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思考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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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思考1
由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建设和发展,我国国有企业也有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在全新社会背景下,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功能也出现了明显的弱化,并逐渐暴露出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也必然会造成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受到限制,不利于社会的整体发展。所以要想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解决,就更需要加强对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进行有效发挥,从而更准确地掌握当前企业工作问题。
一、“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定义
在当前国有企业建设和发展中,将把方向、管大局和保落实的概念进行贯彻,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和要求。所以在今后国有企业建设中,更需要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最终实现企业的全面发展。
1.把方向。方向就是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借助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更准确地获取国有企业改革方向。在对这一工作方向进行把握的环节中往往需要国有企业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支持,换句话说,国有企业的党建组织只有针对企业的实际发展和市场需求进行融合,才能保证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在整体方向上促进企业建设与发展。
2.管大局。在当前社会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所开展的党建工作已经越来越难以发挥自身的积极作用,甚至工作还会受到较大的影响和限制。所以在开展此项工作的环节中更需要将改革工作贯彻到整个大局中。在党建工作和国有企业之间的全面融合背景下,党建工作也应该积极发挥自身的决策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
3.保落实。所谓保落实,指的就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干部管理、人才管理等环节中开展有效的工作,并通过此种方式让广大党员认识到企业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发挥自身的工作价值,这样才能在企业工作的关键时期发挥更积极的影响。
二、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进行发挥的对策
通过对上文的分析和研究,我们更需要正确地认识全新社会背景下对于党建工作提出的相关要求,以及在今后工作中要想实现对这一措施的稳定落实,就需要对“把方向、管大局和保落实”的举措进行详细研究:
1.确保思想上的一致性。要想确保今后国有企业党组织能够更好地为企业工作提供服务,在实际工作中,广大党建工作者就应该保证自身的思想高度,从而将科学的工作理念贯彻和落实到国有企业的土壤中,这也是当前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所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在当前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环节中,国有企业的党组织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通常采用的都是传统教育方式和现代化手段结合的方式,意在实现广大工作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但是此种背景下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在当前国有企业工作的开展中,党组织更需要对选人和用人的视野进行拓展,始终坚持高标准和严要求,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党组织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党建工作思想的落实提供有效帮助。
2.在大局意识下开展工作。要想实现对方向的准确把握,并且实现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在今后工作环节中国有企业的党组织部门就需要加强对相关行动的开展,最终确保企业实际情况得到有效缓解。同时在这项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企业还应该积极听取广大员工的意见,只有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得到稳定发展,才能为员工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帮助。并且由于当前社会中国有企业年轻人比例逐渐提升,所以国有企业党组织也应该采用合理的手段来实现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3.将党建思想贯彻到企业文化建设中。除了上述工作的开展之外,要想实现对这项工作的稳定落实,还应该加强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之间的有效融合。特别是在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的背景下,我国企业对于文化问题的认识程度也有所提升,所以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了企业文化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在实际开展中要想更好地进行开展,就应该积极构建党建工作中的企业文化,从而在企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实现和谐统一,最终构建起稳定和科学的党建工作体系。
综上所述,虽然在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国有企业得到了极大的进步和发展,但是在很多细节问题上仍然存在很大的进步空间,特别是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过程中,更是需要进一步进行研究和探索。在本文研究下,笔者更是详细分析和论述了这一问题,所以我们更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详细分析当前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问题,只有确保党建工作得到稳定开展和落实,才能对我国各国有企业的长远建设和发展提供更大帮助。因此希望在本文的研究下,广大工作人员能正确认识到问题所在,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基本做法
(一)课题研究过程。公司党委从该项工作启动之时,就将解决理论难题摆在首位,成立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并负责总牵头,总部和所属公司有关人员为组员的专项课题组。为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公司聘请省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多名教授、博士作为“外脑”,对课题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公司总部课题研究人员与省委党校党建专家组成4个工作小组,分别开展课题相关部分的研究与成果撰写工作。期间,课题组召开专题研讨会近20场次,并专程赴XXX,向中央党校、中组部党建研究所等研究机构和政策出台部门请教学习,向中国国新、中国诚通等央企学习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经验。课题组也多次向省国资委分管领导进行汇报,专门邀请中央党校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审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今年6月14日,公司在省委党校组织召开了课题评审会,专门邀请中央党校、省国资委、省委党校和其他省属企业负责党建工作的专家领导,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讨论,研究成果得到领导专家的一致好评。
(二)课题主要框架。包括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逻辑、内涵、路径探索、困点难点、对策建议和公司具体的实践探索等6个部分。
1.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逻辑。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求的提出,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70年伟大征程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现实逻辑演进的必然结果。从历史逻辑看,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历经了从“领导一切”到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再到发挥“领导作用”的转变,党的建设始终是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从理论逻辑看,国有企业作为公有制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无疑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有助于一定程度上解决所有者缺位、信息不对称和激励不相容等诸多治理问题。从现实逻辑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依然存在,坚持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有利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2.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内涵。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本质,就是保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方式的具体化。把方向的主旨就是党组织通过把握企业发展规律,确保国有企业的战略规划、主营业务、价值文化等各个重大方面,在宏观上与国家发展战略相协调,中观上与行业发展趋势相契合,微观上与企业自身发展相适应。管大局的核心就是党组织通过抓主要矛盾、抓矛盾的主要方面,有效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企业发展过程工作目标明确、节奏把握有度、工作实效显著。保落实的主题就是党组织通过抓关键少数、抓重点突破、抓班子带队伍、抓监督促落实,确保中央精神落实、上级部署落实、中心工作落实。“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辩证统一于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具体实践,是新时代加强与改进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重要法宝。
3.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路径探索。经过公司两年多来的具体实践,我们得出实现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7条有效路径:一是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二是完善企业领导体制;三是完善党委研究前置程序;四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五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六是构建大监督机制;七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
4.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困点难点。近年来,国有企业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发挥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困点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6个方面:一是与公司治理融合不到位;二是与企业的改革发展不紧密;三是党委会前置程序不规范;四是领导体制作用发挥不理想;五是党务干部队伍专业能力不够强;六是党建工作开展不平衡。
5.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对策建议。针对国有企业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点难点,通过研究,我们提出7条对策建议:(1)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法》等法律制度,明确不同性质企业党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制度保障等内容,确保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之间的协调和衔接。(2)构建更为科学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功能、定位,实施“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分类施策。(3)加强和完善国有二、三级企业公司治理,对二、三级企业,要以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加强完善公司治理,严格规范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边界。(4)优化党务干部培养成长路径,建立健全复合型干部培养机制,建立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理论素养,懂经营、善管理、精业务的党建领导干部队伍。(5)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其他治理主体依法用人相结合,针对党委会审议通过的人选,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则按公司有关制度,对岗位人选进行选聘。(6)培育优秀的国有企业接班文化,对于企业现任党委书记、董事长,要树立“今天的现任就是明天的前任”的理念,统筹企业接班文化的培养。(7)恪守不同治理主体的表决制度,党委会要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董事会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经理层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集中讨论意见做最终决定。同时,建议国有企业一把手恪守“末位表态制度”,并真正做到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的“四不分管”。
(三)公司具体实践。在“把方向”方面,牢牢把准公司的政治方向、改革方向和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改革发展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在“管大局”方面,通过管好重大决策、实施好授权放权、维护好和谐稳定、履行好社会责任等4个大局,推进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在“保落实”方面,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制度体系、强化大监督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容错考核激励机制、发挥企业文化功能等,保障企业发展任务目标的全面落实。
二、基本成效
在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具体实践中,通过将党的领导“融入”到各治理环节,将党的组织“内嵌”到各治理结构中,各方面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完善试点模式,“浙资运营”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试点,打造国有资本运营的“XXX模式”,获得了刘鹤副总理的批示肯定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以及省国资委领导的多次肯定;中央政策研究室常务副主任江金权同志到公司调研时,对公司各项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把握功能定位,积极探索创新,国有资本运营平台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司改建成立以来,各主要经营指标稳步提升,服务省委省政府的战略功能不断强化。2016~20**年,公司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3项财务指标稳步增长。
三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体制机制,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优势进一步凸显。公司党委制定《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1+3+N”顶层设计方案》,对国有企业党委如何实现“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具有普遍参考意义。“1”是指《中共XXX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意见》,是对公司党委及所属公司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指导性意见。“3”是指对股东层面,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省国资委对公司的授权,进一步厘清公司与省国资委、公司与持股一级企业之间的关系;对公司本级,通过厘清公司党委与其他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持股企业,通过制定完善公司对所属企业授权管理方案,厘清公司与持股企业之间的关系。针对上述3个层面,公司专门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完善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N”是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等6个意见和《中共XXX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8项制度。
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思考2
近年来,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深入贯彻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党组织弱化、虚化、淡化、边缘化问题逐步解决,但仍有相当部分党委(党组)负责人不知如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影响了班子建设和工作高效推进。
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解认识有误区。党委(党组)负责人,也包括少数行政主要领导,对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内涵理解不到位,实现路途把握不准。更多地停留在个人的理解、传统的方式、抽象的概念上。比如:党组织把什么方向?管哪些大局,管到什么程度?怎么保落实?理解认识不清晰、不准确。
(二)执行过程有偏差。对党委(党组)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边界不清晰,有的直接研究决定前置研究讨论事项,代替经理层和董事会作出了决定,比如:项目投资、薪酬设计等。有的党委(党组)对前置研究讨论事项舍本逐末、过多过细、效率低下,影响了党政之间的关系,阻碍了工作正常推进。
(三)素质能力有欠缺。有的党委(党组)书记没有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停留在传统做法,主要凭着经验办、跟着感觉走,甚至掺杂个人好恶,比拼权力大小,能力素质不足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二、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职责定位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基本内涵
(一)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职责定位
1.主要职责。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了党委(党组)的七条职责,大致包括: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监督、保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在本企业贯彻落实;研究讨论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对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把关和领导班子、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履行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群团组织。
2.功能定位。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章和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这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功能定位中最核心的一条。
(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基本内涵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概念源自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方式的具体化。把方向,就是党委(党组)引领本单位企业文化、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与国家政治经济形势、行业发展态势、企业改革趋势相衔接、相协调。管大局,就是党委(党组)通过对重大事项的把控、重点问题的解决,确保企业运转高效、安全发展,确保依法治企、队伍稳定。保落实,就是党委(党组)通过抓关键少数、抓重点突破、抓队伍建设、抓党内监督,确保中央精神落实、上级部署落实、中心工作落实。
三、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基本路途
(一)把什么方向
1.把政治方向。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政治基础,国有企业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抓好意识形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确保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发展道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企业改革,保障国计民生。
2.把经营方向。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原则,提升企业的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坚持开放合作原则,对标国内国际先进,加强国际国内合作,在创新经营理念、增强经济实力等方面加强引领,在互利共赢中提升竞争实力;坚持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管理企业、管理员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3.把改革方向。坚持将“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作为深化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检验标准,科学有序推进企业改革重组、化解过剩产能、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破产,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始终朝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目标迈进。
(二)管哪些大局
1.管重大决策。企业党委(党组)应当依法依规细化“三重一大”清单,规范各治理主体决策范围和决策流程,明确直接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党委(党组)会直接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应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的原则决策。党委(党组)会前置研究事项,应重点关注方向性、合法性、风险性等问题,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如无原则问题,应及时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决策。若发现有悖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时,要及时提出撤销或缓议意见。
2.管重大责任。把对党和国家、对企业单位、对员工群众负责三者结合起来,确保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全面履行到位,既兼顾当前,又注重长远,还对历史负责;把班子集体责任和个人“一岗双责”统一起来,管好重大风险,敢于担当责任,既要善于发现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安全环保、廉洁从业、意识形态、信访稳定等影响大局的风险,又要主动在有效化解风险方面有所作为,从而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3.管重大协调。企业领导班子是一个单位“指挥部”“火车头”。怎么建设领导班子?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既管住干部乱作为的手脚,又放开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推动领导班子呈现新气象新干劲新活力。党委(党组)重点协调对象有哪些?主要是协调好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关系,落实好党组织先议、会前沟通、会上表达、会后报告“四步工作法”。同时,要善于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上下级之间、干群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怎么保落实
1.从思想上保落实。通过中心组学习统一班子成员思想,通过干部教育培训统一干部思想,通过“三会一课”统一党员思想,通过形势任务宣讲统一员工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把中央精神、行业政策传达到位,把困难与希望、机遇与挑战分析透彻。坚持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做到全方位重视、全过程把控、全要素保障,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企业工作目标,凝聚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2.从组织上保落实。按照“四个同步”(党的基层组织和生产行政组织同步建立,党务干部和生产行政干部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制度和生产管理制度同步制定,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同步考核)、“四个对接”(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的要求确保发挥党委(党组)作用。按照国企好干部二十字标准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完善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退出机制,科学运用履职评价、党建督导、评先评优,强化班子整体功能;大胆使用优秀年轻干部,营造竞争向上、活力迸发、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3.从监督上保落实。党委(党组)应重点加强对企业关键岗位的监督,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突出“三重一大”、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怎么监督?要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加大提醒、函询、诫勉等力度,通过巡视巡察、考察考核、调研督导、处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做到日常监督、专项监督、全面监督相结合,督促企业领导人员依法治企、廉洁从业。要推动企业纪委与监事会、审计、法律、财务、工会监督与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实。
四、国有企业党委(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从认识上统一
1.从历史沿革看国有企业党组织定位。从革命初期公营企业的“三人团”制度(厂长、党支部书记和工会会商决定),到新中国成立后国营企业先后探索建立了“一长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到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再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两个一以贯之”。国有企业党委(党组)的定位实现了从监督保障到政治核心,再到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并存的转变,现已明确为领导作用。随着党章修订和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出台,党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组织化、制度化,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更加清晰。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规定上来。
2.从国企属性看国有企业党组织定位。国有企业是什么属性?除了国家所有的政治属性外,最根本的就是经济属性。企业是市场主体,“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是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工作应当遵循的五项基本原则之一。因此,国有企业所有组织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围绕安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等企业中心工作来开展,党委(党组)必须以中心工作为根本导向,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二)从机制上理顺
“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必须将党建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重要事项,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担任副书记。非独立法人分公司企业,党委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是否分设,结合实际确定。规模较大、职工和党员人数较多的国有企业党委,可以配备专职副书记。国有企业党组织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落实党组织决定。
(三)从本领上增强
全面深化改革引发的各种矛盾、问题、困难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纷繁复杂的形势变化面前,耳不聪、目不明,看不清发展趋势,察不出蕴藏其中的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找不到有效管用的好思路好办法;面对信息化不断发展,不懂网络规律、走不好网上群众路线、管不好网络阵地,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实践证明,如果不提高本领,不仅难以打开新局面,甚至还有迷失方向、无知犯错的危险,更谈不上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织负责人,必须增强适应新时代的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
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思考3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了修改,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发挥领导作用。在实践工作中,如何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发挥的作用?如何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独资、控股、参股企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需要认真思考,对标对表中央要求,把牢正确方向,推动工作开展。
思考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应发挥什么作用?
中央有要求,须准确把握。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2015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对党章作了修改,将“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修改为“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党委(党组)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可以看出,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应该发挥什么作用?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从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到发挥“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最终明确为发挥“领导作用”,这一点在工作中要理解透、把握好。国企抓落实,应分类推进。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侧重点不同,应区别对待、分类推进。对国有全资、独资、控股公司而言,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毋庸置疑。《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政策文件规定,国有企业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等等。同时明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适用于国有独资、全资企业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企业;国有资本相对控股并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结合实际参照执行。对国有参股公司而言,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所不同。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国有参股公司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201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战斗堡垒,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十九大修订的党章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群团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这就是国有参股公司党组织应该发挥的作用,定位为“战斗堡垒”,主要围绕“贯彻”“引导监督”“领导”“团结凝聚”“维护”等开展工作。
思考二:国有全资、独资、控股公司党组织如何发挥领导作用?
正确认识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本质内涵。核心就是九个字: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把方向,就是要牢牢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三是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管大局,就是要坚持在大局下开展工作、议大事抓重点。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集体领导、推进科学决策,既要对企业重大决策前置把关,又要协调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保障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运转。保落实,就是要将党中央精神和上级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管干部聚人才、建班子带队伍、抓基层打基础,发挥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准确把握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主要途径。要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关键是要行使好“三项权利”。一是行使好对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企业重要人事任免的决定权。对于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举措,企业重要人事任免,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群团组织工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该由国有企业党委直接研究决定。需要由董事会、经理层执行的,按规定再提交董事会、经理层履行程序。二是行使好对企业发展战略、改革重组、项目投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把关权。重点把好政治关、政策关、程序关,主要包括:企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重大改革重组、产权转让、资本运作和项目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涉及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重大事项等。上述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企业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作出决定。三是行使好对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监督权。国有企业党委在发现董事会、经理层重大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引发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和稳定问题,党委应行使监督权,提出撤销或者缓议的意见。得不到纠正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深入领会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的基本要求。国有企业党委要行使好把关权,关键就是要落实好“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这一要求。一是做到“三个认清”。认清“前置就是把关”。即主要看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契合党和国家的战略部署;是否有利于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是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认清“前置研究讨论不是前置研究决定”。既要保证党组织意图在重大决策中体现,又要维护董事会重大经营事项决策权,不能把党组织直接作为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党组织不能直接代替其他治理主体功能,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认清“企业不同层级有不同要求”。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党委发挥领导作用,在重大决策中履行前置程序;但企业党总支和支部等党的基层组织,除有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且不设党委的独立法人企业的党支部(党总支)外,主要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而不能层层前置。二是完善“三项机制”。完善清单机制,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前置要求,首先要界定哪些事项属于“重大事项”。以中国宝武集团为例,出台了《中国宝武“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决策事项清单,将“三重一大”事项细分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四大类共81个子项,其中34项由党委常委会审定,主要集中在“重大决策”类中加强党的建设部分,以及“重要人事任免”类事项;其余47项主要为经营管理类事项,党委常委会研究讨论后,由公司常务会、董事会决策。完善程序机制,即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仍以中国宝武集团为例,进入党委会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事项,常委会须形成“同意”“原则同意”或“不同意”意见。对“同意”“原则同意”事项,常委会可提出要求或意见建议,并进一步提交常务会、董事会决策;对“不同意”事项,不再提交常务会和董事会。但党委否决并不意味着决策的终止,董事会、经理层或相关部门可以重新修改方案,重新从“前置程序”起步进入决策流程。最终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应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完善责任机制,即落实党委成员参与重大决策的责任。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委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应充分表达党委的意见和建议;对审议意见之外的,也可以发表个人意见。如出现与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有关审议意见未保持一致的,应追究相关党委成员的责任。在有关决策事项出现重大问题时,与党委审议意见相关部分可以免除个人责任;涉及个人发表意见部分,仍要承担个人责任。
思考三:国有参股公司党组织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切入点:找准存在的问题。由于体制机制缺位,目前国有参股公司党的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非公经济股东认为企业是经济组织,不应该“参与政治”,对于党组织及其活动,采取“不否认”“不支持”的态度。由于企业国有股东占比较小,没有控股权,或者在章程中对于党的组织和党的建设没有事先约定,使得党组织很难参与董事会和经营层的决策。二是作用发挥不到位。由于公司对党建工作、党务干部不重视,企业经营层和高级管理人员不愿兼任党组织的领导职务,有的公司的党组织书记等甚至由公司中层干部兼任,不能进入董事会和经理层,更不能对经营和管理决策施加影响。三是相关保障不到位。公司决策层和经营层以党组织的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不是公司的经营事项,担心增加经营成本为借口,在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上不关心、不支持,使得党组织的正常运营和正常活动受到很大限制,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着力点: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国有参股公司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职工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引导和监督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发挥凝聚团结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凝聚职工群众,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主动关心、热忱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把广大职工群众团结在党组织周围。三是发挥促进发展作用。把党建工作与企业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考评,组织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企业发展创先争优,以党建工作带动各项工作的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四是发挥维护稳定作用。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和带动群众组织发挥作用,积极反映群众诉求、畅通和拓宽表达渠道,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
关键点:创新推动工作开展。一是做到党组织应设尽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国有企业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应当同步设置或者调整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同步选配好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有效开展党的工作。2019年12月,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加强参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改革规〔2019〕126号),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参股企业党的建设,努力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二是加强党建工作的沟通协商。关于国有参股公司党建工作,重点在于沟通,国有股东和非公经济股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可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党组织成员派出等事项,非公经济股东派出人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在本企业党组织内任职。协商建立双向互动工作机制,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取得非公经济股东的理解和支持,把党组织活动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三是把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侧重点。国有参股公司党组织作用的发挥,应侧重在政治领导、协调各方和支持服务上,重点监督企业在政治方向上与中央保持一致,企业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一致;维护好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支持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权、经理层依法行使经营权、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服务好职工群众,在支持和服务中体现党的具体领导。四是强化党员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国资监管机构党委,重点管理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派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党员。进一步加大党务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上级党组织应统筹考虑和设计不同所有制企业党务干部的成长通道,纳入统一的成长体系,不断激发党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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