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评优评先方案范例【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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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评优评先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支部决定每年一次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把力量凝聚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学科建设、分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如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学能手”和教学

“骨干老师”等称号以及指导学生在区级以上获得各种奖励,中考成绩位居全区前列的皆符合参评条件。)。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以学校党小组为单位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支支部研究决定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旬完成,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20%左右。

六、颁奖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于“七一”前进行表彰奖励。

党员评优评先方案【第二篇】

校党总支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制订《州泰实验中学2015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自觉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依法执教,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组织观念强,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模范执行党的纪律,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特别是党员大会。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建设,爱岗敬业,务实创新,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4、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事,团结同志,能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个人业务素质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工作满腔热忱,举止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教学水平一流,学生、家长欢迎。

2积极参加学校和党总支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党员的示范课、演讲比赛等。

3每学期听课达20节,开设校级公开课1次,或校级集体备课中心发言达3次,或参与期中、期末命题1次,或上一学期受到教务处教学实绩评优认定。

4党员教师担任班主任或各科组长,同等情况下优先获得表彰。

6、能严格要求自己。不迟到、不早退,不散漫,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

二、评选办法

1、以学校党支部为单位在互相评选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优秀党员要填写《州泰实验中学优秀党员评比申报表》并附300字左右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由党总支在学校橱窗公示一周。在全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总支研究决定表彰。三、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时间: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评选名额:只要符合条件的均可。

四、颁奖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颁发证书。

今后上级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从学校优秀党员中推荐。优秀党员评选工作由学校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党员评优评先方案【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组织的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学校党支部决定每年一次在全校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具体评比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点带面,典型引领,激励我校广大党员同志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作风,把力量凝聚到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任务中,不断提高学校办学质量,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弘扬正气。具体评选标准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思想上、政治上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党的章程,严格履行党员义务。

2、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党性强,作风正,廉洁自律,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正确处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3、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投身学校的各项改革,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不计名利得失,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做群众的工作,关心群众生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威信较高。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带头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刻苦钻研业务,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成绩、班级管理、学科建设、分管工作等各方面工作表现突出,如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教学能手”和教学

“骨干老师”等称号以及指导学生在区级以上获得各种奖励,中考成绩位居全区前列的皆符合参评条件。)。

三、评选原则

1、实绩明显与群众公认相结合

2、党员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

3、党内评选与群众测评相结合

四、评选办法

1、以学校党小组为单位在互相评议和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实行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最后确定推荐若干名,填写推荐表,经党支部委员会开会讨论后提出候选人名单,再经过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后产生学校优秀党员。

2、坚持实事求是,充分走群众路线,优秀党员要填写《优秀党员审批表》并附事迹材料。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材料在全校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学校党支支部研究决定表彰。

五、评选时间及名额

评选在每年6月中旬完成,比例为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15%— 20%左右。

六、颁奖办法

对荣获学校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党员,要在校内外广泛宣传,总结他们的模范事迹,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并于“七一”前进行表彰奖励。

党员评优评先方案【第四篇】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创造公开平等的竞争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如下:

一、评先、评优教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文明学校、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不存在因工作失职而被校级以上处分或通报批评或在师生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发生。

2、学年累计事假不超过5天病假不超过10天旷工、旷教不满1天。一学年上班、上课、开会累计迟到五次以上或违反其它同一常规要求累计五次以上。教师值日准时到岗履行职责无脱岗现象。

3、语、数、物、化、英教师所任学科成绩平均必须达年段中等以上技能科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县级团体或个人竞赛必须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

4、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培训课时和完成课时笔记。

二、在具备上述条件基础上“先进”和“优秀”按照教师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上学年度被评为优秀的扣减3分后参加评优。前一学年度评为优秀的扣减2分后参加评优技能科教师平时表现突出并为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者在评选县级以上先进时可以由行政会决定给予分配一定名额对学校工作进行积极宣传报道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根据当年“优秀”和“先进”下达的指标按校级、行政、班主任、教师按级别比例分配平时表现突出或为学校做出重大贡献的教师可由学校行政会决定直接定为“先进”或“优秀”。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年度评先、评优年度考核视情节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法乱纪受到党政处分的。

3、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规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未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

6、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被查实的。

7、参与赌博及活动被处罚的

8、违反学校规定或工作失职者而被上级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9、无故拒绝(或未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公开课、捐款、护校、值班、临时性工作)的。

10、造谣生事影响团结的。

1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期末等各类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五、本办法的“评先、评优”适合学年末乡先进的评定其它类型级别的先进按各类要求参照本办法进行。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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