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范例(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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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一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集团纪委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监督队伍和监督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不断推进“清廉浙工院”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学校在新阶段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立德树人”初心使命,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的执行。

3.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坚持融合力量、贯通联动,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4.探索实践“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协同”机制建设。推进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的贯通联动、一体落实。

5.发挥党内监督主导力量。进一步加强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力量的融合运用。注重对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的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6.继续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坚持推进纪委专责监督作用的发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7.建立政治生态分析和研判机制。对二级学院党组织试行季度政治生态分析和研判工作。制定校院两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清单。

8.建立“两支纪检队伍工作任务清单”。建立纪委委员联系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作职责清单,不断完善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工作机制。

9.发挥纪委监督引导推动功能。结合学校党委2020年度重点工作和回应师生关切,研究制定2020年度监督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和对主体责任监督、职能监督的再监督。

10.坚持不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权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校内巡察工作

11.抓实巡察整改。加强巡察整改和结果运用,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问题整改与建章立制、健全内部治理体系相结合,切实发挥校内巡察标本兼治的作用。

12.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梳理完善巡察观测点。推进校内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制订出台巡察工作操作规程,建立巡察反馈、移交和回访检查机制,提升巡察工作针对性、有效性。

13.持续开展校内巡察。今年继续开展校内巡察。推进校内巡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推动实现对各二级党组织巡察的全覆盖。

五、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推进作风建设

14.持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检查,紧盯重要节点,重申纪律要求,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15.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党委主抓、纪委统筹协调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

16.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把严肃执纪和组织关爱结合起来,形成“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

六、坚持面向全体师生,推进清廉校园建设

17.营造廉洁文化氛围。举办好学校第二届“廉洁文化月”系列活动,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活动,拓展廉洁文化建设宣传教育平台,营造廉洁校园文化氛围。

18.加强党性教育和廉洁教育。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广泛开展案例教育,用好典型案例,推动党员干部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七、坚持从严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19.严格监督管理。牢牢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坚持刀刃向内,坚决做到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

20.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实施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做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组织落实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教工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责任的责任。

一、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

领导班子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的党组织书记是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重要工作应自行部署,重大问题应自行询问,重要环节应自行协调,重要事件应自行监督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根据工作分工,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督促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落实两学一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3.深化风险预防管理。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预防管理,认真整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权责任目录和工作程序,调查制度机制风险漏洞,健全完善辅助制度措施,推进防腐源管理。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当风和腐败问题。

3.严格的党内监督。推进学校民主建设,执行民主决策制度的党务公开制度,推进学校公开。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承担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及时传达和坚决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配置,定期主持党组织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促进组织分解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2.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要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职务教育,自主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对话,认真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苗头、倾向问题。

3.带头接受监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进行民主决策的认真主持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大众监督。

4.保持清洁。率先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理自己,管理八小时以外行为,如实报告管理家人和周围工作人员的个人相关事项,率先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四、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落实管理责任。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两责,根据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管理工作和具体事务,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日常管理。定期教育分管职场党员干部,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促进廉洁履行职务,改善作风,发现征兆性、倾向性问题提前注意、纠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率先执行廉洁职务行为规范和改善作风的各项规定,管理亲属,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大众监督。

五、学校纪检委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组织协调。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解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根据督促执行任务的上的上级部署,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建议,积极向党组织和上级纪织报告重要工作。

2.保护党的纪律。检查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履职等情况,敢于担当,善于发现和纠正问题。

3.加强监督管理。参加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监督学校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和各项公开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律检查组织报告。

重点工作。

六、建立责任清单和签字背书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详细列出党组织领导班子、书记等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每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学校党组织必须每年分别制定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个性化责任书,由相关负责人签字背书的其他普通党员必须承诺廉政。

七、认真执行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责任廉洁,接受评议和质询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学年至少要向领导班子会议和党员大会进行一次责任报告,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接受民主评议和询问,向询问者明确回答问题。

八、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学校党组织要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组会议和分委会议,党组织书记要领导党课班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制度。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简化公开程序,提高公开效果,及时公开财务收支、专项资金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事项。

十、健全完善学校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学校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细分公务接待、婚姻结婚、公共汽车管理使用、教育训练、福利待遇等要求,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十一、积极践行四种形态。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的成员必须通过采访等方式及时了解管理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状况,善于利用注意对话、警告对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党员干部存在的征兆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问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同时,要认真执行主体责任的全过程记录制度,及时做好履行责任的记录,确保工作有痕迹,执行有力,检查有根据。

十二、抓住重点开展纪律监督。学校纪检委员会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调有关人员财务管理的重要岗位监督,强调财务管理人员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执行纪律问责。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促进各级国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全省国税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分局以上单位均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下管一级;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考核监督。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将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加以约定。各单位根据《规定》和实际情况,适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结合年度考核,视情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

第四条廉政责任考核的内容

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所在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群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做到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落实各项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法规、制度,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勤政教育和税务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所属人员执纪执法水平。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扎实有效。

(五)重视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严肃查处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杜绝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现象,年终违法违纪案件查结率达到85%以上,上级要求报结果信访、案件的查报率达到100%。

(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汇报。

(七)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对各级国税机关的党组书记、局长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每年组织召开1至2次会议,根据班子成员的分工,分解上级部属的党风廉政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研究部署贯彻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要亲自抓。

(二)对领导班子其它成员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

(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并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领导办案责任制,遇有大案要案,要亲自指挥并组织力量及时查处。

(五)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各级国税机关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的责任考核内容:

(一)按照分工,协助党组书记、局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在局党组的统一安排下,具体部署,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二)定期分析、研究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管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干部,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及时作出处理。

(三)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

督,认真落实礼品登记、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教育管理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分管单位和部门的违法违纪问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五)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和解决分管单位和部门在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培养树立廉政勤政典型。

对各级国税机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干部的责任考核内容:

(一)组织本部门干部、职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法律、制度,加强廉政勤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二)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和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采取积极措施,落实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部署和要求。

(三)监督检查所属干部职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税收政策情况,及时解决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四)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监督。

(五)积极支持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对各级国税机关的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考核内容为:

(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情况和特点,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经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局党组审定后,积极组织实施。

(二)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并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定期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认真组织系统内的党风廉政教育,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及时写出报告。

(五)负责信访案件查处的组织、领导、协调以及执法执纪工作,做到公正、准确、及时。

第五条各级局党组负责领导本机关、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定、监督落实、考核和责任追究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国税系统目标管理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结合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离任审计组织专项考核。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查与民主评议、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七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事前制定严格的标准和办法,提出具体的考核方案。考核工作结束后,要写出考核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审批后,及时向被考核单位反馈。

第八条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要作为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进行检查和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

第九条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晋职、晋级、评选先进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争先创优的重要条件。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情况每年通报一次,对执行严格、成绩显著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对落实不力的提出批评和建议,并限期改正;对违反规定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构成违法违纪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四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学校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根据教工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职责责任

一、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时召开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

2.强化宣传教育。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认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履职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3.深化风险防控。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认真梳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职权职责目录及工作程序,排查制度机制风险漏洞,健全完善配套制度措施,推进预防腐败源头治理。

4.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坚决反对“四风”,切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严格党内监督。推进学校民主建设,落实民主决策制度;带头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带动和促进校务公开。

三、学校党组织书记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担负领导责任。党组织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及时传达和坚决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分解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2.强化教育管理监督。要经常性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履职教育,亲自主持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开展廉政谈话,认真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带头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进行民主决策;认真主持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4.保持清正廉洁。带头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八小时以外”行为,管好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带头述责述廉。

四、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落实分管职责。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和具体事务中抓好落实,定期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加强日常管理。对分管岗位内的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廉洁履职、改进作风,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洁履职行为规范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管好亲属,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五、学校纪检委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包括:

1.做好组织协调。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向党组织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主动向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报告重要工作。

2.维护党的纪律。检查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履职等情况,敢于担当,善于发现和纠正问题。

3.加强监督管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监督学校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及执行各项公开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织报告。

重点工作

六、建立责任清单和签字背书制度。学校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详细列出党组织领导班子、书记和其他成员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根据每年重点工作任务,学校党组织每年应分别制定党组织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个性化责任书,由相关责任人进行签字背书;其他普通党员应作出廉政承诺。

七、认真落实学校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和质询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学年应至少向领导班子会议或党员大会进行1次述责述廉,集中报告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加强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民主评议和质询,被质询人应对质询问题作出明确答复。

八、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学校党组织应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和支委会议,党组织书记带头讲党课;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每年应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制度。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务、校务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完善公开事项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简化公开程序,提高公开实效,对财务收支、专项资金或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

十、健全完善学校作风建设制度规定。学校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对公务接待、婚丧嫁娶、公车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福利待遇等方面要求进行细化明确,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

十一、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约谈等方式及时了解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要善于运用提醒谈话、警示谈话、批评教育等方式及时纠正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报告。同时,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制度,及时做好履责记录,确保工作有痕、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十二、抓住重点开展执纪监督。学校纪检委员要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对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关键岗位的监督,突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严肃执纪问责。

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第五篇】

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廉政作风建设

根据学校要求,在分校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恪守从政道德,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要以自我教育、正面教育为主,把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分层次教育有机合。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和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始终保持作风纯洁。坚持和完善党委和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调查研究,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强化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党风促校风带学风。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在全校努力营造团干事、激情干事、踏实干事和廉洁干事的良好氛围。继续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在学习教育中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做到“三个合”,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一是学习教育要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合,二是把学习教育与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紧密合,三是把学习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合。通过学习教育,要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增强反腐倡廉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正常运行

强化监督检查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要明确监督重点,完善监督形式,切实提高监督的实效性。一是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规定,通过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执行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组织人事、财务、教务、科研、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的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完善修订制度、强化管理,规范各项工作程序,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工作制度,使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各项工作按程序规范化运行。三是要加强对重点项目的监督。对基建项目、大宗物品采购、职称评聘、评优以及考试等工作进行监督,杜绝工作中的漏洞,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保证这些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拓展监督渠道,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协调互动机制。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继续强化“三民”意识:一要顺“民心”,要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讲顺民心的话,做顺民心的事,成就顺民心的业绩;二要应“民意”,要注重察民情,听民声,在选人用人上要把群众公认作为重要标准;三要重“民评”,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成为密切党同群众血肉联系的纽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要继续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规范学校办学和收费行为,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收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其它费用,坚持收费公示制度,不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如发生乱收费问题,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向社会公开,确保招生、办学的公开、公正;三要签订责任书,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注意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深层次问题;四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师德师品教育,严禁教师收受学生礼品、现金或变相索要财物。五要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对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情况;依法治校,规范办学的情况;服务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的情况;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教书育人的情况等进行评议。

四、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合力。一是要加强领导,做到领导职责到位。分校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分校发展和党建工作中统一部署,纳入各部门目标任务管理中统一安排、统一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二要分解责任,做到主体职责到位。根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责任内容,明确确责任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和主要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领导和部门,并签订责任书。三要严格考核,做到责任追究到位。

年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进行专项考核,对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在责任追究中教育人,在责任追究中推动工作。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根据临大发20某19号和临大发20某10号文件精神,各单位合自身实际,进行专业文化、教室文化、学生公寓文化建设的过程中,开展生动有效的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政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动全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要牢固树立惩治腐败是纪检监察机关基本职责的理念,重视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净化党的肌体。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的方针,防止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办案不力等问题发生。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或案件线索。

五、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制度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制度与客观实际相适应,堵塞制度中存在的漏洞;二是要健全完善抓落实的机制,把制度的健全完善与制度的执行落实作为一个整体来抓,建立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防止制度成为摆设;三是要增强领导干部执行制度的表率示范作用,分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制度面前没有特权的意识,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做到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四是要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要加强制度落实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要改于碰硬,违者必纠。

六、加强纪检人员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纪检人员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能力水平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专兼职纪检队伍建设。二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学习,突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深入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维护校园和谐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三是要加强对纪检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纪检干部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表率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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