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章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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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公司章程1

为了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和谐的办公环境,经公司高层认真研究决定,自本日起实施以下规章管理制度,以期各位同仁遵守。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八小时工作制;

2、公司实行夏季作息(五月份至十月份)和冬季作息(十一月份至次年四月份)两种;

夏季作息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早8:00上岗早8:30上岗

上午8:00-----12:00办公上午8:30---12:00办公

中午12:00----14:30午休中午12:00---14:00午休

下午14:30----18:00办公下午14:00---17:30办公

二、休息日:公司每周日休息。(可依据工作需要选择串休。)

三、出勤:迟到、早退一次罚款5元,(超过一小时扣半天工资)月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按旷工一次处理,扣罚20元,旷工三次者视为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四、请假:员工请假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同时,不予结算假期内薪金,如有紧急情况员工本人应亲自向总经理汇报审批,不可以发短信或转告的形式请假,未经批准缺勤者均作旷工处理。(详情请见《章程》)

五、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员工的工作未完成,应主动加班予以完成,薪金根据公司总体业务调整,给以奖励,不按点、日加班计算。

六、公司推行礼貌接待,接电话按规范用语:“您好,智道广告”,接待客户用语:“您好,请问找谁?”,不讲粗话和讲有损公司形象的话,违者罚款5元。

七、上班时间内,举止文明,应着装整齐,大方得体,保持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可着奇装异服,不可污头垢面,不可梳另类发型、留长指甲,违者罚款10元。

八、称谓:员工之间在称呼对方时,不可直呼对方名讳,违者罚款5元。

九、上班时间内,员工一律不准酗酒、不准食用异味重的食物,如:葱、蒜等。违者罚款10元。

十、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闲聊、睡觉、吃零食、大声喧哗,违者罚款10元。

十一、员工必须保持手机在24小时开机,做到随叫随到,如因特出情况手机无法接通,员工应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同时告之在30分钟内能联系到其本人的电话号码,违者罚款20元。

十二、员工外出需详细填写出门记录,不可代填,填写不明或不实者,一经发现罚款20元。

十三、员工不许在公共办公区域吸烟,如吸烟应到指定地点楼梯口、厕所、走廊,(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四、上班时间内,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阅读非工作需要的书籍和报刊,严禁工作时间下载电影、上网聊天(工作除外),违者罚款10元。

十五、上班时间内,严禁打牌,赌博等(集体活动外),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十六、上班时间内,不得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公司,违者罚款5元。

十七、员工应自带水杯,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纸杯(客户在除外),违者罚款5元。

十八、对上级下达任务不执行或消极怠工者,部门管理者应处以相应处罚。

十九、同事之间相互关心、协助,须有积极向上的团队精神。员工之间发生争吵、斗殴等不良事件,将对双方处以200元罚款并给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十、公司内部电话应充分发挥其作用,绝不允许使用公司电话打各种声讯电话、私话,如员工需要打长途应先登记,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一、员工应在每天早晚做好个人工作区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电脑、桌面、书籍等相关物品)值日生搞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地上无土,墙上无灰,窗明几净,违者罚款10元。

二十二、凡借阅公司书籍,光盘及基本资料,一律由部门经理或设计人员签字借阅,并及时归还。如发现资料或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电脑、建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经理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二十三、奖励性薪金:根据员工工作表现上浮或下调其岗位薪金,以及时激励优秀,督促上进。

二十四、待遇:公司采用月工资提成制(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奖金),每月工资发放一次,于次月10日发给(如遇节假日将提前或顺延至最近一天),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次月发给;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结算。(各岗位薪酬制度详见公司《章程》)

二十五、奖酬:公司设立全勤奖50元,如无缺勤情况给予员工此奖励。

二十六、出差:1、员工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呈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表》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2、经理级员工出差每餐补助10元/人,普通员工出差每餐补助5元/人,报销往返车费及工作所产生的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十七、福利:国家法定假日,员工均享受带薪休假日;(如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有特殊情况必须以工作为先,可选择串休。)

二十八、辞职:因故辞职者,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领导声明,以便公司进行工作调整,否则扣发当月工资及奖金。

二十九、努力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对工作认真负责,保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三十、勤思考,善总结。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做事脚踏实地,提高工作质量。

三十一、保密制度: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忠于职守,不私自将公司的文件资料带出公司,不向他人谈及公司业务往来实情,大力增强保密观念;谢绝推销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入内。

三十二、安全保卫制度,员工应有安全防范意识,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等设施是否关闭;公司钥匙为专人管理,管理者做好保管工作。

为了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观、道德观、价值观,提高每位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此制度是您作为企业员工要遵守的最基本的规范。

广告公司章程2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2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3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1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2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3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4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5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

1数量或质量。

2价款或酬金。

3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4违约责任。

5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

1广告发布业务合同。

2广告制作合同。

3广告市场调查合同。

4广告代理协议书。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

1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

2广告合同。

3承接登记记录。

4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

5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

6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

7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五、广告公司业务部管理制度

1、考勤:业务人员遵守公司统一作息时间外,只需早晚签到即可。

2、用人:公司更注重业务人员的德行品质,之后是业务人员的才干学识并给业务人员最大的发展空间,使其发挥自身的优势。

3、要求:因业务工作具有特殊性,公司要求业务人员能够吃苦耐劳、富有自信、勤奋果敢、勇于挑战自己。

4、培训:业务人员上岗后都要经过公司系统的培训,使其熟知公司的经营理念,同时对公司的业务能够做出准确的市场定位,以此为基础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

5、试用:业务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主要考察其自身的德行,看其是否具备业务人员的基本素质,是否有能力承担起所负工作职责。

6、仪表:业务人员出外拜访客户是代表公司形象,自身的衣着打扮必须要做到,着装整洁、举止大方、谈吐富有逻辑,客户留下良好的印象。

7、态度:业务人员每天都应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向上的心态开展工作,不可把生活中的情绪带到工作中来,阻碍了自己也影响了他人,公司将对其严惩。同时,工作期间内业务人员手机必须开机,一经发现无法接通状态,罚款20元。

8、工作明确:业务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必须明确公司业务的具体项目,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将其进行有效的结合,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切不可盲目的开展工作。

9、工作计划:业务人员在工作时,应做到年有年计划、月有月计划、周有周计划、日有日计划,只有先计划再实施,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借此提高工作效率。

10、出门登记:业务人员在出外拜访客户时,应依《规章制度》亲自如实的详细的填写出门登记。

11、业务报表:

1业务报表是考核业务人员工作的重要途径,每个工作日下班前业务人员应填写日报表,将一天的工作情况如实的详细的填写,并上报至部门经理或行政部经理备案;周报和月报亦如此。

2报表要求字迹工整、认真,不工整、不仔细的视为未交报表,一次罚款20元。

12、会议制度:业务部门设早晚例会,业务人员将一天的工作计划和总结汇报给经理,(如:拜访客户情况)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出,以待即使解决。早会不超过15分钟,晚会不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13、客户资料:在公司提供的客户资料的`基础上,业务人员应积极搜集整理客户资料,并将意向客户及时上报部门经理,使公司在最短时间内拿出一套可行性方案,以大力配合业务人员工作开展。

14、客户洽谈:作为一名称职的业务人员应深知,业务技巧在洽谈客户时的重要性,在日常开展业务工作时,应总结归纳出一套适合自身的业务技巧。

15、客户维护:维护客户关系是业务工作开展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业务人员在开展工作时应以各种恰当的方式维护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以此促进与客户的关系。

16、业务申报:业务人员签单时应遵照公司的业务流程:填写业务申报表—报部门经理——设计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后方可设计发布。

17、业务合同:业务人员在同客户签署合同时,应在乙方法定代表人处签其身份证的名字,一式两份客户自留一份,公司备挡一份。

18、出差:业务需要出差时,应先报知部门经理,批准后填写《出差申报表》。

19、考核:业务考核是业务管理制度重要的一部分,主要依据业务人员的考勤情况、业绩情况及日常的工作努力情况,对其进行公平的公正的审核。

20、薪酬:

1业务经理的薪金结构:底薪+提成+部门月纯利润的2%+补助+年终奖。

2业务人员的薪金结构:底薪+提成+奖金+补助+年终奖。

21、福利:业务人员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有业务需要可选择串休。

22、补助:由于业务工作的特殊性,业务人员享受公司各项补助共50元。

23、激励:公司为了激励业务人员,每个月特设立了“绩效奖”最底50元,可依据上月业绩总额上调,每个月业绩最高者,可荣获此奖。

24、惩罚:因为业务工作的自由性,有些业务人员自制力太差,总心存侥幸,借机回家或做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此类人员一经发现,处以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辞退,不予结算任何薪金。

25、建议:由于业务人员处于市场一线,对于市场有很深刻的见解,所以在月总结会议上,业务人员应主动反映当前的市场情况。

26、兼职:公司业务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可在外兼职,一经发现,立刻开除,不予结算任何薪金。

27、保密:业务人员在同公司以外人员谈话时,不可透漏公司业务实情,一经发现罚款200元公司。

广告公司章程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某某共同出资设立宿州市万相广告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企业形象策划。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或者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如下表:(单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

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签章)。

第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股东不能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五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有股东会作出决定。

其中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该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行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执行董事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结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每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议。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二十五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第二十六条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第二十七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的营业执照期限

第二十八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叁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九条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续存。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一条公司解散时,依法应当清算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应当自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

第三十二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股东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一式陆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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