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范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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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列为社区党委会议的重要议题,将十九大精神列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社区党校)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讲思想习理论、讲党史习初心、讲宪法习法治、讲民生习服务、讲政策习发展、讲传承习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习活动,推进十九大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3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4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70%;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50%。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U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城、法治晋城,按照政协晋城市委员会2020年度协商计划安排,2020年11月—12月,由市政协副主席崔守安带队,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市政协常委、委员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对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进展情况

去年12月3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召开,部署启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后,我市对标一流,迅速行动,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中央、省委关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一期试点城市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市连续八年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名列全省第一,三获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的优势,提出创建试点城市目标。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申报,完成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今年5月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以“三零”单位创建为抓手,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紧盯治理难题,聚焦基层基础,突出晋城特色,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形成了党建联片共建、矛盾联调共治、信息联通共享、部门联手共创、城乡联动共赢的互联共建态势,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全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暨“雪亮工程”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充分体现了省委对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支持和肯定。从进展情况看:

一是制定了明确细化的目标体系。坚持市委统一领导,出台了三个指导性文件:《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中共晋城市委平安晋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任务分解表》。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各项目标任务,逐条细化工作措施,印发了工作方案,建立了目标评价体系。目前,市县两级已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全市平安建设考评和市委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与各级表彰奖励、干部提拔使用、晋升晋级、文明单位创建挂钩,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今年5月20日我市召开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动员部署大会。市委书记张志川作动员讲话,要求“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晋城经验”、提供“晋城样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石云峰就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作安排部署。9月11日我市组织召开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观摩交流会和工作推进会,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抓好任务落实,完成工作进度。成立了市委党校骨干教师组成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课题组,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了党校教育。同时,还召开3次建言献策座谈会、7场“法学沙龙”。专家学者及相关人士就试点中的目标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深入研讨、开展交流,提出工作建议。当前,全市目标导向明确,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形成了有效运转的责任链条。按照市委关于试点城市创建和文明城市创建“双轮驱动、双创并重”的要求,我市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了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强基固本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根据工作需要,我市成立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组,在市委平安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试点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党建引领工作推进小组、法治工作推进小组、德治工作推进小组、自治工作推进小组、智能化工作推进小组。各县(市、区)按照市委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市、县“一办五组”工作专班都已按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要求,发挥牵头作用,加快组织实施。为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建立了试点工作联络员报告制度和督办制度。同时注重宣传推动,在主流新闻媒体和“一网两微三号”晋城政法新媒体宣传群组开设市域社会治理专栏,反映工作进展,总结特色经验,创造良好氛围。

三是推出了具有特色的典型经验。在自治方面,城区洞头村、陵川县小召村、沁水县下沃泉村等,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村民议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在法治方面,积极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沁水县龙港镇派出所、城区白水街派出所、阳城县凤城镇派出所、高平市城南派出所争先进、创亮点,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陵川县县城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发挥离退休干部专业知识和经验优势,32年服务平安陵川建设,受到中组部表彰。沁水县组建了以县矛盾调解中心为龙头、区域调委会为依托,乡、村两级调委会为前沿,有关调解室为补充的人民调解网络,“司法确认”和“调援对接”机制调动了调解纠纷的主动性积极性。泽州县川底法庭建立和事佬工作室,开展诉前调解,打造“川底模式”。在德治方面,阳城县演礼乡献义村重视道德教化作用,坚持以德治村,坚守和谐之道。城区黄城社区挖掘中华优秀传统道德文化精髓,打造陈廷敬文化品牌,为社区治理提供精神动力。在智能化建设方面,创新开发晋城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智能化工作平台。“雪亮工程”走在全省前列,已接入7720路一类监控视频、4000路二、三类监控视频,联通了视联网,具备省、市、县、乡视频会议功能。市大数据局与阿里巴巴合作开发的智慧政务、智慧停车等16个集成建设项目,获2019—2020年度数字政府建设卓越实践奖。高平市以数字政府建设为支撑,打造出县域社会治理“高平新样本”。城区实行全科网格管理,划分网格682个,为每个网格落实了每年6000元的绩效补贴,提高了网格员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在心治方面,泽州县实施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工程,加强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实现一般人员不脱节、重点人员不失控两个确保,社会心理健康水平整体提高,社会治安案件连年下降。

二、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我市在试点工作中激发了活力,取得明显进展,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党建引领有待加强。有的党组织党建理念和工作方式陈旧,不适应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创新意识不强;有的弱化、虚化、边缘化,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有的工作机制不适应治理需要,街道社区和农村统筹协调能力弱,共治共建未形成常态;有的工作行政化、停滞化、务虚化倾向严重,创建积极性不高,内生动力不强。

2.治理主体参与不够。政府职能部门民主决策不够到位,依法行政仍有差距,提供的公共产品不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行业监管存在失位缺位现象,齐抓共管矛盾风险机制未形成常态;群团组织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预防违法犯罪的制度化渠道仍需进一步拓宽,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全市1100多个社会组织整体上发育不健全,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安维稳类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不够明显;青年参与缺乏支持。基层社会治理制度滞后于青年日益增长的参与热情,还没有为青年参与社会治理开辟足够的空间,对青年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相关部门对青年公益社会组织政策扶持力度不大,在经费保障、业务培训、孵化支持、联系对接等方面缺少有效举措;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不完善,尚未建成平行、互动、多样的群众参与网络平台,网络问政刚刚起步。如何有效引导各界人士发挥自身优势参与社会治理,也成为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3.多元解纷尚未形成。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社会普遍关心、支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氛围不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志愿者占人口比重较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信访不信法”的社会心态依然存在;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各部门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定位和职责散见于各级各类文件中,纠纷解决的工作机制、程序设置及资源配置等具体规定多是基于各县(市、区)实践经验的总结,针对多元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流程、法律效力的确认、组织保障等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调解工作发展不均衡。司法调解发展迅速且相对规范,行政调解较为被动且实效不强,人民调解专业化程度有待提升,社会组织调解尚在探索起步中。特别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人民调解员绝大多数都是兼职的,整体年龄偏大,政策法律素质不高,工资待遇低,人员流失现象明显。调解经费保障落实难,有预算无经费的情况普遍存在;人案矛盾非常突出。全市法院员额法官人均结案173件,阳城法院人均结案276件,反映出诉前调解还有很大空间。潜在矛盾风险还很突出。我市房地产领域的违规预售和延迟交房风险、金融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处在集中爆发期,受疫情影响部分中小企业经营困难,信访积案化解困难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站在更高层面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提前布局解决问题。

4.信息共享还有差距。多年来,相关部门都建有平台,但基础数据信息共享共用难、相互流转难,存在“信息孤岛”“数据壁垒”“各自为政”现象,缺乏统一规划、联动协作,信息平台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如市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开展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工作。市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市公安系统正在推广建立“立体化信息化治理防控平台、智慧大脑、晋治安APP、掌上派出所”为主的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司法系统建有统一的指挥平台。市大数据局也建立了“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但这些平台未执行统一标准,数据资源共享体系不完善,社会治理有关数据跨部门、跨区域共同维护和利用存在困难。在网格化管理中,许多诉求和问题上报到街道或县级指挥中心后,因为事权问题无法及时处置,而指挥中心又无法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导致事件流转不畅通、群众不满意。

5.保障机制仍需完善。在调研中,通过对社会治理组织体系、社会治理能力建设、社会治理配套设施、社会治理保障举措指标的分析,反映最为强烈的是社会治理保障举措,最需要的是资金和人才。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的支持,远远不能到位。市县两级财政紧张,费随事转的经费投入机制未有效建立,用于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资金有限。市级财政2019年安排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费万元,2020年安排专项经费85万元,要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行动计划所列项目还有很大困难。从对社区的支持力度看,城区财政每年列专项经费,而其他县相对较差。在社会资金投入方面,由于相关支持政策不完善,目前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和农村服务严重不足。基层自身“造血”功能更是低下。人才制约较为突出。我市注册志愿服务组织2000余个,志愿者35万余人,我市也为所有在职党员颁发了《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证》。但这两支队伍主要是在创文中组建的,如何以常态方式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从组织和制度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和农村骨干人才队伍选、育、管、用“成长链”不健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人难选、人难留问题突出。普遍面临工作人员不足,很难抽出专人开展工作,加之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所限,社会工作者青黄不接。

三、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为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探索具有晋城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坚持党的统一领导,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子。一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锚定目标、先行先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试点建设为牵引,以防范化解市域重大风险为着力点,以增强市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坚持统一性与创造性相结合、试点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衔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使市域社会治理更好体现试点要求和晋城特色;二要按照市委党建“四句话”要求,发挥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厚植市域社会治理优势。打破思想观念、行政级别、行业分割籓篱,统筹兼顾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治理合力;三要以良好政治生态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零”单位创建等重点工作,不断促进政治生态、社会生态山清水秀;四要创新党建模式,增强市域社会治理活力。在党建引领方面,推进三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包括县级党群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商圈楼宇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驿站,构建“15分钟党建服务圈”,打通最后“一公里”,把党群服务中心打造成基层党建引领社会治理的主阵地。在街道社区,推行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和兼职委员制。开展“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与社会治理活动。在乡镇农村,推进“村村联建、村企联建、产业联建、城乡联建”大党建格局,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村级治理体系。

(二)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构建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一要健全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机制,完善政府社会治理考核问责机制。以人为本,解决好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和发展短板等问题,集中做好基础性、普惠性民生工作,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为民谋划、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牢牢抓住基层基础这一本源,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明确乡镇推动社会治理具体任务,最大限度将各类社会矛盾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广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加强全过程监管,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重点对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土地、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旅游、医疗等纠纷多发领域进行排查,及时发现不稳定风险隐患;三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推动民主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推动群团组织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广泛动员组织群众投身市域社会治理实践。发挥基层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健全激励补偿机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依法参与社会治理。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展,让社会组织的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还要发挥青年日益增长的参与积极性,为他们充分参与社会治理开辟足够空间。发挥律师在协调解决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新媒体网络人士在传达公共意见和利益诉求、传播正能量等方面的作用;四要坚持晋城的事大家想、大家说、大家干,开展美好社区、美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广泛宣传基层社会治理的做法和经验,以示范创建带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先行先试带动各地普遍创新,形成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开展电视问政和网络问政。加大群众意见在社会治理绩效考评中的权重,让人民群众成为市域社会治理的最终评判者。

(三)建设多元解纷平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一要充分认识多元解纷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宣传多元解纷的典型案例和特点优势,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非诉讼方式调解的便捷、高效和低成本,提高群众认可度;二要完善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司法机关、基层组织及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纠纷化解主体的职责任务。对多元解纷的资源配置、途径渠道、程序设置、法律效力的确认、组织保障,以及多元主体参与调解的渠道、不同调解类型的衔接配合等作出总体设计。探索引入市场化运营模式,将调解、仲裁、公证等多元解纷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力度。重视引入“两代表一委员”、心理专家、社区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参与解纷工作;三要建立统一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地区、部门之间技术兼容、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探索提供线上咨询、评估、调解、仲裁、诉讼等专业服务。当前应以各县(市、区)为主体,推动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信访接待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合,建设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司法确认、跟踪督办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纠纷化解诉求。采取常驻、轮驻、随叫随驻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或引导政法部门、行政部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法律咨询、心理服务、仲裁、鉴定、公证、评估、保险等调解主体和社会力量入驻中心。建立受理窗口与入驻部门协调对接机制,对有非诉讼方式调解意愿和可能的矛盾纠纷,依据纠纷性质分流至不同调解组织和主体予以化解。对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及时出具调解协议书,如有必要可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司法确认,提高调解协议履约率。对调解不成或不适合调解的矛盾,导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构建闭环化解流程,做到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四)注重科技创新支撑,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快速推进。一要有效运用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把智能化建设上升为重要的治理方式,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新的工具;二要积极推进市域信息基础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增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科学性、风险防控的精准性和公共服务的便捷性。依托全市统一的“一云”“一网”“一中心”整合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资源,突出在线政务服务、智能便民服务、智能决策指挥、智能政务办公等重点应用,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门户网站、移动APP,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中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大数据应用获得感和幸福感。巩固“雪亮工程”领先优势,加强指挥机制、综合平台和基层网络建设,统一调配市县两级软硬件资源,实现数据共享;三要发挥我市大数据优势,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在风险防控前置化、矛盾预警智能化、专业服务精细化上出成果。运用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广泛汇聚社情、警情、案情、舆情,发掘和完善新的指标和评价体系,提高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追踪溯源能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五)加强资金人才保障,确保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任务落实落地。一要以“财政支撑+社会挖潜”强化社区、农村治理资金保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工作的要求,将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社区工作者基本报酬、人民调解经费、社会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通过资金补助、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统筹使用各级各部门投入基层开展社会治理的资金。积极发展根植社区、农村的社会企业,补充资金来源;二要以注册志愿者和进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为依托,组织开展各种社会治理志愿活动。同时发挥新社会组织人员、流动人口、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参与社会治理;三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队伍建设。培育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对城乡社区工作者和网格管理员队伍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职业保障、表彰奖励,有效激发工作积极性;四要坚持统筹推进,重点攻坚。将创建工作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在相互促进、相互推动中破难题、开新局、创特色,全力推进我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在新赛道上开创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创造良好环境。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三篇】

目标

2020年,全面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初步形成;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布局更加合理,治理能力大幅提升;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试点任务。平安承德、法治承德建设跃上新台阶,现代化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巩固,治理机制更加成熟,市域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实施“五项工程”

1.实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程。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完善党委领导、多方参与、社会协同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各类政治安全风险。

2.实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工程。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事前防范转型,健全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好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战略主动仗。

3.实施心理服务疏解干预工程。完善心理健康、专业社会工作等领域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在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建设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和专业化队伍、志愿者队伍,为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健康咨询、精神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

4.实施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立体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基础防范和源头管控的整体性、协同性、精准性水平。强化重点领域、行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

5.实施公共安全防控保障工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好公共安全源头关、监测关、管控关,提高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能力和水平。加强应急处突队伍建设,强化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构建“五大机制”

1.完善党委领导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制度。推动党建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推动党组织的服务管理延伸到社会治理末梢。

2.完善政府负责机制。进一步理顺市县乡村四级在社会治理中的权责关系,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措施落地,健全公共服务评价机制,畅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渠道。

3.完善民主协商机制。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广泛协商,兼顾不同阶层群体诉求。创新协商机制,推广设立“百姓说事网”“群众说事点”等做法,搭建信息化议事平台,完善网络民意收集机制和协商互动机制,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作用,以共商促共治。

4.完善社会协同机制。健全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网状治理模式。把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每栋楼宇、每户家庭,让“微治理”释放出大能量。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救助帮扶、化解矛盾、预防违法犯罪等公益事务。

5.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工作机制,畅通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打造推进社会治理新的“增长点”。搭建网络问政等平台,拓宽公民参与工作渠道,调动社会治理基层力量的积极性,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发挥“五治作用”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建设贯穿市域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快推进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构建责权利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引导党员当先锋做表率。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善于运用法治精神审视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思维谋划社会治理、运用法治方式保障权益、化解矛盾、防控风险、维护稳定,破解治理难题,推动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弘扬“抗疫精神”,传承弘扬塞罕坝精神、红色文化和英雄人物先进事迹。加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设,厚植基层社会治理的道德根基。

4.发挥“自治”强基作用。建强自治组织,完善自治机制。在农村,鼓励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在社区,推广被民政部评为全国优秀社区工作法的我市“四小服务”和“四抓四创”等基层社会治理新方式。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5G等现代科技与市域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打通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的智能化治理新模式。

任务清单

加快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培树“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实现“一社区(村)一警(辅警)”全覆盖等77项共性工作。

推行重大扶贫产业项目风险评估,以“法官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乡村”建设为抓手,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和改进城市快递三轮车统一规范管理等9项特色工作。

背景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9年1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2020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2020年3月,中共河北省委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为加快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结合本地实际,经数月筹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65个市直部门意见,最终于2020年5月制定出台此实施意见。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和州、县相关会议精神,切实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推进我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州委十一届八次、九次会议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不断完善科学化管理、网格化服务、多元化参与、法制化运转、精细化治理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为建设集绿色发展、阳光康养、旅游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牛背山生态康养小镇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达目标”的工作步骤,2020年全面部署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工作,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工作布局、治理方式现代化。2021年积极开展具有地域特色和示范典型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全镇社会治理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到2022年,建成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更加完善,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成效明显提高,安全稳定、公平公正、法治优良的社会环境全面形成。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工作措施:1、11月10日前,制定《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细化方案》,完善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任务清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11月30日前,成立镇基层治理委员会,制定我镇社会治理规划,建立完善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和考评体系,制定我镇平安建设考评考评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镇、村两级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责任人员:。每半月召开一次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党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进行会商,分析研判全镇社会稳定形势和平安建设推进情况。

(二)进一步巩固国家安全,建立反应敏捷、管控有力处置及时安全体系工作措施:1、深化情报预警体系建设。整合村两委、网格员、综治维稳员队伍,建立完善情报预警网络;深化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落实每日研判、每周会商、每月汇总和重大敏感情报线索及时落实核查、跟踪反馈预警制度。2、深化重点人员管控。全面落实普通护照依法办理和分级分类集中管理制度,彻底排查辖区办理的各类护照,实行集中管理,使用备案批准制度,并建立台账;落实自焚高危、“法会”回流、非法出境等人员滚动筛查制度,完善动态梳理评估,精准管控,形成台账。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到镇内活动排查,及时上报,依法管控。3、建立维稳应急处突机制。完善我镇维稳应急处突工作预案,梳理我镇维稳应急队伍、强化管理物资、机具,做好应急准备。4、全面夯实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开展宗教极端活动、邪教活动排查,对全镇2个依法登记和6个依法保留寺庙开展密切监控。严格落实宗教活动依法审批制度,对外来人员严格排查、建立台账,严防一切形式

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维稳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维稳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维稳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维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四、组织领导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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