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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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篇1

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独立警种,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挥和管理的一支准军事化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要保障力量。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警察队伍,对于完成日趋繁重的审判任务,树立法治权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优质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军事化、标准化、现代化目标为要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努力把法警队伍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保障有力、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队伍,有力地保障各项审判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政治素质

司法警察是审判岗位上一支带有武装性质的队伍,政治合格是执法的关键和基础,必须建设一支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的有较高政治素质的队伍。

(一)坚持政治建队。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全面加强法警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法警成为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英勇果断、无所畏惧的优秀队伍,确保法警队伍的人员、工作、装备不出问题。

(二)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认真落实政治理论学习要求,每周五下午为政治学习时间。教育法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开展经常性的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增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和廉政建设观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侵蚀,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三)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法警支队成立党总支,大队成立党支部。要健全“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对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视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和思想苗头;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在年度工作中评选全市法院系统先进警队和优秀干警。

二、坚持管理强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保障能力

组织建设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的前提和保证,要按照结合实际,逐步完善,合理分工的原则配备警力,努力实现警力使用效能的最大化。

(一)健全法警编制,落实编队管理。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内设“一科两队”:警务管理科和直属一大队、直属二大队。警务管理科的主要职能:负责组织、督导、协调辖区法警队伍的警务、训练、培训、装备、警衔等工作;直属一大队的主要职能:负责押解、值庭、拘留、拘传,参与执行等外勤任务;直属二大队主要职能:负责庭审保卫、机关警卫、送达法律文书、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设大队长、政委、副大队长各1名。法警大队根据需要编成2个以上警务组,每组配警长1名。两级法院应根据编制配备警力,对现有法警进行整编、清理和分流。法警支队和各法警大队应按不低于本院在编人员总数12%的比例配备警力,不足部分可按最高法院要求配备聘任制法警,并按警员总数20%的比例配备女法警。警长以上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为三年。

(二)理顺法警领导关系,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根据条例的要求,实行全市法警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管理体制。市院法警支队对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具有管理权和统一指挥权,基层法院法警大队领导干部的调配使用必须征求市院法警支队的意见,并及时上报备案。上级法院法警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法院法警工作和建设的检查、指导,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指导辖区内法院的法警工作。全市法院法警的警务活动实行调警令制度。为了保障重大案件的审判、执行以及其它重要任务的完成,法警支队经由院长或主管院长批准,对全市法警进行统一组织和调动警力,各基层法院法警大队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调警令制度,做到统一指挥,服从命令。每年由市院法警支队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法警工作会议,定期组织交流学习。

(三)规范管理,理顺法警进出口渠道。对现行法警实行专职法警(行政编制)和聘用制法警(合同制)双轨制,并要逐步使其规范化。专职法警是法警队的骨干力量,人员相对稳定;聘用制法警是法警的新生力量,要按照聘用制要求,主要从复转军人、警官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招录聘用制法警的年龄严格控制在25周岁以下。要切实加强对法警的管理力度,实行“业绩考评、双向选择、理顺出口、末位淘汰”制度,凡年度工作考评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工作基本称职人员调离法警工作岗位,聘任制法警予以解聘。比照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年龄达到55周岁不再担任支队、大队领导职务;年龄达到58周岁的不再从事法警工作,根据本人申请可安排离岗休养(基本待遇不变)或从事其他工作。

三、坚持从严治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管理水平

要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严格考核。

(一)警务工作正规化。法警支(大)队应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以及《法警值班警卫规则》、《开庭警务细则》、《提押、看管、值庭、安检规则》、《刑场警务规则》等各种制度、规定、规范、规则,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凡属法警职责,要不折不扣地承担起来,并认真履行和实施。要充分发挥法警队在安全保卫、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职能,逐步实行办公区、审判区法警值班警卫制度,按照法警内部职能分工,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安全警卫队伍。市院法警支队要承担起机关值班值宿工作职能,制定具体规定和要求,确保办公区、审判区以及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日常管理制度化。加强对支队、大队班子的管理。做到监督与管理并重,每季度进行述职,报告工作完成情况及思想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和主管院长讲评,经常开展谈心活动,及时交流思想情况。加强对法警的管理,支队每半年进行一次讲评,组织对每名法警进行工作完成情况测评。对聘任制法警进行跟踪考评登记,进行不定期测评。严格实行量化考评制度,采用“百分制目标管理考核”方式对每名干警从政治思想、理论学习、业务工作、教育培训、作风纪律、遵章守纪和廉政建设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于不能履行职责,不听从指挥,严重违犯规定,造成极坏影响和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正式干警,调离法警队伍并取消警衔及相关待遇,聘任制人员解除合同。

(三)专业训练规范化。两级法院法警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和省法院法警总队规定的年度训练计划。要紧密结合本院和法警工作的实际搞好训练工作。采取集中训练与岗位训练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科目、时间、人员、质量、经费”五落实。新入警人员必训,其它人员每年训练时间不少于15天。各级法院必须保证训练经费足额到位。法警支队每年组织一次全市法警系统的会操或比武,每半年进行一次法警业务技能的检查、考核和评比,不断提高训练质量和业务水平。

四、坚持从优待警,全面提高法警队伍的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羁押设施。要按照上级规定标准,建立安全、可靠、实用的羁押设施。刑事审判庭、审判区要严格规范设施,羁押室关押要一人一室,安装透空门和监控设备,羁押室窗户要安装防护栏杆,重要被告庭审(羁押)要配备武器。

(二)保障车辆配备。按标准配备性能良好的指挥车、专用囚车;车内配备、防暴器材、防火器材等必备设施,每台车设专职司机。

(三)按照最高法院配发标准配全防护、防暴、警戒器材,并配备必要的辅助装备。每年要对在用的警械具进行一次检查,并及时更新和补充。

(四)依照规定,按年度和季节为法警配发服装以及有关的警用物品,全市两级法院要保障经费,按时定购和配发。保障办公设施。

(五)要切实关心法警生活,增强爱岗敬业的自觉性。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训练以及生活上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于思想基础好,业绩突出的法警要及时表奖,优先提拔和使用。

要关心法警的身体健康。法警队配备消毒柜和消毒灯。每年为法警检查一次身体。依照规定为法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落实补贴各项待遇。为法警队创造和谐、温暖的工作、学习环境,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

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篇2

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工作是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队伍建设的生命线。坚持以人为本,深怀爱警之心,善谋爱警之策,多做爱警之事,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是做好新时期法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为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充分运用各种激励措施,激发干警工作热情,经院党组研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从优待警工作,努力做到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健康上关心、兴趣上培养、困难上救助,不断增强全体干警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荣誉感,提升法院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业绩导向原则。要坚持以考核结果为评价尺度,树立正确的工作导向,引导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干事创业,勇争一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全方位激励原则。要从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干警能力提升等方面,综合运用各种方法,打造提升个人发展空间的全方位支撑平台,力争达到最佳效果。

(三)突出先进与兼顾全体原则。要不断扩大从优待警的辐射面,力争使每名干警都要感受到党组的关怀和温暖。同时,要对各类先进群体加大倾斜力度,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四)依纪合规原则。从优待警激励措施要适度合理,要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务纪律确定适当的激励方式,确保从优待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具体措施

(一)政治上激励

1.积极落实职级待遇。充分挖掘现有职位职级潜能,最大限度解决干部职级晋升问题。干部职务、职级晋升要将年度考核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从考核成绩突出的人员中确定。(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2.建立奖励激励机制。鼓励干警立足本职岗位完成工作,积极创先争优。对年终绩效考核成绩在本序列排名靠前的,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在各类重大活动中做出贡献、表现突出的干警要进行专项表彰。做好先进典型的长期培养,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优先安排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学习和考察、培训等。(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3.公平公正开展考核。在干警的年度考核中,要综合考虑绩效考核成绩、贯彻党组决策、参加重大活动表现和政治业务学习等确定考核结果。(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4、关心青年干警成长。为新入院青年干警做到“五必做”,即主管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做一次谈心,指定专人做一次工作和生活环境介绍,做一次专门的工作流程指导,指定一名培养导师,机关党委和所在支部制定一份个人政治成长培养计划。落实好“青年干警导师制”,为青年干警尽快早日成才提供帮助。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关心青年干警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未婚青年解决个人婚恋问题,协助干警解决子女入园入学难题。(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二)工作上支持

5.成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切实保障法官合法权益。对于侵害法官权益的各种行为,要及时发声、发力。对于法官维权保护的求助,要及时运用组织优势给予回应;

对法官作出错误处理、处分决定的,在错误被纠正后要及时恢复其职务、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积极为其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视情对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或者补偿,并商请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或者滥用职权者的相关法律责任。(责任部门:机关纪委、机关工会)

6.建立学术调研工作激励机制。鼓励干警开展调查研究和学术研究,为调研工作提供专项经费和必要的信息资料费用。建立调研课题认领和项目包干制度,鼓励干警进行调研成果转化和申报调研成果。调研成果对推动工作产生积极作用,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或被上级认可推广的,要支持出专著,推荐申报社科成果,进行记功表彰。(责任部门:研究室)

7.创造条件促进干警素质提升。根据不同岗位工作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轮训,对中层以上领导以院校联培为主,对普通干警以轮训、讲座、拓展训练等方式进行。落实干警培训计划,要坚持培优原则,优先安排各类先进典型到基层挂职锻炼,参加外出学习、交流等培训活动。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有利于增加正能量、凝聚力的拓展训练活动。(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三)待遇上保障

8.严格落实休假疗养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的规定,在保证全院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制定合理的年度工作人员休假计划,确保带薪休假制度落实。因地制宜组织干警疗养,优先安排各类先进模范疗养休息。(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

9.为干警日常提供生活便利。办好干警食堂,加强对餐厅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合理搭配饮食,优化干警膳食营养结构。把好食材供应关,提升食材质量,确保干警饮食健康。继续做好办公饮水和卫生保洁工作,为干警的生活提供便利和优质的服务,创造一个温馨舒适的办公环境。(责任部门:计财处)

10.积极争取加班补助和专项奖励经费。面对超负荷的工作任务,广大干警加班办案、办公已成为常态的状况,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为干警发放加班补助。为激励员额法官多办案、办好案,鼓励司法辅助人员、综合服务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向党委、政府争取设立专项奖励经费或政策待遇。(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计财处)

(四)健康上关心

11.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争取设立院卫生室,开展卫生保健工作。每年为全院干警至少做一次全面的身体检查,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全面掌握干警的身体健康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活动。根据老干部和女干警特点安排专项体检,加强对易发多发重大疾病的筛查,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责任部门:计财处、老干部处)

12.加强心理健康保护。关心干警心理健康,邀请心理专家来院举办专题讲座,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定期组织心理疏导专业技能培训,建立不同层次的心理疏导网络,为广大干警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帮助干警化解不良情绪、保持阳光心态,积极乐观地工作和生活。(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13.开展谈心暖心活动。将谈心活动纳入制度化,建立院领导和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定期与干警谈心制度,构建和谐的干警关系。谈心要做到“四必谈”:在干警遇到困难挫折时,通过谈心帮助干警消除精神负担;

在干警违规违纪时,通过谈心对干警进行提醒警示;

在干警职务调整时,通过谈心帮助干警正确对待;

在干警工作取得成绩时,通过谈心对干警给予鼓励勉励。(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五)兴趣上培养

14.丰富文化体育活动。设立“两室一馆”(党员活动室、图书室、院史馆)文化阵地,完善“两堂两坛”(党史大讲堂、道德大讲堂,名家讲坛、法官讲坛),丰富日常文体活动,开展工间操活动,适时组织机关运动会,活跃干警文化生活,缓解紧张情绪,释放工作压力,增强团队凝聚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15.成立各类兴趣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成立书画、摄影、登山、羽毛球、乒乓球兴趣小组,机关统一协调场地、购置器材,为各类兴趣爱好者和有意参加活动的同志提供平台和机会(责任部门:机关工会)

16.广泛开展读书活动。建好院图书馆和阅览室,由青年读书协会定期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通过推荐经典书目和分享读书体会,引导带动更多同志多读书、读好书,学习书中智慧,汲取文化养分,丰富内心世界,培养利他情怀。(责任部门: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六)困难上救助

17.组织好对困难干警的救济帮助。主动掌握干警家庭基本情况,对于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要进行年度救济。对于干警家庭生活出现急、难等突发情况的,部门要主动报告,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随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党组报告。对因公致残、致伤和生活困难的干警,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抚恤救济政策,千方百计解决实际困难。(责任部门:政治部人事处、机关党委)

18.完善干警人身保护和抚恤制度。干警在履行职务时受到谩骂、厮打、围攻时,干警及家属因执行公务原因遭到恐吓、寻衅报复时,干警因执行公务致使本人或家属受到诬陷、诬告、网络(舆论)攻击时,应启动人身保护机制,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维护干警正当权益。切实做好因公牺牲、致残、受伤干警抚恤工作,为全体干警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伤亡和重大疾病保险,解决干警履职后顾之忧,有效强化干警职业保障。(责任部门: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宣传处、法警支队)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统一领导。成立从优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从优待警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从优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部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从优待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优待警工作的顶层设计和领导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从优待警工作决定的落实、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组织实施工作。承办部门要细化工作程序,明确工作标准,不等不靠,主动推进,真正发挥各项激励机制的作用,将党组对干警的关怀真正落到实处。

(三)坚持公开公正。制定各项具体措施要充分听取广大干警的意见,集思广益,使从优待警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取得干警的最大认同。开展先进表彰,落实从优待警要坚持做到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使从优待警工作能取信于民,发挥激励引导作用。

(四)加强经费保障。财务部门要根据党组决策,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确保从优待警各项举措能够落到实处。

(五)加强督导落实。将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从优待警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定期督导,责任部门落实情况纳入部门考核内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部门要通报批评,完成较差的建议院党组给予相应处理。

从优待警建议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的意见篇3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

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中国法院文化建设史上第一份由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有关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文件。《意见》全文共五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

明确指出要把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并明确提出了加强理论研究、开展教育培训、开展特色实践活动等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

把加强司法职业修养和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分别就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和抓好典型示范等提出了要求。

把营造崇尚学习的文化氛围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任务之一,对培养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完善学习机制,开展“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活动以及图书馆(阅览室)、内部刊物、网络等基础性的硬件设施和载体作出了明确要求。

提出在“从严治院”的同时,要坚持“从优待警”,加强与干警的沟通交流,尽可能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采取落实休假制度、定期体检、心理调适等措施缓解干警的身体和心理压力。

明确要求各级法院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法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督促协调解决法院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事项。法政工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法院各个部门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实施、协调开展法院文化建设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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