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指南集聚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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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指南1【第一篇】

为科学有效地做好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防控和应对能力,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在幼儿园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教职工、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规,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行政部门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师幼、家长的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

2.完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幼儿园的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本,及时控制。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部门联动,群防群控。主动加强与区(县)疾控中心、区(县)教育局、所属社区的沟通联系,建立全园信息排查上报网络,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3.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幼儿园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1.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各项防控工作部署和督查

副组长:

主要组员: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保健医生、各班主任

2.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负责每日疫情信息审核及上报区教育局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卫生保健主管,协助组长负责疫情信息上报和资料整理工作

成员:各班班主任

3.疫情处置组

组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工作。

副组长:副园长、保教主任、后勤主任、园长助理、卫生保健主管,协助执行园长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成员:保健医生、班主任,负责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4.宣传组

组长:副园长,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进程的宣传

副组长:保教主任,负责对幼儿和家长的宣教;卫生保健主管,负责从卫生保健的角度开展全园防控工作宣传(含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

成员:保健医生、各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协助开展全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疫情预防宣传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后勤主任),负责疫情防控所需人力、财力、物力的后勤保障

副组长:后勤主任,协助组长负责防控物资准备、园舍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共区域消毒等后勤和安全保障工作

成员:后勤工作人员,负责疫情防控后勤保障具体工作

6.卫生消杀组

组长:后勤主任(保健医生),负责指导和检查全园卫生消毒工作副组长:保健医生,协助组长负责全园卫生消毒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成员:保洁员、门卫、食堂管理员、各班保育员,负责执行或督促执行全园的卫生消毒工作

四、日常工作要求

1.加强疫情监测

(1)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制定并严格执行《幼儿园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门卫管理要求》,在门卫处建立幼儿园健康监测站,配齐设备,培训门卫。从即日起,所有人员入园一律须在幼儿园健康监测站测体温、验身份和登记,体温正常方可入园。

(2)做好教职工的健康监测。开学前,每日开展教职工身体健康状况和出行状况摸排,进行“日报告”“零报告”。开学后继续开展每日教职工健康状况摸排,所有教职工入园前须在门卫处测量体温。幼儿园制作《教职工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记录全园教职工每日体温等健康数据。

(3)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一是把好晨检关。修订并执行《防控新冠肺炎晨检制度》,保健医生和班主任共同把好幼儿入园晨检关,做好来园幼儿的健康检测。二是做好幼儿一日健康观测和记录。开学后,保健室医生、班主任加强每天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一旦有异常,班级在班务日志做好登记,同时上报保健室。三是依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原则,对因病缺勤的幼儿进行登记并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情况并及时报告保健室。四是制定《幼儿入园晨检体温监测台账》,每日记录全园幼儿体温等健康数据。

2.做好信息上报

(1)建立信息排查上报网络,每日及时收集幼儿、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数据向有关单位报送。

(2)开学前,各班主任每天上午10点前对班级师生及家长情况摸底,并统计报告给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工会小组长每天对教职工情况摸底并于中午12点之前统计报告给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两位疫情信息收集人分别将师生情况报执行园长,由执行园长负责每天中午11点前审核信息后上报区(县)教育局。值班园领导每日负责全园师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每天下午5点前由值班园领导在附幼干部群通报。

(3)开学后,每日10:00之前,完成全园幼儿及教职工的健康数据整理并逐级上报。幼儿及家长的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班主任→幼儿和家长疫情信息收集人(保教主任)→执行园长→总园并区教育局。教职工健康数据的上报流程为:医务室及行政值班人员→教职工疫情信息收集人(副书记)→执行园长→总园并区(县)教育局。

(4)明确区(县)教育局和所在社区新冠肺炎疫情报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做好联防联控。

3.开展疫情防控宣教

(1)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掌握信息,向教职工和家长及时传达。

(2)制作《xx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手册》(电子版)《xx疫情防控实操图册》(纸质)等资料,开学发放至每位教职工和家长手中。

(3)制定《xx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方案》,从党支部、行政管理、卫生保健、亲子游戏指导等四个层面推出专题微信公众号。

(4)组织教职工专题培训,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和幼儿园疫情防控制度要求,并进行相关考核。

(5)各班组织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专题教育和生命健康教育,将内容落实到周计划中,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意识,注重增加幼儿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时间,提高幼儿抵抗力。

(6)督促组织教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不与传染病人接触。

(7)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话联络等方式做好延迟入园幼儿的家教指导和心理抚慰,同时宣传幼儿园的防疫工作成效。

4.夯实后勤保障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预算清单》,依据清单,保健室与后勤部门提前采购防控所需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每班配备1台)、医用护目镜等物资,建立好领用台账。

(2)按照标准在园内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将一次性口罩垃圾进行单独处理,严格做好垃圾分类。

5.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1)实行一周一次大扫除,班级与公共区每天按《xx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卫生消毒标准》进行清洁消毒。

(2)要求教职工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按照新冠肺炎防控要求注意开窗通风,带口罩、勤洗手、不串班,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流程中的防控要求。

(3)卫生保健室指导后勤部门做好大型玩具和公共区卫生消毒工作;指导、督促、检查班级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切断传染源,疏散人群,防止交叉感染

(1)制定《xx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校园24小时门禁管理,切断外来传染病源。

(2)制定《教职工返岗管理办法》《教职工返岗承诺书》,摸底并确定教职工分批返岗安排。开学前向教职工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签署承诺书的方可返岗。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返岗:①居住疫情发生小区的必须延迟返岗。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长的必须延迟返岗。③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必须延迟返岗。④具有疫情区或疫情接触史必须延迟返岗。

(3)做好幼儿分批入园安排,向每个家长发放《健康卡》《承诺书》,返园前14天《健康卡》情况正常,家长签署承诺书的幼儿方可报到返园。有以下几类情况必须延迟报到:①具有发热咳嗽症状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②具有疫情接触史且隔离未过14天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③市内居住在有疫情发生小区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④疫情区或途径疫情区返长的幼儿必须延迟报到。

(4)制定《xx疫情期幼儿来离园管理办法》《幼儿来离园期间安全护卫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来、离园管理。开学后直至疫情结束前,家长一律不进入园区,更不能进班,孩子入园自理,由安全护卫队负责安全护卫。离园时则分时分流,由班级教师分别将孩子送到前门和后门,与家长进行“秒应”小程序无接触交接。同时,新学期报到当天,家长提前与班级教师联系,家长分时间段来园,在园门口将床上用品进行交接并办理报到手续。

(5)疫情期结束之前,禁止开展聚集性的活动,避免集中开会和学习,充分利用广播和网络进行办公。

(6)选择远离教室且通风情况良好的地方建立隔离室。为隔离室配置防护服、消毒用品、记录本等必备设施。安排保健医生为隔离室负责人。

五、应急措施

幼儿园一旦发生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1)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及时就诊并向幼儿园请假,不得带病入园、上班。康复后,经保健医生核实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方可入园、上班。

(2)发现幼儿或教职工在园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有则马上启动幼儿园公共卫生突发预案,逐级上报。

2.疫情处置

(1)发现发热或有疑似症状者,应区分是否有疫区或疫情接触史,如无则立刻就医(幼儿由家长陪同),如有则采用防护设备马上隔离,同时报告所在社区和区(县)教育局,由社区联系疾控人员将患者接到至定点医院就医。

(2)发生疫情后,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统计与隔离,配合防疫部门做好疫情消毒处置。

(3)发生疫情后,立刻停课,所有师生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幼儿园负责每日追踪和情况上报。

六、责任追究

发现相关人员有以下行为的,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处理:

1.不执行本预案有关信息报送制度,瞒报、缓报、谎报、漏报本单位或区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2.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事件的组织处理不当的,特别是存在拖延、回避等不负责任行为的;

3.事件发生后,上级对事件组织调查时,不予配合、弄虚作假、设置障碍或授意他人作假的;

4.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导致本单位出现或扩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

新冠疫情防控指南1【第二篇】

一、开学前

1.加强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对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幼儿家长积极配合幼儿园实施各项防控措施,引导教职员工、幼儿和家长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和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等。

2.建立教职员工和幼儿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本园教职员工和幼儿进行全覆盖排查,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的分布情况,精准掌握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教职员工、幼儿在园内各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特别是要精准掌握每一名确诊及疑似病例教职员工、幼儿的康复情况,精准掌握每位教职员工、幼儿返校前14天的身体健康状况,“一人一案”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对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教职员工、幼儿及家长,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3.幼儿居家应注意加强开窗通风、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

4.开学前要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

5.做好园区预防性消毒。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教室、寝室、食堂、图书室、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和室内外场所提前杀菌消毒和通风换气,做好灭鼠、清除蚊卵等工作,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开学前一天,幼儿园应全面检查防疫工作部署的到位情况,再次对园区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

6.幼儿园应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联系,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解决防控疫情所需设备设施、医务人员配备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并优化工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7.开学前应按规范配齐配足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区域的水龙头数量,保证满足需求;在园内各公共卫生间配备充足的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宣传指导帮助幼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

8.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提前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开展安全操作培训,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9.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0.幼儿园应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物资。

11.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二、开学当日

1.教职员工、幼儿返园当天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填写健康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严格入园管理,建立入园体温检测制度,进入园内的所有人员,均须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校。幼儿园应引导家长及幼儿有序入园,避免人员聚集。严禁家长进入教室、寝室等幼儿活动区域。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幼儿,入园时要严格进行健康监测。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幼儿,应由家长陪同主动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允许未解除医学观察幼儿入园。

5.通过多种方式,对家长和幼儿开展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6.按照有关操作规范,统一对教具、器械、玩具、寝具、餐(饮)具及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保证教室、寝室、食堂等地空气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7.幼儿园应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环境消毒等工作。

8.幼儿园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三、开学后

1.上好开学第一课。幼儿园要在开学后及时对所有在园幼儿上一堂公共卫生健康知识宣讲课,重点宣传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同时,在园区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栏,提升教职员工疫情防控意识。不组织聚集性活动。

2.教职员工和幼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学。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幼儿放学回到家后,用75%酒精或消毒湿巾擦拭钥匙、文具、水杯等随身物品,把外套放到通风处。

3.教职员工和幼儿在教学、办公、生活区域内应佩戴口罩,并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乘坐电梯时全程佩戴口罩,排队乘坐,避免拥挤,尽量保持距离。勿用手接触口、鼻、眼等部位。接触水龙头、扶手、门把手、电梯按键、柜台、话筒等物品后,应在流动水下用洗手液或肥皂洗手,或使用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消毒湿纸巾擦拭。

4.在教室、图书室、寝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入口处设置手持式红外额温仪,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入口处设置红外热成像仪,并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5.坚持每日监控全体教职员工和幼儿身体状况,严格落实幼儿晨午检等制度,如发现患病或疑似患病者,应及时上报幼儿园防疫领导小组并及时联系幼儿家长,要求戴好口罩到指定医院就诊,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好教职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幼儿家长,及时批评教育、改正。

6.实行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制度,指导家长培养儿童良好的日常卫生习惯,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场所。

7.全面做好园区环境清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清洁卫生;制定日常消毒工作标准和细则,对教室、寝室、专用活动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幼儿、教职员工聚集场所和幼儿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气(每日通风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8.食堂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有关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

货人员应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9.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10.餐具用品须按照《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高温消毒。

11.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行“分时、分区、分组”就餐制度,避免幼儿聚集用餐。

12.加强校车安全卫生检查。重点对车内座椅、扶手、安全带、吊环等物体表面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剂消毒后,应晾干并及时通风换气。

13.及时核查、补充疫情防控物资,如体温计、消毒用品、洗手液或肥皂、垃圾袋等,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充足。幼儿园应加强值班值守,按要求及时向有关单位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新冠疫情防控指南1【第三篇】

01疫情解除前工作

1.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严禁面向学生和家长开展招生宣传、讲座交流等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含学员,下同),可通过在线平台、微信、电话、QQ等渠道,给予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对暂停线下集中培训服务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家长和教职工提高防范意识、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4.建立师生信息动态台账。对在聘的教职工和登记在学的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全面覆盖、准确掌握其假期去向及健康状况建立台账。要重点关注有重点疫区居住史或旅行史、与重点疫区外来人员有密切接触史以及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教职工和学生,并督促其按照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7号)(第9号)要求做好相关报备和隔离工作,对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个人要密切关注。关心关爱教职工和学生,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师生员工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

5.加强信息报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6.返肥人员隔离工作。在湖北省滞留人员要严格执行所在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暂不返回合肥,并做好本人、家庭成员的防护工作。从湖北省以外地区返肥人员须在返肥1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主动接受测温,按规定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所有有相关流行病学史(包括湖北省等重点地区旅居史,曾与重点地区发热或呼吸道症状人员有接触史、曾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接触史)的、离肥或返肥经停湖北省的、与来自湖北省人员有密切接触史的返肥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不得外出。

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居住的教职工,严格执行所在社区(村)管理要求,做好本人、家庭成员的防护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线上教学辅导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根据防疫工作需要的紧急调配。在市区或县(市)域居家医学观察、居家自我观察管理的师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和学校报告,由社区(村)组织上门收治,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

02线下培训恢复前准备工作

7.做好线下培训开展前的准备工作。各类培训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办学场所环境卫生清扫和消毒工作,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加强教室、集中办公区、接待服务区、食堂、家长等待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保洁和定期消毒工作。疫情尚未解除前停止使用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重新开启使用前应规范清洗和消毒。做好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及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储备,并安排专人管理。设置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制定出入检查制度、师生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实施人员,明确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具体流程,在合适的场所设置暂时隔离观察室,配备必需物资,全力做好保障。

8.制定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各类培训机构要做好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明确责任到人,细化落实责任。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法定代表人要依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9.完善工作机制。各类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准确掌握信息,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加强联防联控。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落实各项要求,履行好防疫责任。

10.调整培训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延迟线下集中培训服务工作方案,摸排教师情况,保证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坚持减少流动和确保安全的原则,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职工开展线上集中备课、试讲、学习和培训,创新培训服务方式。

11.做好新进教职工的健康审核工作。新进的教职工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需进行健康状况摸排、监测,确保新进教职工身体健康。

03线下培训恢复后工作

1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加强疫情防控领导及人员配备等组织管理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岗位责任,相关人员在岗在位,确保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及时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及教育主管部门等部门的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运行,培训活动有序进行。

13.持续保持办学场所环境卫生。坚持培训期间每日定时对教室、集中办公区、接待服务区、食堂、家长等待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区域进行清洁卫生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加强食堂疫情防控,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采取打包方式自行带走,不在食堂集中就餐。及时补充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手部卫生,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粪口传播。

14.落实疫情动态监测制度。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教职工和学生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严格人员出入检查、佩戴口罩等工作。密切监测学生和教职工的健康状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做好登记工作。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

15.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继续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公告栏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及家长和教职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16.结合实际调整培训计划。不得超纲、超前、应试教学。加强对授课教师的规范化管理。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评比、比赛、展示等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跨校、跨区域的交流研讨调研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提倡线上集体备课,提倡教师之间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网络方式开展教研活动。

17.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18.加强安全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原则上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疾病流行期间,家长在培训机构门口接送学生,不进培训机构家长等待区内停留等待;家长若确需进培训机构内等待接送学生的,须做好家长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除开展正常的教学活动外,一律暂缓组织任何聚集活动。

新冠疫情防控指南1【第四篇】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场、超市等的疫情防控。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冷链食品要求、限流限距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

二、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人群防护。

三、环境卫生要求

(四)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六)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刊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七)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

(八)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九)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个人卫生防护

(十)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十一)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十二)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冷链食品要求

(十三)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四)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六、限流限距措施

(十五)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六)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

(十七)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十八)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十九)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规定,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七、应急处理措施

(二十)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十一)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及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抓好商场、超市防疫工作落实,建议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量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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