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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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1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工作越来越得到重视。而纪检监察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严峻的课题。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设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随着我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深入开展,使我区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队伍素质好坏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败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有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中,多是因人设岗,综合业务素质不高。有的部门和单位虽设有纪委、纪检组,配备了1-2名纪检监察干部,但因轮岗交流等原因经常变动,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产生“干纪检是暂时的”等消极思想,不愿钻研业务以提高自身素质。

(二)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安排专门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不多,使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三)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主要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别人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更是不了了之。

(四)工作方法有时过于简单化。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对待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上,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

二、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模糊。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认为自己身处执纪执法的要害部门,享有监督惩处别人的权利,平时不注重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的培养和提高,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是失衡心态作乱。有些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环境艰苦,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有的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交流难,提拔慢,于是在政治上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上放之任之,更谈不上培养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

三是自我要求不够严。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总认为当前工作环境不佳,以致态度消极,随波逐流,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四是工作能力不够适应。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处理各种新问题、新矛盾和新困难时,常感能力不济,效果不佳。有的平时忙于中心工作,放弃本职“责任田”,对本职工作虚以应付,问题发现不了,案件查办不了,即使查办案件也存在经验不足、质量不高的现象,既不能在理论上学习提高,又不能在实践中锻炼成长。

三、提高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综合素质。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多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只有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面对这种形势,一是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即从基层抽调年轻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大要案的查处;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二)培养高尚的道德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应严格要求:一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有为党、为民弘扬正气打击邪恶的雄心壮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艰苦奋斗,勤奋敬业。二要正确运用自己的职权,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徇私情,自觉拒腐防变。三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团结协作。四要带头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和作风教育。x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忠诚于党的事业的坚定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在复杂形势下辨别是非和抵御各种不良思想侵蚀的意识和能力。当前,社会上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教育,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

(四)加强自我监督,强化自我约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商引资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对外交往也在不断扩大,开放与发展过程中一些消极腐朽的东西也乘虚而入,腐败的形式也日渐复杂,吃喝玩乐、贪图享受等腐朽生活方式已成为违法违纪分子的“糖衣炮弹”。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会自我加压、自我监督,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榜样。

(五)实行轮岗交流制度,提高业务能力。有计划地实行轮岗培训,实行不同岗位的轮换,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都能适应工作,逐步成为知识全面、业务精通的多面手,从而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

总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除以上几方面的对策外,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只有充分运用外部条件的优势,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作用,只有保持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的政治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厚望。我们应当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务必”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纪检干部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2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x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检干部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3

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状况还不能完全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需要和客观情况变化,纪检干部离“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素质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努力、完善。

一、存在主要问题

“庸”。一是创新意识不够强。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监督机构,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纪政纪是职责所在,不能动摇。但因为这一职业特殊性,又容易使得我们一些干部形成保守僵化、循规蹈矩、墨守成规、按规矩办事思维定势,习惯从本本和教条出发,唯书唯上,依葫芦画瓢,照抄照搬,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工作方法,对工作中出现问题和经验教训,不思考、不总结。不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不敢大胆地试和闯,不注意总结新实践,因而思路无新意,工作无特色。二是服务中心意识不够强。有纪检监察干部考虑问题往往局限于纪检监察业务角度,没有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去把握,就业务抓业务,就办案而办案,使纪检监察工作与经济建设出现“两张皮”。三是工作政策性不够强。对党执政条件和执政环境发生新变化,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带来重要影响认识不足,了解不深,思想落后于形势,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不到位,对党反腐败工作政策把握不准,工作中“度”把握不够,工作难以达到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虚”。一是存在一定程度形式主义。在学习上表现在平时不学习、不动笔、不及时“充电”,导致工作能力低下,不能胜任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学习时沿袭过去你讲我听、我教你学,念文件,读报纸传统灌输方式,难以入脑入心,学习内容针对性也不强,学用脱节。在工作上,习惯生搬硬套,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讲话学习讲话,满足于造声势、搞形式,存在文件发得多,具体落实少;会上讲得多,会后落实少;限制“不准”多,监督处理少“三多三少”现象。二是存在一定程度官僚主义。有同志深入实际、接触群众少,即使到了基层,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个别同志理论功底不扎实,水平不够,讲起话来官话套话多,指导工作不到位。

“软”。有纪检干部作风不硬,正气不足,不愿得罪人,对歪风邪气,不敢认真监督检查,对一些案件不敢大胆查处。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人际关系受影响。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心态,对可查可不查案件便不了了之。

此外,有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等“不廉”、“不洁”现象。

上述现象,虽然是个别、局部,但它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涣散、腐蚀其他纪检干部,影响纪检作风建设,损害纪检队伍形象,制约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原因分析

(一)内在因素。1、干部思想不稳定。工作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容易得罪人讨人嫌,是吃力不讨好苦差事;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常是别人能去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不能得;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纪检监察干部还常被调查对象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所不理解。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2、业务素质不够高。有些同志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对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还不够熟,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问题;有掌握知识不够全面,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这些问题存在都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开展。3、沉不下心来学习。有些同志心情浮躁、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学习兴趣淡化,导致理论水平不高;还有干部学习不够深入,满足于一知半解,不在用心领会精神实质、研读理论原著上下功夫,导致思想水平不高,理论功底不深,处理复杂问题能力不强,业务知识上只能靠吃老本。

(二)外在因素。1、制度因素制约。由于至今尚未制定一部《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对纪检工作地位、内部机构设置等作出明确规定,致使纪律检查工作开展还不够系统和规范。2、社会因素制约。社会上对纪检监察工作不够理解现象依然存在,尤其是牵涉到他们自身利益时,对纪检工作更是不够配合和支持,“一边骂腐败、一边搞腐败”行为也大有市场;不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对财富攀比心理,部分党员干部“笑贫不笑贪”价值取向等等因素也会给纪检干部思想、行为带来不良影响。3、保障因素制约。经费不足致使办公、办案条件适应不了新形势要求。

三、对策和建议

(一)抓好“四项教育”,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必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神圣职责,从讲政治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统一;二是加强党基本路线教育,强化大局意识。要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党基本路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强化自律意识。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克服不廉洁现象,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用“八项规定”约束自己一言一行;四是加强宗旨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要抓好宗旨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努力做到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二)注重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效。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规范干部行为,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改进作风、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重要手段。要通过制度建设,把作风建设常态化,成为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着力建设考核激励机制,明确具体目标,责任落实到人,年终考核评议,严格奖优罚劣,解决好“干什么,谁来干,干好干坏怎么办”问题,进一步调动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干部在学习、工作、轮岗交流、作风、生活等方面管理和约束。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规范干部日常行为,增强自律意识,树立良好作风,切实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良好形象。

(三)注重爱护干部,使作风建设成为一个“和谐工程”。在严格管理和监督同时,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增强纪检监察干部使命感和自豪感。一是切实落实政治待遇。政治上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特别要关心干部培养和使用。二是切实解决经济待遇。要保证纪检监察部门经费使用,确保办案经费,适当提高津贴标准。三是切实关心干部交流。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机制,疏通出口,增强纪检监察机关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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