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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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1

学校为了预防疾病,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了以下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学校有效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虫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

2.学校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3.学校配备设立专门的卫生室和校医,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学校响应防疫站的号召,定期为学生接种疫苗。

5.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堂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建立严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鲜卫生,场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员都有健康证。

7.如学生或教师被认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者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来校上课或从事学校工作。

8.任何人在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学校校医或学校领导报告。医疗保健人员发现甲类、乙类和监测区域内的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限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防疫机构发现传染病流行或者接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的疫情报告,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9.学校有关主管人员和校医,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二、应急措施:

1.在学校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部门协助治疗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2.对除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病人,非典患者和疑似非典患者,禽流感患者以及疑似禽流感患者,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3.对疑似甲类传染病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

4.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5.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当地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地方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课的紧急措施。

三、监督和责任:

1.学校上下人人重视,层层把关,领导起带头作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监督管理职权。

2.校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3.如果因为某人的责任引起传染病大规模流行或引起相应后果的要受到学校或法律的相关处罚。

4.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2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4级。

一、工作原则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

副总指挥:副校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处室主任、年级组、班主任、保安

由校长担任救援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任现场指挥。

抢险行动组组长:xxx

成员:xxx

疏散引导组:各班班主任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人员救护组:校医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4、职责范围

抢险行动组负责发生灾害时迅速组织人员开展现场营救,尽力减少或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

后勤保障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物资服务工作。

三、预警预防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建立预警,信息收集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3、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学期始末,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要经常对建筑物、树木,排水,供电、厕所等组织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常抓不懈,养好习惯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四、监测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的监测系统。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年级—校医),学校要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病人,进行登记,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灾害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五、处置流程

班级处置流程:

1、日检:每早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出勤人数。

2、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告知年级、校医。

3、劝说:发现身体不适或发热学生,必须劝其看病,在家休养。

4、记录:及时统计患病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上报学校。

5、跟踪: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7、消毒:做好班级室内外消毒工作,停止集体性活动。

8、观察:对痊愈后返校学生及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学校处置流程:

学校一旦发现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紧急救援。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应急、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现场。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并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六、善后处理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对在突发疫情灾害事件中,隐瞒不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抗令不遵等事件与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3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我校的发生、流行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本预案中所称"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法定管理的甲、乙、丙类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会对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它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

1、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传染病防治工作在校党政领导统一领导下,接受属地卫生主管行政部门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的原则。

2、组织领导

学校由分管校长领导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全校日常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健康教育,组织校内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搞好校园的环境卫生及消灭鼠害、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组织对公共卫生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对餐饮业实行卫生监督。校医院承担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防治管理任务,建立传染病管理的规章制度。校医院接受属地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的领导和属地疾病控制中心的业务指导,并及时将属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建议向后勤管理处及分管校领导汇报。

3、预防 ⑴学校利用网络、宣传橱窗、板报、广播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在学生中设立健康教育选修课,开办健康教育讲座。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⑵搞好校园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对人员密集的教室、礼堂、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办公室、会议室、校医院、交通工具定期进行消毒。

⑶加强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爱卫会定期组织对校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的督察,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查及时实施整改。

⑷各校区和后勤处定期组织对供水的蓄水池、水箱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⑸定期组织师生员工体检。保障师生有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⑹按国家计免制度对统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对大学生进行甲、乙肝疫苗接种,并逐步开展风疹、水痘、流感、流腮等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

⑺对发现的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或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学生必要时可让其休学回家治疗。

⑻校医院要组织医务人员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4、疫情报告

⑴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校医院报告。

⑵校医院医务人员实行首诊负责制。在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按照规定时限:甲类传染病(包括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病种),6小时内报告;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丙类传染病24小时内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医师报告。由负责传染病管理医师统一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向属地疾控中心报告并同时上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逐级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控制

⑴凡发现校医院无法确诊的甲、乙类传染病及疑似病人,均应立即安排转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必要时住院隔离治疗。校医院应跟踪了解病人诊断和治疗情况。对诊断明确,校医院有条件收治的传染病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治疗。

⑵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校医院派员指导相关校区或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做好终末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校医院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⑶校医院要做好医院职工的自身防护工作和医院内的消毒工作,尽量避免发生院内感染,造成传染病的扩散。

⑷一旦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接到市、区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预警报告,校医院应立即上报学校有关领导。与属地卫生局及疾控中心的各方专家共同研究后向学校领导建议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后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工作目标和原则

⑴制定本预案目的是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公共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本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⑵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并施行属地管理和依法管理。

2、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⑴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系统。学校成立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对应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校各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组成。工作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各党总支、各院系或各处级单位分别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领导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⑵工作职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系统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自履行工作职责。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工作小组工作。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成工作办公室,负责全面协调、组织全校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校内有关应急事件的信息收集、报送和发布,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校医院负责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疾控中心报告疫情,接受属地管理;负责突发事件防治技术指导和医疗保障工作。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宣传教育工作。人事处全面负责教职工的防治工作。学生处、团委负责对全校学生的防治工作。食堂、教室、实验室、及办公室的防治工作由原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各项后勤物质保障。保卫处与各校区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和各部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3、预防和应急准备

⑴预防:

①校爱卫会组织开展日常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公众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校医院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

②后勤管理处及各校区、后勤服务集团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③各院系的实验室、有关生产企业做好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和防护工作,预防职业中毒的发生。⑵应急准备

①学校逐步加强校医院医疗救治、卫生防护工作的物质条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对应急处理工作必需的医药、消毒用品以及防护器具作必要的物资储备。

②校医院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组,并组织应急演练。不断学习新技术,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

4、信息报告、报送与发布

学校组建突发事件报告信息网络:

⑴校医院一旦发现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情况,应在规定时限范围内,通过规定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向上级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和本校上级领导报告。

⑵学校教职员工一旦发现有突发事件的可能,也有义务向校医院和有关领导报告,保证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收集。快速反应,采取有效措施。

⑶校医院在接到市区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性的预警报告后,应及时向各级主管领导报告。

⑷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归口由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公室负责,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地向公众发布,便于公众知晓。

5、应急处理

⑴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校医院应在2小时内向上级卫生部门和疾控中心报告,配合上级部门组织技术调查、综合评估、判断突发事件类型,提出是否启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并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⑵学校在接到属地政府、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有关重大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报告后,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折不扣地实施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进行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⑶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应按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统一指挥,立即到达规定岗位。按照突发事件的情况,采取相关的应急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报请上级政府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⑷突发事件发生后,在校应急指挥系统统一领导下,校医院应立即对突发事件所致病人提供现场救援与医疗救治。医疗救护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请求上级卫生部门给予支援。对易感人员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接受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配合校医院及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学措施。

对因突发事件致病前来就诊的人员,校医院必须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并按规定方案进行预检分诊处理。校医院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防止医源性感染和院内感染。

校医院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⑸疫点的消毒处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该疫点原管理部门或校区、院系负责,校医院负责指导相关人员做好疫点的消毒处理工作。根据疫情如需对某校区隔离、封校,该校区制定具体办法报学校批准后由校区负责实施。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学校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学校将在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和医疗救治中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拒不服从统一调度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7、学校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项基金,当本预案启动时专款专用。同时,学校在有关部门适当进行应急处理专用物资储备。

学校出现核酸阳性人员或疑似病例处置预案4

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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