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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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第一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第二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xx市x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进一步理顺母、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规范公司内部运作机制,不断强化财务核算和管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公司依据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控股50%以上(不含50%)或派出董事占其董事会绝大多数席位(控制其董事会)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子公司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或协议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组织和开展本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第四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基础工作,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检查监督。除法定的会计账册、账户外,子公司不得另立会计账册、账户,不得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体系,提高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各子公司在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会计变更等均应遵循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的规定。

第六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和完善预算及成本管理体系,健全财务预测、会计核算、监督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管理基础工作;募集和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有效的财务会计信息。

第八条建立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基础工作,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财务指标的分解落实和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考核制度。

第九条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定额管理、计量验收制度,确保各项定额先进合理和进出公司的存货及提供的劳务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收费合理。

第十条建立科学的存货管理制度,保证内部经济核算的及时进行;并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盘点(每年年底前必须对全部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

第十一条建立财务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以明确经济责任,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完整、规范、正确。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十三条各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参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1、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各子公司必须参照该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在每年中期、年度财务报表中给予如实反映。

2、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办法,各子公司均应参照公司确定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范围和固定资产分类折旧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并计入当期损益。

3、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报表报送时间按时编制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子公司的年度财务报表由公司委托或经公司同意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子公司报送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下列时间提供:

(1)月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3日前完成并提供;

(2)季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5日前完成并提供;

(3)年度财务报表:子公司于次月10日前完成并提供;

4、子公司应参照公司的标准和财务制度的规定,制定福利费、通讯费、招待费、差旅费等非生产性支出的管理制度,报公司财务处备案。

第十四条各子公司应按照公司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要求和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计划安排和管理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并将财务预算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进一步强化各项支出的授权审批制度。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各子公司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好费用审核报销关。子公司不得报销公司本部各单位及任何个人(含担任子公司兼职董事、监事)的、不应由子公司承担的各种费用。违者除退回已报销费用外,还将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要加大成本考核力度,对各项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要进行检查、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查明原因,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确保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十八条各子公司应根据公司关于资金管理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同时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总目标的要求编制年度、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管理中要及时掌握资金的增减变动情况,对资金实行动态管理,使有限的资金在生产经营中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各子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本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出发并结合管理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内部牵制制度,确保银行结算凭证和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各子公司在实施资金管理中要严格遵守银行的结算纪律,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对外出借资金,不得任意对外投资,以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子公司处置超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子公司净资产10%以上的固定资产,应事先向公司财务处或相关部门报告,取得公司的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允许对外投资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要贯彻“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效益性”原则;在具体确定投资项目时,强调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要特别注重于技术和经济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提供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策。

第二十二条各子公司应建立对外投资项目报告制度,便于母公司及时履行对外信息披露义务。即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投资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组织实施。各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在具体实施时要加强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工程成本。未经过上述程序审批的项目不得任意对外投资。对经过上述程序确定的投资项目的有关文件须上报公司相关的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各子公司在具体实施对外投资项目的过程中,涉及需为项目公司提供筹资担保时,应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担保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二十五条各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公司可以随时查阅和审计子公司的会计账目,查阅时子公司应无条件服从。

第二十六条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市场规律,根据自身的发展与经营特点,制定经营方针和政策。经营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如下原则处理:

1、各子公司与公司及所属单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市场经济规律及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内容要按“平等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对交易中涉及的结算价格按市场原则合理确定,交易双方不能因为存在母子公司关系而要求某一方作出减让或提高结算价格。

2、各子公司应严格执行经济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采购款项(含采购预付款),必须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财务部门才能按规定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关联交易完成后,交易双方应及时办理款项的结算,不得拖欠货款;也不得签订无交易背景的经济合同,通过预收货款任意占用另一方的资金。确因市场变化等特殊情况,致使已签订的合同无法如期执行的,合同双方应详细说明无法履行合同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解除合同,作为已预付货款退回的依据。

3、关联交易预计发生的金额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时,各子公司应履行报告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

第二十七条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公司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决定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子公司应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报告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信息,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由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该等信息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第三篇】

公司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总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分析工作,保证集团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强化集团内部财务管理,提高集团整体经济效益,根据《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和××集团总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的,反映××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本制度所称财务分析,是指××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基本依据,并结合其他有关资料,运用比率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对××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所作的分析、判断与评价。

第三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应当重视财务报告的编制、报送和财务分析工作,并将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作为财务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工作由××集团总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分级归口管理。

第四条××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和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编制和报送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公司会计人员编制和报送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第五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编制和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集团总公司可以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要求各子公司编制和报送统一会计制度以外的财务报告。

第六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包括:

1.会计报表。

2.会计报表附注。

3.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成本明细表、费用明细表。

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仅指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成本明细表、费用明细表。

第七条年度、半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反映两个年度或者相关年度两个期间的比较数据。

第八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方法编制和报送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不符合基本会计假设的说明:

(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2)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说明。

(4)重要资产转让及其交易的说明。

(5)企业合并、分立。

(6)重大投资、融资活动。

(7)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8)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下列情况作出说明:

(1)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2)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3)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4)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应当根据真实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并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框架内,各子公司根据需要改变财务。

报告的编制方法,需要报请××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审查批准。

第十条各子公司在编制财务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结账,并按规定做好对账工作。

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和终止营业时财务报告,应当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第十一条各子公司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有总会计师的公司,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十二条各子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财务报告。

1.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应当在年度终了后两个半月内报送××集团总公司财务部。

2.月、季度财务报告应当在月度终了后10天,季度终了后15天内报送××集团总公司财务部。

第十三条××集团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及时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个别子公司除向××集团总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外,还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其投资者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集团总公司应当按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企业集团并财务报告。

第三章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第十五条各子公司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和重要会计估计,除符合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改变。

重要会计政策的范围包括: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建造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存货计价方法、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借款费用资本化方法、研究与开发费用处理方法、无形资产计价方法、财产损益处理方法、非货币性交易资产计价方法、债务重组核算方法等。

重要会计估计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提取比例、存货跌价损失准备提取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固定资产残值预计比例、无形资产摊销年限、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建造合同完工比例、劳动合同完成比例等。

第十六条子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法律或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2.这种变更能够反映更加可靠、相关的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的会计信息。

第十七条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当向××集团总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阐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以及变更后对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应当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并提交××集团总公司董事局或总裁办公会批准,然后下达执行。

况、经营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研究、落实解决集团经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政策措施。

第十九条××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及各子公司财务部门应当以财务报告为基本依据,并充分收集有关财务、业务、市场、技术、管理、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有关信息,根据不同情况有效地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分析的内容一般应当包括:

1.财务能力分析,具体包括偿债能力、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和发展能力。

2.财务质量和收益质量分析,具体包括资产质量分析、营业质量分析、利润质量分析等。

3.财务结构分析,具体包括资产结构分析、负债结构分析、成本费用结构分析、收入和利润结构分析。

4.财务成长性分析和经营成长性分析。

5.财务预算分析。

6.综合财务分析。

第二十一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比率分析、比较分析、因素分析、平衡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层面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其所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潜力。

第二十二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应当编制财务分析指标表。财务分析指标表应当包括如下财务分析指标:

1.偿债能力分析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或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现金流动负债比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对当期到期的长期负债之比等。

2.获利能力分析指标包括: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利润率等。

3.营运能力分析指标包括:

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

4.发展能力分析指标包括:资本增长率,资本积累率,技术投入比率等。

5.财务质量分析指标包括:不良资产比率,资产综合减值率等。

6.收益质量分析指标包括:营业活动收到的现金对营业收入之比,营业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对营业利润之比等。

7.资产结构分析指标包括:现金资产比重,应收款比重,存货比重,对外投资比重,不良资产比重,非经营用资产比重等。

8.负债结构分析指标包括:流动负债比重,长期借款比重等。

9.财务成长性分析指标包括: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长率等。

10.经营成长性分析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第二十三条财务分析指标表应当至少并列公司连续3年的财务分析指标,以便于开展财务趋势分析,观察和评价公司发展的趋势。

示在财务分析指标表之中。

第二十四条××集团总公司及子公司应当根据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指标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运用比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从定量和定性两个层面对本公司进行单项财务分析和综合财务分析,并按如下要求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1.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应当涵盖财务能力分析、财务质量分析、财务结构分析、财务成长性分析、财务预算分析等单项财务分析及综合财务分析的各项主要内容。

2.财务分析报告应当揭示发生重大变动或重大差异的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并就这些变动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的影响进行充分地说明。

3.财务分析报告应当充分、客观地分析。

总结。

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或建议。

第二十五条随同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报送的财务分析报告应当按照如下格式编制第一部分:公司概况。

第二部分:财务指标的比较分析和因素分析。

第三部分:财务预算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第四部分:财务综合分析。第五部分;主要经营和财务问题。

第六部分:主要对策建议。

名并盖章。设有总会计师的公司,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的财务分析指标表和财务分析报告应当随同年度和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报送××集团总公司。季度和月度只须报送财务分析指标表。

××集团总公司财务部在汇总分析子公司财务分析指标表和财务分析报告的基础上,编制集团总体的财务分析指标表和集团财务分析报告。并连同子公司财务分析指标表和财务分析报告,一并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作为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决策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集团总公司财务部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xx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第五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告大全【精彩8篇】”,加强对现金的严格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条例,节约现金使用,保护现金安全,防止丢失被盗,现金管理遵循以下规定:

1、所有现金收入,均须及时存入银行。

2、出纳人员每日及时记好现金日记帐。

3、会计与出纳应每月末对帐,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任何人不得挪用现金,不得以借据等“白条”抵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

1、不准出借银行帐户。

公章由办公室主任保管;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支票由出纳保管。

3、出纳每月末与银行对帐,发现问题立即查询。

4、出纳按照财务要求做好银行日记帐。

(三)财产物资管理。

1、财产物资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设立固定资产帐目,建立专项管理制度。

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四)票据领用管理。

各种票据由使用人员向财务室领取。领取后,按票据种类分门登记造册。

(一)办公费使用范围及规定。

1、范围:办公费主要用于添置办公用品、办公区域设施维修维护等,取得正规发票后应于一周内报销入账。

2、实施大宗办公用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制度,购置的办公用品及其它支出要符合财务有关规定。

3、购置的物资应有经办人将申请提交党组,党组开会研究通过后,由分管局长审批,所有物品(购买或调换)均需经验收后,入库登记。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1、两个相符:差旅费票价必须与报销相符,实际车程价与报销价相符。

2、差旅费应在出差任务结束一周内报销。

3、签字顺序:经办人填写好差旅费报销单,会计复核,领导审批。

4、学习、考察等按相应标准报销,附相关通知文件。

5、结合“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执行本项规定。

三、会计档案管理。

1、按照《会计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会计负责对会计档案定期归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

2、每年年终后形成的会计材料,应由会计装订立卷,并保存备查。

3、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规定分永久、定期两类进行归档。

4、财务人员调离岗位,须办妥会计资料交换手续,有移交时的遗留问题,应写出书面材料进行说明。

5、会计档案的查阅、凭证的复印,都应征得主要领导的批准方可。

四、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主。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监督单位的一切资金收支活动。

发票、收据上必须有单位名称、购物日期、物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清楚、涂改过,一律不予报销。

3、报销的发票及发放的各类款项,必须严格履行财务报销手续,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复核人、财务负责人的签字。

4、根据收、付的原始凭证登记好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严禁白条抵库,每月末与银行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查明原因。

5、支票与印签分别由专人保管。

做好交接记录。

对会计凭证类、会计账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他会计资料类等,按时分类立卷归档。

8、财务室重地,非财务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

9、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册、会计报表、软盘等各种财务档案资料。

10、财务室防盗措施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工作时间财务人员有事需离开办公室,必须随手关门,妥善保管好相关现金、发票、印章等,避免遗失。

11、保险箱必须专人保管,钥匙必须随人带离,不得将保险箱备用钥匙放在财务室内,保险箱密码必须随专管人调整,以防他人盗窃。

12、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事业单位制定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办理领导交与的其他事务。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有关会计业务的法律法规,负责预算内外一切帐目及固定资产总帐的帐务处理,行使会计职责职权,严格从事会计业务、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活动,当好领导的参谋。

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设置帐目、审核单据、填制凭证,按时结帐对帐,编制会计报表,做到帐目健全,帐目清楚,日清月结,帐证帐务相符,报表要做到内容完整,数字清楚正确,报送及时。

3、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保证收入、支出合乎手续。

4、建立和管理财务档案,依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做到资料齐全、保密。

5、组织预、决算的编制工作,组织经费收支等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各种财务管理的方法,对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保证各项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密切注意财经制度、财经纪律的遵守执行情况,参与税收、财务、审计检查工作,防止重大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8、负责审查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

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1、出纳员负责现金、发票的保管工作,要做到有记录,支出有签字。

对现金收、支的原始凭证认真稽核,不符合规定的有权拒付。

3、现金要日清月结,按日逐笔记录现金日记帐,做到记录及时、准确、无误。

4、办理其它银行业务要核对发票金额是否正确、准确,并经领导批准后签发,不得随意办理汇款。

5、收付现金时,会计两人过手双方必须当面点清,防止发生差错。

6、对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限额留用,妥善保管现金、票据,不得丢失。

7、杜绝白条抵库,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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