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最新4篇】

网友 分享 时间:

【写作参考】阿拉题库漂亮网友为您精选的“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最新4篇】”文档资料,供您写作参考阅读之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第一篇】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统一安排部署,本人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深入剖析和排查问题根源,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和原因,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署落实方面

落实工作时,主动作为、破解难题、开拓创新的意识不强,缺乏主动谋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干事创业的冲劲、闯劲、韧劲。有时习惯于常规思维,习惯于凭老观念想新问题、靠老经验办新事情,在处理问题时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缺乏主动思考,没有主动想办法落实解决难题,部分工作主观上认为不重要,落实上打了折扣,停留在嘴上,造成工作落实不彻底。

(二)履职尽责方面

主要表现在缺乏敬业精神,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得过且过。平时业务理论学习松懈,不思进取,安于现状;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对业务知识钻研不够,没有创新精神。

(三)面对难题方面

面对难题,缺乏主动作为,缺乏解决问题的责任担当。平时总是以忙工作、忙开会,没有时间、没有精力去想工作、谋发展。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缺乏一种孜孜以求的精神,认为自己已有的一些业务知识已可以满足目前工作的需要。

二、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1.放松了理论学习和理想追求。多年来,虽然也有加强理论学习的意识,也参加了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但是实际上依然缺少对习近平新时代讲话精神的系统学习,缺少从事分管工作应当具备的相关知识的完整学习,再加上重视程度不够,因此,自己的政治修养、理论修养都没有完全达到相应的要求。

2.自我要求有所放松。工作按部就班,忽视了自我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不能紧紧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降低了自我要求,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尤其在工作作风上有时不够严谨细致,工作责任心不强,总认为不出大问题就行了。

3.工作标准有所降低。在工作中有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得过且过。满足于完成本职工作,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满足于维持现状,缺乏钻研精神。对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

三、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重大问题上,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政治方向,明确政治观点,遵守政治纪律,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学习,有较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锻炼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前进的方向,在组织建设、组织工作开展上具备较高水平,团结同志,共同为我白沙村党委会建设出谋划策

2.提高党性修养,扎牢宗旨意识。一是定时学习党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政治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深入调查研究,经常深入人民群体中去,有了调查才有发言权,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切身需求,不断加深与群众的沟通。

3.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一是做到服务为民。多主动落村落乡,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为改进工作作风奠定基础,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提升服务能力。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对于上级安排的任务目标,主动作为、事争一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力争创出经验、形成特色。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第二篇】

县委第四巡察组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xx12月3日至12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业局农经总站和全县20个乡镇29个村的“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

(一)“三资”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三资”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登记的台账管理不完善。在抽查中发现较多村存在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的情况。例如横溪镇蓄能村和后山根村,资产登记不详、资源无登记;埠头镇大庄村无台账等。

2.“三年一轮审”制度未有效落实。全县20个乡镇都是以清理代替审计,流于形式,未形成有效的轮审制度。

3.代理中心办公场所未能做到独立。部分乡镇的“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办公场所未按照有关要求做到独立设置,如南峰街道、步路乡、淡竹乡、田市镇、双庙乡的代理中心均设立在便民服务中心,与接受对外业务的民政、残联、市场监督等一起,以开放式窗口的形式设立,票据安全及审核环境受到影响。

4.一村一账户、一村一账套(账套是指存放会计核算对象的所有会计业务数据文件的总称,账套中包含的文件有会计科目、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未落实到位。1自然村账户未及时注销。此次巡察中发现全县还剩67个自然村账户未注销,截止目前仅剩湫山乡湖头、黄寮2个自然村账户因法院冻结湖头村账户未注销。2账套合并后,自然村的账目未统一纳入行政村的账目中。如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10月14日,收到武警部队公路占用款296380元后,就直接将该款项支付给新渡自然村,并由自然村自行处置,处置情况没有在村账中体现。

5.财务公开制度未有效落实。1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财务公开表无固定格式,部分行政村财务公开无签字、无盖章;部分村财务公开表没有每项列出明细清单。2乡镇未对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形成有效监管。乡镇对村级财务公开未形成定期检查制度,也没有对村级财务公示进行痕迹管理,保存影像资料。

6.村级工程相关招投标规定不完善。村级自筹资金的工程项目无相关招投标规定,规范性低。

7.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出于村民自治,情况复杂等原因,乡镇对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监管较少,例如三年一轮审”工作流于形式;对此次农村财务公开app推广不重视,较多乡镇未及时开展宣传推广。

(二)“三资”管理、经办人员精力不到位、结构不合理。

1.农经员未做到专职专用。在现有的农经员队伍中,各乡镇基本配备有1-2个,但农经员未能做到专职专用,大部分乡镇的农经员都兼任驻村等其他乡镇工作,身兼数职的不在少数;个别乡镇农经员缺位,由其他人员代替,例如安岭农经员邱金金借用组织部多年,目前由18年新进公务员暂代,溪港乡农经员空缺由林科员暂代。

2.代理会计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人员业务素养偏低。乡镇代理会计,无编制,属劳务派遣,每月报酬1200至1950元不等,待遇低,导致代理会计经常离职,队伍稳定性差;部分乡镇代理会计为非财会专业毕业,缺少专业会计业务素养。

3.部分代理会计未能专职专用。部分代理会计在从事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兼任驻村干部。如南峰街道2名代理会计,其中一名兼网格员。上张乡、皤滩乡、淡竹乡的代理会计均兼驻村干部。

4.代理会计配置不合理。一类乡镇工程量大,项目经费支出频繁,往往一个村级或社区的工作量超过三类乡镇的总和,但代理会计只有2名。

5.村级“三资”管理队伍薄弱。1部分村主要干部对“三资”严格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有些村干部不懂财务业务知识,村监会主任、报账员年龄老化,文化水平不高,业务培训效果很差,业务知识还比较模糊。3村级报账员年龄普遍较大,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专业的知识储备,同时村级报账员无固定报酬,工作量大,待遇低,从客观上造成了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困难。

(三)农经员、代理会计履职不到位

1.未做好督促村级报账员按时结报并及时记账、结账工作。普遍存在村级每月结报不及时的问题。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4号凭证“枕芯、枕头、棉被61390元”,发票背面注明“2014年农家乐被套”,跨4年后支付原因不明;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7年11月22日至2018年3月31日合计结报一次,2018年3月31日至2018年11月30日合计结报一次。

2.对村级收支票据审核把关不仔细。

1未见清单、未取得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未提供合同、协议等支付材料。如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47号凭证,“苗木款99500元”,无合同无清单;湫山乡杨岸村村老年协会活动经费2月15日3000元、7月7日3000元、9月30日2000元,未附使用清单。

2票据与报销事由不相符。横溪镇蓄能村2018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张利明做垃圾槽人工工资82600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0日“党建牌材料及工资98972元,发票开“绿化苗木”;2月11日“红旗渠打坎材料及工资22585元,发票开“绿化苗木”。

3不能报销的予以报销。湫山乡杨岸村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1380元;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村两委奖励后山根小学8000元。

4无依据入账。如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1月31日4号凭证,一事一议路基建设补助29万及2018年1月31日5号凭证旧房拆迁补助万元,代理会计做账时未附银行进帐单。

3.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报表不能真实反映村集体经济财务情况。如淡竹乡下叶村账面余额与实际银行账户余额不一致(部分已付款项未及时入账);步路乡2018年7月31日40号凭证煤气公司钢瓶押金4只,每只150元计600元,科目应记“其他应收款-押金”错记入管理费列支。

(四)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

1.部分村还存在坐收坐支的情况。如白塔镇下崔下宅村2018年11月29日14号凭证收入5笔55344元坐收坐支。

2.仍然存在用现金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在工程款的支付过程中,部分村未能按照有关要求,实行银行转账支付,而是以现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如淡竹乡淡竹村2018年3月22日19号凭证显示一笔铁索桥测量费15000元,用现金支付;上张乡田垟村2018年4月8日10号凭证付新农村建设材料款128409元,用现金支付。

3.集体举债、大额资金使用未按“五议两公开”程序规范决策,风险较大。

1集体举债不规范。集体举债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如湫山乡湫山村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向蒋文东借款10万元,未见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集体举债无银行进账记录。如横溪镇后山根村2018年7月10日借款6万和2万,9月27日借款10万,10月19日借款5万,共计23万,村基本账户无银行进账记录。

2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如南峰街道清口园村2018年1月22日25号凭证付2016年、2017年误工补贴151117元,没有附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田市镇2018年11月1日16号凭证,前景村青垚塘水库清污泥工程款137550元,合同约定工程款万元,未附招投标相关资料,所附村民代表会议人数不符合法定人数,仅有14个村民代表签名。

4.部分村存在以白条抵库。广度乡朝阳村西角自然村2017年1月至12月多次支付2004年的欠款白条元。

5.工程变更无相关手续。如下各镇羊棚头村2018年5月31日记账凭证,支付30万沥青路面工程款无合同,此工程为追加工程,未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埠头镇大庄村2018年3月31日22号凭证,“百姓舞台工程款元”,所附合同工程款为198000元,未见工程量增加相关依据。

二、反映重点人的问题线索。

建议参考类。

1.横溪镇后山根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发放党员会议误工补贴1140元(发放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党员会议,2017年11月15日党员会议)。

2.湫山乡杨岸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3号凭证,2017年村民工资所附清单中有“党员学习会”,计1380元。

3.广度乡朝阳村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的问题。2017年1月26日支付2016年党员会议学习费用6000元。

三、意见建议

(一)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1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农村“三资”管理的责任主体。强化村级主职干部“三资”管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清理)工作。

2突出落实乡镇(街道)的监管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规范化建设,切实将“三资”监管主体责任制落实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辖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职责。

3县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

(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队伍建设

1加强乡镇(街道)农经队伍建设。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调研,按人口规模提出各乡镇(街道)经管站农经员的配备建议,确保农经队伍与当前所承担的村“三资”管理等工作任务相适应。各乡镇(街道)要保持农经干部的相对稳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换或抽调,做到专职专用。

2加强代理会计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力量。根据工作实际配齐配强代理会计力量。二是保障代理会计工资报酬,确保队伍相对稳定。适当提高代理会计工资报酬,建议与乡镇临时工待遇持平。三是建立奖惩制度,制订代理会计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对代理会计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安排专项考核奖励资金。

3加强村“三资”管理业务力量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村级出纳、报账员从业资格管理,建议对村级出纳、报账员实行上岗培训和每年轮训。二是逐步规范提高村级出纳、报账员的薪酬及养老保障。

(三)全面落实农村集体经济三年一轮审制度

1县乡两级农村审计机构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监督,县级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乡级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加强审计资源整合,探索分类审计的形式和途径。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或招投标选定有资质的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和专项审计。

2加强审计结果应用。1.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实行“回头看”,加强监督检查,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2.将普遍性、制度性、规律性的问题形成审计专报上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

(四)以规范运营为重点,提高监管工作效能

1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资产资源清查制度、台帐制度、承包租赁出让等制度的执行规范,并报乡镇(街道)备案。

2规范会计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集体所有收入必须及时解入村银行账户并登记入账,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严格对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支付方式的审核,工程项目资金实行银行转账,严禁用现金支付,不得委托结算。实现资金收入时,应当使用发票或台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并建立健全票据领用、使用、核销制度。发生支出事项时,应当按规定取得或填制有效的原始凭证。工程项目支出、资产发包租赁收入、借款等票据报账时,须附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合同文本、招投标文书等必要的附件。

3规范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格执行有关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监督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和压缩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干部报酬要坚持与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当地居民收入水平相联系、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执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预算预警管理制度,落实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费用审核制度和限额制度,报乡镇(街道)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列支;严厉禁止违规发放党员会议补贴行为。

4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1.规范集体举债程序,集体举债必须严格按五议两公开程序操作。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和控制,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机构要进行风险提示。3.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要以履行民主决策程序为前置条件,涉及重大事项的合同要报乡镇(街道)备案。4.重视抓好承包经营合同、租赁协议的结算和兑现。5.乡镇(街道)要积极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解决好有关集体“三资”权属争议、债权债务纠纷、呆账坏账处置等历史遗留问题。

5规范村级财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表格清单格式,实行全县统一模板;涉及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专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公开痕迹管理,对每月的财务公示进行拍照上报乡镇农经站留存;落实村级财务公开责任主体,强化责任追究,建议列入村监委主任的年度考核;做好人员保障,确保各村录入信息及时准确,做好农村财务公开app运用。

(五)以问责考核为抓手,巩固监管工作成效

1明确职责,强化行为规范。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未做好农经业务指导工作;二是未制定全县“三年一轮审”计划。乡镇(街道)应对存在有下列监管不规范行为负主要责任:一是乡镇(街道)农经农经员、代理会计未专职专用的;二是乡镇(街道)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机构、办公设施等配备不齐全,造成“三资”代理不能正常运作,影响村集体资产管理与监督的;三是没有制定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具体规定或管理监督措施不力的;四是未落实“三年一轮审”制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整改意见、处罚决定监督落实不到位的。

2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在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村监会绩效考核中的比重。组织部门要将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内容,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突出的乡镇(街道)进行集中整治,形成严管严查的工作态势。

3强化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问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账超过3个月的,列入财务整治重点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出现《辞职承诺书》所列情形的,应及时启动辞职程序。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集体理财的、对集体合理性开支拒不理财签名或抵制理财的等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经属地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警示不纠正的,应按程序建议依法罢免。

要求各乡镇以此次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为基础,全面开展本乡镇各村自查自纠,由此及彼,由点到面,举一反三,着力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第三篇】

12月21日,阳西县委巡察办组织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县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召开对村巡察成果运用协调会,通报了对村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发现“三资”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剖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研究相应整改措施,进一步推动全县各镇村(社区)“三资”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今年9月上旬至10月下旬,县委对织篢镇、溪头镇、新墟镇、儒洞镇、塘口镇5个镇共30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了专项巡察和“机动式”巡察。12月8日,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巡察情况汇报,会上市委常委、县委书记孙波同志指出,从本轮对村巡察情况看,农村基层“三资”管理乱象较多,问题突出,亟待研究解决。根据孙波同志的要求,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智勇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县委巡察办迅速行动,梳理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方面发现的典型突出问题,组织县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实现巡察整改工作高质量。按照县委领导的具体工作部署,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于21日组织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负责人召开协调会,从两个县直单位职能职责入手,深入分析了在抓基层“三资”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制度漏洞、机制缺失等方面的不足和短板,提出了初步的整改意见。

会议强调,县直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抓好孙波书记指示要求的落实;要加强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要统筹谋划,分门别类,按不同范畴和领域制定完整健全的配套措施;要加强单位间的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补短板、强弱项;要加强制度“废改立”,建立更加高效的管理制度;要加强统筹指导,重视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落地。

根据会议的要求,两单位以问题为导向,按照各自职责,拟于近期向县委巡察办提交相关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一步将由县委巡察办统筹推动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整改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农村基层“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

县对农村“三资”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情况报告【第四篇】

为扎实推进我镇“阳光村务工程”和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根据泾三清办[20211号《关于开展泾县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的统一部署,我镇以琴政[20XX]110号文件立即下发了《琴溪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在全镇全面展开,现将主要工作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我镇是一个以农业为主,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乡镇,全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8个行政村,153个村民组,总人口为19389人,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从六月初启动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将“三资”清理列入全镇7月份重点工作,扎实推进。镇“三资”清理领导组,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截止7月底,全镇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了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了确认,8月10日前汇总、上报至镇“三资”清理办公室。

二、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主要做法认真开展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历时两个多月,总结我镇的主要做法,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一个组织。琴溪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下设业务指导组、维稳组和督查组。

既要按照“六个程序”操作、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又要做好处置和化解“三资”清理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农村社会稳定。领导小组还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详细的工作日程安排表,把任务落实在时间段内,把人员落实到任务上。村级也成立了以村两委为主要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村级“三资”清理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

2、抓好二个到位。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镇利用会议、培训、走访、标语、公示栏等各种形式,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的意义、目的、步骤、方法、程序的宣传发动,把政策交给群众,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

二是培训到位。镇多次以以会代训的方法,对镇、村两级的干部、业务指导组、维稳组、督查组人员、村民小组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了镇从事“三资”清理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素质。为了营造浓厚的清理工作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县里要求“抓好发动,打好基础”,在村一级重点开好“三个会”,做到“四到位”,做到清理工作“思想、措施、力度、程序”到位,使干部群众明确清理工作目的、任务、要求,积极主动地参与清查工作。

3、开好三个会议。即:

一是开好村两委扩大成员的思想统一会。村两委召开吸收部分群众、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扩大会议,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对“三资”清理工作作出时间、任务部署,成立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摸清家底。

二是开好清查核实小组会。村清查核实小组均有7—9人组成,成员为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长、老党员、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采取清查小组一个班子集中清查,实地清点、丈量,不坐村估算,并作清查工作日志,对资源、资产清查进行实物拍摄,如实登记,做到不重、不错、不漏。

三是开好公示确认会。琴溪镇村级对“三资”清查结果以书面、公示栏等形式以分自然村(分片)张贴予以7天的公示,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接受广大村民监督,进一步核对公示,并对公示情况进行实景拍摄,留存档案;在公示的基础上,开好党员、群众、理财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村民代表会,学习有关文件,由村清查核实小组组长宣读清查结果,进一步征求意见,对“三资”清查结果进行确认。

4、做到四个强化。

琴溪镇在“三资”清查过程中,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琴溪镇党委、政府多次研究和部署“三资”清查工作,把“三资”清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举措,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有步骤地扎实开展工作。

二是强化措施。在组织上,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书记协调抓,农经站靠前抓,村两委具体抓;在指导上,镇不仅建立了镇干部联系村指导责任制,一套班子管到底,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还到各村巡回宣传政策,指导清查;在清查上,各村的清查小组逐物逐件逐地进行清查,并摄像留存;在公示确认上,力求扩大知晓面,最大限度地征求意见,还组织各村互审,逐村审核通过,以防重、漏、错现象发生,力保准确、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力度。琴溪镇把7月份作为突击月,列出清查时间安排表,规定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验收、完善、建章立制的具体时间要求。同时把这次工作结果作为考评镇村干部的主要依据之一。结合这次清查还开展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村级财务管理。

四是强化程序。琴溪镇规定不仅“六个程序”不能少,还要确保程序的质量,做到规定的动作要到位,自选的动作要创新,同时,根据全县7月25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第二次会议具体要求,我镇于七月三十日第三次召开了全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再布置,再动员、再推进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全镇前段时间工作开展情况,并根据全县统一要求,全省统一解答口径,认真分析了各村的实施进度和工作开展情况,镇业务指导组对各村上报清查表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并开展村与村之间,部门与条块之间的互审工作,进一步做好查遗补漏,力争准确无误,真正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动作更务实,扎实的工作作风,使我镇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认真做好全镇“三资”清理工作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是对各村经过审核通过的“三资”情况和清理处理结果要再次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接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各村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明细台帐,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进行登记、归档,并据实反映,“三资”的数量、种类以及经营使用情况。

三建章立制,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建立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组乡镇成立“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为推进“阳光村务建设”夯实基础。

70 773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