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长制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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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管理,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及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26号)要求和中共桐梓县委办公室 桐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梓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桐党办字〔2020〕33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森林扩面、林分提质、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为总目标,以“护林、造林、用林、活林”为重点任务,构建“监督考核在省、督促协调在市、责任落实在县、组织实施在乡、保护发展在村”的林业发展新格局和“党政同责、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森林管护新机制,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村民小组四级林长制体系,为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注重科学利用。把保护森林、自然保护地、湿地作为新站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生态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镇村同抓,职责到人,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管、林有人护”,注重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实现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协调并举。

创建责任体系,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领导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镇村组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镇村联手、部门联动、逢会必谈、逢人必说,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生态保护氛围。

坚持创新领先,深化系统治理。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统筹兼顾、系统谋划, 强化协调、整合力量,区域协作、条块结合,增强对接科技服务和保护能力提升,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实现全镇森林资源分类保护、科学管理、协调服务发展与利用的关系。

注重民生为先,实现绿色惠民。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解决林业生态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绿色富民惠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林业健康、稳定、持续、协调发展。

坚持目标考核,严格落实问效尽职履责追责。建立健全林业增绿增质增效、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确保林长制的有效实施。

三、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不断增加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量,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优化林分林种结构、林业空间布局,提升森林火灾等林业灾害防治水平、林业综合效益、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充分调动护林员、村民代表、基层党员作用,基本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村民监督自治的森林保护发展机制,森林覆盖率力争2021年突破60%。到2025年,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林业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到2035年,全镇林业空间布局更加合理、林种结构更加优化、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林业生态产品供给更加充足,生态服务社会发展能力提高,基本实现林业转型步入现代化门槛。

四、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组三级林长制体系。镇级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副林长由各挂村领导担任;村级林长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担任;组级林长由组长担任,所包组护林员参与管理。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由镇级林长担任召集人,分管林业的领导担任副召集人,以镇党政办、镇综治中心、镇派出所、镇财政所、镇自然资源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林业站、镇水务站、镇安委办、镇交管站、镇文旅办、镇供电所、镇司法所、镇中心校、镇市场监管局、镇村建中心、镇综合执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村(社区)各级林长为镇级责任单位成员,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主要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森林资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3.设立新站镇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 ,由分管林业的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镇林业站站长、自然资源所所长、村建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奎、郑祥勇、王林为办公室成员。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工作,组织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

五、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组织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完成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目标;负责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协调推进林长制工作,组织实施森林资源保护;负责指导村(社区)、组级林长、护林员的日常管理,落实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责任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负总责;负责监管员和护林员的日常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负责领导、组织全镇国土绿化、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协助林长做好林长制的组织、协调及调度工作。 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村级(社区)、组级林长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定期组织本村组级林长、护林员召开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并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发现、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立即向上级林长报告。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落实。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地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工作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协调对接上级林长责任单位,落实好上级林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部门职责。各级林长会议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六、部门职责

党政办:负责对接上级组织部门,为推动林长制工作运行提供组织保障和必要宣传。

财政所:做好必要经济保障。

林业站: 负责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推进森林资源保护、造林绿化、林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和产业政策的衔接。指导全镇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实施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监管、监测和利用,加强对涉林开发项目服务 ,加快发展林业产业,提升森林质量。承担镇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中心校:负责在学校大会、教师大会、班会、学生家长会等组织落实“小手牵大手”宣传活动,把生态保护建设、野外用火、生产用火的危险性宣传到位。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的查处工作, 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野外用火行为,火灾初期侦破案工作,严重破环生态行为。

司法所:负责法制宣传,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指导。

自然资源所:负责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做好部门职责工作,协调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负责涉林项目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及督促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指导好全镇非煤矿山企业占用林地复绿工作。

交管站:负责对接县交通运输局,指导镇、村、组道路等公路用地范围内绿化带、林带建设,协助林区公路新建或改造项目申报、监管,依据职责范围行使管理职能。

水务站:负责对接县水务局,开展山地水土流失治理、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并督促实施,依法查处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水源点生态建设及保护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负责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好农作物秸秆利用技术宣传,做好秸秆焚烧监管和再利用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

文旅办:负责对接县文体旅游局,指导开发森林旅游产品,提升森林旅游景观,加强森林旅游公益宣传,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

卫生院:负责对接县卫生健康局,指导野生动物对人传染病防治工作;负责重特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安委办:负责对接县应急局,组织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市场监管分局:负责竹木经营加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市场经营秩序监管,市场、餐馆、酒店野生动物收售监管,杜绝明文规定的野生动物在市场流通销售。

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规违法行、政案件处罚、野外用火处罚打击的工作。

村建中心: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工作。

民政办:负责对接民政局,做好祭祀用火宣传,严防重点公墓山、重点坟墓聚集区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

各村(社区):负责做好宣传工作,逢会必谈林长制工作,发动党员、代表、群众践行村民自治,增加林长制延伸落实。

护林员职责: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的巡护,管控林区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灾情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保护好管护区内野生动植物和各种林业服务标识设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工作要求

1.绝不允许见而不管:各部门、各村(社区)全体镇村干部、护林员,绝不允许发现野外用火、破坏生态、破坏古木珍贵树种、猎捕销售野生动物、掘根剥皮、采集野生动植物、烧荒野炊、擅自破坏植被、采砂采土等违法行为而假装不见不管;

2.绝不允许见而不报:绝不允许见到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不管不报;

3.绝不允许发而不参:发现森林火灾后绝不允许不参加扑救,在火灾扑救临时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务必积极参与综合救援工作;

4.决不允许参而不扑:参加各类生态保护和救援工作时,杜绝自行指挥,坚决做到务实、诚实,防止虚假参与救援工作,纪委监委做好监督;

5.绝不允许发而不罚:杜绝人情工作,发现违法行为,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依法处罚打击;

6.绝不允许无组织盲目扑火。

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及时掌握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株潭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工作原则

(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紧急或重要信息报送应直呈直报。

(二)准确。实事求是,表述、用词、分析、数字务求准确。

(三)高效。以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工作目标,为实施和推行林长制掌握情况、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保障服务。

二、信息专报和信息简报

(一)信息报送。镇级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办应将重要、紧急的林长制相关信息、举措部署、工作动态(加盖本单位公章)第一时间整理上报至镇林长制办公室,镇林长制办公室负责整理选取、编辑、汇总、上报。

(二)信息处理。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村林长责任人或联络员应事先将上报信息梳理清楚,确保重要事项表述清晰、关键数据准确无误。政务信息由主管镇林长制领导核发。

(三)信息内容。包括需立即呈报镇党委、政府和镇林长的工作信息,需专报镇党委、政府的政务信息。

1.《专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决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

2镇林长批办事项落实情况;

3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和重大协调问题;

4反映各村创新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及建设性等重要信息;对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涉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林长制工作的热点舆情。

2.《简报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镇林长制工作动态、重要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3林长制工作涌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特色和亮点;

4反映本部门、本单位林长制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建议意见。

三、信息公开

1.利用镇政府政务信息平台开辟林长制专栏,发布林长制工作信息,实行镇林长制协作线办信息共享。

2.主管镇林长制工作的副林长担任镇林长制网络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上网发布。

四、工作通报

(一)通报内容

1.镇林长制协作线办和镇林长办对林长制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2.年度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推进情况;

3.对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度和完成效果;

4.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

(二)通报流程

1.镇林长制办公室承办林长制工作通报,负责对通报内容审签。

2.工作通报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以林长制专栏等为主要载体进行通报。

3.镇林长制工作通报原则上每个季度1次,重要的工作调度、工作进展以及公众关注的重要事项适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村林长办需确定专人报送信息,通报的信息需及时准确。对在信息通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发生严重后果、重大舆情事故和工作被动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充分发挥森林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快建设生态强县,根据《中共淮滨县委办公室淮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办〔2021〕8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建立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林长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淮滨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保护生物多样性,提升森林质量,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

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促进绿色惠民富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针对森林等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的突出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管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的生态、经济、社会功能。

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强化工作措施,统筹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稳步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质量,着力构建践行生态文明的绿色发展示范区,筑牢淮滨生态安全屏障,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2021年,县、乡、村三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形成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促进林长制良性发展。

到2025年,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全乡林业总产值达到3200万元,全乡森林覆盖率达到16%,林木覆盖率达到27%,活立木蓄积量达到26万立方米,乡域绿化率达到40%,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提升。

到2035年,全面深化林长制,森林、湿地整体生态功能比较完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林业有害生物得到科学防治和有效控制,全乡森林发展步入生态良性循环发展阶段,国土绿化得到高质量提升。全乡建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和多功能的森林康养体系。基本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芦集。

二、重点任务

(一)严格保护生态资源。聚焦“护绿”,按照“严格保护,合理利用,持续增长”的要求,探索重源头、管动态、求实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体系,用最严格的制度全面保护森林、林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林木种质资源、古树名木等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林木采伐和林地使用管理,实行占用林地总量控制,严格控制林地、湿地转为非林地。突出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强化森林督查,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力度,确保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半分不减。

(二)稳步发展森林资源。强化“增绿”,深入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持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统筹城乡造林绿化,持续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创新完善多渠道、节约式、高效率的林业生态修复制度体系,科学营林、提质扩面,加快森林和湿地生态修复,改善人居环境,建立以森林和湿地为主体的林业生态屏障。按照全社会参与、全民动员、共建共享的原则,创新和改进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鼓励开展绿化认建认养、捐资助林、“为贫困户送果树”等义务植树活动。深入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家园。

(三)着力拓展森林空间。盘活“用绿”,发展林业特色产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大力发展木本油料、落羽杉、桑蚕、花卉苗木等林业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发展林业经济,大力发展林间经济、林下经济,推广林果、林药、林禽、林畜等林地立体复合经营模式,促进林下种植养殖业、采摘与景观资源共享等协调发展,拓展林农致富空间。发展森林旅游,依托我乡优质森林资源,探索发展“森林+”模式,以沿淮7个村生态廊道国土绿化、小集村蚕桑种植基地及杜仲基地为先导,重点发展森林生态观光、林间避暑休闲、户外运动休憩、林区养生度假、乡村绿色购物等为主要旅游产品的森林旅游产业,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

(四)持续提升森林效益。紧抓“活绿”,深化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市场机制、合理补助”的原则,探索低质低效林改造的方式方法,分期分批分年度逐步完成退耕还林低质低效林更新改造,建设木本油料基地。健全完善林权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贷款方式,创新保单质押、订单质押、林权抵押贷款等产品,建立面向广大林农的小额贷款扶持机制,会同金融机构制定“最多跑一次”林农贷款流程,重点支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探索推进“森林生态银行”创建工作,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抢抓省委、省政府大力支持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振兴发展的机遇,到2025年,争取淮滨淮南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批复并逐步实施。推进林业碳汇工作,利用我乡森林资源优势,采取新造林、抚育、改造等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进一步增强碳汇能力,为下一步实现碳中和目标和碳汇交易提供支撑。

(五)全面强化防灾减灾。加强林业防灾减灾能力和队伍建设,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强化防灭火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预防防治机制,完善美国白蛾及杨树食叶害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灾体系,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实现林业防灾减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健全完善监测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森林督查机制,推进智慧林业建设,在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等重要林地搭建生态自动气象观测站、森林病虫害监测站,逐步建立重点区域实时监控网络,不断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森林生态资源动态变化情况,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

(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淮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有苗圃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林业工作队伍建设,加大生态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业务培训和日常管理力度,实现网格化管理。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派出所林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体系

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制体系,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一)分级设立林长。乡级设立乡级总林长、乡级副总林长、乡级林长。乡级总林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乡级副总林长由乡长担任,乡级林长由其他乡科级干部担任。村级林长由村支部书记担任。各级林长实行分区负责制和层级管理,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指导和监督。

(二)设立督察长。督察长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和林长制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反馈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设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乡派出所要成立“林长+警长”办公室。乡级警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四)设立林长制工作机构。乡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林业科级干部担任,同时设立专职副主任一名。

(五)建立部门协作机构。乡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在总林长领导下的部门协同、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乡党委、政府有关部门为乡级林长制成员单位。

四、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乡级总林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承担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总指挥、总调度、总督导职责;副总林长、林长负责协调解决分工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监督下级林长履职尽责。村级林长具体职责参照乡级林长职责,结合实际予以明确。

(二)督察长职责。对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和林长制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严肃反馈问题,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实施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拟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组织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及时或定期向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报告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林长制运行等情况。

(四)林长制成员单位职责。林长制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乡党建办:负责将林长制实施情况纳入村支部书记绩效管理考核内容,为推行林长制提供组织保障。

乡宣统办:负责组织林长制相关宣传报道和社会舆论引导。同时负责完善森林生态旅游产品和相关设施,加强生态旅游公益宣传。

乡项目办: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争取国家和省级、市级及县级投资和支持。

乡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破坏森林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派出所长作为乡级警长,同时领导下级警长履行职责。

乡财税所:负责协调解决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乡级所需经费等工作。同时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乡司法所:负责涉林违法案件的审判,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和复植补种基地,推动生态修复。负责涉及森林、湿地资源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乡应急管理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等工作。

乡城乡建设和生态保护环境中心:一是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查处自然保护区内污染等违法行为。二是负责城镇、村庄绿化美化规划建设的指导工作。三是负责指导协调交通路域范围内绿化、加强通往或穿越林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四是负责组织开展小游园和绿地建设,加强园林绿化和绿地管理保护工作。

乡农村农业服务中心:一是负责做好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协助做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二是负责开展国土绿化和林业生态建设,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三是负责河流、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绿化工作,配合做好造林绿化和林业生产用水调度。四是负责指导全乡林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林长制相关评比表彰,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奖惩措施。五是承担乡林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乡自然资源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林权争议调处等工作。

乡中心校:负责在中小学组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加强校园绿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乡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强化工作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乡林长制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扎实成效。

(二)健全机制,细化任务。建立林长会议、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制度,加快构建林长制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切实强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支持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的财政政策。创新投融资机制,吸纳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入林业生态建设。加大护林员队伍建设、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等方面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建立保障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必要经费的长效机制。

(四)严格考核,强化问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将各行政村及相关单位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作为乡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建立林长制信息化智慧平台和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制名单,科学布局设置林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增强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第四篇】

一、主要目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着提高。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着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林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第五篇】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我镇在部门和单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时间从2005年7月开始,到12月基本结束。参加单位包括镇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县派驻乡镇的基层单位等22个党支部。为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深刻认识搞好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

参加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在全镇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重要基础地位,其中的党员干部,是整个党员干部队伍的基础力量。他们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的强弱,直接关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的落实,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关系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对促进全镇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关系重大。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对整个教育活动的开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具有重大影响。

此次开展教育活动的部门和单位,是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情况最复杂、党员人数较多的一批,涉及行业领域多,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多,党员结构更加复杂,工作难度更大。精心组织和切实搞好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利于加快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影响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对于深入学习贯彻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落实好镇党委提出的“跨越发展实现经济总量翻番,苦干三年跨入全市中等行列”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措施,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二、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认真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党员队伍和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原则要求是:1、坚持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突出“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这一主题。把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先进性教育活动始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尽心尽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真正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在党组织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在广大党员的实际行动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坚定性,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抓住“取得实效”这个关键,始终围绕“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和“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的目标要求,把理论学习、武装头脑同解决问题、关心党员、服务群众、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有新提高,解决党组织、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新成效,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要求、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有进展,建立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有新突破。

3、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学习培训,组织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大讨论,广泛听取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认真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开展各种党性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意识、执政意识和自我提高、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保持先进性。

4、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虚心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落实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激发党员的自豪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自觉性。把发扬党内民主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开门搞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诚心诚意地解决问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真正让群众满意。

5、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参加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双重职责”,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带头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同时,还要认真负责地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先进性教育活动。

6、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和不同群体党员的情况,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具体指导,提出不同要求,使先进性教育活动贴近基层实际,贴近工作实际,贴近党员实际。对文化程度较低的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等,在坚持总体要求前提下,灵活安排学习内容和活动方式。

7、坚持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这一目标,认真实施“环境立镇、引进强镇、科教兴镇、依法治镇”战略决策,突出抓好“招商引资、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三大亮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先进性教育活动。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本地、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防止和克服脱离中心工作搞教育活动或以工作忙为由放松教育活动的倾向,切实做到学习教育与推动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根据我镇实际,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要重点查找和解决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党的意识和大局方面的问题。政治观念、大局意识不够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市、县、镇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够认真,贯彻不够自觉,落实不够得力,甚至理想信念动摇;二是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方面的问题。思想上不思进取,观念上因循守旧,精神上萎靡不振,不善于学习,不善于思考,不善于开拓,工作畏难发愁,得过且过,怨天忧人,缺乏敢为人先、奋发有为、抢抓机遇、争创一流的精神和气魄,缺乏知难而上、抢抓机遇、干事创业、跨越发展的路程干劲。三是领导市场和驾驭全局能力方面的问题。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本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够强,素质能力不适应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四是执政为民方面和服务群众方面的问题。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够强,片面追求个人利益,缺乏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五是艰苦奋斗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不够强,自由主义严重,甚至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六是内部管理和党建工作方面的问题。组织纪律松弛,好人主义严重,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放任自流;对党建工作重视研究不够,党建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党的活动形式呆板,内容单调,缺乏生机和吸引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努力解决上述共性问题的同时,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有针对性地找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镇机关,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政治观念淡薄,爱民、为民、富民、安民意识不强;带领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自觉性和本领不强,缺乏现代市场观念和管理观念;新形势下做好农民工作、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违法行政等问题。在事业单位,着力解决一些党员政治上不够坚定,组织纪律较差,忽视思想作风建设;业务上不够过硬,创新能力不强;职业道德素质不高,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等问题。在企业单位,重点解决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弱,改革承受能力差,在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不重视学习生产技术和业务技能培训,在本职岗位不能成为生产业务骨干;党性观念、主人翁意识、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不强等问题。

四、在部门和单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0天)

1、搞好宣传发动。各部门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镇党委统一要求,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层层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思想动员和具体安排部署,迅速进入学习培训阶段。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作动员,使每个党员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教育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自身特点出发,采取简报、宣传栏、明白纸、标语口号等形式,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做到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活动与效果的统一。

2、开展学习培训。(1)学习内容。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主要教材,重点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和总书记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视察山东时的讲话等内容。认真学习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的先进事迹,迅速掀起向孔繁森、任长霞等同志学习的新高潮,利用身边典型将教育活动推向深入。(2)学习形式。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因人制宜,分类施教,采取集中学习与自我学习相结合,面上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读原文与听辅导、看录像相结合,讨论交流与学习身边典型相结合等不同的学习培训方式。镇机关、事业单位以集中学习为主;工学矛盾突出、集中学习较难开展的企事业单位和各种特殊情况党员,可采取业余、小型、分散、自学等多种学习形式进行,注重学习的实效性。要综合运用上党课、理论宣讲和辅导、路程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典型示范、舆论引导、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等形式,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要根据实际对学习情况进行测试。(3)学习纪律。具备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学习考勤考核、补课等制度。要做到“四有四落实”,即:有详细的学习计划,落实学习阵地;有多样的学习资料,落实学习工具;有健全的考勤补课制度,落实督促考核人员;有详实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落实篇幅限度。无书写能力的党员和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可不记读书笔记。坚持“保集体学、促自学”,集中学习和座谈交流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要保证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学习辅导、看录像和讨论交流的时间不少于24个小时。要保证参学率,集中学习到课率,不能低于95%。要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如实记录每个党员的参学情况,作为考核党员本人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表现的重要依据。

3、制定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学习过程中,要联系行业实际和党员岗位特点,在深入讨论、形成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富有时代特点、简明扼要、切合行业和单位实际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列举出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二)分析评议阶段(40天)

坚持做到“耳聪、目明、心细”,提高分析评议质量。耳听八方,广泛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擦亮眼睛、明确视点,找准存在的问题;把握政策,明确标准,严谨细致,达到对每个党员心中有数,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1、搞好对照检查。重点搞好“四对照四检查”:即对照党性原则查思想,对照“第一要务”查工作,对照宗旨观念查作风,对照党规党纪查纪律。在对照检查的基础上,剖析思想根源,搞好自我总结,明确努力方向,并撰写出党性分析材料。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扩大民主,虚心听取和认真采纳基层单位和群众意见。要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立意见箱、开通公开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征求的意见,经适当整理后向党员本人如实反馈,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

3、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党员谈心面一般不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并听取部分群众的意见。根据谈心和征求意见反馈的情况,党员本人进一步修改完善党性分析材料。

4、进行民主评议。在广泛谈心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规党纪,明确党员的先进性标准,听取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意见。采取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参评、书记点评的办法,对党员逐一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5、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召开民主生活会时,上级党组织或县委督导组将派人参加。

镇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深化学习、讨论确定党员保持先进性具体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生活会、提出评议意见、通报评议情况等八个环节进行。情况特殊的单位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经镇党委同意,可适当合并有关程序步骤。

(三)整改提高阶段(30天)?

1、制定落实整改措施。(1)每个党员根据自己存在的问题和党组织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努力方向;(2)各党支部针对党员队伍及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自身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报县委督导组审查,交党员大会讨论通过;(3)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党员个人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的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4)抓好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个人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把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与解决党员尤其是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做到件件有回音。在党员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党员承诺书,大力推行党员承诺制,真正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做好教育转化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结合评议结果,对有缺点错误的党员,可采取组织谈话的形式,进行严肃批评和耐心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尽快促其转化。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不改的党员和违纪党员进行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保持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目标管理、党员承诺制等行之有效的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要注意搞好学习动员阶段、分析评议阶段“回头看”活动。在整改提高阶段结束时,各单位党支部要在镇党委和县督导组的指导下,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情况和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并进行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及时进行“补课”。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再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做好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的工作。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搞好教育活动总结,写出专题报告。同时,积极做好迎接县考核验收工作。

五、认真开展符合本部门单位特点的主题实践活动

各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广泛开展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加强队伍建设,一颗红心向党”主题教育活动,坚持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做好经常性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农村基层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争当“五个表率”,为广大党员干部做出样子。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做讲政治、顾大局的表率;要努力开拓创新,埋头苦干,做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表率;要始终牢记宗旨,恪尽职守,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表率;要不忘艰苦奋斗,脚踏实地做事,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表率;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开展争创学习型、干事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镇机关活动,树立镇党政机关的良好形象。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执政意识,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掌握现代经济、科技、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扩大知识面,提高知识水平。坚持科学态度和务实精神,增强更快更好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用心把握,用心工作,用心落实,干事创业,加快发展,切实做到想干、会干、干好。牢记宗旨,勤政为民,体察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满腔热忱地关心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新领导方法和工作方式,再创新优势,再上新水平。

(三)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建立基层党组织常抓不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工作)业绩好、党员群众反映好”的要求,遵循“贴近实际、贴近岗位、贴近岗位、贴近群众”的原则,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为关键,以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和阶级基础为着眼点和着力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探索新形势下机关基层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四)按照“五好”的要求,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五比五争”活动,探索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围绕“树立好思想,发扬好作风,掌握好本领,创造好业绩,发挥好作用”的“五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深入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一是比思想观念,争做勤奋学习、思想坚定的模范;二是比服务意识,争做一心为民、甘心奉献的模范;三是比职业素养,争做严谨细致、业务精湛的模范;四是比工作业绩,争做奋发向上、干事创业的模范;五是比道德风尚,争做文明守法、廉洁自律的模范。通过开展“五比五争”活动,使全体党员干部实现“五个明显”,即:思想上有明显进步,作风上有明显改变,服务上有明显改善,工作上有明显提高,纪律上有明显增强。认真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创新党员队伍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为党员、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的党内服务机制,完善党内表彰激励机制,健全党内自我纯洁机制。

(五)开展“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镇机关和驻村干部中开展以摸民情、察民意、解民忧、帮民富、暖民心,送技术、送项目、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五民五送”心连心活动。活动以机关干部包村联户为形式,以“五民五送”为主题,以转变作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以完善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为突破口,探索建立“党员受教育、群众得实惠”有长效机制。

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于不断激发党员的内动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部门、行业、岗位特点,积极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镇广泛开展创建“群众满意的站所”活动;在中小学校以开展“师德建设年”活动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做文明教师、树师表形象”学习教育活动,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先锋作用提供载体。

六、需要把握的几个具体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镇委总体部署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各自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防止走过场、出偏差。具体实施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深入做好统一思想、激发内动力的工作。要根据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发动,用中央和省、市、县、镇委关于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部署要求统一思想,消除各种思想顾虑。重视做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思想发动工作,并注意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对问题较多、矛盾突出、情况复杂的单位,镇党委将帮助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对每个阶段出现的思想问题,要及时发现和解决,使党支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随着教育活动的推进而不断深化提高。

2、努力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覆盖面。要进一步摸清外出党员和流入党员的情况,努力找到失去联系的党员,引导这种情况的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通过多种途径,落实好流动党员、聘用借用人员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中党员的组织关系,把教育责任逐一落实到支部、落实到包帮责任人,力争使每一名党员都能参加活动、受到教育,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3、切实组织好各类特殊情况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对流动党员,在县内流动的,一般应回原单位党支部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县外流动的,一般应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外出失去联系、不能按时参加本批次所在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员,单位党支部形成书面报告,经核实可暂缓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待与其取得联系后再以适当方式“补课”。对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按照党支部隶属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依托其他党支部,组织他们参加教育活动,适当增加一些实用技术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再就业本领,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一些年老体弱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支部批准,有些集体活动可以不参加;对身患重病、长期卧床不起、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党员,党支部作出决议,事先将其情况报镇党委备案,可以不参加教育活动。对于老龄支部离退休的党员,由镇党委统一组织参加教育活动。

4、重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少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及时调整不称职、不作为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切实配强配好党支部书记。积极深化和推进各行业争创“五个好”基层党支部和争当“五个好”党员活动,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共产党员示范岗、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加大对困难基层单位的支持和帮扶力度,对经费、场地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党组织,要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加大财政和党费投入,尽可能帮助协调解决。落实好下岗失业人员中党员的生活保障,关心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5、扎实做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倾听群众呼声,理顺群众情绪,解决群众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把先进性教育活动变成教育群众、鼓舞群众、凝心聚力的过程。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活动,把帮扶贫困家庭和困难学生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通过为民、富民、安民、便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立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良好形象。

6、注重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边学边改,边议边改,边整边改,让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认真查找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党风政风行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影响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体效果。

7、加大教育活动探索创新力度。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镇委部署要求,在努力完成“规定动作”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创新“自选动作”,在教育活动的内容、方式方法、时间安排、组织领导等方面大胆探索,努力形成有利于调动党员积极性、提高教育活动成效、让职工群众接受和满意的措施办法。困难单位党支部要深入开展“询计问策”活动,增强困难职工党员自立意识,教育引导他们把心思用在谋发展、促稳定上来。镇党委将尊重各支部的首创精神,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党支部成功的经验做法,抓点带面,不断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8、正确把握相关政策。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和从严治党方针相结合,着力调动、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广大党员、群众的注意力引导到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做好本职工作上来。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不单独搞一个组织处理阶段,对那些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党员,经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将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按照正常程序,在巩固扩大教育活动成果时作出组织处理。对违纪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9、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镇党委将针对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单位和党员的特点,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站点等媒体和宣传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示精神,宣传各条战线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宣传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实际成效,始终保持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七、切实加强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

此次先进性教育活动面广量大、情况复杂、任务艰巨。镇党委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进一步完善党委负总责、教育活动办公室协调指导、督导组督促检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基层党支部抓落实的“五位一体”工作格局,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不走过场、不出偏差、取得实效。

各基层组织负总责。要继续坚持和落实领导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抓部署、抓督查,分管同志全力以赴靠上抓,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主动抓,切实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既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又要从实际出发,不提过高的标准和要求。

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各支部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总结推广经验,搞好工作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参加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单位,都要成立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及相应的工作机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行政负责人要积极支持、配合先进性教育活动。

指导组要加强指导检查。镇党委向参加教育活动的党支部派出指导组,做到盯紧靠上。指导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指导,严格把关,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发挥领导干部联系点的示范作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要根据此批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特点,结合各自分工,确定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作用。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支部;其他党支部成员,要做好联系党员的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学习动员阶段到联系点上一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在分析评议阶段参加所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在整改提高阶段到联系点指导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

充分发挥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落实的作用。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使他们明确目标任务,掌握政策和方法,真正成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明白人”、责任人。镇党委将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情况的考核,在教育活动实践中考察和培养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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