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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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一篇】

忠诚领路、民生领跑、法治领创、效率领先、廉洁领航……今年以来,分宜县公安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以“创建五型公安、成就五个高地”为党建品牌,以开展“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把模范机关创建作为分宜公安发展的“总牵引”、攻坚克难的“金钥匙”,为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该局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公安夜校、政治轮训等载体,培训党员民警300余人次。全面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举办“一月一主题”党建课堂,提升党建业务水平。

该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出10项便民利民举措,为企业减免印章刊刻费用万元。开展“警盾护企”行动,主动上门对10家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帮助1000余辆共享电动车办理上牌业务,易制毒化学品审批全面实现网上流转,服务效能大幅提升。扎实开展“拔钉追逃”工作,抓获潜逃20年的命案嫌疑人谢某等逃犯42人;破获电诈案件316起,办理止付1247次4900余万元,电诈发案同比下降%;推行网格化巡逻模式,城区“两抢一盗”刑事案件“零发案”超过150天。

同时,该局持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师徒结对”传帮带,扎实开展“一标杆二标兵”争创活动,与检察院常态化开展监督协作,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积极培育优良警风基础上,出台10条暖警惠警举措,使民辅警获得感显著增强,干事创业信心更强、干劲更足。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建设经验基础上,结合落实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重点任务,于2021年10月31日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最高检、公安部相关负责人就《意见》的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题一:请介绍一下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不断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意见》的制定下发,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的具体要求;是坚持人民至上,针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中央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总结提升;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完善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建章立制任务的重要成果;是坚持实践导向,理顺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与检察机关监督活动衔接流程,统一依法惩治犯罪的政策理念和执法司法标准,贴近和满足刑事执法司法现实需求的务实之举。

我们相信,通过制定出台《意见》并切实抓好落实,将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和深化对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关系的理解和认识,更好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有利于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进一步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通过加强制度供给,实现改革成果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有利于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问题二:《意见》主要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在健全完善新时代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的相互关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方面有哪些创新?

答:《意见》包括5个部分。

一是明确了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制定下发《意见》的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求,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二是强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明确职责分工的基础上,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效能。

三是分别就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协作配合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等细化明确了14项具体措施。

四是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方面的职责。

五是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工作要求。

《意见》主要有以下亮点和创新。

一是落实了中央改革任务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对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两个重要文件的要求,《意见》明确了要强化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规范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公安机关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方式,实现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要共同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办案指导,建立健全刑事办案业务信息研判共享制度与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统一刑事办案执法司法标准,确保充分履行刑事诉讼职能。

二是统一了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理解和认识。《意见》系统规范和明确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关系,明确提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

三是实现了公安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衔接。《意见》要求建立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相衔接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内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实现监督的同向化、系统化,以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四是确立了双向配合制约机制。《意见》要求加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协同提升业务能力,统一更新刑事执法司法标准,理顺刑事诉讼关键环节的衔接流程,实现互相配合;同时保障并规范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要求检察监督过程应与公安机关进行充分沟通,细化公安机关对检察监督有异议等情形的相关处理程序,实现互相制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机制,完善办案数据信息共享保障机制,确保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问题三:《意见》提出,检察机关要“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坚决防止不应当监督而监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不当升格或者降格监督等情况发生”。在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方面,《意见》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在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方面,《意见》提出了4个方面要求。

一是要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违法行为,规范强制措施和侦查手段适用。

二是要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坚决防止不应当监督而监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不当升格或者降格监督等情况发生。检察机关于2020年4月上线运行的侦查监督平台,平台在全面梳理各类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设置446个侦查违法违规监督项目,规范检察机关监督行为、完善监督机制、突出监督重点、提升监督实效。以信息化、智能化、制度化防止不应当监督而监督、应当监督而未监督、不当升格或者降格监督等情况发生。

三是切实保障监督效果。监督线索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配合。

四是加强内外部监督衔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执法监督相衔接机制,强化对侦查活动内外部监督的衔接配合,必要时可以联合开展专项检查、监督。

问题四:对于《意见》提出的“要规范落实制约机制”,具体有哪些细化要求?

答:加强和完善互相制约,是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刑事诉讼活动所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规范检察监督行使的重要制度机制。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立案监督意见、纠正侦查违法等监督意见有异议的,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说明理由或者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申请复查,保证人民检察院依法规范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提出监督意见。同时,《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对于拟作不捕、不诉决定,提出监督意见的,必要时可以以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听取办案人员意见。经复议、复核、复查认为原监督意见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决定通知公安机关或及时撤销原纠正意见。

此外,《意见》从“加强办案衔接配合”的角度,还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应当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认为需要补充侦查、拟作不批准逮捕或者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充分听取办案人员意见,加强不批捕不起诉说理,规范制发必要、明确、可行的补充侦查文书。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及时接收,并就此提出相关工作机制上的要求。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三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重要指示和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省厅、市局关于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云上公安、在线警务”战略,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努力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和公安工作现代化。现结合苍南实际,经党委研究,就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1.总体要求。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担负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职责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是基础防控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和建设者,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要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不断推进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持续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筑牢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切实将派出所打造成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夯实平安建设的第一层基石、搭建密切警民关系的第一道桥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第一级平台。

2.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创人民满意、保百姓平安作为派出所工作的第一目标,以党建为统领,以构建现代警务模式为动力,以“忠诚警队、智慧警务、美丽警营”为导向,以“云上公安、在线警务”为载体,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为抓手,以持续深化“固本强基”行动为路径,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主动顺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力争通过三到五年不懈努力,逐步完善和形成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和新型社区警务机制,全面提升公安基层治理水平。

3、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长潘旭光任组长,政委张露阳、常务副局长张立吕为第一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县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副局长魏建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参加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结合项目责任分解,分别由县局领导联系一个重点培育示范派出所或帮扶派出所,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按照项目化管理要求,落实县局相关部门的任务,明确时间表、画出路线图,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工作专班成员每月召开例会,汇总进展、梳理问题、研究对策,推动工作落实。

二、持续推动工作重心向派出所下移

4.坚持强所固本的改革导向。深化警力编制内部挖潜,推动机关警力向派出所前置、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厘清社区民警工作职责,除办理管理类案件外,不再承担刑事打击破案任务,不再参加接处警值班。优化考核目标,搭建“中层干部对接警务区,社区民警负责网格,外口协管员与社区民警捆绑入格”的三级架构模式,调高业务大队的打击任务,突出防控分值占比,让其回归基础主业、防控本职。使派出所真正回归到基础防控、服务管理、群众工作等主业上。

5.优化派出所勤务模式。继续落实“压实板块责任做强社区警务”为主要内容的勤务机制改革,优化一类派出所“一室两队五警区”、二类派出所“一室一队多警务室”、三类派出所“一警多能”的模式。通过勤务机制改革,减少指挥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真正把基础管理的“办公室”搬到群众中去,推动社区民警下沉到一线,强化对基础要素的管控,推动基础管控水平的提升。建立完善部门警种支援派出所机制和相邻派出所协作机制,实战部门和业务警种结合职能分工和实战需求与派出所结对共建、支援帮扶,相邻派出所加强警情处置、案件办理的协作配合。

6.巩固社区警务建设。坚持基层治理现代化目标要求大数据网格化推进社区警察办公室标准化建设,按照一社区(村)、一警察办公室的要求,逐步实现社区(村)警察(联系)办公室的全面覆盖,全面管理实际人口,掌握社会条件和舆论,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预防,维护治安秩序。原则上,社区警察占派出所警力的40%以上,80%以上的专职社区警察工作时间沉入社区,城市达到一区一警两辅警推进联合警察站建设,有效整合社区警察、交警、特种警察、行政执法、市场监督、应急管理等行政资源、社会组织、群众预防、群众治理等社会资源,促进相邻警察区、基层站、街道警察站。推动社区警察进入社区(村)两委员会团队,积极参与社区党委事务、政府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促进社区警察与基层治理的深度整合。

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7.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做好“大榕树警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在全县推广“大榕树警务”模式,利用苍南各村居、广场、廊亭、健身河道、文化礼堂都有栽种大榕树,群众在此集聚、休憩、娱乐,形成具有苍南特色的“大榕树”文化背景,辖区派出所要因地制宜建设“大榕树警务”服务平台,利用古建筑、古民居、楼台亭榭、水乡等载体稍作改造等就能投入使用。更重要是要充分挖掘、丰富大榕树文化“积德行善”的内涵,为公安基层工作添加精神支撑与源动力,描绘出一幅大榕树下讲平安、大榕树边听民声、大榕树旁知民意的和谐画面。深入实施派出所“示范提升”工程,县局每年确定一批派出所、警务室进行重点培育(帮扶),组织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样板警务室创建活动,力争有更多派出所入围全国、全省“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规范和加强派出所等级评定,省级以上“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原则上要从高等级派出所中产生,以此带动我市派出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提升。确定一批派出所作为省、市级重点培育单位,其它派出所纳入县级培育单位。同时,确定一批基础条件落后、硬件条件较差的派出所进行重点帮扶,不断提升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推进基层治理的主要任务,围绕“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创新“两访一查”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百警进万家”走访活动,及时发现矛盾纠纷;通过警情回访,及时介入干预;通过发案倒查,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和全科网格,抓住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契机,健全完善非公安口矛盾纠纷流转处置机制。完善推广“警调衔接”“乡情警务”“警律联调”“在线调解”“庭所对接”等机制,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充分利用警务助理、乡贤资源、调解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建立完善覆盖全域、互相协调、有机衔接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9.打造形式多样的平安共同体。聚焦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单位建设。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居)委会治保会和警务助理建设,学习“警鲤守望”联盟、“老支书”等做法,进一步发动社会平安组织和平安志愿者队伍参与社会治理,全力打造人人负责、人人尽责的群防群治力量。发展壮大平安类社会组织,力争实现“重点培育派出所要有一支辐射全域的平安类社会组织品牌队伍,其它派出所至少有一支有影响力的平安类社会组织或群防群治队伍”的目标。按照“一县一馆、一所一区、一社(村)一栏”以及民警“两进”(进村入户和进群入圈)要求,深入推进安防体验实体阵地和网络虚拟阵地建设,做实“心防工程”。

10.提高新时代服务群众水平。把群众路线贯穿派出所工作全过程,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和“两个健康”先行区创建等活动,进万家门、知万家情、办万家事,努力构建以“两喊一不叫”为目标的和谐警民关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互联网+政务平台”,推广“温警在线”“警侨在线”平台使用的普及率,推进服务向网格和警务室延伸,样板警务室、示范警务室和有条件的规范警务室设立24小时警务自助服务区,在村(社区)服务中心设立公安代办点,打通公安公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在有条件的派出所或社区警务室建设智能安防体验区,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安全教育宣传,提高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以“心防五入”为载体,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的防范宣传力度,确保普通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财务人员和企业主知晓率达100%。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完善所长任期内“四个走遍”常态化走访制度、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和回应制度、人民群众评判制度,以制度来保障为民服务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大力推进派出所工作智能化建设

11.打造智慧安防体系。一是围绕小区、村居、学校、医院、单位等基础防控单元,深入实施智安小区、智安单位建设三年计划,争取到2022年实现智安社区全覆盖并向多领域延伸。探索形成小区、学校、医院、单位分类建设标准,规范选型、合理布建前端感知设备,全面形成包括“人、房、车、物、场所、网”等要素的“无盲区布网、非接触采集”多元智能感知体系,动态实时更新各类基础信息数据,全力打造与“雪亮工程”公共视频监控网络相互补充的立体化、智能化治安防控体系。同时以智慧手段辅助基层治理,加快推进两张靓丽“金名片”(望里智慧小镇、灵溪5G智慧园区)建设,不断提高覆盖面并向多领域延伸,逐步形成以大安防和大数据应用为支撑的智慧安防体系。二是打造智能二维码门牌管理平台。将“一标三实”平台的标准地址与二维码门牌统一,对基于地址定位的各类便民服务、外口居住登记申报、各项单位管理等纳入二维码门牌管理,实现“有房必有址、有址必准确”,确保地址信息完整、准确、鲜活,实现县域管理信息化、便捷化,助力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12.打造基础在线模式。以县局基础管控中心为龙头,相关基础部门人员统一入驻办公,以优化完善社区智能管控、“一标三实”平台为支撑,以各类数据模型开发应用为重点,不断丰富完善以“数据管控、视频巡控、落地查控”为主要形式的基础在线管控工作模式。依托社区智能管控平台,加强行业信息在线整合采集、社区信息在线自动采集、要素轨迹信息在线跟踪采集,打造基础数据实时汇聚中心。实现基础管控工作在线采集、在线研判、在线管控、在线考核。

五、不断加强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

13.加强派出所党建工作。坚持政治建警,加强忠诚教育,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各项要求贯穿派出所工作的各个方面、整个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以“最强支部、最红警队”建设为载体,加强党性教育,紧扣“五四”“八一”等重要节日,民警入警、入党、国旗下授奖等重要节点,“每月15日支部主题党日”等重要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民警的使命感、荣誉感。同时学习身边典型,以藻溪所的“山水藻溪”、桥墩所的“六微六红”、交警大队的“三色三心”党建文化为抓手,打造公安派出所党建“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党建工作实体化,真正做到党建带队建,提升基层支部组织力,强化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民警先锋模范作用。

14.坚持全面从严治警。对标“四个铁一般”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深化“三严三铁”教育整顿,扎实推进“清廉警队”和“基层满意站所”建设,进一步扎紧制度篱笆、强化监督执纪,不断提高队伍的纯洁度和免疫力,培树一批担当勇为、清正爱民的典型。规范派出所辅警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派出所民警、辅警责任捆绑,建立主要领导、分管责任领导、带辅责任民警三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涉黄涉赌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15.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负面清单”制度,派出所原则上不办理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和专业性强、需要专业侦查手段以及非本辖区发生、跨地区作案的刑事案件。建立完善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移交机制,符合条件的移交专业警种办理。严禁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额、行政拘留数、刑事拘留数、逮捕数、起诉数、发案数、破案率等不合理指标。落实派出所派驻法制员、专兼职法制员配备,加强派出所执法办案管理和办案区规范化智能化建设,落实执法全流程记录机制,深化派出所执法办案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制和依法履职免责制度,保障民警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16.提升民警综合实战能力。对照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新要求,扎实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全面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训练模式,加强安全防护和警辅一体化训练,依托警营大讲堂、钉钉学堂开展派出所常态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民警“防范化解风险、群众工作、信息化实战应用、执法办案和应急处置”等五大能力,在全县培育一批派出所工作的标兵能手。

六、切实加大公安派出所保障力度

17.加强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配齐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优化班子年龄、专业结构,注重培养任用高素质年轻干部。坚持干部从基层出,新任所长一般应有两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推行所长定期轮岗制,一般应任满三年,超过五年的一般应当轮岗交流。选拔县级公安机关领导,一般应具三年以上派出所等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任职经历。

18.落实松绑减负措施。建立健全“110”报警平台与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机制,完善警情分类处置规范,加强“110”报警服务台业务培训,有效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减轻派出所出警负担。派出所考评工作统一归口县级公安机关考绩部门组织实施,各警种部门不得直接给派出所下达考核任务,确需下达的,由考绩部门审核把关后报局党委审定。对派出所工作的实地督查检查以信息化、无感式为主,实行年度审批备案制度,由督察部门统一组织。完善派出所值班补休、加班强制休息机制,确保民警年休假率达到100%,值班周期不少于4天。

19.加强派出所基础保障。加强派出所营房建设的巩固、优化和提升,体现“办事区体现温馨、办公区体现规范、办案区体现安全,生活区体现舒适,情指区体现智慧,活动区体现主题”的标准,做到派出所民警备勤用房“乡镇一间房、城市一张房”的要求以及全面完善食堂、浴室、健身房、洗衣房等生活设施的建设。同时要强调边防改制后大渔、炎亭、霞关三个派出所营房整体修缮改造工程,新建案管中心、办案中心、情指联勤分中心、户籍窗口等服务基层实战的办公、办案场所,为基层民警提供更加优质的条件,真正将派出所打造成一线实战的堡垒和民警心灵的港湾。同时定期举行“苍警擂台”“苍警智造”比拼擂台,让基层派出所领导上台拼成效、讲经验,让社区民警、协辅警上台谈社区故事、百姓呼声、基层需求。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开办派出所工作大讲堂、建立派出所工作人才库存等载体,解决社区民警、协辅警本领恐慌、能力不足问题。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公通〔2020〕1号)和全国、全区、全市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银川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银川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关于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高基层治理能力相关工作部署,现根据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的重要意义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把治理体系延伸到基层,把治理重点落实在基层,把治理能力体现在基层。坚持以党建为统领,以警务机制改革为动力,以创建“塞上枫桥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推进派出所警务智能化、执法规范化、保障标准化、队伍正规化建设,切实增强实力、激发活力、提升战斗力,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目标。

2、性质定位。公安派出所是县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担负维护辖区稳定、守护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推进社区治理职责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派出所工作成效直接关系社会治理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党委政府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为履行好新时代公安机关的使命任务,必须坚持把派出所工作置于基础性、先导性地位来抓,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大力加强和改进派出所工作,筑牢整个公安工作根基。

3、主要目标。通过三年努力,推动派出所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实现警务配置优化、执法执勤规范、工作方式智能、警务保障有力、队伍建设过硬,城乡社区警务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警务运行从被动应对向情报信息主导转变,考核评价从注重形式到注重实效转变,服务群众从管理主导向民意主导转变,努力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的工作总目标,公安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明确新时代公安派出所的职责任务

4、维护辖区稳定。收集、掌握、报告涉及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的情报信息,加强辖区内重点群体、重点人员排查管控。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源头上防控社会风险。

5、守护一方平安。按照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协助专业部门、警种破案。开展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新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完善辖区治安防控体系,推动智能安防社区建设,组织、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工作,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治安灾害事故预防和先期处置。

6、服务人民群众。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落实公安机关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加强与辖区群众联系,常态化开展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定期向群众代表报告工作,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7、推进社区治理。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与社区自治、网格化管理深度融合,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开展“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维护应用,服务管理辖区实有人口,参与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依靠基层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培育平安类社会组织,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平安守护行动。

三、规范派出所设置

8、派出所设置。根据行政区划对应的街道(乡、镇)设置派出所,城区每个街道(乡、镇)必须对应设置一个派出所。对标“一乡(镇、街道)一派出所”要求,合理设置公安派出所,提出机构合并变更意见,报贺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贺兰县现有1个街道办事处、5个乡镇、1个工业园区,其中富兴街道办事处与习岗镇同处于县城所辖范围内,暖泉工业园区在洪广镇所辖范围内。县公安局共有6个派出所,分别是城关派出所、金贵派出所、立岗派出所、常信派出所、暖泉派出所、德胜工业园区派出所,派出所设置均与行政区划相对应,且均实体化运行。完成派出所区域调整与对应设置工作,警力足额配备到位。

9、警务室设置。根据贺兰县民政部门划定的社区、行政村范围,根据地域人口科学规划,城市社区设立一类警务室,并根据社区管辖人口、面积和社会治安状况,采取“一区一警二辅、一区一警多辅、一区多警多辅”等多种警力配置方式;在人口较多、治安形势复杂的行政村设立二类警务室,按照“一警多村、一村一辅警”的要求配置警力;在人口较少、社会治安较好的行政村设立三类警务室(即在村委会设置警务工作席位),社区民警、辅警不驻村,实行流动警务、预约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推动警务室与居(村)委会同址办公,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实现地域无盲区、人口无漏管。一、二类警务室全部接入公安网,有条件的三类警务室也要连通公安网,并增加完善相关服务管理功能设置,满足民警驻社区工作、生活需要。在3A级以上旅游景区、工业园区、行业相对集中区域和城市商业圈、大型商(农)贸市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可视情设置警务室或警务工作站。

10、户籍室设置。根据自治区公安厅对户籍派出所的设置要求,户籍派出所应当设置户籍室,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入驻政务大厅,户籍民警必须由在职在编的正式民警担任。

11、警力配置。严守派出所民警数不低于县级公安机关民警总数40%、城乡社区民警数不低于派出所民警总数40%的红线。全面消除5人以下派出所。一般应按照公安部“1000户或3000人”的警力配备标准,全面摸清全县社区民警、辅警实际缺口,提出招录配备意见。确实无法达到“每1000户或3000人配备一名社区民警”标准的,城市社区可按3000户以下社区至少配备1名民警2名辅警;3000户以上的大型社区,每增加1000户增配1名辅警的标准配备警力;对于地域面积较大、人口较多且治安形势较为复杂的社区,可按照“一区多警(多辅警)”配备警力;户籍室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按需求增配辅警。对于农村地区人口较少的行政村,在落实“1000户或3000人”的警力配置的标准基础上,可实行“一警多村”模式,但要严格落实“一村一辅警”的基本配置要求,确保基层基础工作有人干、干得过来。做好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空编招录计划编报及招录人员定岗事宜。按照派出所“1:”警辅比例和警务室辅警配备要求,核定辅警用人额度,协商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开展招录工作。

12、警务装备配置。一、二类警务室在办公设施和装备配备上,要达到“六有四统一”要求,并配备“两件套”(“六有”:即有办公桌、有执法记录仪或对讲机、有电瓶汽车或电动自行车、有档案柜、有巡逻处警警械装备、有工作台账;“四统一”;即统一警务室外观形象、统一制度牌匾、统一基础台账、统一装备配备:“两件套”;即配备办公台式电脑、配备移动警务通手机。

四、优化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

13、规范派出所警务机制。在15人以上的城区派出所实行“一室两队”警务运行模式(即综合指挥室和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实行所领导包干负责制,明确教导员负责协助所长抓好全面工作,主管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原则上不分管业务工作;分管社区、治安副所长分别兼任社区警务队、案件办理队负责人。综合指挥室负责情报分析研判和警务指挥调度;社区民警立足社区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并负责处置矛盾纠纷和求助类警情;办案民警负责接处警和办理行政案件、开展治安巡逻防范。建立完善部门、警种支援派出所工作机制,指挥中心、治安、刑侦、禁毒、经侦等部门、警种应根据派出所实战需要提供工作支援。建立完善相邻派出所、派出所与街面警务站协作机制,加强警情处置、案件办理、治安防范等工作的协作配合。

14、规范社区警务工作。坚持社区警务专业化、社区民警专职化的“两化”方向,健全完善社区警务工作机制,把社区警务工作任务落实到社区民警个人。依据自治区公安厅下发的《宁夏城乡社区警务工作规范(试行)》,指导社区民警履行好管理实有人口、掌握社区民意、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维护治安秩序五项职责。社区民警、辅警80%以上的工作时间驻社区(村)开展工作,社区(村)发生的事要在社区(村)就地办理;建立社区民警(辅警)带队巡逻,就地接处纠纷求助警情,社区(村)发生案事件必到现场,以及相邻警务区联勤协作等工作制度。全县全部社区民警进社区(村)“两委”班子,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保障社区民警队伍稳定,人员固定,原则上社区民警在同一责任区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15、规范派出所基础工作考核评价机制。依托公安厅社区警务工作考核系统,对社区民警工作绩效进行网上考核、自动排名,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县局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社区民警进行考核,确保社区民警工作效益真正落到实处。将社区民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作为派出所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年度绩效、“塞上枫桥公安派出所”创建、派出所等级评定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建立派出所与业务警种捆绑考核机制,将其他部门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赋予不少于考核总分15%的分值。

五、持续深化“塞上枫桥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

16、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学习弘扬“东莱精神”,重点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和“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创建目标,深化“塞上枫桥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努力打造具有贺兰特色的“塞上枫桥”警务品牌,县局每年争取被市局、区厅命名一个“塞上枫桥公安派出所”,并实行动态评估管理。

17、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推广“房对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结合110接处警、社区警务工作和执法办案等日常业务,全面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确定责任人,确保百分之百得到化解;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要及时推送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化解,特别是对经评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稳定的矛盾纠纷,要及时介入干预并跟踪问效。对挑头闹事、扬言恐吓、预备实施暴力犯罪的,要依法及时打击处理。

18、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以“爱民拥警”主题活动为主线,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试点开展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实现户政、交管、出入境等公安业务“一窗通办、一门通办”,推进户籍业务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全县公安派出所全面落实365天x24小时公安政务服务,通过“设立24小时综合服务窗口,落实延时、错时服务制和节假日预约办理,结合值班所领导授权办理、24小时“无人警局”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拓宽‘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和建设24小时‘无人警局’相结合的线上线下服务网络”等多种方式满足群众的办事需求。建立偏远农村地区及老年人、留守儿童、重度残疾人、严重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员关爱服务机制,推进户籍业务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完善“向群众报告”“警营开放日”“七进五民”爱民实践活动等群众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建立健全窗口服务评价、警务效能监测、第三方民意测评机制,完善派出所群众工作考评制度。

六、加强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

19、规范派出所案件办理。全面推行派出所不办理刑事案件、不办理黄赌毒类案件和涉政、涉恐、涉邪教、涉外类案件制度,农村派出所不办理交通违法类案件。指挥中心接报的所有刑事案件,一律交由刑侦等专业警种侦办;黄赌毒案件由公安机关治安、刑侦、禁(缉)毒部门查办、侦办;涉政、涉恐、涉邪教、涉外类案件由相关专业警种侦办;农村派出所不办理交通违法类案件。全县各政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采取行政拘留的案件,由治安大队办理。建立派出所刑事案件受理、立案、移交、管辖等工作机制和专业警种办理刑事案件目录,对派出所和专业警种办理案件的程序和职责分工作出明确规定。

20、维护民警执法权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澄清保护机制,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民警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勇于探索创新,由于经验不足出现失误,或在推动落实决策部署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出现无意过失的民警予以容错免责。加强派出所移动图传设备配备,派出所民警出警时与指挥中心和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实现视频在线联系,实时掌握一线民警处警情况,必要时及时提供支援、还原事实真相。

七、提升派出所实战服务能力

21、加强情报信息采集预警能力。制定《贺兰公安派出所情报信息及案件线索奖励办法》等相关制度,完善派出所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反馈、奖励机制。积极物建网上网下治安特情、耳目、信息员,加强日常管理和使用,建立覆盖完整的人力情报信息网络,围绕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情报信息搜集,积极获取涉政、涉恐、涉稳等敌情、社情和违法犯罪线索,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22、提高治安要素管控能力。建立以网格员和农村警务专干为基础信息采集主体、城乡社区民警负责信息核查和数据质量监测的工作机制,做实“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确保“应采尽采、应录尽录”,及时动态更新,有效提升信息采集工作效率和数据质量。按照公安部《重点人口管理工作规定》《宁夏公安机关重点人管控机制》要求,对列控重点人数据进行清洗,并全部录入大情报系统,做到精准管控。对辖区涉政、涉恐、涉邪教类重点人以专业警种管控为主,派出所只负责掌握上报日常动态;对扬言报复社会、刑满释放、非正常上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涉枪涉爆等重点人员、重点群体,会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等部门不间断滚动排查,动态管控。落实境外人员纳入实有人口管理,依法开展“三非”外国人治理。

23、提高整治突出治安问题能力。依法严格执行枪爆物品、管制刀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物品治安管理制度,落实全环节监管措施。加强旅馆业、出租房屋等重点行业和寄递物流、网约车等新兴行业治安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决堵塞安全漏洞。加强对电信网络诈骗、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宣传、线索摸排。依法加大吸毒人员排查检测工作力度。及时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及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坚决维护政权安全,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确保辖区治安稳定。

24、加强派出所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派出所工作业务专家选聘工作,建立全县公安派出所工作专家人才库。结合警务实战大练兵,每两个月组织开展一次全县公安派出所大讲堂活动,每两年将全体派出所民警、辅警分级分批集中轮训一遍。各派出所要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不断提升派出所民警、辅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八、加强公安派出所警务智能化建设应用

25、实施科技兴所战略。按照公安部关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总体要求,深入推进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加快派出所、群防群治力量、着力构建全方位、全时空、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充分运用公安部、公安厅大数据平台,将涉及派出所要素管控、服务群众、人像核查的全量数据授权给派出所综合指挥室或相关人员,开展智能研判应用,为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智慧公安派出所提供强有力基础支撑。落实宁夏公安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合分级分类应用更新,逐步将部分应用向辅警开放。

26、加强派出所综合指挥室建设。全县15人以上派出所应建设智能化综合指挥室,负责综合研判和勤务指挥,依托视频监控和业务应用平台,建立履行辖区指挥调度、警情分流、情报研判、人车识别、感知预警、科学布防、精准打击、勤务监督为一体的派出所情指体系。全面推进智能感知设备、智能办案场所、智能警务终端、智能工作平台、智能考核系统建设使用,向民警精准推送工作指令,组织民警开展相关指令核查、管控、处置等工作,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数据,严防数据泄密和信息滥用。

27、推进智能安防社区建设。按照平安社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智能安防建设标准,会同住建、物业等部门将智能化安防系统建设要求纳入新建住宅小区竣工验收和老旧小区改造验收、物业等级评定内容;对封闭小区进出通道、停车场和公共区域等重点都位全部安装智能门禁、车辆识别、人脸识别、视频监控等设备;推动半封闭小区、城中村、行政村开展“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乡村“雪亮工程”建设覆盖面达到100%。通过智能安防社区建设,提升社区警务智能化水平和预测预警能力,创建更多“零发案小区”“零发案村居”“零发案单位”。

九、加强公安派出所综合保障

28、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究两次派出所工作,为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派出所工作制度,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联系1-2个派出所,开展蹲点调研、定期走访,了解派出所情况,总结典型经验,解决困难问题。

29、做实县局改革和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局要成立从事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的专门机构,并承担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指挥中心、政工、督察、警保、法制等部门为成员,一体化、系统化整体谋划推进各所基层基础工作。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常态化检查考评,及时发现各地、各警种、各派出所在开展基层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例会、推进会,通报各地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上报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及时下达工作任务并督促抓好落实,把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打造成抓基层基础工作的“参谋部”。

30、提高经费保障、装备配备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县局公用经费保障向派出所适度倾斜,按需足额保障。推行在县局公用经费中保障社区警务工作专门经费,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提高派出所民警、辅警伙食补贴。将事业编警务人员纳入各级公安机关执勤执法用车核编基数,增加车辆指标。

31、落实松绑减负措施。严格落实公安部《为公安派出所减负10项措施》,研究出台符合县局实际的具体措施。县局指挥中心要建立完善“110”报警平台与政府12345等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分流机制,从源头分流非警务类报警求助。规范派出所警力使用管理,严禁动用警力参与非警务活动。规范针对派出所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严控“一票否决”事项,清理取消不合理的考评项目和指标。

十、加强公安派出所队伍建设

32、加强派出所党建工作。落实派出所所长进街道(乡镇)党委班子,不分管与派出所工作无直接关联的其他工作,考察考核派出所所长必须征求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工)委的意见。加强派出所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规定配齐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党小组组长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派出所党员队伍建设。细织党员民警“亮身份、比贡献、树形象”,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非党员民警、辅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注重培养和发展一批新党员。

33、加强派出所思想政治工作。把政治素质高,对思想政治工作有热情、有方法的干部选拔到教导员岗位上来。派出所教导员原则上不分管业务工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抓队伍建设、做思想政治工作上,全力做好党建引领、思想教育、组织建设、表彰奖励、典型选树、心理健康服务、严格管理监督等日常工作。坚持理论武装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用好“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加强派出所党员队伍教育培训,提高政治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述职制度,教导员每年向县局党组织报告履职情况。

34、配齐配强派出所领导班子。优化派出所班子结构,班子平均年龄不超过45岁,推进30岁以下民警进派出所班子,主管派出所社区工作的副所长优先从考核排名靠前的优秀社区民警中提拔。派出所班子成员不得与县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相互兼任。新任派出所所长一般应有派出所工作经历。落实定期轮岗制度,在同一派出所担任班子成员满三年的应当轮岗,超过五年的必须交流,推动建立全局不同地域之间派出所民警的轮岗交流机制。

35、稳定队伍激发派出所活力。推动警力向基层一线下沉,除特殊岗位要求外,县局新警要安排到派出所工作。派出所民警调动遵循“先进后出”和“一进一出”原则,保证派出所队伍稳定。建立抽调派出所民警报批备案机制,严禁抽调社区民警,严控抽调派出所民警参与专案侦办或专项工作。确需抽调的需报本级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规定落实值勤岗位津贴、加班补助等政策,并按照核定警力发放,由派出所统筹考虑分配指导意见,并全部落实到位。出台派出所民警优先晋职晋级指导意见,提高派出所民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鼓励民警扎根派出所工作。落实对在城区派出所累计工作满20年或在农村派出所累计工作满15年,且表现优秀、业绩突出民警予以记功表彰制度。落实派出所民辅警定期体检和轮休、休假制度,制定连续超时工作民辅警强制休假规定。健全因公伤病民辅警医疗绿色通道、重大任务期间未成年子女托管、生活困难家庭帮扶制度。制定完善重大案(事)件基础工作责任倒查制度。

36、规范辅警管理。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细则》,按照警、辅不低于1:的标准配备辅警力量。派出所辅警工作、保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保障体系。根据派出所工作任务和实战特点,依法依规明确辅警职权、细化岗位职责。定期对派出所辅警进行业务培训,提升辅警业务能力。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派出所民警、辅警责任捆绑,加强辅警勤务监督、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奖惩、升降层级、调整薪酬、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推动制定辅警“严进宽出”政策和特别优秀辅警入警政策倾斜制度。加强辅警队伍管理,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查处清退。实行辅警就餐补助与民警同等标准。

37、加强派出所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坚持新任派出所所长必训制,强化党性淬炼,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根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派出所所长的日常监督管理,紧盯队伍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结合教育整顿等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强化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突出队伍监督管理见人、见事、见记录,队伍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制止、早纠正。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突出问题,坚决惩治涉黄涉赌和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保护伞”。建立完善重大案(事)件基础工作责任倒查追究制度。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五篇】

2020年8月11日,贵阳市公安局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9部分42条,阐明了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派出所的职责定位,从总体要求、职责定位、推动公安工作重心下移、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大力推进派出所警务智能化建设、大力加强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加强派出所警务保障标准化建设、大力加强派出所队伍正规化建设、大力加强对派出所工作的组织领导等方面,全方位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工作。

《意见》部署用3到5年时间,优化完善全市新时代派出所工作体制机制,打造“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贵阳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实现公安派出所警力配置更加优化、执法执勤更加规范、工作方式更加智能、警务保障更加有力、队伍建设更加过硬,公安基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部署全面加强基层派出所党建工作。坚持政治建警、党建领警,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以党建为统领,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为载体,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履行好新时代全市公安派出所捍卫安全、维护稳定、保障安宁的使命任务。

《意见》要求落实公安派出所建设纳入城市规划。按照《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的批复》(筑府函〔2020〕87号),要认真抓好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安派出所的建设、验收、移交、管理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我市公安派出所建设与城乡规划不同步、建设规模不足、建设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落实我市公安派出所与城市开发“同规划、同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基础建设水平。

《意见》要求优化派出所警力配置。确保派出所警力不少于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的40%。全市一类派出所民警配置不少于30人,推行“一室三队”警务运行模式,二类派出所民警配置不得少于20人,推行“一室两队”警务运行模式,三类派出所民警配置不少于5人,推行“集约用警”警务运行模式。原则上县级公安机关新招录民警要先安排到派出所工作或锻炼2年以上。一类派出所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配置辅警。二类、三类派出所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置辅警。

《意见》指出坚持把公安机关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重要参考。新任派出所所长一般应有2年以上派出所工作经历。推行派出所所长岗位定期轮换制度,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加强廉政建设。派出所民警立功受奖比例不低于占县级公安机关警力比。进一步落实开展派出所典型选树、表彰奖励、暖警关爱等励警措施。

《意见》对健全完善派出所警务保障提出明确标准。全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向派出所适度倾斜,按需足额保障,将社区警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公安机关预算经费保障,适度向农村派出所、30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的警务室倾斜。完善派出所辅警经费保障和装备配备标准,强化一线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装备保障,建立派出所装备定期巡检、维护、补充、更新机制。为社区警务室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办公用品、警用装备、服务设备和生活设施,满足社区民警、辅警驻社区工作、生活需要。

《意见》要求积极推行“交所”警务协作,通过探索开展交警、派出所联勤联动执法,延伸基层治理触角,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加快全市智能自助警务室建设,最大限度实现相关业务“随时办”, 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意见》要求强化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平台应用。以全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平台为依托,通过以图找房、以房管人和数据融合、数据派单的形式,改变信息采集方式、改变人口管理模式,实现基层警务模式再造。

《意见》还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为公安派出所减负相关措施,明确提出规范考核、信息录入、划分警情与非警务类求助处置规范、保障基层派出所民警依法履职等措施。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六篇】

20xx年5月7日至8日,全国公安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经对总书记讲话的学习,我有如下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安工作,从2020年“”讲话提出“四句话、十六字”方针到2020年春节前夕视察慰问北京市公安局,再到2020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重要讲话,形成了系统、完整、全面、科学的公安工作思想体系,体现出和平年代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关爱,也对新时代公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行动指南。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对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和《意见》是我们当前首要政治任务,要用重要论述和《意见》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一是在学懂上下功夫。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的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2020年全国公安工作上的讲话;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做到经常学、反复学,把总书记讲话精神和《意见》精神学习透彻。二是在弄通上下功夫。我们国家进入了新时代,要综合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深入思考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的时代背景,牢固树立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深刻认识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思想内涵和时代意义,牢牢把握围绕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组成部分这一主线,是当前和今后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三是在做实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工作,科学阐述了怎样建警?怎样强警?怎样兴警?怎样治警?要对标总书记讲话精神,努力打造一直信仰坚定、责任担当、本领过硬、纪律作风严明的高原公安铁军。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七篇】

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在攀枝花会展中心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公安工作。市委书记贾瑞云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警之路,紧扣新时代公安工作的职责定位,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波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正富、市委副书记虞平出席。

贾瑞云在讲话中对全市公安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代表市委向全市广大公安干警致以诚挚的问候,向支持公安干警、默默奉献的公安干警的亲属和家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贾瑞云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安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使命任务、思路方向、根本要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公安工作走什么路、向什么方向发展、怎样发展等一系列具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为公安机关更好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不断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战略指引。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做好新时代四川公安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要坚定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定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省委《实施意见》和省委书记彭清华“四个全力”要求,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贾瑞云强调,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攀枝花落地落实。要把握“公安姓党”这一根本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始终坚持以制度强化工作执行,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生活环节中感受到“阳光”、尊严和自尊,在每一个司法体系中感受公平正义。

贾瑞云强调,当前,我市正紧扣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面对日益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警之路,推进全市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攀枝花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贾瑞云要求,要全力以赴反分维稳,坚决果断防恐制暴,坚决打好国家政治安全保卫仗。要全面落实维稳工作责任,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打好维护社会稳定攻坚仗。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办案机制,转变执法理念,坚决打好促进公平正义持久仗。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决打好保障人民安宁整体仗。

贾瑞云要求,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强警之路,按照“四个铁一般”的标准,旗帜鲜明推进政治建警,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强警,持续用力推进科技兴警,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警,大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不断提升公安队伍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着力锻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高素质公安队伍。

贾瑞云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要大力支持保障公安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公安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支持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建立常态化、操作性强的特殊保障机制,抓好为基层减负松绑和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广泛宣传公安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开展学习英模活动,积极营造“暖警、惠警、爱警、护警”浓厚氛围,让人民卫士轻装上阵,安心守护百姓安宁。

会上,王波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忠华,市委常委、攀枝花军分区政委秦光龙,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敬登峰,市政协副主席雷雨出席会议。

与会同志进行了分组讨论。

在下午的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谢忠华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具体安排,敬登峰主持会议并对全市公安机关提出要求。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武警攀枝花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党委政法委、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大会。

会议开始前,贾瑞云、王波、黄正富、虞平等亲切会见了公安功模代表,与大家一一热情握手,关切地询问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并与他们合影。

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第八篇】

忠诚使命担当作为——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

进入新时代,我们党需要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公安队伍,人民公安如何更好履行职责使命?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2019年5月,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公安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

“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

“加快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

“要积极预防、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保持安定有序”;

“着力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

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是公安机关安身立命的根本所在。

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强化理论武装、持续精神引领、深化政治轮训、夯实制度保障,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公安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忠诚基因深扎头脑融入血脉,全警政治方向更加坚定: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到党史学习教育;从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到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全警行动迅速、深入推进,忠诚警魂不断铸牢。

新时代,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推动公安改革进入系统性重塑、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

2018年4月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有机整合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改革红利频频释放;

2019年1月1日,公安边防、警卫部队转改官兵举行集体换装和入警宣誓仪式,正式换着人民警察制服,以崭新的面貌继续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

民航、铁路、森林等行业公安管理体制调整全面铺开;公安部情报指挥中心、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等部门组建运行;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百万民警落实两个职级序列待遇;19个省(区、市)辅警管理地方立法完成……

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坚定不移走改革强警之路,为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澎湃动能,公安机关整体效能和核心战斗力不断提升,持续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夯实公安工作基层基础,筑牢平安中国的坚固“长城”。

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以“基础实”护“百姓安”。2019年,“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在全国公安机关展开。

从南国到北疆,从线下到线上……如今,上千个全国、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像一面面旗帜飘扬在基层社会治理最前沿、第一线;广大民警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抓手,建起一座座警民连心桥,争当群众贴心人,2021年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605万起,整治消除风险隐患388万处。

推进“情报、指挥、勤务、舆情”一体化实战化,加快构建贯通部省市县四级公安机关的新型警务运行机制,全国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成率达到%……扎根基层,耕耘基础,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和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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