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言稿(样稿) 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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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言稿【第一篇】

一、 光明社区基本情况

光明社区地处龙里县城西南面,全社区共辖16个居民小组,面积为平方公里。全社区共有1859户,总人口5737人,有57名党员。现社区有田土地面积110余亩,社区集体管理林地12456亩。

2017年社区集体固定资产积累达1100万余元,资金积累已

达645万余元,2017年集体经济收入(土地征拔、土地出租、房屋出租)达240万余元元。全社区现有个体工商户120余户,社区现有一处新建酒店,一处1200平方米的房屋门面。龙铁物流等大型企业入驻该社区,龙城国际等大型房开公司进入社区开发,现该社区已发展成一集商贸、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的新型农村社区。

二、发展历程

出租,年出租资金为村集体经济创收40万元以上。参与房地产开发(龙城国际房开商),现有1600平方米房屋挂牌出让。

三、发展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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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集体经济的宗旨是为了让群众得到实惠,带领群众走共同富裕道路。在发展状大光明社区集体经济过程中,冠办街道办事处始终坚持发挥主导作用,依靠群众支持,坚持“民主决策、事务公开、公平分配”原则。同时争取上级政策的支持,创新模式,走市场化发展道路。群众是集体经济发展的主人。冠山街道办事处始终坚持把好“民主决策、事务公开、公平分配”三个关口,凡事公开、凡事民主、凡事由群众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逐渐赢得了群众理解和支持。这样,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就有了生根的土壤,才得以开花结果。传统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主要为资源依赖型,依靠土地和闲置资产获取租赁性收入,仅有的资源空间被挤占后,发展后劲不足,前景有限,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创新发展模式,走市场化发展之路。

1.盘活资产流转地,租赁资源挖潜力。由于地处城郊,光

明社区农村人均土地面积较少,小片闲置土地及荒地又占了相当一部分,社区拓宽思路,施行“资源换资金,存量换增量”的方针,将矿山、地块、集体房屋、摞荒土地等闲置资产,通过出租、承包等市场化运作,融入城市化发展,借梯上楼当“地主”,盘活存量资产、闲置资金,促进社区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

中铁物流城、参与龙城国际房开公司等开展,建设湖南酒店。

2.创办经济实体聚民力,增加创收门路。社区地处城郊,区位交通优势明显,社区因地制宜,依靠社区自身的努力,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由社区班子牵头,整合利用集体资金,采取村集体投入,集体管理的办法,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建立科学的民主决策和利益分配机制。推动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壮大。2017年社区实现人均纯收入6600元,集体积累1100余万元。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积累40万余元。

3.创新机制,规范资金运营管理。群众参与村级资产管理。 2

依据街道出台的《村(社区)“三资”委托管理办法》,完善“三资” 尾托监管机制。取消社区账户,统一由“三资中心”代管。日常开支落实提前报告制度,大额支出必须经街道挂村(社区)领导层层审批。有效规避占用、挪用、套取等违纪行为的发生。街道按照统一模式设置各村(社区)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墙,做到三统一:即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时间。社区民主理财小组介入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督。每月报账后把收入支出全部公开,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在资产资源处置中,坚持全程公开、纪委参与、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有力促进了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责任制,把村干部的报酬增长与集体经济的发展、集体积累的增加有机挂钩,形成内在的激励机制。

3

组织部调研组: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经费投入,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功能,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夯实基层党建基础为重点,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强核心工程”为抓手,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2012年,全市农村集体经济(主要指经营性收入)总收入万元,其中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村3个,收入5万—10万的村5个,收入1万—5万的村16个,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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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言稿【第二篇】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组织执政基础,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发展规划。

近年来,我县各地勇于实践,敢于创新,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途径、新路子,取得初步成效。然而,受基础薄弱、资源不足、开发条件落后等因素制约,村级自身造血功能不强、发展渠道不宽、潜力挖掘不够、发展不平衡、整体实力不强等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据统计,2016年全县394个村集体经济收入为万元,村均万元。其中,年集体经济收入15万元以上7个村,占%;10万元至15万元之间的6个村,占%;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29个村,占%;5万元以下集体经济薄弱村352个,占%,其中包括288个集体经济空壳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以下)。

通过四年努力,使全县集体经济薄弱村全部实现“四有”目标,即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有一定的经济积累,有健全的监管机制。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消除空壳村,使80%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美好乡村省级示范村达10万元以上,使全县394个村集体经济年收益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

2017年,全县扶持80个村开展试点,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40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25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15个;2018年,扶持110个村,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84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18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8个;2019年,扶持发展110个村,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86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14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10个;2020年,扶持发展94个村,其中: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78个,收入在2-5万元以下的村7个,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村9个。

1.坚持创新思路、科学发展原则。以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为导向,合理开发利用现有资源,促进村级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可持续发展。

2.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从各村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办法,因村制宜,合理制订规划,选准合适产业、项目,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坚持村级主体、自愿稳健原则。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在充分尊重村级组织自愿基础上,量力而行,规范操作,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提升村级组织“三资”管理能力水平。

4.坚持整合资源、整体推进原则。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1.对地处偏远、资源匮乏的村,通过发展异地物业项目,实现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一是采取“单村独建、合作联建”形式,在经济基础较好、人口集聚明显的新城区、杭埠工业园区、万佛湖旅游度假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地自建物业楼;二是利用特扶资金等财政补助资金,以统筹统建统购方式建设标准厂房或购置专业市场摊位,以统租经营收入所得,扶持相应村增加村集体收入。

2.对区位条件好、资源较丰富、具有开发潜力的村,通过“盘活要素、开发资源”模式,大力发展各类特色产业、社会服务等项目,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一是资源开发型。通过承包、租赁等形式,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

二是服务创收型。鼓励有条件村以集体名义组建社会服务组织形式,如农家乐统一管理服务中心、生产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提供优质、有偿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

三是以地生财型。以美丽乡村建设、茶谷建设为契机,兴建产业发展配套项目。

四是资产盘活型。对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大会堂、老校舍、旧厂房、仓库、生产装备设施等资产进行资源整合、二次开发,提升容积率,扩充资产量,通过出租或入股形式参与经营,实现集体存量资产增值。

五是合作参股型。通过招商引资,采取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投资入股形式,与业主合作开发投资省、见效快、效益相对稳定的建设项目,获取固定投资回报,增加村集体收入。

3.对处在中间层次的村,通过“政策扶持、结对帮扶”模式,帮助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确保村级组织正常有序运行。继续落实“政府部门联村和领导帮扶联系”制度,鼓励村企结对、村户联合,通过“政策引、资金扶、项目带、信息联”等途径,帮助引进一些项目、资金和技术,创造发展条件。对部分地处偏远、人口规模少、列入萎缩管理且无发展条件的村,则以给予运行补助经费方式为主解决“无钱办事”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想方设法加快发展。各乡镇政府要健全组织机构,配足配强力量,根据各村实际,逐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县农委要认真履行管理、指导和监督职责,切实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落实工作举措;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为村级发展集体经济提供用地保障;县发改、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税务、人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密切配合,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供指导服务。

2.加大资金扶持。县财政每年整合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用于扶持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重点扶持发展物业经济项目,扶持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对列入扶持计划的项目,符合一事一议条件的优先考虑。对通过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山水生态游,开发荒山、荒水、荒地、荒滩等自然资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项目取得稳定经营性收入来源效果显著的存,县财政给予奖励。

3.深化帮扶工作。深入开展部门帮村、村企结对、村银结对活动,并实施帮扶重点转向,坚持从帮扶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转移到发展集体经济收入上来,帮助引进一些项目、资金,创造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要用好管好对薄弱村的帮扶资金,加强各类扶持资金的统筹使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政领导与经济薄弱村结对联系制度,切实帮助联系村解决发展集体经济中碰到的困难与问题。

4.营造良好氛围。把发展和监管村集体经济列入乡镇、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村干部经济待遇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挂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作用,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村级资金运行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财务运行监督管理,确保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安全与完整。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言稿【第三篇】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2023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言稿(样稿) 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用4篇”,我县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的关键来抓,重点围绕开新局、补短板、强引领三个方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百花齐放”。

一、健全机制开新局。完善顶层设计。制定出台《**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发展路径、扶持措施、实施步骤、组织保障等;探索建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监管、审计、预警等相关制度;制定下发《2022年全县基层党建工作项目化任务清单》,将全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九项重点任务之一,实施清单式部署,项目化推进。夯实基层基础。全面实施推进“四亮创建”主题活动、“巴陵先锋十项行动”、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专项行动、清廉支部建设;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清理整合资源。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督促指导乡镇完成所有村(社区)“三资”清理,全面梳理项目、政策等优势资源,汇总建立集体经济项目资源台账。强化调度考核。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坚持工作推进一周一总结、一月一调度;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分解表,打桩定位、责任到人,实行月报告制度;制定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考核办法,实行日常调研、重点督导、年终考评“三个结合”,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效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二、重点攻坚补短板。全县共有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43个,为实现“消薄清零”目标,全力推进重点攻坚。制定方案计划。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清零”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督促43个薄弱村因地制宜制定“强村计划”,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43个薄弱村“强村计划”研判会审。广调研“村村到”。县委组织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43个薄弱村开展“村村到”调研,通过与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座谈交流探讨,听取一线意见建议,厘清集体经济“消薄清零”思路同时传导责任压力。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澄清薄弱村集体经济底子,了解薄弱情况、分析薄弱原因、找准发展路径、选准发展项目,全面建立薄弱村建档立卡信息台账。薄弱村结合实际制定“消薄清零”攻坚计划,明确“消薄清零”主要路径措施、第一责任人以及销号退出时间。实施联点帮扶。根据薄弱村困难程度,择优选拔10名退线干部和13名年轻干部到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积极开展城乡党组织“两结对三互比一联创”活动,39个县直单位与43个薄弱村“一对一”或“多对一”联点驻村帮扶;定期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召开调度会,对资源匮乏、路径不多的薄弱村因村施策。“挂图作战”销号。制定《**县村级集体经济“消薄清零”攻坚行动退出验收操作办法》,实行退出验收销号,全县“一张总图”管到底。按照村级申请、乡镇申报、县级核查、上级抽查的步骤,申报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年底前实现薄弱村全面清零。截至目前已完成7个薄弱村退出验收核查工作。

三、典型示范强引领。组织专题培训。5月中旬,我县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提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能力。常态宣讲进村。围绕乡村振兴调整优化宣讲队伍及内容,持续开展“长工精神”党员教育志愿宣讲,今年以来重点围绕集体经济发展壮大进村宣讲42堂次。开展走村观摩。首次打破乡镇界限,随机分组进行现场教学和研讨交流。全县203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先后走进万庾镇兔湖垸村、三封寺镇华一村、禹山镇瓦圻村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通过现场观摩互学互鉴,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推介典型案例。编印下发了10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禹山镇南竹村立足“长工故里”金字招牌,农文旅融合发展集体经济,引进社会资本8000余万元,实施“红色城堡”“神奇禹山”等项目,去年南竹村被评定为中组部第三批红色美丽村庄试点村。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言稿【第四篇】

为改革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发展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强村富民、同步小康的目标,结合西秀区实际提出如下指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发起总攻夺取全胜的决定》(黔党发〔2018〕19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提升计划,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与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实现扶持一村、脱贫一村、致富一村,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实现2020年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规划先行,有序推进。按照精准扶贫“七个到村到户”要求,认真制定到村到户帮扶规划和措施,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二)产业引领,突出重点。立足贫困村资源特色,重点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

(三)量力而行,合理开发。依托小城镇建设、园区开发、基地建设或落户本地的企业、项目,村级组织可以采取独资、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集体资产资源,实现保值增值。

(四)资源整合,多元投入。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

(五)强化管理,规范运营。加强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引导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逐步建立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营。

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的基础上,改革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通过支持贫困村“两委”牵头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推进资本运营、土地经营、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带村、项目兴村、招工帮村、资金扶村等不同形式,壮大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使贫困村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形成规模,社会事业不断发展,组织能力得到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努力培育一批人均年纯收入超万元、集体经济收入超百万元的示范村,带动全区各行政村(居)特别是其中的109个贫困村竞相发展,实现强村富民、同步小康目标。

(一)推进扶贫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三权分置”改革。

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夏秋攻势行动令要求,强化扶贫资金的扶贫项目导向,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大力推行扶贫资金投入形式的资产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经营管理权归经营者所有、收益权归村集体和经营者共有的“三权分置”改革,收益分配向村集体合理倾斜,贫困户参与村集体收益分红。通过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帮助贫困户增收致富,让贫困户真正分享扶贫资金收益。

(二)创新扶贫资金使用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利益联结机制。将扶贫资金使用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机结合,探索项目资金以村集体经济组织覆盖农户或以集体资本金形式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企业,保底分红,农户是受益主体,村集体经济同步推进的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广订单生产、反租倒包、产业托管、入股分红、资产收益等利益联结方式。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主要采取保底分红和股份分红两种方式,保底分红方式贫困户年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入股扶贫资金的5%并逐年递增,村集体也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股份分红方式贫困户享受分红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量化入股扶贫资金收益的60%,村集体也按一定比例参与分红。各乡镇办还可结合项目村实际探索资产租赁式收益,项目资金建设的固定资产或产业配套设施通过租赁或其他有偿使用的方式产生收益,村集体再将收益的70%分配给贫困户。各乡镇、村可根据脱贫计划安排和贫困户实际情况确定和调整参与分红的贫困户对象。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优先向贫困户提供用工,贫困户还可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扶贫小额信贷”入股、务工增收等获得收益。村集体分红部分可继续入股经营或作为村级公益事业投入、村级工作经费等。资金投入形成的基础设施和配套产业设施所有权归村集体,由受委托的经营主体负责管理使用。村集体与经营主体签订入股合作协议,明确具体权责利,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实施的督促指导。

(三)加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培育。立足贫困村资源特色,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选准主导产业,整合各方资源,突出示范亮点,覆盖贫困群体,提高发展能力,持续稳定增收”的要求,依托各乡镇的农业(扶贫)产业园区,在贫困村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大力培育中药材、蔬菜、茶叶、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等特色优势产业,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鼓励、引导村级组织、有一技之长的党员和创业带富积极分子结合扶贫开发,带头领办或实施扶贫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因地制宜加强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发展,突出“一村一策”特色,确保实现“村村有扶贫产业、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四)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贫困村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基层组织等领域的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饮水、道路、水利、文化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贫困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村以下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由村支两委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组织实施,鼓励就地组建农民施工队承接建设。

(五)加大贫困群众培训力度。围绕产业发展和市场用工需求,组织实施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主要开展就业技能人才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民族特色手工艺培训、技能教育长期培训、经营管理创业培训、扶贫扶志扫盲培训六大类技能培训。以“三女”(持家女、家政女、锦绣女)培训为重点,培养农村妇女创业骨干、能手,充分发挥妇女在脱贫攻坚中的“半边天”作用。以109个贫困村为重点,优先选择贫困村村级组织负责人、党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等,实施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就业。

(六)大力发展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培育发展壮大村级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推行“村社合一”发展模式,确保每个有扶贫开发任务的村(居)特别是贫困村都要成立1个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全部加入合作社,力争覆盖所有农户。积极培育贫困村种养大户、专业户和专业村,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探索龙头企业与村级组织利益连接机制,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支部+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七)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以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完成贫困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股份合作。推广“三权”促“三变”等成功经验,有关扶持资金项目向贫困村倾斜,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农村的各项奖补政策向贫困村倾斜,消除“空壳村”,帮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一)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因素法分配到县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到村到户生产经营性项目;用于村级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民生项目;用于小额扶贫信贷贴息和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等。通过创新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体制,推进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发展壮大,发展基础得到较大改善,带动当地群众实现共同发展致富。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坚持走多元化投入的路子,按照资金使用“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以财政扶贫资金为基础,整合各类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好不同渠道资金的“集聚效应”。

(二)强化风险分担机制。由区金融办牵头、区财政局、区扶贫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两郊办及保险经办机构配合。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或扶贫带动力强且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分散风险。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各乡(镇、办)要指导贫困村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提升乡村“三支队伍”能力,提高基层干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提供组织保障。

(四)加强监督管理。各乡镇办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指导、培训、监督、管理。各村居要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从村(居)民中选出工作主动积极、办事公平公正、敢说敢担当的人员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管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把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作为主要任务,主动作为,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通过加强管理监督,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能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五)加强典型示范。各乡镇办要及时总结推广在发展特色优势扶贫产业、壮大村集体方面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推动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发展,努力培育一批产业示范带,塑造一批脱贫致富典型,打造一批脱贫攻坚亮点,壮大一批农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全区面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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