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纪检日常监督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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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纪检日常监督1

摘 要***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本文针对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总结出如何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策略,共享给相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日常监督一、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基层组织对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   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对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仍存在着主体责任未能有效落实、监督责任没有全面履行、党的领导被弱化和淡化等问题。有些企业管理者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未能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企业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他们往往更侧重于生产和经营,而忽视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使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未能得以有效发挥。   廉政教育欠缺   从当前纪检监督工作实际来说,对党员干部采取的是日常监督方法,缺少工作外的监督。而且很多情况下是依据工作任务进行安排,容易导致监督力度不均匀,缺乏治本手段,开展的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很难对违规者以及违规边缘者起到监督作用。究其原因,缺少廉政教育,教育渠道以及方法单一是其问题所在。   机构设置不合理   从国企实际情况来说,其对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置未能从加强落实基层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与提升企业竞争力,以及平稳运行的内在逻辑关系上加以把控。完全照搬国家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的设置方式,过于侧重执纪职能,难以实现纪检监察职能和其他职能的有效联系,这样的机构设置不符合企情,难以发挥其作用。此外,纪检监察人员开展工作时,缺少技术支持,工作落实难度大,尤其是在一些合同签订以及财务监督方面很难介入,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   内部监督不到位   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来说,监督混乱的情况突出,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害怕得罪人,对于本职工作没有尽心尽力。国企内部缺少完善的监督机制以及部门,人力资源不足,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兼职状态,对企业经营管理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未能实现有效监督。除此之外,部分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缺少主动监督,多以被动监督为主,往往采取的是事后介入方式,难以实现事前防范及监督,进而造成各类违法乱纪的问题发生,给企业带来极大损失。   责任落实不到位   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要和生产经营相互结合。很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存在着错误的认识,认为企业党委和纪委作为纪检监察的主要履责部门,相关制度和工作都应该由其负责,进而形成管理层责任划分不明确的问题。当纪检监察工作脱离企业生产经营,责任落实不到位时,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将难以提高。二、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策略依托网络平台有效履行监督责任   无论是从社会的发展,还是从企业发展现状来说,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应用,都给企业的生产和管理带来了很大变化,同時还改变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及工作方式。信息技术不断朝数字化和网络化以及智能化方向发展,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在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应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能够助力精准监督以及精细化管理等方面的实现,为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加快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因此,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更新工作理念,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借助科技手段,辅助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比如,对于“8小时”以外的监督,依托网络平台,搭建微信+党员教育平台、微博+党员教育平台等,将廉政教育贯穿到党员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   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   为高效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发挥其推动企业稳定发展的作用,必须要从日常工作方面入手加以完善,通过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助力此项工作的落实。在具体实践中,可采取以下措施:(1)设置组织机构。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配置充足的人力资源,畅通发展渠道,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员主动参与基建工作。(2)注重提高思想水平。在日常工作中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注意思想等,坚定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政治立场,用新时代思想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3)积极培养纪检监察人员的创新精神和动力。为推动纪检监察更好的发展,必须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在具体实践中要注重培养纪检人员的创新意识,使其能够不断总结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发展,提高处理问题的能力,进而全面提升此项工作效率。   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   目前,国有企业处于经济新常态发展环境中,面临着很大的竞争,为更好的发展,必须要注重组织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和质量。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来说,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作用,对高效落实纪检监察工作,有着很大的帮助。在实际工作过中,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党内政治生活,通过组织民主生活会以及组织生活会等方式,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同时,深入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现状,积极鼓励党员勇于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依托信息技术等,进一步扩大党务公开的范围,营造良好的氛围,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开展,促使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发挥基层群众的作用,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对于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对于屡教不改以及反复出现的共性问题,做好问题的原因分析,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避免再次发生。   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   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和国有企业发展的关系来说,其虽然不能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但是通过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势必会提升企业内部组织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企业发展队伍的凝聚力,更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就需不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并针对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出新的工作思路和方法,进而提高工作水平。需要强调的是,开展培训工作前,需要做好前期调查,明确纪检监察工作当前面临的困境和存在的问题,精心设计干部培训内容。在培训的过程中,围绕信息技术在执纪监督中的应用和有关问题,开展相应的培训,保证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以及实用性,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   明确部门职权责   为了能够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实现反腐倡廉,国企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当前的资产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改革。完善监督以及监察机制,借鉴优秀的管理结构规范化要求以及举措,构建适合自己的决策参谋以及监督机构,明确党委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充分发挥其监督和监察作用,进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三、结束语综上所述,为有效履行纪检监督责任,必须要明确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相应的完善和优化措施。在具体实践中,依托网络平台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落实纪检监察工作。   参考文献   [1] 蒋可伟.浅谈国有企业如何更好发挥纪检监察干部作用[J].现代国企研究,2018,(18):257,259.   [2] 方敏,吴伯禹.基层纪检监察有效履行监督责任的实践与启示[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5):181,222.   [3] 黄子璇.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对策研究[D].南昌大学,2018.   [4] 贺坚.烟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新时期如何提升自身监督执纪水平[J].人力资源管理,2018,(2):336-337.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 十二种日常监督方式

企业纪检日常监督2

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决防止“灯下黑”。

一是夯实基础,基层工作规范化。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建设年”活动,对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的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廉政制度、业务流程等提出明确要求和细化标准,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纪委全会精神贯彻、半年重点工作督促、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严格督办落实,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截至目前,已将县纪委、监察局参与或牵头的52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和精简到9个,调整了内设机构,直接参与办案人员占到编制总数70%以上;镇办、部门设立监察室23个,配备人员62名,办公设备127台。

二是加强监管,干部监督严格化。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填写了遵守纪律规定的承诺书,要求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严格遵守办案工作纪律,不准与涉案人员及其亲友建立私人联系和交往;不准收受涉案人员、单位的物品、现金;不得接受涉案单位、涉案人员的宴请和娱乐邀请;不准利用办案之机,通过涉案单位、人员为本人、亲友办理私人事项。同时,利用信访举报电话、《富平廉政网》举报箱、“富平廉政”纪检监察公众微信平台等方式,认真受理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

三是创新方式,干部管理制度化。制定了《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修订了机关各项制度,梳理了各室工作流程,明确了领导工作职责,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班,提炼了“忠诚、公正、责任、律己”的机关核心价值观。举办了两次“纪委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机关参观座谈,并收到意见建议17条。印发了《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分解一览表》,将任务分解为6个方面41项内容,明确了委局机关相关室和相关领导及镇办、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责任,并由委局领导带队,包联室参与,对镇办、部门落实任务情况督查26场次,现场纠改问题35个。

四是协作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化。成立了6个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对镇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整体推进、实行纪律作风交叉检查和开展协作区纪律审查。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县纪律检查派驻机构全覆盖工作的意见》,实现了对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直属机构纪检派驻机构的全覆盖,并在县财政局、人社局等开展纪检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试点。组织召开了年内第1次镇办、部门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例会。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城关街道、东华街道和统计局、外经局、科技局、农发办、综合执法局、文物旅游局等34家单位的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了任免。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高度重视,多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始终保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清醒和自觉,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严格要求,是纪委履行执纪监督责任的基础保障。干部监督室对我市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践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和深入剖析,并就工作的努力方向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大庆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于2015年10月机构改革时设立,编制2人,由一名副书记分管。目前,我市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019人,其中市纪委干部监督室监督对象215人。2016年上半年,我市9个县区纪委均按要求确定了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内设机构,配备了有办案工作经验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并明确由一名纪委副书记分管干部监督工作,56个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也都明确由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亲自负责干部监督工作。虽然工作机构设立不久,但在较短时间里,我市各级纪委干部监督机构紧紧围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工作目标,按照省、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探索监督途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加强制度建设,筑牢监督“防火墙”。我们始终将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着力点,牢牢织密制度“笼子”。先后制定下发《大庆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8个,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等制度规定8个。在《大庆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中,结合省纪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监督对象(范围)、监督职责、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便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参照执行。通过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制度》,确保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机构)问题线索统一归口处理,促进线索的保密运行,推动线索核查的高效优质。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报送制度的通知》,建立《涉及纪检监察干部(机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及处理情况统计报送制度》、《重大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报送制度》、《市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监督对象的有关情况报送制度》等五项制度,强化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的掌握,对监督对象个人事项进行全面摸底。围绕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执纪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构建岗位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完善工作程序,建立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着力防止违法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最大限度避免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用制度规范制约纪检监察干部少出事、不出事。

(二)强化执纪问责,切实防止“灯下黑”。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中,切实拧紧责任螺丝。一是对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摸底。印发《关于对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登记的通知》,对十八大以来反映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处理情况,按照摸清底数、归口办理、分类处理的原则,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统计、清理和登记。在摸清底数基础上,强化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的监督,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管辖范围内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的办理情况每月定期上报(省纪委干部监督室要求每季度上报违纪纪检监察干部立案审查及处理情况)。2013年至2016年12月,全市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82件,初核59件,立案17件,处分13人,诫勉谈话6人。2016年以来全市共收到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9件,函询3件,初核23件,立案3件,处分2人,诫勉谈话1人,其中,市本级收到问题线索12件,立案1件,警示谈话3人。二是围绕“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通过提醒、约谈、函询等方式在抓早抓小上狠下功夫,治病于初萌,防患于未然,让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同时,强化问题线索初核、立案,确保层层设防、有病早治、违纪必究。三是实行“灯下黑”问题的“双零”机制。即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零暂存”,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今年我市市本级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已全部实现“双零”。转发了省纪委《关于转办问题线索办理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承办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调查处理情况。

(三)探索监督途径,不断增强“免疫力”。始终注重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力争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在大庆市纪检监察干部“三十条禁止性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大庆市纪检监察干部“六必须、六不准”》,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组织意识、程序意识、规矩意识,明确规范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通过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规定,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生活圈”的监督。2016年年初,市纪委对9个县区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落实和执纪监督问责情况进行了综合调研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提高主动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监督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提高加强内部监督是关心、是爱护、是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应尽的义务的思想认识。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的力量仍然比较薄弱。一是监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不足以胜任这项工作。这一轮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并没有完全单独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的设立的是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有的是将干部监督职能放置在综合办公室等机构中,尤其是区一级纪委普遍存在从事干部监督工作人员身兼多职、职级不高、力量不足的问题,对工作效率造成一定影响。二是干部的能力素质与干部监督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不完全适应的矛盾还没有根本解决。熟悉市场经济、现行法律法规,具有办案实践经验的复合型人才普遍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监督工作职能的发挥。

(二)接受监督的意识仍然比较淡化。个别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对内部监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问题不敢直视,“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导致对身边的干部监督管理偏宽、偏软,发现问题轻描淡写,而不是动辄则咎。个别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特权思想比较严重,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甚至认为进了纪委就相当于进了“保险箱”,习惯拿着“手电筒”找别人毛病,而对自己网开一面,把组织信任变成自我放任。尤其是基层从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同志,对平时熟悉的监督对象在监督中抹不开脸、下不去手,也怕因为监督得罪了人、伤了感情。

(三)监督的体制仍然不够完善。一是监督办法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成立干部监督机构后,尽管也出台了一些加强内部监督工作的文件和规定,但还不完善,有的比较笼统抽象,实际操作性不强;有的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完善具体的监督制度体系。二是监督方式不够直接有力,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大多采用谈话提醒、述职述廉等方式实施监督,往往注重工作层面的多,而忽视了思想层面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三是外部监督机制还没有形成。由于信息不公开、干群地位不平等、群众知情机制不完善以及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使外部监督和群众监督难以介入和实施,或介入的及时性和深入性不够,现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多是来源于上级纪委转办、执纪监督中发现等渠道,来自外部监督的还极少。

三、违纪纪检监察干部案例剖析情况

通过对履行立案程序的17件案件进行分析,从违纪行为看:失职渎职9件,违反廉洁自律5件,违反财经纪律2件,贪污贿赂1件。从发案结构看:乡镇(社区)纪检干部8件,市直市属派驻纪检干部5件,县区纪检机关纪检干部4件。从查处职级看:正副处级2人,科级14人,科级以下3人。从我市查办及中省纪委通报的有关纪检监察干部案件分析,纪检监察干部出现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问题多在非纪检职务或岗位期间发生。从我市查处的纪检干部发生问题时任职岗位和职能情况看,有7人的违纪行为是未任职纪检机关时或在其兼职岗位上发生。有的干部是多年前在其他岗位任职时积累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其从事纪检岗位后,因群众对其要求更高,认为纪检岗位有其特殊性更容易被查,因此反映问题。例如,1件上级纪委转办的某县乡镇纪委书记问题线索,就是反映其10年前任镇经管站站长期间的问题。另外,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乡镇纪委,干部专职不专用的问题十分突出。有的乡镇纪委委员基本上都是挂名的,平时基本不参与纪检监察方面的工作;有的垂直部门和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还分管着诸如信访、计生、民政、土地等其他很多方面的工作。我市查处的多数失职渎职类和违反财经纪律类问题都是在其非纪检岗位上发生的,例如某县国土局纪检组长还兼管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结果因土地违规问题被追究责任。包括中纪委通报的山西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违纪违法问题也多是发生在其任高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发生的。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产生问题仍然较多。我市查处的县区以下基层纪检干部占查处总数的近73%,而查处的市一级纪检干部也多是派驻机构干部。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纪检监察干部自身素质与纪检监察干部要求不相适应,平时放松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纪律意识谈薄,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纪律红线存在侥幸心理,个别人甚至顶风违纪;有的纪检干部履职尽责意识不强,思想上畏难情绪严重,在监督时“顾虑”很多,总想着人情,忘了纪律;总碍于情面,忘了规矩。发现了问题,装聋作哑,好像没听见、没看到,回避矛盾,疏于管理,监督缺位,导致干部问题发生后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另外,通过其他渠道暴露出来的纪检干部插手工程和插手干部人事工作,从事营利性活动,跑风漏气,利用职权“穿针引线”,为了利益“来回奔走”,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在我市虽然还没有发现,但纪检干部中有的有特权思想,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高人一等”,说话办事态度生硬、盛气凌人;个别不遵守政治纪律,凭个人意志讲起事来口无遮拦、说三道四、妄加评论;有的热衷道听途说,炫耀个人身份传播小道消息;有的热衷于与一些老板商人交往;有的纪律规则意识差,办事不讲程序、不懂规矩;还有缺乏敬畏心理,我行我素,甚至打着纪委的旗号办私事的现象,还不同层面、不同程度时有发生,不容忽视。

四、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坚持挺纪在前。纪律挺在前面,首先要挺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前面。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起草《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实施细则》,防止有问题的干部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坚持用制度保障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顺利进行。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活动,认真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充分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理想信念这个“高线”,守住党的纪律这个“底线”。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采取函询、走访等形式,掌握执纪办案人员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对干部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通过谈心谈话等经常性的工作,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能板起面孔、拉得下脸,及时诫勉谈话,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积极构建预防在先、防微杜渐的干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

(二)坚持惩处震慑。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从严管理监督,眼光向内、刀刃向内,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继续将审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工作,及时处置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执纪违纪的人和事,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抓好省纪委“八项纪律”和“六必须、六不准”的落实,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特别是要坚决查处泄露办案秘密、以案谋私等触碰办案纪律“高压线”的问题,坚决查处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四风”问题,绝不允许“害群之马”透支纪检监察机关信用,损害队伍形象。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问题的办理力度,防止“小问题”影响“大形象”。

(三)坚持制度约束。建立制度,就是要用制度约束权力、规范行为,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度的专项学习教育活动,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确保内部监督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继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规定,严肃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纪律要求,严格各项工作请示报告制度,通过探索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记载事项和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组织意识、规矩意识,把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弄清楚、搞明白。通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全面覆盖职权、岗位、程序、制度的内控管理机制。紧紧围绕线索管理、案件审查、执纪监督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工作程序,建立防控措施,逐项落实到位,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使权力在制度的框架下规范运行。

(四)坚持从严问责。纪委对外履行监督责任,对内同样要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各级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组长是管班子带队伍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负分管领导责任,也就是直接领导责任。要建立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不力、履职不到位、监管不严、甚至不抓不管,导致职责内纪检监察干部屡屡出现问题的;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甚至藏着掖着,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通过从严问责,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履行好抓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责。把握“四种形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等多种形式,强化问责的效果和警示作用。

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在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12月7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专题学习会,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胡航正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青海省纪委印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阐明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原则,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设立、工作职责、监督对象范围等问题,规范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等事项,提出了健全完善监督制度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自身建设等要求。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要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坚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模范遵守纪律法律,积极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胡航正强调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要加强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二要增强履职本领,肩负“两个维护”的历史使命,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责任感;三要坚定理想信念,恪守纪律规矩,筑牢安全防线,时刻警醒被“围猎”;四要敢于“亮剑”,“刀刃向内”,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净化好队伍,纯洁好空气。真正落实好上级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规定,以有力的措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企业纪检日常监督3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纪委日常监督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行工作规则》以及《集团纪委关于深化纪检监察系统监督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纪委是日常监督的专责部门,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日常监督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XX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XX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抓好第一种形态建设,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

(三)坚持聚焦重点。紧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及重点岗位人员,突出围绕落实XX八项规定精神、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财务管理、工资薪酬管理、后勤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招投标管理、物资设备采购领用、基建项目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

(四)坚持准确定位。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把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能以业务监督和管理监督代替日常监督。

(五)坚持开拓创新,立足公司实际,不断丰富日常监督方式和手段,积极构建监督有力、运行高效的日常监督机制。

(六)坚持强化监督与推动整改相结合。以监督发现问题,以问题倒逼整改。

企业纪检日常监督4

为强化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深入推进中心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一岗双责”的管理机制、“一考双评”的考核机制、“一述双报”的述廉机制、“一案双查”的问责机制,切实加强对党风建设的领导,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党风建设各项决策贯彻落实,为教育实现内涵发展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

二、党委主体责任

中心党委是中心党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的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委领导班子对中心党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党委、纪委有关部署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中心工作的总体布局,与教育教学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要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要完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健全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选好用好干部,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中心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公司、中心选人用人制度,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把好人选廉洁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

3.改进工作作风,切实纠正损害职工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公司、上级及中心有关规定,纠正“四风”突出问题,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促进中心党风和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公司、中心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不断拓宽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增进沟通的渠道,维护职工群众利益。

4.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公司的《实施意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推进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把反腐倡廉列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廉洁从教改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

5.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纪检监察组织发挥监督职责,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参与中心重大决策的制度和机制,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人力保障,当好坚强后盾。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1.党委书记是党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履行职责,敢抓敢管,敢于担当。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主体意识,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党风建设责任负责的“一岗双责”要求,定期约谈各校园党组织负责人,了解党风建设情况,抓好督促落实。

2.坚持把维护党章、严肃党的纪律作为党风建设的首要任务。通过党委会、专题座谈会、中心组学习、个别谈心等形式,带领班子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公司关于廉洁从业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3.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要求。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带头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好表率。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1.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将分管工作作为“教育教学主业”,同时要把党风建设作为“政治主业”,做到职责范围到哪里,党风建设责任延伸到哪里。

2.要率先垂范,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要求,带头接受监督,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3.及时对分管单位(科室)的党风建设情况进行分析、检查,防止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分管单位(科室)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三、纪委监督责任

中心纪委对中心党风建设履行监督职责,纪委书记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党委研究制定党风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将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中心改革发展全过程;协助党委召开中心反腐倡廉工作会议,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情况的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以及上级、公司、中心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廉洁从业规定、行使权力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

(三)加强党内监督。协助中心党委加强党内监督,抓好对中心党委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落实纪委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公司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题立项,开展监督检查,抓好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探索有效的监督方式,建立和完善发现问题、纠错整改、责任追究机制。

(四)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公司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实行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公司纪委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物资采购、招生考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及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谈心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四、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在党风建设中的职责分工。中心党委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中心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督促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岗位职责,制订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方案,与各支部(科室)签订党风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选人用人、权力公开运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督促抓好落实。每年年末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分析中心党风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听取审议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逐一作出评价。责任落实情况报告应以一定方式公开。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定期向公司纪委报告党风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工作合力。中心建立党风建设联席会制度,统筹推进中心党风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纪委负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聚焦主业主责,加强执纪监督。党政办公室、监察室等都要对各自承担的党风建设责任签字背书,把党风建设的要求融入工作中,做到守土有责。

(三)实行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采取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具体工作等方式,及时了解掌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责任项目推进情况。中心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公司党委和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中心纪委每年年初以书面形式向同级党委和公司纪委报告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各支部及科级干部每年年末以书面形式向中心党委报告全年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并由中心纪委负责建立档案,组织检查考核。

(四)认真落实“一述双报”、廉洁谈话和约谈等制度。中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述双报”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上既要报告分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又要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要通过民主测评的方式,全面了解职工群众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评价。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校园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廉洁谈话不少于一次。中心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校园、机关科室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收集约谈对象对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建议,指出问题与不足,提出具体要求。

五、不断健全落实党风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检查考核和追究机制

(一)建立健全“一考双评”的检查考核机制。中心党委要建立党风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评价标准,规范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考核中,既要考核领导干部推动业务工作的实绩,又要考核其推进党风建设的能力。检查考核与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建设责任制检查等结合进行,也可以组织专门检查考核。

(二)建立健全“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机制,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1.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心党委、纪委交办的党风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的;对中心纪委督办事项或处理意见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的;班子成员或其分管范围内出现问题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对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提拔后的干部一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本单位不正之风严重、职工群众反映强烈,得不到及时有效纠治的;不按规定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的;对下级党组织不认真履行党风建设主体责任、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2.监督责任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

对中心党委和纪委的决定、意见及工作部署不落实或不执行的;对单位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敷衍塞责、不抓不管的;对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隐瞒不报或压制不查的;不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导致出现错案或办案安全问题的;违反保密纪律和办案纪律,向涉案相关人员透露相关案情,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根据以上所列情形,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采取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免职等方式实施责任追究。两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把落实“两个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创新工作方法和举措,制定实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企业纪检日常监督5

在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如此严峻下,推进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势在必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企业监督部门,做好日常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廉政风险,防患于未然;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将问题遏制在萌芽之中;有利于员工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企业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那么,企业纪检人员应该如何做好日常监督,才能保证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就成为了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一、企业纪检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一)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领导班子成员是纪检日常监督的重点人员,班子成员既是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核心,又是“一岗双责”的承担者、践行者,纪委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监督其“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其在分管业务上履职尽责,以上率下、以点带面,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防止其滥用权力,以致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二)对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   无论物资采购还是销售都需要纪检的监督。物资采购过程中,一是招标比价采购,各供货商通过现场招标、招标电子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报价,纪检重点监督供应商的选取及所购的物品在同一规格、品牌基础上报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市场联合采购,对于所采购的物资数量少且品牌多,应当多个部门在市场上联合采购的,纪检监督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取最低的价格,防止因客观原因出现以次充好、以劣充优的现象,进而导致公司资产受损。   (三)对人事提拔干部任免的监督   企业人事的选拔对企业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纪检在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竞聘要求积极参与监督,从资格审查(年龄、学历等)、理论知识出题及监考、演讲答辩、民主评议到最终核分公示等全过程参与,做到公平公正为公司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   (四)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认真落实上级公司纪委及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执纪检查和整改落实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通报违纪违规行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二、企业日常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生产经营监督的过程中存在过度监督现象,“凡事找纪检”依然成为一种常态,各部门无论大小事都会找纪检参与,好像只有纪检参与了,他们做的每一项业务都是合规合法的,因此目前纪检人员每天也都是忙得不可开交,生产经营中重要事项确实需要纪检参与监督,可是有些事项只要大家心中有一把尺子按规章制度办事就行了,纪检监督的目的也是使各项经营活动合规化、合章化、合法化,做到每一项经营活动有否纪检的监督都是一样的。   (二)纪检人员缺少主动监督精神,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是同事、领导,有的碍于情面,发现问题不敢指出,平常不主动监督,最终会导致监督形同摆设,纪检人员应该克服“难监督、怕监督”的思想,变被动为主动监督,真正履行监督责任。三、企业纪检人员做好日常监督的途径在日常监督过程中,企业纪检人员要切实聚焦主业,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全面360度无死角监督。   (一)完善制度建设,做到监督有章可循   完善纪检人员全过程参与的相关规章制度,细化纪检监督流程和过程,强化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明确哪些业务需要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哪些业务不需要纪检部门参与只需要报备,彻底解决各个部门在着手开展工作之前的顾虑,进而使纪检人员从根本上抓住监督重点,使公司利益达到最大化,损失降到最低。   (二)加强作风建设,实现监督常态化   重点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在关键节点上的提醒监督工作,如抓住“五一”“十一”、新年、春节等大型节假日时点,通过开会、发通知、发短信等多种灵活形式进行“反四风”提醒,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预防,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三)转换工作方式,做到有效监督   日常监督过程中,监督方式无非就是主动监督和被邀请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数的监督都是被邀请监督,要逐步减少被邀请的监督,加大主动监督的工作范围。无论是何种参与方式监督,纪检人员都要建立监督预案,并做好现场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向纪委书记汇报,事后要将现场记录存档。   (四)深入基层一线,发挥监督作用   纪检监督应该与企业员工紧密结合,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从职工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选择贴近职工生产生活的难点、弱点和重点问题,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问题等作为重点监督,针对一些敏感问题不回避、不推诿,积极面对困难,深入实地进行调查了解,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用创新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顺应职工的期待、回应职工的关切,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利益。   (五)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加强监督效果   一是增加专业性、实用性的培训,比如培训有关党规党纪在实际工作中如何精准的应用,纪检人员接到信访举报如何规范办理的流程等等专业性强的知识。   二是各支部纪检兼职人员对自身作为纪检干事意识比较薄弱,公司纪委应多组织纪检兼职委员进行培训学习,使各支部纪检人员切实扛起监督责任,做到公司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三是纪检专职人员学习和掌握各种相关的法律知识,精通党纪政条例,了解和熟悉行业专业知识,主动学习有关财务、审计、营销管理、党建等业务知识,有计划学习公司相关制度文件,学习案件处置流程,不断扩宽知识面,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四、结束语企业要长远发展,要顺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纪检监督不可或缺,有效的纪检监督工作不仅能够提升领导的决策水平,还能够提升企业员工工作效率。纪检监督部门应该认识到自身的职责,不断创新,不断学习,最大化的发挥监督职能,才能让企业可持续发展。

企业纪检日常监督6

日常监督既是国有企业纪检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第一职责,也是深化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着十分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单位实际,通过分析企业纪检机构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浅谈一下新形势下国企纪检机构如何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关键词纪检机构;监督;党风建设一、国企纪检机构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1、落实党章赋予神圣职责所需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神圣职责。国有企业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国企的各项工作必须在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下开展工作,为此,国企的纪检机构作为国有企业的纪律检查机关部门,必须坚决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2、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所需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实践和理论创新,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都作出了规定。国企纪检机构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认真开展日常监督,把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用到位,持续用力、成为常态,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3、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所需   监督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督的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国企纪检机构要牢牢把握监督这一首要职责,聚焦生产经营的热点焦点和薄弱环节,强化日常监督,将一些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扼杀在摇篮中,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企业管理,切实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做好坚强纪律保证。二、目前国企机构日常监督的主要措施1、报告备案:以下级纪检机构履职报备或关键少数领导干部涉及廉洁自律重大事项申报、报告为主,注重突出自我监督,主要有“纪委书记双报告”、婚丧喜庆事宜申报报告、礼品礼金上报、廉政预警信息采集、个人廉政档案等形式。   2、节日监督:各级纪检机构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并通过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形成强力震慑。   3、专项治理:紧紧围绕信访举报反映较多的问题线索、重大案件发生的重点领域、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工作等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狠抓管理源头,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4、分片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板块的划分,由集团公司本部纪检机构各室对接联系不同板块的企业,不仅负责对联系企业的问题线索核查,更注重日常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及纪检业务指导。三、国企机构日常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1、存在监督越位、“三转”回潮现象。日常监督过程中,个别纪检机构眉毛胡子一把抓,只要涉及到“监督”两个字眼的工作都去抓,常常代替了业务部门的职能监督,尤其是在节日监督检查过程中,个别纪检部门代替了财务部门、招投标部门的职能监督,注重从财务业务和招投标业务流程方面发现问题,而没有注重围绕督导重点内容发现问题。   2、存在监督缺位、监督不力的问题。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个别纪检机构不敢监督或不会监督,碌碌无为,不能依据上级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忙碌于应付日常事务,不能够及时发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或者发现问题的质量不高,以致于单位出现越级访和经常访现象,更有个别纪检机构没有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打通日常监督的“最后一公里”,仅在本部开展一些应付工作,没有将监督工作延伸到企业下属二、三级公司,常常出现“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状况。   3、存在监督能力不足、满足不了工作需求的问题。***总书记对纪检干部提出了“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高标准高要求。国企纪检机构工作人员多数是从生产岗位调整到纪检岗位的,本人的财务、法律、纪检等业务知识极其匮乏,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满足新形势纪检工作的需要,面对监督工作经常无法下手,心有余而力不足。   4、存在监督结果运用效果不佳、一些问题屡禁屡犯的问题。日常监督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最重要的是通过从早从小发现问题,从机制层面去堵塞漏铜、完善管理,切实用制度管好权力运行。在实际工作中,纪检部门虽通过问责追责、公开曝光等措施,针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处理,但因职能部室专职不到位、领导干部廉洁意识不强等原因,一些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等问题反复发生,没有真正起到“大喝一声、猛击一掌、警醒一片”的效果。四、国企纪检机构做好高日常监督的建议1、明确监督内容,找准职责定位。各级纪检机构要从《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章党纪党规、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本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找准监督工作内容、及时完成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临时交办的其他监督任务,切实知道应该监督什么,解决监督越位的问题。   2、拓宽线索来源,精准开展监督。各级纪检机构要紧盯产品销售、物资采购、常年亏损等重点单位,一要通过日常收集、同期、环比业务招待费用、公车运营费用、差旅报销费用等费用,分析对比结果发现异常;二要深入基层单位周边饭店听取职工聊天、基层单位加油站了解公车加油、与内部楼堂馆所工作人员及基层队组普通职工聊天等方式发现线索;三要分析研判基层单位上报的预警采集表、纪委书记双报告、礼品礼金统计表的信息从中发现异常,同时也要充分利用审计、巡察、纪律审查工作的结果。根据掌握的線索性质,以专项治理和现场督查的方式开展精准式督查。   3、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督实效。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大,生产经营业务范围越来越广,不同经营范围企业和不同经济业务的热点、难点、弱点不相同,为此,面对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经济业务,企业纪检工作人员要结合监督检查内容,因地制宜,采取一套科学合理的监督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同时,要积极探索“互联网+”、“大数据”等科学手段,通过分析生产经营数据、升降趋势对比等方法,第一时间发现、找准经济业务的异常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精准发力,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果。   4、加强队伍练兵、提升整体素质。在加大自学和集中学习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每一次上级纪检机构安排的交叉、内部监督检查、内部纪律审查的机会,通过利用以弱代强、以老带少、以师带徒的形式开展大练兵,用理论知识去解决实际问题,用实际问题加深对理论知识的掌握,通过学习和实践结合,采取以弱带强、以师代徒等方式,打造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既懂党务又懂业务,既懂党纪又懂法规。同时,要严把纪检干部准入关、加强纪检人员绩效考核,通过对计分考核、公布结果、约谈下级纪委书记(专职纪检员)等方式,加大对监督工作绩效的考核,督促各级纪检部门监督过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切实把日常监督工作做实,确保监督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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