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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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第一篇】

一、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韶关市两区社区通过加强社会管理,完善社区服务,不断夯实基层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不足

我国社区居委会从法律上定性为居民自治组织,而在实际工作中,出于社会管理需要,"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政府却在持续向其转移行政事务。近几年来,由于一些政府和部门对社区地位和功能定位不够准确,政府职能部门习惯把社区作为政府的"腿",将各种行政性工作任务下派到社区,同时,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事务也大量沉淀到社区,使居委会不堪重负,导致社区居委会台账资料多、调查报表多、会议活动多、证明盖章多、检查考核多,行政色彩相当浓厚,没有精力和时间去履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职责。当前繁杂的社区工作任务,令身兼数职的社区工作者分身乏术,难以系统、持久地给求助居民提供支持和帮助。

(二)社区多元主体关系有待理顺

区部门、街道、社区各层级之间职责界定不够明确,关系也未完全理顺。街道作为派出机构,权责错位矛盾比较突出,街道运行中依赖于财政投入,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还不强,街道层面各类执法、协管员队伍缺乏统筹协调、各自为战的情况一定程度存在。社区居委会行政负担较重,自治空间较小,影响为民服务的质量。目前社区工作更多的体现为搞活动、下命令、定指标,没有持续影响力。过于注重事后管理、过于注重硬性手段,导致许多现实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难以有效预防解决。

(三)社区工作队伍不稳定

近几年来,社区工作领域逐步拓宽,工作对象不断扩大,随着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对社区工作人员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但是,当前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定位不明确,收入待遇偏低,加上没有建立稳定的薪酬保障体系和工资增长机制,导致高素质人才流失严重。近年来。韶关市浈江区和武江区虽然多次调整了社区居委会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扣除各种应缴保险费用后,实际收入只有1200元左右,仅能勉强维持个人基本生活开销,难以养家糊口,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相比差距甚大,导致人员流失严重。如武江区2012年和2013年公开招录的40名大学生社区居委干部中,目前相继有11人向所属街道递交了辞职报告并已审批。工作队伍的不稳定及工作积极性不高,严重影响了居委会的工作效能。

(四)社区共治网络发展不均衡

区、街、社三级纵向式社区组织构建,和上头大、下头小的组织设置和人员配备,导致社区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封闭性、机关化、行政化的特点,和开展社区工作要求的开放性、基础性特点不相适应。表现在社区层面设置的各类站、室、中心等服务和活动载体,有不少资源没有充分整合利用,社区各类人员由不同部门管理,政出多门,各自为战,难以收到良好的整体效果。更主要的是社区党组织的工作仅局限于社区居民层面,与其他社会组织联系不紧密,组织设置比较单一,工作领域相对狭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以及整合区域内各种资源的能力明显不足,领导核心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五)社区形态的复杂性、居民需求的多元化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不协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城区拆建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商品房小区,原国有企业社区衰落,外来工聚居地城中村,老城区在拆建中变零落。在这种大环境下,同一个社区包括了多种形态,高楼大厦与低矮平房并存,居住其中的人员需求相差甚远,社区形态复杂性与多样性,给开展社区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新兴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逐渐形成群体意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冲突不可避免,冲突一旦发生,社区或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办事处马上被推到风口浪尖,但在现行政府体制中,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较弱,往往一些小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像城市管理部门与小贩之间,本地人与外来工的关系,业主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容易造成一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六)以行政为主导的社区工作模式还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

城市社区工作,以服务城市居民为工作对象,以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这种对上负责、宏观指导的指导思想,与社区居民多元化需求带来的对下负责、微观帮助的客观要求不相适应。导致社区工作在服务对象的细分和分类指导方面线条比较粗,对弱势群体的帮助方面,属于"你有求、我才去帮"的被动式的服务。没有主动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切入,更有效调动和整合所有的社会资源,推动社区、社会的助人自助的观念和风气的形成和以人为本理念的真正落实。在社区,社区工作更多地表现为具体的事务。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具体事件考验着社区工作者的思维、处置、应对等能力,对社区工作者的知识、水平和从业技术的要求也非常高。传统的遇事和稀泥或双方各打50大板的粗放型处理办法,受固有思维习惯影响,先入为主,轻易表态、做批评、做道德批判,不愿或难以花时间真正去了解、去倾听,就难以真正对服务对象产生实质帮助。对服务对象特别是弱势群体存在居高临下的心态,没有与求助者建立平等的关系,并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倾听、共情,就必然影响工作绩效,严重的甚至会损害社区的形象。

二、构建完善社区治理模式的对策

新形势下,社区日益成为各种利益关系交汇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聚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和党在基层执政的支撑点,做好社区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根据韶关市的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社区建设。

(一)加快社区居委会去行政化进程

建议在韶关市城区居委会设立试点,以推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职能分开作为社区规范化建设重点,对社区目前承担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服务站的职能,切实解决长期以来社区职责不清、行政事务负担过重等问题。实行行政事务社区"准入制",拦截、过滤政府下达的大部分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同时,把区直直接为群众、企业服务的行政职能赋权于街道,增强街道的服务力、执行力。

(二)政府转变职能,主动适度放权

一是强化加大政策扶持培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民间组织的成立,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兴办公益事业,并为之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支持。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扶持基金,特别是对新兴产业、民生产业等领域的新社会组织,在创办之初给予资金扶持,并依据社会组织的服务类型制定税收优惠扶持政策。二是大力推行"议行分设"。政府在社会管理中发挥政策制定、资源提供和服务监管的职能,而具体运作可由社会组织实施。逐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一些适合市场运行的社会服务事务,如社区居家养老、环境卫生、治安巡逻等交由发展成熟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政府则负责对其运作进行监管。三是对社区社会组织放权。街道成立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领军型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通过让渡公共事务、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会组织提供了自立自强的发展空间。

(三)提升社区干部治理能力

立足于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职业化,不断壮大社区工作者队伍,大力提升社区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一是明确社区工作者的配备标准。推行网格化管理,按照200至400户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1-2名网格社工,作为"全科医生"负责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服务居民群众等工作。二是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社区机构纳入事业单位序列、工作人员纳入正式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办公场所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三是促进社区工作者职业化和专业化,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能力素质,使原有的社区工作者更快地完成角色转换,更好地胜任新时期社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四)社会组织按照市场规律运作,实现社区服务社会化

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为社区居民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针对居民的公益性需求,通过社工、志愿服务组织提供专业社工、精神慰藉、法律援助、助学助困等公益性服务。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不断探索为民服务的新机制、新领域。以求助电话、社区服务网站和短信为载体,构建一个覆盖全市、辐射城乡社区的信息服务平台,24小时全天候提供生活类、资讯类、事务类、电子商务类等多项服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服务求助网络。参照嘉兴市建立96345社区服务平台,推行城市社区10分钟服务圈,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打造"一键通"应急呼叫系统。同时,建立服务成效回访评估机制。定期回访项目执行情况,了解居民需求,保持项目创新性和长效性,提升居民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完善社区管理制度。

一是职责规范化。制定下发《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解决社区建设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社区的职能定位、内设机构、运行方式、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理顺与区直部门、居委会的关系。二是管理制度化。参照贵阳市制定《城市社区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新型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社会管理工作问责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出台《社区管理暂行办法》、《城市社区工作条例》,建立以年度目标和项目化运作为基础的任务分解体系,以专项财政经费和预算增长机制为核心的财政保障体系、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的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以工作绩效排位制和责任追究制为重点的实施监督体系,推动社区健康有序运行。三是建立公共财政的保障机制。如浦东新区在2007年3月颁布了《关于加强街道社区管理与服务财政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青浦区在2010年也颁布了《关于加强街道社区管理与服务财政保障的实施意见》,从预算管理、经费保障、财力支持等方面不断提高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六)社工模式引入社区工作

传统社区工作是用经验型、传统型的群众工作的手段,把居民群众当做工作对象,社工模式更偏重开发弱势群体的潜能、自助和他助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工作,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会事务,促进社区人际之间的支持和合作,达到共同提高。以人为本的社区工作,是一个解决社区问题的方法和促进社区居民成长发展的过程。通过个案工作,结对帮扶、同辈教育等方式,既能帮助社区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又促进社区居民个人成长,让每个人认识到自己的权利、能力、与独特性,达到个人转变,建立适应社会需要的新的价值观,使他们成为更适应社会生活的积极角色。在服务中,贯彻社会工作原则,以平等的姿态与人沟通。在服务中,做到倾听、共情、接纳、不做道德判断,个别化和当事人自决,运用科学的工作方法和技巧,帮助、扶持、助人,人与人之间的链条连接的更加紧密。让社区居民在不断反省自己的处境,寻找内在与外在的资源,建立自信和新的目标,最终达到主体意识的提升和个人的成长。

(七)不断提升社区共治的能力

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在社会构成日趋多元化的今天,以单一的组织或人员队伍完成纷繁的社区工作的全部内容已经非常困难。通过招募志愿者,把一双手变成百双手,有效地解决了工作有人做的问题。使志愿者成为推进社区发展的主力军,依靠志愿者人员来做大量的教育和服务工作,有利于社区工作者专注于组织和管理。使一些原来受助的居民,通过他助、互助、自助到助人,成为社区积极的力量。在社区中发展志愿者队伍,还为实现社区的自治,培养社区的骨干力量打下好的基础。二是培育社区意识,激活社区共治的动力。积极培育社区成员的参与意识和公共精神,塑造公共价值认同,增强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同时,要让参与者分担责任,增强社区成员的公共责任意识,从而凝聚共识。建立社会评价机制,即组织社区代表、专业队伍第三方组织、社区团队、知名人士通过各种形式征求他们对社区服务项目等公共议题方面的意见建议。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第二篇】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社会主要矛盾已经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且指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加强和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有效回应这些新需要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和保障。因此,分析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和提出解决建议,具有现实意义。

一、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观念理念亟需转变

一是误以“管理”替代“治理”。“管理”和“治理”虽是一字之差,但前者主要是一种组织、指导、规范、监督和纠偏,重在“监管”;后者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重在“协调”。但目前有些地区、部门仍沿袭以往“管理为上,一管了之”的官本位惯性思维,把社区居委会作为政府开展工作的一级抓手,而各类资源如人才、资金等依然向上集中,下放社区办理事项并没有完全实现“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费随事走”。二是理念发展滞后。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相比,社会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合作激励机制等不平衡、不完善,甚至有些形同虚设,导致政府职能碎片化。比如一些地区出台有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文件,大多由当地的综治部门一家拟定,各个部门之间协调沟通配合不够,其治理思路、内容、举措的整体性和针对性都有所欠缺,难以在街道、社区基层高效实施。三是社会认识不到位。一些社会单位、居民群众和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认识不够,受陈旧“管理”观念的影响严重,把自己当成被管理的对象,主动参与不够,多半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还没有从传统的管理模式束缚中解脱出来,普遍缺乏自主治理、自主服务意识,“有事找政府”的依赖思想在老百姓中仍然根深蒂固。例如化粪池的清掏、共用水管的修复等事项,本可以由辖区内居民和驻区单位共同协商解决的,最终还是得由政府部门来兜底。

(二)体制机制亟需理顺

一是不该管的“越位”。长期以来,基层社会治理在机构设置、权限划分上主要沿用条块管理的做法,遵循垂直管理或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条块分割式管理,管理主体与执法权限划分不清,对基层一些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普遍存在“以批代管”“以罚代管”等问题。如小区业委会,本质上是由小区业主选举产生,代表全体业主反映意愿,并监督物管公司服务的民间自治组织,但属地街道又“被赋予”具体指导、监督、管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召开、选举等相关活动的管理权限。由于很多小区业主群体间、业主与物管公司间各种矛盾突出,业委会成立困难重重,街道在其中左右不是人、费力不讨好。二是该管的“不到位”。有些该由政府兜底的事却没有管好,优质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稀缺,群众诉求渠道不畅,多元化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比如拆除違章建筑、整治流动摊贩、规范乱停车乱堆放、旧城改造等事项,往往因单一的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法律支撑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效的协作配合,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没有做到“疏堵结合”,无法管理到位,导致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都不尽如人意。总的说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存在职责不明、头绪不清、运转不畅等体制机制的问题。

(三)要素支撑亟需夯实

一是法律体系还不完善。面对城市社会形态的复杂性和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性,急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加以保障,但目前基层开展城市社会治理大多是依据上级文件或会议要求,法律法规支撑力度不足,面临的法律风险较大。二是组织架构还不明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是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和单位,但目前并没有真正明确总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及相应的责任部门。以推进小区居民自治为例,过去一直是民政系统的业务范畴,现在又有组织部门牵头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推行区域共建“三项清单”,还有政法系统牵头推进“枫桥经验”实践,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但是,在操作层面,由于各有关部门多头参与、多头管理上还缺乏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规划和组织,具体落实到街道、社区实施时往往各行其事、统筹乏力。三是权责匹配还不合理。在街道和社区一级,千头万绪的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大都由综治工作人员承担,但他们既缺乏相应职权,又缺乏相应综合素质,应付业务工作已很吃力,要实施好甚至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动力明显不足。四是工作保障还不充分。目前财政安排给基层社区的经费有限,如某街道2019年下拨各社区工作经费平均为万元,除去办公所需外所剩无几,而社情民意收集、群众呼声回应、实际问题解决等大量基础性工作一直处于“活多钱少、活多无钱”的窘境,社区开展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受到极大的经费制约。

(四)资源整合亟需加强

一是部门联动不勤。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任务繁重,既有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区域化协同治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市基本设施维护、基层组织建设等经常性问题,也有应急处置、矛盾化解等突发性问题,需要协调统筹各部门力量协同处理。但目前存在着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阵的状况。很多工作名义上有牵头部门、责任部门,但往往都是牵头部门“一头热”,其它部门“不来气”或“应付了事”。如社会矛盾化解,信访部门牵头抓总,大量行业性、领域性的矛盾纠纷却需要相应职能部门凭政策法规和专业操作实质性解决,导致“一岗双责”在很大程度上仍停留在文件纸面上和会议口头中。二是信息共享不畅。由于各部门统计口径不一和工作标准不同,造成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相关信息不对称、数据不一致、平台不关联。调研发现,在某区电子政务系统办公方面,社区录入各类系统多达17个,都是各职能部门分别开发、管理和应用,很多居民信息等分散在各个系统中,造成基层人力物力重复浪费,增加了社区工作负担,结果却常常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三是资源利用不佳。服务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公共资源整合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方面政府投入的公共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甚至部分闲置,如很多地方的“24小时城市书房”,建成后热闹了一阵,后来却逐渐成为一些城市流浪者的夜晚栖身之所;另一方面相关社会资源未被充分激活,未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双赢,如许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的公共健身设施、停车库往往不对外开放,只提供本单位职工使用,如此未惠及更多市民。

(五)社会组织亟需壮大

一是发展现状不理想。据统计,现存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多数是行业性协会、社团和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其中约三分之一活跃、三分之一维持、三分之一处于休眠,且公益类、慈善类社会组织不足10%,大多集中在社区环境、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社区教育和医疗卫生等方面,在为老服务、流动人口管理、为民服务专项资金项目等方面少有涉及。比如在某街道2019年度社工项目征集、项目策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少许社会组织参加竞标,但在项目监督和项目评估等一系列环节中,却未能发现社会组织的身影,或者其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度有限。二是作用发挥不充分。即使是活跃的社会组织,有的行政色彩浓郁、有的活动经费缺乏、有的工作结构不合理,在数量质量、经济贡献、社会服务、人才队伍等方面都与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存在巨大差距。

二、当前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转变治理理念

一是强化基层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努力解决基层治理“力量散”“管理乱”等问题。二是强化社会力量协同。破除“政府包打天下”理念,正视社会力量、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灵活运用购买服务、项目外包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介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可将统计调查、信息收集等工作交给社会组织,道路修复、管网改造、绿化管护等工作交给盈利性的专业公司,从而达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双赢效果。三是强化社会公众参与。汇总收集本社区居民的构成、上下班集中时间、聚集活动地点等基础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做好社区群众宣传,深入群众与之沟通,全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广泛了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城市基层社会治理。

(二)健全治理体系

一是优化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全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调处,巩固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二是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三是强化重点人群服务管理体系。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精细化管理重精患者,严格监测管理吸毒及患艾等特殊人群。四是完善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人员密集等区域场所的安全保障,提升应急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

(三)融合治理方式

一是奉行法治。扎实推进法律咨询、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依法开展选举、议事、公示等事务,努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倡行德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向上的家风,强化社区管理规章制度和社区成员行为准则,推动城市基层社区德治良性发展。三是推行自治。开展网格每日说事、干部每周听事、社区每月议事,以居民参与助推和监督社区事务等良性互动,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

(四)提升治理手段

一是提高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社区、智安小区等建设,提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科技运用实效。二是提高信息化水平。坚持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加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信息网络建设,发挥好大数据作用。三是提高专业化水平。分类推进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提供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各有侧重地提升服务内容、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制度性和专业性。

(五)夯实治理基础

一是健全网格化服务管理。将涉及城市基层社会治理职能部门的人員、资金、设施等下沉进社区网格,按“一网多员、一员多能”目标原则,实现小事逐个解决、大事整体处置。二是建好用好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统筹推进市、区县、街道、社区四级综治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系统等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公安、综治、城管、安全、应急等信息资源,实现联勤、联调、联处。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将人员编制进一步向基层街道倾斜,尽量配强配足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社会事务、社区建设等一线工作人员,着力加强社区网格“七员”的技能培训和队伍管理,严格工作质效考评,提升服务质量,强力推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提档升级。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第三篇】

一座有底蕴的城市,应该是一个阅读的城市;一个有魅力的城市,应该是一个散发着书香的城市,而全民阅读量逐年增加,是社会进步、文明程度提高的重要标志。2017年烟台启动“全民阅读”工作以来,从阅读活动组织推广、阅读设施补充改善、阅读氛围营造等方面着手,健全推动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城市书房”建设是烟台为推动全民阅读纵深开展,进行的一项新探索、新尝试和新举措。

城市书房(书屋)是图书馆概念在市井街巷的延伸,也是烟台构建现代公共阅读设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公共阅读服务场所的有益补充,在积极发挥阅读推广和阵地服务功能的同时,为城市建设增添了一笔靓丽的色彩,成为文化传播和城市文明建设的一个展示窗口,增加了港城魅力和文化涵养。

2018年烟台在全市推动城市书房建设,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思考交流平台和文化活动空间,形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善、运行有效的公共阅读服务网络体系,让“全民阅读”在烟台成为常态,让“城市书香”成为这座城市的魅力。2018年,烟台出台的《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中明确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本行政区域内人口规模、分布和服务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城市书房等公共阅读设施。

“书香充盈”增添城市文化厚度

2018年4月22日,烟台莱山区两处“城市书房”正式揭牌启用,24小时不打烊的运营模式,照亮了港城的夜晚。5月31日,又有三处“城市书房”落户芝罘,同时还开放烟台市首个“朗读亭”。短短一个月的时问,一盏盏书灯,一点点蔓延,浸润着油墨的书香,在港城氤氲开来,令人心旷神怡。全开放、不打烊、高品位的城市阅读服务体系在港城初具规模。从此,人与书之间不再只是“眉目传情”,还可以有抑扬顿挫的“深情告白”,更是形成了一派翰墨飘香的好风气,提升着整座城市的内在气质。

烟台城市书房从功能布局到设计风格,旨在为前来阅读的市民提供舒适的阅读环境。位于离海边不足100米的广仁路开埠文化旅游区十字街,有阅读区、展品展示区、互动区等功能区。舒适的桌椅摆放整齐,原木色的书架错落有致,有序地摆放着各类图书。书房内部还设计有供读者看书的阅读空间,屋顶微微泛黄的灯光营造出安详静谧的氛围,读者置身其中,仿佛就在自家的书房中。

烟台城市书房芝罘区东山分馆馆内现藏书5000册,有传统的纸质书籍,也有电子借阅平台,市民可以选取喜欢的图书和杂志,通过手机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免费阅读。除了免费向市民借阅馆藏书籍,烟台城市书房东山分馆同时还为市民举办诗歌朗诵会、棋迷交流会等活动提供了场所。书房外有400平米的院落,宽大的活动舞台两旁种满绿竹,一排排座椅摆放整齐。这里将举办诗歌朗诵会、亲子读书会等多种形式丰富的活动。

烟台城市书房建设探索多种实现方式。依托于图书馆,城市书房还同烟台当地的书店、企业进行合作,共同推动城市书房的建设。当当阅界城市书房、万科翡翠湾城市书房、烟台威利发城市书屋,掀起了全市城市书房建设的热潮。

在莱山区凤凰新城小区,由威利发建设的城市书屋里,过来看书的市民陈敏表示:“这个书屋就在家门口,读书很方便。每天接孩子的时候可以带孩子上去看会儿书,大人小孩儿的书都有,很方便。”威利发城市书屋将食品烘焙与书屋相结合,据介绍,这里设置了20多个阅读席位,拥有3000多册藏书。烟台市威利发食品有限公司行政总监孙娟说:“市民一出家门就可以来到我们的城市书屋。我们的店面也与图书馆相结合,市民可以用图书证来借阅书籍,享受免费读书的乐趣。”

为推进书香芝罘建设,弘扬全民阅读风尚,芝罘区积极探索、广开思路、汇集力量,把“城市书房”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大力建设打造,搭建全民阅读平台,拓展城市阅读空间,全方位、多角度提升市民文化获得感。对于市民来说,城市书房培养着烟台市民的文化和阅读习惯,大家在空余时间不自觉地走进书房,沉醉在悠然书香中,让读书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习惯,更增添了城市文明的厚度。

“书房”串联15分钟阅读圈

城市书房作为城市现代公共阅读服务新模式,既是推进“书香烟台”建设的重点工程,也是烟台打造“15分钟城市阅读圈”的重大民生举措。

这些书房(书屋)都处在人口密集区,建设书房的目的就在于进一步方便广大市民参与阅读,为爱阅读的市民提供一个读书、学习、交流、休闲的“一站式”阅读空间。住在二马路的李培君老人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东山分馆。“现在退休了,时间充裕了,以后每天都能过来看书。”李培君说,“我认为城市书房提供的价值不仅在书,更在于创造一种生活状态,引导读者阅读学习知识和提升生活品质并养成习惯。”城市书房进一步助推书香烟台的建设,使之成为烟台市的“精神地标”和公益性阅读空问的新亮点。

位于万科翡翠湾小区内的城市书房,建筑面积为700平方米,提供100余个阅览位,分公共区、亲子阅读室、国学教室和多功能共享空间(青少年养成空间)。居民不出小区,就可以畅游在书籍的海洋。书房内藏书20000余册,其中区图书馆共享图书10000余册,烟台万科城市公司配套图书约10000册。按烟台城市书房标配书房软硬件设备,实现图书借阅、读者办卡自助自动化,为市民免费提供电子图书阅览,图书自助消毒杀菌服务,与区图书馆自动化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与区图书馆及莱山其他城市书房实现通借通还。

让市民普遍、均等、便利地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将有效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精准化,让每一位市民享受公共文化建设的成果。烟台市还将打造农家书屋示范点,推动实体书店建设,增设出版物发行网点,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思考交流平台和文化活动空间,进一步形成覆盖广泛、功能完善、運行有效的公共阅读服务网络体系,积极助推文化传播、文明辐射。真正在全市范围内实现“15分钟阅读圈”。 “全民阅读”让书香满城

守方寸天地,游浩然书海,烟台城市书房,营造的舒适优雅的阅读环境,让人尽情体验书籍带来的心灵享受。位于莱山区当当阅界书店的城市书房休闲阅读区装饰的时尚、温馨。一盆盆绿植衬托着清新的环境,错落有致的书架、设计感的座椅提升了读者的阅读体验。手捧书本有滋有味地阅读的人们,都沉浸在书的世界里。

在这里,每一位市民都是书房的主人。读者不仅可以随时翻阅书架上的图书和杂志,还可以通过电子书借阅机选取自己喜爱的书籍,用手机扫描二维码24小时进行在线阅读。借阅机内置3000册图书,其中包括了每日更新的最新的杂志报刊,大大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为读者免费提供图文视听等全方位数字信息化文化服务。在这里,每一位市民都是书房的主人。记者在城市书房中心区看到,已经有许多市民将自己的闲置图书放到了城市书房“共享书架”,供更多市民免费阅读。记者了解到,共享书架是图书漂流的一种方式,捐书市民可以在书名页留言和题名,需要者可以免费登记领取捐赠书籍,将书籍看完后归还,共享互助。

“城市书房开放后,来这里阅读的市民越来越多。大家潜心阅读,互不打扰,成为一道美丽的文明风景。”当当阅界城市书房负责人袁佳伟说。城市书房不仅时尚,而且实用。市民不但可以在书房内阅读,并且可以通过自助借还书机把书借回家阅读。在书房入口处,竖立着一台自助借还书机,只要用身份证在旁边的自助办证机上办理一张读者证,就可以轻松借阅书房里的图书。在电子证扫描区刷一下读者证,再根据提示将所借的图书放到感应区,只用了1分钟就可以借走了一本书。“每本图书的借阅期限为60天,可续借一次期限为45天,城市书房与莱山区图书馆、流动图书车里的图书可以通借通还。还书时,将所还图书放在自助借还书机的感应区就能轻松完成,无需工作人员辅助。”袁佳伟说,这种便捷的借阅方式已经吸引到了越来越多的“读书人”。

以城市书房为依托,烟台打造的全民阅读服务体系初显成效,让“全民阅读”成为常态,也必定让书香满城。

朗朗书声彰显活力

在城市书房的建设上,烟台既重视书房设施的建设完善,也注重书房对推动全民阅读的助力作用。《烟台市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中规定,城市书房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免费提供图书自助借还、通借通还等全民阅读服务,并定期举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2018年,烟台市依托图书馆、城市书房,组织开展了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阅读活动,“读书朗诵大赛…‘工地书屋”“尼山书院”“讲烟台故事、建文明城市”等一批全民阅读特色工作品牌脱颖而出,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形成“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在当当阅界城市书房的未来规划中,城市书房也将每周定期组织与书和阅读相关的活动,包括作家签售见面会、閱读分享知识讲座、儿童绘本中英文讲读、儿童益智沙龙等形式的活动,借助书店优质的图书和渠道资源,及时更新馆区藏书。

为进一步推动市民参与到“全民阅读”的氛围中,烟台还建设了首个“朗读亭”。来到烟台位于广仁路开埠文化旅游区十字街的烟台城市书房芝罘区东山分馆,沿一侧楼梯下来,400平米的院落中有一处占地面积约3平米的、相对封闭空间,这就是烟台首个启用的“朗读亭”爱好朗诵的市民可在亭内不受干扰地释放情绪、忘我朗读。朗读亭里配置电脑、耳机、麦克风等录音设备,市民不仅可在亭内尽情朗诵诗歌作品,表达内心最想表达的情愫,而且还能录制自己的朗读音频,通过反复回听,调整朗读技巧,提高朗读水平,让朗读回归生活。

运营管理城市书房东山分馆的“火种”公益社会组织负责人韩玮讲:“朗读亭是伴随着央视大型文化情感节目《朗读者》应运而生。朗读亭的推出旨在让各行各业的人在步伐匆忙的日子里稍作暂停,走进朗读亭朗读名篇片段,用简单的方式呈现内心中最想表达的情愫,用发至心灵的声音朗读自己的人生梦想,感受文字的力量。”

在这座城市书房,不仅有全新的“朗读体验”,还有诗歌朗诵会、亲子读书会等多种形式多样的活动。“朗读,是一种优雅精致的行为,可以让生活在。陕节奏’社会的我们得到心灵的净化和压力的释放。希望所有推门而入的市民能够用心朗读,感受文字的力量,遇见更好的自己。”馆长滕宜君说。“城市书房提供的不仅仅是新的公共阅读空间,也将是新的多元文化活动空问。”

建设城市书房,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精神食粮’的新期待,是提高城市综合素质、创造和谐美丽烟台的重要载体。阅读,是一个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大事。烟台推广全民阅读的脚步一直在前进中。

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第四篇】

摘要: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然面临诸多问题。本文基于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现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改善建议。

关键词:城市社区治理改革成效问题分析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第三部门、社区自治组织和居民通过共同参与和通力合作,解决社区建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的过程。社区治理是城市社区建设与管理的一种新理念,能有效引导基层社区实现良好的自治局面,弥补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管理中的失灵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城市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这为解决城市社区治理问题、实现良好城市社区治理局面指明了方向。

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政府开始倡导实行社区治理理念而进行基层城市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的创新,将权力下放给社区,促进社会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行政指令向具体指导、下派任务向积极扶持的转变,在探索发展社区治理格局方面成绩显著。具体而言,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立了包括居委会、居民小组等完善的基层城市社区自治组织机构。据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到2013年底,我国建立了94620个居委会和万个居民小组,居委会成员达到万人。基层城市自治组织机构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为满足城市居民生活需求承担起了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方面的有效供给职能。

二是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局面初现。各类为社区服务的社会性组织发展迅速,据民政部数据显示,2013年底我国共有各类社区服务机构万个,社区服务机构覆盖率%,城镇便民和利民服务网点万个,社区志愿服务组织万个。这些参与社区治理的社会性组织能够有效弥补政府、企业和居委会在社区治理供给服务方面的不足。

三是在城市社区治理制度建设方面,除了《宪法》等国家大法外,还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以及民政部出台的一系列有关推进社区发展、建设和治理方面的行政法规,为城市社区治理提供了制度规范保障。

四是各地方积极进行城市社区治理实践,并形成了一些典型性的社区治理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城市社区治理经验。比如沈阳模式、盐田模式、武汉模式、青岛模式、深圳模式等。

二、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度不高

良好的社区治理局面应是一个政府有效引导、社区组织广泛动员和居民热情参与的综合体。但我国现实情况是,社区治理无法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尚未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真正互动局面。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度不高,主要体现为:一是参与治理的居民不具广泛性和代表性,当前社区居委会动员离退休老人、党员干部、社区工作者参与社区管理的行为并不具有广泛代表性,多数是一种政治动员性质的参与;二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当前社区主体仍将社区管理事务当成街道、居委会等机构的行政事务,对社区经济建设、文娱活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参与广度和深度不够。社区居民有效参与不足的结果是,一方面,影响了社区基层民主政治和治理理念的培育和发展;另一方面,会导致邻里关系的冷漠淡化。

(二)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

政府应在社区治理的过程中扮演引导者的角色,减少对城市社区治理微观层面的行政管控。但就当前的治理现状而言,政府社区治理的行为失范严重,表现为“越位”、“缺位”和“错位”行为明显。政府社区治理的“越位”是指政府有悖于社区自治和发挥服务型政府功能的角色定位,对社区建设和管理进行管控,将居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变为其下属机构,直接行政管理居委会的日常工作;政府社区治理的“缺位”是指政府并未履行好其应履行的治理引导职责,比如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正常经费得不到保障,建立业主委员会并未进行指导,基层自治所需要的资源缺乏而政府并未提供有效的供给等;政府社区治理的“缺位”是指政府引导社区治理过程中仍然习惯于行政管控和“大包大揽”,忽略其在宏观指导方面的作用。

(三)第三部门发展不成熟

纵观国外城市社区治理的历程和经验,第三部门在社区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能够有效弥补政府部门、企业、居民自治组织参与城市社区治理方面的不足。当前参与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第三部门组织较少,且不成熟,难以对城市社区内的治理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由于当前政府在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承担了过多的具体事务,该交给社会组织承担的职能仍然大包大揽,严重阻碍了第三部门的发展和志愿组织的培育。而且,政府对培育和发展志愿性、公益性、自治型等参与社区治理的第三部门组织的重视程度不够。

(四)社区治理手段滞后和治理水平不高

科学的社区治理手段和良好的社区治理水平是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局面的基础。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手段滞后及治理水平不高问题突出,具体表现为:一是社区管理工作者团队专业化水平不够,社区工作人员普遍存在年龄大、本地化、学历低、效率差等特点,对社区治理往往采取传统的行政方法,对于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居民提出的多样化需求不能进行创新性思维;二是社区治理缺乏科学性的指导,由于没有专业的技术培训和理论学习,社区治理容易出现盲目性和非理性的问题,对于治理理念的理解不够;三是社区治理所依托的法律法规等制度不健全,不能为创新社区治理手段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提供必要的保障,宏观层面国家大法和微观层面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只是一个框架性和抽象性的法律规定,对于具体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和指导,导致解决某些社区治理问题出现无法可依的局面,影响社区治理手段的创新和治理水平的提高。 三、相关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本文就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可看到,当前我国城市社区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居民参与度不高、政府社区治理行为失范、第三部门发展不成熟、社区治理手段和水平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如下建议,以期为更好促进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改革的发展提供有益政策参考。

第一,要培养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提高其参与的积极性。

第二,要规范政府社区治理行为,对其“越位”、“缺位”、“错位”问题逐步解决。合理对政府职能进行定位,政府要充分发挥其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在宏观层面进行政策指导、制度保障和社会秩序保证,退出其在微观事务方面“大包大揽”的行政管控角色,将本由社会承担的职能交还给社会,真正实现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局面。

第三,培育和发展第三部门。要认识到志愿性、公益性和自治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性,逐步放开对成立第三部门社会组织的注册管理。依托政府部门、企业和社区,成立一系列服务于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的自治型组织,扩大社区自治组织的影响力,使其在动员居民参与方面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第四,要创新社区治理手段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比如倡导多元主体参与治理、社区共治、协同治理等理念,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和理论水平的培训,健全各项保障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等,通过多方法多渠道来创新城市社区治理手段和提升其治理水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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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第五篇】

摘要: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坚实基础,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通过研究问题、剖析原因,提出对策。新时代创新社会治理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积极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社会治理是一个不断变革的过程,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形态发生了深刻变革。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治理具有不同的特点。最早在社会领域的体现就是“社会管控”,即国家对社会的严密管理和全面控制。改革开放后,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即体现为一种“社会经营”。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首次提出社会管理是政府的基本职能。2011年,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上升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治理”概念。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

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的区别体现在:管理是单一靠政府监管主体的模式,治理体现的是多方主体的平等参与;管理体现的是政府本位,治理体现的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管理体现的主要是行政命令,治理体现的是协商、民主合作与参与;管理是政府自上而下的主动性行为,治理则是上下互动、全方位互动的管理过程;管理体现的是行政效率优先,治理体现的是和谐团结、共享发展成果。政府的精力是有限的,要充分吸收社会、市场、群众的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通过民主协商,共同把社会管好,治理成果由群众共享。当前,社会治理取得伟大的成就,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对策。

一、当前社会治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社会结构问题

城乡结构的失衡,“城市病”问题严重,环境污染、交通拥堵、人际关系疏离、相互信任度低、社会治安问题等还比较突出,农村则是“三留守”人员缺少关爱、人口离散化、土地抛荒、治安薄弱、家庭婚姻等各方面都有比较严重的问题。

(二)社会流动问题

由于区域和城乡发展差异明显,大部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然是跨区域的、离土离乡的转移。往往是青壮年劳动力只身外出务工,但在务工地,住房和子女上学等难以解决,客观上必然形成农村“三留守”问题。当前,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仍然是必要而迫切的重要课题。

(三)社会诉求问题

我国在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发展的过程中,矛盾增多是个不可回避的现象。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产能过剩、劳务纠纷、安全生产等问题;城镇化过程中,城市外来人口管理、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工作、社会治安等问题;市场化过程中,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劳动关系、利益分配等问题;信息化过程中,针对网络虚拟社会管理等问题。我国现阶段的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另外,群众的需求是不断增长的,比如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优美的环境。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环境等有了更高的要求,对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有了更高的期待。

(四)意识形态问题

拜金主义、官员腐败、质疑英雄人物事件、富二代闹剧、互联网水军、网络打手等问题,反映出“信仰危机、信任危机、信心危机”在不同程度上存在,这些都严重冲击了社会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人与穷人贫富差距过大,再加上一些富人“为富不仁”和“炫富”行为,不断激化阶层矛盾,导致部分社会成员存在“仇富”“仇官”心态。

(五)治理方式方法上的问题

一些基层自治组织,软弱无力,自治能力欠缺,缺乏组织、引导群众致富能力,在群众中没有威望,使得各项工作难以推进;有一些更是矛盾重重,形成不同的派别,利益斗争不断,上访事件不断。干群互不信任,对干部也缺乏有效监督,使得矛盾不断激化。

一些领导,社会治理思路和模式上存在问题,比如选择性执法、突击性执法,很多问题不是长期以来一贯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去执法,而是媒体曝光了、上级来检查了、领导有新要求了再执行,使得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迅速突击解决,没有考虑到群众的接受能力,容易使社会矛盾集中爆发。突击扫黄、突击拆迁等,这些突击做法,只能说历史欠账比较多,突击治理后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执法中,存在选择性变通执法,熟人来说情了,从轻解决。还有的是“越闹越解决,不闹不解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对群体性事件,采取强硬措施,上纲上线。诸如此类行为,都反映出一些干部“人治”思想很严重,缺少法治观念。

二、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要求

(一)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立足点

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必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质上和量上、在种类和范围上都出现了一些新变化。一些基本的生活需求还需要持续保障,新的需求和期待又不断出现。这就需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作我们社会建设工作的奋斗目标。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把握的重点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社会建设长期滞后,产生和积累了不少社会问题,有许多问题成为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人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了我们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影响到了我们全面深化改革。完善社会治理就是要在做好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去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只有把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扶贫、健康等问题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才能有更多获得感。对于这些社会问题必须尽快逐步解决,分清楚轻重缓急,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要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有步骤有计划地予以解决。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应处理好的关系

社会治理关系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事情繁多,任务繁重,必须协调好经济与社会发展、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社会领域各项事业的发展、社会治理与社会服务,做到可持续发展。同时还应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社会的关系,党委、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关系。

政府把经济领域的问题交给市场来起决定性的作用,通过市场机制本身的运作实现好优胜劣汰,政府要把以前重经济干预的做法转到加强社会服务上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社会组织更好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政府对于社会组织要给予更多支持,扶持社会组织做大做强,更好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更好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对于群众不断提升的对于美好生活的各种需求,政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政府要努力改善民生,完善社会治理,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但是,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要遵循好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几点建议

(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思路

我们要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实现好“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型格局,提高我国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以“政治”强引领,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强教化,以“自治”强活力,以“智治”强支撑,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我们要通过改进治理方式,激发主体活力,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治理要激发各个参与主体的活力,形成强大合力,激励社会各主体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和社会治理效能,关键要运用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来管理城市。实现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与各部门信息化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为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构建基于大数据和网格化技术相融合、相支撑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做好统一规划,实现协同管理。政府要加强社会治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社会治理内在规律和特点,对从业人员在科学理论指导下进行专门的训练,使他们掌握必要的知识和技能。同时,政府要加强对人员的专业化培养,出台好的政策鼓励人才积极聚集到社会治理领域,提升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

(二)完善社会治理领域

社会保障是基础。人民期盼美好的生活,期盼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生活更美好。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更高层次的需求。人民的需求和期望在质上和量上、在种类和范围上都出现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希望更高水平的就业,不仅仅是工资收入高、社会保障好,还要求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实现好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提升个人能力,国家建立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的就是满足群众学习、提升的需要,从而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社会保障事关民生,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明晰、可持续的多层次保障体系。强化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制度保障,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标志。要完善健康政策,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药品保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发展健康产业,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相配套,积极应对老龄化。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志、扶智相结合,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社会问题的治理是中心。当前信访稳定工作压力还非常大,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决不能去激化更大矛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依法处置,实现好社会发展中的公平正义,减少社会压力。推进社会治理制度建设,需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三)完善社会治理主体

创新社会治理主体,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我国的社会治理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政府是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但已不是社会治理的唯一主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社区居民组织、社会公众等都成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社会组织的培育是重点。政府习惯于大包大揽,容易忽视社会、市场的作用。政府应当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理清政府职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大力培育和发展好社会组织。201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指出,以后政府将通过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完善人才政策;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等方式加快培育社会组织。

(四)完善社会治理机制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深化各领域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其中利益表达机制是关键。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也是密切党委和政府同群众联系、舒缓社会关系的重要举措。要发挥好司法的作用,引导群众通过法治途径去合法维权;要全面推行阳光信访,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等法定表达诉求的渠道,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和强化权力运行制约是最终保障。对于公权力要加以监督规范,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群众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要围绕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多与群众商量,确保各项工作更好顺乎民意。针对社会组织、群众参与不足的问题,着力激发社会组织及群众活力;针对社会矛盾纠纷频发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矛盾化解机制;针对社会分配不公的问题,着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针对社会结构失衡的问题,着力调整社会结构。

70多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就。

作者: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李杰

来源:农村.农业.农民2020年第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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