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指南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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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防控指南【第一篇】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正常运营的商场、超市等的疫情防控。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疫情防控制度、环境卫生要求、个人卫生防护、冷链食品要求、限流限距措施、应急处理措施等。
二、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一)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二)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三)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就医。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进行核酸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人群防护。
三、环境卫生要求
(四)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五)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六)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刊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七)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存储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
(八)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九)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四、个人卫生防护
(十)工作员工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十一)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接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十二)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五、冷链食品要求
(十三)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十四)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六、限流限距措施
(十五)应设置“一米线”,提醒顾客排队付款结账时保持安全距离。工作员工与顾客服务交流时宜保持安全距离,顾客选购商品时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
(十六)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
(十七)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十八)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十九)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规定,继续执行上座率不超过75%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七、应急处理措施
(二十)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二十一)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及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抓好商场、超市防疫工作落实,建议采取缩短营业时间、控制顾客数量等措施。
新冠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2020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具体事宜由XXX负责。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假期中全面排查
1.寒假期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部门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行程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误报,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2.全体教职工需于2020年2月7日前返XX,返XX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
返XX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部门要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与应急知识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活动,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外地返XX者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自我隔离、登记并上报。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需在家自主隔离14日无症状后方可到校上班。
3.各教学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或在疫区、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部门按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
(二)开学时全面检测
1.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为2020年2月XX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正式开学前,部门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尤其是对到过湖北和接触过湖北来XX人员的教职工到属地卫生服务中心登记报备的落实情况)。
2.教职工不要私自提前返校上班,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须通过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方可返校。
3.返校当天,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情统计。对体温超过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务室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进一步检查,同时将患者情况及时报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上班时全程防控
1.做好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了解身体异常教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班。
3.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
4.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班汇报,并逐级上报,总值班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5.对被隔离治疗或在疫区等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合理调配。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教职工,确保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教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位教职工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
(四)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如多锻炼、少熬夜、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战。
新冠疫情防控指南【第三篇】
一、恢复线下培训前
1制定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
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登记、具备办学资质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要求,精准制定教职员工(含校内外聘、外包人员,下同)及学生(含学员,下同)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分支机构或培训点需制定独立的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要在恢复线下培训时间确定后四日内,将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实地验收合格,且反复推演后方可组织实施。公布的恢复线下培训时间前不组织线下培训,机构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组织线下培训,师生和机构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组织线下培训,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未通过审核、实地验收不合格、未反复推演不组织线下培训。
2完善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
根据《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结合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并完善三案九制,即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校外培训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校外培训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教职工、学生晨午(晚、课前)检制度和健康巡检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消毒清洁制度,传染病隔离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机构、班级、家庭协同防控工作联系网络,畅通信息,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机构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街道社区等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不断健全防控措施和疫情处置机制,加强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构筑机构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3开展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排查。
每天排查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档案,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动态管理。对照《安徽省学生和教职员工新冠肺炎风险人群判定标准》,确定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等级。根据健康状况确定返校人员名单,坚决杜绝教职员工和学生带病、带隐患返校。所有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根据《安微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签订承诺书。
4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有序分批返校。
根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安排,通知在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有序返回办学场所所在地。所有返回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凡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教职员工,要在返校前14天向机构及社区申报,并自觉居家隔离观察。对仍在武汉等重点疫区和境外的人员,可以暂缓返回办学场所所在地,根据当地疫情防规定,“一人一案”,再确定具体校时间。实行教职员工分批返校返岗,不符合返校返岗条件、未经机构统一安排不得提前返校返岗,要求教职员工采用合理的方式返校返岗并做好个人防护。返校返岗教职员工纳入机构防控日常管理。恢复线下培训时间确定后,落实错峰、分批开展培训的要求,及时将恢复线下培训通知、课时安排、注意事项及联系人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机构相关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分班分批有序安排学生恢复线下培训,提倡采用网上报到方式,减少学生聚集频次。要求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做好个人防护。
5做好防控物资储备、隔离观察场所设置等工作。
落实《安徽省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要求,返校前至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用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多渠道自主筹集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检测仪及体温计等防控储备物资,安排专人管理,科学、安全存储。设置隔离(健康)观察室,按标准完成隔离(健康)观察室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观察)办法、要求,落实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防疫部门、定点医院发热门诊的联络人及联络方式,以备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健康)观察。
6开展环境卫生整治。
清扫和消毒所有场所,彻底消除卫生死角,保持环境整洁,加强各类场所的通风,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调整清洁和消毒频率,按照不同场所的物点开展预防性消毒,对门岗区、教学区、图书馆(室)、食堂、宿舍、公共浴室、卫生间、生活垃圾站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监管,确保办学场所符合国家和省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检查办学场所供水设施设备,尤其要高度重视洗手设施的修缮和完备。提供餐饮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招收寄宿学员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做好食堂供餐和住宿安排准备工作。
7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
继续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向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引导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做好科学防护。同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有,增强教联员工、学生和家长法律意识。恢复线下培训前对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包含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全员培训,开展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所有人员掌握应急处置工作流程,依法、科学、精准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8加强办学场所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同一教学时段内生均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规定,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根据学生数,合理设置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进入办学场所。严格落实办学场所封闭式管理,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恢复线下培训前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进入办学场所。符合返校返岗条件的教职员工和确因防控工作需要进入办学场所的人员进入办学场所时,必须严格落实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手卫生措施后再进入办学场所,严禁任何人带病进入办学场所。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学场所。
9调整培训计划。
结合实际完善延迟培训工作方案,摸排教师情况,保证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好新进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健康审核工作。新进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除符合有关规定外,还需进行健康状况摸排、监测,确保身体健康。不得违规开展校外线上培训。向教职员工、学生及其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对暂停线下培训活动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并妥善处理好调课等相关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和家长以及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返校途中
1做好个人防护。
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返校时,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落实好返校途中防护措施,注意做好个人防护,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密切接触者的调查。到办学场所按培训机构要求报告,登记相关信息,填写健康卡。
2强化门岗区管理。
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应分批、有序返校。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强化门岗区管理,未按规定时间返校的,经汇总后重新安排返校时间。
三、恢复线下培训后
1保持办学场所环境卫生。
重点场所环境卫生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执行,做好消毒通风,对教室、办公室、门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进行消毒,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提供餐饮服务的,提倡自带餐具、分段错峰、分餐进食,避免聚集。招收寄宿学员的,应加强宿舍管理,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及时补充物资储备,及时采购补充口罩、消毒液等消耗性物资,保证消毒清洁工作及时有效开展,全力做好服务保障。
2加强安全管理。
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重点场所防控工作指引》,强化门岗区等重点场所管理。继续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要求,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学场所。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办学场所的,需提前联系机构并获批准后,由机构对照健康标准确定入校人员名单,必须严格落实入校时查验身份、体温检测、入校信息登记等流程,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加强出入管理,学生分班分批到校、离校,切实防止机构门口交通拥挤及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合理安排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减少交叉接触。加强家长接送行为的宣传教育和管理,通知家长培训前测量学生的体温,凡有咳嗽、发热等症状者一律不得接受培训并及时告知。引导家长在培训机构门外合适地点接送学生,家长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不聚集、不交谈,即送(接)即走,一律不进入办学场所。按照《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师生员工个人防护手册》要求,指导督促教职员工和学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
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督促学生和教职员工做好自身防护,按要求佩戴口罩,及时洗手,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4落实疫情防控“四案”“九制”。
结合实际,强化组织保障,落实疫情防控“四案”“九制”,即恢复线下培训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落实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制度、学生晨午(晚、课前)检制度和健康巡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出入人员管理制度、消毒清洁制度、传染病隔离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密切监测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状况,做好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报送,不得漏报、迟报、瞒报。法定代表人要依法履行责任,全力做好服务保障。继续强化联防联控,做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确保部署到位、责任明确到位、人员组织到位、情况摸排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应急措施到位、自查自纠到位、联防联控到位。
5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
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如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按照《安徽省学校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管理指引》,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联系属地卫生防疫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调开展相关处置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6规范培训行为。
规范、细化培训安排,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不得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考试、评比、比赛、展示等活动,不组织、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交流研讨调研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集中备课。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收费的规定,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新冠疫情防控指南【第四篇】
▲落实主体责任,商场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工作。完善疫情防控制度,要有适量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设置应急区域,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
▲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员工熟悉责任分工、环境卫生、个人防护、异常情况处置、人员疏散等工作要求,做到有条不紊。
▲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身体不适时应及时报告并送医。对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等高危风险的从业人员要进行核算筛查,实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人群防护。
▲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人员分流。在商场、超市入口处,要张贴健康码图识,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亲友代办、出示“通信行程卡”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加强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节日期间人流密集要增加消毒频次,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储物柜、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公共垃圾桶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
▲保持电梯、咨询台、售货区、洗手间、生鲜区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生鲜区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公共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工作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做好手卫生。工作服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清洗、消毒。禽畜肉类和熟食区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工作帽。生鲜宰杀等特殊摊位的经营者除工作服外,按防护要求需穿戴防水围裙、橡胶手套等。
▲工作员工在物品交换传递时应当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直接接触。
▲顾客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防范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的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不销售相关手续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
▲鼓励将进口冷链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通关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追溯码,在销售区进行张贴公示,让顾客放心消费。
▲根据不同阶段疫情防控要求,通过管控分流,减少商场、超市内顾客人数。
▲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款,尽量减少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倡导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鼓励商场、超市提供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防范疏解购物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商场中的剧院、娱乐等公共场所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门有关规定,根据不同阶段疫情防控要求,控制上座率,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人员距离。
▲当商场、超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同时立即关停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确诊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空调通风系统,在当地辖区镇、街道卫生院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