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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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督导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自全国常态化扫黑除恶启动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持一手抓重拳打击、依法严惩,一手抓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扫黑除恶工作呈现出协同推进、纵深突破、攻坚落实的良好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全国、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会议结束后,先后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各类扫黑除恶文件、简报等23次,对全县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成立27个县级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同步印发工作方案并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安排推进专项斗争纵深开展;组建查处“保护伞”专项组等5个专项组,投入专项经费35万元,有力保障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分片区召开专题培训会,不断提升各单位工作牵头人思想认识及业务能力。同时,将专项斗争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印发**县常态化扫黑除恶目标考核细则,组建5个专项督导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及各成员单位开展全覆盖工作督导2次,并形成通报印发,反馈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摸排线索,依法严处严办。健全线索收集、甄别、移交、处置机制,依托县内媒体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和舆论引导,设立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网络举报平台,制发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线索收集;各成员单位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深挖本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截至目前,累计受理有效举报线索**条,办结回复**条,其余正在核查中,全面落实“人人见面、件件回复”工作机制。建立重大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数次召开重大案件协调会,对重大线索、重要案件特别是涉及时间较长、群众反映集中的案件实行快查快办、严查严办,确保打击“深狠快准”。截至目前,已成功打掉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对涉恶犯罪**人处以刑罚,移送起诉待判决**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共打击处理**人。

三是坚持综合施策,注重标本兼治。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扫黑除恶治乱原则,认真落实边扫边治边建要求,紧扣各类治安“乱点”“乱象”,将专项斗争与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协调联动,大力开展各行业领域治安乱象整治行动,全县治安形势持续好转;以开展“六无村(社区)”创建为契机,不断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加快“雪亮工程”、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运用,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持续推动基层组织班子结构优化,从严从实推进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严格按照“三分类三升级”活动要求,持续深入整治全县90个软弱涣散党组织,不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制定全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方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斗争宣传。印制**县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卡、明白卡、知识画报等宣传资料23000余份分发至各乡镇(街道)及成员单位,重点增加城区核心地段、交通要道、治安问题突出区域等地区的宣传品投放数量;悬挂横幅标语1000余条;县级媒体共报道扫黑除恶相关新闻300余条。制作专题宣传短片1部,在**电视台、电子阅读栏、LED显示屏及娱乐场所等处滚动播出;通过平安**州微信公众号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20余条,制作《扫黑除恶绝不手软》H5宣传展示场景,转发量已超过6万人次;各乡镇(街道)结合“万名干部进农家”活动以及召开坝坝会、广播会等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知识,有力提升了群众知晓率。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已半年有余,虽然取得了初步战果,但距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不小的差距,我们也及时开展了自查自纠,发现工作开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亟待解决。

一是条块结合不够紧密,协调联动效率不高。部分单位对扫黑除恶治乱的目标理解不透彻、不深刻,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还未全面形成。部分县级部门特别是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在业务上对乡镇指导不够,导致乡镇在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上没有与主管部门形成合力;有的县级部门在职能职责上有交叉重叠,在工作中存在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有的部门对专项斗争的认识还不透彻、不深刻,片面地认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是政法部门的事,未与政法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导致工作推进难度增大。

二是基层基础不够扎实,工作推进不够强力。农村自治、德治、法治体系还不够健全,成为制约我县常态化扫黑除恶提质增效的重要因素。我县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离择优配强全县村“两委”班子目标还有差距,存在“青黄不接”的现象,农村治理人才缺失,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增强;全县警力配置不足,基层派出所人员较少,工作推进有难度;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还存在缺位的情况,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基层组织特别是村(社区)组织“庸懒散浮拖”等问题专项整治不够彻底,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农村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技防水平不高,未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室内盗窃等侵财性案件多发;部分涉黑涉恶线索因时间跨度大,存在证人死亡、证据灭失、案件已过追诉期等情况,无法有效办结案件,执法办案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区域发展不够均衡,社会矛盾相互交织。我县是**第三人口大县、农业大县,整体经济底子薄,全县片区经济发展不均衡,社会矛盾风险总量大。有的农村地区人际关系日趋淡漠,邻里间、亲朋间矛盾增多,与人为善、互爱互助的风气日渐淡化,敲诈勒索、诈骗现象等时有发生;有的群众“信访不信法”,尊法守规观念淡漠,甚至将一般信访改头换面成涉黑涉恶线索举报,未得到满意回复便到省进京越级上访,且无效线索大量存在,无形之中增加了工作量;南路片区经济相对薄弱,农民思想观念落后、精神文化匮乏,存在不劳而获的思想,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电信诈骗问题突出,受害者较多;沿涪江一带砂石开采乱象突出,资源开发领域有待进一步整顿。

四是反思总结不够全面,整顿提升进程较慢。未及时对常态化扫黑除恶进行成效总结和问题反思,扫黑除恶治乱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对已查办的部分案件还未全面扩线深挖,由于当事人、知情人有顾虑等原因,线索核查、执法办案阻碍较多,就案说案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平时发现的问题没有深究背后的诱因,存在见子打子的现象,导致问题整改后仍然出现反弹,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严重影响我县扫黑除恶工作质效提升,导致工作成效不明显、亮点不突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中央督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整改,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将我县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一是狠抓“关键少数”,提升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工作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斗争工作培训,不断提升基层领导干部思想认识,确保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二是狠抓工作宣讲,夯实基层基础。组建宣讲团下沉到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讲,切实提升基层干群思想认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三是狠抓督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加大工作督导和问题整改力度,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问责,并实行专项斗争单项目标考核,以督导倒逼责任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一是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宣传力度。组建宣传小分队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工作宣传,特别是针对资源开发领域、建筑行业领域和服务行业领域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加强对村社干部和基层群众的宣传引导。二是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发动群众。强化新媒体运用,面向全社会推送扫黑除恶宣传知识,进一步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扩宽线索来源;采访报道一批涉黑涉恶典型案例,彰显法治权威,更加广泛地获得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三是加强舆情处置,防止形成炒作。对专项斗争重大舆情,坚决落实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防止形成炒作,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三)进一步深化专案攻坚。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提升办案质效。每起重点案件明确一名牵头领导包案负责,按照专案专办的要求快查快办、限时办结和反馈结果;对重点案件制定督办通知书分流至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理结果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二是强化证据意识,依法办理案件。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规定和两高两部《指导意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把每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三是严把政策法律,规范办案程序。严格办案程序和纪律要求,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严格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切实避免案件简单化、扩大化的处理倾向,确保线索核查、案件侦办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一是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完善协作推进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全县上下一盘棋工作格局,特别是深化5个专项组职能作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深挖彻查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建强基层战斗堡垒,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整治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规范管理等工作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大力整治全县治安乱点地区,倒排工期、正排工序,细化举措,确保按期整治到位。三是深化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加快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加强“雪亮工程”等信息化建设应用,震慑、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强化全民普法教育和精神文明宣传,树立和弘扬时代新风,筑牢防黑防恶的思想防线;坚持党委政府与公安机关治安月分析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安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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