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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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科学判断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对惩治和预防腐败规律的深刻认识和战略思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而落实主体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义更为重大。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党委的领导地位和党委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定位所决定的。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

抓好“牛鼻子”——如何认识主体责任

牵牛怎么牵?最好的办法就是牵住牛鼻子。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党委主体责任就是要害,就是“牛鼻子”。如果党委不负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会落空。

什么是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而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就必须正确认识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怎么管、怎么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关系“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形势是好的,趋势也是向好的。但是,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迫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而落实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忧患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决不能只重业务而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而不抓惩治腐败,真正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主体责任、担当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章》总纲明确规定: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整体推进包括反腐倡廉建设在内的“五位一体”党的建设,党委不抓谁抓?因此,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的分内之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无旁贷。各级党委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努力让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蔚然成风。

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指出: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所谓全面领导责任,就是要求我们的工作职责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委(党组)领导成员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加强对主管、分管的地区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发现、督促纠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而“执行”和“推动”不“直接”行吗?落实主体责任既要强化集体领导的责任,又要切实落实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做到党委“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党委成员“不缩手”。

种好“责任田”——如何落实主体责任

所谓种好“责任田”,就是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负起责任来。种什么庄稼,什么时候种,什么时候收获,你要负起责任。长了稗草,你要割除;有了病虫害,你要防治。该施肥、该抗旱排涝的,要不误时节,这才是真正负起责任。当前,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田”中,荒田、废田现象比较突出。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腐败窝案串案,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腐败案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对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贯彻、不部署、不落实或拒不办理;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大面积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下级党委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等等。种好“责任田”,要求我们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主体责任。

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一方面,要完善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重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抓好纪检体制改革工作,全面落实“一个强化、两个为主、两个覆盖”。“一个强化”即推动党的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两个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覆盖”即纪委派驻监督对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巡视监督对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另一方面,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要求融入各项改革的推进过程中。注重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对重要改革措施进行廉洁评估,避免出现制度真空,保障改革健康顺利进行。

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要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央和省委制定出台的惩防体系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抓好责任分工和任务落实。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探索推进。二是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要着力推进由“不敢”的层面向“自觉”的层面转变,持之以恒抓好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反对“四风”,强化激励约束和监督惩戒机制,完善考核办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完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下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党委、纪委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上级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同志约谈下级党委、政府负责人制度。健全“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项目等具体事务的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要以“第一责任”为表率。在主体责任体系中,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是关键。主体责任履行的成效如何,取决于“第一责任人”。党委(党组)书记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在履行“第一责任”中要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经常抓,真正做到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亲自抓”,就是要像抓经济工作、干部工作那样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主动抓”,就是要打好主动仗、下好先手棋,不能事事等上级安排、依靠纪委的报告和建议,该出手时就出手,不能等问题成堆才去抓、案件频发才去查。“严格抓”,就是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查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旗帜鲜明地支持、扎实有效地推动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经常抓”,就是要坚持“常”、“长”二字,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要以敢于担当为根本。履行主体责任,必须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决不能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老好人”。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制止腐败问题于初萌。宁愿面对不理解、误解,甚至不当的怨恨、埋怨,也不愿看到同志出问题时的悔恨和高墙里的眼泪。对腐败问题要敢于“亮剑”,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一旦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麻木不仁,决不能护短遮丑、养痈遗患。

用好“撒手锏”——如何追究主体责任

“撒手锏”,是指在对战中出其不意地用锏投掷敌手的招数,比喻最关键的时刻使出的最拿手的本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撒手锏”就是责任追究。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有权力、没责任,是治党管党的大忌,不追究责任,主体责任就会落空。

健全完整链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要抓好明责这个前提,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由谁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责任到人、压力到人。要抓好考责这个关键,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体系,把平时掌握的情况、巡视中发现的问题与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考察、研判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抓好追究这个保障,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在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严格依纪依法按程序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落实“一案双查”。所谓“一案双查”,就是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解决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监督责任。如果一个地方和单位问题多多,主要领导即使自己是廉洁的,仍脱不了干系、脱不了主责,必然要被追责。前不久,安徽省委对省国土、环保系统腐败案件进行“一案双查”,按照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一岗双责”,纪检组长的监督责任,分别作出问责决定,并向全省通报。省纪委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需要查明事实追究责任的,要认真办理。

激励履行主责。在党风廉政建设问责工作中,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分清责任,善用“撒手锏”。对于出现的违纪问题,要弄清楚是领导干部主动发现并坚决查处的或积极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的,还是有失职渎职情节甚至故意掩盖、袒护违纪问题的。对那些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单位,不仅要“一票否决”,还要对单位领导进行追责。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20xx年,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要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细则》的规定进行对照学习和检查,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半年来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

年上半年,我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江译民文选》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的通报的学习,整顿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努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创建文明城市、迎奥运的市容整治管理工作。深入与同志们交心、谈心,思想触动很大,加强了学党章、讲党性、守纪律,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的信念。积极听取党风廉政征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对照“八荣八耻”,检查工作差距,对个人存在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并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

二、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求真务实的要求,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以身作则,主动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态度、工作作风,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做”的现象发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办事不拖拉,能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三、廉洁自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

按照中纪委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在工作中,我以身作则,严格维护和遵守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机密;在重点工程立项及招投标、资金分配使用、政府采购方面都坚持原则,严守纪律,不以任何方式向有关方面和个人施加影响;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无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严格执行不准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规定;不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档消费娱乐;不存在借开会、学习考察、

招商引资等名义公费旅游和公款出国旅游的问题;在配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及个人住房方面,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发生需要申报的重大事项。

四、在今后工作中,廉洁自律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1、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平时,要经常性地学习上级纪检部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到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以《党风廉政责任书》所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为行为准则,认真贯彻执行。

3、要和其他干部进行经常性思想沟通,及时把握本单位廉政建设执行情况。深入基层与群众中,听取职工群众意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及时改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同时,自己也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对照廉洁自律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经常性对照检查。

上半年,我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廉洁自律,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这些都得益于上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保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的根本制度,是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的重要制度保证。近年来,湖里区纪委围绕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着重在强化组织实施,搞好责任分解,严格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下功夫,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湖里区的主要做法

一是完善制度配套。转发《厦门市委党风廉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责任追究的适用范围、实施原则、追究情形、追究方式以及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先后建立了多项制度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长效巡查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区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月巡查+”模式、两级巡查、分片包干负责制等制度,有效强化了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实行街道党工委书记述廉述责并接受区纪委委员评议制度,推动责任落实。

二是落实责任分解。着重“四突出”,即突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单位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的责任担当。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每年初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范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逐级传导压力。二是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将惩防体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个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层层落实责任。三是分解细化责任目标。推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区级检查办法及百分量化考核细则等一系列文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细化为7大内容、18个考核项目和72条考核指标,并建立了定期督促落实的督查工作机制,有效增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指导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突出问题整改。把发现问题、严格追责、形成震慑作为巡查督查的主要任务,加强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推行“月巡查+”模式,将问题清单整改纳入“月巡查”内容,实行“一月一计划、一月一重点、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推行年度责任制检查分片包干负责制,组建8个“月巡查”专项工作组和2个“月巡查”日常工作组,对相关单位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开展持续跟踪督查,着力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问题清单”整改的督促落实,以问题整改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月巡查88次。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坚持把强化问责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切实做到严于问责、善于问责。建立区纪委书记约谈制度,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人和事的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对责任制落实较为薄弱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10人次,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8名处级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首次对区教育系统设备采购受贿窝案实施“一案双查”,给予区教育局原局长陈媛党内警告处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只挂帅不出征,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开会、讲讲话、签签责任状和表表决心,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检查指导落实不够。“抓业务是硬任务、抓廉政是软任务”的思想,在一些领导中还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单位虽然“一把手”重视了,但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工作也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如,从近几年我区查处的教育局采购腐败窝案、区卫生局下属疾控中心腐败窝案看,究其原因就是党政一把手对落实主体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疏于对队伍的监督教育管理,“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敢抓、不真抓、不严抓。

二是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有的抓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与方法还比较单一,一些工作还趋于形式化、表面化;“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部门满足责任制的分解和配套措施的制定,对制度建设是否得到落实缺乏有力跟踪和督促。如,我区在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上虽然制定了“两级巡查”、“百分量化考核办法”、“责任制分片包干负责制”、“月巡查+”机制等系列举措,层层传导压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时冷时热、时紧时松现象。一些单位在制度的执行上,基本上是依葫芦画瓢,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责任追究不够有力。当前的责任制检查考核覆盖面大、涉及内容广,对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考核的效力亟待加强,检查考核结果还未能很好的运用到干部使用、单位工作评价、责任追究上来,难以体现责任制检查考核的权威性。虽然我区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责任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少等现象。

三、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议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代区委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五抓五看”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推进主责落实。推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季清单制度,要求各党(工)委、纪(工)委每季度对各自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清单,班子成员每季度制定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并动态开展季度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坚持把平时检查和年终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制度、责任制报告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双述双评制度、廉政谈话制度等系列制度。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加大对党员干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

二是坚持常态约谈提醒。落实纪律挺前的要求,注重抓早抓小,加大约谈提醒的力度和频率,使约谈成为责任追究的一种重要方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两级约谈机制,对约谈的情形、方式、程序进行明确和规范,紧盯问题开展约谈,重点约谈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干部、尚未构成违纪或轻微违纪未达到追究纪律责任的领导干部、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及在监督执纪中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实行分级约谈,区直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工)委主要负责人,由区纪委书记约谈,其他人员由区纪委常委约谈,必要时,提请区委书记约谈。建立约谈台账,做到约谈有记录、有约谈通知书、有整改建议书、有整改报告。此外,健全完善诫勉谈话机制,对诫勉谈话流程进行规范,体现诫勉谈话严肃性和威慑力。

三是明确追究对象。发挥《准则》《条例》利器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配套制度,把责任追究贯穿“两个责任”全过程,使责任追究有依据、有标准。要明确责任追究对象,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突出党政领导班子、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责任追究重点;在责任追究的程度上,要明确上追一级、上追多级、上限程度及相应一级对应的处分。要明确责任追究的各类具体情形,界定违反责任制的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标准,界定组织处理与党纪政纪处分的界限,界定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间接责任与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等,解决难追究的问题。

四是完善追究方式。明确量纪标准,界定责任追究情形,对责任制落实不好,情节较轻、影响不大的,主要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资格的追究形式;对存在严重失管、失查等因素导致本地本单位其他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主要采取停职、降职、免职、调职、辞职等进行组织处理;追究对象个人存在违纪行为的给予纪律处分,存在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完善追究方式,避免责任追究的单一性和不定性,做到罚当其过、合法合理。

五是明确追究程序。解决“怎么追究”的问题,明确问责的启动程序、启动时间和追究的调查过程和工作程序。建立责任追究启动机制,明确问责的启动程序、启动时间和追究的调查过程和工作程序,不论是直接责任人还是领导责任人,都要严格按照程序追究,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并按照提出建议、启动调查、实施追究的程序展开。规范权力运行,对案件检查、定性量纪等进行规范,做到相互制约。

六是强化追究实效。完善责任追究的协调机制,做到查办案件与责任追究一并立案、一并查处。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案件协调机制,健全完善联系会议制度、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制度以及案件移送制度,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坚持“一案双查”,实行倒查机制,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对“四风”问题突出和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对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加强宣传力度,结合《条例》《准则》的学习贯彻,选择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开展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五篇】

根据街道2018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结果及存在问题,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对整改通知书中所提出的问题结合街道实际逐条进行分析,认真做出检查,制定整改方案。根据街道安排,本人根据整改通知书,虚心听取批评意见,坚持聚焦“四风”问题,对照四面镜子,对照“三严三实”标准,结合谈心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大家提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原则,制定如下整改措施。

一、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增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强化务实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采取直接到工作现场的方式,加强对各科室和村居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街道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在制度落实方面,结合本街道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本街道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抓全面从严治党。在接下来的的工作中我将加大对党务、政务公开的透明度,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公开程度和范围。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定位,补齐措施,完善党内日常监督体系,特别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通过全方位、全方面、全覆盖的监督方式,加强对机关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充分利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组织措施,广泛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通过有原则、近距离地接触了解干部,真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创新机制和手段,从日常事、具体事抓起,把对机关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纳入党组织经常性的工作中,做到机关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党组织的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对发现干部身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有针对性地消化解决,必要的时候通过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让干部“不生病”“少生病”“治愈病”。

三、强化压力传导,开展廉政教育。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对于街道主要领导干部而言,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作风建设,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我时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传导压力、持续用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我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责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一以贯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畏艰难,迎难而上,准确把握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对党风廉政廉政建设工作要抓深、抓实、抓细,对自己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敢管、敢抓。强化学习教育,带头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讲话精神,采取集体理论学习和到实地、到现场的方式对街道机关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做到有层次性、有针对性,真正发挥预防腐败的作用。

四、勇于自我革命,着力破除“四风”积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的主体责任在于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其中,领导干部是关键因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切实担起领导责任和政治责任,发挥党组织牵头抓总作用,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批示中指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从指导工作、印发文件、召开会议、公开政务、监管审批、调查研究等各个具体环节抓起,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用小切口推动大转变,以实际行动加快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服务。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党员干部及时“红脸出汗”,对构成违纪、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党员干部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转作风改作风。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六篇】

一年来,我严格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不断加强自身廉政学习和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与时俱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和全校党员共同营造勤政廉洁、奋发向上的工作环境。现将一年来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后,我和全体党员一起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认识,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⒈坚持学习制度,加强理论修养。按照教育局和学校的安排,我自觉按要求参加党组织的政治思想学习,积极投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加强自身修养,不断提高思想境界,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在学习中,既学廉政理论,又学业务;既学政治,又学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加强党性锻炼,自觉在思想上自律,树立正确的道德追求。我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在教育战线上工作的我们,要用自己的言行告诉他人也告诉自己教育是奉献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不是功利;教师先自重,才能受尊重。

⒉坚决执行党员廉洁自律规定。将反廉洁工作变为自觉行动,融入日常生活、工作之中,时刻绷紧这根弦,防微杜渐,坚持廉洁从教。无收受财物现象,我在日常教学中廉洁从教,拒绝 有偿家教 、拒绝家长馈赠爱岗敬业,把教育事业作为自己追求的事业与良心工作,热爱每一个学生;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不折不扣的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⒊为一名教师,要做到清正廉洁,就要安于乐教,甘于奉献,不能为社会上的金钱诱惑所动,要把职业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完成,不能把它作为自己的谋生的手段来看待。作为教师要有良好的师风和教风,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爱校如家的主人翁思想和团队意识,要教好每一个学 生。

广泛交心谈心,接受干群监督。在工作中,我十分注意发扬民主,相信和依靠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参加学校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及所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坚持不定期与家长和学生进行交心、谈心活动,以接受批评和开展自我批评的诚意,引导他们坦诚相见,畅所欲言。

总之,在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做的比较好,但是工作还有急躁的时候,遇到学习不认真的学生,自己有时也是难压火气,声音总会提高八度,做不到耐心、细心,循循善诱,这也是今后值得注意的地方。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七篇】

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作为街道领导班子,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存在畏难思想,怕招怨、怕捅娄子、怕失面子,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愿指出、不愿批评。甚至错误地认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太紧会束缚手脚,会影响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以致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廉政建设对立起来。

(二)党委把精力摆在了全街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疏于了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平常重点把干部摆在发展第一线,注重工作进度和成效,而对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深刻不具体,对部分干部平常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蜻蜓点水,未严格追踪抓整改落实。

(三)制度制定了不少,执行落实的却不多,工作开展监督不力。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落实是关键,平常疏于制度的落实,干部缺少约束和监督。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

目前党委深刻认识到;推进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就要长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现全街党员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发展能力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街道建设发展再上新台阶,创造风清气正、和谐共进的良好环境。党委决定当前和今后长时期内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一)狠抓干部管理,提升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1、抓学习教育,提高干部自身素质。

坚持贯彻《廉政准则》为切入点,抓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学习和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活动。一是以学习《廉政准则》为重点,侧重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条例;二是坚持党报、党刊中刊登和市纪委处理违纪党员典型案例的学习;三是组织干部学习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奋发有为。四是每月组织干部学习一次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党员干部自觉增强道德约束力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为苗圃街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

2、抓管理,规范干部日常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的生命力在于抓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觉做到: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艰苦奋斗,勤俭办事,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勤政务实,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党政主要领导应该带头示范,坚持执行和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定期召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3、抓政务公开,抓财政管理,接受群众监督。一是对每位领导和干部的职务、职责进行张榜公开,公示上墙,便于群众办事;二是对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核实一次,增强财务管理的督查,严格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禁止和杜绝不合理开支;三是每年由街道纪委书记和分管经济的办事处副主任牵头,组织街道纪委、经济办有关业务人员,成立财务检查审计小组,通过一查、二看、三听、四审,对街道各股室和各社区财务进行全面检查审计,切实杜绝财务漏洞。通过检查,弄清财务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促进街道社区两级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4、强化廉政知识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街道党委要加大党风廉政知识宣传、宣讲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网络、宣传车、廉政知识竞赛、廉政歌曲传唱、标语等形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知识宣传,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激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活动,营造良好的廉政舆论氛围,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干群人人讲廉政,齐抓共管促廉政新局面,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在我街更加深入扎实的开展,取得更大成效。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四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成败。实践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干部仍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和签个责任状,认为这样就履行了第一责任,很少直接过问、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有的单位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空转”,对党风廉政建设“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对主体责任的分解、落实责任情况的检查考核等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甚至向上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都“打包”由纪委承担。

二是履责方式单一。除参加会议、照稿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外,责任分解常照抄上级文件,集中交责也只是形式上开个会,领导班子成员不知道如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无论是年中开展的“责任制巡查”,还是年底开展的的“责任制考核”,常用方式的也就是听汇报、民意测评、个别谈话,而且一天要巡查考核几个单位,谈话走访不够细致深入,考核的主要对象也从党委异化为纪委的工作情况,存在“走马观花”现象,很难真正发现问题,导致单位之间巡查考核结果相差无几,督促指导甚至考核也就流于形式。

三是责任追究不力。虽然建立了“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问责追究尚显刚性不足,存在“两多两少”现象:即处理一般干部多,倒查领导干部责任少;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组织处理多,追究纪律责任的少。有的基层单位在责任追究方面怕影响单位荣誉,不仅自己不追究责任,甚至在上级追究责任时,还通过各种方式打招呼、做工作。在实施责任追究时,没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结果公开制度,难以保证责任追究公平公正。

深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就是要各级党委切实承担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使命。当前要重点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增强主体意识,健全责任体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要强化担当意识。通过媒体宣传、党校主体班集中学习等形式,引导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不仅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的责任意识,还要明确专人负责主体责任的分解、部署、考核、报告等具体事务,切实解决纪委“代做”的问题。二要细化主体责任。要根据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每一位成员搞清楚、弄明白哪些是主体责任、哪些是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责任。同时,要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的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让其知道怎样履行责任。三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示范引领、集中交责、谈心谈话、落实责任双报告等,将责任链条延伸至下一级,做到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完善督查机制,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日常监督,是推进责任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一要建立巡审联动机制。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三级巡查机制,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情况,每年选择3-5个单位,采取“系统查、查系统”的方法,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围绕权、钱和制度执行等事项,开展巡审监督,组织专业审计队伍开展专项审计,集中发现并查处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二要探索廉政质询制度。选取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组织县纪委委员成立质询组,通过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询问质询等措施,查找在履行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承诺事项跟踪督促整改。三要开展全媒问责行动。完善电视、电台、网络、报纸“四位一体”平台,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筛选问政主题,组织部门领导班子向群众述职述责报告,接受群众质询评议,作出整改承诺。对承诺的问题跟踪督办,凡践诺不到位的严格问责。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担责尽责。责任追究是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的“撒手锏”,要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一要细化考核指标。对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年度任务分解,综合县委目标考核和县纪委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制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量化考核工作方案》,细化考核分值和具体要求,将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谈心谈话、廉政风险点排查、两会三述等工作措施,与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一并细化量化,强化实绩导向,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二要完善考核办法。将实行日常检查考核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全过程把握,对履行主体责任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基层党委,及时下发提醒督办函。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廉政纪律遵守不严的相关责任人,实施“廉政约谈”。提醒督办、廉政约谈等都记录在案,作为考核台帐,以监管和考核的紧密结合推进党委主体责任履责有痕、考核有据。三要加强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排名靠后的进行公开通报批评。严格坚持“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依法依纪追责,防止以问责代替法纪追究,使责任追究经得起历史检验。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八篇】

根据工委、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总结如下: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致富一方作为自我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持续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状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我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本人住房是九九年拆旧建新自建房,居住至今。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妻子在教育战线工作,我们能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督促,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能抓好落实,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工作管理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用心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工委、办事处一班人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用心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持续共产党员本色。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必须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所联系中心、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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