,开学初,教育总支提出“百名教师进千家,温暖送进每一户”教师家访,要求各学校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对全年贫困生助学工作的回顾。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亲切关怀下,在学校的共同努力下,20**学年度,资助贫困学生生活费元,共计多人,100%的学生享受”两免“,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力量的捐助资助,共计人。全体师生爱心捐款多元。
1、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教育总支负责对各学校资助工作及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②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教材发放等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免资助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审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盖章后,资料档案总支和学校各存一份。通过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2、落实专项资金,狠抓好资金筹
①规范“三免一补”减免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属学生进行减免,将政府的温暖惠及到每一位学生。
②加大救助的争资、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落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补助。广泛开展经常性助学筹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①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教育总支要求各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教职工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教育总支加强对助学工作操作程序、资金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②救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和发放实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总支负责对各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良好的救助保障环境。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长期做好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助学贫困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光靠几个人是无法做得最好的。因此,利用武湖的资源优势,深入宣传,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2、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每学期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3、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贫困生助学工作除了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注意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报【第三篇】
一、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学前一年(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校)儿童均可享受政府的保育教育费资助。
(二)资助标准:农村(含乡镇)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城镇(城市及县城)幼儿园每生每年不低于800元。
二、贫困家庭幼儿减免保育教育费
(一)资助对象: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就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残疾、特困供养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三、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具有西宁市户籍,3岁以上,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幼儿园小班、中班、学前一年教育(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在园儿童中的“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学杂费减免扶困资助政策。
(二)扶困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元。
四、资助政策衔接(小贴士):学前一年(含幼儿园大班及学校附设学前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享受“学前一年教育资助政策”与“学前三年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扶困资助政策”的较高标准,不重复享受。已经纳入贫困家庭幼儿减免保育教育费范围的幼儿,不重复享受。对民办幼儿园,按资助标准实行等额补助,如果民办幼儿园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标准部分,可继续按规定向学生收取。
西宁市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具有西宁市户籍,且持有残疾证的下列对象:
1、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民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就读的残疾学生。
2、贫困残疾人家庭在各类学校(幼儿园)就读的子女。
二、减免项目
1、学前教育阶段,按年生均1300元标准免除保育教育费。
2、义务教育阶段,按照“两免一补”等资助政策执行。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住宿费。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中职学生除享受国家、青海省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资助政策外,再免除住宿费。
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简报【第四篇】
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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