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处警存在的八项问题110接处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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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处警存在的八项问题110接处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1

公安机关要加强接处警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巡防工作实战需要,通过开展“大练兵”活动,切实解决民警和协警体能素质、处警质量、内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断完善训练形式和方法,将日常训练与巡逻防范实战相结合,重点苦练六项巡逻基本功,有效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处置各类事件的能力和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水平,进一步强化对辖区社会面的驾驭防控能力。

一、练懂法基本功。

在一线民警每周的业务学习中要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巡逻勤务技能手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重点掌握,熟知熟记,做到学以致用。

同时,民警应熟知《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巡逻盘查基本程序》等盘查、盘问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并定期组织测试,以提高全体民警和协警的自我保护意识、规范执法意识。

二、练知情基本功。

在每日交接班时坚持讲评制度,以培养和提高民警和协警多渠道获取警情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当班民警和协警要知晓《每日警情提示》内容,包括哪些是案件多发地区、案件多发部位、案件多发时段,以及发案的规律、特点、趋势等,及时掌握巡防工作重点,真正做到“带着警情上街,带着警情巡逻”,从而提高打击街面犯罪的精确度,提升巡防工作成效。

三、练识路基本功。

强化“识路”培训,提高接处警快速反应能力和堵截成功率。即熟知辖区道路、标志性建筑物及重点单位名称、位置,熟悉街巷、居民区内楼号分布情况、地形情况,110民警要成为辖区的“活地图”。一是按图练,将辖区地图悬挂在各基层所队办公室,方便民警和协警随时对照地图查看,加强记忆;二是驾车练,当班民警和协警要在巡逻工作中,强化驾驶巡逻车频繁穿行于辖区的大街小巷的能力,全面熟悉辖区每条道路;三是实战练,民警和协警要在接警过程中认真察看地形,将老地名、新地名与实际地点统一起来,确保接处警工作一步到位。

四、练体能基本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根据巡逻工作特点,严格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要求,组织备勤民警和协警隔天进行一小时的以力量、速度、灵敏、耐力等身体素质为主的体能训练,重点进行跳绳、跑步、器械、擒拿格斗、俯卧撑、引体向上等专项体能训练,并利用空闲时间组织民警开展篮球、乒乓球、登山等形式多样的带有娱乐性的体能训练,营造浓厚的体育锻炼氛围和警营文化,使民警和协警在健康快乐中达到增强体能素质的训练目的,有利于提高作战能力。

       五、练能说基本功。

针对日常工作中打架纠纷、邻里矛盾、扰民等软性警情较多的实际,重点强化了民警和协警语言表达能力的培训,要求民警和协警必须练好“能说”基本功。一是发动民警博览群书,了解群众的日常礼仪;二是要求民警熟悉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劳动法,交通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在处置警情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说服教育效果;三是总结经验教训,要求民警汇报自己的工作情况,以锻练民警的语言表达能力,并要求民警对调处的每起纠纷都要认真分析成败之处,特别是善于从失败中吸取教训,不断总结提高。

六、练战术基本功。

为提高民警和协警单兵警务战术技能,把盘查、搜身、查缉、带离等训练内容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在繁华闹市练辨别,在实地街巷练盘查,在居民楼道练查缉,进一步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民警盘查发现、现场处置和应变的能力,以强化民警和协警的安全防范意识、战术协同意识。

接处警存在的八项问题110接处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2

工作两年来,我深知110接处警工作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随着110日益深入人心,人民群众也更加熟知与依赖110,对110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由此对我们接警台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如果接处警工作不到位,就会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因此,结合市局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深刻领会贯彻上级领导意图,认真的处理每一起报警电话,设身处地的做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求,将小小接警台当成公安机关亲民、爱民的窗口,将群众和各出警单位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质量的标准。

一、顺民意,献真情,真心实意服务群众。

作为110接警员,在接处警工作中,要深怀一颗爱民之心。我自觉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想群众之所想,给群众之所需,帮群众之所求,做到知民心、顺民意、解民忧、帮民困、救民难,变受理为服务,寓服务于受理。

应信守“四有四必”的承诺,设身处地地体会一名普通百姓、受害者、求助者的感受,深刻领悟“执法为民”的深刻内涵,明确自己不仅是执法者,也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具体落实者。在处理群众报警过程中,既要善于用法,又要学会用情;既要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又要与人民群众心换心。

所谓心连心,就是要做到民情民意入耳,民声民求入脑,民利民苦入心;所谓心换心,就是在心连心的基础上,要求接处警人员主动与人民群众在心理上调换位置,换位思考,充分了解报警群众最迫切、最希望解决的是什么?

二、勤学习,善总结,诚心正意提高素质。

经过近两年的工作实践,我深知做一名合格的接警员必须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缜密的判断能力、丰富的业务知识。

才能在工作中更好地驾驭局面,处理警情,因此,我平时认真的参加科里组织的业务学习,虚心向领导和同事请教。

比如,向来值班的各单位领导学习处变不惊,驾驭事件的心态,向各处警单位学习对辖区情况的熟悉程度。通过细心地观察、学习,我较好的掌握了接警员应具备的“耳、手、口、脑”四项基本功,熟悉接处警流程,熟练指挥科各种设备的操作。

三、查问题,找不足,以整改促进步。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通过认真的总结剖析,认为存在以下几点:

1、是有时工作态度不严谨,如对报警人的耐心说服能力有待提高。

2、是对业务知识掌握的还不够全面,如对辖区地理位置划分了解的不清楚,有时候会派错出警单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是组织纪律性稍差,未能认真遵守规章制度,有迟到、笔记记录不全等现象发生。

以上是我个人的年度工作总结,有不足的地方,请领导和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接处警存在的八项问题110接处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篇3

接处警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量大事杂、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其质量好坏和水平高低,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公安机关形象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牵动着公安工作大局。从执法检查看,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接处警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应当引起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执法民警的高度重视。

接处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案件调查中要求调取的证据材料没有及时调取,取证能力有待加强。主要表现在:一是以报警人不到派出所做笔录等为由,对报警人没有制作笔录的现象较为突出。二是对被盗机动车的合法手续方面的证据未调取。三是对违法犯罪的现场及其留下的痕迹等未进行证据固定。四是对相关嫌疑人及其他书证等未及时追查、调取。

对非案件的纠纷类、求助类等警情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接处警民警积极履行了义务,防范风险意识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报失踪人口的,没有材料证明民警当时进行了积极有效处置。二是对精神病人的处置不够规范。三是对醉酒人的处置未按照法律规范操作。

现场处警没有任何材料记载,固定警情处置工作现场水平有待提升。从检查情况看,出现了能认定已构成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警情却没有任何材料、其他可能构成案件或需要公安机关及时救助、帮助的报警记录没有相关材料记载的情况比比皆是。如对失踪人口等特殊人员的处置,就或多或少存在着没有相关材料记载的现象。

调解不符合法律要求,法律理解和适用能力有待增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治安案件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调解。二是治安案件由村里或第三方组织调解。三是将不是现场调解的治安案件按照现场治安调解程序处理。四是违法以口头形式进行治安调解。五是没有使用公安部统一的《治安调解协议书》,致使治安调解协议出现没有见证人、没有加盖公章等问题。

加强和改进接处警工作的对策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加强民警宗旨理念教育、业务培训,以及加强经费保障、改善公安装备的同时,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要明确法律规定,避免不作为风险。从检查的情况看,当前接处警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很多属于民警执法不作为。笔者以为,正确认识并避免出现执法不作为问题,首先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人民警察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这就是当前公安机关在接处警工作中必须做到“有警必接”的法律依据,也是认定公安机关接处警不作为的法律依据。但这一条款对“危难情形”、“纠纷”却没有明确界定。公安部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29条对“危难情形”作了规定。但何谓“纠纷”,至今仍没有明确界定,造成公安机关对于大量不构成刑事、行政案件且又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纠纷类、求助类等报警,都要接、处警。此外,当前对何种“危难情形”下,应当在什么时间内、采用何种救助方式也都没有明确规定,再加上执法实践中很多民警在现场处置时不懂得固定相关材料以证实公安机关已积极实施救助行为。这些都致使很多接处警行为一旦发生问题,接处警民警很容易被认定为不作为而被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要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接处警工作流程。完备的接处警执法程序、可操作性强的接处警执法工作规范是公安机关实现正确执法、规范执法、高效执法的基础,也是有效减少、杜绝接处警执法工作出现问题的保障。对于公安机关的接警工作要求,相关规定散见于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章之中。目前,在公安机关接处警的相关规定中,有些规定存在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目前由于尚无一部系统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接处警工作的实际运作,致使在执法实践中,接处警民警对于大量的诸如债务等引起的纠纷等情况应该如何处理,感到无法可依。因此,笔者以为,当前最为迫切的工作就是要尽快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接处警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强化执法监督,保证接处警执法公开透明。一方面要强化内部执法监督力度。大力加强接处警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部门及报警群众对接处警活动及处理过程的全方位查询和监督;加强对接处警活动及处理过程的执法检查、考评和指导力度,并将有关执法情况纳入民警的个人执法档案,与晋职、评先评优等挂钩;不断健全完善有关接处警方面的内部规章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另一方面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尽量公开接处警的过程,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立包括接处警问题在内的执法投诉回应制度,完善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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