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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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第一篇】
为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鄂退役军人发〔2020〕15号)要求,决定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建立健全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机制,增强与退役军人的感情,畅通退役军人表达意见的渠道,详细了解退役军人思想生活,丰富服务退役军人的内容,加强信息反馈、工作指导和问题解决,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援助等工作,形成全社会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局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与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建立联系“结对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沟通
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与退役军人建立良好关系,推进精细化、亲情化管理服务。主要包括:
(一)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确保联系对象掌握政策,自觉按政策规定办事。
(二)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围绕中央领导同志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工作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
(三)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对现实思想问题较多,个人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
(四)末端推动政策落实。了解退役军人政策在联系对象身上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找准症结、拿出对策,依法维护好联系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真心实意帮困解难。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详实掌握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六)有效助力就业创业。针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围绕市场需求和退役军人特点,促进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人才供需信息对接,开展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核心竞争力。
三、联系机制
(一)坚持重点联系与普遍联系相结合。按照局机关机构设置及实际在岗人员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职工每人重点联系3名退役军人。重点联系对象为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有创业就业意向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原则上联系对象一年一调整。
苏木镇和嘎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
(二)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每季度走访一次,对工作生活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春节、“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确保联系的经常性。
(三)坚持上门联系与上网联系相结合。在搞好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要注重依托退役军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话、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确保联系对象遇事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月下旬至5月上旬)
按照建立并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要求,制定局机关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重点联系对象。
(二)摸底调研阶段(2020年5月底前)
对重点联系对象,做好定向联系,通过线上线下全面了解重
点联系对象情况,填写《鄂托克旗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联系退役军人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明确联系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对了解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汇总建立台账。登记表于5月31日前报旗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6月底前)
根据重点联系对象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着力解决结对联系对象的具体问题,改变困难现状,实实在在帮助解决急事难事、办实事好事。对已经处理完的问题建议,要及时回复;确需延期办理的,应告知原因,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处理。
(四)长效推进阶段(2020年7月起)
要把联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固化成常态化的运行机制,持续加大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力度,把联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把解决退役军人的诉求和现实问题与创新联系工作机制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巩固联系活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机关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高度重视联系退役军人工作,明确第一责任人,层层分解压实任务,抓好工作落地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做好“结对子”工作,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联系服务对象落实到位。
(二)务实工作作风。要注意倾听联系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扑下身子为退役军人服务,注重实效,不搞花架子,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教育管理和思想疏导工作,及时掌握各方面动态,以周到、细致、真心、真情的联系服务赢得理解支持。
(三)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完善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和备案工作。联系人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工作中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创新方法手段。要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结合联系对象特点,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服务体系网格化优势,高效运用移动网络等手段,开展具有针对性、体现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要创新联系工作方法,采取联系对象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增强实际效果。
(五)强化督导落实。局机关将落实党员干部职工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各联系人做好情况收集和统计上报工作。分别于2020年6月30日前、12月31日前填报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台账(附件3),并报告具体工作情况。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及时了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服务需求。通过形式多样、载体多元、全面覆盖、精准高效的常态化服务联系方式,与每一名服务对象建立日常联系,全面、精准了解他们的需求、掌握动态,排查化解风险矛盾,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军人本色,建功新时代。
二、联系主体及联系范围
1.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常态化服务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统称为“服务对象”)。
2.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导干部常态化联系包案化解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关联的重点退役军人。
3.退役军人党员常态化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
4.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常态化服务联系困难退役军人。
三、主体职责
(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负责具体落实本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探索开展退役军人党员服务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组织本单位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职工直接参与重点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困难退役军人结对帮扶工作、重点人员退役军人常态化服务联系和领导包案化解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即时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
(二)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负责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的具体执行,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困难帮扶全覆盖、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全覆盖。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负责指导和带领辖区各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开展常态化服务联系服务对象工作,建好困难帮扶、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含组织关系转接服务、“双找”、流动党员落地服务、组织关系“一方隶属”组织生活全员参与等)联系服务等工作台账。
(三)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专职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或以适当方式持续保持常态化服务联系辖区内的所有服务对象;负责具体做好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工作,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联系清单(7月20日前)。以重点联系和普遍联系相结合的方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班子成员,以点带面,选取一个区域重点联系5人。其他工作人员,结合业务工作实际,以内设机构为单位,按照全员参与原则,联系7人,建立常态化联系工作台账(样表见附件2)。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重点联系“两参”退役军人、烈士遗属、残疾退役军人、功臣模范、信访矛盾突出人员、特困服务对象等。并于7月15日前按照附件一进行人员分配。
(二)制定联系卡片(7月25日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根据服务对象的数量,为乡、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印制“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样本见附件2),并建立完善“服务联系档案”。
(三)开展首次联系(8月1日前)。利用首次联系机会,县乡村三级要认真开展“四项”活动:一是发送一条慰问短信;二是递上一张联络卡片;三是开展一次走访谈心;四是建立一条联络纽带。
发送一条慰问短信:短信由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在开展走访前发送,发送方式可以通过手机短信、微信、QQ平台发送或通过协同平台进行集体发送。短信内容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统一编写,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抗洪抢险、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投身到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中。内容不必过多,言简意赅,点到为止。
递上一张联络卡片:“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由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发放至每名服务对象,发放工作要迅速启动,进村入户、面对面递送,并做好工作记录,建好工作台账。原则上,不能采取通知服务对象到办公室领取或是其他人员代领。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做好统筹安排,确保在“八一”之前全部发放到位,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开展一次走访谈心:以“拉家常”、“定亲戚”等方式,开展一次走访谈心活动,要面对面交流、手拉手交谈、心贴心服务,了解服务对象的所思所想所盼,详细填写《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新兵入伍“四尊崇”、退役返乡“五关爱”、日常关怀“六必访”,做好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全系统干部职工要关注联系对象家庭、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掌握和帮助解决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
建立一条联络纽带:在联系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记录哪些是退役军人党员,哪些是非党员,哪些属于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哪些属于困难退役军人,做到记录清晰、底数清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要注意收集、及时汇总,做好统筹安排,明确专人作为退役军人党员与非党员之间、退役军人创办领办企业或退役军人成功人士与困难退役军人之间的中间联络员,搭建沟通桥梁,建立一条长期联络纽带,真正实现互帮互助。
1、健全联系机制(9月底前)。根据前期走访联系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规范化、常态化联系。
2.建立完善联系困难退役军人机制。认真按照《中共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3.建立完善退役军人党员联系非党员机制。根据《贵州省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建立党员退役军人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制度。以县级为单位统一模式,乡级负责具体组织,以村(居)为基本单元网格式管理,明确每名党员退役军人原则上联系党组织关系所在村(居)辖区内1-2名非党员退役军人,确保辖区非党员退役军人联系全覆盖,联系人数不足的,由县、乡两级调配;负责联系工作的退役军人党员由所在支部负责日常管理提醒,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协助教育管理服务,并作为乡村两级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建立台账;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退役军人及非党员退役军人由所在党支部或单位教育管理。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属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主动对接组织部门,设立专门窗口,提供组织关系转接“一站式”服务。乡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会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台账登记。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在本级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机构的指导下,强化与退役军人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常态化沟通联系工作,至少每月应与流动党员联系一次。要注意筛选联系非党员退役军人的党员退役军人,确保政治过硬。
4.建立完善领导包案化解机制。根据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回头看和常态化排查防范化解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工作要求,针对退役军人事务部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督办的矛盾问题攻坚化解督办件认真开展包案化解工作,对照《贵州省2020年矛盾问题攻坚化解活动挂账督办信访事项台账》,按照“—个案子、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标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推动矛盾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要定期联系服务对象中的信访重点人员,做好思想工作,继续开展“矛盾问题大化解”,落实“三到位”;要深入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矛盾问题攻坚化解工作,探索建立以县级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责任主体,以乡镇(街道)和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的矛盾问题调处机制。
(五)建立常态联络(10月份以后)。
1.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联系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至少每月联系一次、每季度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进行联系;在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
2.对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服务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走访慰问或召开座谈会服务联系。
3.对在非国有企业工作的服务对象,由企业所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组织人员赴企业召开座谈会或进行个别实地走访服务联系。
4.对部分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主要由县级及以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按属地原则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或逐一上门服务联系、走访慰问。
5.对人户分离、居住异地的服务对象,由户籍所在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慰问为主,并与其长期居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互通共享信息,共同开展好常态化服务联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请各县(市)高度重视、认真谋划、上下联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发放联络卡片,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首次联系任务。各级在开展重点联系或普遍联系均要建立台账,重点对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困难帮扶、信访接待等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并且要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将工作做实做细。
(二)强化督促。各乡镇、村退役军人服务站要把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服务对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抓常抓长,抓出成效。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要定期向所属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报送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进度。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于每年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向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报常态化服务联系工作总结。
(三)加强宣传。要通过传统媒体与“三微一端”等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覆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教育;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通过入户宣传、发放政策汇编以及“消息上墙”等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和“政策落实大督查”,要了解联系服务对象有关政策的落实到位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清情况、找准症结、提出对策,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他们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要带着感情和责任,积极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把退役军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要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本地区开展常态化联系工作的典型事例或退役军人先进事迹,并积极推送到有关媒体进行报道,持续传递正能量。
附件:1.罗甸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20年常态化联系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情况表
2.《退役军人服务联系情况表》和《退役军人服务联系卡》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第三篇】
一、落实规定动作,夯实工作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xx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对标对表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去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修订本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牵头单位和负责人员,联系人和联系对象发生变更的,第一时间做好报备和完善台账工作,严防在硬性任务落实上“挂空挡”。严格按照《转发的通知》要求,抓好网络联系和上门联系相结合,化解矛盾与帮困解难相结合,宣讲政策与听取意见相结合。拉近工作距离,丰富工作内容,拓展工作渠道,在做好共性问题集中解难的基础上,突出针对性、个体化的联系服务,将“一人一策”落到实处。
二、聚焦重点任务,加强工作统筹
围绕全年重点任务部署,突出政治引领,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与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有机结合,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知党恩、跟党走,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注重在联系工作中发现和树立退役军人典型,增强广大退役军人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强化政策宣传贯彻,结合“法律政策落实年”活动,将宣传解读《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有关政策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开展“送政策上门”活动。推进矛盾化解,充分发挥联系工作“常态化”和“面对面”优势,帮助退役军人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长效机制,抓好工作督办
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全市退役军人工作综合督查范围,列入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年度重点任务和全市“xx建设”考核内容。规范运行“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更加完善的工作网络。国家拟于年内制定出台《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量化评估标准》,为科学评判范围是否覆盖、联系是否经常、内容是否合理、工作是否有效提供依据。要着眼工作常态开展、机制长效运行,强化领导责任,科学统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上下联动,抓好任务落实和工作督办,确保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落细落实。
四、发挥平台效应,提升工作内涵
要积极引导系统人员深刻认识“常态化”开展联系工作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联系工作“既是服务保障,更是接受教育”的思想认识和情感认同,严防工作流于形式,影响实际效果。要把创新开展工作作为能力提升、积累经验的重要举措,做好工作平台共享,将常态化联系与典型选树、就业创业指导、红色教育和帮困救助等工作有机结合,打通服务退役军人工作“最后一公里”。要发扬首创精神,从基层实践中汲取智慧,做好经验总结推广,加强信息报送,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工作数据管理,做好更新对比总结工作,为精准施策提供第一手资料。扎实开展走访调研工作,拓宽意见反馈渠道,收集意见建议,科学分析研判,为建立完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长效机制提供参考依据。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第四篇】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为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切实摸清底数,精准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结合既有数据信息,对全面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为彻底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数据调查分析,积极探索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切实夯实退役军人工作基础。
此外,拟结合信息采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会同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统计局、医疗保障局、信访局以及中央组织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等军地有关单位,通过数据交又比对等方式建立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全面推进“互联网十”退役军人管理、服务、保障等体系建设,依托国家电子政务专网,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全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综合信息大数据平台,为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二、采集对象
本次信息采集对象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栖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等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服务管理釣所有相关人员,包括;
(一)退役军官、退役士兵、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老复员军人、无军籍离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
(二)烈士遗属(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子女)、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
(三)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
三、采集内容
信息采集的主要内容包括各类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近期照片等主要信崽,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主要诉求等多项信息,全面反映各类对象的综合情况。按照对象类别分别设计相应的信息采集项目和表格,将需采集内容以表格形式直观呈现,以便于采集人员填写。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入伍(参加工作)时间、退伍(离休退休)时间、服役期间身份(军官、士官、义务兵)、服役部队、服役期间编号以及户籍等信息。
2.生活状况。包括退役安置方式(安排工作、自主择业、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现就业状态(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公益性岗位、个体、无业、下岗、离退休、务农)及工作单位名称、住房情况(有无仨房、住房性质、面积)。
3.享受待遇。包括享受国家抚恤和补助、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4.主要诉求。包括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四、采集方式
此次采集信息项目和內容较多,工程量较大,为保证采集效率和采集工作准确性,必须设计运用科学的采集方法和先进的采集技术。信息采集工作坚持全面规范、严谨细致、自主申报、交叉比对、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横向共享信息数据。请公安部共享并提供全国户籍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曾服兵役人员信息情况;请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共享并提供全国退役军人服役信息情况。根据二者数据提供情况,与退役军人事务部现有数据进行充分融合,依托现有的全国优抚对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此次信息采集综合平台,向各地分级授权,将各地现有数据采集终端设备植入初始数据,作为采集工作基础数据,大幅臧轻基层人员采集工作量并提高采集效率和准确率。
2.利用现有资源采集完善数据。以县为单位,政府统筹负责,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民政部门通过现有信息采集设备采集、手工录入补充、签字确认相结合的方式,以系统的基础数据库为依托,结合对象个人申报信息,采集、补充完善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拟以县(市、区、旗)为单位组织,在各乡镇等设立集中采集点,采取现场采集与对象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目前,全国共有39905个乡镇街道、2851个县(市、区、旗)、334个市(盟)、32个省级单位。经过多年推广和努力,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核查专用设备已配备到了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和大部分乡镇、街道,现有采集核查设备2万多台,基本可以满足信息采集工作需要(采集设备不足的地区可适当增置)。
3.信息数据交叉核查比对。在完成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象身份等基本信息采集任务后,将已采集到的信息,分别请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信访局、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分别比对并提供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状况等信息。随后,将信息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下发各地,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武部等相关部门交叉校核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以及服兵役情况等信息,对问题数据进行修订,对缺失数据进行补充,切实全面摸清情况,儆到不漏一人,力求信息准确此次采集数据不作为对象享受待遇的依据。各类对象所享受的待遇以现有待過体系中相应数据为准。将来,若有新增享受有关待過的情况,应按规定桯序逐案审批,并在数据库中同步更新。
五、计划安排
为尽快摸清底数,信息采集工作拟分两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对象信息档案,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淸各类对象综合情况,力争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主要计划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2018年底前)。
1.动员部署。各地根据国务院和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部署信息采集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切实做好培训工作。
2.开发准备。退役军人事务部完成信息釆集软件、采集工作实施细则和初始数据开发并根据授权下发县级工作部门。部机关集中或分片区开展培训工作,完成工作准备。
3.信息釆集。各地按照既定的实施方案,根据信息数据采集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完成基本信息数据的采集填报工作。
为确保各采集端数据安全,合理把握采集工作进度,各级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定期上报更新采集数据,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各类对象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形成基本信息数据库.
二)第二阶段(2019年5月1日前)。
1.数据交叉比对和共享。退役军人事务部根据采集工作第一阶段汇总数据,分别请各有关部门分别比对并共享提供相关对象户籍、社会救助、社保、住房、医保、主要诉求、服役情况等综合信息。
2.梳理问题数裾和缺失数据。融合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建立退役军人大数据平台,全面梳理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根据对象户籍下发各地。
3.数据修订和补充完善。由县级政府统筹负责,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交叉校核问题数据和缺失数据,并进行修订和补充。
信息采集工作报告和相关信息数据(电子版),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后,逐级报送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裾本地区信息采集情况和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分析,形成省级信息采集报告和汇总数据(数据电子版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退役军人事务部。
六、工作要求
此次信息采集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当前最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极为复杂,牵涉面广、任务量大,为确保信息采集工作圆满完成,有关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专门的协调领导机制并组建信息采集工作班子,各业务机构积极支持配合,高效推进。指导各级理清贯彻落实信息采集工作的思路、对策和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组织精千力量,提供专项经费等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精心安排、稳步实施。各地应成立政府统筹负责、各有关部门全面参与的工作领导机制、组建专业的采集工作队伍,提供经费和设备支持,保证采集工作顺利进行。鉴于此次信息采集工作重要性和复杂性,请各级统计部门提供统计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二)采取科学方法。信息采集工作与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化建设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建立全国联网、上下贯通的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为信息采集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建立与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医保、信访、人武等部门的共享联动机制,实时更新数据,充分发挥大数据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开发与运用,为退役军人工作开展提供信息技术支撑。同时,在采集、比对、核查工作中,应加强安全防范,采集端、上报方式均使用专用电脑,信息数据经授权才可通过信息系统上传,确保数据安全。
(三)周密部署安排。信息采集工作与悬挂光荣牌工作同步推进,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周密部署安排,确保如期完成所有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可设立1个或多个集中采集点。对已经配备专用采集设备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采集信息数据:暂时没有配备的,可通知有关对象前往集中采集点申报信息;对年老体弱、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对象,可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采集数据。自上而下做好对采集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让他们熟练掌握系统、设备、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确保信息数据统计全、核实准,做到不错、不漏。
全国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已经部署展开。采集内容不仅包括了个人基本信息、生活状况、享受待遇,还包括主要诉求,由本人反映的具体问题、存在的困难等。
这次信息采集,可以说史无前例。不仅行动由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指挥,协调公安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等单位密切配合,做到横向共享信息数据。
另外,在采集信息对象上,包括退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庭、军烈属等所有优抚对象均为采集范围。《通知》还要求以县为单位,逐一补充完善信息数据,并结合采集到的数据,交由相应负责的各部对信息进行核实,做到信息准确,不漏一人。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清零有望。今年2月,民政部相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要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排查,做到问题清零。怎样清零?首先就得有准确的人员信息数据,而此次全面信息采集,对象包括退役军人等所有优抚对象,在采集时,发现的一些历史欠账势必会妥善解决。
二是现实诉求合理反馈有路。全面的信息采集,不仅包括人员信息、当前现状,还包括了个人诉求。譬如有的退役士兵,退役时养老保险没有转接的,待转业士官没有领发待转业期间安置补助的,家庭贫困住房有困难的及现役军人家属有实际需求等等,都可以结合这次信息采集反映,可以说是一次很好的合理反馈个人需求、困难的好机会。
三是冒顶冒领优抚现象有治。从媒体透露的,一些不法分子冒顶、冒领优抚,和优持对象本人去世仍隐瞒欺骗手段领取国家优抚补助的现象仍时有存在。此次信息采集,立足现有数据为支撑,多部门协调配合核查,同时结合签字确认结合的方式,确保了数据的真实准确。与此,对于冒顶的现象将是一次很好的集中治理。
最后,我们也提醒一下广大退役的战友,关注好本籍所在地发布的信息采集动态,及时配合搞好个人信息采集工作。
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全面推广“尊崇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效能,深入推进退役军人管理体系和服务能力现代化,根据《xx镇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实施方案》(景退役军人字〔2020〕5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将建立键全联系退役军人制度机制作为推广“尊崇工作法”和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重要内容,加强与退役军人的沟通联系,畅通退役军的人表达意见的路径渠道,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感情联络、思想疏导、解决难题、化解矛盾、帮扶援助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主要内容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应与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建立联系“结对子”,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联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对接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景德镇市和乐平市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确保对接对象了解政策,自觉按照政策规定办事。
2.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围绕上级高度关切,退役军人广泛关心,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
3.扎实做好教育引导。准确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家庭、生活状况,对个人问题较多,诉求较为强烈的,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促进思想稳定。
4.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全面了解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在联系对象身上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到位或存在矛盾问题的,及时查明原因、找准症结、拿出对策,依法维护好联系对象的合法权益。
5.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关注联系对象、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摸清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真正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6.推荐宣传先进典型。在联系工作中注重发现、挖掘、培育、推荐先进退役军人典型,及时宣传推广,不断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勇争先、做示范的热情。
三、联系安排
1.坚持重点对接与普遍对接相结合。结合落实《xx省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保障帮扶联泰工作制度(试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定点帮扶区域内联系1-2名退役军人;各股室和服务中心在各自定点帮扶区域内联系若干名退役军人。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和伤残、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以及信访矛盾突出人员。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家庭按照“尊崇工作法”推广要求,实行普遍“一对一”对接,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
2.坚持平常对接与定期对接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至少走访一次,确保联系的经常性。在联系对象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以及“春节”“八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应及时联系对接。
3.坚持上门对接与上网对接相结合。在做好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要注重依托退役军人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率,确保联系对象遇事后能及时联系,意见能及时反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领导责任、做细对接方案、压实工作任务、保障工作落实。广大干部职工要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做好“结对子”工作。
2.完善运行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好联系工作台账,加强动态管理,工作人员要登记好联系工作日志。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保证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3.创新方法手段。要结合联系对象特点,充分运用移动通讯网络平台,开展有针对性、个性化的联系服务工作。要采取联系对象喜闻乐见的方式,创新联系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增强实际效果。
4.强化督导落实。要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每年6月和12月要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逐级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组织检查抽查,对好的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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