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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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一篇】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一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十分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景,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景。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二篇】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篇1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三篇】
一、总则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 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 教育 ,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 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 、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 ,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 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火灾预防措施
(一)幼儿园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园内消防重点部位。幼儿园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二)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逐级向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 收即投入使用。
(三)园内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出入口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四)园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电工,私自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教学、活动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应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园内私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
(五)园内禁止任何人吸烟、使用明火。
(六)幼儿园应安排专人夜间值班、巡查。
(七)在园内举行大型集会和活动,在地点选择、人数额定、临时电器线路架设、疏散通道等方面,应符合消防规定,保证安全。
(八)法定节日 和寒暑假期间,应安排值班人员,要害部门和消防重点地点应加强值班,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四、火灾现场紧急预案
(一)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二)发生火灾时防火领导小组人员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使用灭火器等方式。
(三)各班教师按指定楼道迅速组织幼儿疏散到楼下安全地带。
(四)任何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五、奖励与处罚
(一)、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 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1、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4、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二)、对违反消防法规的,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的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责令其赔偿,由幼儿园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的、单位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追究责任。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第三条(分工管辖) 市属及以上公办幼儿园收费由青岛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青岛市教育行政部门、青岛市财政部门管理;其他公办幼儿园收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委托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其中保教费标准在不超过市确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
民办幼儿园收费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委托区(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
第五条(名词解释) 本办法所称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向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是指根据幼儿在园接受教育、生活的需要,在家长自愿选择的前提下,由幼儿园或其他单位提供服务,并由幼儿园收取或代收代付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收费定价形式及审批程序)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定价。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财政拨款经费占办园经费的比重等因素,在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的基础上提出意见,经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三部门报同级政府批准后执行。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住宿费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相应的价格、财政部门审批。
第七条(公办园保教费审批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公办园保育教育成本项目)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实行政府、
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成本主要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第九条(国有企事业单位办园收费管理形式) 中央、省驻青单位、国企、部队、院校、集体举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办法参照公办幼儿园。
第十条(民办幼儿园收费定价形式) 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等情况合理确定,报价格、教育部门备案。
经认定并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幼儿园在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
第十一条(民办园备案材料) 民办幼儿园办理保教费、住宿费备案手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园许可证》和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二)《青岛市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表》;
(三)保教费、住宿费具体成本列支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和本办法第八条第二款所列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四)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核定的班级数、在园幼儿人数、生均保育教育成本、固定资产购建情况等;
(五)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保育和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六)价格、教育、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新开办的幼儿园办理保教费、住宿费备案手续时,应提交(一)至(四)项及建园预决算报告书等相关材料。
第十二条(民办园备案时限) 民办幼儿园调整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原则上应于秋季开学前两个月将有关材料分别报送教育、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未按时报备的,当年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定价成本监审) 价格主管部门应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幼儿园收费进行成本监审。
第十四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幼儿园可以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和校车接送费;可以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意外伤害保险费和床上用品费。除此之外,未经批准,幼儿园不得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需经幼儿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十五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 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以下原则确定,并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幼儿园公示后方可收取。
(一)伙食费: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据实收取伙食费(含营养餐点)。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收取,每月应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二)校车接送费:应坚持自愿与非营利的原则,由幼儿园和家长双方签订
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意外伤害保险费:个人自愿加入并由幼儿园代收代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四)床上用品费:幼儿园为入园新生代购的被褥及床单、被套等床上用品费用,按采购合同载明的实际进价一次性收取。收费前,幼儿园应公示床上用品的采购合同和实际进价,供幼儿家长自愿选择,不得强制统一配备。
第十六条(退费规定) 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应当按月收取。幼儿在园天数按照法定工作日计。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按照幼儿实际在园天数退还幼儿家长一定的预收费用,其中幼儿实际在园天数累计不足或达到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半月收取;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一半的,按照一个月收取。第十七条(资助与减免规定)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入园保障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享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机会。
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和残疾幼儿的资助办法按照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收费许可证及服务登记证制度) 公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中央、省驻青单位、国企、部队、院校、集体举办幼儿园收费实行《服务价格登记证》管理。
《收费许可证》、《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办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票据管理) 公办幼儿园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其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核拨。
其他幼儿园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税务票据。
第二十条(收支情况公开制度) 幼儿园要按照有关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公办幼儿园要建立预决算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民办幼儿园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一条(收费公示规定) 幼儿园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幼儿园收费前,应填写《青岛市幼儿园收费公示表》,报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幼儿园办园性质、办园评定等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相关内容,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二十二条(保教费报销范围及标准) 具体报销范围及标准仍按青价费
[2008]287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监督检查) 各级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行政职责,加强对幼儿园收费、办园行为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对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办法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第二十四条(解释权) 本办法由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根据工作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12年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 月日止。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五篇】
一、老师的职责
1、全园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幼儿的安全,防止走失、误领、抓碰、磕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2、各班老师接待幼儿入园时,必须做好晨检工作。如:幼儿发烧,身体有无异常,是否带有小刀、针头、铁钉等易伤害物品。
3、各班老师要定时做好幼儿饮水、入厕时间,以减免幼儿口渴、尿湿裤子的事情发生。入厕时,幼儿要依次排队,男女生分开。
4、幼儿饮水吃饭时,值班老师要密切看护幼儿,茶饭是否热凉;午睡时,要细心照看幼儿正确的睡姿,手脚的安放。
5、做课外活动,如:体操、游戏时,严格制止幼儿快速奔跑,上滑滑梯时逆向攀爬,及一些危险的动作。
6、值班老师要遵守规定,认真做好各班卫生消毒工作。
二、家长的配合
1、引导幼儿热爱幼儿园、热爱老师、团结同学,不打、不争、不抢、不骂、不损坏幼儿园玩具和物品。
2、家长接送幼儿时,必须见过老师方可离开。如让别人代领,要带好幼儿接送卡或事先与老师电话说明原因。
三、幼儿园教师工作制度
一、幼儿园教职工自觉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公事要汇报,私事要请假。
二、幼儿园老师轮流值日,负责当天的安全、卫生及监管工作。安全包括:幼儿的课外活动及上下班门窗关闭;卫生包括:厨房、卫生间及操场的清理。
三、各班级老师认真完成书本授课外,还要充分补充课外内容。如: 美术、唐诗、儿歌、歌伴舞、三字经、游戏、手指健脑等。
四、加强日常业务学习,提高教学素质,有计划、有目的、有主题地安排好学期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
五、各班老师认真做好幼儿在园、离园时的卫生及穿戴工作(如:梳头、洗脸、洗手及脱下的外套),并善待每一名幼儿,尊重每一位家长,对园负责、对幼儿负责、对家长负责。积极做好幼儿“家园共育”工作。
六、为人师表,要言传身教,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做到形态端庄、举止大方。
七、全园教职工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齐心协力为“淮北少林武校艺术幼儿园”的日渐完善,做出有效的工作成绩。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六篇】
业务学习制度
一、双周一午时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由业务园长主持,每位教师都参加。
二、学习资料结合本学期教科研重点,进行有关理论学习。外出教师传达学习经验,并请专家、领导做有关辅导讲座。
三、业务学习形式有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形式,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四、每位教师要遵守业务学习的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并做到有记录、有体会。
课题研究制度
一、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园长、副园长要深入实际,指导科研工作
二、每学期,每住教师读1—2本(篇)理论书籍或文章。每学年定期交流研究课题,研究过程规范,要有相关的文字、数据积累。
三,分管教科研的园长对教师的课题研究过程,给予帮忙和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结题。
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会,一学期1—2次课题汇报活动,一年一次研讨会,进行讦析和研究。
五、幼儿园每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拔部分资金为教科研基金,奖励教科研先进班组、先进个人。
六,对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教科研组活动制度
一、在园长统一领导下,各教科研组由教科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按计划进行教科研活动。
二、每学期初,教科研组长根据园长统一部署和本组实际情景,订好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计划(包括落实本组内教师的教科研任务和必须学习的教育理论著作)。
三、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力。活动要向组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进取发表自我的见解,努力构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科研气氛。
四、教科研活动应遵循“确定专题、学习理论、独立实践、团体评讲、总结提高”的原则,教科研组长要按教科研计划分步实施,注意环环紧扣教科研活动的原则,不断提高教科研活动质量。
五、教科研组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看游戏、相互评课、评游戏的活动,促使本组教师不断改革,不断提高组织教学、指导游戏的质量。
六、每一次教科研活动时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
七、学期结束时教科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园长处,教科研组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我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经验。
八、要有目的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实验、有总结、有记录。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景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景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回到,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需根据自我园所具体情景定)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教师办公室制度
一、物品摆放整齐,坚持室内清洁。.办公桌上只准摆放笔筒、茶杯和办公用书架,书架一律靠墙摆放。
二、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办公室备课,其余时间应在各自的岗位上。
三、坚持室内安静,办公时间不得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四、爱护室内财物,消毒柜用后及时拔掉电源插头,下班后关好门窗和灯。
五、个人其它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提醒仍未改,扣当月相应的考核奖。
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购置的一切教育教学用品、财产必须登记注册,每学年清查一次,并将清查情景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教育教学物品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领取,不得临时私自领取。
三、领取物品时,必须签名登记。
四、所有资料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不得随意拆开或私自拿走。
五、资料室物品不得私自乱翻,查阅或拿取后须将原处整理好。
六、教学参考资料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当月杂志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隔月杂志不超过1个月,禁止将报纸借出室外。
七、损坏的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八、坚持资料室的整洁,物品摆放合理,坚持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九、物品外借需经园领导批准。
十、注意资料的保密性。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坚持室内整洁,不乱扔杂物,不在室内追逐嬉闹。
二、爱护物品,轻拿轻放,使用后将物品放回原处。
三、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并请管理人员检查、签字。
四、损坏物品及时报修。
五、管理人员及时填写活动记录。
六、活动室内物品一律不外借。
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地面湿拖。
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前与管理教师联系,明确活动目标,供给相应的活动材料。
二、操作前爱护实验材料,教育幼儿用完后能将材料放回原处。
三、坚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痕迹、无瓜壳、无纸屑。
四、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摆放好桌椅、材料,并请管理教师清点、签字。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根据来阅览的班级供给相应的、适合年龄特点的足够数量的图书。
二、班级指导教师在图书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指导幼儿阅读图书。
三、教师、图书管理人员要教育幼儿安静看书,爱惜图书,并注意看书姿势。
四、图书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整理图书,及时修补破损图书。
五、图书管理人员应为班级配置相应的图书,并适时更换、规范进行借换(还)手续。
六、幼儿园每年应根据幼儿需要,逐步添入新书。
七、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图书清点核对,发现遗失,追究职责,照价赔偿。
保健室管理制度
一、保健室的管理工作由幼儿园保健教师负责。
二、保健室除了必须的药品、设备仪器外,其它杂物不得摆在保健室内。
三、保健室内环境必须做到整洁卫生。
四、禁止在保健室内吸烟。五、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
幼儿生活作息制度
一、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合理,并根据春夏、秋冬和小中、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时调整。
二、进取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适量的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
四、在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和体育锻炼项目上运动量时要注意对个别体弱幼儿以特殊照顾。
幼儿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执行一人两巾、一杯制,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二、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宜用流水,坚持手部清洁。
三、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刷牙。
四、定期洗头、洗澡,每人洗脚、洗臀,擦巾每一天消毒。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每月洗手帕,专人专用。
七、服装整齐、衣物勤洗、勤换、勤晒。
八、注意采光,保护视力。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各班推荐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家委会委员。
二、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发挥家园间的桥梁作用,进取向家长们宣传幼儿园办园思想、目标和主要业绩。家长代表主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四、根据情景,每学年增补新的家长委员会委员。
家园联系制度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家长开放日制度
一、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
二、制定开放日活动计划,总结全班幼儿在园表现及其发展情景,开放活动时间向家长全面汇报,主动征求家长意见。
三、做好开放日活动资料收集,按时上报。
四、对个别特殊幼儿的家长,可不定期开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家访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对招收的新生,逐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幼儿个性特点。
二、对老生,每学年普访一次,了解、交流幼儿在家在园表现,取得家长支持,共同搞好教育。
三、对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儿,与家长联系后,及时上门家访。
四、家访时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注重教师良好形象。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七篇】
内蒙古农业大学幼儿园是由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民办幼儿园,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的收退费行为,促进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维护幼儿园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发改委同教育厅、财政厅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标准》、《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收费项目包括: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等。服务性收费:伙食费。代收代管费用包括:体检费、保险费等。
第二条幼儿园按学期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本学期保教费、伙食费等;幼儿园在每学期初通过银行卡、网上银行、现场办公等方式向学生收取以上费用,并在一定时间内向学生开具收费收据。
第三条学生从其他幼儿园转入本园的,不论转入本园任何年级、班级,都视同本园新入学学生,按本园新入学学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等。
第四条学生在学期初转入(或新入)本幼儿园的,按全学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学生在学期初开学一个月内转入的,按全学期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伙食费;学生在学期开学第二个月转入的,按实际入园月份天数收取保教费、伙食费。
第五条代收代管费用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标准适时收取。
第六条幼儿园应选择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录取通知书、互联网等多种或其中一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二、退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中的幼儿园所退费用,是指幼儿园向学生收取的保教费、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代管费用。
第二条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的,幼儿园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学生在幼儿园开始上课前提出退学的,幼儿园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保教费、伙食费,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三条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提出退园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可办理退园手续。自退园之日起,保教费予以退还。当月有出勤天数,保教费从下个月退还。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四条学生在校期间因违规等原因转学、退学的,保教费一般不予退还。幼儿园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五条学生提出退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幼儿园接到学生提出的退学申请后,经幼儿园批准,按照本办法第二至第三条计算并办理退园及退费手续。
第七条不向幼儿园提出退学申请的,视同其在本幼儿园正常就学、上课,幼儿园不退还保教费。并按照学生实际发生其他教育服务情况,扣除已经发生的服务性收费及其他代收代管费用,退还剩余部分。
第八条学生撤销退学请求的,应提交书面申请,经幼儿园批准后,方可留校继续就读。
第九条本学期预收学生的伙食费有剩余的,幼儿园会自动在下学期退给家长。毕业学生的伙食费有剩余的,幼儿园一次性退还。
第十条幼儿园应选择张贴公告或编入招生简章(广告)、学生手册、入学须知、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公示退费的有关规定或内容。
第十一条学生与幼儿园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接到幼儿园书面答复的2个工作日内,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诉。幼儿园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后,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二条学生与幼儿园在退费问题上发生争议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第八篇】
一、凡园内仓库、公共活动场地,如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 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助理立册登记、管理。此类物资未经后勤助理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若有违反,后勤助理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二、放置于公共活动场所的体育活动器械,班级若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应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时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三、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助理,检查原因。各班级向图书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其负责修理 或赔偿。保健 室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幼儿园物品购买、领取、借用制度
一、各班必须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制定出本班一学期所需的办公用品计划,园长审批后,由后勤助理统一安排购买。
二、保育员在每周一领取幼儿生活用品,由保管员统一登记发放,每月进行统计各班领取数量、核对库存。
三、领取用品有多余时应及时退回,不能在班上积压甚至挪做私用。
四、借用幼儿园财产(包括图书等)须写借条 或签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损坏或不按时归还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赔偿金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幼儿园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一、凡进库的一切物资都要验收、清点、过秤、记账。
二、腐烂变质的物品不准入库,及时清理 物品。
三、库房要有防鼠、防蝇、防虫措施,要保持通风干燥。
四、库存物资要做到账、物相符。
五、严格出入库手续,出入库必须签字。
六、库存物资不能借给私人,库房钥匙不能交给他人。
七、库房要卫生、整洁,物资摆放整齐有序。对库内物品心中有数,能及时找出。
图书资料借阅制度
一、本园图书、资料仅供本园师生借阅。
二、每位老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本,借书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一旦丢失.及时声明。
三、爱护幼儿园图书、资料,不得在图书上图画.折叠.撕扯.不得丢失,否则照价3倍赔偿。
四、所借书籍、光盘、磁带务必在一个星期内归还,班级使用教材在学期初借出,学期末归还并本着谁借出谁归还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