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例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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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一篇】
20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大庆市发布了2022年第21号公告。
鉴于当前大庆市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19日21时到22日21时,有序调整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防疫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萨尔图区的中高风险区继续执行原有措施,除中高风险区外,实行3天过渡期管控措施,无疫小区居民可限时错峰下楼,其他低风险区居民可在小区内“点对点”错峰取物,居民暂不出小区。农村非风险区居民可在本屯范围内从事必要生产活动。
二、龙凤区继续执行3天临时性管控措施,社会面防疫管控适度从严,区政府将加大基本生活物资配送保障力度,请辖区广大居民坚持足不出户、配合防疫工作。
三、逐步有序恢复保供业态,加大超市、粮油店、果蔬店、食品批发店、药店等保供力度,实行线上订购和无接触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持续稳定。
四、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庆,非中高风险区确需离庆的特殊人员,需向属地社区(村屯)提出申请,经县(区)指挥部核实后向市指挥部报备。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点对点”有序离庆。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中高风险区违规流动人员、集中(居家)隔离期间外出人员、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0元至5万元现金奖励。
特别提示广大市民群众,疫情尚未过去,切勿放松警惕!时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勤通风”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抗原及核酸检测筛查,按防疫要求如实报备个人信息,群策群力,共创“无疫小区”,守护健康大庆!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二篇】
全体员工:
因受疫情的影响,基于我装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考虑,为共度时艰,公司通知如下:
自20年月日起,公司全部岗位员工停工停产。
发放工资,直至公司恢复生产。
具体的复工日期及安排公司将另行通知。
公司(盖章):
日期: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三篇】
20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大庆市发布了2022年第21号公告。
鉴于当前大庆市疫情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19日21时到22日21时,有序调整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防疫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高新区、萨尔图区的中高风险区继续执行原有措施,除中高风险区外,实行3天过渡期管控措施,无疫小区居民可限时错峰下楼,其他低风险区居民可在小区内“点对点”错峰取物,居民暂不出小区。农村非风险区居民可在本屯范围内从事必要生产活动。
二、龙凤区继续执行3天临时性管控措施,社会面防疫管控适度从严,区政府将加大基本生活物资配送保障力度,请辖区广大居民坚持足不出户、配合防疫工作。
三、逐步有序恢复保供业态,加大超市、粮油店、果蔬店、食品批发店、药店等保供力度,实行线上订购和无接触配送,保证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供应持续稳定。
四、广大市民坚持非必要不离庆,非中高风险区确需离庆的特殊人员,需向属地社区(村屯)提出申请,经县(区)指挥部核实后向市指挥部报备。符合条件的人员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点对点”有序离庆。
五、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中高风险区违规流动人员、集中(居家)隔离期间外出人员、拒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人员、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人员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给予第一举报人5000元至5万元现金奖励。
特别提示广大市民群众,疫情尚未过去,切勿放松警惕!时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勤通风”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主动配合抗原及核酸检测筛查,按防疫要求如实报备个人信息,群策群力,共创“无疫小区”,守护健康大庆!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四篇】
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全县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即日起:
1、全县所有在建建筑工地一律停工,不得擅自开(复)工,何时开(复)工以通知为准。
2、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照全县公共场所实行一周临时管控的要求,全面实行封闭管理,在临时管控期间做好人员管理及停工留守人员的疫情宣传、防控工作,非必要不离玛、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所有企业和人员均应严格遵守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20xx年7月20日。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五篇】
尊敬的会员朋友:。
您好,由于近期疫情反复,接上级主管部门紧急通知,要求停止聚集活动和团体课程项目。
为更好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店将于202x年x月x日(周x)暂停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闭店期间会给所有会员卡种做统一延期,请会员朋友们提前做好安排,由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疫情期间,请您做好防护!
xxx健身会所。
20xx年x月x日。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六篇】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确保疫情防控道路交通秩序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尽量居家办公、网上办公,非必要不外出。实施错峰上下班,上午8:00、9:00上班,下午5:00、6:00下班。
二、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管制。封控区域内除保供运输和特种车辆外,禁止任何车辆出入。管控区人员需外出购物应由管理人员安排分区域、划时段外出就近购物。
三、规范在居民小区居住的防疫保供人员和志愿者出行管理。工作人员外出经检查防疫三码正常后,凭单位证明出行,开车外出凭车辆通行证出行。
四、规范医疗机构人员出行管理,市域范围内医疗机构抗疫人员凭所在医疗机构证明出行。
五、规范车辆通行证和工作人员证明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发放的车辆通行证及工作人员证明进行严格审批和管理,优化工作安排,尽量减少车辆、人员出行,更不得向无关人员发放和借用,一经发现严肃追责问责。
六、简化保供车辆通行秩序。对涉及水电气暖和通讯、物流、需连续生产企业、抗疫生活物资、能源保供、重点企业原材料、邮政快递等与民生相关行业运输车辆,对不经过市区内运行的保供车辆,在对车辆消杀、人员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码后,由接货单位出具证明,固定路线点对点配送。进入市区的,在查验三码正常的基础上,凭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城管执法局证明出行。
七、市区内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实行错峰配送。由宝塔区商务局出具证明,原则上每日21:00至次日早07:00进行货物配送,其他时间段不得上街配送,对于不在规定时间配送的车辆交警部门将予以查处。
八、社会各界人士捐赠物资的车辆,统一由延安市红十字会联络出具证明后,由接收单位实行点对点捐赠。此类证明只限单次使用。
九、畅通绿色通道,各县(市、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持市级部门出具证明的来延返回各县(市、区)物资运输车辆,宝塔区也不得阻挡各县(市、区)进入市内运输物资的车辆。
十、规范社区特殊群体就医人员出行保障。对划定为封控区、管控区内的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指定专门医疗机构提供便利服务。对其他区域群体患者就医,在查验三码后,有社区或单位出具证明可前往就医,返回后在社区销号。
十一、对医院康复出院者,凭医院证明,在检测两码、核酸正常后,须征得所在县(市、区)疫情防控办同意后,可预约在市域服务的出租车实行“点对点”接送。
十二、保持政令畅通。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抗疫情。市应对疫情督查督办组将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出现相互推诿扯皮,不负责任,延误运送时间造成后果者,严肃追责问责。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若有不执行此通告的.严肃追责问责。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xxx
20xx年xx月xx日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七篇】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及学校的统一安排,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教育引导师生错时错峰就餐,9月23日起上午教学时间段实行错峰上下课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第一批次上下课时间。
第1-2节课:08:00—09:30;。
第3-4节课:09:45—11:15。
(二)第二批次上下课时间。
第1-2节课:08:00—09:30;。
第3-4节课:10:15—11:45。
(一)安排在设计学院教学楼(含车间)、田径场、演艺大楼、人文教学楼、音乐学院教学楼(含辅楼)的所有课程,按第一批次时间上下课。
(二)安排在其他教学区的.所有课程,按第二批次时间上下课。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教务部。
20xx年xx月xx日。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八篇】
当前,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五一”假期临近,人口流动、人群聚集加剧疫情传播风险。为切实有效降低“五一”假期新冠肺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倡导市民“非必要不离连”。压实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责任,市民确需离连,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并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返连前,要提前24小时向单位和社区报备,并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要查验离连人员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24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要求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离连和返连未履行报备程序,经大数据排查发现者,实施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3.倡导市民居家休假、市内及周边游,出行期间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准确记录个人活动轨迹。市民要谨慎选择目的地,合理选择出行路线和游览时段,出行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4.外市来连人员需提前24小时向社区(村)、单位和酒店报备,务必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连后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酒店、宾馆要按照“谁接收,谁负责”原则,查验来连人员的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在抵连后24小时内务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并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管控措施。酒店宾馆要将预约来连人员名单向所在社区报备。未提前报备的来连人员酒店宾馆不予登记住宿,就地留观,实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5.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游园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确需组织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对参加人员超过100人的,活动主办单位(或个人)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同时向活动举办地所在的街道报备,街道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6.室内外各类公共场所(含景区)要提前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安排,坚持“限流、预约、错峰”要求,做好测温、卡码查验、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戴口罩”“一米线”等要求,做好有序排队和场内外客流疏导,避免人员聚集。
、歌舞厅、迪吧厅、麻将馆、棋牌室、密室逃脱类(含剧本杀)游戏场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有序恢复营业。
8.严格落实入境人员从“国门”到“家门”的全流程“铁桶式”闭环管控,切实做好异地入境来连人员的排查和管理。
9.严格落实冷链从业重点人员集中管理、定期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后上岗等措施。
10.强化“人、物、环境”同防,强化落实对进口冷链食品、非冷链货物、境外邮件内外包装及其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11.严格落实“七合一”排查管控机制(公安大数据、社区网格化排查,住宿场所排查,医疗机构排查,核酸检测机构排查,交通卡口排查,个人主动报备),做好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排查和精准管控,重点加强对上海市等域外重点地区来(返)连人员、货车司机等重点人员的排查管控。
12.交通、商务、文旅等部门要做好交通枢纽(航空、铁路、水路、公路等)、酒店、宾馆、出租房、民宿、网吧等场所的域外人员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信息立即向社区(村屯)报备。
13.社区(村)要分类建立人员信息台账,确保分类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务必做到“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情况清)。
14.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大连市重点人群分类及核酸检测频次表》,组织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做好常态化定期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对其他人员流动性大的行业或单位,假期结束后可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
15.各地区要加大新冠疫苗接种宣传,特别要针对老年人加大宣传力度和组织动员。所有身体健康、患有慢性病但是控制稳定且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老年人都应尽早接种新冠疫苗。
16.市民非必要不购买疫情发生地区的进口物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在处理快递物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可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在通风有阳光的地方静置一段时间后再拆包取用。
17.市民应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18.市民应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应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避免自行购药或到诊所诊治。
19.对因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各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24小时处于应急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灭疫情。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九篇】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护全市中小学师生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错峰上下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错峰上下学。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实行错峰上下学,各年级间隔10分钟以上,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人群集聚。提供住宿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返校距离远近实行“一生一案”。
二、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对距离较远且有条件的家庭,首选私家车出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必须乘坐公交,须全程戴好口罩并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果住所离学校较近,推荐步行上学或者单车出行。
三、加强个人防护。所有师生、家长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乘坐或使用公共交通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四、保持社交距离。家长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区域接送学生,期间不聚集、不闲谈,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接送车辆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家长接送孩子后,尽量快速离开,不可逗留,做到即送即走、即接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各地各校要广泛利用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电子显示屏、告示牌等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和错峰上下学的具体要求,提醒家长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教务部
20xx年xx月xx日
疫情期间停工通知范文【第十篇】
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等特点,加之“五一”假期临近,节假日期间人员密集出行、流动性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请广大干部群众及时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变化,合理安排假期生活,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到非必要不离潼,确需离潼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离、返潼“双报备”制度。
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与在外亲属联系,倡导其就地过节,非必要不返潼,减少旅途感染风险。特殊情况确需返潼的,提前向村(社区)报备,了解我县疫情防控政策,并积极配合落实。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高流行省份旅居史的人员主动配合集中隔离措施(费用自理)。
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餐饮单位要落实防控责任,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严控各类线下培训、大型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和主体责任。
交通场站、商超、酒店、景区景点、农贸市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要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旅游景区和文化娱乐等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减少人员聚集。
请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要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请尽快到辖区内各接种点接种疫苗,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的免疫屏障。
全民抗疫,从我做起。请广大干部群众继续理解支持配合各项防控工作,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携手护卫县域安全和个人健康,共同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安全的“五一”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