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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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一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保障员工生产生活安全,为服务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特拟定2021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部署安排,以及安全生产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服务区加强基础工作,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努力实现服务区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主要目标

一是服务区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伍佰元以上工伤率为零,伍佰元以下工伤率在1%以,治安案件发生率1%以下。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状况明显改善,发生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事故为零,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发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生产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三、具体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完善各成员职责

开展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搞好春节期间节假日值班,加强安全巡查管理

2.第二季度:召开服务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员

完善服务区各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防盗等安全检查;

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开展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第三季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餐厅、超市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检查、整治工作

开展防事故保平安,保畅通,交通安全夏季战役工作

开展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4.第四季度: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

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及年终考核

安排春节期间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二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城市跨越发展建设的关键性一年,住建局将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进一步坚定信心、抢抓机遇、迎接挑战,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事业发展,攻坚实施民生实事。持续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展开老旧小区改造,做好深化厕所革命,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规范行业行为,促进住建领域稳步发展,为建设健康美丽、智慧幸福新作出应有的贡献。2021年工作目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历次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推动改革深入发展,不断提升自身行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我县居民生活幸福感指数

一、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意识形态建设

(一)强化政治建设,完善规范提升。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不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少数”,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领域话语权;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科学研判,精准施策,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二)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始终葆有争抢劲头的实干精神,按照“事业工程化、工程责任化、责任数字化”的要求,对各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明确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细化措施,倒排工期,一项一项抓推进,一件一件抓落实,一条一条抓兑现;改进督查考核机制,科学合理制定督查考核办法,重实地、察实情、见实况;树立数据思维,谋划工作要用数据作为底数参考,工作结果用数据支撑,用数据体现。

二、全面推进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依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加大新型城镇化推进力度,推进城乡一体化,打破城乡边界,不断提升城镇化率。

(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着力提升新城区建设,提高城区吸引力,积极推进城镇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积极培育特色小镇,构建城区、城镇协调发展新格局。

(三)实施城市生态修复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城市布局,依托城市排涝和污水管网清淤工程,发挥雨洪管理的科学作用,减少城市内涝,提升环境品质。

(四)持续推进好老旧小区改造。建立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做好经验总结,更好的完成2021年度31个老旧小区改造。(五)持续推进城区集中供热。2021年完成全县新增集中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不断提高集中供热质量。

(六)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实施河东一路南延(阳城八路-阳城九路)、信德路西延(河东二路-水系)、老劳阳路(河东一路-河东三路)升级改造等道路工程,推进污水主管网清淤升级改造;二是组织好城市排涝生态治理工程,建设完成环城水系三期(河东三路至河东一路段)和河东三路水系桥。

三、全面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指数

坚持把握“房住不炒”这个定位,坚持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两个体系”,压实责任,加快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一)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坚持因城施策、分类调控、标本兼治,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全力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开展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建设完善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保护购房人利益,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二)扎实实施乡镇安居工程建设。2021年,洋湖乡120套安居住房竣工交付,新开工流坡坞镇、水落坡镇240套安居住房,制定切实可行的房屋分配细则,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三)扩大住房租赁补贴覆盖范围。切实将符合准入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纳入补贴保障范围,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发放规模,努力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全县预计发放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60户以上。

(四)深入推进“红色物业”建设。2021年年底前力争业委会组建率达到50%,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0%,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党建引领“红色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五)强化人防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人防管理和宣传工作,推进人防指挥所工程建设,完成六路单建隐蔽工程的配套工程,编制完成县人防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聚焦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乡村建设行动的战略部署,切实抓好村镇建设工作,助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农村生活品质。

(一)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近年来农村房屋坍塌事故教训,认真开展行政村农房安全隐患排查,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三年时间,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完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纳入改造范围。并大力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在农村自建房的应用。

(二)持续推进农村改厕规范升级。一方面持续开展农村改厕规范提升,充分运用好智能管护平台,全面掌握各乡镇(街道办)中转站、运输车辆等运行情况。2021年,50%的村庄实现规范升级。另一方面定期对村庄公厕使用情况进行调度,根据调度结果分析研判,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同时继续推进有需求农户改厕规范提升工作,做到应改尽改,真正把“厕所革命”好事办好。

(三)探索建立农村清洁取暖长效运行机制。结合采暖季清洁取暖运行管理情况,切实找准短板不足,坚持目标导向,做好综合协调。充分发挥住建系统燃气行业管理职能,对农村“煤改气”加强巡察巡检和设施维护,促进农村“煤改气”安全运行。

(四)积极推进美丽村居建设。按照村庄规划和设计方案,加快推进省级试点村庄洼里赵村和王集西街的工程建设。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力度,延续村庄传统文脉。

五、全面促进建筑业做大做强

深化行业改革,推动技术、管理、制度创新,破除制约建筑业发展的壁垒,全面激发发展的活力和动力,提升全县建筑业发展水平。

(一)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广装配式农房,助力乡村振兴,以工业化理念推进农村住房产业发展,通过“五个一”实现技术落地、产能整合、市场打造、平台管理、运维服务一体化,推动建筑产业发展与农房品质升级,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的装配式农房工业化生产、数字化建造、智能化管理新模式。成立黄河民居梨乡研究院,打造新农房建管服平台建设示范县。

(二)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和智慧运维,促进信息化技术与建筑业深度融合。加快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争取开展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试点,积极抢占建筑业平台经济发展高地。

(三)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应用,努力实现建筑工人考勤率和工资代发率两个关键指标持续稳定在100%。继续开展建设扬尘长效治理行动,5000平方米以上土石方工地安装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仪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扎实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大对重要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测力度和频次,全面推行安全标准化,实现科学化、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四)扎实开展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改革。支持高等级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申报设计资质,给予相关支持,推动资质升级,特别是县域企业的二级资质晋升,实现设计施工一体化,提高建筑企业竞争力,倡导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加快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工程勘察设计、投资决策、造价管理、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项目管理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业发展,组成联合体提供设计、监理、造价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设单位一体化服务需求,增强工程建设过程的协同性。

六、全面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对定下来的工作、看准了的事情,不回避、不绕道,立说立行,积极推进,抓出成效。强化能力素质危机意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学习,提升素质能力。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凝聚发展合力,提高机关文明程度,确保2021年省级文明单位复审合格。

(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重规范,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维,自觉做到决策依法、遇事找法、办事守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法规制度建设,配合人大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制定,做好住建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进一步提高检查监管效能,维护住建、人防法律、法规权威。

(三)统筹抓好其他工作。积极构建创先争优、和谐生动的机关制度和文化环境,增强人文关怀,营造团结友爱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利用网络媒体,加大住建工作宣传力度,鼓舞士气,营造氛围。认真做好计生、维稳、综治,以及工青妇等工作,统筹住建工作全面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三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防灾减灾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集中整治,全面打牢安全生产基础,扎实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切实推动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医疗机构发展建设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

(一)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做的重要批示精神;局党组、直属单位党委(支部)传达落实应急管理部2020年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学习的内容。

(二)推动落实行业安全生产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持续推动落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加强督导检查,适时组织开展任务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

二、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三)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责任。认真做好迎接市安委会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好《区卫生健康局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刚性规定,进一步压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有效化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重大安全生产风险。

(四)推动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进一步落实。

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五)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按区安委会要求,部署开展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坚决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

(六)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持续推动全区医疗机构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明确医疗机构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车通行。

(七)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治理。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第九部分:工地安全管理指南),督促全区卫生健康机构建设单位切实落实责任,加强管控,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八)深化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卫生健康单位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加快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提档升级,严格落实各卫生健康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法定代表人承诺整改等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燃气、特种设备等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暗查暗访,健全完善督导检查台账,强化闭环管理,督促整改落实。

四、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

(九)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抽查全区医疗机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及情况报送情况。按上级要求,抓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的宣贯培训,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十)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按照区安委会的要求,结合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实际,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松水安全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按照区防安委要求,培树卫生健康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典型示范单位,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做法。配合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培训班,重点抓好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的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四篇】

为了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抓好区教育系统2020年卫生健康工作,确保学校学生安全,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现将《区教育系统2020年卫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指导纲要》等法律法规,坚持卫生防疫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卫生防疫健康宣传教育,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为重点,以开展监测、主动干预为手段,切实抓好区教育系统2020年卫生健康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以副局长为副组长,由教育、安全、计财、法规等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卫生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决策、监督全区教育系统卫生健康工作。全区各中小学、托幼机构也要建立卫生健康工作组织机构,一把手负总责,要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健康工作的主体责任,健全组织网络,层层压实、抓实、落实。要主动学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积极主动联系食药监、卫生防疫部门和辖区医院或社区卫生医疗服务中心,加强沟通与协调,创造性地开展好卫生健康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与落实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不断完善卫生健康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和落实,重点抓好“一案八制”,“一案”即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八制”即学生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免疫规划管理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各单位要将“一案八制”制册或上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制度不仅落在纸面,还要落到实处,使学校卫生健康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可操作化,并做好制度落实过程中日常材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三、加大硬件设施配备力度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继续加强卫生室或卫生保健室建设,在符合省级配备标准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投入,主要用于常用药品的更换和增加,学生体检仪器的更新等。各单位要主动改善卫生教育环境,要根据《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及技术要求》(GB/T3976—2014),对本校教育教学设施进行自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设施设备提出整改方案,并上报给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排出整改时间表,尽快整改到位,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卫生健康教育设施与环境。

四、配足卫生师资,加强职业培训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立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学生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可以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各中小学、托幼儿机构要根据条例规定配齐专(兼)职卫生教师,并要保持卫生健康师资的长期稳定。区教育局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主动联系卫生健康部门对校医或卫生保健教师进行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卫生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

五、规范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课程

根据《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区中小学教材站要统一征订中小学(含高中)卫生健康教育教材,各校每个年级应至少配备一个教学班(以最大班额为准)的教材,年部班级超过6个班要配备两套年级教材,可供循环使用,教材征订费用由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订书款中支出,严禁向学生额外收缴教材费。各校要确保落实两周一次的卫生健康教育课程,课时可占用体育与健康课时或地方课时,开课率要达到100%,学生卫生健康知识知晓率要达到80%以上,学生卫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要达到60%以上。卫生健康教育课要做到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有考试、有评价。中小学卫生健康教育课每学期至少有1次结核病防治知识内容,初中和高中学段每学期不少于2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学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初高中学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

各托幼机构要有效落实《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优化卫生健康教育课程设计,每学期各年龄段健康课程均需涉及儿童眼、听力和口腔保健等相关内容,评估儿童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不断完善卫生健康课程。

六、切实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结合“全国爱眼日”“全国爱耳日”“全国爱牙日”“世界无烟日”“世界艾滋病日”“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中国学生营养日”等卫生健康宣传日,充分利用互联网、校园广播、团队宣传栏、微信群、电子屏、手抄报、讲座、班队会、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寓教于学、寓教于乐的健康教育活动。普通高中要特别注重开展艾滋病专题教育,要支持学生及学生社团开展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活动。托幼机构要根据不同季节的疾病流行等情况制订年度卫生健康教育计划,每季度对普通工作人员、保育保教人员开展一次卫生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举办一次家长专题讲座,健康教育宣传橱窗至少每月更换一次,定期评估卫生健康教育效果。

七、认真抓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切实抓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

1.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继续做好新冠疫情的“日报告”、“0报告”工作,随时掌握返白或未返白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对于返白师生必须要做好每天2次的电话监控,包保责任教师和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如果有发热超过摄氏度并有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区教育局和家庭所在社区,第一时间到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单位责任人要随时关注医院确诊结果,随时上报区教育局和居住社区或村委会。

2.做好做足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在春季开学前要开展一次全校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全面进行病毒消杀,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除菌洗手液或除菌肥皂,配备足量的体温计,要配备到班级,备足消毒液、口罩等消杀防护用品,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在学校卫生室或卫生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隔离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建立返校师生员工健康卡,建立师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覆盖、无遗漏地精准摸排师生员工健康情况,摸清来自重点疫区的师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前14天的健康情况。各单位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致家长一封信等媒体形式对师生及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专题知识教育,加强对教职工防控技能培训,动员师生和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3.着重抓好开学后的防控工作,优化防控工作流程。

全区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落实好《关于区中小学、幼儿园新学期防疫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抓好开学后的防疫防控工作。春季开学时视疫情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需要师生体温监测,则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工作组,对早晨和中午入校师生进行体温监测,每天必须填写好《学生新冠疫情体测卡》,教师体测卡各单位自行设计,随时掌握师生在校一天时间内的健康状况。如有师生出现体温异常现象,则必须按照《区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突发应急处置导图》进行科学有序处置,确保校园疫情早发现、早控制、早隔离、早治疗。

(二)切实抓好校园结核病防控工作

贯彻落实市卫健委等七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市落实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广泛开展全民性结核病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卫生健康课、结核病日宣传教育活动、市区级卫生健康部门举办的宣传教育等形式,在全校师生中全面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了解结核病传播渠道,减少感染的方法,正确认识结核病及防治知识,树立治愈结核病信心。各校要加强对结核病防控的监督检查,落实学校晨午检及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主动联系家长、辖区医院和社区医疗服务中心,落实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各校要广泛开展“遏制结核、健康校园”行动,增强学校发现、上报、协助和处置聚集性疫情的能力,严密防范、有效控制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切实抓好校园麻疹风疹等传染病防控工作

贯彻落实市卫健委、市教育局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麻疹风疹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分级落实好学生晨午检、班级通风、校内消毒、宣传教育等防控措施,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单位要定期采购消毒药品、消毒器械、体温测量设施,保证各类防控设备充足。小学和托幼儿机构要切实做好《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时发现麻疹等疫苗漏种信息,督促家长及时带儿童到接种单位进行接种。各单位要分级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培训班,确保单位领导、校医或卫生保健教师、班主任等防控工作人员培训到位,切实提高学校传染病防检能力。各单位要深入开展学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扫除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卫生保洁制度,有效改善学校环境卫生。

(四)抓好水痘、手足口病等疱疹性传染病防控工作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加强水痘、手足口病等疱疹性传染病的疫情监测、报告和控制。春秋两季开学是此类传染病高发期,各单位一旦发现短期内学生缺课异常增多,有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或幼儿,要及时报告区教育局、辖区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对于出现发热、急性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例超过10%(手足口病达到2例、当天新发现流感样病例达到5例)的班级须停课,并及时采取隔离治疗等控制措施,同时要对病例活动场所,如教室、宿舍、食堂、校车等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对确诊的传染病病例,痊愈后要凭医院有效证明并经校医或卫生保健教师查验后方可复课。

(五)加强学校艾滋病防控

各中小学要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第457号令)要求,加强学校艾滋病健康教育、监测检测和行为干预等防治工作,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校园行系列活动,普通初中和高中学段要认真开展好艾滋病防控知识教育,对已确认感染艾滋病毒的学生,要做好个人隐私保护,保障其平等就学等相关权利。

(六)切实抓好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

贯彻落实市卫健委等九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市贯彻落实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遏制病毒性肝炎的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病毒性肝炎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将乙型肝炎疫苗和甲型肝炎疫苗纳入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程序,不断提高适龄儿童的接种率,逐步建立有效的人群免疫屏障。各小学和托幼机构要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症工作,对未接种(含未全程接种)甲型肝炎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儿童,要督促家长为其及时补种。各单位应为学生提供健康的饮用水,加强甲型肝炎及戊型肝炎等肠道传染监测,及时发现传染源并进行处置。各单位要在“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世界肝炎日”等宣传活动日期间,广泛宣传病毒性肝炎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八、努力抓好常见病、地方病防治工作

(一)切实抓好学生视力健康工作

贯彻落实市教育局等七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精神,区教育局也将联合区卫生健康局等相关部门印发《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实施方案》,并推动召开全区“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启动会,会上将由主管教育、卫生区领导同区政府各相关部门签订责任书,共同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届时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努力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率,使儿童青少年茁壮健康成长。

(二)加强学生常见病管理和防治

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根据《全国学生常见病综合防治方案》重点做好视力不良、龋齿、沙眼、贫血、营养不良、过度肥胖、肠道寄生虫等常见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每年度对学生常见病防治资料进行整理和汇总,做好监测覆盖率、患病率、防治人数、防治效果等指标的统计分析,提出操作性强的防治措施,努力改善学生常见病状况。

(三)开展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

各小学要认真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配合卫生健康部门,使适龄学生进行免费口腔检查和窝沟封闭,参与率力争达到90%以上。各学校、托幼机构要深化“爱牙日”活动,广泛宣传口腔健康知识,提高儿童口腔健康知识水平,养成口腔健康行为习惯。

(四)做好碘缺乏病防治工作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根据每年的“防治碘缺乏日”的主题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必须食用含碘精盐,拒绝食用“三无”盐类产品。有食堂或配餐的学校、幼儿园要加大非食用碘盐的监督和处置力度,确保师生的食盐安全,主动联系家长委员会,扩大社会舆论宣传,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局面,有效做好碘缺乏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九、认真做好学生卫生健康体检工作

各中小学要不断完善学生卫生健康体检工作,必检项目不得删减,主动联系辖区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做好体检人员的业务培训,统一检测质量标准,严格完成各项体检项目,填写好学生体检卡,准确记录体检数据,并要及时向学生家长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对于可能出现身体异常的学生要督促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中小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原则上每年检测一次。各托幼机构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文件要求,落实儿童入园体检和在园儿童定期健康体检工作,入园体检率达100%,年度定期健康检查率≥95%。

十、规范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食源性疾病爆发或饮用水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立即向区教育局、辖区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学生科(电话:)报告,并填报《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卡》,确保学校、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并能得到及时处置和妥善处理。

十一、强化督导检查,全面推进工作

区教育局将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全区教育系统议事日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主动联系市疾控中心、区卫健局等部门对全区各中小、托幼机构卫生健康工作进行培训、指导和督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卫生健康工作纳入年末督导量化考核中,平时也要根据疾病流行形势结合实际需求开展不定期检查,促进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健康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全区卫生工作良性发展,努力确保全区师生健康平安。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五篇】

20xx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注重精准执法,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对事故多发及查处工作滞后地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约谈。

2.着力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总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试点经验,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施工前安全核查制度,强化盾构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技术研究。

3.创新安全监管模式。研究出台建筑施工安全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加

快建设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积极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加强数据综合利用,发挥数据在研判形势、评估政策、监测预警方面的作用。

二、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4.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地做好燃气管网设施特别是用户端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实施修订后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加强城镇燃气经营许可及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做好《农村管道天然气工程技术导则》培训工作,加强农村燃气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用气安全管理水平。

5.加强供水、排水、桥梁、供热安全管理。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强化重点部位安防监控。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x办城电〔2018〕x号),推进城市桥梁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城镇供热保障、采暖用气安全以及供热管网设施检修维护工作,确保正常运行。

6.做好环卫、园林绿化安全管理。加强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建筑垃圾堆体风险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安全作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223号),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做好节假日期间游客疏导,防止踩踏和动物逃逸、伤人、疫情等突发事件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游园环境。

三、加强城镇房屋安全管理

7.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指导房屋产权人和管理单位加强对房屋公共通道、公共活动场所、地下室等重点部位的管理,督促受委托的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对消防、电梯等专业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8.规范维修资金管理。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充分发挥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住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四、加强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

9.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督促各地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加快危房改造实施进度。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47号)要求,按照危房改造技术安全导则规定,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住房安全任务。

10.推进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试点。指导地方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将质量安全作为试点重要内容,总结农房质量安全管理经验,为建立符合农村实际、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奠定基础。把质量安全列入村镇建设管理人员培训内容,提高管理水平。

11.推动建立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明确地方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村委会检查责任和村民义务,引导乡镇政府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抓好农村建筑工匠安全培训和管理,提升安全意识,规范施工行为。

五、加强城市管理监督

12.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十九届三中全会的新部署新要求,健全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作联动,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13.强化日常巡查。指导各地强化城市管理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发挥城市管理平台的作用,在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次,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早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保障城市运行安全。

六、加强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管理

14.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承接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及时修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合理确定需要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范围,以及需要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范围,理顺工作机制。

15.打好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基础。推动城市安全全生命周期管理,注重源头防控,加强人居环境设计、建设、使用、维护、更新等各环节安全管理。研究编制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开展城市安全和综合防灾规划体系研究工作。

七、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

16.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深入摸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17.加强资质和标准管理。加强从事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管理。依法严肃追究因设计、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关单位责任。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和标准复审工作,修订涉及危险化学品相关工程建设标准。

18.加强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治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工作。督促城镇供水、污水处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督促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单位做好乙炔、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加强园林绿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八、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19.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建立健全监测监控体系,提升本质安全。完善应急处置专项预案,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0.完善法规标准。研究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配套文件,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城市安全发展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质〔2018〕x号)落实,完善城市桥梁隧道、房屋建筑、城镇燃气等领域涉及安全生产的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21.做好宣传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委办〔2017〕x号),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等,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六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培训。层层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专题学习,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推动各级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讲活动。县主要媒体要开设专题专栏,做好权威解读,强化学习效果。(牵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各乡镇政府和经济开发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再重复列出)

2.扎实推动重要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制度性成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展对历次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推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按职责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尽快推动我县《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制定安全生产精准执法指导意见,推动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3.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将安全生产重点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印发《县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及相关子规划,进一步推动出台交通运输、道路交通、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并认真抓好落实。(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严格省、市安委会对我县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创新方式方法,高质量开展好2021年度过程考核和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多措并举用好问题交办、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等“组合拳”,推动各级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5.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推动《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落到实处。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新提拔的副科级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轮训,强化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职责清单,推动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加强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推动厘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7.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激励措施和退出机制,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报告相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大力推动各行业领域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推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开展安全生产“融合年”活动,落实好信息通报、联合执法、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县安委会十五个专项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各专项小组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9.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督促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为全县安全生产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严格事故挂牌督办,跟踪评估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扎实推进“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10.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推动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清单化任务管理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坚持条块结合,发挥有关部门专业优势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治理合力。(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1.适时考核调度通报。完善专班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推动。将安全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纳入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督查考核重点内容。派出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存量和增量风险。(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突出重点时节开展明查暗访。针对“五一”、“十一”等重点节假日、全国“两会”及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岁末年初等关键节点,强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重点时段安全生产调度制度,针对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地。抓住全国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中暴露出的突出矛盾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坚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四、突出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

13.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管理,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功能作用,完善化工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闭环管理。强化硝化工艺、精细化工企业等高危化学品和高危工艺风险管控。深入开展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严格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持续开展危化企业整顿治理、提级达标。深化油气储存、烟花爆竹、城镇燃气和长输管道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科商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14.深化矿山安全风险隐患防控治理。深入开展地下矿山安全整治攻坚。全面开展矿山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出入井管理、采空区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矿山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严厉打击突击生产、私挖盗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严密管控尾矿库“头顶库”安全风险,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局)

15.加大交通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深入推进“两客一危一货”以及总质量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治理,严查“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以及货车“大吨小标”、违法载人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变型拖拉机、危险化学品罐车等行为,加强车辆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质量检查。深刻汲取江苏宜兴“”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教训,严厉查处非法“挂靠”“挂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加强重点运输领域安全监管,严格旅游客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铁路周边沿线、邮政、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四治办”)

16.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运输管理。加强对烟花爆竹、液化气体、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品等危险化学品货物的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责任。加强源头监管,开展危化品、易燃易爆品、烟花爆竹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范检测信息系统应用,加强数据共享,严格车辆GPS动态监管。严格查处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未按规定线路行驶等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安全教育与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应急局等)

17.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治理攻坚。紧盯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大型工程,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违规压缩工期等行为。加强燃气、污水管网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维护安全。扎实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以及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台账,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重点工程处、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城管局等)

18.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紧盯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督办。聚焦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电动自行车等重点,完善基层网格化火灾防控管理机制,及时清除各类火灾隐患。开展彩钢板可燃材料装修排查摸底,坚决依法督促拆除整改。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文旅体育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委、县民政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等)

19.深化工贸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以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机械铸造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隐患整治(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组织开展电梯工作制动器、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等专项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电力、油气长输管道、旅游、农机、渔业、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码头作业和渡运安全的监管,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文旅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商经信局、县教育局等)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矿山、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做好源头防范。(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协同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强化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玻璃栈道(滑道、吊桥、漂流)等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体育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县城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县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的规定,加大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协同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交通局、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文旅体育局等)

五、切实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21.推进“智慧应急”建设。以开展全国“智慧应急”建设试点为契机,大力推进“6+N”重点领域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快构建智能化的风险源头管控、险情应急响应、事故抢险救援网络。加快推进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贯通应急指挥通信网、卫星通信网、无线通信网,早日形成信息化战斗力,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2.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加快“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实施,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科商经信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3.强化安全生产源头防控。全面淘汰地下矿山采用干式制动的无轨胶轮车或者改装车辆运输人员、炸药、油料等落后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县科商经信局、县应急局按分工负责)。

24.实施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农村平交路口“一灯一带”建设(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深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重点工程处)。

25.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公路水运工程、农机、渔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深化“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责任单位:县群团办)。

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

26.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突出抓好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强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落实事故前追刑责的典型案件报告制度,并定期通报(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农村房屋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筑牢安全底线(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7.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切实提高执法精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指导地方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对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开展执法检查全覆盖,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常态化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强化执法车辆、装备配备,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推广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有关部门)

28.推动形成社会化风险防控格局。宣传落实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吹哨人”制度和举报奖励政策。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曝光力度(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强化违法失信行为信息公开,杜绝违法失信企业“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现象(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9.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应急救援综合队伍建设,加大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力度(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森林草原防灭火、油气管道、水上救援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协同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关于加强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应急局)。支持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完善救援补偿、保险保障、奖惩激励、协调联动机制,规范引导有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交通局)。

30.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组织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进校园等“五进”活动,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推动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素质,增强全民应急意识和技能。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全面落实从业人员的各项培训考试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旅体育局、县应急局、县发改委、县群团办、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七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抓好责任落实、综合治理、风险管控、检查指导、基层基础等重点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坚决杜绝较大以上责任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行业安全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党组织责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单位党组织学习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警示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迫责”要求,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工作形势,依据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责任,尤其是明确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

(二)强化各单位监管责任。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业务领导要携起手来,加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强化单位主体责任。各单位是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主体,要树立“问题自检,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理念,把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把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四)落实个体岗位责任。各个工作岗位是防范安全事故的第一道关口,对消除隐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存在重大风险的岗位(如关键部位、环节等),要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个人必须对岗位安全负责,实行严格的岗位安全责任制。

二、健全安全风险隐患防控体系

(一)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各单位要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大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力度,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选派得力人员,研究制定具体落实计划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按照时间节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达到“五有”(完善的工作机制、全面覆盖的风险辨识分级管控体系,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线上线下的智能化信息平台、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标准。2020年6月份之前巩固完善和提质扩面单位双预防建设质量,12月份之前县直各医疗单位全面完成双预防体系建设任务。

(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管理三年提升行动。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运输等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排查,整治违规堆放、随意倾倒、私自填埋的问题。

三、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着眼新规落地见效。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国卫办发[2020]1号),尤其要搞懂弄通新旧规定的区别,深刻理解此次修订的意义和目的,按新规要求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二)提升消防自防自救能力。全县医疗卫生健康单位要强化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活动,各级领导和专职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要求履职尽责、确立“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的理念,做到管理规范有序,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完好,人员技术素质过硬、自防自救能力强。

(三)突出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紧盯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违法行为,完善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整治违规使用易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车违规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检查和惩处力度。按照《临时医院防火技术要求》对新建或者改建发热门诊、隔离病房等设施进行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彻底整改。

四、构建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机制

(一)省卫生健康委检查。省卫生健康委原则上每年在全系统统一组织2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指导,同时依据上级要求和安全工作形势随机对重点单位或地区进行督导、指导、调研等活动。

(二)市、县卫生健康委检查。市、县卫生健康委原则上每季度在本系统组织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检查督导,其中,要统一组织至少2次的检查指导,同时依据上级要求或安全工作形势随机进行指导、抽查。

(三)单位自查自纠。各单位原则上每月组织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全面检查、并依据上级要求或安全工作形势随机进行检查。

五、巩固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一)落实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要求。依据《河南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要求,打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落实“收官战”,推动2020年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

(二)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全面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三)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强安。各单位要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老旧设施,以“雪亮工程”和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抓手,有条件的单位,积极推广“智慧消防”“智慧用电”建设,搭建互通互联安全管理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

(四)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防控制度。建立“吹哨人”、内部举报人制度,鼓励单位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推进举报奖励政策的落实。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工作的监督,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持续开展好专项治理。各单位要在巩固以往专项治理成果基础上,适时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电动自行车和新建施工工地等专项治理,完善治理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六)提升安全事故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有计划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紧急医学救授技能;分批分片开展卫生应急演练比赛,增强医护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战能力。

(七)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普及安全消防和识,培育安全消防文化,不断创新“安全生产月”“119宣传月”活动内容,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作为学习宣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电子屏、宣传栏、“口袋书”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采取集中授课、专家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第八篇】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启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以狠抓责任落实、强化风险防控、严格监管执法、夯实基础保障为抓手,着力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狠下功夫,在固化经验形成制度机制上狠下功夫,在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狠下功夫,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件发生,在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努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等作用,不断完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制度机制,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主题宣讲活动和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一线从业人员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

2.精心编制“十四五”规划。围绕新发展阶段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求,精心编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科学谋划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重点举措等,科学设置规划目标任务,研究符合启东发展新要求的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政策措施,有序推进部分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3.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启东市关于安全生产改革发展意见为主线,对照工作职责,聚焦各项目标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系统评估,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强化弱项,纵深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二、拧紧责任链,全力织密织牢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认真落实《南通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制定年度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分析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述职的必备内容。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手段,推动党政领导责任落地落实。

5.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严格落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建立健全部门联动会商会办、风险研判、信息共享机制,突出全链条、全流程监管,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完善安委办工作制度体系和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各级专委会及专委办作用,严格落实定期报告、警示提示、约谈督办等机制,切实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落地。

6.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从体制机制上固化提升“告知承诺、责任清单、典型示范、分级复核、考核问责”5项制度,持续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具体化、风险辨识管控精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隐患排查常态化、培训教育全员化”五个化要求,推动企业主体责任20条重点事项清单、80条责任清单落到实处,推动企业按规定主动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机制、防控体系和“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7.严格落实巡查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启东市安全生产巡查制度(试行)》,组织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巡查,并根据实际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行业领域和区镇(街道)开展专项巡查。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时段、重大活动的督查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地。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完善优化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有影响事故和有影响事件扣分机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事项。

三、严守安全关,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风险隐患

8.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的总要求,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成果成效,重点巩固树牢理念、厘清责任、突出重点、强力整治、全员参与、注重创新六个方面做法,提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注重全民安全教育和培训、着力防范化解新的风险、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六个方面成效。围绕“1+2+9”方案体系,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预警、研判、评估和防控协同机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动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9.扎实推进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优化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部门联动监管新机制,有效落实“信息共享、联动执法、预警响应、诚信约束”四项机制,全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危化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建设进程,充分发挥各部门在信息传递、技术支撑、法制审核等方面关键性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依法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企业,减少重大危险源企业、高危工艺企业和生产装置,减少生产现场作业人员数量,进一步完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提升危化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危化品使用环节安全专项治理,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和集中攻坚阶段各项任务。谋划建立全市化工安全技术支撑中心,推进危化品领域专家智库建设。全面启动危化重点岗位人员技能提升、学历教育和“三项岗位”人员等级培训工程。

10.扎实推进冶金工贸领域专项整治。持续加大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金属熔融、深井铸造等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一企一策”、“一患一档”。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委外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冶金工贸企业标准化创建和达标贯标。

11.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力推进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强力整治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统筹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2.扎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两客一危”、超限超载专项整治,强化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控和电子运单填报管理,加大货物装载源头、货运车辆联合监管治理力度,常态化开展路面流动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脱检脱管、砂石违法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船舶碰撞桥梁、商渔船碰撞事故。

13.扎实推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轨道交通等风险管控举措,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落实,推进危大工程预警管理、安全隐患自查为重点的智慧工地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施工市场。加强重特大项目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提升专业化监管效能。

14.扎实推进开发园区安全专项整治。完善经济开发区和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要功能区建立完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优化调整产业机构,加快推进园区信息化建设,增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全面增强风险防控和安全发展能力。

15.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城市燃气供应厂站设施、餐饮商户等燃气使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厉打击瓶装液化气充装、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管液化气气瓶充装、燃气燃烧器具及配件产品的质量,建立配送环节全流程可追溯链条,防范化解瓶装液化气供应和使用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新设餐饮场所多方现场勘察机制,持续推进“瓶改管”进程,加大燃气泄露保护装置安装推广力度。

16.扎实推进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强化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开展“煤改气”、渣土和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落细落实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强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

17.扎实推进其他行业领域风险治理。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大对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运和使用全过程管控,持续推进烟花爆竹、旅游电力、特种设备、海洋渔业、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四、架起高压线,全力增强监管执法震慑

18.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积极推进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与压降事故相结合,与风险辨识管控相结合,突出精准执法,防止执法与遏制事故相脱节,以精准高效执法切实压降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实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省自由裁量标准,坚决防范执法“宽松软”问题。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化“一案五制”工作法,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寓服务于执法之中。加强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大幅提升监管监察能力水平。在部分涉及危化品企业探索积分制管理,试行诚信企业承诺免查制度。

19.加大联合惩戒力度。深化应急管理系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强化联合惩戒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对监管执法中发现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警示。

20.加大中介机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启东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依托信息查询系统加大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动态监管力度。综合运用诚信承诺制度、警示约谈制度、“黑名单”管理和“一票否决”制度,强化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租借资质、违法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21.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实施“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对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及时下发通报,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

五、筑牢防火墙,全力夯实筑牢风险防控能力

22.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安全、环保、能耗等产业准入标准,强化负面清单管理;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全面加大违法产能打击力度、低端产能淘汰力度,依法关闭退出安全环保不达标、低端低效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引导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骨干企业,加快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推动化工企业绿色化、循环化、智慧化改造,着力形成上下游配套的产业链。

23.强化风险防控。持续推进“一图、两单、三卡、八必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清单、隐患清单和安全风险图动态更新制度,定期评估风险管控机制运行情况,及时修正问题和偏差,推行重点风险岗位三卡每日口述制。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动态调整问题隐患清单,实现全员化、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建设,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提质扩面工作,深化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强化结果运用,推进企业标准化达标贯标持续化。

24.扎实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有序推进各项重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积极组织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

六、筑牢稳定器,全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5.深化宣传教育。创新“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组织形式,推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公共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强化“三项岗位”等重点人员的培训考核;加大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现代传播手段,普及安全生产、消防、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救援技能,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26.强化技术支撑。加快全市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管理指挥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同南通市局指挥中心数据对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成集重大危险源监控信息、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信息、企业安全风险分区信息、生产人员在岗在位信息以及企业生产全流程管理信息等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安全监控信息全部接入园区信息管理平台,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率,实现风险隐患“一表清、一网控、一体防”;推动园区外企业基本实现安全监控信息与地方监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对接。

27.提升应急能力。以《南通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为统领,修编完善各项市级专项预案,做好区镇应急预案编制试点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全市“1+N”应急预案体系。实行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管理,有效评估应急预案演练与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情况。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投入和演练,重点加强“一专多能、专常兼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统筹发展专职消防队伍和多种形式应急救援力量,研究制定社会应急力量使用补偿办法,推动各地重点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28.增强共治水平。积极推行“党建+安全”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大格局。搭建安责险管理平台,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全面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人民监督员制度,动员社会各界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实施监督、提供线索,健全安全生产线索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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