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受益方案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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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受益方案1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民富裕、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途径和可靠保证。为加快促进大兴区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根据中央和市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思路
以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已取得成绩为基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有发展资源和发展能力为依托,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北京大兴国际机场运营等重大机遇为契机,发挥镇级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推进一部分基础条件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先富起来,带动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富起来,逐步实现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富裕。
二、主要目标
第一阶段:消除薄弱村。到2020年底,市级低收入村全部消除,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基本消除,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
第二阶段:培育重点村。到2022年底,2017年度资不抵债村基本消除,培育一批集体经济发展先进村和示范村。
第三阶段:推广至所有村。到2025年底,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总额和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农村集体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三、实施路径
(一)高效开发优势资源
1.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快推进各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统筹做好入市收益分配工作,增大农村集体经济总量。(牵头单位:区试点办、区经管站)
2.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研究制定《大兴区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推动试点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征收的有效结合,保证宅基地改革和产业发展同步推进,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试点办)
3.预留土地征收项目指标。深化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对有条件预留用地或预留产业用房的经营性开发土地征收项目,采取预留用地、预留产业用房或将预留用地、用房指标折算为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等措施,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主要用途为发展物业租赁经济。(牵头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区经管站)
4.盘活利用农民闲置房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开展农民闲置房屋盘活利用工作,发挥区属企业、社会资本作用,重点发展乡村民宿、文化创意、城乡居民养老、产业配套服务等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特色融合产业;加强对机场周边未盘活农民闲置房屋的统一管理,鼓励农民将闲置房屋作为公共服务活动场所使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国资委、区市场监管局)
5.加快培养农村优秀人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市场经济发达地区的学习交流,整体提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和运用水平;研究建立农村集体经济专家库,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供战略规划、业务指导等服务,将优秀经济能人、致富能手充实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队伍中,打造服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人才团队;全覆盖、分批次培训农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培养,提高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能力;充分发挥村级“第一书记”、党建助理员的作用,推进村庄发展集体经济产业。(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委组织部)
(二)大力盘活集体资产
6.盘活闲置集体资产。进一步加强全区集体资产清查工作,重点摸清闲置集体资产的基础数据和盘活要求。发挥“村资区管”作用,研究建立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场所,成立专门服务队伍,负责统筹盘活全区农村闲置集体资产;与市农村产权交易所加强合作,提高闲置集体资产盘活效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7.探索自主开发模式。预留部分物业等集体资产,采取出租、合作经营等方式,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持久收益。通过预留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探索自持自用、自主开发等模式,逐步提高镇级集体联营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能力。(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试点办)
8.完善已有经营模式。继续深化购买底商、留地留产安置、联村入股等已有集体资产经营模式,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经营效率;加强低收入扶持资金已购置物业的管理,提高低收入村收益。(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农业农村局)
(三)拓宽资金投资渠道
9.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账务分离。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统一领导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委会实行账务分离,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委会的财务往来关系;逐步增加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担。(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10.稳妥开展委贷理财。加强村级委贷理财监管,保障村级股份分红来源。(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11.探索购买优质资产。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购买高端商业用房或竞拍土地等优质资产资源。(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大兴分局)
12.推进村企合作经营。加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本金保障,稳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央企、国企合作投资优质产业,获取市场投资收益;将财政奖补资金纳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试点成功后,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牵头单位:区经管站、区国资委、区农业农村局)
13.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采取入股、合作等多元化经营方式引入社会资本,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利益,并审慎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牵头单位:区经管站)
(四)发展合适特色产业
14.承包公共服务。指导各属地建立健全绿化服务类公司,承包植树造林、养护公共绿地等绿地服务工作;与机场集团加强沟通,指导建立健全保洁、维护等服务类公司,承包机场公共服务。指导建立健全村庄公共服务类公司,承包村庄内垃圾、厕所等公共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机场办、区城市管理委)
15.发展地方特色服务产业。根据社会需求,深入挖掘地方人文特色,充分发挥特色技术人才作用,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逐步发展地方特色服务产业。(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6.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深入挖掘区内优势农业产业,提高农业产业技术含量,强化农业产业创意设计,发展高附加值农业产业。以西瓜、航食、花卉、蔬菜等精品农产品为重点,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兴农业综合体,提高农业产业附加值。研究庞采路农业产业带现代农业发展方向,优化提升庞采路高端特色农业产业带。(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7.发展文化产业。贯彻落实北京市关于发展文化产业有关精神,综合利用闲置集体资产,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农业”创新发展,打造农村文创品牌。结合区位优势、发展趋势等,谋划成立会展服务公司,为大型会展提供各项综合服务。研究参与重点学校、医院引进工作,提供相关配套基本服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和旅游局、新媒体产业基地管委会、区教委、区卫生健康委)
18.发展旅游产业。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推动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充分挖掘永定河、凤河、机场沿线等地域文化,打造特色旅游景区。围绕重点旅游区域,谋划成立相关旅游服务公司。研究利用现有农地、林业资源,逐步打造景观农业,形成特色农业旅游景区。(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园林绿化局)
(五)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19.消除低收入村。加强产业扶持,到2020年底,消除市级低收入村。落实“一村一策”要求,到2020年底,市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试点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20.消除收不抵支村和资不抵债村。通过加强财务规范管理、拓宽集体增收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等措施,到2020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消除比例达到90%,资不抵债村消除比例达到80%;到2022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消除比例达到95%,资不抵债村消除比例达到90%;到2025年底,2017年度收不抵支村和资不抵债村全部消除。(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管站)
四、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大兴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组长由主管副区长杨彦光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郑小毅兼任,负责牵头协调落实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各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的方案制定、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
22.加大扶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做好融资服务,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个人贷款保证保险或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按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投资的行业类型不同,分别提供种植、养殖、安全责任方面的保险保障。深入研究政府资金、项目投入对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促进作用,提高政府资金、项目投入效率;研究安排部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采取“点状供地”方式,支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大经营项目;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牵头单位:区金融办、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试点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3.强化考核奖励。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完善《村干部报酬调整办法》,参照区属国企奖励办法,研究制定《村干部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奖励办法》,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优秀村干部给予奖励,有效激发村干部工作热情。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受益方案2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级两委为民办事能力,根据县委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精乡党委研究特制定我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办法,因村制宜、发挥优势、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多措并举,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目标任务
根据各村级不同现实状况,探索发展村集体经济新的壮大形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稳定性可支配收入,不断满足农村基层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
三、发展思路
各村要在认真学习、总结和借鉴近年来我乡及其他乡镇村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采取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加快土地有序流转,盘活村集体土地存量。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田,加快土地流转,合理开发集体土地资源,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大力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参与土地流转,促进流转主体多元化,使土地流转从以前单一的农户之间的流转向农业企
业、科技人员、专业大户、合作社等参与流转转变,切实提高土地流转实效。鼓励经营管理能手、种养大户进行规模经营,或采取反租承包、合股经营的形式进行开发,创办农业基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二)盘活村级闲置资产,激活村级集体经济活力。村级集体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定量的固定资产,盘活这些闲置资产,对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具有重要意义。对于闲置的固定资产以公开招标形式实行买断、租赁经营,或以投资入股形式参与企业经营,提高闲置存量资产的利用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
(三)利用资源优势,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按照“旅游兴乡”的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各村实际,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建设优势旅游点,采取村级牵头发展恰西、塔里木、恰甫其海水库、吉尔格郎河谷等旅游服务项目,创新形式,开发特色旅游资源项目。
(四)依托各村优势,发展“一村一特”。依据各村现有优势,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力时机,大力发展“一村一特”项目。如:阔格尔森村、阔克加孜克村发展特色林果业种植,阿勒玛勒村、喀拉吐木苏克村发展中草药种植、奥夏干德村、沙尕村发展优质养殖项目,通过打造特色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方法步骤
(一)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5月10日-6月10日)。成立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相互协作,强力推进新型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各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对各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领导,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规划壮大集体经济思路,做好指导工作和提供信息服务,加强对集体资金的监管,严格财经纪律,依章理事,实现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范、可持续的、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
(二)制定发展计划,打造“一村一特”(6月11日-12月30日)。要考虑村集体、全体村民、经营者等几方面的利益,既要做到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确保村集体资产的安全性。做到经济发展有项目,发展有规划,有预期目标,有完善制度,有具体措施,有考核奖惩方案。同时进行不定期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对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总结推广,建立切合发展实际的长效机制。
******党委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受益方案3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推荐2019年度重点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嘎查村的通知》(内组笺字〔2019〕4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嘎查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乌党办发〔2017〕5号),为巩固扩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提升质量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富民党建”为统领,坚持“因势利导、多点突破”原则,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发展路径,不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促进乡村振兴、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xx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持续稳定增长,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全部“清零”,且每个乡镇至少有1个村收入超30万元。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力争每村集体经济收益中经营性收益超2万元。集体经济“多元扶持”机制常态化和长效化,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组织引领。强化村级党组织在发展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功能,自觉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精心谋划,周密组织,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二)坚持因村施策。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特色优势,有针对性地采取一村一策、多村一策等多种有效举措,推动全县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坚持多方帮扶。涉农涉牧单位、包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在惠农政策落实、项目建设、人才支撑、技术支持、教育培训、金融服务、市场营销等方面,提供帮扶支持和服务保障。
(四)坚持长效稳固。健全完善薄弱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机制,努力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做到消除一个稳固一个,确保“消薄”不“返薄”、发展不停步。
四、主要内容及推进措施
认真落实上级和县委、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集聚工作力量,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用好专项扶持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规范、合理、安全地使用好中央、自治区、市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我县安排的1000万元集体经济扶持资金,尽力发挥好撬动效益。
(二)建好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对“十三五”时期建成的第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已投入运营的要加强监管,未投入运营的要加紧协调,尽早并网运营,形成有效收益。
(三)建好用好扶贫项目库实施集体经济项目。继续加大扶贫项目库的建设工作,特别是对集体经济项目中的产业扶贫项目给予大力支持,鼓励行政村大力发展经营性项目和产业项目。
(四)集中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集体经济。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集中支持曹碾满族乡发展集体经济项目。
(五)有效落实金融政策扶持集体经济发展。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扶贫贷款产品、扶贫产业发展基金等,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优惠、优质的金融服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降低集体经济的经营风险。
(六)推广农村电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强化农村电商平台,构建三级电商服务网络,逐步提高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利用率,扩大当地特色产品的网络销售量,增加村集体收入。
(七)强化技能培训支持集体经济发展。把技能培训作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手段,对有就业培训意愿的农民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夯实集体经济人才基础。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实体给予一定额度的贴息贷款,壮大其发展实力。
五、相关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发挥县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调度各方力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各乡镇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结合本乡镇实际,科学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全力抓好组织实施。同时,建立县级领导包联指导制度,对各重点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协调推动,确保质量效益。
(二)增强工作合力。发改、财政、扶贫、农牧、林草、金融、人社、自然资源、水利、税务、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结合要各自行业特点,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给予政策和项目支持。各包扶单位也要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加大对所帮扶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确保2019年底前实现工作目标。
(三)规范“三资”管理。建立健全规范管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三资”台账,对村集体“三资”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
(四)强化考评督导。县委、政府把此项工作列入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考评。同时,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乡镇党委党建述职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