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督查方案热选优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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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督查方案【第一篇】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全区森林防火工作,20xx年3月23日,区政府调研员郑佑华同志带领政府办、应急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部分乡镇和重点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

先后到宝峰街道、双河乡、夕阳乡,对文明祭祀、森林防火宣传、卡点设立、护林员上岗、巡山护林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相关负责人相关工作汇报。督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制责任书签订、扑救队组建、扑火装备准备、防火期火源管理、危险地段火灾隐患整治等情况。

调研员郑佑华强调,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乡镇(街道)一定要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艰巨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将护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综合分析、科学研判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防范在先、工作提前,全面压实管护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做细做严,消除各类隐患。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防死守,对进山人员和车辆严格登记,严禁火源入山。要严格落实护林防火责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清明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督查方案【第二篇】

春节期间,扫墓祭祀活动不断增多,烧纸、焚香等传统祭祀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为了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宁河区林业局多措并举,坚决遏制森林防火重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督办推动,春节假期期间每天安排工作人员下乡巡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筑牢森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确保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不留死角。

二是严格管控。春节期间要克服麻痹思想,严把林地、山头、坟头、路口,不断进行巡逻检查,杜绝一切火种进林,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上坟烧香烧纸等火种、火源,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强制措施,严格加以管制,专人看护,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把护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三是强化宣传。在春节期间,积极倡导“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充分利用网络、电台、宣传车等手段,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群众的一项自觉行动,长期坚持落实,使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森林督查方案【第三篇】

为切实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提升群众防火意识,连日来,荷岭镇林业站联合镇应急管理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深入一线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在集镇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利用赶集日有利时机,在人流量较大的'地点设置宣传台,集中向过往群众讲解普及森林法规、森林防灭火等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材料;在沿街商铺店面,工作人员分成4个小组分头开展“敲门行动”,逐门逐户发放《高安市人民政府禁火令》、《森林防火科普手册》,同时向店主及顾客宣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引导大家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进一步筑牢辖区森林防火安全防线。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下一步,该镇将充分运用宣传车、“村村通”广播、横幅标语、微信、抖音等载体打造立体宣传矩阵,努力在辖区内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坚决防止森林火险事件的发生。

森林督查方案【第四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落实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朐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16〕159号)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工作的通知》(临防指发〔2016〕5号)要求,县政府督查室、林业局、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森林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正有序开展各项森林防火工作。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大部分镇(街、园、区)及时召开了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完善了各项工作制度,制定了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办法,与村委会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了镇村两级干部工作职责,并强化了特殊人群的监管。冶源镇、九山镇在镇村干部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中实行“五个一”追责法,效果明显。

(二)创新形式,宣传到位。大部分镇(街、园、区)比较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安排人员将森林防火禁严令、公开信张贴到镇(街、园、区)驻地、林区周边村庄、学校、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2016年12月12—19日,集中开展了“冬季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沂山风景区、嵩山生态旅游区在张贴戒严令、公开信,设置宣传标牌,涂刷宣传标语的同时,采用防火摩托车加装宣传喇叭,发动小学生带动家长等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宣传,营造了较为浓厚的防火氛围。

(三)组建机构,落实人员。按照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大部分镇(街、园、区)都成立了森林防火组织领导机构,配备了人员,明确了职责。辛寨镇将镇和黑山林场的森林防火机构整合到镇林业站,充实防火人员,明确责任,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建档管理,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嵩山生态旅游区组建了15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落实待遇,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与靠前驻防的县森林消防大队集中训练,对重点地段加强防火宣传和火源管控,打造了一支素质硬、作风良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督查组共筛查出五项、154条需要整改的问题,主要分布在野外火源管控、队伍建设管理、宣传教育培训、资金物资保障以及隐患防范措施等五个方面。

(一)火源管控方面。部分镇(街、园、区)未按规定在重点进山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置防火检查站,有的防火检查站未安排人员值守;对精神病人、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未逐一落实监护责任;对林缘地带墓地分布、数量、坟主等基本情况未登记造册,未落实坟主防火责任制,墓地周围杂草等可燃物未清理。

(二)队伍建设方面。部分镇(街、园、区)防火办事机构空挂,无专人,无职责,防火责任状、应急处置办法停留在资料上,落实不到位,培训演练不到位。护林员巡检平台无专人管理,未正常运行。未按规定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现有防火专业队以镇村干部、国有林场职工为主,达不到上级要求。

(三)宣传教育方面。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不平衡,部分镇(街、园、区)只是将戒严令、公开信发放给村干部张贴,没有与农户见面,入户率、农户知晓率不高;已有宣传警示标语陈旧,醒目、规范、固定的防火宣传标语标牌少。

(四)资金物资保障方面。部分镇(街、园、区)未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发展规划,未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防火设备物资达不到规定标准。在林区设立旅游区或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时,森林防火设施未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五)防范措施方面。部分镇(街、园、区)、国有林场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辖区内有关防火单位的防火责任制落实、设施建设等情况检查不够经常,或检查无记录、无备案。部分国有林场、景区林内道路两侧及林缘地带,可燃物未清除或清除不彻底,对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电力隐患排查不细、不彻底。特别是官护山、宋香园景区、黑松林景区,经营管理者森林火灾防范意识薄弱,防火措施、扑火准备不到位,存在较大隐患。

三、下步工作要求。

森林防火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镇(街、园、区)、各国有林场务必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措施,抓紧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防火责任。要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镇(街、园、区)负责人包村、镇村干部包户、林场干部包林区的森林防火层级负责制,全面落实智障等特殊人群的监护责任和特殊时期、重点部位专人巡查制度。特别是要认真落实村级护林巡防制度,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关键时间森林防火安全。

二是切实强化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方式,采用组装宣传车、农村大喇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方法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少皆知。由村组张贴戒严令、公开信和宣传标语的,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老化损坏的及时更新,确保宣传效果。

三是建立健全专业队伍。各森林防火重点镇森林防火办事机构无专人的,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森林消防队伍由镇村干部组成的,要从当地选聘身体好、素质高、热心森林防火工作的人员进行充实调整,并组织培训,落实待遇,确保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健全,作用发挥得好。

四是不断加大防火投入。各镇(街、园、区)要加大森林防火投入,做到年初有预算,有安排。要建立专门的防火物资储备库,确定管理人员,对各类防火物资、装备进行登记造册,检修维护。要认真对照标准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立即对防火物资、装备进行补充,确保满足防火需要。

五是立即整改火灾隐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督查组下发的《森林防火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后,各单位要将整改情况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1月11日。

文档为doc格式。

森林督查方案【第五篇】

督察巡林现场。

针对近期气温快、天气持续晴热、农事用火骤增,森林火险等级升高情况,3月1日,普定县林业局到辖区内猴场乡三十五公桩、普屯坝等林区开展森林防火、野外禁火、禁种铲毒踏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工作督查。

督察座谈会现场。

普定县林业局结合猴场乡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相关宣传资料、工作台账以及储物间森林防火资源储备情况、卡点在岗情况、卡点进山入山登记等工作开展情况,对猴场乡森林防火、野外禁火、禁种铲毒踏查、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人力、物力落实、值班卡点到岗守岗等相关工作开展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猴场乡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表示认真落实“防火码”推广应用,确保全国“两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形势平稳。

森林督查方案【第六篇】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级领导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20xx年3月30日,县森防办组织县应急局、公安局、林业发展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深入森林防火重点乡镇(开发区)和国有西山林场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

督查组先后到临水镇、冯井镇、开发区、国有西山林场和马店镇,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应急准备、隐患排查整治和值班值守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听取相关负责人工作汇报。督查检查主要包括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队伍建设、扑火准备、火灾预防和重点林区管护等8项内容进行检查和详细了解。

同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各有关乡镇(开发区)及时进行了反馈,并提交工作交办函,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

督查组要求,当前已进入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各相关乡镇(开发区)和单位要将护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综合分析、科学研判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形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持防范在先、工作提前,全面压实责任,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把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管控工作做细做严,消除各类隐患。

同时,督查组要求,临近清明节,要广泛开展宣传,增强防火意识,大力倡导文明祭祖,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巡逻检查,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大火源管控力度,严防死守。公安部门,特别是属地派出所要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上坟烧纸、上香、烤火、野炊、野外吸烟、燃放鞭炮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用火行为,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森林督查方案【第七篇】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森林督查方案【第八篇】

我县国土面积243180公顷,林业用地面积公顷,森林面积公顷,森林覆盖率达%。作为全国第六个、贵州第一个世界自然遗产地,获得“地球腰带上的绿宝石”美誉,主要得益于我县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和保存完好的喀斯特地貌植被。保护好森林资源对我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而森林防火则是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最根本、也是最关键的工作,是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县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的指示精神,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政府中心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狠抓落实;周密安排部署各阶段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近年来,全县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各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均控制在上级限定的‰责任目标以内;2016年全县年发生森林火灾9起,受害面积公顷,受害率‰;实现了森林火灾发生起数、火灾受害面积“双降”。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抓好统筹部署。

一是将森林防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始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切实把中央、省、州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精神、指示落到实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多次主持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明确全县森林防火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使森林防火工作有计划有方向。二是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森林防火会议和文件要求,按照辖区内现有森林面积每年每亩不低于元的标准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森林防火有资金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掌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积极应对。针对不同时期不同火险情况深入研究部署,如元宵、清明节一直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这一情况,我县每年清明节前均召开专题部署会,整合县森林防火成员有关单位力量对进入林区的路口设卡检查或“蹲山守坟”,做到每个路口有人守、每个山头有人看,严格实行入山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香烛的一律予勒令其在集中焚烧池中燃烧,杜绝一切香烛进山。并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中安排一定经费购买鲜花发放给上山祭祖群众,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有效避免了在山上点火情况发生。

(二)明确职责,落实防火责任。

一是调整完善全县森林防火领导机构。根据换届等领导人事变动情况,县人民政府及时行文调整了荔波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并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街道)、村组也根据人事变动实际及时调整了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充实完善了全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领导机构。在发生火灾时,成员单位之间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配合、共同落实,有序处理。二是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分工责任制,强化实行县四家班子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包村干部包组模式,层层落实防火责任。每年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成员单位、县域公路建设等施工单位等均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明确各乡(镇、街道)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制,细化指标,认真组织年度责任完成情况检查,并严格兑现奖惩。各乡(镇、街道)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精神,同样与村组层层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人头,落实到地块,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都能积极主动地参与森林防火。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责任网络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防火责任体系。三是积极推行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全覆盖。县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推行工作,先后出台了《荔波县推进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的.实施意见》、《荔波县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并将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目前,全县8个乡镇已结合实际出台了森林火灾处置办法,94个行政村6个社区均成立了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各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了村民保护资源意识,使村民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自觉参与到保护森林资源中来,森林防火“村为主”管理模式已实现全覆盖,并逐步发挥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四是严格森林防火失职责任追究。对不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发生火情报告不及时、扑火组织不力,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交由县纪委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森林防火失职做到“零容忍”,坚持把追责问责落到实处。2016年我县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停职和警告科级干部各1名,免职林业站站长1名,对全县各级干部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三)健全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荔波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对火险等级相对较高和火险隐患较大的林区制定切实可行的扑救措施,对扑火队伍的组织调动、现场指挥、通信联络及后勤保障等方面作了详细分工和严格规定,并按预案做好扑火的一切准备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程序、有保障“四到位”。二是强化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和培训。2016年通过争取,我县获得国家林业局倾斜支持贫困生态护林员1500名,我们以这些护林员和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为主体,完成组建了县、乡、村三级森林义务扑火队伍共计2326人,并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森林火灾防扑火知识培训。2016年全年共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9次,大大提高了我县处置较大森林火灾的能力,保证了在发生森林火情时森林消防队伍能够第一时间集结到位、第一时间出动赶赴、第一时间开展扑救,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全面做好战备执勤。强化对护林员队伍军事化管理水平,森林防火期期间,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部集中食宿,不得放假,集中待命,乡镇半专业队相对集中,不得离开本辖区;应急扑火队伍保持每天24小时通讯通畅,全天候在岗待命,保持临战状态,随时做好扑火抢险准备。同时,配合州林业局加快完成对手机“外勤助手”软件配备的招标工作,逐步运用科技手段管好这支队伍,使之成为管护有力的护林尖兵。四是抓好森林防火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检修维护好防火物资,扑火机具和运兵车辆,特别是加强对油锯、灭火机的调试和检修,确保检修后的库存扑火工具完好无损,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2016年发放的356件防火机具检修良好,保证发生森林火灾时做到“打早、打小、打了”。五是完善森林火险监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目前,配套的4辆森林消防特种车辆均已投入使用,森林防火视频监控完成5个监测点安装试用,建成防火瞭望塔一座,修建永久性森林防火宣传碑牌24块;并将森林防火视频监测系统作为“智慧荔波及智慧全域旅游”的子系统进行建设,夯实了我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不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六是切实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监测工作。协调县气象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抓好预报预警,及时通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天气情况对火险等级进行预判,及时将火险等级信息通过短信群发平台、网络等通知各乡镇、村组,保证基层能够全面掌握森林火险及火情动态,做到因险设防、因险而动。

(四)强化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地制宜,因人施教,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一是突出宣传效应。在主要交通要道及各乡(镇、街道)集中悬挂防火宣传标语,在项目造林区、重点公益林区、火灾多发区、公路沿线及旅游景点制作和刷新固定或临时性防火宣传碑牌,突出森林防火的针对性。二是抓好林区群众的防火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乡镇赶场的机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采取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音响解读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荔波县森林防火期禁火令》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森林防火落实到基层,把森林防火责任烙在每个人心中。三是抓好森林防火知识传递辐射影响。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通过向全县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广大学生印发森林防火相关知识读物,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1篇以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举办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举行森林防火主题班会等活动,强化广大中小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掌握森林防火基本常识,并影响带动家长关心和提高森林防火观念,形成学生影响家长,家长影响社会的良好传递效果。四是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针对广播听不到、汽车到不了、电话打不通的“三不”偏僻村组,要求各乡镇安排包村干部徒步走寨串户、深入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进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培训,把森林防火宣传标语挂到每个寨脚,把森林防火期禁火令贴到每一家每一户门口,真正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五是充分发挥网络科技快捷的优势。搭建短信群发平台,建立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及时向各乡(镇、街道)、各村支两委领导及护林员发送加强森林火险排查等警示提示信息;借助电视台、报刊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去冬今春防火期期间,我县共发放禁火令等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制作防火宣传碑牌24个、悬挂横幅标语130余条、宣传车流动宣传250车次、防火警示短信90余次3万多条,受教育人数达11万人次,切实做到森林防火宣传全覆盖,在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观念意识。

(五)加强管控,全面消除隐患。

严把火源管理是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关键,我们坚持以火源管理为核心,着力治理森林火灾源头,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一是严格野外用火审批。非森林防火期期间,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申报、审批、监烧和“五个百分百”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类野外用火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进入防火期后,县人民政府及时发布了《荔波县防火期禁火令》,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用火的审批,严禁森林防火期一切野外用火。二是加强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充分发挥护林员职能作用,严格要求护林员坚持每天深入山区林间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并做到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能及时制止,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向县防火办报告,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下达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三是强化对重点时段火源管理。节假日期间,要求护林员全员上岗,对重点林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严防死守,火灾多发地段和时段增设临时关卡,严格火源检查,做到对入山人员严格盘查,实行实名登记,对检查中发现携带火源的一律没收销毁。四是加强野外违规用火查处力度。县林业局下放野外违规用火行政查处执法权,要求乡镇执法人员带领护林员加大巡查密度,在巡察过程中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绝不姑息、决不手软。2016年全县共处理森林火案16起,处罚野外违规用火11起,行政罚款16400元;立森林失火刑事案件5起,移送检察院起诉2起,正在加快侦查3起。有力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有效将火源堵在山下挡在林外。五是切实加强对痴、呆、傻、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群体的监管力度。对这些特殊群体,要求各乡镇进行登记建档,并与其监护人签定责任书,把监护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有效预防了因“五类人”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森林火灾。六是加强县级监督检查。在森林高火险期,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森林火灾隐患进行督促检查,在检查中做到了“沉到底、查重点、不遮丑”,坚持深入第一线,到林区、到山头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绝不姑息迁就。

(六)加强调度,全面掌控火情。

一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详细安排防火期值班表,明确每一天的森林防火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严格要求当天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值守森林火警报警电话。二是严格执行24小时反馈和“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卫星热点核查,按要求及时调度和报告火情信息,对卫星监测反馈的热点及群众举报情况,立刻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火灾发生的乡镇领导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历年来,我县森林防火均严格按照要求做到值班不离岗、不脱岗、不漏岗,火情信息不迟报、不瞒报。到目前,未发现违反森林防火值班纪律现象。

通过近年的努力,我县森林防火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森林火灾还时有发生,与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森林防火工作还面临较大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森林面积宽广,管护难度很大。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82万亩,现有专职护林员及贫困生态护林员才1656人,每名护林员管护面积超过1700亩,管护任务非常繁重,还不能做到护林员足迹全覆盖。

(二)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能力不足。全县现有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由于近年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除县森林消防应急分队一支50人的专业队化伍外,各乡镇基本都是由中老年人组成的“老龄化”半专业森林消防应急队伍,在发生森林火灾时,很难有效组织扑救。

(三)基础设施落后,火灾监测困难。荔波林区境线较长,林区道路基础设施落后,交通闭塞,且喀斯特地貌地形复杂,山高坡陡,给巡山守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难以及时发现火情。

(四)经费投入不足,现代化程度低下。我县财政困难,虽已经按照上级要求落实了县级配套的防火经费,但仅够用于日常工作及配备基本的防火设备。导致防火设备现代化程度低下,现有的扑火机具除了几台灭火机基本都是拖把,远远不能满足森林防火应急需要。

(五)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意识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靠山吃山的落后观念还难很根除,防火工作意识还不够强,部分群众甚至错误地认为“火不烧山地不肥”,野外违规用火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抓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

(一)积极向上争取更多支持。我县作为国家林业局定点扶贫县,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县林业工作给予了很大帮扶和支持。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主动向国家林业局汇报我县森林防火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请求国家林业局在林区基础设施,特别是林区消防通道建设和物资装备、防火监控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以便加快提升我县森林防火能力。

(二)坚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五包”责任制,将任务逐级分解、层层落实;二是督促林权所有人和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三是加强对乡镇、村组一级森林防火工作的督促,层层压实基层防火主体责任,发挥好基层森林防火主体作用,努力形成“一村一指挥中心”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

(三)强化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一是进一步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对火险等级监测,高火险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预警响应预案;二是根据财政情况尽可能加大森林防火工作经费投入,逐步配备现代专业装备,充分保障扑火物资储备,确保数量充足、种类齐全,能满足扑救森林火灾需要;三是强化对护林员队伍管理,适时组织扑火实战演练,打造一支半军事化的“护林军”,不断提高火灾应急处置能力。

(四)继续强化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借助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的影响力,积极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案例和典型火案的宣传报道力度,从正面引导和反面震慑扩大森林防火影响力度。二是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大宣传”活动,协调各单位、各中小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到月月讲、天天讲、时时讲,确保防火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扩大平面宣传的深度和密度,2017年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新安装警示牌30块、悬挂横幅200条、刷新标语50条以上,覆盖到边远荒山荒地、坟墓区等地段,确保不留死角。

(五)强化从严管控野外火源。进一步完善野外用火管控制度,严格规范野外用火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火灾隐患。坚决看好人,管住火,严控各种入山火源和违章用火行为,依法严惩各类违章用火人员。在元旦、春节等高火险期增加护林防火力量,加大巡查力度,做到疏堵结合,监管并重,防患于未然。

(六)从严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招聘补齐森林公安队伍力量,并以森林公安局为主力,联合各单位、各乡(镇、街道)执法力量,开展定期“打击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专项行动”。对野外违规用火、森林失火、纵火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直接肇事者,不仅要依法严肃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从快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结案一起,营造林业执法强大声势。

(七)坚持对森林防火失职严肃问责。对防控野外火源不力、发现火灾报告不及时、组织扑救不力、贻误扑火时机等渎职失职行为,严格按照《黔南州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总之,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和要求,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狠抓各项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用科学发展的眼光,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永葆“地球要带上的绿宝石”玲珑剔透,为荔波林业生态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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