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民事检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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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事检察半年工作总结1

XX年是我国实施“xx”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扩大和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狠抓落实之年。上半年我院机关党总支在区直机关党工委的领导和院党组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和本院的中心工作,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议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为目标,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使党员干警的整体素质不断得到提高,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思想建设

1.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上半年,我院党总支积极协助院党组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xx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党员读本、《实施新跨越、实现新目标》等系列学习资料,坚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把加强理论学习转化为党员自觉行动,落实到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执法水平上来,进一步增强干警的理论素养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从而有力地促进了检察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2.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上半年,党总支根据院党组的统一安排,为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关于在全国政法系统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党员学习了由中央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室、政法研究所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编写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辅导读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学习材料》一书,使干警们深刻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是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客观需要,是确保政法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客观需要,也是解决执法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参加由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分别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训班,不断加强检察干警的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正确执法观,切实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3.扎实有效地开展以学党章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院党总支根据区委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中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章的通知》及时制定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的意见》,要求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一是听一堂党课。请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章程,切实履行党员权利义务》的党课,使全体党员进一步加深学习贯彻党章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学习党章、贯彻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二是组织一次学习交流会。支部分别组织一班人和全体党员在学习党章的基础上,进行一次学党章交流会,谈思想、谈认识、谈体会,以检验学习收获与效果;三是组织党员集中收看xx大党章电视教材,并结合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向党组织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四是开展一次“党章寻宝”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在登山中寻找有关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知识的纸条,并回答出其中问题领取奖品,寓教于乐,提高党员干部学党章、用党章的积极性。

4.以科级干部为重点,加强党员干警的学习培训。根据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局的要求,继续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先进性建设为主要内容,以科级干部“双休日”学习课堂为载体,我院科级干部除自觉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会、报告会外,党总支还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对广)大党员的形势任务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行之有效的检察业务学习培训,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自觉学习、终身学习的先进理念,从而形成党员学理论、学知识、学业务,创建学习型机关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建设

1.抓学习,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关键取决于一班人的思想认识和自觉行动。于是总支和支部坚持每季一次班子成员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党章》、《××区党员“一人一岗”活动细则》以及上级党组织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等。上半年党总支组织一班人共学习4次,通过学习,使一班人的思想认识得到了提高,增强了抓好党建的自觉性,使之成为思想过硬、作风正派、素质较好的领导集体。

2.抓制度,不断促进党员队伍建设。

一是继续抓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上半年总支根据关于印发《XX年××区区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院检察工作的特点,年初就制定了总支工作要点,从三个方面对今年的党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同时认真抓好落实,各支部在总支制定工作要点的基础上也都拟定了今年的党建工作计划,并分工明确,落实到人,确保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断增强干警的党员意识,通过经常性的学习、交流、汇报等形式和途径,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形成“为民、务实、清廉”和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今年3月20日,党总支邀请××副区长为全院干警上了一堂区《xx规划》专题讲座的党课,使广大党员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xx”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切实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区委的要求上来,增强了为我区争创省首批示范文明城区和全面贯彻实施区“xx规划”目标的责任意识,坚定了努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我区早日实现“xx规划”目标保驾护航的信心和决心。

三是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指导和管理。根据老干部的生活、身体等情况,坚持每2个月组织老干部过一次组织生活会,由党总支派专人给予指导和协助,提供学习资料,上半年,组织老干部党员主要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党章》有关章节,xx论“八荣八耻”重要论述,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等材料,及时通报我院检察工作情况,并虚心听取和征求他们对检察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组织老干部参加由宁波大学老师所作的《当前国际上几个热点问题》的形势报告会,使他们感受到组织上的重视和关心。

四是切实抓好党员的汇报、报告制度。为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自觉接受组织上的监督,党总支要求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院领导要自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各支部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如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拟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发展对象,外出安排组织活动等,党员个人如购汽车,买房子及家庭变故等重大情况,都应及时向组织上报告,以便组织上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妥善处置有关事项。

3.抓发展,不断增强党的新生力量。一是党总支对XX年的发展工作,多次开会研究,要求各支部早计划、早安排、明确分工,抓好落实;二是对第四党支部去年年底发展的一名预备党员,要求加强日常教育与考察,特别是联系人要切实承担监督的职责,使其在预备期中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早日成为合格党员;三是发展预备党员1名。由于今年发展工作抓得早,“七一”前夕,经区直机关党工委批准,一支部发展了1名预备党员,各种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发展对象质量好,群众公认;四是“七一”前夕党总支组织全院入党积极分子和非党同志召开“迎七一”座谈会,让他们畅谈对党的认识和情感,以及对党的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

三、作风建设

1.积极开展纪念建党86周年系列活动。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区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相继下发文件和通知,要求各级文书文秘网版权所有党组织认真搞好各种纪念活动。为此,党总支专题进行研究,要求全体共产党员积极行动,自觉参与,先后组织党员参加了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主办的“学党章、知党史、强党性”,××市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5周年知识竞赛;由区纪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学党章,知党史,守党纪”知识竞赛,在“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永葆党员先进性”为主题的演讲比赛中,××同志获得三等奖;参加纪念长征胜利70周年征文比赛;评选省“十大时代先锋”活动;开展“迎七一”联欢会,以歌声、诗朗颂、党的知识问答等形式,歌颂党、赞美我们社会主义祖国,通过这些系列活动,使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历史,珍惜党员称号,永葆党员先进性。

2.深化争先创优活动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激励先进,充分发挥各支部抓党建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初,党总支制定了“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分发各支部,以“五好”标准衡量工作成效,要求各支部和每名党员结合实际情况、自身特点上报争创规划和争优计划,并互相督促,抓好落实。围绕文明单位创建目标,开展“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争创“全国文明单位”活动,密切配合机关职能部门开展创建“全国文明接待室”驻监管场所上等级,评选优秀公诉人,“我与文明同行”文明公益宣传用语征集,“文明交通等系列活动,发动全体党员在文明办案、公正执法、转变作风、争创一流上下功夫。

3.支持参与“帮困结对”工程和社区党建工作。党总支十分重视“结对帮扶”工作,提上议事日程,每年“七一”与春节2次作出安排,要求每个党员必须一年2次走访或电话了解等形式,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掌握具体情况,今年“七一”前夕各支部党员都对帮扶对象“回访”了一次,有的上门走访送钱送物,有的送政策到家,解决具体问题,有的电话了解掌握具体实情,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同时,我院广大党员根据《关于××区党员“一人一岗”活动细则》的要求,自觉到社区报道,并根据自己的特长申报活动岗位,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上半年,我院机关党建工作在上级党工委的领导下,经过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3月,院党总支被区直机关党工委评为机关党建片组活动优秀组织奖;6月,被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各支部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尚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党建创新性工作和最佳组织生活实例活动抓得不紧。下半年,要以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抓好党建创新性工作和最佳组织生活实例活动,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2023年民事检察半年工作总结2

今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检察机关行政执行检察监督力度,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人民法院非诉执行活动,根据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重要部署及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吕梁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我院民事行政检察部精心谋划,认真研究,成立“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工作领导组,开展并出台了《孝义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首先针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情况摸底排查,通过和行政执法部门具体沟通联系,了解行政执法具体情况,依法调取行政执法卷宗和目录,针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中做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没有异议且应当依职权强制执行或者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不予依法执行或者移送的,及时督促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移送执行,其次针对移送人民法院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执法部门的非诉强制执行申请后,跟进监督该对行政非诉执行申请是否依照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审查,如是否存在应立案而不立案、应予执行而不执行、不应执行而准予执行的情形;是否存在把不属于法定“裁执分离”类型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作“裁执分离”处理的情形,人民法院对行政非诉法律文书的执行中是否存在违法情形,如是否存在违法执行和解、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另外还应重点关注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决定是否涉及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况。

截止目前,我院共跟踪监督并督促孝义市国土资源局移送孝义市人民法院非诉强制执行案件38起,其中,涉及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亩,涉及拆除和没收地上建筑物、其他设施平方米,涉及其他罚款共计8503340元。目前,孝义市人民法院已对该类案件依法予以受理,我院依法调取了相关执行卷宗,通过承办人仔细审查,发现孝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存在问题,我院及时向该院发出了检察建议或者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该院依法规范执行。

下一步,我院将在围绕监督重点,强化类案监督和调查核实,着力打造精品案件的同时,争取办理一批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意义行政非诉案件,尤其深入挖掘非诉执行案件背后隐藏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线索,及时加强同监察委、公安等单位的联系,建立线索移送与反馈机制,增强法律监督的震慑力。

2023年民事检察半年工作总结3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从4月上旬开始至5月中旬,以座谈、走访等形式到县法院、县政法委、县司法局、部分律师事务所及旧县镇、二坪镇、水口镇等有关单位,对我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原则,以办理抗诉案件为切入点,切实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在工作中,县检察院严格把握抗诉条件,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证据观念,认真审查申诉人的申诉状和原审卷宗,了解申诉人不服法院判决或裁定的原因以及原审判决或裁定是否有错误、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审判活动程序是否合法。xx年至今,共依法审查立案处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4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和建议提请抗诉23件,向法院发出各类检察建议20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件,为我县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积极探索监督机制,推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发展中完善。针对当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情况和新要求,检察机关深挖自身潜力,积极探索创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路子。一是开展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维护国家利益。xx年以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共办理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11件,使盗窃破坏国家财产的犯罪嫌疑人不但得到了刑事上的严厉处罚,而且还受到了经济上的制裁,为国家挽回大量的经济损失,维护了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民事行政检察与法律援助工作相结合,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通过与县司法局协作,制订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暨司法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相互衔接,各司其职,共同为困难群众畅通申诉渠道,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

(三)认真做好息诉工作,积极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权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审查当事人申诉时,对申诉理由不成立或不予立案的案件,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等方面给予当事人通俗易懂的讲解,努力使申诉人心服口服;对法院判决、裁定正确的,但申诉人偏执己见而申诉的案件,坚持耐心释法,细致疏导,阐明法院裁判的理由和根据,促其服判息诉,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xx年以来,县检察机关采取“观念转变到位、释法解疑到位、人性关怀到位、文书说理到位、解决困难到位”的做法,成功化解了一些多次上访的案件。

(四)加强队伍建没,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解放思想、扩大开放暨大学习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使干警开阔眼界,提高自身监督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等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三是组织民事行政检察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抗诉案件再审观摩活动,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识还有差距。一是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视不够,与刑事检察、职侦工作相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较弱。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方式和措施比较单一。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和群众知晓度不高。检察机关在宣传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从调研反映出的情况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仍存在宣传力度不够问题,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尚未被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所了解,许多老百姓甚至包括一些部门和单位不了解检察机关有监督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职权,一些诉讼当事人也不知道打输了官司还可以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启动再审。

(三)民事行政检察队伍力量薄弱。我县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只有3人,与担负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和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不能满足工作发展的需要。

三、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和改善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领导。县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高度重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纠正和克服“重刑轻民”的思想观念,切实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民生、保障发展的重要途径。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切实解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应有的作用。

(二)强化宣传工作,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全社会的知晓度。检察机关要加大检务公开和宣传力度,特别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实务公开和宣传力度,通过举办部门、企事业单位民行检察法制讲座,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短信等方式进行宣传,让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使民事行政检察理念深入民心,培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行政检察申诉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通过建立和完善内部工作、管理机制以及规范民事行政检察的内容、途径和程序,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力度,着力办理抗诉案件和推行再审检察建议,积极探索和拓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领域。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案机制,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监督、控制和评查体系。三是加强民事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选好配强干部,努力增强工作积极性、事业心和使命感,强化知识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行家能手。

(四)自觉接受监督,密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的重大案件和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办理和回复交办案件。二是要和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协调和配合,制定和完善有关联系制度和办案协调机制。人民法院要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对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对抗诉案件要依法及时审理,对再审和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检察建议要及时研究,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三是要加强与政法委、纪检、信访、司法行政部门及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联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努力拓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领域。

2023年民事检察半年工作总结4

2021年第四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本年度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要求,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1-5月,我院第四检察部受理民事行政案件17件,受理民事案件10件,其中对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不支持监督决定2件,终结审查1件,正在办理1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执行监督4件(提出检察建议3件,正在办理1件)。

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行政执行监督1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1次。

二、主要做法

(一)重视公开听证,促进精准监督

为深化履行民事检察监督职责,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我院四部秉承“关爱弱势群体,传递司法温情”的理念,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将办案工作公开化、透明化,不仅有效的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更有效的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2021年1年8日,我院四部在主管领导。。。副检察长的主持下,组织一场亲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听证会,本案中,因汪某的过失导致监督申请不应予以支持,但该案中双方当事人为亲戚关系,其妻子在此期间因病过世,两个孩子仍在上小学,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为妥善处理民间纠纷,办案检察官决定通过听证的方式为汪某寻得妥善处理方案。听证会上,听证员在听取案情后充分发表评议后,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达成和解协议,对方愿意偿还借款,汪某也表示不再收取利息同时撤回监督申请。最后申请人表示,我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我的事情专门举行了听证会,光山县检察院真正做到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

(二)加强行政执行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最高检“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常态化开展,光山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于2021年3月17日召开本年度首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听证会,充分发挥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作用,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和解,取得了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1年3月17日,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称为城建局)与xx有限公司(以下称xx)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通过听证进一步查明行政争议的来龙去脉和相关案件事实,明确了争议焦点,最后听证员围绕对xxxx的行政处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的适当性原则及如何处罚等问题展开了评议,最终参会的听证员一致认为,根据我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部署及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政策,xx县城乡建设局此次决定对该企业影响较大,建议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的同时,保护民营企业的发展,建议双方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三)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院“开展劳动监察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工作要求,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2021年3月5日下午,xx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工作协调会,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研讨交流会上,参会单位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分析、追根溯源、寻找问题症结。经过会商,参会单位一致认为,应当加强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因违法分包转包、拖欠工程款等情况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同时认为应当建立完善各单位之间沟通联系机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和联合巡查检查的力度,加强违法行为发现和惩处力度。

会后,参会单位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于2021年3月22日联合发布《xx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保障全县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已印发参会单位执行。

(四)深入开展“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增强检察监督刚性

为进一步加大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力度,切实回应社会公众对“执行难”、“执行乱”问题的关切,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检察机关教育整顿为契机,开展“执行监督”小专项活动。

近日,xx县人民检察院、县法院联合会签了《关于开展“终结本次执行”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本次专项活动以2019年以来法院办理的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为重点。检察院将对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存在的12项情形进行依法监督纠正。专项监督活动分动员部署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汇报总结阶段三个阶段。截至目前,县法院已提供了2019年以来办理的民事行政“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卷宗366案。为保证专项监督活动顺利开展,该院组成由13名员额检察官组成的评查小组,召集评查员学习了终结本次执行相关规定,明确了评查时间和质量要求,实行一案一评查表,列明12个重点方面内容,便于总结发现问题。

下一步,我部继续对所调卷宗进行重点排查汇总,尽快办结一批案件,推动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抓出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一)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作用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当事人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办理案件数量不多,社会影响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二)检察建议刚性不足。检察建议没有外在的强制性效力,在实践中有时得不到应有重视,存在回避问题、回复不及时、表面化等现象,导致检察建议落实不到位。如我院办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由于该案中法院存在送达及当事人未参加调解活动等问题,我院向光山县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虽然光山县人民法院及时对该案作出相应的回复,但该案至今未再次审理,导致当事人一直到我院进行询问,催促,电话频率甚至已经影响我部门正常工作开展。

(三)典型意识、精品意识不强。办案过程中缺乏案例意识,案例敏感性不够,忽视了案件本身的核心价值、制度机制创新和程序规范建设,导致我院虽然办理了两起民事审判活动违法案件,但缺乏典型性、引领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宣传。社会群众和其他社会组织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地位、作用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知度较低,当事人到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申诉的案件相对较少,办理案件数量不多,社会影响力不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办案力度。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核心是办案,监督效果也是通过办案体现。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部将继续拿出“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勇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监督领域,积极围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重点领域,针对严重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案件履行监督职责。

三是持续性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成为常态。一是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为争议化解奠定基础。要转变“坐堂问案”的惯性思维,坚持书面审查与调查核实相结合。对行政相对人的合理诉求有关但现有证据难以认定的事实,应主动调查核实,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释法说理,让行政相对人放弃不合理的诉求,行政机关反省自己的违法或不当,最终消弭对立。二是多元化解,综合运用公开接访、释法说理、公开听证、促进和解等多元化争议化解方式方法,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2023年民事检察半年工作总结5

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就2020年上半年检察工作向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上半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抓班子带队伍为抓手,以从严治检为保障,以巩固“三满意一优秀”荣誉(市政法委授予的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检察院、县人大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县委、县政府授予的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为目标,全院工作平稳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严厉打击犯罪,主动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重点,充分发挥捕诉职能,1-6月份,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4件16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3件14人,追捕1人,不批准逮捕1件1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1件44人,其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30件42人,纪委监委移送1件2人,已提起公诉21件23人,不起诉2件2人,正在办理8件19人,所有提起公诉的案件有罪判决率为100%。在办案中,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做好释法说理,在检察环节,达成刑事和解3件3人。

二、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公益诉讼,维护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

把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业务作为发展之本,强化监督,提升效果,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刑事诉讼监督方面:办理立案监督4件7人,其中监督撤案2件3人,监督立案1件1人,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1件3人(樊某不服公安机关对其子意外死亡不立案决定申请立案监督的案件,我院指派业务骨干,调阅案卷材料,对案件的疑点逐一排查分析,依法公开作出了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答复,回应了社会关切)。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件次,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件,所有纠正违法均被及时采纳和回复。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方面:受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件,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正在办理1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2件,其中针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向法院发检察建议10件,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刑罚执行监督方面:针对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件7人,针对法院在刑罚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2人,深入全县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针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件12人,所有纠正违法均被采纳并按要求整改回复,有效规范了刑罚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相关办案机关及部门均采纳建议并变更了强制措施,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及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1件,涉及到水源地污染、耕地、林地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占道经营等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或正在整改。其中针对红石河水源保护地河道旁修建养殖场养猪及堆放收购生活废品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指导部门履职,确保了城镇居民饮水质量和安全。针对“十天高速”茅坪出口处一辆报废大巴车长期占道经营的行为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整改落实,报废大巴车被搬走,消除了安全隐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三、抓班子带队伍,切实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提高班子政治站位和能力建设。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引导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利用党组中心组,党员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学习研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二》、《梁家河》及高检院、省院、市院、县委领导讲话精神,引导党组班子及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与党中央、上级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检察自信,为依法正确履行职能奠定了坚实的政治思想基础。上半年党组开展集中学习研讨12次,党组决策、驾驭全局的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向市院、县委、人大汇报,积极配强班子和检委会成员。二是强化干警学习培训。研究制定干警学习教育计划、加强对检察业务、法律法规、尤其是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创造条件支持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各类业务竞赛,队伍素质得到了极大提升。三是强化年轻干警培养。顺应改革后加强办案的要求,充分考虑干警特长,将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干警全部放在办案一线,6名年轻干警被任命为业务部门副部长,主动加担子,压任务,使他们得到了迅速成长。四是强化鼓励激励。对绩效考核办法予以完善,以市、县考核为主要依据,树立奖优罚末的考核机制,鼓励干警勇担当、善作为,极大地激发了干事创业热情,5名干警先后获得XX好人等表彰。五是强化文化育检,队伍活力增强。在提升干警素质的同时,致力于干警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完善了党员活动室、职工书画室、电子阅览室等,改善干警文化、生活条件,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积极创建“温馨型”检察院,使干警感受到集体的温暖和组织的关怀。六是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教育,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常、抓细、抓实。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案件办理的动态监督,构建常态化的案件评查机制,大力开展检务督查和专项工作督查。纪检组以元旦、春节、端午等重要节点为抓手,对干警检容风纪、节假日值班、公车(警车)管理、“两会”等时期备勤、执法办案等进行专项检查12次,对慵懒散浮等现象,及时教育和提醒干警改正,有效促进了干警纪律作风建设。

四、服务保障大局,全力做好各项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县委、政府部署,积极做好各项中心工作。一是举全院之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发挥检察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4名干警结对帮扶石关村87户贫困户,全体帮扶干警能够按照县委、政府统一部署,落实帮扶任务。协调新建标准化卫生室一个,现已完成基础工程,在近期可投入使用。主动联系协调交通等部门,新建联组公路公里,新修毛路6公里,新修人畜饮水点5处。积极协助石关村解决环境整治资金2万元,向石关村村委会捐助电脑两台,改善了石关村的办公环境和村容村貌。积极参与村矛盾纠纷处理,参与排查群众矛盾纠纷20起,调解矛盾16起,化解脱贫攻坚中的信访矛盾2起,维护了帮扶村的平安稳定。同时利用“五一”、“六一”等时间节点,开展支部联建活动,向石关村党员捐赠《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卷二》80本,弘扬自强自立新民风,增强扶贫扶志效果。我院支部在“七一”前夕被县委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基层党组织”。二是多措并举抓好宣传暨精神文明建设。扎实落实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各项工作,把新民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宣传与检察工作有效结合,突出检察特色,检察活力和检察形象不断提升,上半年在《民声报》等媒体刊登信息稿件150余篇,尤其是《检察日报》整版报道我院工作,为检察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积极维护营商环境。认真贯彻《陕西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出台《依法保护产权服务企业发展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办理涉企案件1件1人(龚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五、扎实综治维稳工作,进一步推进平安XX建设

扎实推进综治维稳工作任务,落实综治工作“十个一”,制定我院综治工作意见和方案,夯实了每名干警综治工作责任。检察长深入镇村开展以案释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会精神”宣讲,落实带案下访、接访,化解重点信访;分管领导深入包联镇督导“两率两度”提升;干警利用党员活动日走村入户进行平安创建、“扫黑除恶”、信访法律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积极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在人民路、东坡路、狮子山广场利用LED大屏幕连续滚动播放检务公开等内容,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检查工作科学发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重要决策、重大工作部署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汇报,组织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旁听“两会”讨论检察工作报告,及时了解掌握代表新要求新期待,落实县级领导回选区接待选民,将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梳理分类落实;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沟通,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参加“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共同为保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建言献策。

七、存在的不足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2020年上半年,我院各项工作统筹推进,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委、市院、人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一是检察工作均衡化发展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亮点工作不突出。三是干警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半年我院将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服务美丽富裕新XX建设主线,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基本思路,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提质增效为目标,以从严治检为保障,努力实现整体工作全市先进,单项工作全省前列,亮点工作全国有影响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厉打击犯罪,切实维护全县和谐稳定。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加大各类刑事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涉黑涉恶、扶贫领域类案件,提前介入,依法做到快捕快诉,与侦查、审判机关形成打击合力。对缠访、闹访不依法信访的,坚决依法打击,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效果。以执法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加大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力度,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以刑事诉讼法改革为契机,加强新增业务的学习,提升监督能力。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监督,促进行政部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督促其依法行政。三是以脱贫攻坚为统揽,全力完成各项中心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按节点、保质量完成各项脱贫攻坚任务,确保帮扶的石关村整村脱贫摘帽。四是按照重自强的要求,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深入推进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按照省院部署,开展为期四个月的“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努力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五是积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监督。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配合做好执法检查,落实代表意见建议,紧紧依靠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支持改进工作。六是认真落实好各项改革举措。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落实办案、机构改革、人员管理、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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