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考核标准【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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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员考核标准【第一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村级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封山护林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级护林员是指经村民委员会依法依规聘任的护林员。本镇行政辖区内所有村级护林员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村级护林员队伍是镇人民政府和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基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是直接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

第四条  村级护林员由其所在村负责管理,镇林业站负责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工作考核。镇林业站要建立村级护林员管理台账。

第二章   村级护林员的选聘

第五条  村级护林员选聘程序:先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民主推荐,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7天),再由村民委员会聘任。村级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到期后可续聘。聘任后,村级护林员应与村民委员会签订护林责任状,并报镇人民政府、镇林业站备案。

第六条  村级护林员的选聘条件:

(一)热爱林业工作,具有一定的林业基础知识,熟悉责任区域及周边山区地形、林情,常年在当地从事农事活动,不得外出经商,能适应封山育林管护的野外工作环境。

(二)年龄在20—60周岁,有手机。

(三)身体健康,事业心、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有正义感,无违法犯罪前科;

(四)在职国家工作人员、现任在职村干部、长期在外从事副业者均不得担任村级护林员。

第三章  村级护林员工作职责与权利

(一)宣传贯彻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尽职尽责做好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确保本保护区域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不受破坏。

(二)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开展森林资源经营区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防火等各项管护活动;做好封山育林相关标志、设施的管护工作。

(三)定期巡查护林责任区:防火期内(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5月10日)每天巡山,特别是在重点防火期内必须每天鸣锣巡山,建立管护工作登记簿,记载好巡山护林过程中的各方面情况。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林地、造成森林火灾等破坏森林资源和违章野外用火、毁坏护林标牌设施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触犯法律法规的须及时报告林业部门并协助查处。

(四)协助管护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火灾调查、森林病虫害测报与防治。发现森林火警及时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报告并协助村民委员会组织扑救;发现森林病虫害疫情及时向当地林业站报告。

(五)协助管护单位开展对封山育林责任区的营造、抚育、监测和保险定损等工作。

(六)完成管护单位和镇林业站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村级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盗砍滥伐、乱捕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村级护林员有权制止。

(二)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和要求进行采伐的,村级护林员有权制止,并及时向村民委员会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

(三)对违法违规进行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村级护林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村委会、林业站、镇人民政府。

第九条  村级护林员的报酬:县财政给予村级建档立卡护林员省级补助费:10000元/人/年,县级:5000元/人/年。村级护林员护林工资由财政按政策直接打卡到护林员扶贫卡(省级)或惠农卡(县级)上。

第四章  村级护林员的考核与奖惩

第十条  镇人民政府和镇林业站每半年按100分制对村级护林员的管护工作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兑付补助费。

第十一条  村级护林员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巡查森林防火、偷砍盗伐、乱砍滥伐、乱占林地、宣传发动、值班记录、林区秩序以及配合上级中心工作等。

第十三条  村级护林员考核按《陈家坊镇村级护林员考核办法》执行。凡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上(含80分)的,发放全年护林补助费;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至80分之间的,发放全年护林补助费的80%;考核得分低于60分的,全年护林补助费不予发放,并予以解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二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切实保护、管理、培育和发展林区森林资源,加强国家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保障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顺利实施,科学设置、有效管理项目护林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青海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林员是指班玛县林业局根据生态工程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需要所聘用直接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护林人员。

第三条护林员的选聘原则是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处事公道、身体健康,能胜任护林工作。

第四条护林员队伍是班玛县林业局在基层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队伍,直接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第五条  护林员由所在乡镇负责具体管理及工作安排,由林业局负责技术培训及考核。

第六条护林员的编制由局以管护站为单位,根据辖区管护面积、管护难度及实际工作需要核定。

第二章 项目护林员聘用与辞退

第七条护林员选聘程序

护林员由各乡镇、各管护站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实行考察推荐,县局组织实行公开选录,在公开选录阶段,各乡镇政府、县林业局要切实履行公开、公平的原则,则有录取社会护林员,坚决杜绝不公开录用,导致“世袭制”,“亲戚制”继承的现象发生,确定后签订《班玛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护承包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报防火办备案。

第八条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制。

第九条护林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统一及民族团结,自觉贯彻、执行、宣传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当地护林公约、乡规民约,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热爱林业工作,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山情、地形、林情。

(三)、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岁以上、55岁以下,身体健康满足护林工作需要。学历高、或者曾获得乡镇级以上嘉奖和优秀的青年可凭相关手续优先报考社会护林员职位。

(四)、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工作制度,吃苦耐劳,为人正直,办事公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在群众中具有一定威信,敢于同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六)、自备有通讯工具、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者优先。

第十条护林员实行管护区承包制,承包期为1年。

第十一条承包期内护林员因不履行职责、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需要在承包期内辞退或更换新的项目护林员,管护站需及时按选聘条件和程序推荐新的拟聘人员,报林场、林业局审批、局天保办备案。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各乡镇报县局同意后予以辞退,解除承包合同。

(一)、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行为的。

(二)、不服从管护站管理,不遵守管护站、林场、林业局规章制度,工作散漫,纪律松弛,情节较重的。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护林工作的。

(四)、管区内发生毁林案件,情节严重的。

(五)、管区内发生森林火灾、非法占用林地未能及时制止和上报的。

(六)、监守自盗采伐林木的

(七)、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致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遭受损失的。

(八)、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或与非法犯罪分子内外勾结的。

(九)、破坏内部团结,影响管护站内部管理及工作正常开展,情节严重的。

(十)、被司法机关追究行政、刑事责任的。

(十一)、道德败坏、社会舆论较差的。

(十二)、从事其他活动,对林业形象造成损害的

(十三)、上级部门停止拨付项目护林经费的。

(十四)、其他法律、法规及局、场规定应予辞退的。

第十三条  年满55周岁或身体不能胜任项目护林员工作岗位的,不再聘用。

第三章护林员职责与权利

第十四条  护林员主要职责

(一)、积极宣传、贯彻《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国家、地方及局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

(二)、在责任区内开展日常巡查,保护好责任区内的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做好每日检查记录。

(三)、及时发现并全力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荒等破坏(危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并及时报告各乡镇。

(四)、积极协助执法人员查处盗伐、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和各种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案件。

(五)、督查并制止违章野外用火,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并组织、参加扑救。

(六)、积极参加管护站组织的其他工作。

(七)、积极参加并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公益林建设及病虫害防治等各项工作任务。

(八)、积极协调局、场与当地群众关系,妥善解决有关林牧矛盾和各种纠纷。

第十五条护林员的权利

(一)、对各种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

(二)、护林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护林工作提出建议,管护站及县林业局须高度重视,及时研究是否采纳。

(三)、享有承包合同规定的工资等待遇。

(四)、护林员在承包期间对解除合同或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宣布解除合同(考核)结果的10日内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复议。

第四章护林员管理及考核

第十六条社会护林员管理纳入乡级管理工作当中,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和管理,落实监管人员,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县林业局要加强对项目护林员的监督、考核。每年年底,县林业局要组织以人事部门对各乡镇护林及社会护林员进行年终考核,并制定考核办法。管护站站长为项目护林员管理第一责任人,护林员因工作原因受到处罚时,管理第一责任人也须承担相应工作责任。

第十七条  护林员实行划片承包制

护林员实行持证上岗支付,各管护站根据辖区面积、地形及森林资源、人员状况进行划片承包,将山头、地块、林班落实到每个护林员身上,签订管护承包责任书,县林业局工具社会护林员基本信息,管护面积等制成上岗证,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并根据承包责任书做好对护林员的检查工作,做好检查记录。

第十八条管护站对护林员按照局有关职工管理制度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考勤及上下班制度,严禁迟到、早退和旷工等现象发生,严格请销假制度。

第十九条  护林员原则上实行在管护站居住,集中管理,各管护站根据本站条件,可做适当调整。

第二十条各管护站要加强对护林员的学习组织工作,定期组织项目护林员认真学习有关《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及《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及局、场文件,并做好学习记录,不断提高项目护林员的思想认识及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根据安排,护林员要积极参加局、站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并加强自学,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二十一条护林员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工作情况,隐瞒不报、漏报的,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加强安全生产,自觉遵守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严禁一切形式的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十三条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护林员的日常考核工作,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管护站检查护林员工作、学习及巡山记录情况,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依据。

第五章护林员经费与待遇

第二十四条社会护林员按照国家要求只享受国家每年拨付的工资外,无任何其他经费,县林业局在年底考试时可适当抽出资金对全年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做出贡献的护林员给予表彰,护林员每年均配发巡山记录本,巡山袖章等,均由林业局解决。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五条护林员在承包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护林员在担任护林员期间,责任区内无森林火情、违章野外用火,未出现森林病虫害,无偷砍滥伐、乱捕滥猎、非法占用林地,毁林砍柴和破坏造林地、封山育林区及其他林业建设基础设施等现象,护林成绩突出的。

(二)、制止破坏森林资源措施得力,使国家森林资源免遭重大损失的。

(三)、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贡献突出的。

(四)、拯救、保护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功的。

(五)、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案件,为保护国家森林资源与违法犯罪分子英勇作斗争的。

第二十六条在承包期间,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护林员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对待(旷工一天扣发500元),一个月内达3次、全年旷工累计达5天以上(含5天),予以辞退。

(二)、护林员在工作期间擅自离岗的,查获一次扣发当月工资200元,当月累计达3次的扣当年工资的50%;年内累计达5次以上的,给予辞退。

(三)、护林员在工作期间,不服从管护站管理的,不佩带护林标示的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50%;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半年内累计5次的,给予辞退。

(四)、管区发生林业行政案件,每起扣发当月工资的20%。项目护林员未及时制止或发现后不及时上报的,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一年内发生三次的予以辞退。

护林员管区内发生林业行政案件,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可不予处罚。

(五)、管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的,每起扣发当月工资的20%。护林员不及时制止或发现后未及时上报的,第一次扣发当月工资的30%,第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一年内发生三次的予以辞退。护林员管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积极协助森林公安机关破案的,可不予处罚。

(六)、护林员因工作不力,致使管区内发生重特大林业刑事案件的,予以辞退。

(七)无视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督查,不尽责、不作为、不配合的,第一次扣发全月工资,第二次予以辞退。

(八)、管区内发生非法占用林地5亩以下,护林员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生非法占用林地5亩以上(含10亩),护林员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予以辞退。

(九)、管区内发生违章野外用火一次,护林员未及时制止并上报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0元。

(十)、护林员因工作不力,致使管区内发生草山火灾的,一年内第一次发生的扣发当月工资50%;第二次发生的,扣发全年工资的50%;全年累计发生3次的,予以辞退。

(十一)、护林员因工作不力,致使管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一年内发生一次扣发当年工资的50%;全年累计发生2次的,予以辞退。

(十二)、护林员在工作期间,对管区界限、范围、山情、林情、社情、管护及防火形势不清楚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

(十三)、护林员不积极参加学习及其他劳动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并给以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十四)、不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经教育批评仍不改正的,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100元,屡教不改的予以辞退。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护林员的考核:玛可河林区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玛可河林业共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其他地区由县森林

防火指挥部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县林业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三篇】

、客服分级:分为初级客服、中级客服、高级客服、资深客服四个类别。二、工资及考核标准(一)

基本工资以客服职称划分,分为初级客服、中级客服、高级客服、资深客服四个类别。1.

初级客服要求:

1

了解关于电子商务礼仪,对电子商务销售有一定基础.

2

能够有效的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

3

了解公司下单流程和货品基本常识,熟悉商品规格和参数

4

能够有效的指导顾客完成下单.

5

在本职岗位能够很好的有针对性进行品牌宣传.

6

很好的配合好公司的各项(促销)工作的展开、反馈顾客的需求.

7

服从公司的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2.

中级客服要求:1

熟悉电子商务礼仪,对电子商务销售有良好基础.2

能够很好的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

3

熟悉公司下单流程和货品基本常识,熟悉商品规格和参数

4

能够有效的指导顾客完成下单

引导顾客消费

5

在本职岗位能够很好的有针对性进行品牌宣传.

6

很好的配合好公司的各项(促销)工作的展开、反馈顾客的需求.

7

服从公司的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8

必须在初级客服上干满3个月以上

3

.

高级客服要求:1

熟悉电子商务礼仪,对电子商务销售有很好的基础.

2

能够有效的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顾客进行有效的沟通.

3

熟悉公司下单流程和货品基本常识,熟悉商品规格和参数

4

能够有效的指导顾客完成下单,引导顾客消费5

在本职岗位能够很好的有针对性进行品牌宣传.6

很好的配合好公司的各项(促销)工作的展开、反馈顾客的需求.

7

服从公司的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8

必须在初级客服上干满1年以上

9

协助主管完成部门的管理工作

10

具备新进员工的培训管理的能力

11

对每月的顾客情况的反溃和统计工作

12

协调各个部门处理有关问题

4.

资深客服要求:1

熟悉电子商务礼仪,对电子商务销售有很好的基础.

2

能够很好的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和顾客进行沟通.3

熟悉公司下单流程和货品业务知识悉商品规格和参数

4

能够有效的指导顾客完成下单引导顾客消费5

在本职岗位能够很好的有针对性进行品牌宣传.6

很好的配合好公司的各项(促销)工作的展开、反馈顾客的需求.

7

服从公司的管理的,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8

必须在客服上干满2年以上

9

协助主管完成部门的管理工作

10

具备新进员工的培训管理的能力

11

对每月的顾客情况的反溃和统计工作

12

协调各个部门处理有关问题13

能够独立带领客服团队

出色完成主管安排下的任务

重度违规

1、旷工20

分/次2、当班时间与客户发生口角争执或冲突(有效投诉)

20

分/次3、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工作区域10

分/次4、未经允许私自拆卸公司的设备带出公司

20

分/次,同时照价赔偿

5、当月未良好履行客服人员的工作职责

(违反中度违规中的两条或以上,

违反轻度违规四条或

以上)

,追加扣分20

分/次6、未在流程控制时间内处理突发事件,超过

30

分钟以上

20

分/次

以上规定为初稿,公司可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本规定自2013年10月份执行。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五篇】

主要是指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重点在于是否有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是否公道正派、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是否坚决执行公司的决策部署等。

主要指干部履行职责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综合业务素质主要包括个人素养、专业知识、政策水平以及创新意识等,业务能力主要包括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等。重点在于对公司决策部署的学习理解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主要指干部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是否勤恳敬业、积极主动、尽职尽责以及到基层一线开展工作的力度和效果。重点在于推进生产经营中心工作过程中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努力程度。

主要指干部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干部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和取得的绩效。重点在于推进公司重点工作上做出的成绩和贡献。

主要指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重点在于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是否履行廉政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是否有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等。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六篇】

1网店运营专员

量:即一个独立访问IP在24小时内访问网店页面的数量,一个独立访客重复访问一个页面只计算一次PV;该数值可以反映网店的整体表现水平,包括页面视觉体验、页面间关联度水平、商品吸引度等,是提升下单转换率、成交额、客单价的重要基础量化指标。

量/UV量:即人均访问页面量;该比例数值可以更直观的反映出网店的顾客粘度,商品款式是否吸引人,价格合理程度、商品类别可选性强、商品的页面表现是否细致到位。

C.成交人数:即实际发生购买的人数。

D.订单转换率:即成交人数/UV;该数值是双向考核指标,一方面可以考核运营人员对于网店运营的整体水平,一方面可以侧面佐证推广部门通过网络推广所带来的独立访客的质量水平。

E.成交额GMV:网店单位时间内的销售额,以客户最终付款为定义标准。是目标管理的最核心KPI指标。

F.平均停留时长:反映顾客粘度的重要指标,该数值可以反映网店的页面布局、内容、商品丰富度、栏目导航等方面的状况。

G.客单价:即每独立访客在一次购物时的成交额,平均客单价计算公式为:成交金额/成交人数;商品组合状况、商品详情页关联状况、促销活动、商品价格对该指标有直接影响。

2.推广专员

:即网店独立访客数量(以一台终端电脑访问为基准,不以IP为基准),可以最直接的反映工作人员通过网络推广帮助网店获取的顾客数量。

B.到达率:计算公式为,页面到达次数/广告展现次数;可以直接反映广告投放的获取用户效果(此用户为广义用户),从而反映广告投放的曝光水平、投放渠道的准确性;还可侧面反映广告内容的合理性。

C.跳出率:即进入单页面后并未做二次跳转动作的UV访客占单页面总UV访客的数量比例。跳出率高通常表示进入网店的访问者对于网店不具针对性,推广路径不准确,访客质量不高。该值是考核推广人员对于能否获取有效UV的关键评定值。

平均获取成本:单位费用投入结构/单位UV量,即获取一个UV所投入的费用成本。该值可以评定推广费用的投入水平。

E.订单转换ROI:计算公式为,单位费用投入结构/订单量,即每获取一个订单所花费的成本;成本越低,说明推广人员对于费用的使用有效性越高

F.新增UV量:即单位时间内新增加的顾客比例,新用户比例越高对于订单量增加及成交额增加越有利。

3活动策划专员

A.平均点击率(点击次数/UV量):即每单位UV点击活动页面的次数,点击率越高,说明活动的受欢迎度越高,该值可以考评活动的整体策划水平及活动关键点表现水平。

B.活动订单比例:活动期间内,日均促销活动订单占日均总订单数量的比例,该值可以反映出促销活动对于增加订单量的贡献作用。

C.活动成交额比例:活动期间内,日均活动订单成交额占日均订单成交额的比例,该比例若低于B活动订单比例,则说明活动订单的客单价低,活动对销售额及利润的贡献偏低。该值可以评估策划人员促销策略的核心贡献度。

D.活动订单转换率:即活动期间内的促销活动成交人数/访问活动页面UV量;在活动期内该比例若高于网店的日均订单转换率,则说明该活动对于网店运营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成交额/活动投入成本):ROI系数越高,说明费用利用率越高,该值考核对于活动费用的控制情况。

客服部非主管人员部分:

4在线客服专员

A.及时响应时间:顾客咨询时,客服人员的响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0秒。回复客人的UV数不超过5个;该值考核客服人员的反应速度及服务质量。

B.服务态度:主要针对违规用语进行考核。原则上每月出现的违规用语不能超过5次。

C.差评次数:由于服务态度问题,而造成的顾客差评。

D.咨询转换率:计算公式为:当月成功付款的UV数/当月接待的总UV数X100%;转换率越高,说明客服人员对于订单转换率的贡献越大。

E.成交额转换率:计算公式为:当月个人成交金额/当月客服部平均成交金额X100%;转换率越高,客服人员对于成交额贡献越大。

F.退货率:计算公式为:退单量/咨询转换单量;由于客服人员在解答咨询问题时,对产品及服务描述不清而造成的顾客收货后退单情况。(以顾客接货后开始计算)

G.换货率:计算公式为:换单量/咨询转换单量;由于客服人员在解答咨询问题时,对产品及服务描述不清而造成的顾客收货后要求换单情况。(以顾客接货后开始计算)

H.退款率:计算公式为:退款UV量/接待的付款UV总量;由于客服人员未能准确的向顾客传递缺货、断码、物流等硬性信息,而造成的顾客在付款后要求退款的情况。

平面设计部非主管人员部分:

5平面设计人员

A.设计及时率:以设计项目分配设计时间为基准,考核设计人员工作效率

B.设计通过率:以设计项目的通过比例为基准,考核设计人员的工作质量

C.设计日志:每天设计的页面及图片,整理成日志备份,附加设计文档,作为考核设计人员工作量的重要指标。

D.计划达成率:以设计人员计划设计稿件的实际完成情况为基准,考核设计人员的实际工作饱和度情况;。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七篇】

一、工作要求

学校保洁工作是学校文明窗口的一面镜子,也是净化学校,保证师生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工作秩序正常进行,推进卫生文明建设的需要。特制订保洁员岗位工作职责及要求。

1、热爱本职工作,树立吃苦耐劳,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爱护公物,做到爱校如家。

2、按时上下班(上午8:00—11:00,下午2:30—5:3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在工作场所闲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有事先请假;

3、尊重师生,举止、语言文明,注意个人卫生,衣着整洁。

4、负责办公区楼道及卫生间的保洁工作,每两节课后,及时对所负责卫生区进行保洁,并随时做好所负责卫生区的卫生保持工作;

5、每天清扫的垃圾不得乱到、乱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爱惜并合理使用各种卫生工具,工作完毕,及时清洗工具,并摆放到规定的位置;卫生保洁员楼管员考核标准

6、每周进行卫生大扫除一次,确保办公区域不锈钢垃圾桶表面无痰渍、无烟头、无杂物;卫生间地面、墙面、墙角、大小便池干净整洁,无污渍;洗脸池台干净整洁;卫生间及大厅门窗要确保干净;卫生工具摆放整齐,最终确保卫生间无异味,如发现有安全隐患和公务损坏及时上报。

二、保洁标准

1、楼道内无纸屑、果皮、瓜子皮、塑料袋、痰迹等;(1元/次)

2、楼道内的宣传栏、张贴物、垃圾箱、消防栓、灭火器箱、知识牌、警示牌等保持无灰尘;(1元/次)

3、办公楼卫生区走廊、楼梯无垃圾、痰迹,墙面无污渍、无脚印;(1元/次)

4、保持门厅干净,玻璃明亮。(1元/次)

5、屋顶墙角等无蛛网。(1元/次)

6、卫生间地面:无纸屑、污迹、痰迹;(1元/次)

7、小便池:无尿碱、无杂物、不堵塞,要求小便池天天冲洗;(1元/次)

8、隔离板:无污迹、无乱画、乱写,要求保持板面干净;(1元/次)

9、洗脸池、水池:无污迹、不堵塞,要求天天擦洗,水龙头用完及时关掉。(1元/次)

第2篇:保洁员工作标准及要求

保洁员工作标准及要求

为了使××××公司能够有一个整洁的环境,在客人面前更好的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同时能够及时维护厂区内的公共卫生,根据公司的管理规定,现就公司内保洁员的工作标准及工作要求做如下规定:

一、工作职责:

保洁员应严格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部的管理和检查。认真做好卫生清洁工作,随时保洁,公司管理部将保洁员的工作随时进行监都。

二、保洁员工作标准:(一)、办公室保洁员工作标准:

1、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着工装佩并戴胸卡上岗。

2、服从上级安排,保质、保量的完成本人负责区域的清洁工作。

3、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保持所管区域内清洁。

4、每天所管区域清扫不少于四次(上、下午各两次)。

5、每周应对景观盆景浇水一次,应清除黄、干叶。

6、每天对公共楼梯走廊拖洗一次,做到无脚印、无明土。

7、每周应当对所管区域公用部位门窗清洁一次。

8、每周对所管区域地毯进行一次吸尘处理。

9、对所管区域卫生间每天拖扫不少于四(上、下午各两次)次,做卫洁具整洁,无水渍。

10、所有保洁用具应当保持干净、卫生。

清扫保洁时间为:上午7:00—11:00,下午13:00—15:00。(二)、厂区保洁员的工作标准:

1、遵守《公司管理规定》,着工装佩并戴胸卡上岗。

2、服从上级安排,按规定标准,保质保量地完成本人负责区域的清洁工作,工作期间,不得擅离岗位。

3、每天对所管区域地面清扫不少于四(上、下午各两次)次,做到地面无杂物,路面无泥沙、无杂草、无积水,车棚处无杂物。

4、保洁员应当经常对所辖范围的内的卫生情况进行巡视,保证所辖范围内卫生达标。

5、每天对所管区域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整洁、无味、无污迹。

6、对所管区域保洁,每天做到不少于6小时,公共场所无杂物、垃圾。

7、对所管区域卫生间每天拖扫不少于四(上、下午各两次)次,做卫洁具整洁,无水渍。

8、对所管区域公用设施、保洁用具,每周进行一次擦洗、清洁。

9、每天对公司浴室进行清洁,做到清洁后地面无水渍,浴室封面整洁。

10、清扫保洁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其他要求:

1、保洁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保洁工具,及时清洗晾干拖把。

2、保洁工具必须按指定的位置摆放,要求统一整齐,不得随意摆放。

3、所有保洁人员不得不得捡拾公司内部废旧物品,一经发现,按照严重违纪处理,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双方劳资关系。

四、监都检查:

如保洁员的保洁工作经常不能达到公司规定的标准,经管理部告知后,未有明显改善者,视其情节,公司有权做出调离或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的决定。

保洁员考核标准【第八篇】

一、加分标准

1、抓获偷自行车嫌疑人加10分/次。

2、抓获摩托车盗窃嫌疑人加20分/次。

3、抓获入园盗窃嫌疑人加20分/次。

4、抓获乱贴广告人员,并将其带到保安部登记、处理(清洗干净)加4分/次。

5、举报保安员敲诈游客、索取好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打架骂人、擅自脱岗、酗酒闹事、赌博、随意检查、扣押他人证件或物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经查实后,给举报人加10-40分/次。

6、抓获盗窃汽车嫌疑人加40-100分/次。

7、抓获抢劫嫌疑人,个人加20-40分/次,或集体加60-100分次。

8、发现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并积极参与灭火行动者,个人加20分/次,或集体加100-200分/次。

9、收到游客、用户表扬信加2分/次。收到锦旗加10分/次。

10、为游客、用户挽回重大经济损失加40-80分/次。

11、提出合理化建议(书面形式)被保安部采纳,且效果明显加6分/次。

12、拾金不昧者,酌情加10-40分/次。

13、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杀人、放火、爆炸、绑架等重大刑事案件加60-100分/次。

14、每班每半年评出三名优秀队员各加10分。

15、保安部每半年评出一个优秀班组,给领班加20分。

16、抓获偷盗机动车辆、自行车、入园盗窃、抢劫嫌疑人的,须由当地公安机关证实。

二、扣分标准

(一)值班执勤

1、上班迟到、早退、看书报、听收音机、闲坐(巡逻)、各扣2分/次。

2、上班睡觉或饮酒上班扣8分/次。

3、违反停车场交接班制度,对进出车辆不登记、记录不全或手续不清扣2-5分/次。

4、脱岗、私自调班扣5分/次。

5、对擅自在公园内外开挖路面、施工、装修;乱堆放余泥、杂物、垃圾、乱摆卖、乱搭建等情况不管不问并不及时报告扣5-10分/次。

6、未按时按质完成任务扣1-5分/次。

7、填写表格(签到表、登记表等)不规范扣4分/次。

8、用对讲机闲聊、开玩笑扣2分/次;用对讲机骂人、讲粗话扣4-10分/次。

9、损坏对讲机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并扣10分/次。

10、将对讲机借给外人使用扣2-10分/次。

11、呼叫不回应(属人为因素)扣3-10分/次。

(二)仪容仪表

1、不按要求理发、留长指甲扣1分/次。

2、上班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或不戴工作证、不按规定着装上岗执勤扣2-5分/次。

3、制服和便服混穿、着制服穿拖鞋扣4分/次。

4、着制服时挽裤脚(衣袖)、边走边吃、手插口袋扣2-10分/次。

5、几人同行(着制服)时,搭肩挽背、嬉笑打闹扣2分/次。

6、业余时间着制服办私事扣4分/次。

(三)队风队纪

1、工作中懒散、搪塞、敷衍、出工不出力扣2分/次。

2、顶撞领导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扣3-10分/次。

3、违反请销假制度扣1-6分/次。

4、将公共物品占为己有扣4分/次。

5、内部闹不团结、挑拨离间、吵架打架扣4-10分/次。

6、无故不参加集体行动(早操、劳动、整治活动、布控、堵截)扣2-10分/次。

7、参加集体活动搞特殊化,造成不良影响扣1-5分/次。

(四)礼节礼貌

1、对上级领导或外来参观、检查人员不起立、不敬礼扣4-10分/次。

2、对问路人不礼貌,有损公司形象扣2分/次。

(五)学习训练

1、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者扣5分/次。

2、不做学习笔记或训练不积极扣2分/次。

3、在学习或训练中连续三次受批评扣5分。

4、学习或训练考试不及格扣2-10分/次。

5、对岗位职责、权限不明确扣2-10分/次。

6、应知应会等常识、技能不能按要求掌握扣4分/次。

(六)内务卫生

1、私留外人住宿或超过作息时间规定就寝、归队扣2-10分/次。

2、私接电线、用电炉扣3分/次。

3、铺面不整、摆放杂物扣2分/次。

4、个人物品(帽子、洗漱用品)不按指定位置摆放扣1分/次。

5、在宿舍内喧哗、打闹,影响他人休息扣1分/次。

6、在墙上乱张贴、钉钉子、挂钩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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