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整顿方案【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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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整顿方案1【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精神。根据区《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正面教育和思想引导为基本立足点,以办案人员为重点,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为主要内容,按照严明纪律与改进作风、加强教育与严格监管、查找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着力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更加自觉地坚持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清正廉洁行使职权,始终保持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通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现以下目标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法纪意识、自律意识、学习意识和创新意识,促使办案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和执纪者首先要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深化对加大办案力度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统一性的理解,妥善把握查办案件的时机和节奏、个案和全局、查处和保护、进度和安全等方面关系,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要求上来,增强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自觉性。
(二)解决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对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不严、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的问题,解决安全办案管理薄弱、突破重大复杂案件能力不强的问题,明确抓好纪律作风建设的措施和办法,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严明纪律、整肃队伍、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自我要求、养成优良作风、提高素质能力的过程。
(三)健全监管机制。完善对执行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其他纪律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作为一项铁的纪律和基本要求严格执行,针对办案工作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健全监管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查纠问题、超前预防问题发生的监督制约机制。
(四)提高工作水平。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感和执行力,把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清正廉洁行使职权的要求贯穿于开展工作的全过程,转化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科学规范有效开展的坚强意志、正确思路和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
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从20x年3月底开始,到6月底基本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3月底至4月中旬)。
1、抓好动员部署。召开区纪委常委会,学习市纪委会议精神,研究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意见和方案。召开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大会,宣读区纪委监察局《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以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公布本方案。同时由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意见》和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参加教育整顿活动的自觉性。
2、制定活动计划。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活动计划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3、组织学习讨论。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专题培训等形式组织学习讨论。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专题是学习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重要讲话,主要包括: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树立和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重要讲话及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干以胜同志在部分省区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张毅同志在华东地区查办案件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王金山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常委会上的重要讲话、刘春良同志在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及在省辖市纪委书记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何小祥同志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二专题是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实施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省纪委《关于加强内部监督工作三项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各单位、各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自行增加学习内容,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并有专人记录。要引导党员干部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负有办案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撰写1-2篇学习心得。
4、举办专题培训班。安排区纪委领导同志并邀请专家学者讲授依法行政法治理念、依法行政查办案件及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理论与实践。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以及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自我剖析(4月下旬至5月上旬)。
1、进行转段动员。召开转段动员大会,由委领导同志作动员讲话,总结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就严格对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自我检查、认真剖析自身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2、征求意见建议。各单位、各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发案单位等形式,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归类。
3、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形式,深入剖析和查找自己在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负有办案职责的业务部门,要严格对照有关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法规制度和政策规定,逐项进行检查,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要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分析查找问题:1是否树立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在谋划和开展工作中是否存在就业务工作抓业务工作、就办案抓办案的倾向;2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存在作风飘浮、不负责任、不守纪律,甚至违规用权、为政不廉的问题;3在办案中是否存在着急功近利、以案谋私、违反办案程序、违规使用办案措施、侵犯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问题;4是否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和相关措施,在办案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地方;5是否严格落实监督管理措施,在办案的监督管理上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4、撰写自查报告。各单位、各部门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必须包括开展自查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以及下一步努力的方向。自查报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完善制度(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各部门要针对自查报告中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要按照需要解决问题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落实的工作目标、方式方法、保证措施和时限要求,明确分管领导、部门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在此基础上,由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区纪委监察局的整改方案。
2、解决突出问题。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对暂时不具备条件、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说明原因,制订时间表,做好规划和安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3、抓好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工作。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和相关的室要立足于解决已查摆出来的问题,认真做好机关规章制度清理工作。重点是围绕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办案安全、加强监督管理等环节,加强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抓好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制定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总结、巩固提高(6月中旬至下旬)
1、严格督促检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按照《意见》的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整改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2、认真回顾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本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认真进行回顾总结,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
3、编辑办案手册。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在前期查摆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清理规章制度、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的意见》,并将有关办案工作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办案及案管人员。
4、全面总结上报。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在各单位、各部门总结的基础上,对全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市纪委、区委。
三、组织领导和要求
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抓好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区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在区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办公室内设综合宣传组、督促检查组、制度建设组。综合宣传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起草综合文字材料、编发活动简报等;督促检查组主要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制度建设组主要负责修订完善查办案件和案件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
(二)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实行领导责任制。委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区开展活动负总责,分管领导同志根据其分管的范围各负其责,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负责。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搞好各个阶段和环节的衔接。要加强督查指导,促使每个同志认真学习文件,深入查摆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做到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既不能因业务工作繁忙而对开展这项活动敷衍了事,也不能因开展这项活动而对业务工作有所放松。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盘考虑,合理安排,一手抓开展活动,一手抓业务工作,坚持把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与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有机统一起来,使开展这项活动与抓好业务工作协调推进、良性互动,确保今年的反腐倡廉目标任务得到贯彻落实,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纪检监察干部整顿方案1【第二篇】
近年来,我国纪检监察工作成效显著,监察体制改革取得了许多阶段性成果。但是,在新时代下,纪检监察工作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压力。为了更好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突出政治监督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教育整顿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教育整顿,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执行能力,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一)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过硬思想。
(二)加强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政思想,提高纪律意识,强化纪律执行,严格遵守纪律规定,落实反腐倡廉责任。
(三)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加强干部对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和掌握,增强干部的实践能力和工作能力。
(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坚决查处任何腐败行为。
二、工作内容
(一)突出学习教育
1.注重教材选择。组织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察执纪工作规则》等文件,结合现实工作问题,加强理论学习。
2.注重形式创新。以视频、讨论、模拟练习等方式开展教育,推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注重教育针对性。按照工作重心,分别对不同层级的干部进行针对性整顿教育。
(二)着力规范干部作风
1.作风整顿。加强对干部的督导,规范其言行举止,着重解决不敢管、不想管的问题。
2.从严考核。通过考核查处,明确责任,防止干部阳奉阴违,私自操作、滥用职权等情况的发生。
3.以身作则。强化领导干部的职责意识,要求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制度、规范自身行为,发挥好表率作用。
(三)落实问题整改
1.问题清单。对以往的检查、评估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2.责任分解。对问题整改过程中所涉及的具体责任进行明确,并通过考核考评的方式,加大整改工作的推进力度。
3.督导跟踪。制定相应的督导方案,负责跟踪督促整改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不断提高整改工作的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成立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强化教育整顿的领导和统筹工作,加强对整顿工作的集中规划和指挥,明确各成员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是制定实施细则和具体措施,明确教育整顿的任务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通过清单制进行有效管理。
三是建立监督和检查机制,制定教育整顿工作的考核评估办法,加强对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整顿教育达到预期效果。
四是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增强全体干部的意识和责任感,树立良好开端,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落实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养。
一是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机制。通过组织学习,选派纪检干部到高校、机构进修深造,通过岗位轮训、岗位实践等方式,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二是采取多样化的学习方式。除传统的讲座、学习班等方式外,采用微信公众号、视频等学习方式,进一步提高思想水平。
三是加强交流,通过经验交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之间的相互学习,推进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具体方式包括开展座谈、研讨、交流等形式,深挖问题,提供对策,为深入推进教育整顿工作提供借鉴和支持。
四是通过问卷调查、考试测试等方式对学习成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确定干部的学习效果和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五是建立教育整顿线上学习平台,纪检监察干部在线上完成有关理论学习、案例研究、知识测试等任务。
(三)理论联系实际,提高队伍作战能力。
一是指定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中担任重要角色,要求其参与案件的监督、协助调查,提高案件办理的水平和效率。
二是教育整顿期间,纪检监察干部要下沉一线,全面了解基层单位纪律情况,开展“回头看”工作,深入推进基层纪律强化,排查解决纪律漏洞。
三是加强现场督查和巡察,开展集中培训和专项演练,推动干部践行一岗双责,增强实际工作中的问题解决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四)总结教育经验,评估工作成效
一是对此次教育整顿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明确下一步的整改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整顿整改工作落实到到位。
二是全面排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情况,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着重对尚存在违纪问题的干部进行管理,对不适宜担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进行调整。
三是开展本次教育整顿工作的成果交流,加强干部之间的沟通交流,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打造一支忠诚担当干净的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代表着新时代纪律建设的重要力量,通过纪检监察干部整顿教育工作,提高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同时,整顿教育也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一次检验和提升,有助于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纪检监察干部整顿方案1【第三篇】
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豆花问答网小编整理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欢迎查阅。
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自2021年4月起,在全县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教育整顿,为确保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司法行政工作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作为,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以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有力的措施,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全面推动新时代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推进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中创特色、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和人民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队,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可靠。全员开展政治轮训、全面开展政治督察,坚决全面彻底肃清xxx、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确保司法行政队伍绝对忠诚。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明纪、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扎实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严格执行司法行政系统各项欣铁规禁令,着力克服“怕慢、假、庸、散”问题,进一步涵养司法行政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确保司法行政干部廉洁从政、秉公用权。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权力运行“六大体系”,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动态监管,坚决整治执法不公问题。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促进司法行政干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公正执法的实效取信于民。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增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担当作为,更好地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为统筹,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铅山、法治铅山建设,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三、方法步聚
根据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开展学习教育、查摆纠正、整改落实、巩固提升贯穿于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过程,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动员,精心安排部署,研究细化措施,认真抓好抓细抓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坚持正面教育,筑牢思想根基。
1、开展政治轮训。认真落实《江西政法系统政治轮训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综合运用脱产培训、党组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三会一课”、网络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全面开展政治轮训,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
2、进行在线测试。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平台,采取闭卷考试、在线测试、知识竞答等有效形式检验学习效果,激发干部学习热情,做到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增强实效性。
3、选树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好“我是党员我带头”、“争当方志敏式好干部”选树学活动,结合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大力发掘、推荐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并充分运用“法治铅山”等微信公众号和各类媒体平台,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队伍斗志。
(二)坚持以案示警,查摆纠正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通过组织学习典型安全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对身边案例开展警示座谈等形式,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以案明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汲取深刻教训,坚守初心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增强对党忠诚、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个人进行自查自纠。6月下旬至7月上旬,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内容为“四查四纠”:
一是深入查摆政治思想情况,及时查摆、纠正在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绝对领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深入查摆履职尽责情况,结合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执法办案、社会治理、司法行政改革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查摆、纠正初心使命不牢、履职能力不足、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深入查摆公正执法司法情况,紧密联系执法司法工作实际,及时查摆、纠正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充分黑恶势力“保护伞”、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
四是深入查摆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查摆、纠正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等问题。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4、单位开展对照检查。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建设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标准要求,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司法行政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召开专题会议,举一反三,对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查摆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
5、做好配合工作。在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进一步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失职失责问题查处力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三)抓好问题整改,务求工作实效
针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动真碰硬,有错必纠,违规必查,立行立改。随时发现问题,随时查究处理。注重务实管用,配套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警示教育常态化、干部岗位职权利益回避、执法办案监督制约等制度,着力构建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制度体系。坚持效果导向,着力推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纪律条令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增强制度执行力,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制度见效,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四)坚持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
对接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再推进,巩固前期教育整顿成果,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县委政法委相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教育整顿工作,力求取得更大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必然要求,是打造新时代过硬司法行政队伍的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要扛起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发挥“头雁效应”,树好标杆,以上率下,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铅山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江文革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教育整顿工作,研究制定重要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严格纪律要求。要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自查自纠中主动说明问题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干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者免予处理。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应查未查、查而未改的干部,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暂缓提拔晋级、调整岗位等形式严肃处理;
涉嫌违纪违法的,将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从严惩治。
(四)讲究工作方法。要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督促司法行政干部自觉参加学习教育、领导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教育整顿工作稳妥、顺利推进。要注重正风肃纪与正面激励相结合,既刮骨疗毒、严肃法纪,又体现关爱、激励担当作为。要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让基层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整顿给司法行政队伍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要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坚持内外有别,强化社会正面宣传,防止负面舆情炒作。
(五)加大督查力度。局党组将适时对教育整顿组织实施、工作进展、实际成效等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教育整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要注重在统筹推进案件评查、执法规范化检查中,深入发现执法和纪律作风问题,将其纳入教育整顿督促重点整改,确保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六)做好结合文章。要把开展教育整顿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省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县委十三届九次全会(扩大)会议、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同全面完成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以教育整顿开展促进工作任务完成,以司法行政工作奋争一流业绩彰显教育整顿成效。
各股、室、处、所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情况,请及时报送县局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纪检监察干部整顿方案1【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政法队伍教育整改工作部署,报县委批准,经县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起,在县政法队伍中进行教育整改。为确保教育整改工作的扎实有效发展,制定了以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积极探索,结合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好人主义之害”等活动,按照政治、业务、责任、纪律和作风的要求,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建设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敢于承担责任、廉洁的政法队伍,建设更高水平的安全xx、法治xx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警政治责任,大力开展教育整顿,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
即:确保政法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执法司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警,确保绝对忠诚可靠。在全县政法干警中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到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形式多样化、确保实效性,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流毒影响,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永葆忠诚使命的政治本色,使得党员干警数量优势转化为队伍建设质量优势。
(二)强化纪律束警,提升政法队伍纯洁性。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解放思想大讨论有机结合,通过开展政法干警涉黑涉恶有关案例警示教育,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整改,集中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法不严和“怕慢假庸散”等纪律作风问题,促进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做到秉公用权、廉洁从警。
(三)强化监督治警,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管理,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动态监管,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活动、过问案件办理、规范接触交往行为等“三个规定”,推动政法干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强化担当强警,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通过开展教育整顿,以政法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的大提升,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为xx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环境。
三、方法步骤
集中整顿活动从4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自纠、巩固提升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
1、2020年4月上旬,召开全县政法信访暨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将此项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政法队伍工作重点任务推进;
2、县委政法委机关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阅方案,研究部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工作,县政法各部门学习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对相关工作提出要求;
3、县政法各单位结合全县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详细进行分解立项,制定具体方案和台账。会议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名单、教育整顿实施方案等相关资料于4月30日前书面报县委政法委;
4、县政法各单位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科学制定本单位教育整顿期间政治学习时间计划课程安排,统筹运用党组(党委、党支部)中心组学习、单位集中专题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项目化、清单式推进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学习计划安排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县政法各单位还要分别拟定一份百分制的政治理论知识测试试题采取闭卷考试等方式,检验学习效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9月31日)
1、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专项治理。深入查找和解决县政法单位领导班子中存在的状态不佳、干劲不足、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畏缩不前、争先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对软、懒、散的班子进行整顿;
对漠视队伍管理,不敢动真碰硬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直至建议组织部门予以调整。一要对照扫黑除恶斗争中暴露出的政法队伍突出问题,对照此次教育整顿工作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党支部)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政法队伍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的自查自纠报告,于7月29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二要研究制定严格队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
三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政法各项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2、围绕政法干警为民服务意识差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县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人员存在的执法不规范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解决部分干警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解决部分干警慵懒散拖,为民服务意识差的问题。一要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聚集“好人主义之害”,以党支部为单元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形成大学习、大讨论的生动局面。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要牵头组织分层分类开展调查研究,系统检视思想政治、素质能力、作风形象、队伍建设等方面弊端不足,列出问题原因,分析问题根源,撰写调研报告,纵深推进教育整顿活动;
二要开展自查自纠。在7月15日前,以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为重点,深入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县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内设(派出)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本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审核;
政法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县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备案。县政法委书记个人自查自纠报告报市委政法委书记审核后,报市委政法委备案;
三要强化对政法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赣鄱先锋”选树学活动,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帮助群众、公正执法司法一线,大力发掘一批政治强、情怀深、业务精、口碑好的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强党支部、最美干警等创建(评选)有关活动,号召干警干部学先进、当先进、争先进;
四要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文明司法活动,解决好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等方面的问题;
五要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坚决根治政法窗口单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六要突出抓好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培训,健全落实执法资格考试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政法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七要健全明察暗访、查办督办、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八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裁判不公、诉讼难等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并立项督办,推动整改解决;
九要紧盯执法司法活动重点环节,以审判机关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案件,检察机关的不捕、不诉、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公安机关刑事取保候审和行政处罚案件,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案件为着力点,抽调业务骨干、办案能手,扎实开展一次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现案件暇疵、错误,督促纠错补假,视情追责问责,督促干警公正执法司法。
3、围绕部分干警无视政治纪律、工作纪律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少数基层政法单位管理不规范,导致部分干警无视工作纪律,不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无故不上班或假期满后仍不上班;
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现象多发;
上班时间无故离岗、串岗、脱岗;
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游戏、看电影、聚众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值班时间纪律松弛、精神懈怠甚至脱岗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严格落实。一要开展明查暗访,对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并公开通报,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受理问题线索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要对出现问题较多的政法单位进行挂牌督办、限时整改、不定期回访。
4、围绕部分干警违法违纪查处案件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政法队伍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徇私枉法问题;
严肃查处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违纪问题。一要对现在掌握的案件线索登记造册、建立台账,逐件进行甄别查处;
二要对处理信访案件中发现的徇私枉法、故意办错案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要对在执法办案中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件不留地进行追究;
四要从严查处活动期间领导干部和民警顶风违法违纪问题,确保政法干警远离违法违纪违禁违规的“警戒线”;
五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处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重点,对案件进行深刻剖析,形成剖析报告。县政法各单位案例剖析报告于4月30日前报县委政法委。
(三)巩固提升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巩固提高阶段是确保整个政法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达到预期目标,切实转变队伍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拉近警民关系的关键阶段。
1、进行警示教育,抓好整改提高。把推动整改落实与专题警示教育相结合,围绕改进作风、增强党性修养,对前阶段查找出来问题整顿情况回头看,并结合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对干警工作、生活、纪律、作风、服务态度等存在的问题,在干警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干警心灵受到震撼,真正受到教育。
2、加强司法执纪,严查违法违纪。加强司法执纪力度,通过经常性明察暗访、阶段检查、巡查、案件评查、问题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整顿不到位、整改成效不大,群众依然反映不断的,要按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作出曝光、警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给予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政法各部门结合自查排查和集中整治情况,对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进行汇总归纳、梳理立项;
属于有制度而没有执行到位的,出台严格的措施保证制度落实;
属于制度不完善的,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健全;
属于尚无明确制度的,加紧研究制定建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队伍突出问题集中整顿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xx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政法各单位要把开展教育整顿活动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导检查,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政法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主要任务、具体要求,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公开曝光反面典型,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成效,推动整顿活动健康发展,让群众感受到政法队伍形象的明显变化。
(三)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教育整顿与当前政法工作有机结合,将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各方面业务工作融入政治学习、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全过程各环节,做到纪律作风问题整治与工作攻坚创新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要把工作业绩评价纳入教育整顿成效评价范围,以更高的政治标准、更严的政治要求、更实的政治作风,促进政法事业长足进步。
(四)加强督导,强力问责。县委政法委将组织督导组对政法各单位教育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重点督察巡查,对推进缓慢、流于形式、问题突出的情况进行通报和责任查究。县政法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教育整顿工作的检查指导,着力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和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要充分发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检务督察、警务督察等内部监督机制和手段,持续深入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监督检查活动,倒逼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特别要强化高压震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的人和事;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