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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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一篇】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全面履行职责的基础,关系到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形象,关系到反腐倡廉工作的稳步推进及成果的巩固。这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纪检监察队伍要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方向,充分认识当前加强自身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作风、业务能力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为倡廉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
一、当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监督执纪不愿为、不敢为的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只要是开展工作,得罪人是在所难免的,这将会给纪检监察干部带来极强的精神压力,加之纪检部门工作压力大,相关待遇水平也不高,甚至是政治待遇一般,这又会给纪检监察部门带来社会、家庭层面的压力,这一系列的问题就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在遇到比较特殊的案件时,畏首畏尾,不敢作为,不愿作为,也就是俗话说的“出力不讨好”,当下的这个问题是比较致命的,这必将导致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难以很好的推进。
(二)、纪检监察部门尚未探索出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储备人才欠缺。
反观近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但是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需要法条解读并适用,以及在工作中需要利用各种侦查手段与违纪违法甚至犯罪人员斗智斗勇等情况,专业性较强,自身知识储备要求较高,但是我们的纪检监察队伍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相关知识的积累,存在专业不对口的情况,这些问题必然会给我们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时产生阻力,故而我们现在的纪检监察队伍需要的是专才、专干,具备相关知识技能的人才,来引领我们的工作队伍向更好的方向发展,将反腐倡廉、监督执纪工作做好,做扎实。然而,由于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时间较短,尚未探讨出一套比较合理实用的人才培养机制,这将会导致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才储备不足,难以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效保障。
(三)、纪检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无法跟上时代的步伐。
随着5G时代的到来,随之而来的除了生活便利、推动全国上下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以外,也将带来新型犯罪违纪违法的问题,面对新时期的腐败问题趋于多元化、网路化、集团性、复杂性坏人隐蔽性,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必须加强自我的知识积累,主动去适应形势、任务和环境的深刻变化,才能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但是在纪委监察工作中由于工作繁重、复杂,办理案件的周期较长,故而安排相关知识培训的时间较少、机会不多,想要实现工作中的突破创新,也是难上加难。
二、出现以上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足,政治站位不高,干部思想不稳定。
纪检监察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栽刺不栽花”的情况,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与其他部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另外政治待遇也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的速度较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纪检监察干部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为人民服务,却是不一样的回报,心理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同时,也会助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畏难情绪,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熟人案”,碍于情面,顾虑较多,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纪检监察部门成立时间短,相关的人才培养机制尚未成熟。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初期组建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组和县直各单位人员配置不足,加之纪检监察工作时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工作也越来越艰巨,违纪违法案件的广泛涉及到各个方面,且违纪违法人员作案手段多变且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而在纪检监察工作部门的人才很少,尤其是在这个老一辈干部与新一辈干部的更迭期,老一辈学习高端知识速度慢,但是具备相关知识的新一辈干部的办案经验却有待提高的情况下,能够探讨出一套较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福音,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培训机会少,相关知识的学习积累不够
自从纪检监察机关进入大众视野以来,各类案件数不胜数,基本每天都在忙于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路上,出差次数更是多如牛毛,所以,想要在纪检监察部门推进技能培训实施部易
三、建议对策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自我政治站位,同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待遇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很多时候不被亲人理解,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常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你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东西你不能得,这种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的不稳定,各方面待遇差别大。只有补足纪检监察干部待遇方面的问题,制造适合的公平晋升的机会,让纪检监察干部们有动力、有活力去努力,方能稳定干部思想,更加充分的发挥自我所长,为稳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以及巩固成果献策力。
(二)、集思广益,探讨合理实用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部门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足得的问题,基层纪检监察部门更是如此,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一般单位只有两三名工作人员,并且存在专职少、兼职多,综合能力素质总体偏弱的问题。干部配备不齐、不专,已经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正常开展,加之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繁重,涉及了每年日益增长的案件、信访举报案件、机关作风建设等各方面的工作,人数及人员的质量要求较高,然而,对于刚成立不久的纪检监察部门来说,缺乏各类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机制,这是十分致命的。故而,作为国家监督执纪的重要部门,充实自身队伍是十分必要的甚至是迫切的,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参考其他部门比较完善并适用的干部培养机制,如开设干部培训班等,集思广益,积极探讨一套适合纪检监察部门的人才培养机制,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也是时代的要求,更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
(三)、积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的人员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精,而且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变动频繁,部分同志刚刚熟悉业务就变动了工作,新接手的同志以前也没干过纪检监察工作,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办案能力不足,工作处处受制,与被查案件的相关的业务知识和能力更是相当缺乏,接手前也不会进行系统地培训。就当下的社会形势来看,为了适应纪检监察工作点多面广的实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加强业务水平的培训是十分必要的,可以分三步走,首先是刚接手的新人应当开展业务培训交流会,将所接手的工作进行基本的培训了解;第二步没隔一季度或是半年开展经验交流会,选择办案水平较好的一批在会上分享经验,同时,其他人有什么问题,也可提问讨论;第三步是统计大家都比较陌生的知识技能,开设相关技能的培训班,补足知识短板,在纪检监察部门办案过程中就能更加轻松。我相信进过三个阶段的学习交流,定能提升我们纪检监察部门的整体业务水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我们纪检监察不能作为国家监督执纪的重要一环,绝不可因为自身业务水平的不足,而影响了反贪反腐工作的整体推进,只有我们自己的能力提上去,方能为国家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二篇】
依据中共XX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印发的《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我们在巡察村(社区)过程中全面加强运用,并对巡察准备工作、调查测评、发现问题、撰写报告、巡察整改五个阶段进行了实践与探索,初步总结形成“五字诀”工作法。
一、准备工作,提前要做“细”。一是逐个分析被巡村特点。各村既有产业特色,如工业、农业等特色村居;各村又有不同特征,如集镇村、合并村和经济强弱村等,要提前做好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析,在巡察组内交流,对巡察重点达成共识,做到有的放矢。二是详细拟定待查问题清单。进驻前,要广泛收集被巡村的信息,拟定好各村重点问题监督清单和谈话提纲;进驻期间,根据所发现的问题疑点,动态拟定问题清单,逐一核查,或向被巡村交办。三是规范巡察工作底稿。按照巡察流程和档案整理要求,提前做好各类表式的制定,具体有:调查问卷、两委测评表、调查测评汇总表、调查走访记录表、用于记录各村问题的清单表式、“三资”调查表、问题即知即改交办单等,上述底稿交由专人归类管理,全程留痕,以作备查与归档。
二、调查测评,覆盖面要“广”。一是调查测评对象的范围要广。调查测评对象包括被巡察村(社区)所在镇机关部门负责人以上干部,区镇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村村组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少数群众和服务对象等。所采取的调查方式有:在进驻巡察动员会上,在各村进驻巡察会议上,走访群众和服务对象过程中,尽可能做到参评对象多、参评覆盖面广,确保调查数据的客观与科学。二是调查测评的内容要广。调查问卷:内容涉及政治意识、政治功能、意识形态、组织建设、工作作风、党内生活、廉洁程度,共7个方面、22项具体内容。两委班子及班子成员测评:按照好、较好、一般、差来评定等次,并进行分值测算。知识测试:巡察期间,可以采用谈话和笔试等方式,随机对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党的知识等常识测试。三是调查结果运用要全面。调查中所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要在巡察中点到点的进行核查。对调查测评结果、尤其是两委班子及成员测评情况,经梳理汇总后,及时向所在镇党委主要领导反馈,便于相关问题立行立改,并将测评情况提交区委组织部,用于区镇两级在村两委换届考察中进行参考。
三、发现问题,一定要多“谋”。巡察过程中,要突出问题导向,善于思考,谋划整个巡察进程,加强巡察组之间的经验交流,把握差异性、突出针对性,准确发现问题、客观分析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一是要深化政治巡察。要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紧盯“三大攻坚战”不力、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等方面,强化政治体检,查找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政治偏差,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民生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巡察进程先易后难。巡察期间一个巡察组要巡察多个村(社区),时间紧任务重,建议遵循先易后难巡察方法,从体量相对较小、历史遗留问题相对较少的村居开始巡察,有利于逐步摸索积累村(社区)巡察经验,便于共性问题的发现与运用,把握整体巡察进度。三是横向梳理共性问题。在某一个村发现的问题,可能其它村也同样存在,进驻期间,要不断收集类似问题,不定期梳理各村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所在镇党委反馈,督促立行立改。四是纵向查深个性问题。对于某村在某个年度存在的个性问题,要进一步查找在其它年度是否存在同样的问题,梳理汇总后,形成总的问题表述。对于某村的台账资料或账务账册,要留意反常态现象,对比若干年度的材料及相关数据、查深查透,对存在多年的问题是否新官不理旧事,是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理不问等。五是通过谈话发现问题。先看台账再谈话,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验证性的谈话,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会计、村民小组经济好的组长以及信访举报人等要重点谈。要提前准备好个性问题谈话提纲,谈话时多听多想,追问重点问题,及时打断不必要的谈话。六是重视信访反映问题。一个地区信访矛盾积累多,反映出社会治理工作不到位,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实际巡察情况来看,部分重要问题线索往往来缘于群众信访举报,因此,巡察期间要集中精力排查信访举报线索,及时对群众诉求予以答复。七是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巡察组要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实实在在的跑项目看现场,对于民生实事、“三大攻坚战”等落实情况,要深入一线去发现和验证问题。八是谋化专项报告。各巡察组统一计划安排,有重点的、系统的收集问题素材,村(社区)巡察结束,即能撰写专项报告,如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村集体“三资”、村干部选人用人等专项报告。
四、撰写报告,必须做到“准”。一是及早撰写报告,问题分类要准确。根据《巡察工作操作指引》明确的重点监督清单的五个方面,建议在巡察中期即开始撰写巡察报告初稿,将已经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写入报告,然后逐步将新发现的问题不断充实到报告里,对于待查问题在报告内作出说明,容易理清查找问题方向、防止遗漏问题、快速有效的完成报告撰写。二是如实反映问题,描述要准确。巡察结束,要形成每个村的问题清单和总的巡察报告。问题清单在内容上分为问题类别(也按五个方面分类)、主要特征(简单扼要的提炼)、问题表现、问题出处,问题表现要应写尽写、描述详实、区分重点和一般问题;巡察报告中的问题表述要精准,每一个问题都要有充分的底稿支撑,对于共性问题进行总的概述,突出问题要重点表述,体现被巡乡镇的村(社区)特点。三是分析问题,要准确指出问题本质。要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层次挖掘问题存在的根源,指出被巡村(社区)党组织及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体现政治巡察。
五、巡察整改,质效要夯“实”。一是落实巡察整改,取得监督实效。巡察整改总体要求为: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作为衡量巡察质效的根本标准,要督促被巡地区全面落实巡察成果运用,建立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达到监督实效。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督促立行立改。巡察期间,巡察组要不定期的将所发现的问题向被巡地区的镇、村党组织进行及时反馈,夯实整改主体责任,由镇村分头认领、共同整改,一方面验证发现问题的准确性,更重要的是督促被巡村(社区)立行立改、所在乡镇党组织对共性问题全面推进整改。三是上下联动抓整改,形成整改合力。巡察反馈后,巡察组要对村(社区)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回头看”,形成巡察整改情况报告,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对村(社区)所存在的共性问题,所在乡镇党组织应当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强化工作规范,提升工作质效,抓好面上整改的长效管理;对于镇村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在巡察报告中向区级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完善制度、制定政策、落实工作举措,实现区、镇、村三级联动抓整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摄、遏制、治本作用。四是为民多办实事,让整改成果惠及百姓。整改不仅要就问题整改问题,被巡村(社区)要举一反三抓整改、延伸抓整改,坚持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实实在在的为民多办实事,让整改成效落地,增强群众的满意度与获得感。
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三篇】
收到市纪委干部室《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后,我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英辉高度重视,迅速做出批示,要求连夜加班,围绕《通知》要求,立即展开调研活动。现将对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监督管理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09名。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纪检监察干部40人(含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9人,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等一般纪检监察干部31人);乡镇(街道)纪委9个,纪检监察干部26人(含乡镇街道纪委书记9人,乡镇纪委委员等一般纪检监察干部17人);县直单位设有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等纪检监察组织15个,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纪检监察干部43人。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县按照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树立和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督机构。为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和有关县纪委常委为副组长的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谋划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导、推进、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约束干部行为。由于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和全局性,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律、日常工作督查制度、保密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切实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廉洁自律、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我们委局机关多年来始终坚持周一学习“雷打不动”,每周一利用2个小时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文件规定、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法规等内容,同时,每次安排委局机关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轮流登台讲课,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另外,还分期、分批抽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察局以干代训、以干代学,快速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年来,先后共抽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8批40人次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培训,收到较好效果。
四是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管水平。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了突击检查机制、问卷测评机制、回访评价机制。突击检查机制就是由县纪委办公室同志不定期对机关内部各室、纪工委、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突击检查,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日中午饮酒、在岗不在状态等问题。问卷测评机制就是请单位主要领导、一般干部、支部书记、农民群众等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回访评价机制就是由县纪委办公室同志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询问他们对办案人员工作态度、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情况,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刚刚结束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实施自我净化”活动中,我们查找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精神状态不佳,存在得过且过、萎靡不振,因循守旧、惯性思维等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思路不开阔,服务中心意识欠缺、融入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工作标准不高,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敷衍塞责、无过即功等问题;四是创新意识不强,拘泥于一些传统的理论和观点,把过去的一些做法当做固定不变的模式,存在经验主义、照抄照搬等问题;五是自律意识不严,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自以为高人一等,存在自以为是、我行我素,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
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两点:一是监督制约不到位。由于是对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家彼此非常熟悉,在执行纪律规定时存在监督制约不到位的现象。二是监督管理不给力。由于受领导体制、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效力不大的现象。
经过认真研讨,我们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敬业意识不强。有些纪检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应付则应付,没有争先创优的想法和目标。二是学习意识弱化。部分纪检干部把学习当作软指标,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新学科、新知识、新技能不懂、不会,导致思想僵化、墨守陈规,工作方法陈旧,业务能力停滞不前。三是大局意识较差。考虑问题局限于纪检工作范围,认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是县委政府领导的事,不能够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是创新意识滞后。有的同志认为从事纪检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考虑工作跳不出原来的思维,开展工作摆脱不了原来的定式,谋划、开创特色和亮点工作能力不强。五是追究力度不大。因为经常在一起共事、工作,致使对自律意识不严的纪检监察干部追究不到位。六是“双重管理”因素的影响。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升降、去留主要是受该单位的影响,县纪委监察局对其监督管理乏力。
近三年来,我县纪委监察局没有收到一起反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没有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调查和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对策和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努力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建议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负责人岗位,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逐步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岗位,实行县纪委常委会提名推荐、县委或垂直部门上级单位考察、任命等办法。
二是进一步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和选拔任用关。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应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用人单位上报名额和应具备的条件,经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择优录取。
三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双重管理”体制。建议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的任免由上级纪委提名、上级党委决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决定而不是同级党委决定,以便于更好地实施内部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由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执纪办案纪检监察干部每天利用3分钟时间上报前一天的生活、社交情况;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的办法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促进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严格自律。
五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流程。把纪检监察机关每一项业务工作列出流程图,排查负责该项业务工作的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岗位廉政风险发生。如案件检查工作,就要对案件线索筛选、案件线索管理、案件初核、立案调查、暂扣和封存涉案款物、案件移送等环节进行监督制约,努力使权力在严密的程序、严格的制度、有效的监督中规范运行,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六是进一步创新方法,加大力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1)夯实教育基础,提升综合素质。要始终把加强教育作为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崭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会议学习、轮流讲课和专题讲座等形式,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
(2)强化制度保障,规范内部监督。在纪检监察系统建立健全《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的规定》、《保密制度》等规章制度,规范干部行为。对重点岗位和重要人员,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守纪。
(3)创新监督方式,健全管理机制。应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切实可行、特色鲜明的内部监督机制。如我县纪委监察局建立查访回访机制,定期对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实施了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制定了《关于对机关各室、各纪工委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实行百分考核的意见》,对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等结合起来,使考核成为强化监督、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
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调研报告【第四篇】
“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是党章赋予纪检监察干部的神圣使命,是新形势下党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信仰、立场和岗位职责上提出的更高要求。笔者对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教育的内在要求,就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及对策谈些粗浅认识。
一、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及其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
近些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新形势的发展、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观念方面的不符合、不适应。
1、滞后性。缺乏全局观念,没有主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把握,而是就纪检工作抓纪检工作;工作滞后,对新的改革措施、政策后可能带来新的权力寻租空间缺乏预见性,不能及时制订相关的配套防范措施(制度)进行预防约束,往往是问题出现后,用“秋后算账”的办法被动地去堵、去查、去纠,导致工作效果不理想。
2、消极性。近年来,我国的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少数地方和领域,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仍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有的还有蔓延势头。部分群众看到这种现象,就觉得不得了,非常严重,很是普遍,并对我国能否彻底解决好问题缺乏信心。这种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3、放松性。有一种现象:党委要求解放思想、加快发展时,组织内往往伴有要放松纪律要求的呼声,认为可查可不查的案件不查,可处理可不处理的案件不处理,似乎强化纪律要求束缚了前进的步伐,而只有放松纪律要求,才能解放思想,只有放松纪律要求,才能促进发展。纪检监察组织受到上述错误认识的影响或迫于一些领导干部这种片面认识的压力,就会放松纪律要求,造成执纪失之于宽、于软的现象。
4、迷惘性。为了维护统一性,各地应该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政策,但的政策是从全局出发和根据当时的形势制定的,具有普遍性(有些还具有滞后性),具体到一个地方、部门就会出现不一定完全适应的现象。因而就会出现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办事的地方吃亏,不严格执行上级政策甚至踩点红线的地方反而获利的现象。作为执纪机关该如何把握政策,既要确保政令畅通,又要有利当地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存在迷惘。
5、僵化性。只会照搬照套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简单僵化的按文件精神办事,没有结合当地实际,创造性的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文件,当上级的政策、文件经实践检验不符合实际、阻碍了发展时,不是去修改上级的政策、文件,而是修正已被实践证明的有利发展的正确做法,反映了我们有些纪检监察机关思想上保守僵化,行动上机械盲目。
(二)工作作风方面的不符合、不适应。
1、思想上惰性。有些同志在工作上勤勤肯肯、任劳任怨,但在思想上却存在思想懒惰、精神懈怠的现象,不善于学习、不善于思考,缺乏敢为人先的勇气。
2、联系实际不够。工作不深入,赴基层调查研究不够,有时去基层调研也是“走马观花”,没有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去掌握第一手资料,以致在联系实际开展工作上存在盲目性。如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确定执法监察和廉洁自律专项治理项目时,照搬照套上级项目,缺乏针对性,自然治理的效果不理想。
3、关注民生不足。主要表现为:坐在机关里多、深入到基层听取群众呼声少;重办案、轻纠风;有的甚者受到利益的驱动,出现与民争利的行为。
4、责任意识不强。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由于责任心不强,没有深入追究下去,致使重要案件线索白白丢失;少数人员由于年龄偏大,自感“人到码头、车到站”,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被动应付。
5、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目前,纪检机关实行的是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并主要是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干部的使用、经费的保障都要依赖于当地党委,这不得不使纪委工作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要受到当地党委、的牵制,难以在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上有较大作为。
(三)素质能力方面的不符合、不适应。
1、队伍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为:一是年龄结构不合理。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老化现象日益突出,缺乏活力。二是知识结构不合理。真正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的专业人才缺少,精通多项知识的复合型和资本运作的人才更是凤毛麟角。
2、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到位。组织协调职能是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由于对组织协调的具体内容、程序、形式缺乏必要的认识,致使出现不会协调、不清楚该如何协调的问题,不善于发挥职能优势,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3、服务大局能力不强。孤立、静止的去做反腐倡廉工作,对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党委的工作大局,时常找不到工作切入点,不知道该怎样通过履行职责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少数地方还出现了不能正确处理好履职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个别地方还出现过影响甚至妨碍经济社会发展的行为。
4、突破大要案能力不强。查处大要案尤其是疑难案件时,找不到案件的突破口,贻误战机,耽误办案,影响了整个案件办理进程及效果。
5、个别指导一般能力不强。不善于对工作中的新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并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行归纳概括,形成带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和经验用于指导实际工作,以致于工作中碰到类似问题后,往往显得束手无措。
二、当前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内在因素和外在原因
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既有内在因素的影响,也有外在因素的制约。
(一)内在因素。
1、理论学习不深入。有些同志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学习兴趣淡化,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的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知识上只能靠吃老本。
2、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上进步不快;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3、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些同志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有的掌握的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4、工作开展有顾虑。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为: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既担心得不到领导的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管严了、限制多了,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于是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二)外在因素。
1、体制因素的制约。纪委目前实行的双重领导体制,使得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大打折扣,就是对下级党委的监督也要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
2、制度因素的制约。由于至今尚未制定一部《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对纪检工作的地位、内部机构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纪律检查工作的开展还不够系统和规范。
3、社会因素的制约。社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理解的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牵涉到他们自身利益时,对纪检工作更是不够配合和支持,“一边骂、一边搞”的行为也大有市场;不良的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对财富的攀比心理,部分市民“笑贫不笑贪”的价值取向等等因素也会给纪检干部的思想、行为带来不良影响。
4、保障因素的制约。目前,基层纪检机关经费保障不到位,虽然财政会拨付一定的经费,但远远不能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大量的经费需要纪检机关自己去争取,经费的不足致使办公、办案的条件适应不了新形势的要求,现就xx区纪检机关而言,各个室目前仍然使用的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办公设备,没有专门的谈话室,办案工作至今仍停留在“一张嘴、一支笔、一张纸”的水平上。
三、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要切实解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不符合、不适应的问题,就应坚持两手抓,即立足当前一手抓解决内在因素,着眼长远一手抓解决外在因素。
(一)立足当前抓内因。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理论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一是抓好理论培训。要以树立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为根本,以培养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核心,大力开展理论教育,切实解决好纪检监察干部理想、信念、敏感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纪检干部能始终坚定正确的方向。二是抓好综合知识培训。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整合,建立干部定期培训机制,不仅要加强对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的培训,还要加强对干部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同时,要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纳入到党委干部培训工作总体规划,由财政解决培训经费。三是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坚持抓好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学习交流制度,并将学习情况纳入到对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中,促使干部的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2、加大交流力度,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干部的良性流动机制,是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健全干部选拔机制。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同时,适当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的发现选拔渠道。通过公务员公开招考等方式,补充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来源。县(区)、市(地)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从基层选拔有纪检监察工作经历、素质高的干部。二是要完善干部定期轮岗机制。加强系统内的上挂下派、多岗位锻炼等干部轮岗制度建设,通过体内循环增强队伍活力。继续贯彻干部轮岗制度,明确不同级别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轮岗的期限,并对轮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要畅通干部输出机制。积极地将系统内培养的可以胜任更重要岗位的优秀人才输送出去,将系统内的“小循环”与党政机关干部的“大循环”对接起来。?
3、建立激励机制,稳定干部队伍。建立激励机制,是稳定干部队伍,增强干部做好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的迫切要求。一是要用事业激励。对单位的发展应有一个整体规划,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根据目标,结合干部的特点,将每位干部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并把干部的工作业绩与荣誉激励、职务晋级挂钩,增强干部职工做好工作的主动性,从而将单位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二是要用感情激励。一方面通过采取领导找干部谈话谈心的方式,听取干部的意见,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走访慰问的方式,给予干部关怀。三是要用待遇激励。一方面要着力提高干部的经济待遇;另一方面要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切实提高干部的待遇。
4、强化管理监督,纯洁纪检队伍。强化管理监督,严格纪律要求,对于提高纪检队伍素质,保持纪检队伍纯洁性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内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如,干部职工行为规范、财务管理、学习、保密、考勤等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操作性,强化制度的执行到位,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强化外部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要在做好内部管理的同时,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监督的作用,切实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坚决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二)着眼长远抓外因。
1、改革体制,着力强化监督力度。为了强化对同级党委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必须改革现有的纪律检查体制,探索建立或省级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减少纪委对同级党委的依附性,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全面实行垂直管理。纪委机关自下而上全面实行垂直管理,各级纪委的经费来源、干部配备使用和福利待遇等都由纪委系统统一安排,游离于监督客体之外,保持相对的性,直接对全国党代会和负责。二是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模式。参照国土系统的管理体制模式,纪委系统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做法,地方各级纪委对省纪委负责,省纪委在的领导下,对省党代会和省委书记负责。
2、制定条例,切实规范纪检工作。制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确保纪检工作得到规范有序开展的重要举措。党章第八章“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明确了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织设置、重要任务、工作方式,是各级纪检机关开展工作的根本准则和依据,为了更好地把党章的规定落到实处,应当研究制定《中国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在党章第八章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对地方各级纪委的地位,纪委内部机构的设置,包括内部机构的级别、数量、名称及其职能,以及对案件、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案件管理、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纪律检查工作做出明确规定。
3、创新机制,有力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地方党委对纪检工作的重视程度,对于保障纪检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要建立健全巡视督查制度,由上级党委牵头,从纪委、检察院、、审计等部门单位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的人员,组成巡视督查组,定期对地方党委支持纪检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一是对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对纪检干部的使用、工作经费的保障、福利待遇的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对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挂钩,切实增强地方党委、对抓好纪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
4、强化保障,确保公平公正执纪。加大对纪检机关的保障力度,有利于避免纪检机关受到利益驱动,出现与民争利的行为。一是要强化经费保障。参照政法系统经费保障办法,由本级财政和上级财政拨付足额的办公经费和公用经费,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的福利待遇,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二是强化设备保障。对各级纪检机关进行标准化建设,统一配备办公设备、办公用车,进一步改善办公(办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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