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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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1

第一条:谈心谈话对象。

党总书记党内谈心谈话对象包括总支委员、校区支部书记;

校区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对象为本校区支部支委会委员和普通党员。

第二条:谈心谈话内容。

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时间的具体情况,谈心内容应因人因事而定。在通常情况下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了解校总支委员、校区支部委员和校区普通党员的思想、工作、生活、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听取党员对各种问题和实际困难的反映;

二是听取党员对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是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思想上帮助,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鼓励党员奋发进取;

四是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第三条:谈心谈话要求。

党员谈心谈话是一项经常性工作,谈心要做到坦诚相见,与人为善,注意互相提醒,互相帮助。

党总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校区党支部书记和谈心谈话对象每年普谈一次。谈心活动要有记录备查。要提倡尽可能多地在谈心中解决问题,

谈心谈话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对思想品德、工作表现及廉政建设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提醒和告诫,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谈心谈话,相互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共同勉励,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在谈心活动中反映的重要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适时向学校党总支汇报,拿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及时向党员做好反馈。

第四条: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的方式一般以个别访谈的方式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谈心谈话时间。

可以在工作中谈,可以在学习讨论中谈,也可以在集体活动、家访时谈。

有以下情况谈心谈话工作要及时开展:

(一)群众对党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指出,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党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四)党员工作调整、退休、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2021年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2

按照县纪委关于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学习,对照《廉政准则》的“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情况开展排查并自查自纠,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学习廉政准则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学习

我局在学习《廉政准则》中,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种措施的学习:

1.局党支部及时召开会议,精心谋划,将其摆上重要日程,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深入研究,切实抓好组织落实,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

2.开展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辅导和座谈讨论,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全面系统深入学习。

3.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查找思想、作风、组织观念、纪律观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组织党员干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为契机,在全局主动开展自查自检,进行自我剖析和总结。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从政行为,按照《廉政准则》中“八个严禁”、“52个不准”以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要求,进行逐条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找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征求干部职工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互查,并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上报告的重要内容,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采取措施,认真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健全制度,取得初步成果

围绕建立干部廉洁从政长效机制的目标,重点建立完善了干部廉政教育、规范性文件和重点领域等岗位制度建设,制定了《会泽县司法局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流程》制度,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党员干部都能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着力检查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强化廉洁自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了各项廉政规定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不足与问题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

在学习实践中,少数党员干部过于自信,觉的自己在廉洁从政方面没有任何问题,一切腐败的东西都离自己很远,学习廉政制度的意识还不强。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有的党员疏于学习,或者不能集中精神学习,在遇到困难的地方,总是浅尝辄止、一知半解。此外,在建立廉政制度方面还有待于完善,一些相关制度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自觉抵御腐败病毒的免疫力还有待加强。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重事务,轻学习。一些党员干部认为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2、重指导,轻实践。有的干警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还存在重指导,轻实践的思想,认为每一项工作都有专门的同志去做,不必每项工作都亲历亲为,缺乏深入实践考察研究的行为。

3、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严格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使一些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

三、解决措施

(一)强化学习制度,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应将《廉政准则》作为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和预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重点,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进行查找和纠正,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树立领导干部廉洁清正的新形象。每月安排一次《廉政准则》的集中学习,使每名党员了解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二)强化公示制度,不断增强自律意识。对重大事项和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公开公示,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一是干部任用相关情况公示。对干部提拔、调整等人事任用事项,坚持程序、条件公开,对产生的结果张榜公示。二是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公示。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在原来报告六项内容的基础上,把家庭投资、住房、配偶子女有关情况及本人因私出国(境)、婚姻变化情况纳入报告范围,并在半年和年终两次公示,自觉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在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自查自纠。

我局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及相关制度,深刻领会了其精神实质,并对照进行了详细自查自纠,没有违反“八个严禁”和“52个不准”的行为,全体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决心不断加大源头治理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将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以实际行动将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__全会,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系列重要论述,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思想建党、制度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群众认可的党员队伍,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规定动作,明确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基本内容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指会议制度、党课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和报告工作制度等七项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是指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党小组一般每月召开1-2次会议的制度。

(二)党课制度。党课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制度,一般每季度开展一次。

(三)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是指党组织结合实际每月固定一天时间,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现场教学、党性分析、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旨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的制度。

(四)民主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是指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旨在消除隔阂、加强团结、改进工作、健全党支部集体领导的一项制度,也是实行党内监督的重要措施,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指党组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通过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内外群众评议、党组织考核等程序对党员表现及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的制度,一般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六)党员汇报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接受党组织教育、帮助、监督和管理的制度,通常与党内经常性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每季度汇报一次。

(七)报告工作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是指党的支部委员会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一般每半年一次或按工作阶段进行。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紧密结合基层实际,建立党的组织生活“7+X”模式:“7”为规定内容,党支部必须落实好组织生活七项制度。“X”为自选内容,党支部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本单位实际,不断探索创新党组织活动形式和载体。认真落实“规定动作”,做到严格执行、长期坚持,筑牢组织基础;探索创新“自选动作”,强化分类指导、分层推进,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二、注重提升实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

各级党组织要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作风实际,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明纪律、严抓落实,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抓实党支部组织生活七项制度的落实。要突出政治功能,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发挥基层党支部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

一要坚持思想引领,突出时代主题。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开展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引领,组织广大党员深刻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新论断;深刻学习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新特点;深刻学习领会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建设的新要求。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党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开展国情世情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道路的比较中鉴别优劣、看清趋势,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感情认同。深入开展政治教育,引导党员对党忠诚、言行一致,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面对大是大非能够挺身而出,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进行斗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党员追求高尚情操,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职责,坚守道德底线,远离低级趣味。深入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通过示范教育、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深入开展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培训,增强贯彻落实的行动自觉和责任担当。

二要坚持规范运行,突出问题导向。各基层党(工)委(党组)年初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的组织生活主题和内容等作出指导性安排,确保本级党组织及所属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有序运行。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影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的突出问题,使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真正起到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要把组织生活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集中力量解决1-2件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要定期分析评估开展组织生活的实际效果,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每半年要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要坚持创新实践,突出网络服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

要增强改革创新本领,保持锐意进取的精神风貌,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推动工作,善于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要围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整合网络、通讯等资源,积极探索开展网络组织生活,实现线上互动、线下交流。要推进基层支部“虚拟化”,把不同领域、不同单位中行业相近或有共同追求的党员通过网络聚集到一起,组建“乡镇党委组织干事”、“驻村第一书记”、“流动党员”、“农村电商”等行业性网络“虚拟党支部”,不断增强组织生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进传统支部“网络化”,基层党组织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通过“网上在线教育”、“网上征求意见”、“网上党务办公”等形式,实现党员在网上活动,支部在网上办公。要推进组织生活“信息化”,探索开辟党员手机报、党员微信(QQ)群、微信公众号、党建微平台等组织生活新平台,定期发布重要公告、党务政务、组织活动等信息,实现互联互通,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

三、严格考核问责,推进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

严格落实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要切实增强政治担当,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地见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把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

一要明确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职责。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重点抓好领导管理、顶层设计、工作部署、责任分解、分类指导、示范推动、投入保障、考核评价、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健全班子成员分包联系责任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研究部署,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分析、研判、解决新常态下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方式方法,当好组织生活的召集人、主持人。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要切实承担具体责任人责任,带头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认真组织好基层组织生活,及时总结创新经验和做法。

二要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管理制度。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组织生活考勤管理、检查评估、谈话提醒等制度,广大党员要切实增强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经常性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强化对党的事业自觉认同、自觉参与、自觉奋斗的自主意识,以党章为镜找差距、查不足,规范政治行为、组织行为、工作行为和生活行为。对一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予以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给予告诫;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批评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

三要实行调阅审阅审签组织生活制度。市委组织部每季度要采取实地暗访、随机调查、走访调研等形式,对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阅。各县(市、区)、市直工委、市属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要实行基层组织生活记录审阅制度,原则上每年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记录审阅一遍。各基层党(工)委要实行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制度审签制度,原则上每月都要审阅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明确专人作为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员,督促指导基层党支部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要建立督查问责制度。由市委组织部牵头,每半年要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级党(工)委(党组)每季度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对所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抽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1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和责任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20%的基层党组织,由市委组织部部长约谈县(市、区)委组织部部长和相关党(工)委(党组)分管领导;对党的组织生活“空白点”达到30%的基层党组织,直接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治理。凡被约谈的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党务干部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得参加基层党建及其他各类奖优评先晋级的推荐、评选、表彰,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凡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整改不达标的基层党组织,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责任人给予追责、诫勉、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

四要全程纪实提高成效。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的组织生活制度流程,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建立完善各类会议记录和活动档案。各级党(工)委(党组)要建立所属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管理台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组织生活责任制度和派员参加组织生活参会制度,全程参与指导所联系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并围绕落实每一项基本制度制定详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各基层党组织要规范记录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对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考勤、纪实和公开,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推进党的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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