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通知范例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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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通知1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仍处于高位运行,新型变异株不断出现,我国持续面临较大的疫情输入压力。2022年元旦和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期间,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增加,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近期将举行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任务艰巨繁重。为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坚持科学精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强化疫情源头管控、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最大限度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确保群众度过健康平安的节日。
二、强化疫情源头管控,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一)严格做好境外远端防控。不断完善远端检测工作,加强出入境管控、边境地区联防联控和邻国防疫合作。对来华航班、船舶船员换班等严格实行熔断机制。强化对机组人员的防疫管理,细化加强旅客和机组人员机上个人防护、客座率控制等机上防疫措施。严格落实入境航空器消杀相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再使用。全面落实“客停货通”政策,督促跨境交通企业落实“人货分离、分段运输”要求,确需入境的货运驾驶员严格闭环管理,不得与境内人员接触。
(二)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口岸入境、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对陆路、航空、水运口岸接触入境人员、物品、环境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严格落实底数清晰、人员固定、规范防护、全程闭环、高频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做好岗前培训。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口岸城市闭环管理力量配备,确保工作人员工作期间有集中住宿场所,把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三)严格入境高风险物品和口岸环境检测消毒。进口冷链食品入境量较大的口岸城市要加快建设集中监管仓,对进口冷链食品入库统一消杀、统一检测。海关、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疾控等部门要按职责督促相关企业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各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对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新冠病毒监测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对候机楼、候车室、港口客运站环境、机场廊桥和入境旅客使用的设施等定期开展预防性消毒,对旅客和行李高频接触物体表面加大消毒频次,对入境交通工具严格消毒,对运输感染者的口岸交通工具严格终末消毒,及时开展消毒评价,对入境交通工具产生的固液体废弃物严格规范处置。
(四)加大口岸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力度。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口岸城市范围并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定期对有关人员开展核酸筛查。加强口岸防控的组织领导,实施“一口岸一专班,一口岸一策”,各口岸城市2021年12月上旬要成立口岸防控专班,专班每周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2021年12月中旬前开展一次模拟应急演练,全面检验各项应急准备和处置流程运行情况。口岸城市联防联控机制要派出由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组,进驻口岸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扎牢防范口岸疫情输入的防线。
(五)加强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感染防控。各有关地方特别是口岸城市要对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封闭、物品和环境消毒、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方面进一步严格管理,堵住漏洞,坚决防范交叉感染。对出现可疑交叉感染的集中隔离场所,立即回溯流调,全面排查评估风险,对所有风险人员重新计算和延长隔离时间。严格隔离人员解除标准,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阴性方可解除隔离。督促解除隔离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闭环管理返回居住地,做好7天居家健康监测。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做好人流、物流管控,落实全员标准预防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加强陪护、探视管理,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立即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在集中隔离场所和医疗机构派驻感染防控监督员,加强驻点指导。
(六)从严防范奥密克戎等新变异株输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病毒变异和疫情趋势研判,针对病毒变异及传播特点,评估各类从业人员防护措施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完善本地区本行业防控措施。各相关口岸城市要密切关注我周边国家和地区变异株检出情况,增强病毒基因测序能力,动态调整疫情防控措施。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及时评估现有新冠病毒诊断试剂、疫苗、药物的有效性,做好相应研发工作。
三、强化人员安全有序流动
(一)严格人员出行要求。
1.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人员严格限制出行。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人员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4.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5.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由行风险提示。
6.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
7.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高校或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可要求学生或务工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以上出行要求是针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的出行要求由各地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对外发布。
(二)强化春运疫情防控。交通运输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保障工作,区分疫情不同情形,制定防控方案和分类应对预案,加强培训演练。交通运输场站要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候车;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在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增加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严格控制高铁、列车、长途客运汽车和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载客率,减少交通工具内人员聚集和走动,提醒旅客保持安全距离,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加强对旅游、交通、餐饮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督促引导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三)加强重点返乡人员排查。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口岸的高风险岗位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的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相关人员返乡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强化多渠道监测预警
(一)严格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哨点”作用,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所有发热病人全部进行核酸检测,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检测结果反馈前全部留观。鼓励医疗机构配备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减少发热病人等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可疑病例严格闭环管理,不具备诊治条件的医疗机构不得常规诊治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患者。
(二)建立核酸检测结果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全面动态收集和监控口岸地区进口物品、入境货车驾驶员、入境船员、口岸从业人员和入境旅客等核酸检测信息,建设完善核酸检测数据库,并加强数据共享。出现陆地口岸(通道)入境货车驾驶员、进口物品的核酸检测阳性率明显增加,或入境航班出现旅客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时,口岸防控专班立即启动风险评估研判机制,对有关人员主动开展强化监测,及时排查本地感染隐患。
(三)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做好口岸地区、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重点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收集药店、教育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和网络媒体等多渠道预警信息,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每周组织分析研判监测信息,评估疫情传播风险,动态调整防控措施。
五、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
(一)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弘扬节约风尚,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现场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抵边乡镇避免举行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加强旅游景区和公共场馆疫情防控。旅游景区和剧院、娱乐场所等公共场馆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落实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旅游景区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工作。强化旅游景区的饮水、食品和环境卫生工作,保证群众旅游活动正常进行,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加强重点单位和场所疫情防控。做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馆、民宿、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养老福利机构和监管场所等重点单位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接种,强化健康监测和核酸抽检,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工作人员、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落实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避免发生场所内聚集性疫情。落实餐饮单位防控责任,常备防疫用品,员工佩戴口罩,严格扫码测温,倡导控制就餐人数和餐位距离。
(四)加强个人防护。多渠道开展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以及人群聚集的室外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注意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60岁及以上老年人和严重慢性病患者等人群,应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五)积极推进疫苗接种。加快推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重点人群实现应接尽接,确保有接种需要的人群及时获得加强针接种服务。积极稳妥开展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疫苗接种,做好60岁及以上老年人接种工作。
六、强化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明确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统筹做好疫情处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各工作专班保持24小时应急值守。各有关边境省份和口岸城市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同外方沟通协调,建立多层级联防联控机制,在信息共享、措施对接、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合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指导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要加强宣传引导,促进个人和家庭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做好人员和物资准备。各地要指定综合能力强、救治水平高、感染防控基础好的医院作为定点救治医院。加强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口岸及陆地边境通道所在地区和基层要加强移动核酸检测设备储备和检测力量配备,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核酸检测信息系统。改造储备一批符合要求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备用集中隔离场所清单。加强流调、核酸检测、救治、社区管控、监督等队伍的培训演练,做好备勤安排。合理确定防疫物资清单,建立存储轮换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细致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培训工作,尽早开展疫情处置演练,压实责任,及时查补短板漏洞,着力解决防控措施落实“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应急响应速度。一旦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和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方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指挥体系,迅速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省级决策,市、县级抓落实。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靠前指挥处置,原则上感染者确诊后5小时内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并对外发布,力争24小时内落实相关应急处置措施,严格限制风险人员流动,严防疫情跨区域传播,以最快速度控制疫情。各地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精准防控水平,提升疫情防控流调和风险人员排查及时性、精准性。
七、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落实
(一)开展国家层面专项督查。“两节”期间,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派出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工作专项督查组,聚焦陆路、水路、航空口岸和边境通道、集中隔离场所、国际航行船舶维修厂、进口冷链企业、集中监管仓等疫情输入风险高的场所,以实地暗访为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检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地方反馈并督促立行立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向全国通报,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重点关注与疫情严重流行的毗邻国接壤口岸地区、多次发生本土疫情口岸地区的防控工作,必要时开展“回头看”。各地要针对涉疫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个人、管理人员、领导干部等的责任。
(二)督促各地开展自查。各地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自查,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认真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及时补齐短板漏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整改落实。对于典型问题要予以通报,以案示警,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问题多的单位,要蹲点督查,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突出公共场所、餐饮单位、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单位,针对宾馆等住宿场所、影剧院等密闭场所、商场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监督检查国家卫生标准和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做好首都疫情防控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坚持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与主办城市疫情防控全面融合、一体推进。落实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以及开闭幕式、场馆、观众组织等领域的疫情防控方案、防疫手册和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出台的各项防控措施,对标对表、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科学实施分区分级、闭环管理等防控策略,坚持人、物、环境同检同防,对境外人员全程实行严格闭环管理,做好观众组织和疫情防控,全面严格落实戴口罩、少聚集、疫情防控分区不重叠、不同人群路线不交叉等措施。
本方案执行时间为印发之日起到2022年3月15日。本方案的措施是基于当前总体平稳的疫情形势,若发生局部较大规模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并存在异地扩散的风险,要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上,对人员跨区域流动和风险人员排查等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
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通知2
近日,天津市和河南省安阳市相继出现奥密克戎感染者,目前传播源头不明,防控形势异常严峻。随着春节即将到来,人员、物资流动更加频繁,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平安、健康、祥和欢度佳节,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及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加强天津、河南等地来(返)汉人员管控。现居天津市、河南省以及国内其它有报告本土病例地区的人员,请家属和村(居)及时联系本人,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就地过年。确需返回的,必须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备,返回后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对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1月1日天津市来(返)汉人员一律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1月2日以后的来(返)汉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隔离期从离开天津之日算起。对2021年12月19日以来河南省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来(返)汉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对河南省非风险地区设区市的来(返)汉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期从离开河南所在地之日算起。集中隔离期间所需费用自理。
二、做好来(返)汉人员健康管理服务。除天津、河南之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近14天发生本土有传播风险疫情,未划定风险区的县(市、区、旗)来(返)汉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近14天发生本土有传播风险疫情,未划定风险区的设区市(不含风险地区)来(返)汉人员落实14天居家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市外低风险地区的来(返)汉人员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
所有从市域外来(返)汉人员在第一入口时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未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现场进行采样。需集中隔离对象必须由属地安排医用专车“点对点”接回;需居家隔离和健康监测的对象,由属地安排专车接回;开私家车的需直接返回居住地,中途不得下车。对瞒报、谎报或拒绝接受健康管理服务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镇(街道)和村(社区)要做好来(返)汉人员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夯实农村五级、城市社区七级组织体系,细化管理层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房、不漏一人。
三、尽量减少不必要出行。倡导就地过节,减少出行尤其是跨省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必须在出发前、返汉前向所在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旅途中落实全程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工作人员带头落实在当地过年,减少出行聚集。
四、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严格控制堂食规模,同时就餐人数不得超过餐饮单位最大接待能力的50%,单桌就餐人数不得超过标准餐位数的50%。严禁举办庙会、大型演出、展销等活动,暂停棋牌室、网吧、游戏厅、酒吧、KTV、游泳馆、洗浴、足浴、影院剧场等室内密闭休闲娱乐场所和各类线下培训活动,后期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提倡用微信、网络、电话等方式拜年,减少走亲访友规模频次。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要带头压减各类会议,不得举办集体团拜、联欢、年会等聚集性活动。
五、持续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酒店旅馆、车站、宗教场所、学校、企业等公共场所业主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查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市域内所有景区暂停营业,餐饮单位落实“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在精准防控的同时鼓励创新业态模式,充分释放市民消费潜力。“两站一场”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组织,制定分类应对预案,严控交通运输工具载客率。零售药店要继续做好购买“四类”药品人员实名登记,发现购药人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立即向属地指挥部报告。
六、从严落实人物同防措施。从事冷链食品的相关行业单位和人员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入境、入库、检验、储存、销售等关键环节管理规定,严禁未经核准、备案的进口冷链食品流入市场,行业相关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广大城乡居民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时,打开物品前,需带好一次性手套,并用酒精对其外包装进行消毒,切实从严做好个人防护。
七、抓好个人健康管理。广大市民要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应立即佩戴口罩前往附近医疗机构规范的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如实报告相关旅居史和接触史,未设置规范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上述患者。对急危重症患者和急需就诊的特殊群体,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提供绿色通道,采取先诊疗后管控方式安排抢救和医治,确保救治、防控两不误。
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安全、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能够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积极接种加强针,确保“应接尽接”,进一步筑牢群体免疫屏障。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若有调整,另行通告。
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通知3
2022年春节临近,随着人员流动性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形势更加严峻复杂,防控任务更加艰巨。为有效控制疫情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做好我县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做好自我防护。请您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养成科学规范戴口罩、勤洗手、常消毒、多通风、不串门、少流动、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持续关注四川疾控发布的高中风险地区疫情信息,积极配合所在地各项防控措施,不要让家乡的亲人为您的健康担心。
二、倡导就地过节。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量大,接触人员复杂,极易增加感染风险,回家后可能会因隔离管控而影响您与家人的团聚。为避免旅途中的感染风险,更好地保护您和您的家人,我们倡导大家就地过节、电话问候、网络拜年,以减少因人员流动给您及家人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县内居民非必要不出州,不离省。严格执行“外出报批,返乡、返岗、返学报备”制度。
三、主动报备行程。如您确需返乡,请提前3天如实将出发地、出发时间、出行方式和途经路线、到达时间、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信息向属地乡镇或村(社区)报备,方可返回。乡镇或村(社区)会根据四川疾控公布的风险区进行研判并履行告知义务。您返乡前,需要提前准备好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途中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机票车票。请您随时关注乘坐的航班、车次疫情信息,出现同乘人员感染等突发状况时要及时报告乡镇或村(社区)疫情防控联络员。返乡后第一时间到居住的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查验行程码信息,并按照现行政策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入县卡点及乡村(社区)疫情防控网格员加强返乡人员“摸、排、管、控”,各类酒店要加强入住人员行程排查,确实筑牢“外防输入”防控底线。
四、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最有效的手段。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2剂次),全程接种满6个月后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接种“加强针”(第三剂),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五、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人员聚集,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不聚会,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六、加强重点场所管理。切实加强车站、商超、餐馆、酒店、文旅场所、商务楼宇、各类门店、景区景点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等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常备防疫用品,严格落实规范戴口罩、扫码、测温、消毒通风、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指导,对各类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开展大检查、大整顿,全面提高疫情防控的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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