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范例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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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篇】

根据工委、纪检部门的具体安排,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示,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各项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本职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现结合本人的实际将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总结如下: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整改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了自觉执行党风廉政规定的自觉性。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政策。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致富一方作为自我的行动指南。按照上级纪检部门的有关要求,经常性的学习党纪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学习中纪委提出的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六项规定”、“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断增强自律意识,提高自身思想修养,与党中央和上级持续一致,以此端正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2、正确对待权力,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状况,做到制度之内“不缺位”,制度之外“不越位”。切实履行好自我工作职责,能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一年来,没有违反廉政规定和制度的行为。本人住房是九九年拆旧建新自建房,居住至今。对家人能严格要求,严以律己。妻子在教育战线工作,我们能经常交换意见,互相督促,从来没有利用职务为家庭谋私利,从事个人经商活动。在公务活动中由本人经手的事务,一律经主要领导审批同意,本人不自作主张。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能抓好落实,同志们能经常进行思想交流,互相鞭策,互相促进。在财务工作管理方面,先请示申报,再逐级审批,杜绝了违纪违规事件的发生。

3、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用心配合主要领导做好工作。能够同工委、办事处一班人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勤奋工作。真正做到该做的事情用心去做好,不该做的事情不去管闲事,该忙的忙,不该忙的不忙。廉洁自律,持续共产党员本色。

总之,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我严格执行了有关的制度规定,无一例不廉洁行为发生,取得了必须成绩。今后我要继续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要求,坚持不懈地抓好个人及所联系中心、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争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篇】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为此,基层建议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强化思想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案公开庭审、举办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方式,督促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大宣传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抓早抓小,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针对性提醒教育;注意从信访举报、纠风治理、经济责任审计、巡视和干部考察考核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从源头防止“破规”走向“破纪”甚至“破法”。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约束和公开规范运行机制,认真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项目立项等关键领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完善规则程序,建立权力清单,提高议事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既考核显绩,更考核潜绩,坚决查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问题。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举措,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征收、惠农政策、扶贫资金等方面的监管措施,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发生。

三是扩宽监督渠道。对廉政风险点开展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和网络监督作用,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鼓励、引导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举报各种党风廉政问题,及时曝光,让违规党员干部无处可藏。加大执纪查处和点名曝光力度,注重采用暗访方式整治党风廉政问题,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检查,盯住盯死具体问题。积极开展三公经费及差旅费、培训费、工会活动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专项巡察审计,认真分辨基础账务真伪,紧盯“线头”深挖根源,及时发现隐形党风廉政问题。

四是从严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解决好党的领导弱化、建设缺失、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坚持从公款吃喝、乱发津补贴、违规报账等小处抓起,露头就打、现形就查、及时回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使违纪行为兑现相应的违纪成本,使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违纪责任,又追究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而形成整治党风廉政问题的强大合力。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篇】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方面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一些部门还比较严重,我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重大考验.作为一名新联会成员、作为一名党外人士、政协委员,现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的单位、对分工的具体工作,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责任追究制,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二、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四风",不断巩固作风成果.

深化“庸懒散慢”专项治理,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坚决查处“吃拿卡要”行为.重点治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加大效能监察力度,对基层和群众反映的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如2014年7月间我区律师反映比较大的职称评审问题,在初审阶段就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称评审的经办人戴某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有熟人打招呼,就快事快办审批通过,无熟人打招呼就推诿扯皮、故意刁难.针对“四风”方面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着力解决作风上的顽疾.

三、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

1、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评判权.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然比较薄弱,截留、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比较突出.如我区鹿城区双屿街道瓯浦垟村村干部江胜寿、林国强等人,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拆分、篡改摸文认购的计划单、定位单、认购协议书等手段,非法侵占村集体所有的45套安置房等案.为此要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逐步推行村干部勤廉双述、村民询问质询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

2、加强对重点建设工程和“三改一拆”、“五水共治”领域的监督和预防,防止滋生腐败、职务犯罪.随着城市的转型升级,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颇多,“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也正在积极推进,牵涉利益巨大,一些招投标、工程验收和决算等关键环节易产生权力寻租,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行为易发生.因此应做好事前预防和警示教育工作.列出“权力清单”,明确权力部门各岗位履职风险和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定期交流轮岗、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等监督制约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监督.

3、采取专职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特邀监督员、行风监督员、律师、新闻媒体等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督.同时,采取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不打招呼、不定路线进行监督检查,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使党员干部接受监督成为习惯.

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突出纪检主业,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清理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认真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进一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着力解决不担责、转方式、不作为、不认真、不用心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四风”问题治理,带头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深化“纪委书记下基层”、“纪委开放日”、纪检监察干部结对帮扶和公开承诺等活动,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我区的纪检干部吴祝凡同志,深入基层、驻扎杨府山涂村城中村两年解决历史遗难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取得突破性进展.

五、积极营造崇尚廉洁良好氛围.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纳入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正面典型宣传教育,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展示我区干部良好形象.主动占领反腐倡廉舆论阵地,在政府网站办好反腐倡廉专栏,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介和手机短信正确引导反腐倡廉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舆论,提高网络涉腐涉纪舆情应对能力.充分运用执纪办案成果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典型案件的深度剖析,持续推出案例教材和警示教育专题片,充分发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作用.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篇】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省厅、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系列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全力打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发展环境,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特制定如下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起步之年,我们要按照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全力推进水利各项工作。目前,水利建设、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纪检工作责任重大。全市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建设“实力、幸福、美丽”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切实转变水利系统干部和职工的工作作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市水利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证。

一、以铁的纪律确保水利决策的政令畅通

(一)切实加强执行党的纪律情况的督查。党的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纪检监察部门要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作为根本职责和首要任务,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对于党章规定的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坚决查处纠正。特别是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硬约束、高压线。

(二)切实加强对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今年,中央把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等政策落实情况作为进一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抓好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快水利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紧抓不放。要继续健全完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统筹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按照市政府督查考核办法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制度执行、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水利建设、水利建设管理、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情况督查力度,确保中央、省市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完成任务不好、达不到要求、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加大问责力度,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三)切实加强对水利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要围绕政府投资的重点水利工程,深入开展重点项目纪检监察派驻制,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加大对川东港2013年度工程、王港闸下移工程、新团河应急供水工程、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城乡供水一体化、小农水重点县等完成情况专项检查力度,对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水利建设项目,要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细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及时跟进,定期检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对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在加强对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资金安排使用、物资采购、质量安全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的同时,注重对项目前期工作、施工准备、建设实施、竣工验收以及后期运行管理等各方面的监督检查,实现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工程项目优质廉洁。

二、以持之以恒反“四风”常态推进水利工作作风

优良的作风是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强大力量。各部门、单位要弘扬优良传统,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整顿力度,努力取得水利作风建设新成效。

(一)在抓落实上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对照中央、省市的规定,各部门、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各项规定,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做好表率,形成上行下效的正能量。要一级带一级,以党风促政风带行风,推进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的作风有新的改进。要敢于动真碰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必须“零容忍”,违规必究、违纪必惩,决不搞“下不为例”。要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坚持一以贯之地抓,持之以恒地抓,绝不能搞一阵风。要强化内外两个方面的监督,坚持打开门来抓作风,让系统内的干部习惯于在社会监督和群众评判下工作。

(二)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检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的成效,要看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有没有得到提高。长期以来,我市水利系统作风建设一直抓得很紧,广大干部职工兢兢业业,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为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对照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我市水利作风建设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庸懒散奢等“机关病”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我们要以执行规定为契机,牢记水利行业“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做到查找问题让群众把脉,分析检查请群众评议,解决问题汲取群众智慧,整改落实接受群众监督。要在水利行业改革发展的大局下找准定位,履行职责,多作贡献。要着力提高办事效率。牢牢把握为经济发展服务、为群众服务这个根本,深入推进涉水服务事项增效提速。进一步规范规费征收行为,强化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费、河道堤防占用补偿费等规费征收服务工作,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做到收费开票、计量准确、标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多设“路标”,不设“路障”,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全程负责、限期办结制,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敷衍,“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要更加深入地开展“三解三促一加强”活动,多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多到发展最困难的地方去化解矛盾,推动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形成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要更加清醒务实,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大力倡导重实干、不作秀,降虚火、不浮躁,敢作为、勇担当,使那些享乐思想严重、热衷于形式主义、严重脱离群众的干部受到警戒。

(三)在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上下功夫。对党员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来说,搞一次特权,就降低一份威信;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要把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上与时代潮流、群众的期盼合拍。在水利系统就是要形成这么一种局面,依法依规该办能办的事情不找关系、不打招呼就该办能办,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事情找尽关系、打遍招呼也不该办不能办,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勤廉干事的良好风气。要全面推进“三费”、党务、政务、事务等情况公开,实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月报制。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规范自由裁量权。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规范和细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行政审批工作,确保水利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工作,不断加强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建设,认真办理网上监察投诉件和督办件,及时回复社会群众的诉求,切实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要不断强化督查问责,充分运用“政风热线”、水利网等平台,更加深入地开展“四位一体”活动,及时了解掌握社会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不断改进服务。继续加大效能督查和问责力度,局纪检监察部门要每季度一次对机关、局直单位工作人员落实制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履行职责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全年不得少于4次;不定期对收费船闸闸风闸纪进行明查暗访,全年不得少于6次。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政令不畅、服务不佳、效能低下等行为,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落实待岗制,并严肃追究所在部门、单位领导的连带责任。

三、以构建水利特色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根据市纪委《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水利实际,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保证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继续抓好反腐倡廉系列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今年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经常性廉洁从政教育和“三观”专题教育,持续办好“510”警示教育,通过办讲座、上党课、参观展览、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观看正反典型电视教育片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氛围。继续开展《廉政准则》学教活动,把八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作为约束党员领导干部行为的红线。推进岗前廉政教育,新任干部任前开展廉政谈话,组织廉政考试。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心制度,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交流活动。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进基层、进家庭活动,扎实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今年要将川东闸管理所的廉政文化进一步完善,努力建成县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不断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渗透力和影响力。健全反腐倡廉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和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充分发挥新兴传媒在水利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

(二)着力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今年要结合实际,把省厅提出的水利规划许可制、投资控制制、竞争立项制、资金保障制、绩效评价制为主要内容的水利项目管理“新五制”监督落实到位,真正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因为形势和情况发生了变化,要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激励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强化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对“三公”费用要进一步严格管理,加强审查监督;推进水利系统内控制度建设,继续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针对腐败现象多发易发部位和环节,制定监督和预防制度。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明确监督执行责任部门,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有效执行。

(三)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控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及民主评议、信访监督等制度。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廉政风险点防控与水行政审批系统的有机结合,确保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信息服务、投诉处理等功能到位。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以健全内控机制为重点,建立重大事项决策廉政风险评估和经常性廉政风险排查制度,逐步形成自我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改进问题的廉政建设内生机制。

四、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一)在水利系统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有群众举报的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处理。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腐化随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政治权益、经济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和关键环节中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利用人事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案件;严肃查办损害经济发展环境案件;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干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对有行贿记录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投标资格等方面严格限制。

(二)切实改进信访举报工作。通过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群众评议、招标投标、工程督查、明查暗访等多途径、多渠道梳理排查案件线索,加大对重点水利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大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和直接办理力度,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来信来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着力控制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及异常访的发生。健全典型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三)发挥信访查案综合效应。水利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案件的剖析分析,认真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在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同时健全完善一套制度。特别是在查处违法违纪问题的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成绩、保护干部也是成绩的工作理念,执纪要实事求是,执纪要区别对待,执纪要宽严相济。对政治上过硬、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敢抓敢管的党员干部,要坚决支持;对那些在工作中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诬陷的同志,要及时澄清是非、还其清白,坚决弘扬清风正气,严厉打击歪风邪气,努力形成支持改革者、鼓励实干者、宽容失误者、追究诬告者、惩处腐败者的良好氛围。

五、以深化专项治理的方式全面推进执法监察工作

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仍然是今年中央和水利部强调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探索实践工程电子化招标,深化招投标监督。严肃查处违规项目审批、设计变更以及规避招投标、虚假招标、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按照省纪委、省水利厅和市局的要求,继续在大型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推行纪检监察派驻制。巩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成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购置审批、经费预算管理等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要继续开展公务用车、船闸收费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大水政执法和服务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同时要创新执法监察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基建、建设、审计、稽查、质监等职能部门力量,变单一执法为综合监察,变松散执法为规范监察,变临时执法为制度化监察,不断提高执法监察工作的成效。

六、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努力取得反腐倡廉的新成效

今年,我们将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把目标任务明确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人员,进一步细化“一岗双责”内容和要求,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正职要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清正廉洁,又要敢抓敢管,真抓实干。要抓好责任分解,强化检查考核,重视成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不抓不管,导致严重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治理、屡屡出现问题的部门、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水利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中心任务,明确职责定位,带头改进作风,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执纪,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始终把牢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带头改进作风,正确履行职责,严守工作纪律,真正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努力建设成为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第五篇】

年度,我们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县纪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打造南昌实力板块,跻身全省一流县区”发展战略,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队伍。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镇党委、政府对单位和部门负责,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职工负责,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要负责协调、调查、监督、查办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和目标考核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逐级分解落实责任。并对干部职工个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逗硬考评。

二、狠抓反腐倡廉文化教育,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要继续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成果,努力构建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一)加强对党纪法规和廉政文化的教育。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反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央《工作规划》为重点,学习党纪法规和政纪条例。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各种廉政文化活动,使党员干部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强对理想信念和优良传统的教育。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自觉抵制各种腐朽和低俗文化的侵蚀,大力弘扬革命优良传统。

(三)加强职业道德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牢记“两个务必”,坚持执政为民,强化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首问责任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机关工作效能,努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纪律意识、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

三、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对不按政策要求办事,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暗作为的现象要加大惩治查处力度,要重点整治党员干部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在编不在岗和镇干部“走读”现象以及干部作风懒散、不在状态、对群众冷漠生硬、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有关当事人,切实通过查处案件,达到警示和教育的目的。

四、狠抓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形象。

在今年的镇机关效能年活动中,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狠抓干部作风整顿建设。通过作风整顿,使全镇的干部职工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决策上来,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使全镇干部职工按照总书记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强力整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筑起拒腐防线,从严要求自己,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做深做细,自觉保持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的长期纯洁,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五、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塑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新形象。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关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一)始终坚持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做到“班长带班子、班子带队伍、队伍促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始终坚持强化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和中心学习。不定期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党纪教育,通过会议、讨论,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时刻警醒,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

(三)始终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在民主生活会上,镇领导干部自我评述在工作上和生活中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情况,敢于亮短,敢于揭丑,触及深处,明确努力方向,让大家相互监督,自我约束。

(四)始终坚持整治查处的高压态势。镇纪委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对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要加大查访和查处力度。明确纪律要求,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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