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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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第一篇】

机关各部门、群团组织、直属附属单位(含科研机构)、各学院、产业集团、各校办企业、校外研究院、各附属医院、威海校区、青岛校区: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的新精神,教育部党组对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新要求以及教育部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视频会的工作部署,结合12月4日学校党风廉政专题学习会议暨贯彻落实教育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通报会议精神工作会议和深化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党的纪律和规矩教育

党的纪律和规矩是党的生命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铁律。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要义,不断提升党员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定,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

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教育部党组11月24日通报中国传媒大学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月1日通报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3所高校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教育部、山东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严查立改,即知即改。

1.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工作。查找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严禁转嫁公务用餐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等名义组织宴请或大吃大喝等。(学校办公室牵头负责)

2.查找公款旅游问题。严禁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监察处牵头负责);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管理,严禁使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组织部牵头负责)。

3.查找违规使用公车和办公用房问题。严禁超标准配备、购买、更换、装饰公车,严禁公车私用,清理出的公车要明确使用范围和办法,防止变相违规使用;严格对照标准进行办公用房清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际办公用房面积在单位内公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牵头负责)

4.查找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对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立即纠正。(人事部牵头负责)

5.查找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坚决抵制陈规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严格报告制度。院级单位党组织、纪检组织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早提醒、早制止,严禁听之任之、包庇纵容甚至参与其中;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对收受、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钱物,要按规定严肃查处。(纪委办公室牵头负责)

6.查找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包括学术团体)兼职必须符合要求,所有兼职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兼职不得取酬,已取酬的必须退缴。(组织部牵头负责)

三、深入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

深入开展一次财经纪律专项检查(财务部牵头负责,联系电话:64458),管好用好各类资金。重点检查2013年1月1日以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情况。检查工作要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彻底根绝“小金库”,找准症结,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

重点检查内容:

(一)公务接待方面

1.是否报销无接待公函、审批单、接待清单或超标准的公务接待费;

2.是否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土特产品等;

3.是否存在到各类娱乐、足浴、休闲、养生等场所公款消费的情况;

4.是否存在公务旅游与公务无关的参观情况;

5.是否存在为被接待对象承担住宿费的情况。

(二)公务出国方面

1.因公出国是否按照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2.是否存在用因私护照出国执行公务的情况;

3.是否按批准的时间、地点、线路出访和回国。

(三)会议、培训方面

1.是否报销未经批准及超标准、超范围开支的会议费、培训费;

2.是否在会议费中列支烟、酒、纪念品等与会议无关的费用;

3.是否存在借会议之名私设“小金库”。

(四)差旅费方面

1.是否超标准报销住宿费、交通费;

2.是否报销未成年人火车票或飞机票;

3.是否报销非项目组成员的差旅费;

4.是否违规领取差旅费补助。

(五)科研经费方面

除上述所列四方面问题,还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科研经费是否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

2.是否以假发票、假业务报销科研经费;

3.是否列支与本课题无关的支出;

4.劳务费发放是否真实,有无套取劳务费情况;

5.转拨是否有预算,是否有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6.外协业务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六)其他方面

1.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车辆的情况;

2.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节日礼金等情况;

3.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土特产品等情况;

4.是否存在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或以其他方式变相操办筵席收受礼金、礼品等情况;

5.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在企业中兼职赚取酬劳的情况;

6.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四、切实落实两个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一把手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敢于担当、敢于亮剑。纪委要协助党委深化党内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开展纪律检查。要对十八大以来收到的信访件开展一次大起底,按照中央规定的五类标准加快进行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严禁有信不办、压案不查。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作为一次自我体检、自我预防、自我整改的机会,把工作做在前面。各中层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对照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每位教职工,并于2019年12月11日17:00前向学校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64701)报送传达情况。

2.报送自查报告。各单位按照上述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抓紧改、认真改、严查立改、即知即改。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的《XXX单位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自查报告》和《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和财经纪律大检查工作自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送至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中心校区明德楼A525房间;电话:xxxxx),同时将电子稿发至xxxx,汇总后向学校党委汇报。

3.进行重点检查。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各牵头部门组织力量,必要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各单位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和相关财务账目进行重点检查,汇总检查结果形成检查工作报告,报学校审议。开展重点检查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3月31日。

4.严肃工作纪律。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对于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按党纪党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第二篇】

根据《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行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安排

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精神实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开展学习教育,明规守纪

我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使党员干部明确党纪党规的要求,认清违法界限,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违规公款国内或出国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

三、认真组织,切实开展自查

认真查找和梳理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自查表,由各股室和分管领导开展廉洁自律自查活动,深入清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觉接受廉洁自律监督,遵守政治纪律规定,严守廉洁自律底线。

四、自查情况

经过认真仔细的自查自纠行动,暂未发现我局党员领导干部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

五、今后工作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把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党员领导干部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配套规定精神的违规违纪问题。

(二)加强党性修养。通过党组会、党员大会、职工大会加强学习,使领导干部和党员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的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党性修养。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第三篇】

省直机关工委:

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我办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把整治工作作为近期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好抓实,按照“立说立行”的要求,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保证了专项整治任务的完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实施落实主体责任

(一)成立专门工作组,负责统领自查整治工作。

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作风,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需要,也是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是否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党章,严守政治纪律的一次检验。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开展自查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办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专项自查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负责人和各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自查整治工作组,从服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工作的推进,较好的发挥了主体责任。各支部积极行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作用,明确专门力量负责整治工作,强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各支部逐一对照,认真开展自查

办机关党委将专项整治文件转发至各支部后,各支部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4个方面13项具体专项整治内容和是否“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等内容,一一对照检查,一一查明是否存在问题,并形成支部自查材料报送机关党委。针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各支部都认真分析原因,拿出过硬措施立即整改、严改实改、彻底改。

(三)强化监督责任,开展重点督查

办机关党委在各支部自查的基础上,要求机关纪委委员,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督查。通过强化督查、严明纪律,确保了专项自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二、重点针对三个方面逐一开展自查自纠

(一)倡导节约朴素禁大吃大喝

在规范公款吃喝方面,我办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严格公务接待,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本着热情不铺张,周到不奢华,实用不浪费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接待宴请原则上在机关食堂安排用餐,较好地杜绝了铺张浪费行为。二是严格规范外出开展检查的接待。今年我办承担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各类专项检查就达8项之多,在检查过程中我办坚持做到“同城检查,午餐原则上回单位食堂用餐;跨区域异地检查,严各尊守接待标准,住宿、用餐、交通三不超”,坚决谢绝超标准的接待安排。三是切实规范其他公款消费行为。在举办会议、培训,组织考察、调研期间,坚决做到勤俭节约,不搞公款聚餐,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此外,严把年末、年初重点时段关,以元旦、春节和中秋、国庆为重要节点,加强对干部的正面宣传、教育和引导,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公款送礼、吃喝浪费之风。

经查,今年以来尚未发现有利用公款大吃大喝等现象,更没有发现存在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娱乐场所接待、吃请的行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秉承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精神,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追究请吃者和吃请者相关责任。

(二)制定出台措施禁公款旅游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我办结合出差多,检查多的特点,从办内和办外两方面加强对公款旅游的规范。廉洁自律问题,办领导缝会必讲。尤其是在安排专项检查工作布置会上,办领导总是对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强调提醒,并要求将严禁公款旅游的有关内容写入检查方案,明确相关责任。在到被查单位检查进点见面会上,办领导也总是将有关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要求告知被查单位,请求并欢迎被查单位对我办检查组成员在检查期间的行为开展监督。此外,机关纪委还定期不定期对被查单位开展回访工作,了解落实我办检查组遵守廉政纪律情况。

今年以来,我办从六个方面更加严格地规范公款旅游:一是严格外出学习考察制度,凡因工作需要外出参观考察的,严格实行报批程序,经办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出行。所有公务外出一律实行公务函制度;二是严格出国考察,今年以来我办以取消相关部门邀请的出国考察3批次。同时,可举办不举办培训班、学术研讨、交流等活动等一律取消,以杜绝公款变相观光旅游;三是严禁用公款参加地方学会、协会组织的培训班、研讨班和学术交流;四是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五是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外出旅游向被查单位报销费用,或向被查单位和个人索取有关资助;六是严禁通过工会名义组织公费旅游或利用公节假日集体组织外出旅游。对无视纪律,违反规定,擅自组织或巧立名目变相旅游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党纪政纪处分,并退清应由个人负担的全部费用。今年6---7月,财政部安排我办赴河南省检查县级财力保障水平情况。一个14人的跨省检查组,历时40多天,在河南这个中原大省,面对丰富的旅游资源,对检查组每一个成员来说确实是一个挡不住的诱惑考验。但是,检查组严格执行相关的要求,拒绝当地部门安排接待参观10余次,未发生一例假借检查之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的事情。

截至目前,我办没有发现存在公款旅游现象。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把切实解决公款旅游问题纳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严格做到“谁派出、谁负责,谁同意、谁负责”,进一步规范管理,确保令行禁止。

(三)规范公车管理禁公车私用

在公车管理使用方面,从四个方面入手控制公车使用范围,降低公车运行成本。一是领导带头除公务活动外,任何私人活动均不使用公车,也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向相关监管单位调换、借用、占用公务用车。多数时间,办领导还主动步行上下班,为全办公车使用做出表率。二是从制度入手明确用车的范围和修车的程序。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车辆使用范围仅限于工作,杜绝公车私用。车辆修理由驾驶员先到修车店预估,明确修理的项目,经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在修理过程中严格按照预估单的项目和金额进行修理。对每一辆车的维护保养里程数、重要部件维修、更换时间、汽油充值卡等进行详细登记,为下次维修提供依据。三是从管理出发规范驾驶人员的个人行为。由专人负责车辆的派管,出车必须填写派车单,派车单详细记载驾驶员姓名、出车时间、事由、用车人、出车地点,驾驶员严格按照派车单注明的地点出车,驾驶员于每月初将上月的派车单交派车人员复核。四是从监督入手,防止违规报销车辆费用。经常检查车辆油表、里程表是否计量精准,出长途后要求驾驶员及时报销单据,防止造成单据堆积过多、增加审核难度的情况,杜绝不该报销的单据混入其中。此外,我办建立起节假日收车制度,在节假日期间,要求公车入库封存统一保管。

自查未有发现存在公车私用等现象。XX年上半年我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同期下降近40%。针对公车交通违章问题,我办还将从制度和管理入手明确违章责任,加强驾驶员管理,为下一步公务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此外,我办不存在检查评比、招商引资、办会办展中重形式、声势大、场面大的问题,也不存在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敛财的问题。领导干部带头做到按程序要求申报婚丧嫁娶情况。

三、加强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八项规定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我办将在省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重点建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定期检查机制,防止“隐身”、“变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克服纠正落实八项规定工作是“一阵风”的错误认识和在治理公款吃喝等问题上的观望、怀疑心理,把“不公款吃喝、不违规收礼、不公款游玩、不公车私开、不滥发钱物”的“五不”要求作为不能触碰的“红线”,严格遵照执行,并形成长效机制。

在下阶段的工作中,我办将继续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逐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财政部党组、福建省委、省政府政府的具体规定要求,巩固活动成果,针对我办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完善学习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厉行节约、深化效能建设、加强建章立制、推进反腐倡廉、加强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入手,逐项细化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制定任务书、时间表,逐一加以整改,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树立。与此同时,我办将深入开展清正廉洁、依法监督的活动,通过廉政大会、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党课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不断强化全体干部的廉政意识,使八项规定深入人心,将八项规定转化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树立专员办的良好精神风貌。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报告【第四篇】

市纪委:

按照《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冠山管理区党委对照整治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务招待管理制度,公务招待实行领导审批,限制陪客人数、控制用餐标准,来人用餐一律在机关食堂安排工作餐,不上烟、不上酒、不上高档菜肴,没有出现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或转移到“农家乐”、高档小区、写字楼等公款吃喝现象,也没有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

二、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我区认真落实党员干部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需严格履行重大事项申报审批手续,对家有子女初升高、考大学人员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签订不违反规定举办“升学宴”廉政承诺书,未发现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将宴席化整为零或多次操办,以亲戚朋友等他人名义操办,违规异地操办,私下收受礼金等情况。

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教育,坚持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礼品礼金明察暗访制度,做到逢节必查;建立日常检查、明察暗访、新闻媒体监督体系,未发现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未发现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节日礼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等情况。

四、违规配备使用公车方面。我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制度,目前我区只有一辆公务用车,车牌号为辽N48840,公务用车严格履行主要领导签批手续,不存在超标准配备、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等现象,也不存在擅用封存公车和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情况。

五、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方面。管理区办公用房坐落在北票市爱民路49号,共2层,总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总使用面积1100平方米,办公室用房30间。我区严格落实办公用房制度,不存在超标准使用或多处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接待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办公、生活用房等问题。

六、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方面。我区共有在职财政供养人员34名,在职人员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通过市财政拨款所得,按规定程序实行工资以银行卡方式发放到职工手中。从未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没有没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贴补贴标准,没有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没有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发放现金、有价证券等。

七、违规观光旅游方面。2019年我区没有出国出境学习考察人员。按市委招商工作要求,2019年党政主要领导外出招商引资 10次,每次只带1-2名负责招商工作的同志,做到了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标准报销差旅费用,没有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八、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我区未发现存在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自纠,虽然未发现我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但我区将以此次自查自纠工作为契机,加强今后日常的提醒、监督和检查,确保我区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上级党委和市委实施细则过程中不走样,推动我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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