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表现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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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表现1

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要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逐渐减少,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时有发生”的现状,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纪委重点针对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题调研,力求精准把握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新变化新趋势,找准工作主攻方向和着力点,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反映最为突出的是违规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特别是违规发包集体土地问题。在民生资金领域中,群众对民生政策信息不公开和违规审批发放低保、医保等资金问题反映强烈。在扶贫领域中,群众反映多集中在扶贫工作中截留挪用资金、谋取不正当利益和对象精准识别及扶贫项目建设验收中弄虚作假等方面。在惠农领域中,群众对优亲厚友以权谋私问题反映最多,对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编造虚假材料骗取惠农资金和办理过程中吃拿卡要三类问题反映也比较集中。

破坏发展环境方面。一是行政执法方面。其中,反映最突出的是违规执法、执法不严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行政审批部门吃拿卡要;一些执法部门滥用自由裁量权给企业发展设置重重障碍;一些基层税费部门弹性收取税费,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搭车收费现象。二是社区服务领域。群众反映便民利民服务不到位问题最多,其次信息公开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和服务管理中吃拿卡要问题,再次是贪污侵占集体财物和补助资金问题。三是公共服务行业。一些公共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对群众态度生硬,群众反映耍特权问题最为强烈,对不遵守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规定的服务不到位问题反映排在其次。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产生原因

基层干部缺乏纪律和廉洁意识。基层干部整体上呈现年龄老化、学习意识不强、法纪意识淡薄等特点。一些基层干部认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约束的是领导干部,与自己关系不大;一些基层干部把公权当私器,要么运用手中的权力收买人心,要么怕得罪人,办事不能处以公心。

基层权力制度约束不到位。一些规章制度虽然建立,但流于形式。一些村官自认为是村里一把手,把集体议事规则当儿戏,把财务管理、村务公开当摆设。有的对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忽略或者搞变通,使制度沦为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基层监督监管力度不够。有些乡镇存在重发展稳定、轻监督管理的思想,过多考虑抓发展保稳定、只要村里不出事就不过多干预。纪检组织大多只设置到乡镇一级,且乡镇纪委人员少、能力弱,监督显得力不从心。

基层干部存在心态失衡现象。基层干部待遇较差,影响其工作心态和对自身的发展预期,有的认为只要不被免职,能不能干出业绩、群众是否满意无关紧要。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措施

重“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常态考核、社会评价等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留痕监控、动态管理评价。坚持“一案双查”,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群众反映依然强烈,或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基层党委和纪委(纪检组),严肃问责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重“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以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例引领风尚,用身边的反面案例告诫警示,督促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建立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及时红脸出汗,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重“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监督举报平台,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执纪,着力解决好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违规审批发放低保、落实惠农政策优亲厚友、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重“建制”,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入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边界和责任归属。创新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模式和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健全对扶贫惠农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同时,完善基层干部关心关爱机制,有效提高基层干部待遇,更多从边远地区、基层一线锻炼选拔干部,为基层干部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表现2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x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表现3

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措施。按照会议安排,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请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的大事。市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决履行主体责任,专门作出部署。在绍兴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近年来,市监委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基层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清廉建设与基层治理融合贯通,强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保持高压态势,以小切口整治提升群众获得感

聚焦政策落地系统开展专项监督。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紧盯打赢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部署,强化日常监督,坚决查纠“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行为。围绕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加强市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有力保障惠民富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落地见效。

聚焦群众反映联动实施专项治理。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遵循“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原则,推行就地受理、分流、办理、化解、分析“五就地”工作法,坚持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并重,以办案标准办信、以审理标准把关,实行首办责任制、分级审核制,开展监委班子包案和专项治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重复举报量、农村信访举报量连年下降,相关做法得到省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聚焦重点问题精准推进专项整治。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针对影响群众生产生活最急最忧最盼的具体事具体问题,牵头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紧盯14个部门15项重点工作,实行一专项一方案、清单式项目化推进。紧盯群众身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伞网清除”行动,获评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突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宅基地分配、征地拆迁、村级工程等重点事项,健全联席会议、线索移送、重点问题直查直办、案件复查复核等工作机制。民意调测结果显示,群众满意度连续三年位居绍兴前列。

(二)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一体化监督规范基层公权力

全面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坚持“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以全覆盖向镇乡(街道)派出监察办、在村社建立监察工作联络站为契机,开展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蝶变。全市镇乡(街道)监察办因地制宜建立“统一挂牌有标识、独立办公有条件、群众来访有场所、谈话安全有保障、清廉宣传有阵地”的“五有”功能区;健全日常监督、办信办案等系列制度、规程,推动依法运用监察权,全要素使用监察措施;明确村社监察工作联络站主要职责和监督重点,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体运作,推动当好“前哨”和“探头”。去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到枫桥调研,对我市基层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给予高度评价。

整合基层监察监督力量。坚持共建共治、协同协作,统筹监委机关、派驻机构、镇乡(街道)监察办力量,成立6大协作片区,实行疑难信访会商研判、正风肃纪交叉检查、复杂案件集中攻坚,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出台加强村社干部监督意见和强化村级监督相关制度,健全镇乡(街道)党(工)委全面监督、包村领导驻村干部日常监督、镇乡(街道)监察办专责监督、市级职能部门业务监督、巡察审计专项监督、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贴身监督的“六位一体”基层监督体系,使监督沉下去,把问题揪出来。

强化基层权力数字监督。把信息化手段与传统治理要素结合起来,在全省率先建立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纵向采集基层监察对象基本信息及“四种形态”处置、出国(境)证照使用等重要数据,实现全市1。5万名监察对象基础数据全归集;横向打破数据壁垒,链接农村“三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6个系统数据,实现重要信息“一键查询”、核心业务“一网通办”、数据分析“一图成像”,相关做法荣获全省基层清廉建设首届创新经验评选第一名。开设小微权力掌上监督平台,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利用平台报送有价值信息。围绕村级工程、村级劳务用工等重点,打造基层公权力监督平台2。0版,即将推行监督“清白码”,着力推动基层监督向“整体智治”迭代升级。

发挥村级网格监督作用。践行群众路线,强化群防群治,积极探索自上而下专责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路径。依托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建立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定期考核等机制,在枫桥镇先行探索有组织、有阵地、有制度、有网络、有宣传、有活动、有纪实的“七有标准”,推动村级监察提质增效,织密“大网连小网、监督不漏网”的监督网络。全面推行村级监察议事会,依靠和发动群众围绕村民合理诉求是否落实、村级财务管理是否规范、干部为民办事是否公道等6类事项,问事、议事、办事、评事,推动“村民监督村事、干部清爽干事”。

(三)坚持标本兼治,以系统性清廉建设撬动治理新格局

点面结合建设“五清”村居。把清廉村居建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和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不断深化。突出“党风清正、作风清新、权力清源、干部清廉、乡风清朗”主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健全部门主抓、乡镇主力、村社主体协同机制,完善量化考评办法,按照“突出内涵、示范带动、逐年推进”的思路,打好制度固廉、教育引廉、监督促廉、家庭助廉、文化扬廉组合拳,20xx年,在绍兴市首次组织的清廉村居建设考核中,我市排名第一。

协同推进权力清爽透明。让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压缩小微腐败滋生空间、强化清廉村居建设的有力抓手。紧盯农村“三资”、工程管理、农民建房、土地开发复垦及承包经营、村务公开等信访矛盾多、利益交织多、群众关注多的村级“五件事”,会同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制度重构、流程再造,编发《规范“村级五件事”制度汇编》。针对村社主职干部“一肩挑”,督促相关部门对村级权力事项重新审核梳理,编制43项重点村务事项及操作流程,出台清廉治村八条和村社干部日常行为负面清单,细化村社权力运行正反向标准,既划出标线、又亮明底线,推动村社干部进一步知规矩守规矩。

深化“浣江清风”建设。充分发挥本地清廉文化在彰显“不想腐”治本功能中的精神滋养作用。以“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为主题,在枫桥镇栎桥村建成市级清廉教育基地。打造3条“清风廉路”知行专线,推进农村文化礼堂清廉内涵建设,深挖传统文化、家风文化、红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通过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传播,发挥清廉文化潜移默化的引领作用。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责任,常态化组织旁听庭审、开设“结合案例学条例”媒体专栏、每年编发农村干部警示教育读本,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厚植社会清廉土壤。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工作中还有不少短板:一是在治理格局方面,监管责任还需强化。少数职能部门缺乏有效统筹和协作联动,在监管信息共联共享方面尚未完全打破数据壁垒。二是在治理内容方面,顽瘴痼疾仍需破除。反映村干部插手工程、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信访举报问题相对突出。少数村社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依然存在。三是在治理机制方面,综合施治有待优化。“一肩挑”后村社干部权力监督制约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基层监察干部业务能力还不强,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会、不敢和不愿监督等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二、几点工作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鲜明的立场、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是正风反腐的根本保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责在各级党组织,关键在职能部门,落实在基层一线。要始终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牢牢守住政治监督的根本定位,切实扛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

(二)必须坚持人民至上。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与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斗争,既是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凝聚党心民心的政治工作。要把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贯通起来,严肃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让群众感受到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感受到监察工作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

(三)必须坚持“枫桥经验”。抓早抓小、源头治理是“枫桥经验”的实践精髓,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的重要经验。违纪违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从小过到大错的演变过程。要立足于早、着眼于小,标本兼治,推动监督扎根,把监察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田间地头”,努力做到监督于问题初发未发之时,致力于风险防范在先,问题从源头上解决。

(四)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要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贯通协同,基层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有效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探索实践符合基层实际、管用实用的智慧监察监督。

三、下步重点工作

中央赋予xx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历史重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更显重大。市监委将以“重要窗口”的政治自觉,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基层监督治理,紧贴增进民生福祉的各项部署,紧盯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问题,持续用力整治,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体系,推动基层监督更加有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分析研判和协调会商,深化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基层监察监督工作机制,推动组织监督、同级监督、群众监督一体贯通,着力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条。充分发挥“六位一体”基层监督体系作用,深化运用村级监察议事会机制,全面加强村社主职干部监督,让“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二)进一步深化系统治理和标本兼治,推动正风反腐更加深入。坚持震慑、约束、自觉三管齐下,“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坚持零容忍,坚持长震慑,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寸步不让。从基层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入手,督促职能部门完善政策、健全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治理向常治长效迈进。深入推进“浣江清风”建设,用活清廉文化资源,丰富清廉教育活动,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导向。

(三)进一步推进数字化和规范化,推动治理效能更加彰显。强化基层监督数字赋能,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小微权力全流程线上运行和网上公开、群众诉求办理和反馈全过程在线转接,使权力运行全程监控、监督范围最大延伸、制度执行刚性约束。进一步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镇村两级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再跃升,打造基层监督治理升级版。从严从实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提升能力素质,推动履职担当,不断锤炼过硬监察铁军。

市监委将在绍兴市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大力度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奋力打造具有XX辨识度的监察监督基层版,为护航建设共同富裕XX范例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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